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課 - (五)解五法-2 心所有法總說
(五)解五法 1.別解心法 2.別解心所有法 3.別解色法 4.別解心不相應行法 5.別解無為法 三、析文 課程內容
(1)舉六位數名 (2)解六位心所有法 2.別解心所有法
2.別解心所有法 (1)舉六位數名 [1]第一類遍行心所 [2]第二類別境心所 [3]第三類善心所 [4]第四類根本煩惱心所 [5]第五類隨煩惱心所 [6]第六類不定心所
《大乘百法明門論》全文與科文-2
(五)解五法
1.別解心法——如是次第,第一、心法,略有八種:
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
、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
2.別解心所有法
(1)舉六位數名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
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
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
六、不定有四。
[答1]
何等一
切法?
(2)
別
境
(5)
[1]欲
[2]勝解
[3]念
[4]定
[5]慧
希望境
決定境
曾習境
觀察境
觀察境
[1]貪
[2]瞋
[3]無明
[4]慢
[5]疑
[6]
不
正
見
〈1〉身見
〈2〉邊見
〈3〉邪見
〈4〉見取見
〈5〉戒禁取見
(4)
根
本
煩
惱
(6)
(5)
隨
煩
惱
(20
)
2.心所有法(51)
[1]眼識
[2]耳識
[3]鼻識
[4]舌識
[5]身識
[6]意識
1.心王(8)
前五識
(1)第六意識
(2)第七末那識
(3)第八阿頼耶識
[1]作意
[2]觸
[3]受
[4]想
[5]思
(1)
遍
行
(5)
[1]睡眠
[2]悔 (惡作)
[3]尋
[4]伺
(6)
不
定
(4)
[1]信
[2]精進
[3]慚
[4]愧
[5]無貪
[6]無瞋
[7]無癡
[8]輕安
[9]不放逸
[10]行捨
[11]不害
(3)
善
(11
)
百法GPS
小
隨
煩
惱
(10)
[1]忿
[2]恨
[3]惱
[4]覆
[5]誑
[6]諂
[7]憍
[8]害
[9]嫉
[10]慳
中
隨
煩惱
(2)
大
隨
煩惱
(8)
[11]無慚
[12]無愧
[13 ]不信
[14 ]懈怠
[15 ]放逸
[16 ]惛沈
[17 ]掉舉
[18 ]失念
[19 ]不正知
[20 ]散亂
遍行五
四一切
別境五
四特境
善十一
自性善
根本惑
輪迴本
隨煩惱
本惑生
不定四
二二別
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即是指「每一個心所有的附屬作用」,總共分析為
「五十一種」。 (《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66-267)
1.心:指八個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這八個識叫做「心」。
心
2.「心」所有:指這八個「心」所有的「附屬作用」
,英文翻譯為「mental factors 」 ;
• mental指「精神的」、「心的」;
• factors就是指「因子」、「因素」。
心所有
3.法:指「東西」,「心所有的東西」。
(《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 ,p. 267)
法
心所有法 • 每一個眾生有八個識。……。識就是一種主要作用,還有 很多附屬作用包涵其中的。主要作用加上附屬作用成為一 個Group,一個Kingdom,一個王國。(參照〈唯義要義〉 PDF) • 一個心王加上多個心所一齊活動,就稱作識的活動。…… • 所謂心所就是每一個識的附屬作用,記住附屬作用。(參照〈 唯義要義〉 PDF) 眼 識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心王:主要作用 心所:附屬作用 識的活動 成為一個Group, 一個Kingdom, 一個王國 識聚
眼 識 耳 識 鼻 識 舌 識 身 識 第六 意識 第七 末那 識 第八 阿賴 耶識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思 作 意 觸 受 想 任何一個識只要有一個識起的時候,一定有此五遍行心所跟 著起的。(參照《唯識要義》PDF)
心所有法
第六
識
(3)
善
(11)
(4)
根本
煩惱
(6)
(5)
隨煩
惱
(20)
小
隨
煩
惱
(10
)
[1]忿
[2]恨
[3]惱
[4]覆
[5]誑
[6]諂
[7]憍
[8]害
[9]嫉
[10]慳
中
隨
煩惱
(2)
大
隨
煩惱
(8)
[11]無慚
[12]無愧
[13 ]不信
[14 ]懈怠
[15 ]放逸
[16 ]惛沈
[17 ]掉舉
[18 ]失念
[19 ]不正知
[20 ]散亂
〈1〉身見
〈2〉邊見
〈3〉邪見
〈4〉見取見
〈5〉戒禁取見
作意
(1)
遍行
(5)
觸
受
想 思
(2)
別境
(5)
欲 勝解
念
定
慧
(6)
不定
(4)
伺 睡眠
悔 尋
[1]信
[2]精進
[3]慚
[4]愧
[5]無貪
[6]無瞋
[7]無癡
[8]輕安
[9]不放逸
[10]行捨
[11]不害
癡
瞋
貪
慢
疑 不正見
識聚
「識聚」
者,一個「
識」加上一
些「心所」
就叫做「識
聚」。(《
唯識方隅講記
》第三冊,p.
935-936 )
心所有法 五遍 行 相分 作 意 相分 見分 證自 證分 觸 自證 分 受 想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證自 證分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相分 見分 證自 證分 自證 分 思 相分 見分 證自 證分 自證 分 每一個識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每一個心所也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心所有法 每一個識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每一個心所也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耳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鼻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舌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身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第六 意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第七 末那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第八 阿賴 耶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眼 識 相分 見分 自證 分 證自 證分
(1)舉六位數名
《論》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
位 「位」是相當於英文的‘case',或
者'occasion’。
六位 六類
• 「分為六位」即是指分做「六種」,從六種不同的情
況來分類。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3);《成唯識論講記》
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67)
(1)舉六位數名 言六類者: • 第一類的「遍行」心所有五個, • 第二類的「別境」心所有五個, • 第三類的「善」心所有十一個, • 第四類的「煩惱」心所有六個, • 第五類的「隨煩惱」心所有二十個, • 第六類的「不定」心所有四個,總共五十一個。 (《唯識方 隅講記》第二冊,p. 433 ;《成唯識論講記》附論《百法明門論略析》,p. 267) 《論》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 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 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2.別解心所有法 (1)舉六位數名 [1]第一類遍行心所 [2]第二類別境心所 [3]第三類善心所 [4]第四類根本煩惱心所 [5]第五類隨煩惱心所 [6]第六類不定心所 遍行五 四一切
第一類遍行心所 • 第一類、徧行心所。 【原文】第一類,徧行心所。徧行是周徧行起義。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2) 徧行 周徧行起 徧:周徧 行:行起 指「普遍出現的」 指「普遍地活動的」 指「普遍」 徧 指1.「出現」 2.「活動」 行 • 任何時間,任何地方,……你的識起活動一 定有它(五遍行)跟著起的,一定有它(五遍 行)跟著起的,謂之遍行心所。(參照《唯識要義 》PDF)
第一類遍行心所四一切 【遍行之定義及其特性】 → 俱四一切 此為心所有法中六位心所的第一位,計有五種,即觸、作 意、受、想、思。遍行,遍乃周遍,所謂無處不至;行是心 行,即能緣之心,遊履於所緣之境。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 行的意思。 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 它通於⑴一切識——八識心王; ⑵一切性——善、惡、無記; ⑶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 ⑷一切地——三界九地, 故有遍行之名。 (于凌波《唯識名辭白話新解》p.364) (參照證融法師:109A-4-遍行,別境, p13-3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