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課 - (五)解五法-2 心所有法總說

(五)解五法 1.別解心法 2.別解心所有法 3.別解色法 4.別解心不相應行法 5.別解無為法 三、析文 課程內容


(1)舉六位數名 (2)解六位心所有法 2.別解心所有法


2.別解心所有法 (1)舉六位數名 [1]第一類遍行心所 [2]第二類別境心所 [3]第三類善心所 [4]第四類根本煩惱心所 [5]第五類隨煩惱心所 [6]第六類不定心所


《大乘百法明門論》全文與科文-2 (五)解五法 1.別解心法——如是次第,第一、心法,略有八種: 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 、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 2.別解心所有法
(1)舉六位數名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 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 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 六、不定有四。 [答1] 何等一 切法?


(2) 別 境 (5)
[1]欲 [2]勝解 [3]念 [4]定 [5]慧 希望境 決定境 曾習境 觀察境 觀察境 [1]貪 [2]瞋 [3]無明 [4]慢 [5]疑 [6] 不 正 見 〈1〉身見 〈2〉邊見 〈3〉邪見 〈4〉見取見 〈5〉戒禁取見 (4) 根 本 煩 惱 (6)
(5) 隨 煩 惱 (20 )
2.心所有法(51)
[1]眼識 [2]耳識 [3]鼻識 [4]舌識 [5]身識 [6]意識 1.心王(8)
前五識 (1)第六意識 (2)第七末那識 (3)第八阿頼耶識 [1]作意 [2]觸 [3]受 [4]想 [5]思 (1) 遍 行 (5)
[1]睡眠 [2]悔 (惡作) [3]尋 [4]伺 (6) 不 定 (4)
[1]信 [2]精進 [3]慚 [4]愧 [5]無貪 [6]無瞋 [7]無癡 [8]輕安 [9]不放逸 [10]行捨 [11]不害 (3) 善 (11 )
百法GPS 小 隨 煩 惱 (10) [1]忿 [2]恨 [3]惱 [4]覆 [5]誑 [6]諂 [7]憍 [8]害 [9]嫉 [10]慳 中 隨 煩惱 (2) 大 隨 煩惱 (8) [11]無慚 [12]無愧 [13 ]不信 [14 ]懈怠 [15 ]放逸 [16 ]惛沈 [17 ]掉舉 [18 ]失念 [19 ]不正知 [20 ]散亂 遍行五 四一切 別境五 四特境 善十一 自性善 根本惑 輪迴本 隨煩惱 本惑生 不定四 二二別


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即是指「每一個心所有的附屬作用」,總共分析為 「五十一種」。 (《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66-267) 1.心:指八個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這八個識叫做「心」。 心 2.「心」所有:指這八個「心」所有的「附屬作用」 ,英文翻譯為「mental factors 」 ; • mental指「精神的」、「心的」; • factors就是指「因子」、「因素」。
心所有 3.法:指「東西」,「心所有的東西」。 (《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 ,p. 267) 法


心所有法 • 每一個眾生有八個識。……。識就是一種主要作用,還有 很多附屬作用包涵其中的。主要作用加上附屬作用成為一 個Group,一個Kingdom,一個王國。(參照〈唯義要義〉 PDF) • 一個心王加上多個心所一齊活動,就稱作識的活動。…… • 所謂心所就是每一個識的附屬作用,記住附屬作用。(參照〈 唯義要義〉 PDF) 眼 識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心王:主要作用 心所:附屬作用 識的活動 成為一個Group, 一個Kingdom, 一個王國 識聚


眼 識 耳 識 鼻 識 舌 識 身 識 第六 意識 第七 末那 識 第八 阿賴 耶識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任何一個識只要有一個識起的時候,一定有此五遍行心所跟 著起的。(參照《唯識要義》PDF)


心所有法 第六 識 (3) 善 (11)
(4) 根本 煩惱 (6)
(5) 隨煩 惱 (20)
小 隨 煩 惱 (10 ) [1]忿 [2]恨 [3]惱 [4]覆 [5]誑 [6]諂 [7]憍 [8]害 [9]嫉 [10]慳 中 隨 煩惱 (2) 大 隨 煩惱 (8) [11]無慚 [12]無愧 [13 ]不信 [14 ]懈怠 [15 ]放逸 [16 ]惛沈 [17 ]掉舉 [18 ]失念 [19 ]不正知 [20 ]散亂 〈1〉身見 〈2〉邊見 〈3〉邪見 〈4〉見取見 〈5〉戒禁取見 作意 (1) 遍行 (5)
觸 受 想 思 (2) 別境 (5)
欲 勝解 念 定 慧 (6) 不定 (4)
伺 睡眠 悔 尋 [1]信 [2]精進 [3]慚 [4]愧 [5]無貪 [6]無瞋 [7]無癡 [8]輕安 [9]不放逸 [10]行捨 [11]不害 癡 瞋 貪 慢 疑 不正見 識聚 「識聚」 者,一個「 識」加上一 些「心所」 就叫做「識 聚」。(《 唯識方隅講記 》第三冊,p. 935-936 )


心所有法 五遍 行 相分 作 意 相分 見分 證自 證分 觸 自證 分 受 想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證自 證分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相分 見分 證自 證分 自證 分 思 相分 見分 證自 證分 自證 分 每一個識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每一個心所也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心所有法 每一個識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每一個心所也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耳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鼻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舌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身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第六 意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第七 末那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第八 阿賴 耶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眼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1)舉六位數名 《論》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 位  「位」是相當於英文的‘case',或 者'occasion’。
六位 六類 • 「分為六位」即是指分做「六種」,從六種不同的情 況來分類。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3);《成唯識論講記》 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67)


(1)舉六位數名 言六類者: • 第一類的「遍行」心所有五個, • 第二類的「別境」心所有五個, • 第三類的「善」心所有十一個, • 第四類的「煩惱」心所有六個, • 第五類的「隨煩惱」心所有二十個, • 第六類的「不定」心所有四個,總共五十一個。 (《唯識方 隅講記》第二冊,p. 433 ;《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67) 《論》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 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 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2.別解心所有法 (1)舉六位數名 [1]第一類遍行心所 [2]第二類別境心所 [3]第三類善心所 [4]第四類根本煩惱心所 [5]第五類隨煩惱心所 [6]第六類不定心所 遍行五 四一切


第一類遍行心所 • 第一類、徧行心所。 【原文】第一類,徧行心所。徧行是周徧行起義。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2) 徧行 周徧行起 徧:周徧 行:行起 指「普遍出現的」 指「普遍地活動的」 指「普遍」 徧 指1.「出現」 2.「活動」 行 • 任何時間,任何地方,……你的識起活動一 定有它(五遍行)跟著起的,一定有它(五遍 行)跟著起的,謂之遍行心所。(參照《唯識要義 》PDF)


第一類遍行心所四一切 【遍行之定義及其特性】 → 俱四一切 此為心所有法中六位心所的第一位,計有五種,即觸、作 意、受、想、思。遍行,遍乃周遍,所謂無處不至;行是心 行,即能緣之心,遊履於所緣之境。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 行的意思。 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 它通於⑴一切識——八識心王; ⑵一切性——善、惡、無記; ⑶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 ⑷一切地——三界九地, 故有遍行之名。 (于凌波《唯識名辭白話新解》p.364) (參照證融法師:109A-4-遍行,別境, p13-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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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