〈解深密經講義〉
2026,4,12
佛曆 2570年
【「有為法」與「無為法」之無上義理】
經云:「法不為法,以心故法」:此中之義即有心即有法,無心即無法;若其心有為,其所修之法亦然。若存『無為心』(清淨無染、不貪之心)而行,即使有為法,亦得轉成無為法;反之,若以『有為心』(貪愛、執取之心)修學法,則所修之『無為法』亦將轉為『有為法』。
又,「法性」之要義為:法無自性,依心為「性」:若以「有為心」受法,即使「無為法」亦得轉為「有為法」之用;若以「無為心」受法,「有為法」亦必轉為「無為法」之用。
又,何謂「有為」、「無為」?
「不得少法」而為,是「真無為」——是即其「無為性」使然。故若實屬「無為性」,則雖其修、證、行之「相」上現「若有所得」,則仍屬「無為性」:乃至於相上顯「得智相」、「得菩提相」、「得佛相」亦如是,以其「無所得心」,故性相恆一如,但以利樂度化眾生而一時顯相故,其「性」本無差,恆如如不動也。
小白板:
所謂的法(本身)不(能單獨成立)為(一個)法,以(有)心(能理解、思惟、取用、發揮)故(得以成為一個我們所能理解、運用的)法。
無心無法,有心故法。
而眾生若有(求法)心,即不思議與佛心相應。是故,眾多乃至無量如來妙法,便因佛慈悲以種種方便示現,而令你我不思議有因緣得聞、得見,乃至得信解,進而依之修行!!
是故,究竟言之,若人欲“求法”者,應先求其心!!因「心生故種種法生」故!
(所以你的心如果是無为心的话)
三界猶如幻化因緣,可有、可無——對你無礙無遮。
(提倡人間佛教的)
悖叛如來法義,是真「出佛身血」,「斷佛種性」故。
若是「增上法」,則是「無為趣向」無為。
Tending to Nonimplementation.
無為:不趣向「染性」(貪嗔痴慢疑等染法之性),稱為無為。
無為:亂搞、胡搞。
無遮佈施:無條件奉獻
不驚不怖:不動心
(無為性最重要的是什麼?)
無為性→不著、心無所著(因)→無所著——正等正覺(果)
釋成觀阿闍梨 解深密經義詮 第10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