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課 - (三)-5 無為法

(三)略釋五法《論》五者、無為法。 •第五種,叫做「無為法」,•「為」即是指「造作」;•「無為」是指「不由眾緣和合造作出來」,•它自己本身是無造作的,不是由因緣聚合而出現的。(《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60) 五、無為法C本身是無造作的,不是由因緣聚合而出現的


1.心法 2.心所有法 5.無為法 4.心不相應行法 3.色法 (《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55-256) F指「心」。F指每一個心所有的附屬的作用。F指物質現象。F指與「心」不是一起生起的,是特殊分位。F指宇宙本體 (三)略釋五法-小結


(三)略釋五法-小結•「五者,無為法」,指宇宙本體,•唯識宗叫它做「真如」;•華嚴宗又叫它做「真」,或者叫「一真法界」;•三論宗-即是中觀宗,叫它做「諸法實相」;•禪宗的人,普通叫它做「佛性」;•小乘的人,只是叫它做「涅槃」;•這些都叫「無為法」。(《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55-256)


(三)略釋五法《百法明門論》《基疏》《普光疏》《義忠疏》五者、無為法。言無為法者,即不生不滅、無去無來、非彼非此、絕得絕失。簡異有為,無造作故,名曰無為也。 /第五無為,畧有四釋:一、不生不滅,簡四相故,二、無去無來,非三世故,三、無彼無此,離自他故,四、無得無失,不增減故。即顯無為。離此四種無造作故,名曰無為。或簡有為,名曰無為。


(三)略釋五法•什麼叫無為法?•不生不滅:「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以眼睛所接觸到的一切事物來觀察生滅現象,會發現一切的現象都是在生滅的過程中進行,一切現象有生有滅,但此生滅的過程都是即有而空,也是即空而有,所以稱之為不生不滅。」(《心經新釋》, 頁35)•無去無來:有去有來,「無去」就是沒有去,「無來」就是沒有來,等於沒有來去。如同「如來」就是「如去」,等於沒有來去。


(三)略釋五法•非彼非此:既也不是這個,也不是那個。•絕得絕失:既無智,也無得。既沒有什麼得,也沒有失,得既談不上,失也談不上。•簡異有為,無造作故,名曰無為也:無為是簡別有為。為,是造作。有造作的,就叫有為。沒有造作的,叫無為。(智敏上師《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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