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課 - (五)解五法-2-1-2 觸心所(續)
二、觸
《百法明門論 》 《成唯識論》 《基疏》 《唯識方隅講記 》
觸sparśa,
contact, 接觸
[2]三和分別變
異,令心、心
所觸境為性,
觸者,令心、心
所觸境為性,
二、觸,順生一切
心、心所,令相和
合,同觸前境,為
自性;
受、想、思等
所依為業。
想、受、思等所
依為業。
作意、受、想、思
等(等者,等餘一切心
所。)生起之所依止,
為業用。
設無此觸,則心、心所各
有自體,便各獨立,步驟
不一,如何能互相調協,
共趣一境。
[2]觸( 遍行) 觸心所 作意、受、想、思等 (等者,等餘一切心所。) 生起之所依止 ,為業用。 順生一切心、心所,令相和合,同觸前境, ,為自性;
二、觸心所接觸(touching) • 凡是我們的心一起,先要這個最敏感的作意心所先 起的。 • 心一起了,第一步的工作便是觸,接觸境界了。 • 識和它所變的相分--境界--接觸,起一種接觸的 作用。(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4)
二、觸心所接觸(touching) [2]觸( 遍行) 順生一切心、心所,令相和合,同觸前境,為自 性;(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4) • 觸,隨順協助心、心所一齊現起。 • 現起之後,令它們互相調協,不要矛盾,大家一同 接觸前面的那種境。這個便是觸之自性。(參照《唯識 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4) 令心王、心所去觸那個境。⋯⋯根、境、識三個和合之後 ,就產生變化,這就叫觸。 (參照智敏上師《大乘百法明 門論講記》PDF)
二、觸心所接觸(touching) • 《瑜伽師地論》:<卷3>: • 觸作何業? • 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CBETA, T30, no. 1579, p. 291, c8~。 ) 講解:觸心所做些什麼事? 要以觸為所依,才能有受、想 、思的活動。根、境、識三和 合為觸,之後才有受、想、 思; 也就是觸心所能作為受、想、思 的依止。…… (法雲: http://fayun.org/index.php?p=book08-E4(2018,9,25下 載);參照111-3A-第三章, , p22- 47.docx)
二、觸心所接觸(touching) [2]觸( 遍行) 作意、受、想、思等 (等者,等餘一切心所。) 生起之所依止 ,為業用。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4) • 其它的作意、受、想、思之所以能夠生起,都 是依據觸這種調協作用的,這個便是觸之業用 。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二冊,p. 434) [1]觸 [2]作意 [3]受 [4]想 [5]思 受、想、思就依這個觸心所生起來了。這是它(觸)的 業用。 (參照智敏上師《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PDF)
圖表3 六塵 六根 內 外 色塵 眼根 眼見色 色是眼根之境 耳聽聲 聲是耳根之境 聲塵 耳根 鼻嗅香 香是鼻根之境 香塵 鼻根 味塵 舌根 舌嚐味 味是舌根之境 身覺觸 觸是身根之境 觸塵 身根 對 現 在 意想法 [意念法] @法塵,是前五塵謝落影像 法塵 意根 @意識之境有兩種:
- 帶質境,2.獨影境 [獨影境或帶質境,均為法塵] 對 過 去 未 來 不 對 現 在 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六識 內 六根 六塵 六識 觸 緣根塵生於識 三事和合觸 見 聽 聞 嚐 覺 知 見 聞 覺 知 約識來講 觸有六 四 見,是眼根之用 聞,是耳根之用 覺,是鼻舌身之用 知,是意根之用 明 無 明 淨 染 ◎根塵識三事和合所生的 觸,沒有!所以稱為 「六塵緣影心」 1.《阿含經》說,緣於根塵而生於識。2.《阿含經》說,緣根塵生於識,三事和合觸。 ◎根塵識三項和合而變為觸。 ◎眼耳意三根可以遙知;鼻舌身三根不能遙知。 (資料來源:智諭法師《佛七講話(六、七、八)》)
六根 六塵 六識 觸 「識」是了別義 (參照《唯識方隅講記》第一冊,p. 196) 識 了 別 明了 辨別 「識」是一種明瞭辨別的認識力 。(參照《成唯識論講記》,p. 156) [3]受 [4]想 [5]思 • 「受」,看下去一種樂的感覺。 • 「想」,一看看到把它取下來,好像我們 的眼是如照相機般,把它取下來。 • 「思」,現在看看,意志集中來看它,覺 得這東西好像有一個意志活動。(參照《唯 識要義》PDF)
二、觸心所接觸(touching) 根、境、識三法和合觸 《成唯識論》卷3: 觸謂三和,……令心、心所觸 境為性。 再釋 講解:今先解釋遍行中的觸心所。觸有 二義:一、以根、境、識三法和合的分 別變異之力,使心、心所與塵境接觸, 為觸的體性。 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二、受、想、思等一切心所依之而起, 是觸的業用。 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 和。 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 。…… (參照111-3A-第三章, 大乘百 法明門論概說, p22-47.docx) 也就是說,這一體三名的根、境、識, 不但不互相乖違,而且更互相隨順,依 根取境而生識,所以名叫三和合。 因此觸心所依彼三和合而生,亦能令彼 三法和合。(CBETA, T31, no. 1585, p. 11, b19-c4 ) (參照證融法師: 111-3A-第三章, 大乘百法明門論 概說, p22-47.docx)
<1>作意心所 <2>觸心所 <3>受心所 <4>想心所 <5>思心所 [1] 遍行五心所
(2)
別
境
(5)
[1]欲
[2]勝解
[3]念
[4]定
[5]慧
希望境
決定境
曾習境
觀察境
觀察境
[1]貪
[2]瞋
[3]無明
[4]慢
[5]疑
[6]
不
正
見
〈1〉身見
〈2〉邊見
〈3〉邪見
〈4〉見取見
〈5〉戒禁取見
(4)
根
本
煩
惱
(6)
(5)
隨
煩
惱
(20
)
2.心所有法(51)
[1]眼識
[2]耳識
[3]鼻識
[4]舌識
[5]身識
[6]意識
1.心王(8)
前五識
(1)第六意識
(2)第七末那識
(3)第八阿頼耶識
[1]作意
[2]觸
[3]受
[4]想
[5]思
(1)
遍
行
(5)
[1]睡眠
[2]悔 (惡作)
[3]尋
[4]伺
(6)
不
定
(4)
[1]信
[2]精進
[3]慚
[4]愧
[5]無貪
[6]無瞋
[7]無癡
[8]輕安
[9]不放逸
[10]行捨
[11]不害
(3)
善
(11
)
百法GPS
小
隨
煩
惱
(10)
[1]忿
[2]恨
[3]惱
[4]覆
[5]誑
[6]諂
[7]憍
[8]害
[9]嫉
[10]慳
中
隨
煩惱
(2)
大
隨
煩惱
(8)
[11]無慚
[12]無愧
[13 ]不信
[14 ]懈怠
[15 ]放逸
[16 ]惛沈
[17 ]掉舉
[18 ]失念
[19 ]不正知
[20 ]散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