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6〈修行正要〉佛曆 2568年

【「有為」與「無為」之審析】

佛在金剛經中最後說: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應作如是觀」的意思是:“應作這樣的「觀、想」”,應有這樣的「觀」(觀念、看法),「想」,想法、理解、認知。 而「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的意思是:一切有為法都是 (一)「如夢」一般:①唯自心現,只有自己看得到,②而且也唯有在自心夢中有此等景像,亦即外在、客觀、事實上,並無此等形象、境界存在。 (二)「如幻」,幻化不真。 (三)「如泡」,如水泡,不堅,“中空”,不久住。 (四)「如影」,不是實體(不實、無體)。 (五)「如露」,因緣所生,短暫。 (六)「如電」,極言其存在之短暫,剎那 即滅。 綜而言之,這個法偈之顯喻(simile)之意 旨就在喚醒我們,教我們要理智地認知,一场「有為法」都有這些性質:自心現、無實體、無從執取、趣求,猶如魔術,幻化、不真,無常、乃至剎那生滅,故正法行者勿為其表象所迷、所惑,如是才能增長真智,自得解脫於一切有為之相,不為其短暫假相、表相所繫縛。 以上是這金剛經偈的要義、要旨。

然而,我今天所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當我最初讀金剛經,看到這裏時,我心中便馬上有這麼一個問題:既然「一切有為法」如是,而我們學佛是為了要學無為法,那麼「無為法」呢?是否也是如此?我懷著這個問題幾十年,看了很多金剛經的註解,乃至有一部「金剛經五十家註」都看了,其中也沒有任何一家提到或點到這個問題。我這問題,一直到今年(2024)上個月(九月底),有一天,於編「梵漢英日字典」時,忽然不思議,對此問題,豁然開解,如今拋棄一切顧忌,與君共享,如下: 一、首先,「有為」與「無為」不是對立的,而是因果關係:「有為」是“因”,「無為是“果”。 二、所謂「有為法」並非都是“壞”的,須知,「有為法」也有「善、惡、平(無記)」三等,就連二乘的「四聖諦」、「八正道」,以及大乘的「六波羅蜜」、「四攝法」,乃至種種菩薩的無上「定慧法門」,也都是「有為法」!!! 為什麼呢?因為只要是須用「心、意、識」去理解、信受,用身心去奉行、實修的,都屬「有為」所攝之法!因為都是可以以言語口說,耳朵聽聞、心中領解信受,身根奉行,這些全部都是「有為法」所攝(屬於有為法的內容、性相)。乃至連一切佛法中賢聖所證的果,倘若還是在三界之內的境界領域,也仍是在「有為法」的範疇。例如行禪者修證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天,或五那含天(五淨居天----小乘三果阿那含所證之境,故名「那含天」或「不還天」,因為三果聖人不再還生人間,故稱「不還」),乃至所修得之四無色定天,也都還是“有為”所攝境界!其實,甚至連小乘所入涅槃,因他“確定”還沒“死”,以還有“識”在,因此才能在其「滅盡定」中“受涅槃樂”。所以回頭來說,嚴格而言,乃至諸聖人所證之境,仍屬“有為”。又如真言密教中,諸佛菩薩各在其所住曼茶羅中,“自受法樂”,以「樂」是心所法,故應屬有為,乃至淨土的「極樂」,亦復如是,不是「無為」,若「無為」即無「受」。 又,諸佛與諸大菩薩得“自受用身”,常於深定中,自受法樂,也是「有為」,也因此他們雖在定中,仍能循聲救苦,乃至與六道眾生感應道交,因為令其住於定者,仍是「心意識」(是“有心定”,不是“無心定”,無心定是外道定),故雖住於無為境界,但其心仍能遍覆有為之三千大千世界!

總而言之,即使是如來正法,不論修因或證果,也都要用到「心意識」----故雖能證無為法性,亦同時仍皆不真正離於「有為」!若真离于「有为」(心、意、识),你就不会有觉、有知道、有想、有受、证、悟!!!因為只要用到心意識、身心、言語、行為、思惟----都還是不離「有為」----故其實是以「有為」法,来成辦「無為」事----「大慈愍故」!甚至連無為法的六種無為,乃至諸佛淨土世界及曼茶羅的感受(法樂----是為一種樂受),依然是以「有為的身心、以及解行為手段(方便)修煉,而達到「無為」(無“愛取有”之作為,故不会变质)的果地境界----猶如以火煉金礦,方得「本來金」:本來之金性、金質:不銹、不爛、不風化、不變質,堅硬又柔軟,能錘打、亘古不壞,堪能製作成種種貴重用具----成就世出世間種種有用之「器」----成就五乘法器、乃至成就佛法無上大器、堪為大用,永恆不變。 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那麼,「無為法」如何呢?是否也是一樣?茲闡發如下: 關於「有為」與「無為」,必須知道的是: 「有為」與「無為」其間之分際,對凡夫來講,幾乎是有著不可跨越的鴻溝一般:但對佛菩薩而言,大家都知道,他們對有為、無為,乃至世出世間之法,都已能“自在”,通達,去住自由,運用無礙,對他們來講,可說“有為”與“無為”都是他們度眾利生不可或缺之資財!何以故,因為他們都已體入「真如」,而所謂「有為」、「無為」,「世、出世」法,都是「真如本性的因緣幻化遊戲」一般,是故他們都能在此二領域,隨其因緣所宜,隨心所欲,而起諸凡夫不可思議的幻化神變,大現神通,廣利群生,皆令終得體入真如無上妙道,自利利他,無有終極。 最末了,在結束本文之前,還是得嘗試回覆本文最初的命題: 「既然“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那麼『無為法』如何呢?是否也是一樣『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還是完全不一樣?」 答曰: 佛菩薩對於「無為法」也一樣可以令其現出“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一般,但亦可不如是現,而現出其他相。因為「無為法」是以真如為本體,其性為真如,而一切相,不論是世間、或出世間相,皆是真如本體由不同因緣所現,亦即可由已體入真如之聖者,視因緣而隨緣、如分地顯現適當之相,以達利樂當機眾生之用;也就是說:聖者以體入(證入)真如故,故能隨真如性,同時,並且即時,能橫跨「有為」與「無為」,或世間與出世間,兩個領域,相互為用,而顯所需之相,以臻至效(最大效果)。 又,「有為」與「無為」,或世間與出世間,對「真如」而言,並無畛域之分,皆是其性所涵括之域----甚至也是其性依緣所發者,故對真如來講,二者並無分隔,此亦如於世間國王所統御之各地領土,雖其相上有城鄉、大小、乃至貧富、種族、身分等之別,但於一個仁善的國王而言,他所表現對各地的關愛、利樂之心與努力,初無二致。同理,對於佛菩薩而言,一切眾生,無論僧俗、善惡、智愚、賢不肖,乃至其身分、地位,於其真如心中,亦皆究竟一般愛顧,思欲各以其因緣而施利樂救拔,絕無任何軒輊分別或計取,初無二致,這就是為何佛之所以得號為「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的緣故----佛之度眾,一切皆以「真如平等」故,平等救拔;一切皆為「真如遍滿」故,不遺一人!

释成观阿阇梨 2024,10,06 《华严经讲记》开讲 2024,11,12 【「有為」與「無為」之審析】(續) (上次2024/10/13 講至P.15。11/12從此頁繼續講) 《禅坐班及太极拳班》直播

補充內容

如梦: 唯自心现 (----①心外境无有 ②他人亦不能知)。

如幻: 无实体,无实境,因缘和合所显之境(幻境) △海市蜃楼 △野马尘埃

如泡: ①中空、无实体 ②不久住

如影: ①无实体 ②非主体 ③为他物投射之虚像

简单一句话:没有实体、不实在有如空幻

如露: ①因缘(气温、水气)所生 ②不久住时至而灭。

如电: ①因缘和合(阴阳电交接碰撞)而生 ②极(言)短暂 ③来去无踪(来无影、去无踪)

佛菩薩以通達真如,故可將真如所化之有為、無為、世、出世法,合一爐而冶之。

释成观阿阇梨2024年11月12日 禅坐班及太极拳班 直播

2024,11,12 <修行正要> 佛厝 2568 年 【「有為」與「無為」之審析】(續) (上次 2024/10/13 講至 P.15。11/12 此頁繼續講)

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那麼,「無為法」如何呢 ?是否也是一樣?茲闡發如下:

關於「有為」與「無為」必須知道的是:「有為」與「無為」其間之分際,對凡夫來講,幾乎是有著不可跨越的鴻溝一般;但對佛菩薩而言,大家都知道,他們對有為、無為,乃至世出世間之法,都已能“自在”,通達,去住自由,運用無礙,對他們來講,可說“有為”與“無為”都是他們度眾利生不可或缺之資財!何以故,因為他們都已體入「真如」,而所謂「有為」「無為」「世、出世」法,都是「真如本性的因緣幻化遊戲」一般,是故他們都能在此二領域,隨其因緣所宜,隨心所欲,而起諸凡夫不可思議的幻化神變,大現神通,廣利群生,皆令終得體入真如無上妙道,自利利他,無有終極。

最末了,在結束本文之前,還是得嘗試回覆本文最初的命題: 「既然“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那麼『無為法』如何呢?是否也是一樣『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還是完全不一樣?」

答曰: 佛菩薩對於「無為法」也一樣可以令其現出“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一般,但亦可不如是現,而現出其他相。因為「無為法」是以真如為本體,其性為真如,而一切相,不論是世間、或出世間相,皆是真如本體由不同因緣所現,亦即可由已體入真如之聖者,視因緣而隨緣、如分地顯現適當之相,以達利樂當機眾生之用;也就是說:聖者以體入(證入)真如故,故能隨真如性,同時,並且即時,能橫跨「有為」與「無為」,或世間與出世間,兩個領域,相互為用,而顯所需之相,以臻至效(最大效果)。

又,「有為」與「無為」,或世間與出世間,對「真如」而言,並無畛域之分,皆是其性所涵括之域——甚至也是其性依緣所發者,故對真如來講,二者並無分隔,此亦如於世間國王所統御之各地領土,雖其相上有城鄉、大小、乃至貧富、種族、身分等之別,但於一個仁善的國王而言,他所表現對各地的關愛、利樂之心與努力,初無二致。同理,對於佛菩薩而言,一切眾生,無論僧俗、善惡、智愚、賢不肖,乃至其身分、地位,於其真如心中,亦皆究竟一般愛顧,思欲各以其因緣而施利樂救拔,絕無任何軒輊分別或計取,初無二致,這就是為何佛之所以得號為「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的緣故——佛之度眾,一切皆以「真如平等」故,平等救拔;一切皆為「真如遍滿」故,不遺一人!

——上成下觀阿闍梨講「禪坐班及太極拳班」第63集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