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正要〉「思議」與「不思議」析微(一)❤️到21页–未完待续.pdf
〈修行正要〉
2025,10,26 佛曆 2569年
【「思議」與「不思議」析微】
起信論 Page 165,倒數第3行:
論(再者,所言如來正法中之)眞如三昧者,(行者之所行者,應為)不住(著任何有所)見(之自心所現、不可思議之)相(i.e.,境界)〔i.e.,亦即〕
A.「中道」與「智慧」
「中道」並非騎牆派的投機主義,而是心無所偏,大悲圓融,大智圓滿→進而可成為一切智智。
「智慧」之根源是「悲」
智之小者為己,悲者愍人,大智可成就一切人。
「佛待一切菩薩有如一子」
(「一子」:獨生子,心頭肉,疼惜有加)
菩薩待一切眾生亦有如一子。
此即為佛菩薩悲心之究竟相,亦即所謂「大悲」。
B.不住見相:
「住」:住著。
住→(一住久便會產生)愛→(貪)著(黏在上面)
「著」:以「習」、且「慣」故成「著」。
又,久「習」故,成不思議(行),即不須要再想,幾乎成為「脊髓反應」——“不用經過大腦”
∴「不思議」係從「習」中來;【「習」,多作、反覆作,故久作能成「習」,「習」強更成「慣」(此即為生理學、心理學、教育學的「慣性定律」)】。
佛法二大門:解門、行門
「解」:理解道理。
「行」:實踐道理的作法,而且須是得以次第達到「理」的境界之作法。
行者若修行可思議法,層層往上修,最後若得達到頂峯時,此後便可躍過下層的所有思議法,而逕入於不思議境界(或稱「不可思議境界」),彼時便猶如振翼而騰飛一般。
「不(可)思議」:義為言說、思惟所不能及(之處、物、境等)。
「不可思議境界」:你說也說不到、想也想不到的境界,亦即「言思不可及」之境。
C.何謂「境界」?
「界」:(Sphere),界域,範圍,整個區域,或集合(如圖示)
「境」:(ambience),界域內的每一個成分,不論大小(i.e.,亦即區域內之各別成分、或單元。)(如圖所示)
例如:修數息法中之各個修行項目(動作):
1.「息入知息入」這個動作是一個修行的「境」
2.「息出知息出」這個動作也是一個修行的「境」
3.「息遍全身」這個動作也是一個修行的「境」
4.「以上三種數息法之『境』合在一起」即成一個「界」(數息法之「界」)
◎「境界」一詞又可用來指修行所得之整體的成就,而其中各別的許多小成就即稱為「境」。
「不住著有所見相」:其義即不住著於正在修學中以及修後成果之種種「境界」。
◎「境界」:亦可用來指實質、有範圍,看得到、摸得著之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等相(其各別的形相、相狀,以及總合之相)。
須知修行人若「見相、愛相、貪相、著相」,則其所修正法之路即當下截斷——不可不知!(亦即其法身慧命將瀕臨死亡!)
楞伽經云:一切修行的境界皆是「自心現量」或「自心現相」——意即,那一切所現出來的相,全都是你自己心所想的「相」——一切皆為你自己所獨見者——別人不知、不見!
然而境界之好壞或高下,並不在於你所見、所想之相:而在於你當下如何看待這些相之時的「心相」,心理狀態!
是故須知:「相」不在好壞,而在你心中如何看待這些相,給它什麼評價、及最後如何處理它。
修行真正有價值的「境界」,實不在於你所得(所見、所想、所知,乃至所悟、所覺、所証)之境,而全在於你自心如何看待這些「境相」!——i.e.,一切皆在“自心”之狀!
非在於“物”、“事”、“境”本身!
D.一般修行崩壞的進程:
見相→著相→滿足→自大→高傲
若已到達最後之階段(高傲,又稱為「增上慢」)此時即法身 moribund——瀕臨死亡
尤其、尤其、尤其若對己之修行之境界產生傲慢,則佛亦難救!何以故?以一切修行境界實皆「自心現量」故。
何謂「自心現量」?易而言之,即:都是你自己心中所念、所想、所思而成之影像(——外無實物、或實境與之相對應!)。亦即全是「自“內證”境界」(自證、自知)。
「量」:可称、可量、可丈量,measurable,calculable。可拿捏,可以身或心,去觉知其「体」、「量」、「性」、「形」等者。
又,凡肉眼或“心眼”可见、可知、可感,且可度量、憶测其性质(Quality)、形相、大小(Quantity)、强度等者,皆可称为「量」。
关于「量」之义,总之,只要能体认、感知其形、质等,因而引起某些后续之作用者,无论是「有形、无形」,「具体或想像」者,皆可称为「量」(quantity(数)量,or Quality(质)量)
∴一切见闻、思惟或想像者,皆是「量」(皆可称为「量」(可称量者):observable(可视知、觉知) quantity or quality)
「真如三昧」,有沒有一個方便可以達到其成就?答:有!
如何達到「真如三昧」?
一、由無始悲心,
二、發動勤行善功德聚,以乘如是等不可思議向上、真善修行之力,乃得與真如三昧相應,如是久久修行熏習,及至其三昧境現前,
三、信解真如之性相,
四、發心以此信解而如法勤修「真如定」。
然而即使「悲心」——那個最初、最重要的元素——實在也是勉強不來的,故悲心之發起,實無能倖致(碰運氣、或正好得到)!。
有「悲心」的人,再加上無始修行無上正法,以其善業力所致故,就會很“自然而然”、自己不思議地認為「我應該依法如此作」(英文: I ought to do so. )
英文的「應該」有好幾種說法,但其義含與用法都不一樣:
ought to:倫理上的「應該」
have to:一般的「應該」
must :道德、法律上的「應該」,有強制義。
should:理知的、感情的「應該」,有主動、義務、責任之義涵。
E.修行「高端佛法義理境界之進程」
自心(觉)知→成自心受→轉成內心自受用境→再轉為自受用身(法身)
凡自心現相(現量)皆是不可思議。何以「自心現相」為不可思議?
一者,若以正智而思議之,即當下「破解」其「相」。亦即,若以正智觀自心不可思議所現之量(或所現之相)時,其「相」即當下被正智「看破」而近乎消失!
以正智可照破一切相!(「正智」可比如X光或超声波、核磁共振等)故可照现一切相之本质。这也可作为「心经」中「色即是空」的另一种诠释。「看破」:照破→「照见」(底下、底层、背后具体真相,无微不至。)
故修行之最高無上法,即是要以如來不可思議之知見,而照見自心中幾乎“隱形”、且“難以思議”之心中影像,令其當下「現形」,而無所遁逃、或隱藏,因而即當下「幻滅」無形。這也就是所謂「照破自心煩惱」等「內f觀法」之實際操作或實現。
*一切佛法的修行,主要在「觀」字!(若以「智眼」觀,而非以肉眼。)
「觀」即有智,故称观智;若能觀,即能「照見」。
若能(以心眼或智眼)观,即能「照见(一切法之性相:而能观法性、相,后即可悟法性、法相)。
(是故禪宗又常說「觀照」,即指此意。)
行者若能以智眼觀自心現相故,則得不迷其相(乃至不迷自心);或以不迷其相故,能進而解其相之起減之所以道理、因由,從而用以利益他人,令其解相、離相、入性,因而開通智慧、法慧乃至佛智。★以佛之不思議智(即所謂佛智、法智、一切智智),則可照見理解(眾生) 自心現相。
須知,智眼是智之「體」,令自能不迷是「智之相」(智啟用之相),而利人則是其「智之用」;菩薩以自得智眼,故能照見真相,乃至真性,從而令自身不迷性相,進而得以起利人之用;如是即為智之「體相用」三者俱全、圓滿,以“體相用”三圓滿故,乃得進而修證一切智乃至一切智智。「一切智智」:是為「一切智」之最精純、且最綜要者。
二者,由於任何心「相」,對於凡夫而言,心之本體乃有如一團迷影,故於凡外人而言,彼心實在毫無有可思、可議之處;縱欲思議之,亦令人毫無下手之處,這種狀況或性質即稱為“思議”不可得。既然縱使要「思議」,也「不可得」(辦不到),那就等同「不可思議」了! 一切眾生顛倒流浪三界六道的本因:皆係受“自心見”(或“自心現”)之「相」所惑、所迷,進而不思議,所謂自然而然地長劫貪愛不捨!!! 自心現量: 「量」,the measurable(可量度者),此指可度量其體積、長度、重量、質量者;換言之,即是可用“度量衡”來測知、並表示其性質、形狀、體積、長寬高等,如是之物,唯識學即稱之為一種「量」。【不論是「有形」、「無形」,「有相」、「無相」,具體、抽象,眼見或心想,醒時或夢中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所感——凡此一切都是「量」(measurable quantity)。】 無論吾人自心所現之「量」為何,究竟而言,其實皆是其人心中的「影像」(我們的心裡不可能裝任何實體物吧?故絕對是只有「影像」而已!),故自心現像,唯有自心能知(只現給你自己看)→唯自心能感知、覺受——他人則必定完全不能覺知、亦不能感受彼等影像在見者自心中所產生的任何作用。 然而,自心所現之「相」(或稱為「量」,意為「可稱量」者),乃至這些能為自心所知(覺知)及所受(感受)的「相」或「量」,卻究竟也都是不可思議的! 「不可思議」:乃不可思、亦不可議(「不可」之義為:無法)。擴而言之即無法以(心)思,無法以(言)議。合起來,其義即為:「想也想不到(不可思),說也說不著(不可議)!」其最終之義即是:究竟「不可解」!乃至無從探知其本因,甚至其後續所起之各種因緣,亦復不可確知、定言。 因此,對於「自心現量」,任何當事人本身,也都只能:Take it “as is”!只能照單完全接受其現狀。
F. 修行最大的竅門: 必須要能轉「思議」為「不可思議」!而且還要更進而轉「不思議」為「思議」! 何以故? 以「思議」與「不思議」皆是心所造故!!! 既然皆是「自心所造」,那就表明它們本是同一家工廠(心)的產品!!故若知門道,則定可“互通有無”。 因此可知,所謂「可思議」與「不可思議」並非兩樣絕然不同,或各有高下之別的東西!直言之即:並非如一般所認為的:「不思議」是比較「高」,而「思議」則比較「低」——斷非如是!——並且進而可說它們其實幾乎是一對「連體嬰」——雖然共存,但卻有著各自的「體、相、生命(用)」!!亦即,二者各有各的Identity (ID,身份、本體、地位、價值)。多聞之學者若知「唯心」與「唯識」者,乃至若已能解「唯心所見、唯識所現」之道理者,則更加斷斷不可將「思議」與「不思議」二者混濫、或夾纏不清!!!以二者雖可通,但並“非一”。 ◎「思議」(或“可思議”): 義即,若某物為可思、可想、可議、可論→可追溯、探索、捕捉,進而可界定其形狀(大小、體積)以及最終描摹出其性質者,此物即是屬於「可思議」者。 簡言之,如是(可思議)之物,泰半是指“具象”(或具體)之物。 ◎「不可思議」: 與前述完全相反之物與事等,即稱為「不可思議」之物(境)。 然而,一切眾生的心中之「不可思議境」,到底是「有沒有?」(是否真有此種物存在心中)? 或甚至所言心之「可思議境」到底有沒有? 總結回答此問題,即言:「思議境」與「不可思議境」兩者於「相」上雖則不同,但其「性」皆同為「自心現量」(或「自心現 影像」)——因此其「性」皆不可得而能謂之「有」(不能說是「有」),亦不可得而謂之「無」(也不能說它是「無」)——以其究竟為自心現影像故:「影像」其質非實、非有具體,然「其影」亦以因緣而幻化妄現,故非無;猶如樹影、水月、海市蜃樓——楞伽經言:自心現量「離有無」;以此「形像」(於相上)雖現「有」,然以實觀之,則僅是「影像」而無實質故,故定非實有;猶如「月影」、「樹影」、「空華」、「水月」、「鏡像」等,「影子」無「實在」。 為何不能說它是「有」,也不能說它是「無」? 言「不得謂“有”」者:以它既是心之影像(只是“影子”而已),則絕非有「實質」,故必定「非有」。 至於,相反地,「亦不得謂“無”」:然而自心中“妄現”之影像,此「事」本人既確定是“有”,故「妄現」——事即“非無”(並非沒有)。i.e.(亦即),不能說:「絕對沒有被「影像」現出」!
附記: 【「思議」與「不思議」如何轉,其後又應如何運用?】 【問】:阿闍梨說,為佛弟子,若修行正法,應修「如何轉不思議為思議」,然後還要再修「如何“轉”思議為不思議」。這些應如何解? 【答】: 即是於一切不思議處(如:不思議的成功或失敗等),此時即不能只將其“視為當然”,或認為是“命好”、或“運氣好”、“福報好”等之使然而已,而須要去「思惟」此成敗確實的重要要素及因緣,因而於種種行事上都能有“諫往知來”之功用,也因此令我們能不斷提昇、鍛鍊、鞭策自己。 為佛真修弟子,於(表面上)不可思議處(表面現「不可思議相」之事、或法、或形象、事理等)皆應依佛正法之理與事,及心力與法行,轉視(換角度看)其相,而化其相成為「可思議」。何以故?以「不可思議」也是「心所現」、「心所法」故。 是故即以智力與法性之力,轉個方向看(觀)此「不思議境」,其境立即轉為「汝心之可思議性者」!!! 而於一切可思議處,如:經過細心安排、規劃、執行(實踐)之後所得的种种結果(或成功或失败,或差強人意之结果),面對這些「可思議」的好壞成果,如為佛弟子則須思惟認知:那些表面上可思議的成果,事實上,其背後都含有許許多多明面上所不能見、不可知,亦即不可思議的力量(各種內外“因緣”業力融聚)之所合成者,是故,並非完全靠你「思議」的精明、盤算、安排、運作等所成者——亦即:不全因你思議層面上的精明、能幹等而成。以此也就可免於驕矜自滿、高傲、甚或睥睨他人、目空一切;反而造成日後不善的演變逆轉之因。這就是因為行者能以一切因緣法本身「不可思議」的業用,去洞見一切皆是表面上可見、可思議之眾緣和合而成,從而得以不驕矜自滿而去除我見、我慢。如此即於事業、學問與修行各方面皆得心熊平衡、客觀,行事、處人、處世皆可不亢不卑、圆融和善,更進而能去除內外障難,致令今後行事顺利,無有障礙。
因此,綜而言之,藉著此佛法無上理(思議與不思議)之真實理解,往後於實生活(自處、處人),與修行(自修與利他)皆能「知其然」並且「知其所以然」地去勉力實踐,進而運用發揮如來所教之無上智慧於世出世間事業上,令得「所作皆辦」之成果——如此即不枉此生得以信佛學佛,乃至進而獲得勝上因緣,見聞、修學如來無上珍貴正法,此無疑是學佛者累劫之大幸也! 簡而言之,一切於相上為「可思議」之事,其根底背後實皆「不可思議」(以皆是無始不思議業力之所滙集而成者故。猶如物品熏香而不思議於此物上即現有彼香之味一樣:然聞之雖有,眼見卻無!——雖眼不可見,但鼻聞確實有其香味存在、且能散發出來,而能成就令人身心愉悦、乃至莊嚴之事)。 反之,一切現今看似「不可思議」之言、行、思想、感情等,反而是由於種種「可思議」之言行等,經由長時不斷造作、以致不思議薰修而成「不可思議之業習」。易而言之,種種「思議行」是從「不思議業習 」中來,(此即楞伽經所言之「不思議薰與「不思議變」之精義。)是故言 :「思議(之背後)即是不思議」。而種種現前之「不思議行」,其背後反而亦皆是往昔無量「思議行」之所彙聚造就者,故言「不思議(骨子裹)卻即是思議」! 是故所謂「“轉”思議為不思議」及「“轉"不思議為思議」者,其實並非轉那「思議」與「不思議」兩個心、心所「法」,而是:「換個角度去看、去觀察、去思惟,名之為「轉」:因此只是轉自心觀看之角度、方向與方法,而非轉其「物」:亦即,但轉自心,不轉物!自心若轉,則物之(思議或不思議)性便因而不轉而轉!此即是所謂修行「心能轉物」及「以心轉物」之法:若能「以心轉物」則必定也能作到「不為物轉」 !「不為物轉」即意含不為染污之境、物、事、人、以及知見等之所影響、迷惑、牵動、或推動,因而造成妄為、失败、失德、染污、造恶等過,而最終蒙受眾苦! 為佛弟子若能「以心轉物」者,則異日因緣具足時,以此轉物之心,再加上得佛護念加持便進而得「轉法輪」,蓋亦如是於理事通達之用也——豈非大善哉?! 願 於如來無上正法有緣者,皆得虔心如是共相期待焉! 最後,極言之,「 思議」與「不思議」者,皆是汝心,皆是汝心自造之「心、心所法」,並非他物!因此皆是自内心境界(自心現影像)!而一切眾生内心之中,自始並無一「實物」,更非有一外物,是與自心影像相對應存在。是故極言之,即:「思議」與「不思議」皆是我們「心自造作」之結果,且從無任何外来之實體材料参與其中,i.e.,「都是你自己想的!」——心想成像,故稱「想像」!——全是「鬼影子」!! 再者,究竟而言(一言以蔽之):「思議」實在是真「 不可思議」!而一切「不可思議」事,其實也都是一种 「思議」!——何以故 ?以「思議」與「不思議」二者本身皆是心所造之「心心所法」故! 又,「 思議」與「不思議」如前所說,亦可比喻為一對「連體嬰」,難以分割,但各自卻有各自的體、相、用,故於運用、修行上亦不能混為一談。 最後,「思議」與「不思議」,易而言之,它們都是「一家人」 ,都是自心的「心心所法」所成之「相」(像),然而卻同而不同,不同而同,因此,以如是「難分難解」故,而自古即困煞多少人,又從来不得其解,而今汝等以得不可思議殊勝因緣故,竟得其解,豈非甚難可贵之因緣耶 ? 最後,「 思議」與「不思議」在佛法性相兩宗的重要性與功用為:「思議」是相,而「不思議」多指性而言。因此,歷來相宗多侧重「思議法」之探討,而性宗則多傾向「不思議法」之探究。因為「(法)相宗」的目的,主要就是探討一切有相法(包括人、事、物、境等)之「體、相、用 」含具體可見、可用、可改變、或可改進的自體本身與一切相關因素以用於修行,促進道業。 而「性宗」的目的,最主要是在探索一切超乎感官及心思所及的人、事、物、法之最根本「本體」之「性」,從而能體悟超乎言語、思惟所能掌控的現象或根本的性質,因而能用於指導(指引)或深入體悟一切法的最初、及最根本之「性」(包括法之「法性」、眾生之「心性」或「本性」),因而能將一切現象(相)與本性结合起来,而用於心性(本性)之解悟,乃至最終達成佛性之實現。如此即「思議」與「不思議」以及「相宗」與「性宗」各自之特長,並且最終將二者密切配合,用以促進無上佛道之修行、證、悟。 然而須知,此「思議」與「不思議」二法,猶如「性」與「相」,實不可偏廢,更不能互相是非,方能「性相圓融」,而終達「圓成佛道」之極旨! 進而言之,佛法最主要兩大法門:相宗與性宗。「相宗」主要探討的是凡夫與聖人的「心、意、識」之「體、相、用」,從而應用之於修行而成就戒定慧三學及轉識為智。而「性宗」主要探討的是「離心意識」的自心本性;故得運用其學與至理於修行,因而得以悟入本心本性,終於證入佛性。 是則為「性」、「相」二宗之特質(特長)與運用、配合,而得成就無上佛道,不可偏廢之要义!若偏廢,則有所謂「圓成佛道」一事,便有不可彌補之天然缺陷。而如來正法弟子於此不可不知也!
附:此篇原係 2025,10,12日「起信論講座筆記」之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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