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第03課——五 慧心所(續)——單文本結構化分析
一、文本基本信息與核心議題定位
本節物理進度與文本位置
(1) 頁碼範圍:第 176 頁至第 182 頁
① 共計 7 頁幻燈片內容。
② 所屬課程:第03課。
③ 課內序號:第 13 節。
核心主題分類
(1) 本節主題類型:別境
① 主題名稱:五 慧心所(續)。
二、核心法義解構(按頁碼線性推進)
- 第 176 頁
(1) • 如果同十一個善心所相應,那就屬於善慧,
① • 如果同十一個善心所相應,那就屬於善慧,。
(1) [5]慧( 別境) 相應→ 十一個善心所
① [5]慧( 別境) 相應→ 十一個善心所。
(1) [5]慧( 別境) 相應→二十六個煩惱``心所
① [5]慧( 別境) 相應→二十六個煩惱``心所。
(1) • 若是同二十六個煩惱``心所相應,那就叫做
① • 若是同二十六個煩惱``心所相應,那就叫做。
(1) 惡``慧了。(相宗十講,唯識三字經講記, p. 261)
① (相宗十講,唯識三字經講記, p. 261)。
(3) 本頁出現數字:5、5、261
① 數字 5。
① 數字 5。
① 數字 261。
- 第 177 頁
(1) • 又這個慧心所,有與癡(癡即是無明)相應
① • 又這個慧心所,有與癡(癡即是無明)相應。
(1) 者 ;慧和癡一齊起,兩者相應,那種慧便
① 慧和癡一齊起,兩者相應,那種慧便。
(1) 是染污的(染污性),不只不能如理簡擇,
① 是染污的(染污性),不只不能如理簡擇,。
(1) 又不能夠合理地的作出分別(如理分別)。
① 又不能夠合理地的作出分別(如理分別)。
(1) 慧心所和無明心所一齊起,便變了一種惡慧
① 慧心所和無明心所一齊起,便變了一種惡慧。
(2) 本頁引用典籍:《唯識方隅講記》
① 引用 《唯識方隅講記》。
(3) 本頁出現數字:452、452、5、3、6
① 數字 452。
① 數字 452。
① 數字 5。
① 數字 3。
① 數字 6。
第 178 頁
第 179 頁
(1) 我(推錯了:本來無我推錯成有我)
① 我(推錯了:本來無我推錯成有我)。
- 第 180 頁
(1) • ``惡見,亦名不正見,即染慧(即染污的慧心所)上(對
① • ``惡見,亦名不正見,即染慧(即染污的慧心所)上(對。
(1) )於諸諦理(諦理者即是什麼?真實的道理。)顛倒推
① )於諸諦理(諦理者即是什麼?真實的道理。
(1) 度(別人明明是這樣的,他偏偏顛倒推度。那種顛倒推度)
① 度(別人明明是這樣的,他偏偏顛倒推度。
① 那種顛倒推度)。
(1) 之作用(就謂之``惡見)。 (參照並調整編排《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86
① 之作用(就謂之``惡見)。
① (參照並調整編排《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86。
(1) [3]無明( 根本煩惱``)相應→
① [3]無明( 根本煩惱``)相應→。
(2) 本頁引用典籍:《唯識方隅講記》
① 引用 《唯識方隅講記》。
(3) 本頁出現數字:486、5、3、6
① 數字 486。
① 數字 5。
① 數字 3。
① 數字 6。
- 第 181 頁
(1) 《義忠疏》第七末那具足,應云訖利瑟吒耶末那,
① 《義忠疏》第七末那具足,應云訖利瑟吒耶末那,。
(1) 唐言染污意,1.與四惑俱名為染汙。
① 唐言染污意,1.與四惑俱名為染汙。
(2) 本頁引用典籍:《義忠疏》
① 引用 《義忠疏》。
(3) 本頁出現數字:1、2、4、1、3
① 數字 1。
① 數字 2。
① 數字 4。
① 數字 1。
① 數字 3。
- 第 182 頁
(1) 「此癡,迷無我理」,對於「無我」的道理不明
① 「此癡,迷無我理」,對於「無我」的道理不明。
(1) 所以「癡」與那個「我見」是相應的,所以叫做
① 所以「癡」與那個「我見」是相應的,所以叫做。
(1) 「我癡」。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729)
①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729)。
(2) 本頁引用典籍:《唯識方隅講記》
① 引用 《唯識方隅講記》。
(3) 本頁出現數字:3、729、2、1、1
① 數字 3。
① 數字 729。
① 數字 2。
① 數字 1。
① 數字 1。
三、引用典籍與信源
《唯識方隅講記》
(1) 本節引用 《唯識方隅講記》。
① 出現於本節內容中。
《義忠疏》
(1) 本節引用 《義忠疏》。
① 出現於本節內容中。
四、善煩惱對治配對(若無則缺省)
本節不涉及善煩惱對治配對。
五、修行指導與實踐要點(若無則缺省)
本節涉及
輕安相關修行指導。(1)
輕安出現在本節教理講解中。① 與修行實踐相關。
六、法義歸結
本節核心貢獻
(1) 本節講解
五 慧心所(續)的定義、自性與業用。① 屬於百法體系中 別境 的一部分。
(2) 本節在整體教學遞進中的位置
① 第03課 的第 13 節。
② 主要依據 《唯識方隅講記》 等論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