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集
2013年09月18日开讲
好,请合掌!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开经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好,请放掌
请拿起因明入正理论义贯,我们上次讲到第五十三页,论文已经讲完了,接着讲注释。
“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这个“法”是宗及有法,因为各种学问都有它专门的术语,所以这些“宗及有法”都是因明学上的术语,或是像西洋的逻辑学有其一套它们的术语。我们这个当然可以与西洋的逻辑学有平行,“宗”即宗旨,这相当于西洋逻辑中的“大前题”。宗及有法均等义,均齐平等之义。品就是品味,谓同品喻是指这个喻于所立的宗及有法,都是具有均齐平等之义。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具同质性,若是常就具常性恒常之性
“如立无常”:举如我们“立无常为宗”,把“无常”这个道理立为宗,立为我们要论述、要辩证的宗旨。
“瓶等无常”:举喻言,如瓶等器物无常,如声之无常。这个“瓶喻”,以瓶为喻,或是“如瓶之喻”。在无常宗来讲,就可说是“同品喻”,因为瓶是无常,所以用瓶来类比,是举证它是同类、同性质的东西;用同性质的东西来比喻,所以这个比喻、这个“喻”在因明学上与我们在文学上的“比喻”不太一样。
这个“喻”有几个意思:
第一、“喻”是比并:因为是比喻,所以是两个并在一起比较,叫比并,因为并在一起,所以可以互相凸显其各自的性质,如果两者都是无常,这两者就可互挺,或是凸显,或是衬托之意。
第二、“喻”有“抽引”之意。意思是“以此喻彼”,用这个来比喻另外一个,不同性质的比喻,表面上看来是不一样;或“言此意彼”,讲这些事情但是意在其它,这是隐喻,譬如在屈原的楚词中常有“美人”、“香草”之喻,这是用来比喻其国君,他的国君楚怀王这个昏君。楚词里面用美人、香草,他讲到美人时不是真正在讲美人,而是在讲他的王;讲香草时也不是真正在讲香草,因为他也不是信道教的,也不采香草,它指的是他的王。他对他忠心耿耿的王、令他大为失望的王、听小人谗言的王。所以这个隐喻。说没有明讲的就叫隐喻。譬如说:“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这个就是隐喻。知道吗?因为没有讲出来,因为没有一个事;如果是显喻的话,就说:“你像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那个“像”就是显喻。你是我,“是”就是等号(=)数学符号(≒为相似)相似的话,只是看起来很像,但不是一样。所以这个是就是隐喻,两个相等,所以:“你是我冬天的太阳”,这两者是等于的,这是隐喻。可是若说“你像我冬天的太阳”,只是像而已,还不完全是冬天的太阳。所以“瓶喻”这个“喻”就有此意思,“以此显彼”、“以浅显深”、“以明显隐”、“以可见显不可见”。不可见的你没办法见,所以就讲一个可见的东西把它衬托出来、把它拉出来,让你比量而知,所以叫“比喻”。以可见显不可见、以无显有、以浅显深,深的道理,我们没有智慧,看不到,就用很浅的东西、日常生活看得到的东西,来比喻佛要讲的甚深道理,这样你就容易懂,就有如在目前看得到一般;但只是“如在目前”,所以这个叫作“譬喻”;乃至于“以具象显抽象”,也是这个意思,让你得到“比量智”,比量而知,这就是“喻”的作用:用具体之物来显示甚深之理。
“异品者,谓于是处无其所立”:“是处”,是异喻处,这个异喻的地方。“无其所立”,“所立”指所立之宗。无其所立“宗”之性。合起来就说,若所举的“喻”之中,并无所立之“宗”的性质,亦即,“喻”之性与“宗”之性不同。你立一个宗(宗旨)并举出一个具体的例证,其性质与你所立之宗的性质不同,这就是异品喻。我用另外不同性质来反证我要讲的道理;如果我举同样性质的,那就是用正面来证明;证明之后可以成立,然后再举一反例,试图要打倒它,但是打不倒,只是更显示出它可以成立,等于是用反面的方式来证明我的宗旨可以成立。所以用正反两面来证明,以同品喻证、以异品喻证,正反两面都能支持我的立论,则我此立论就颠扑不破,不论是谁都无法打倒它。所以因明学厉害之处,就是不等待敌对方提出异论来打击我的宗,自己先提出异品喻,所以是先发制人,自己先设身处地,先想出来封你的嘴,我讲出一个相反的例证来证明,如果正反两面都cover了,那你就无法再攻击我的立论,我所立宗就完全成立、颠扑不破的。所以因明学是很完备的,但西洋的逻辑,再高级的逻辑也是一样,你只是让自己的理论成立,但你没有预备别人会如何攻击你,但佛法一定要先发制人,把敌人想要攻破你的例证就先提出来,这个从哪里可看出来,你从楞严经七处征心可看出,到处都是。所以阿难还没讲的时候,阿难讲了一个东西,佛把他辩倒了;然后佛再提出又假设如何如何,我讲说是“纵”、“欲擒故纵”,所以先放,然后一收,这稳死了,就好像牛仔要抓牛一样,这个绳索一放,然后再一拉,牛就倒了,同样的,佛的纵也是一样的。所以异品喻也有如是那个“纵”。接着看下面一条:
“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有”,有法。譬如有人举喻言:“若有法是常”:原因(理由是)“众皆见其非所作故”(大家都有目共见说,这个东西不是所作的):举喻言(譬如说):“如虚空”(有没有人看到虚空是谁制造的)我讲一个小小的笑话。基督教创世纪里,一开始耶和华造地球、造太阳、造月亮,宇宙间这么多星球,他只造了这三个,然后就说他创造一切,但很有意思的,他没有创造天空。所以这很麻烦的,变成这三个星球中间没有天空,那不就连在一起了吗?。众皆有目共见虚空不是所作,此虚空喻即是“异喻”,因为虚空非所作,所以是常,为什么?因为一切人所作,乃至并非要人所作,自然所作也是无常、非常,所以虚空不是任何人或神所造,所以虚空是常,故于此喻中,没有宗体的无常性。是故,以无常为宗,则举虚空作为“异品喻”,这是得以成立的。
“云何名为同品”喻及“异品”喻呢?“谓”与“所立”之宗及有“法”处,皆处于“均”齐平“等”之“义”(义即是理)及“品”类,即“说名”为“同品”喻(如此就可说此一比喻可当作是同品喻)。例“如立无常”为宗,而举如“瓶”或声“等”是“无常,是名”为“同品”喻(亦即同质之喻)。而接着再举“异品”之喻“者,谓于是”异喻“处”(的地方)并“无其所立”无常宗之性,譬如举喻说:“若有”法“是常”性,以众共“见”其“非”为“所作”性,如此来显本宗无常性,也就是论者自己举反证先发制人,而提出这个“常性”。我立“无常”为宗,然后我的有法是“声”,“声是无常”是我的宗,也就是我的立论、主旨。我举出我的道理,因为是“声是所作”、具所作之性,而一切所作性皆是无常,所以声是无常可以成立,然后因就是道理,“所作性皆无常”,所以声是无常,此宗旨可以成立、此论得立,但光是这样推理(“因”即是“理”),“理”就是西洋理则学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因”。何谓理则学?理则学就是推理,“理”是推来的、推求而来,这个“推”是推求、探求,引证也算是推求的一种。但西洋的推理这样就结束了,它就只是宗、因(大前题、小前题,接着就下结论)。“声是无常”,因为“声”是所作性,而所作性悉皆无常,所以“声是无常”,但佛法不同,依佛法来讲,上述的推论还缺三分之一,光是推理还不行,在法庭上一定要有证据,因明学就是要讲证据,而且证据还要有正、反两面的证据。正面的证据,举如“瓶等”这一切的瓶、钵、罐等器皿、器物皆是所作性,而所作性悉皆无常,所以“瓶是无常”、“声是无常”。虽然我们如是推理是可以成立,但还是需要有旁证。同品喻是旁证,另外一套东西而与这个所欲立的宗平行的,在理上是要相等的。因为“瓶”与“声”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所作性;而所作性悉皆无常,所以以“瓶、钵”等具体可见之物,可以看得见、摸得到、抓得着之瓶、钵等等器皿,就能证明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声音,因为它们都是所作物,而所作物悉皆是无常的,这样懂吗?这样清楚吗?好,这就是正面的举证、平行的举证,所以同喻如瓶(同品喻);接着反面的举证(异品喻),异喻如虚空。“虚空”是什么?因为一切所作性皆是无常,所以一切非所作性皆是常。虚空非所作性,所以虚空不是无常,而是常。所以举虚空为例,喻“如虚空等”,虽正好与我们所立宗“声是无常”是相反的,但正好是从反面来证明(反证),此虚空即得成为异喻。所以不论由正、反两面,都证明此理得证,所立宗“声是无常”得以成立。
“同喻”即正面举证。“异喻”即是反譬,所以你看佛法的因明学是很圆满的,很紧密的,一点都没有漏掉之处,甚至于无诤三昧,意思是你要跟我辩,门儿都没有,因为你欲跟我辩的,我已先举出来,让你哑口无言或心服口服,那你就不能再跟我争辩,这叫“无诤三昧”。无诤三昧的新意是这样,一切凡夫、外道皆不可与佛或圣弟子争。而不是你辩不过人家,才不跟人家辩,那不是无诤三昧而是夹着尾巴跑,那是“鸵鸟主义”,鸵鸟把头埋在沙里,假装没有敌人,结果来了一只老虎把牠吃了。或“反证”——即以相反性质之事证,来证明本宗得以成立。例如立“声是无常”为宗。因是“以声是所作性故;凡所作性皆悉无常”,而声是所作性,所以可知“声是无常”;再举异喻:“如虚空等,以见虚空非所作故。”因为虚空“非所作性”(不是所作性),因而是常;“若非所作者是常”,以此便可以反过来证明“凡所作性皆是无常”,而“声是所作性”,因此“声是无常”。是故“如虚空”得为“声是无常”宗之异喻,因而可“反证”本宗之成立。所以这个用在西洋,因为逻辑是西方的东西,所以他们的司法制度自古以来即是如此。虽然苏格拉底是被陷害的,但是也要有人告,然后他们类似检查官之类的发现他有嫌疑,再把他捉起来,然后再找证人来证明他有罪。所以虽然这是一项阴谋,但还是要经过那套司法体系,而不是我觉得你有罪就把你抓起来。你招不招?来啊!上大刑,就打得稀花烂的,屈打成招,连包青天也是这样子。所以包青天包是包了,但也不一定是青天,搞不好是黑天,因为你都是“屈打成招”,虎头铡、狗头铡那个在法庭上一铡下去,身体会成两半,血流成河把两块尸体拖出去,再打扫,而且那个不一定有证据,那个都是自由心证。连包青天都这样了,其它更不用说了,而且你没有自辩的权利,你不能抗辩,你一抗辩,“胆大刁民”,再打!所有刑法里面最惨的是什么?惨的很多,最惨的,让你要死不死的,莫过于“坐笼”,知不知道?它作一个铁笼子,让你在里面,因为太小,不能躺,也不能坐,只能半蹲半坐,然后把你连同笼子放在太阳底下晒,不要半天就奄奄一息了,这叫“坐笼”。你们都没看古典章回小说?我看了很多,以前看都觉得好玩,学了佛以后都觉得很不好玩。自从学佛以后就没有什么书可看了,这叫坐笼,很惨!
我们现在知道在所有文明的国家,如果人犯罪了以后,人民在古代就已经有“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这在英国最早开始实施,英王理查被国会强制压迫,签了个“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里面就有这个人身保护令,也就是一切人民或是宰官都一样,没有具体犯罪事实,不能随意逮捕、拘禁、审问,如果怀疑的话,可以逮捕去审问,但是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到了二十四小时一定要释放。我们台湾在威权时代,常常不晓得怎么回事,不小心就失踪了,再也找不到了,你家人也不晓得你跑哪里去。所以一切的威权主义都这样,视人民如猪牛一样,这是孟子说的,所以专治的君王都很讨厌孟子,我却非常喜欢他。所以当他们检查官提出证据,提证被告有罪,举很多的证据,然后被告律师就起来,破斥检查官所举之“证据”,因此就说被告是没有犯这些罪行,所以被告律师就因此就“反证”被告是无罪的。检查官是提出正面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罪”,而被告律师是反过来证明被告“无罪”。所以检查官的正面证明被告是有罪,这就是“同品喻”,被告律师反过来,反对检查官所说的一切,反过来证明被告无罪,这个是“异品喻”,但最后的仲裁者就是“陪审团”。所以陪审团也是很妙的一个制度设计,他们不是一个法官就能定你罪、判你有罪或无罪。我这样讲让你对他们西洋的司法制度有些许了解。检查制度就是警察先抓人,先将嫌疑犯抓起来,并在警察局初级审讯以后,若觉得嫌疑很大,就送到检查官处;检查官审视那些报告之后,若觉得嫌疑很大,就可以起诉,所以在警察局还未起诉。警察必须先搜证,先搜一些证据,不是定罪,而是有“重大嫌疑”,然后把嫌疑的罪证送给检查官,检查官看了,觉得这个案子可以成立(We got the case.)我们有一个case了,然后开始起诉,这起诉就是公诉。通常公诉罪都是刑法的;民法的不讲,不会经过检查官。罪人通常若是有钱人的话,可以自聘律师,为其辩护、抗告;没有钱的被告通常由国家出钱帮他雇一个免费的律师,当然要看那个罪人的福报及运气了,有时会遇到很有名的律师为他辩护。日本把被告律师称为“弁护士”(べんごし),台湾话称为“辩护”,省略了一个“士”字,就从这里来的。检查官提出告诉,然后召了很多的证人,这证人是干什么的呢?呈现给陪审团及法官看的,结尾时就说:“被告是有罪的,犯了一级杀人罪或二级杀人罪…等”然后被告律师就说:“被告无罪,这是“self-defense”(正当防卫)”或者被告律师拿出医院的证明,说:“被告的精神状态有异,是神经病;也就是无行为能力,不负担责任、罪过。”不过如果证明被告是精神异常,也不会释放嫌犯,没那么好的事,如果证明被告是疯子,或是神经病,这场官司结束了以后,就送神经病院监禁,并帮你治疗,不过那个是越治越糟就是了。一个本来只有三级的神经病,送到很多精神病患的精神病院里,到后来都变一级神经病了,病状升高了。检查官呈现被告有罪之证据以后,就开庭控告;被告律师就显示被告无罪,由陪审团仲裁。陪审团是如何产生的呢?如果是地方法院,是地区性的,则由当地的士、农、工、商等代表,用抽签方式选十三名,一定是奇数的,不能是偶数的,否则六票对六票,那就很麻烦。所以定十三名,各等阶级的人都有,我在美国也曾经被法院宣召当陪审团成员,我就写了一封信说,我们的信仰里面不能去裁判别人,所以提出申请豁免,法院就免了,这点美国很好,你有正当理由申请豁免,他就可以免征召你。我说我们是佛教,他们是基督教,但在宪法之前人人平等,真的是人人平等,他们就真的做到,让你免当陪审团成员。其它的法师也有曾被宣召去的情形,他们也写封信给法院,就免了。陪审团十三个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但是各阶层的人物大家一起讨论,看看被告有罪,还是无罪,他们就进行投票,而且他们在审判期间是不能外出的,就住在法院里面,免得受外界乃至媒体的影响,或关说等等,所以这个是很高等的文明才有办法。然后陪审团成员票选以后,若大多数成员认定有罪,那就有罪。法官的职权在哪里?法官的职权很少,他只是当陪审团定被告有罪以后,才依法律宣判被告犯了何法第几条之罪,以及应该判多少刑,法官是负责宣告判刑的,如是而已;但如果陪审团说无罪,就把他们的结果交给法官,法官就依陪审团之意见,宣告大家公认此被告无罪,就无罪释放,所以非常的文明。所以人民必须要有很高度的觉知,以及很高度的文明心态,我们汉民族、台湾人民也是一样,差这个太远太远,我们的司法还是可以为行政官左右,还是沦为行政官政争(政治斗争)的工具,很糟糕!然后起诉谁、不起诉谁也都还是一样,不要说什么,直到现在,选票还是可以用买的,这在美国简直不可想像!你可以买他的票,这简直是把灵魂卖给他,这对他简直是一大侮辱,更何况我们这灵魂只值一千块台币!这太可笑了!所以我们台湾的民主,少说差五百年,依我以这样子的程度来看,五百年后看看有没有办法变成这样。因为整个人民的知识水平,以及对于自己权利的认识、主张、珍重、尊重,那还差差不多五百年,所以你不要看有选举,但事实上还差很远很远!至于司法制度更不用说了,可是这司法制度跟我们非常、非常重要而且有直接的关系,是不是?跟我们什么有关系?我们在初中讲到宪法时就讲到,依宪法,政府有义务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就这条,所以法院的司法制度就是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所以若有人侵犯到个人,就到法院解决,如果有更重要,侵犯到整个国家体制时,就到最高法院,寻求大法官解决。乃至于大法官可以起诉总统,弹劾司法,所以没有人是完全这么安全的,知道吗?都有人监督的。都互相牵制、互相监督,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我说了算!”这是西洋经过两千多年演化的结果。当然以学佛来讲,西洋也有很多的缺点,但是若以实生活来讲,我告诉你,他们真的是文明,我们真的是野蛮!好,接着。
现在讲到这段文字,我现在要讲一段非常的棒的东西。我很少称赞自己讲的东西棒。这个真的是棒。我们因明讲到现在都在讲“声是无常”,对不对?那我请问你,那为什么因明理论里要特别提出、大谈特谈这个“声是无常”这个议题来加以辩证?我问你,一般学佛的人都知道,“声是无常”这很平常的东西,大家都耳熟能详,是不是?这好像也没有值得辩论的,它一定是真的。哎呀!你不要讲得那么武断,我告诉你,声是无常虽然是大部分的佛弟子都知道,而且认可,是很平常的一个佛教的道理,或是佛学常识。但是你要晓得,这是具信的、对佛法有信仰、有信心的佛弟子的看法及想法,但是其它人并不是这样。所以佛弟子就会把“无常”这东西,或是“声是无常”这东西,我们把它“视为当然”(take it for granted)或者是“自明之理”(self-evident)。视为当然就“当然就这样”,譬如我们中国人历代以来都是以儒家为主体,所以孝道是“视为当然”的事,那你说在中国视为当然,普天之下都这样想吗?不是的!在西洋就不提倡这个“孝道”,懂吗?他们西洋在耶教经典里面就明明白白规定:你长到十八岁,你就必须要离开父母的家,你不能再跟父母一起住。所以他们西方社会到现在还是这样子。如果活到十八岁,还没离开家,自己独立更生的话,会被同侪笑,自己也觉得很耻辱,所以到了十八岁就主动的离开家门,自力更生了。这我们觉得很奇怪,是不是?他们不这么认为,他们反而认为我们很奇怪。长到二十几岁、二、三十岁还没结婚,还是跟老爹、老妈一起住,会被笑死了,知道吗?你看,孝道?反之,子女也没有要孝养父母的责任,没有!如果那个子女对父母稍微好一点,那是例外!那是奇迹!子女赚的钱有拿一些礼物回来给父母,除了生日以外,平常都没有的。离开家门自力更生,通常也都不去跟父母拿钱,当然有钱人家的父母还是会继续裁培他的子女,继续供应学业生活所需,但是一般中等家庭,尤其是美国人,十八岁以后就不向父母伸手拿钱,就完全自立了。然后父母对子女的一切都管不着,到什么程度?他十八岁出去,二十岁回来的时候,带着一个女孩子进家门,然后说:“爸妈,这位是我太太。”就这样,他父母也没见过面,父母心里当然不舒服,但也没办法,就这样,他们自立到这种地步!所以根本没有“孝”及“顺”的概念。所以不要把这些道德德目当作是普天之下都视为当然,没有!东方及西方可以很多东西都不一样!所以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譬如一些自明之理:“有生必有死”。何谓自明之理?即无需证明,它这道理就很明白了。“有生必有死”这需不需要证明?不需要,也没办法证明,你有事实可以看到嘛。有生就有死,这叫“自明之理”,乃至几何学上“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个也没办法证明,这叫“自明之理”,也叫“公理”;“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这个也不能证明,这也叫“公理”,所以几何的定理或公理,都是这个样子。“太阳从东边上来,由西边下去。”这能证明吗?没办法证明,看就对了。所以它是自明之理,因此我们就把它视为当然。
佛讲了很多道理,有很多智慧,但是你知不知道佛的道理及智慧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无常理或无常智。从无常理而证得无常智。所以一切佛理、佛智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无常理”或“无常智”。从这个最根本的道理中推演出四个最平常的、最常见的佛理。我为什么要讲这个?因为因明入正理中第一个要辩论、论证的就是:“声是无常”,原因在此。而且因明入正理论,俗称大论;这部论是因明学的大论、最重要的论典。在这部大论中一直在讲“声是无常”,花了很多时间去辩证这个宗,为什么?这东西我们都知道嘛,没问题嘛,为何要辩?我告诉你,因为“无常”是一切佛智、佛理的根本,而一切佛理、佛智皆从此演化出来。什么是“无常”?我们讲“无常、苦、空、无我”,这就是四种佛理、佛智。苦,我们都知道“人生即是苦”、世间即是苦,为何世间即是苦?以无常故苦;为什么一切法空?为何人生是空?等等,也是以无常故空;为什么是无我?也是以无常故无我。一切悉皆无常。什么叫“无常”?终究无常,也就是说:“都会坏掉,生了就要死,最后总要走进去棺材里”。那就是“无常”。死亡,你不知为何要死亡,但你终究要死亡,这就是无常。现在明明活得好好的,但是总有一天会死掉,对不对?这就是无常,这就是希腊所说的悲剧、人类最大的悲剧,就是:“人皆会死亡”。而且西洋人都这么讲(虽然这没有证明):“只有人类知道自己会死。”当然猪或牛将被宰杀时也知道要死,所以西洋人在法律或很多地方很有智慧,但在这方面却很愚痴。人因为知道终究要死、一定会死,可是虽然会死、一定会死,可是终究还是得活下去,这就是悲剧。你不能说:“既然终究要死,那我现在就死掉算了!”那就不是悲剧了。但是你还得活下去,这就是悲剧!所以希腊神话里有一个塞西弗斯(Sisyphus),他因为犯了神的规矩,所以神就罚他推一块巨石,由山脚推到山顶方可停止天谴,可是每次巨石推至山顶之后,便又滚落至山脚下;于是塞西弗斯还是得再由山脚将巨石往上推至山顶,如此日复一日、永无止尽地推着那块巨石上山,所以那个苦是没有尽头的,这就是塞西弗斯的悲剧,也就代表人类的悲剧。明明知道要死,明明知道那颗石头再怎么推,推上去还是要滚下来的,但是你还是要往上推。你推到尽头,知道它还是会滚下来的,但是还是要往上推。所以你明明知道总有一天要走进棺材里,但是还是要好好的活着,你看,这就是所谓的悲剧!反过来讲,什么是悲剧?明明知道要死,但是还是要活着,而且还要勇敢的活着、活得好好的,这叫悲剧精神。所以悲剧的“悲”不是悲哀,而是悲壮,这是文学,但是文学家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好!所以无常。那何谓无常?无常有很多意思:
1.无常即不可知、终究无常,最后总是无常;
2.念念无常。前面是大的无常,后面是小的无常。念念无常、念念有生灭,生生灭灭,所以念念无常、念念生灭。无常不可知,无常不可把握、不可捉摸、不可掌控。因为不可掌控,你就为它(生命)所拨弄。所以就是因为不可掌控,而为命运所拨弄,所以就很苦。无常是苦,苦不为苦,无常故苦。因为无常,这世间一切不可把握、不可捉摸、不可掌控,所以很苦。也因为这一切不可掌握,念念无常、终究无常,所以有生老病死。有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八大变坏不定,你今天很顺利,明天就很倒霉,今天得利,明天变衰(利衰);今天被称赞,明天被诋毁(称讥毁誉);苦乐也都是如此。所以变幻不定就很苦,因为无常变幻,故苦;也因为无常,故空;没有一个实体,没有一个固定,若有一个实在的东西,就能把握,它成型、它固定,但因无常所以变化不定,所以它是苦的。它性空,它的性质是空的,所以你抓不住它。举一例子,对男孩子来讲,就很容易记得,说:“男孩追一个女孩,如果那女孩女人味很强,捉摸不定,男生就被她搞得神魂不定,神魂颠倒,这很苦。因为她无常变幻,她的心情好像是天气一样变来变去,而且最糟糕的是,她常用隐喻的,你问她喜不喜欢,她说:“我不喜欢”其实她很喜欢,妳要不要?她说:“不要”然后你拿回去,那她跟你没完。所以女人或是女生是跟无常性最谐和的,“非常无常”!男生比较有常,所以就很苦。以无常故无我,这不用再解释了。所以无常是一切佛智的根本,众生里面或是一些智者或贤者,也常常能看到无常之理,但顶多也只是叹叹气而已,譬如孔子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就这样子叹个气,完了、没了。贤者像希腊的原子论者(Democratics)所以原子弹不是二十世纪才有的,而是古希腊就有了、纪元前就有了!他们就观察到原子也是变幻不定的,也是类似人生无常。所以原子论推到后来就变成唯物论;所以唯物论不是马克斯发明的,不要搞错了!在古希腊就有了。所以Democratics他讲了“无常论”说:“当你把一只脚从河里拿出来,再伸进去时,那河水已非当时的河水;而你那双脚也不是那时候的脚,而是不同的一只脚。”为什么?这以现代的科学来看也是一样,就说:“原子什么的都变了。”那以佛法来看更是无常,佛早就看出诸行无常!所以念念无常、身无常、心无常。前念后念都不是同一个,乃至诗人雪莱,他写了一首诗mutability(无常)在慨叹人世之无常,犹如昨日黄花、黑夜闪电、午夜月云般无常;波斯有一个诗人,叫奥玛.海亚姆(Omar Khayyam)他也写了一本诗,是四行诗,叫“鲁拜集”(Robajo),也在讲人生如走马灯、如沙漠旅客、如棋戏般无常的道理。不过也因为无常的关系,世人因为无常的道理,而产生种种的反响,第一个在希腊与罗马时有一派坚忍主义派,有一派享乐主义派。因为无常,我们要抵御无常,罗马及古希腊的那些贤者,就说我们应该要提倡坚忍,才能挺得住无常,所以有坚忍学派,这样才能度无常的苦;另外一派主张享乐主义,认为既然有无常,你是挺不住的,一定会被打败的,所以何不及时行乐?所以这是享乐主义派,就变成两派。但是下面还有更多派,由于无常而产生的哲学及宗教。换言之,一切的哲学及宗教,都是因为无常而来。世间的智者或是贤者,虽然偶而也会见到无常之理,但是终究都不能随顺此理而成就智慧,反而会因无常而堕于种种颠倒妄想或是梦想,而自以为想要或能克服无常,但事实上是做不到,只有佛法可以。
顺便提及,你知不知道这世间不论是东方或西方,一切伟大的宗教或哲学,其目的都是为了要解决“无常”,知道吗?这句话是我领悟到的,免费与你分享。若把握到这个,再去研究其它宗教或哲学,就容易贯通。我为什么能领悟或体会到这个呢?学习佛法!我学习佛法,就好像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所说:“我为什么看得比较高、比较远?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他们都是为了解决无常,或是提供解决无常。
第一、一切神教(拜神,不论东西方)都是因为无常,人都要死,但是因为人都不爱死、怕死,而想要永生,所以基督教主张“信耶稣得永生”,基督教解决无常的方案就是:“信耶稣得永生”;但信耶稣,这耶稣不只是耶稣,而是指上帝。他们的立论是:人死后,回到天上的父那里,在上帝(主)的怀里。上帝是什么?这是因明学:
A:上帝是永生的;
B:人死后回到上帝那里,成为上帝的一部分,所以也就跟着永生。他的理论是这样子。这个不是基督教独有的理论,所有的神教都是如此,像婆罗门教、印度教,也是一样。人是无常的,死后回到梵天处。梵天是有常、恒常,所以回到梵天,就永恒了、得到永恒的生命。第一个是基督教,第二个是印度教、婆罗门教,神教都是一样。
第二、道教。道教却很特殊。道教也是追求长生不老,所以这个长生不老,你从小到大,都知道道教是追求长生不老,但是你可知,这个“长生不老”就是为了逃避无常?就是要对抗无常。大概没有吧?迷与悟就是一线之隔!我们讲道家,因为“声是无常”,但道家认为不甘落于无常,所以它主张要把这肉身修成有常,道家所谓的长生不老,当然是指这个身体、这个色身要长生不老,他们有方案的,不像基督教或婆罗门教只是一种信仰而已,他们是有法子的。什么法子?简言之,就是炼内外丹。这个丹是什么?丹是仙丹,炼内丹,最精华的就是炼精、气、神,辅以吐纳、吞津、辟谷。不食五谷、不食人间烟火,因为意欲成仙,所以不能有世间人的火气,要有仙气,所以就不能有火煮过的食物,这正好与佛所讲相反,佛法主张不可生食,茹毛饮血是野人,所以一定要是文明人,佛弟子所食一定要煮过的,所以不能天到晚吃“生菜沙拉”。因为里面都有荤的味道,而且生食那些食物,长养瞋与贪。瞋心会增大,还有很多植物生食,会长养淫欲。所以不能多吃生菜沙拉,不要以此为养生法,那个与佛所说不符。虽然有一些佛教人士研究医学,提倡生食,恐怕不太好。所以道家的炼内丹就是精、气、神。精即精子、气即吐纳;神即精神。外丹则是采药炼丹,服药而不吃饭,认为到后来就能脱胎换骨,将身体转成仙风道骨,接着可以白日飞升。炼到可以白日飞升时,依章回小说所写,很多天仙天女都来迎接,笙管歌弦,热闹非常,可能像歌仔戏那样,长生不老,然后就住在哪个洞里,可能是三年一会,在西王母那里橎桃大会,然后可以去见见齐天大圣。所以道家是用这套方法,甚至有具体的方法,可以让你长生不老。可是再怎么长生不死,你可以看楞严经里面,七趣中有个仙趣。仙趣与天趣一样,天趣还比仙趣的寿命更长,仙趣还是更短,所以还是会死的。仙还是会死的,活着的仙叫活神仙,死的仙叫死仙,即使是释提桓因也是会死的。那都是不究竟的,一时短暂的延长一下而已!所以这叫是所谓颠倒梦想。道家就是颠倒梦想,回头看基督教、婆罗门教,那也是颠倒妄想。
第三、儒家。儒家也有一套对抗无常的方法,这我是总说,很理性的去看看是不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我不跟你宣战,我们就无诤三昧。儒家对付无常的办法:
1.传宗接代。其道理何在?就是我相的延伸;生了个儿子,那儿子当然要假设他是很像你才行,而且要能继承父志。那样叫肖子贤孙,好像复制出来的一样。如果是很不孝顺的人,就称不肖(不像其老爹)。所以一定要很像他老爹才行,这是形体的延伸,这是贪着我相,借着儿子,借尸还魂。借着儿子继承他的志愿。传宗接代是对抗形体,在形上延伸,令其千秋万世都死不了,因为儿孙无穷,企图以此来达到形体不朽、形体不会坏、不会断。
2.三不朽。这是名上追求不朽、精神上的不朽,这是名。追求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这样千秋万载、永垂不朽。但是你看朽不朽?朽得很!过了一些年,若还是有几个人记得你,就已经很不错了,是不是?还有几个人会想念你,就更不错了!你死了,大家都还是照样过活嘛!是不是?如果想念你也没有什么利益可得,那就不想念了;如果想念你,写写文章有稿费可得,那当然就要想念了!所以儒家对付无常的办法,就是让自身不论是形体或是精神,就“好像”能永远地活下去,就是这个办法。但是这个就是心经里面所谓的颠倒梦想!全都是一厢情愿。自以为这样就可以克服无常,就可以转无常为永恒。
顺便讲,有一派附佛外道,他们对付无常的办法,其实佛法里面都是在对付无常,可是他们并不遵守佛法,他们就自创一派,修炼修相似佛法,就后成就禅定,化为虹光身。什么叫“虹光身”?就是让身体变成像彩虹一样,化虹光身到净土去,然后一点点都不能留下来。如果是信这派的人,就觉得好炫,好棒,但这是跟佛法相违背的。为什么?因为这是无常败坏之身,你把这无常败坏之身,他的本原就是无常、染污的,然后你把它化成虹光身,那虹光身可能是也有汗臭味,知道吗?那个倒到净土去,净土都被污染了吧!那些诸上善人,就闻到一阵腥风。所以这也是贪爱自己自身,贪恋色身。所以佛的法是看破这色身。这色身是无常、败坏的,既然是会败坏的,就不要想尽办法让它不坏!你要让它不坏除了放冷冻库外,没有别的办法。可是放冷冻库里就没得活了,是不是?所以会败坏的,佛就随顺法性、不坏法相,会败坏的,你把它修成不染污、清净的,然后烧成舍利,给世间人永久的纪念。然后膜拜,让大家相信戒、定、慧的实修功德,为什么?一颗小小舍利是用铁锤锤不烂的。所以,你看,这世间一切最有智慧的圣者、哲人都是为了要对抗这个“无常”。但只有我佛如来,有真正的东西,所以佛出世就是为了破除这世间、外道颠倒梦想、愚迷之行!因为要对付无常这个大课题,每一家都有他的方宋,但终究都是颠倒梦想,自以为是,愚迷之行,种种愚行、迷行!徒劳无功,不但徒劳无功,反而增加愚痴,反而多造罪业!而且自迷迷他、误导众生,盲修瞎炼,修了半天,没有结果,而没有得到任何利益,这就是为什么佛要出世,要破斥,乃至引导一切众生入真正的正理,入正理、入正修行路。所以“声是无常”这道理就很深,所以佛出世开示一切有为皆是无常,既然它的法性是无常,你不要想转它的性为常,本来是无常,硬是要它常,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你唯一能作是舍对无常的贪爱、执取的心、心所法,能舍贪爱、执取,就马上无我相、无我所相;无我、我所相,就能够趋入真如本心;趋入真如本心,就入佛的一真如之智。就能证得等虚空、遍法界的法身(法界身)这样懂吗?这样赞不赞?
因明就是为了要破斥外道,引导众生尤其是佛弟子,能更加坚定了解无常。那为何说“声是无常?”因为很多东西都是无常,为何独独说“声是无常”?
一、因为声是六尘之一,六尘之一引申就是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十八界若是无常,那就是引申一切世间无常。所以“声是无常”就是代表“一切世间皆悉无常”之意。所以这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一反十八。
二、声是语言文字,六尘是无常的,它另外一个产生的功能,如果是人生的话,就是语言文字,语言文字也是无常。那这有何重要性?这太重要了!因为佛说一切法皆悉无常,不是说这世间的东西都是无常,有一些东西如声音不是无常,不是!所有的声音都是无常!连你唱佛号的声音也是无常的,虽然你的声音中有佛号,但这是声音带动的(carry)你的声音carry那个佛号,所以也是无常,因为声音的本体也是无常的,相对于一切外道执着于语言文字,都说他们的语言文字,他们的圣典是永常的、是永恒的,因为他们的神是永恒的,所以他们的神所说的话也都是永恒的,所以在耶经里讲到他们的神所说的话,称为“The Word”,“word”是普通名词不该大写,但是这里是当专有名词,是特指神所说的话,也就是耶经里的话,只要是神所说的话,他永远存在,而且你不能更动一字。你如果违反一个字,那你就犯凟了神,就要下地狱。但佛法不是这样,这是讲基督教,基督教是神教,其它的神教,第一个是希腊,第二个就是埃及,婆罗门也是一样,所有的神教都是一样,基督教称为“神语”(the Word);希腊他们有oracle(神谕),你就到神殿里去祈求,就跟我们祈求观音签是一样的,求得神谕、神的指示;埃及的神也是有发神谕,他们都有祭司,你来求什么,他会跟神沟通,就与我们的乩童差不多,就发出神谕,谕知或是告示、指示等等,教你如何做;婆罗门也是如此,印度教都是一样,都是执音声、语言文字为有常,这就违于“声是无常”的。所以佛讲“声是无常”或因明大论里讲“声是无常”,这是总破一切外道对所有的盲修瞎炼、妄想执着,乃至于执着音声、执著文字相,一切的执着总破了。如果能够看破的话,就能舍,能舍就得解脱。解脱于六尘,六尘既解脱,六根、六识也就跟着就解脱了,这样对不对?这样的佛法棒不棒?所以我说今天讲这个是很赞的,有没有骗你?这是老人家积五十年的读书心得,加上佛法,然后揉和在一起,然后讲与你听。所以有人说我批评儒家、孔子,然后他就“很不以为然”,说:“尤其中国大陆现在人伦沦丧,你不提倡儒家伦理道德,怎么可以呢?”就把我骂一顿,我就不理他。所幸,他后来有看因明,我讲要立、要破,那个破不是因为痛恨,懂吗?(合掌)那个破是因为慈悲!佛破斥外道,乃至破魔,都是慈悲,慈愍故。“立”也是慈悲,立是慈;破是愍,愍念众生愚迷及无知。盲修瞎炼、不得正道,而以种种方便说法,引入正道。好,回向。
「因明入正理论义贯」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