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課 - 十 行捨心所(善)十七 掉舉心所

項目經論十一善ekādaśa-kuśala二十隨煩惱upakleśa10捨upekṣā, equanimity, 平靜 [14]掉舉auddhatya, restlessness, 興奮、靜不下來《成唯識論》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基疏》言行捨者,精進三根,令心1平等、2正直,3無功用住為性。言掉舉者,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能障行捨,奢麼他為業。 《唯識方隅講記》 十、行捨,即精進、無貪、無瞋、無癡四法,令心不流於掉舉,不陷於惛沈,始而平等,(離沈、掉故,名平等。)繼而正直,(離染名正直。)後而無功用住(不須防檢。)之功用。 十七、掉舉,令心、心所於境不寂靜,為自性;能障行捨及障止,為業用。 比對︓行捨與掉舉


比對:行捨與掉舉 《基疏》對治掉舉,靜住為業。 十七、掉舉,令心、心所於境不寂靜,為自性 能障行捨及障止,為業用。 [17 ]掉舉(大隨) 十、行捨,即精進、無貪、無瞋、無癡四法,令心不流於掉舉,不陷於惛沈,始而平等,(離沈、掉故,名平等。)繼而正直,(離染名正直。)後而無功用住(不須防檢。)之功用。分位假法 [10]行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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