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单文本结构化分析

一、文本时空坐标与核心议题定位

  1. 作品基本信息与文本定位

    (1) 标题、论主、译者与撰注者

    ① 原文题为"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由天亲菩萨造论、大唐三藏法师玄奘译、沙门释成观撰注。 ② "大乘"表示非小乘,因为小乘只有七十五法。 ③ "百法"包含心法八种、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无为法六种,共一百种。 ④ 这一百法为天亲菩萨从瑜伽师地论的六百六十法中撷取而成。 ⑤ 天亲菩萨见论中六百六十法"实在不是一般人所能受持的",因此从瑜伽师地论的"本地分"中撷取足以提纲挈领的一百法。 ⑥ "明"为菩萨无漏之智慧,以此智能破无明暗,故为智明。 ⑦ "门"为出入之方便,亦开通无滞之义,意谓这百法乃是凡圣共由之门。 ⑧ "论"梵文阿毘达摩,义为无比法,又抉择之义,谓抉择性相,教诫后学,决断疑惑。

    (2) 论主天亲菩萨的传承

    ① 天亲菩萨为北天竺富娄沙富罗国(译为丈夫国)人。 ② "天亲"梵文婆薮盘豆,意为"天亲",即天之所亲;或云"世亲",世人之所亲。 ③ 天亲之兄无着菩萨以解大乘空义广造诸论发挥大乘。 ④ 天亲菩萨开始时为学小乘教,后由其兄无着之教归于大乘,广造诸论赞扬大乘以补前咎。

    (3) 译者玄奘法师

    ① 玄奘法师留学印度十九年。 ② 译出经论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 ③ 为佛教之重要译经师。 ④ "三藏法师"指凡通达经律论三藏之法师皆得称为三藏法师。 ⑤ "法师"指以佛法自修教他之比丘僧。

    (4) 撰注者释成观法师

    ① 撰注者为沙门释成观,于美国密西根州遍照寺完成撰注。 ② 台湾大毘卢寺、美国遍照寺敬印。

  2. 本论的根本问题意识

    (1) 论文引言所提出的核心问题

    ① 论文以"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为开篇。 ② "如世尊言"是论主推尊"法有所自",即此百法明门论是有根据的,是根据世尊所说的修多罗教。 ③ "何等一切法"即追问什么是一切法、一切法包括哪些。 ④ "云何为无我"即追问什么是无我、为何说无我。 ⑤ "无我"包括两种:"人无我"与"法无我"。 ⑥ "我"即主宰义,以五蕴和合的"人"中并无有一法可主宰此身,故称人无我。 ⑦ "法"中亦如是,任何一法中并无有主宰可得,但因缘和合而起生住异灭之作用,故法无我。 ⑧ 以证悟二无我故,即从人、法中得解脱,是为"二无我智"之功用。

    (2) 论文的总纲结构

    ① "一切法无我"即是此一论之总纲。 ② 一切法最先可分为二大类:有为法与无为法。 ③ 有为法中又可分为四大类: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 ④ 论文以"五位"组织一百法,五位之间有层层递进的依存关系。

  3. 论文的五位次第与排列逻辑

    (1) "一切最胜故"

    ① 指第一类心法(心王),即八种识。 ② 众生由于这八识造善造恶、五趣轮转乃至成佛,皆是此心所作。 ③ 一切染净因果依心而立,故此心在一切有为、无为法中"最胜、最有力"。

    (2) "与此相应故"

    ① 指第二类心所有法。 ② "此"指八识心王,心所有法因与心王相应、不离心王且属于心王所有。 ③ 心王如体,心所为心王之用(作用),先体后用,故列心所有法为第二位。

    (3) "二所现影故"

    ① 指第三类色法。 ② 色法不能自起,是由心王及心所所变现的影像。 ③ 心王心所是"能变"、色法是其"所变";先说"能变"后说"所变",故列色法为第三位。

    (4) "三分位差别故"

    ① 指第四类"心不相应行法"。 ② 心不相应行不能自起,要借前面三位(心法、心所法、色法)的分位差别而假立。 ③ 前三类法是"实",这一类"心不相应行"完全是"假立"之法。

    (5) "四所显示故"

    ① 指第五类"无为法"。 ② 无为法共有六种,其体性甚深,若不从前面四类法去对照,即无法彰显其性。 ③ 借前面四类有为法的"断染成净"来显示"无为法的体性"。

    (6) "如是次第"

    ① 结语:由于诸法有"胜、劣"(心王与心所)、"能变、所变"(心、心所与色法)、"实法、假立"(心、心所、色法与心不相应行)、"能显、所显"(有为与无为),因此依次而立诸法"五位"之次第。


二、核心法义解构与叙事脉络

1. 佛教两大法脉与法相宗的传承定位

(1) 大乘佛法的二大法脉

① 唐代义净三藏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所言:"所云大乘,无过二种,一则中观,二乃瑜伽。" ② 中观学派"俗有真空,体虚如幻";瑜伽学派"外无内有,事皆唯识"。 ③ 中观学派尊龙树菩萨为始祖,以中观论及十二门论为根本论典。 ④ 龙树之后传至提婆菩萨著有百论,即与龙树之二论合称三论。 ⑤ 中观学派传承者为罗罗跋多罗、青目、婆薮、佛护、青辨等。 ⑥ 在中国之弘传者为鸠摩罗什,至唐吉藏大师集其大成,开创三论宗。 ⑦ 狭义的中观派实是以空观第一义空、一切法空而涵摄空、假、中三观,故名中观,又称空宗。 ⑧ 广义的中观学或空宗包括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等。 ⑨ 在大乘八大宗中,除法相宗与律宗外,其余诸宗基本上属性宗空宗所摄。

(2) 法相宗的根本经典

① 法相宗最主要的经典为一经一论:解深密经与瑜伽师地论。 ② 根据成唯识论述记,根本经典为六经十一论。 ③ 六经为:解深密经、华严经、密严经(又名厚严经)、楞伽经、如来出现功德经、大乘阿毘达磨经。 ④ 最后二经(如来出现功德经、大乘阿毘达磨经)未译成汉文。 ⑤ 十一论为:瑜伽师地论(弥勒菩萨说)、显扬圣教论、大乘庄严经论、大乘阿毘达磨集论、摄大乘论(以上无着菩萨造)、辨中边论本颂(弥勒菩萨说,世亲菩萨造释论)、分别瑜伽论本颂(亦弥勒菩萨说,世亲菩萨造释论,此论未传译)、唯识二十论(世亲菩萨造)、十地经论(世亲菩萨造,系解释华严经十地品者)、集量论(陈那菩萨造,义净译,已亡佚)、观所缘缘论(陈那菩萨造)。

(3) 法相宗的传承

① 无着菩萨系在佛灭后九百年顷,诞生于北印度犍陀罗国。 ② 无着菩萨出家后证入初地,凭神通力上升兜率陀天,亲聆弥勒菩萨说法。 ③ 悟得缘生无性的大乘空义后,请弥勒菩萨于中夜降神于其中印度阿逾陀国之禅堂,为说五论。 ④ 五论即瑜伽师地论、分别瑜伽论颂、大乘庄严经论颂、辨中边论颂、王法正理论。 ⑤ 世亲系无着之弟,起初修学小乘,后受无着所化归依大乘。 ⑥ 世亲著有摄大乘论释、十地经论、辨中边论、唯识二十论、唯识三十颂等。 ⑦ 唯识三十颂对中土有莫大影响,世亲造颂后有十大论师先后造释论。 ⑧ 十大论师为:护法、德慧、安慧、亲胜、难陀、净月、火辨、胜友、最胜子、智月。 ⑨ 唐代玄奘法师入印求法,师事护法之门人戒贤,具得其师承。 ⑩ 返唐之后翻传本宗经论,杂揉十大论师解释唯识三十颂之论文而成成唯识论。

(4) 继承玄奘大师唯识之教者

① 著名者为:窥基、神昉、嘉尚、普光、神泰、法宝、玄应、玄范、辨机、彦悰、圆测等。 ② 窥基为绍承玄奘之嫡统,住长安大慈恩寺,世称慈恩大师。 ③ 故法相宗亦时称慈恩宗。 ④ 新罗古韩国名僧太贤从圆测之弟子道证学法,著有唯识论古迹,世称为海东瑜伽之祖。

(5) 性相二宗的关系

① 瑜伽宗根本经典之六经中,其余四经(解深密经、华严经、密严经、楞伽经)皆是性相圆融,即有性有相,并非纯是法相之学。 ② 楞伽经更是禅宗达摩祖师传以印心的经典,直到六祖改成金刚经。 ③ 在禅宗的正法眼藏用以印心的,在六祖以前本是性相圆融、性相不分的。 ④ 华严、密严、解深密乃至楞伽也是显密二教所共尊的。 ⑤ 依法之本源与发展来看,分门修学是不得已之事,"非法本有分派,而实系人根转浅所致"。 ⑥ 若欲求无上菩提,"切莫以自所修学之一部分法,或性或相、或显或密,执摸象之解而言:这就是如来法的全部!"

2. 唯识学的定义与宗旨

(1) 唯识学即助道心理学或修道心理学

① 唯识学之义,一言以蔽之,即是助道心理学或修道心理学。 ② 唯识学虽然很科学,但它究非科学,因为佛法虽可以很科学,但佛法是超乎科学的。 ③ 唯识学也非佛教心理学,因为心理学是世学,所谈的是世谛,而唯识学则是出世法。 ④ 不可因唯识学与心理学在题材上有少许相似之处,就令佛教徒觉得自己身价百倍或赶上时髦。 ⑤ 若定要说唯识学是一种心理学,则须知它并非普通心理学,而是助道心理学或修道心理学。 ⑥ 佛及菩萨慈悲开示唯识正理,都是为了帮助佛弟子修习菩提正道,不为别的,故是助道心理学。 ⑦ 唯识学所处理的心理问题都是修道者在修行过程中会碰到的种种现象、问题或困难。 ⑧ 唯识学可说是一套专为佛法修行人设计的修道心理学,故不能把它当成一门学术来研究。

(2) 唯识二字的意义

① 唯识之意义为:一切万法皆是识的变现,皆是依识的自证分本体所变现的见分及相分,此外并无他物,故说唯有识。 ② 华严经所说的"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其一半"唯心"的部分即在性宗之圣教中广说开阐之。 ③ 其另一半"唯识"的部分则在相宗之圣教中广说开阐之。 ④ 性宗的唯心与相宗的唯识在真实内涵上实无差别,只是所对的根机不同、所施的方便有别。 ⑤ 性相二宗并非敌对,而是相辅相成,如鸟之双翼。

(3) 从五位百法看唯识学的目的

① 唯识百法大类分析一切法为有为法及无为法,这两大类法即摄尽世间、出世间一切万法。 ② 世尊开示此法为令诸佛子了有为、证无为,其宗旨则在出世的无上圣道。 ③ 其宗旨亦即六无为法中的真如无为,此亦即唯识之胜义性,也就是圆成实性。 ④ 如来一切所说皆是为了拔济一切有情出于有为生死之苦轮,达于涅槃、菩提。 ⑤ 可叹当今末法,有人讲说如来法却作颠倒说,令人贪着世间法。 ⑥ 六祖是说"不离世间觉",并未说"不离世间迷"。 ⑦ "不离世间觉"之义为:不能离于对世间有情的悲心、菩提心而能证得大觉,此是正义。

(4) 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看

① 这四位之法总名为有为法,即该摄一切有为法尽。 ② 如来如是开示为令众生了心为本,其他一切有为诸法皆是心体心王之作用与变现。 ③ 行者了已,返求自心,不向外驰求,得达其本。

(5) 从心所有法的各分位看

① 从行心所看,唯识学为令行者了知心识作用中普一般的条件,共有五个:作意、触、受、想、思。 ② 从别境心所看,唯识学为令行者知修行中诸善法生起之相、状及要件,共有五个:欲、胜解、念、定、慧。 ③ 修行人想要修行善法或断恶修善或灭罪生善,必须具备这五个条件才能奏功。 ④ 从善心所、烦恼心所、随烦恼心所看,唯识学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令人断恶修善。 ⑤ 善心所共十一个: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⑥ 烦恼分为二大类:根本烦恼及随烦恼。 ⑦ 根本烦恼共有六个:贪、瞋、痴、慢、疑、恶见。 ⑧ 随烦恼共有二十个。 ⑨ 读者大德若仔细看这六大烦恼及二十个随烦恼的内容,便知为何唯识学是修道心理学之因。 ⑩ 此三位心所有法(善、烦恼、随烦恼)即指出了一切唯识学的基本骨干:修善断恶。

(6) 从无为法看

① 此为令知唯识学最终之目的不在名相言说,而是与一切如来所说法一样在于断惑证真,达于无为之境。 ② 由于唯识学是大乘法,故其最终之修证旨趣悉在于六无为法中的真如无为。 ③ 此真如无为即是世亲菩萨唯识三十论颂所说的"唯识实性"。 ④ 唯识三十论颂曰:"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⑤ 此真如法不与其他四乘法共:不与人乘、天乘乃至不与声闻、缘觉乘共,更不与外道共。 ⑥ 唯有大乘根人方能正信解、修证、趣入。 ⑦ 此亦是一切如来成佛的密因(大佛顶首楞严经),一切诸佛的因地法行、净圆觉性(大方广圆觉经)。 ⑧ 释迦如来及弥勒菩萨未来佛于唯识诸经论中所开示之真如及唯识性,实与大乘诸经论中所开示之真如无二无别,悉是最高、最上之法。 ⑨ 诸如来皆是乘真如之道而来,故称如来。

3. 心法(八识心王)

(1) 心法的总说

① 心法即是八识,也称为心王或八识心王。 ② 称八识为"心王"的涵义有二:一、统领义,如世间之国王统领其国土;二、主宰义,这八识心王在一切法中最尊最上。 ③ 一切有为、无为法皆从心王发起,心发起后一切法即随之而起。 ④ 经云:"心生故一切法生,心灭故一切法灭。" ⑤ 八识之前六识为"随根立名",即前六识皆从所依之根而立其名。

(2) 前五识

① 眼识:系依于眼根而了别色尘。 ② 耳识:系依于耳根而了别声尘。 ③ 鼻识:系依于鼻根而了别香尘。 ④ 舌识:系依于舌根而了别味尘。 ⑤ 身识:系依于身根而了别触尘。 ⑥ "识"者了别之义,西洋哲学称为"认知",一般俗学称为"识别"。 ⑦ 身根即现代所说的身体上的皮肤或触觉神经。 ⑧ 身识所了别的境界很多,例如痛、痒、冷、热、软、硬、干、湿、粗、细、滑、涩等。 ⑨ 身识亦有对内身之触的了别,如饥、渴等。 ⑩ 身根所了别之境又可总分为违与顺两种:若顺于心的即为"顺尘";若逆于心的即称"逆触"。 ⑪ 从顺逆二触生出苦乐二种觉受。 ⑫ 凡夫的生死根本——贪求淫欲之乐——是从身根与触尘和合的身识中来。

(3) 第六意识

① 意识系依于"意根"而了别法尘。 ② 意识所依的意根不同于前五根,因为前五根是有实质、物质的色体,但意根并非色体,而是第七识(末那识)。 ③ 第六识所缘之境不是实质的色境,而是"前五识落谢的影子"。 ④ 前五识了别五根所摄五境时是第一念了别,只有"了别"但并无"分别"。 ⑤ 第六意识再于第二念缘前五识落谢的影子而起分别。 ⑥ 前五识的了别原属"现量境界",而第六意识于第二念的分别却马上转这现量成为"依他"及"遍计"的妄想。 ⑦ 例如前面有一个人,我们现见其人,于第一念间眼根摄取其人形像而生眼识,了别"这是一个人",但并无进一步了别。 ⑧ 于第二念意识便依据眼识所落谢的"人"的影像而加以更进一步分析、分别。 ⑨ 至于第三念更再依第二念中分别所得的资料又缘第七识而作种种"价值判断"。 ⑩ 第六意识虽然能造作种种妄想分别为生死本,但相反的在修行时也仍要依意识能"缘一切"的功能而作种种正思惟与观想。 ⑪ 因此意识"为染净依":染法固然是依第六意识而起,净法也须依意识而修。

(4) 第七末那识

① 梵语末那,汉语之义为"意",又译为"染污意"。 ② 因为末那识常与贪、瞋、见、慢"四惑"俱,所以称它为"染污"。 ③ "意"之义为"恒审思量",以第七识从无始来恒常相续地审察、思量、妄执第八识之见分为我。 ④ 故又称末那识是"我执中心"。

(5) 第八阿赖耶识

① 中文之义为"藏识",此有二义:一、能含藏一切种子;二、具有三种"藏"之义。 ② 三种藏为:能藏、所藏、执藏。 ③ "能藏"指阿赖耶"持种"的功能,以其能含藏善恶种子历劫不坏。 ④ "所藏"指阿赖耶"受熏"的性能,以阿赖耶能受七转识反熏而成就含藏根身、器界之种子。 ⑤ "执藏"指"我爱执藏",因为第七识念念执第八识为自内我。 ⑥ 以上八种识名虽各异其体乃同,总名为"心王"。

4. 心所有法(五十一种)

(1) 心所有法的总说

① "心所有法"亦即心相应行法,因这些法属于心王所有,如仆属主;与心相应,如臣随主。 ② 心王如"体",这些心所有法是心体之"用"。 ③ "略"字意为大略,因为心体之作用本来应有很多,决定不只五十一个,但为令修行者易于受持故择要略说。 ④ 具舍论也是将心所有法分为六位,但有所不同:具舍论将行五、别境五的十法合成为一位,称为"大地法"。 ⑤ 具舍论不称"随烦恼"而称"小烦恼"共有十法,并将唯识的随烦恼中"无惭、无愧"别立一位称为"大不善法二"。 ⑥ 唯识学的"随烦恼"之命名比具舍论的"小烦恼"要精当得多,因为"随烦恼"之名指出这类烦恼是"随着"根本烦恼而起的。 ⑦ 具舍论把"贪瞋慢疑"四法归为"不定法",唯识学是把这四法加上"痴、恶见"成为六法立为"烦恼六"。 ⑧ 具舍论的心法却只有一种指意识,而大乘唯识学心法有八种(八识)。

(2) 五徧行

① 徧行五者: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 ② "行"之义有四种:三性、八识、九地、一切时。 ③ 于三性:这五种心所法不论在善、恶、无记三性中都必定参与。 ④ 于八识:这五种心所能在八识中起作用。 ⑤ 于九地:三界九地为欲界五趣合为一地、色界四禅为四地、无色界四定为四地,共九地。 ⑥ 于一切时:这五个行心所于一切时皆能故称"行"。

(3) 作意心所

① 作意心所的体是"警觉应起心种"。 ② 作意的业用是"引心令趣自境"。 ③ 作意可说是一切心行的"先锋",它是带头、打头阵的。 ④ 成唯识论引经云:"若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识。" ⑤ 因此作意是一切识生起的必要条件之一。

(4) 触心所

① 触心所的体是"令心心所触境"。 ② 心王、心所与尘境三者如何能接触和合就全靠这"触心所"的作用。 ③ 触心所是"受、想、思"三个心所的"所依"。

(5) 受心所

① 受是领纳的意思。 ② 受心所的体是领纳"顺"、"违"及"非顺非违"的境相。 ③ 受心所的业用是"起欲",即能令心对当前之境起"欲合"、"欲离"或"不合不离"之欲望。 ④ 若当前所领纳的境触是顺触,则受心所能令心起欢喜相且起想要跟这顺触相合之"欲"。 ⑤ 若当前所领纳的境触是违触(逆触),则受心所能令心起不喜相且起欲与此逆触相离之"欲"。

(6) 想心所

① 想心所的体是"于境取像",即在种种境中摄取外境之影像。 ② 想心所的业用是"施设种种名言",即摄取种种境像于心中后再为这些影像安立种种名称。 ③ 此即楞伽经所说的"五法"(相、名、妄想、正智、如如)中之前二法:取"相"及依相立"名"。

(7) 思心所

① 思心所的体是令心造作。 ② 其业用于善、恶或无记之事都能役使心去造作。

(8) 五别境

① 别境五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定、五慧。 ② "别"有各别、特别、特定之义,即这五心所各自都须缘一个特定的情境才能生起。 ③ 欲心所缘"所乐境";胜解心所缘"决定境";念心所缘"曾习境";定心所缘"所观境";慧心所缘"定中所观境"。 ④ 这五种别境心所也是修行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9) 欲心所

① 此欲不是淫欲或五欲的欲,而是欲望、愿望之义。 ② 欲心所的体是对于"所乐境"(所爱乐的境界)希求冀望。 ③ 其业用为是精进的所依,即精进须依欲心所而起。 ④ 此欲类似一般显教中所说的"愿",只不过相宗用"欲"这个字则意义上更加精确。 ⑤ 此"欲"字即类似英文之Desire。

(10) 胜解心所

① "胜解"为殊胜之解。 ② 胜解心所的体是于决定境能作印可。 ③ "决定境"例如世亲菩萨所说的"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炎,行如芭蕉,识如幻境,如是决定"(大乘广五蕴论)。 ④ "胜解心所"能令心在这些决定境上能作"审决印持"(成唯识论)。 ⑤ 其业用是"不可引转",即对正理或邪理审决之后即如是印可受持,没有任何因缘能引他转变其知见。 ⑥ 应努力于自心中多培育、长养、加强对圣教正理的"胜解"。

(11) 念心所

① 念者不忘也。 ② 念心所的体是"于曾习境令心明记"而不忘。 ③ 念心所的业用是能作"定"(三摩地)的所依。 ④ 若有念心所现前即得念念不失正念便能依此正念之心而得定。 ⑤ "四念住"的念、"念佛、念法、念僧"的念、"六念"的念、"八念"的念等都是在修习熏习这念心所。 ⑥ 成唯识论说念心所能为定之所依因为这念心所"能引定故"。

(12) 定心所

① 梵语三摩地(Samādhi),义为等持或正定。 ② 定心所的体是"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 ③ 大乘广五蕴论说:"谓于所观事,心一境。" ④ 定心所的业用是能为智慧之所依,因为"依斯便有抉择智生"(成唯识论)。 ⑤ 楞严经说:"由戒生定,因定发慧。" ⑥ 若得正定慧即有所依。

(13) 慧心所

① 慧即是智慧,此指正智而言,非世智辩聪之黠慧。 ② 慧心所的体是于所观境能作拣别抉择。 ③ 法华经所说的"能善分别诸法相"即是有慧之用。 ④ 佛说之真"无分别"是指不妄想分别,不依我执、我见、我慢等而生"妄分别",但并非没有依于正智而于一切法了了分明且能抉择之"善分别"。 ⑤ 慧心所的业用是能断疑惑。 ⑥ 疑是六根本烦恼之一且是障碍修行之大者。 ⑦ 断疑即是修行中"断惑证真"的"断惑"之第一步。

(14) 十一善心所

① "善"的定义:唯善心具名善心所。 ② 蕅益大师云:"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

(15) 信心所

① 信心所的体为"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体"。 ② 此处所说的"忍"即是胜解,也就是信受正因;"乐欲"即是欲,也就是信正果。 ③ 信心所之能令人心清净,"如水精珠能清浊水"(成唯识论)。 ④ 金刚经上说:"信心清净,则生实相。" ⑤ "不信"心所自相浑浊且能浑浊其余的心心所法,"如极秽物自秽秽他"。 ⑥ 有些人虽深入研究三藏经论,但其著作却"令人越读越不信佛法(或三宝)"。 ⑦ 信心所的第一个业用是能"对治不信,乐求善法"。 ⑧ 华严经上说:"信为道源功德母。" ⑨ 大智度论云:"佛法大海,唯信能入,唯智能度。" ⑩ 信根是一切善根之本,恶知识坏人之信心即是坏人善根之本。 ⑪ 大般涅槃经说:"一阐提人名信不具,断善根种,当堕地狱。"

(16) 精进心所

① 梵文毘梨耶,又译为勤,是为正勤。 ② 精进心所的体是能于断恶修善之事中令心勇猛强悍。 ③ 所谓"正勤"为:未生之善令生,已生之善令广,未生之恶遏止令不生,已生之恶断除之令不续。 ④ 精进心所的业用为:一对治懈怠,二成满善事。 ⑤ 精进根也是修来的不是天生自然的。 ⑥ 越精进则会越精进,犹如滚雪球会越滚越大。

(17) 惭、愧心所

① 惭与愧是一对:惭以对己,愧对他人。 ② "惭心所"的体为"依自法力崇重贤善"。 ③ "愧心所"的体是"依世间力轻拒暴恶"。 ④ 俗语所谓"人无惭愧百事可为"。 ⑤ 经云:"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

(18) 无贪、无瞋、无痴

① 这三个心所又称为三善根或三根。 ② "无贪"心所的体是"于有有具无着为性"。"有"是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 ③ "无瞋"心所的体是"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境不瞋才是真无瞋。 ④ "无痴"心所的体是"于诸事理明解为性"。

(19) 轻安心所

① 轻安心所的体是"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 ② 轻安心所的业用为:一能对治昏沉;二"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 ③ 轻安有"身轻安"与"心轻安"二种,皆是在禅定中生起之善法。 ④ 若听人说"我得轻安",即表示他已得禅定。 ⑤ 不可随便对人说"我觉得好轻安",否则很可能犯下大妄语过。

(20) 不放逸心所

① "不放逸"心所的体是"精进三根于所断修防修为性"。 ② 不放逸心所是以"精进与三善根"四法为体而能具防修之功能,非别有体。 ③ 佛于大般涅槃经中说:"我此法门名不放逸行。" ④ 禅门所说的"起心动念念念分明"即是"念念不放逸"。

(21) 行舍心所

① 行舍心所的体是"依于精进及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而令心得平等、正直、无功用住"。 ② "行舍"又有三位(三阶段:初、中、后)的差别。 ③ 初舍为舍去"掉举"之行令心得平等。 ④ 中舍为舍邪曲之行令心得正直。 ⑤ 后心舍即是舍有功用之行令心得无功用住。 ⑥ 此行舍即是四禅之"舍定"(舍念清净地)。

(22) 不害心所

① 不害心所的体为"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瞋为性"。 ② "无瞋与乐不害拔苦"(成唯识论)。 ③ 与乐为"慈",拔苦为"悲",故不害实为慈悲之本。

(23) 六根本烦恼

① "烦恼六"即六烦恼,称为"根本烦恼"。 ② "烦"者烦躁扰动;"恼"者恼乱身心;烦者轻而恼者重。 ③ "贪"心所的体是能令有情于三有之因及三有之果生出染着。其业用为:一能障"无贪"善根;二能生苦。 ④ "瞋"心所的体是令人于诸苦因与苦果生起瞋恚。其业用为:一能障"无瞋"善根;二不安稳性能为恶行之所依。 ⑤ "无明"即是痴。痴心所的体是"于诸理事迷暗为性"。其业用为:一能障"无痴"善根;二能为一切杂染所依。 ⑥ 成唯识论说:"谓由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随烦恼业,能招后生杂染法故。" ⑦ "慢"心所的体为倚恃我相于他有情心生高举,亦即恃己凌人。 ⑧ 慢有七种:慢、过慢、慢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⑨ 慢心障道非常大,有慢心就不能真正尊师重道。 ⑩ "疑"心所的体为"于诸谛理犹豫为性"。疑是较轻微的不信,疑心若深即转成"不信",不信再深便成为"谤"。 ⑪ "不正见"心所的体是能令人于诸谛理颠倒推求能生染慧。 ⑫ 恶见(不正见)有五种:一萨迦耶见(身见/我见),二边执见(断常二见),三邪见(谤因果者),四见取(取着诸恶见以为有涅槃),五戒禁取(外道邪戒)。 ⑬ 恶见为从第六根本烦恼的"不正见"中开出,"烦恼"合则为六开之便成"十使"。 ⑭ 十使即以六根本烦恼的前五项(贪、瞋、痴、慢、疑)为"五钝使",而以第六项的不正见所开出的五见为"五利使"。

(24) 二十随烦恼

① 随烦恼即随着根本烦恼而起之烦恼,又称"枝末烦恼"或"随惑"。 ② 二十种随烦恼又可分为三类:小随烦恼(十种)、中随烦恼(二种)、大随烦恼(八种)。 ③ 小随烦恼包括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十种,系各别而起。 ④ 中随烦恼包括无惭、无愧二种,于一切不善法中皆有。 ⑤ 大随烦恼包括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八种,于一切染污心中皆有。

(25) 小随烦恼详释

① "忿"为依对现前的逆境发起忿怒,以瞋烦恼的一分为体。 ② "恨"为口虽不言心里暗中气愤,以瞋恚的一分为体。 ③ "恼"为追念往恶又接触现前违逆之缘便兴起暴烈狠戾之心,以瞋恚的一分为体。 ④ "覆"为对于自己所作的罪咎欲加以隐藏令人不知,属于贪与痴各一分摄。 ⑤ "诳"为为获得利益及名誉而矫现出有德行的模样,以贪与痴各一分所成之体。 ⑥ "谄"为谄曲,心险曲不直,为达到自己利益不惜以不实言词逢迎谄媚。经云:"直心是道场。"谄曲之人很难修行。 ⑦ "憍"为高傲骄傲,对于自己一时的世间盛事深生染着乃至以之凌傲于人。 ⑧ "害"为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实是大乘道之大忌。 ⑨ "嫉"为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以瞋恚的一分为体。嫉妒心是一种有非常大的破坏及杀伤力的随惑。 ⑩ "悭"为吝也,着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悭与贪配对可得四种人:一贪而不悭,二悭而不贪,三又贪又悭,四不贪不悭。不贪不悭之人堪修菩萨道。

(26) 中随烦恼详释

① "无惭"心所的体为对于自己的品格及圣人之教法都无所顾忌。 ② "无愧"心所的体为丝毫不顾及世人的看法或批评且崇尚暴恶之行。

(27) 大随烦恼详释

① "不信"心所的体为对于三宝的真实之事理、功德与能力不能忍可亦不好乐希求心地污秽。 ② 依具舍论有"四证净":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圣戒证净。 ③ 善知识者令人于诸佛法"信受欢喜奉行";恶知识则令人于诸佛法"不信、不受、不欢喜、不奉行"。 ④ "懈怠"心所的体为对于修善断恶之事疏懒怠惰。其业用为:一能障精进根生起,二能增长染法。 ⑤ "放逸"心所的体为对于染污之事不能防护而令清净之法不能修习。放逸是以懈怠及贪瞋痴四法为体。 ⑥ "昏沉"为昏昧沉重。昏沉对修定的人来讲是一大难也是一大挑战,属于"五盖"中的一盖。 ⑦ 修定之人于初修之心渐止息远离散乱后,心开始沉静下来但也同时进入第二关:"昏沉"。 ⑧ "掉举"为能令心于境不得寂静,即现代所谓"兴奋"或"心情亢奋"而"静不下来"。 ⑨ 掉举有三种:身掉举(身乱动)、口掉举(口乱言)、意掉举(胡思乱想)。 ⑩ 掉举障止(奢摩他)、而昏沉障观(毗舍那),止观正好是修定的两只脚。 ⑪ "失念"是指忘失正念。瑜伽师地论上说失念是三不善根中的痴分所摄。 ⑫ "不正知"心所的体为于所观境起邪谬解,即邪慧又称恶慧。 ⑬ "散乱"心所的体是于所缘境令心流荡不能专注。散乱虽排在随烦恼最后但却是修定者的第一号敌人。

(28) 四不定心所

① "不定"之义为此类心所于三性中没有一定、不一定一切心行、不一定一切地。 ② 不定心所共有四个:一睡眠、二恶作、三寻、四伺。 ③ "睡眠"心所的体是能令身不自在令心转为暗昧忽略。 ④ 眠心所能令全身肢节废懈不能支撑,卧亦眠坐亦眠。 ⑤ 眠心所的业用为能障碍观智。 ⑥ 眠于三性中不定:有善性(适当的眠)、恶性(懒惰贪睡)、无记性(非甚必要的多眠)。 ⑦ "不倒单"不是练来的应是得禅定的自然作用。 ⑧ "恶作"与"悔"同义,即厌恶所作之事于作恶事后生出厌恶追悔之心。 ⑨ 恶作又可作四句:追悔已作之恶业(善恶作)、追悔已作之善业(恶恶作)、追悔已作善业之未圆满(善恶作)、追悔已作恶业之未圆满(恶恶作)。 ⑩ 恶作心所的业用为能障奢摩他(止)。 ⑪ "寻"为寻求推度之义,能令心匆迫急遽在意识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粗转为性。 ⑫ "伺"为伺察思惟之义,能令心在意识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细转为性。 ⑬ 简言之寻为粗心伺为细心。 ⑭ 以寻伺来区分三界之性:欲界及初静虑为"有寻有伺地";未至定为"无寻唯伺地";二静虑以上为"无寻无伺地"。

5. 色法(十一种)

(1) 色法的总说

① "色"为有质碍之色,如木不能入石故名有质碍。 ② 色有内外色之别:外色为五尘;内色为五根。 ③ 楞严经云:"结暗为色。"

(2) 内五根

① 五根有两种:扶尘五根与胜义五根。 ② 扶尘五根即指眼球、耳穴、鼻柱等可见的器官,皆是以色香味触四尘所成之肉团。 ③ 胜义五根是以扶尘根为所依处,以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之净色为体,故又称为"净色根"。 ④ 胜义根体清净微妙非肉眼所能见,相当于现代人所称之五官的"神经"。 ⑤ 五根之所以称为"根"因为它们都有出生及增上力用的功能。

(3) 法处所摄色

① "法处"为意识所缘之法尘境界。 ② 意识所缘的法尘并非实体的色法,而是五尘落谢的影子。 ③ 法处所摄色包括无表色、定果色、定自在所生色及遍计所执色等。 ④ "无表色"即戒体之色,这种色体无法指陈出来令他人得见。 ⑤ "定果色"与定自在所生色同,由禅定力所变现之色声香味等境。 ⑥ 由八地以上之圣者凭威德之胜定力即能变现可实用之实在色法。 ⑦ "遍计所执色"为凡夫之意识缘五根所取之五境影像产生计度虚妄分别而在内心更变现出种种色法之影像。

6. 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

(1) 心不相应行法的总说

① "相应"简言之即相呼应。 ② 心所法与心王相应须具四条件:同时、同依、同缘、同自证分。 ③ "行蕴"有两种:心相应行法(心所有法)与心不相应行法,此二皆是行蕴所摄。 ④ 心不相应行法与心王不相应的原因:它们都非能缘、都无质碍、都有生灭。 ⑤ 心不相应行法"定非实法,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 ⑥ 二十四法之定义中都有一"假立"或"假名"之词。

(2) 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

① "得"为成就,或于一切法造作成就不失。 ② "得"共有三种成就:种子成就、自在成就、现行成就。 ③ "种子成就"为本有先世传来未修前之得,又称"法前得"或"生得"。 ④ "自在成就"为修后得,又称"法后得"。 ⑤ "命根"为依业所引于第八识种子上令色心连持不断,假立"识、煖、寿"为命根。 ⑥ "众同分"为一类物中其中分子都有其共通共同之处。 ⑦ "异生"旧译为凡夫。"异"有异身及异见二义。 ⑧ 大乘唯识于分别所起的"烦恼障"及"所知障"之种子上假立为异生。

(3) 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

① "无想定"是外道人所修的定。外道人由于厌恶想心故作意求灭一切想。 ② 以其定力功用淳熟压令前六识及一切心所皆不起现行,只有第七识的俱生我执与第八识仍在。 ③ "此定唯属第四静虑,又唯是善,故唯有漏,非圣所起。" ④ "灭尽定"又称"灭受想定"或"第九次第定",为三乘圣人所修之无漏定。 ⑤ 声闻乘三果以上圣人为了想暂时止息其心受想二蕴之劳虑而入此定。 ⑥ 入此定已前六识之心心所法一切皆不起现行,连第七识的俱生我执及其心所也都不现行。 ⑦ 此定初修必依有顶(无色界非想非非想处天),游观无漏为加行入。 ⑧ 灭尽定与无想定合称"二无心定",二者差别为:无想定是凡夫定或外道定,灭尽定则为圣人所修定。 ⑨ 窥基大疏云:"无想唯凡,灭尽唯圣。" ⑩ "无想报"为外道之人在此欲界修无想定获得成就舍此报身后即感得无想天的果报。 ⑪ 生在第四禅天的无想天中于其天寿五百劫中仍依其无想定力。

(4) 名身、句身、文身

① "名"即名词,"身"复数之义或为聚之义。 ② 两个字以上的名词才称为"名身"。 ③ "句"相当于现代文法所说的"词"。单句称为"句",二句称为"句身"。 ④ "文"就是字(文字、单字),为名身与句身之所依。 ⑤ 名句文身这三种都是依色声法三尘分位而假立。 ⑥ 他方世界例如香积佛国则以香饭乃至他方之天衣瞬目等皆可为教理之能诠。

(5) 生、住、老、无常

① "生"又名为"有",即先无今有依于色心仗缘显现而假立。 ② "住"即相续不断的状态。 ③ "老"亦称为"异"、"变异"、"变坏"或"衰变"。 ④ "无常"有已还无,也是"死"的异名亦称为"灭"。 ⑤ "生住老无常"即"生住异灭"或"生住老死"。

(6) 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

① "流转"为依于色心因果相续由因感果前后相续不断。 ② "定异"为善恶因果必定相异。 ③ "相应"为依于心及心所法和合具起假立。 ④ "势速"表示有为法游行迅疾飞行运奔之性质。 ⑤ "次第"表示诸法前后有序毫不紊乱。

(7) 时、方、数

① "时"即时间,谓依于色心刹那展转所现假立之为时间。 ② 所谓"时间"实是依于太阳地球月亮的自转与公转以及阳光照射地球的变化而"假立"的。 ③ 故知"时间"之总相乃至"去来今"三际之别相皆是依色心等法假设安立无有实体可得。 ④ "方"即方位如东西南北上下前后左右等,方位是依于有形质之物所处的位置而假立。 ⑤ 正如楞严经所说若定某甲点为"东"则站在此点之右方看此甲点便成西方,故知方位并无定实。 ⑥ "数"即数字或数目,是依于诸法多寡之相对待而假立。 ⑦ 故知外道以方位为众生祸福之依据者实是妄上加妄。

(8) 和合性、不和合性

① "和合"依于诸法之间互相不乖违之质或系而假立。 ② "不和合"依于诸法之间互相乖违不能含容之质或系假立。

7. 无为法(六种)

(1) 无为法的总说

① "为"即造作义,亦即生灭来去之义。 ② 窥基大师说:"无为者即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非此绝得绝失简异有为无造作故名曰无为。" ③ 无为法共有六种,为五位百法中的第五位。 ④ 前四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合为一大类即是"有为法"。 ⑤ 整个唯识学的目的亦在令行者了一切"有为"而证入"无为"。 ⑥ 唯识"百法明门"之意即是将所有箭头都指向最后这一法:"真如无为"。

(2) 虚空无为

① 指真空之理离诸障碍犹如虚空无所作为。

(3) 择灭无为

① "择"简择;"灭"寂灭。 ② "择灭"即离系,谓以智灭惑所显真理。 ③ 换言之即"以定慧力择烦恼而灭之"。

(4) 非择灭无为

① 此有二种:一、不假智力以断灭诸惑性本清净无所作为。 ② 二、若有为之法因为缘阙因此暂时不生而显出"不生灭性"。 ③ 即是"不须经过修行断证而得的无为"。

(5) 不动无为

① 这是指第四禅及五那含天之定境。 ② 舍念清净双忘苦乐离于三灾(水、火、风)八难。 ③ 无有苦乐等动摇其身心有若无为。

(6) 想受灭无为

① 即灭尽定之境界。 ② 二乘之三、四果圣人入灭尽定前六识及受想二蕴皆不现行。 ③ 有如涅槃故称想受灭无为。

(7) 真如无为

① "真"者不妄以离凡外之虚妄;"如"者平等以离二乘之不等。 ② 此真如之体即是一切色心假实诸法之实:诸法如波此真如性如水;诸法如绳此真如之性如麻。 ③ 诸法若无此真如则无自体。 ④ 唯有远离遍计所执了达我法二空乃能证会"本真本如"之体。 ⑤ 前面五种无为皆是依真如体上而假立。 ⑥ 解深密经中开示有七真如;成唯识论则示有十真如。 ⑦ 十真如为:行真如、最胜真如、胜流真如、无摄受真如、类无别真如、无染净真如、法无别真如、不增减真如、智自在所依真如、业自在等所依真如。 ⑧ 成唯识论说:"菩萨于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种胜行(即十波罗蜜)断十重障证十真如于二转依便能证得。" ⑨ 证十真如是菩萨修习唯识最终最高的目的。 ⑩ 百法明门论中上面九十九法都是为了真如这一法而说的。 ⑪ "如来"即是"乘真如之道而来",若无真如即无如来。

8. 二种无我

(1) 无我的总说

① 这是正显"一切法无我"之义。 ② 以于前面所述的五位百法之中一一去推求都找不到有此二种"我相"可得。 ③ "我"者主宰自在之义。

(2) 补特伽罗无我(人无我)

① "补特伽罗"义为有情或数取趣,因为一切有情皆"数数起惑造业而取诸趣"。 ② "人无我"即是从五位百法中去推求"我"实为色法心法心所法等五蕴假合。 ③ 其中无有凡夫所执的能自主自在之"我相"可得。 ④ 若达人无我即是"生空";证"生空智"即解脱俱生我执。

(3) 法无我

① "法无我"即是"法空"。 ② 依于俗谛而假说心心所色不相应行等种种差别之法。 ③ 然而以真谛(究竟之理)而观则诸法毫不可得:一切法但自心现如幻如梦非有似有有即非有。 ④ 又对"有为"而假说"无为":有为既虚无为岂实。 ⑤ 譬如依空而显现狂华,此"华"实非有生灭则此"空"岂能言有或无。 ⑥ 故知五位百法无一法而有实自体唯心现故唯识故。 ⑦ 若能于五位百法中通达二无我理证二空智即是得"百法明门"。


三、特征要素、行持微操与互动公案

(注:本文为学术注释书,非讲经录音,无身体动作、坐姿、气机、互动公案等口语现场要素。本节整体缺省。)


四、本篇核心价值与法义归结

  1. 破除性相对立的误解

    (1) 学人原本容易将法相宗与性宗视为敌对

    ① 末法时期有人以相破性,拿着如来的左手打右手。 ② 某些唯识学者只看到禅宗末流之弊而不见禅宗正法之善。 ③ 由本为救禅流之失转而一心全力地抨击所有禅宗乃至广义的性宗。

    (2) 法师如何辨析性相关系

    ① 性宗的唯心与相宗的唯识在真实内涵上实无差别。 ② 如来大法犹如如来之一体,性相二宗犹如如来之左右手。 ③ 如来所宣说无量妙法皆是以大悲大智依众生根机方便引摄。 ④ 一切法皆为一佛乘故。

    (3) 建立正见

    ① 学人应知法相与唯识之别。 ② 性相二宗相辅相成如鸟之双翼。 ③ 不可以自所修学之一部分法执为如来法之全部。

  2. 唯识学作为修道心理学的根本定位

    (1) 唯识学不是学术研究的对象

    ① 唯识学不是普通心理学,而是助道心理学或修道心理学。 ② 不能把它当成一门学术来研究。 ③ 其目的是帮助佛弟子修习菩提正道。

    (2) 五位百法的修行指向

    ① 五位百法的排列本身即显示修行次第:从心王(最胜)到心所(相应)到色法(所现影)到不相应行(假立)到无为(所显示)。 ② 整个唯识学的目的在于令行者了一切有为而证入无为。 ③ 最终指向真如无为,此为"百法明门"乃至整个唯识学最终之依归。

    (3) 修善断恶的基本骨干

    ① 善心所十一个指出应修之善。 ② 烦恼六及随烦恼二十指出应断之恶。 ③ 唯识学的基本目的是教人修善断恶以断惑故能证真。

  3. 末法时期护持正法的警策

    (1) 对谤真如者的严厉警策

    ① 可叹末法众生障重其心垢染,有一派唯识学者却偏偏违悖经义而毁谤真如。 ② 以谤真如即是谤如来。 ③ 凡我正信佛弟子若见有谤真如法者当知其人即是谤一切如来。 ④ 当知是人即是违佛之教是谤法人非善知识是恶知识。 ⑤ 应速远离不应亲近不应听闻读诵其书免受其误导自取沦溺。

    (2) 善知识与恶知识的判别

    ① 善知识者系随顺诸佛菩萨教成就众生之善根。 ② 令人于诸佛法"信受欢喜奉行"。 ③ 恶知识则令人于诸佛法"不信不受不欢喜不奉行"。 ④ 简言之:善知识教令随顺佛教,恶知识教令不顺佛教。

    (3) 正见的极端重要性

    ① 正见之善根在学佛上极其重要。 ② 以正见故能正思惟抉择正法。 ③ 如是一切所修功不唐捐。 ④ 若错用心错解佛经一切所修枉费辛勤。

  4. 全书的终极归结

    (1) 从有为到无为的完整修行路径

    ① 五位百法从心法开始层层递进至无为法。 ② 无为法是前面四位共九十四法的真实之体。 ③ 真如无为为诸法之性而诸法为真如之相。 ④ 真如与诸法为法之性与相非一非异。

    (2) 二无我为百法明门的核心证悟

    ① 若能于五位百法中通达二无我理证二空智即是得"百法明门"。 ② 人无我为从五蕴假合中推求无主宰可得。 ③ 法无我为诸法毫不可得唯心现故唯识故。 ④ 此即本论之目的:了悟百法中悉皆无"我"可得则能超越分段及变易二种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