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想阴魔境
一 想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
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注释】
“受阴尽者”:谓已透过受阴十境,而破受阴。
“虽未漏尽”:虽尚未达无漏。
“心离其形”: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不再为形体所局限。以真心周遍,本来不局于身,由于无始迷执,非局而成局,纵使色阴已尽,十方洞开,见闻达于周遍,亦尚无离身自在之用,这是因为还被受阴覆盖住的缘故。现在受阴既尽,才能心离其形体。
“从是凡身”:“凡身”,凡夫身。
“菩萨六十圣位”:即三渐次、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
“意生身”:又作意成身,非父母所生之身体,乃入圣位之菩萨,为济度众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意生”喻其来去迅疾,犹如意之来去,说到就到。关于意生身,可参阅《楞伽经》之所述。
“熟寐寱言”:“寐”,睡。“寱(音艺)”,同“呓”;梦中言,俗言梦话。
“是人虽则无别所知”:谓虽已成意生身,然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于“上合十方诸佛,下同六道众生”之道亦无所知。
“其言已成音韵伦次”:喻其所行已合于章法(已入于道),不再如凡愚之一切随业造作,浑浑噩噩、语无伦次。
“令不寐者咸悟其语”:“不寐者”,不睡之人,指佛菩萨,以佛菩萨已从梦觉故。“悟”,知。谓此人虽未达究竟,然如来于是人,悉知悉见,而其所行,与佛菩萨亦能感应道交。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精“修三摩地”,已透过受阴十境,而达“受阴尽者,虽”尚“未漏尽”,然其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夫之“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五十二位加三渐次、干慧、四加行)“得意生身,随”意而“往”诸刹“无碍”。
“譬如有人”于“熟寐”中发“寱言(呓语)”,“是人虽则无别所知”(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其言已”顺“成”法之“音韵”以及“伦次”(有条不紊),而能“令不寐者”(佛菩萨)“咸悟”知“其语”(悉皆感通)。“此则名为”本心被“想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 想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动念尽”:“动念”,指第八识中所含六识种子动荡之念。
“浮想销除”:“浮想”,指六识中枝末现行。以根本(种子)既尽,枝末(现行)便成无根之浮想,而自消除,不复再起。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伦”,类。“一伦生死”,指一切伦类之生死,即十二类生。“首”,指生相。“尾”,指灭相。此谓,一切十二类生的生灭之相,皆得圆满照了,即生从何来,死至何去,亦即是由于想阴已尽,行阴显现,故得明见此一切。以行阴即是生、住、异、灭,迁流变动之相;今行阴既现,即能照见了知其四相。
“烦恼浊”:前面经文释烦恼浊云:“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名烦恼浊。”今以六识之根本及枝末(种子与现行)皆已销泯,动荡之根、漂浮之末皆已除尽,故不再浮动;心若不浮动,即离烦恼,因此能超越烦恼浊。
“观其所由”:既破想阴之后,回观想阴之所由生(生起之由)。
“融通妄想以为其本”: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之妄想,色与想交织而妄成,以为想阴生起之根本。例如心想酸梅,口中水出等,即是由心中之妄想而成色(酸梅),心复与此想中之色交织,故令水从口出。
【义贯】
“若”六识种子之“动”荡之“念尽”,六识中之枝末(现行)“浮想”即得“销除”,不复生起,“于觉明”之第八识“心”,即“如去尘垢”,不再阴盖,故“一”切“伦”类之“生死”(十二类生),其“首”之生相乃至“尾”之灭相,皆能“圆照”明了,“名”为“想阴尽”相。以想阴尽故,“是人则能超越烦恼浊”,于是回“观其”想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与“妄想”交织而成,“以为其”生起之根“本”。
三 想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贪求善巧——怪鬼来挠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受阴虚妙”:谓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以其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
“不遭邪虑”:因受阴已破,故不再受受阴之邪虑所惑。
“圆定发明”: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显明。
“心爱圆明”:谓彼行者忽然发起一念贪著,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
“锐其精思”:勇锐精进于其思维。
“贪求善巧”:“善巧”指神通变化。谓彼人贪求善巧之变化,悚动人心,以广作佛事。
“天魔”:指六欲天魔。
“候得其便”:候得其贪著之便,所言“候”者,因为一当有人修定,魔宫即震裂,于是天魔便虎视眈眈,守候其旁,趁虚而入以破坏之。“便”者,魔得其便,也就是行者有所缺失、过错、或疏忽,行者这些疏失正是让天魔逮到了破坏修行之便。
“飞精附人”:“人”,指旁人,非行者本人;以行者到此境界。即使是天魔,也已不再能直接附于他身上,故须转而利用旁人来破坏他。又,此受魔所附之人,多是素受邪惑之人。
“口说经法”:谓魔即令此人口说经法;然此经法多为“相似佛法”。
“其人不觉”:“其人”,即受魔附身之人。
“自言谓得无上涅槃”:自言得无上涅槃,或自言得无上菩提、得道、大彻大悟、已开悟、证法身、或成就三明六通等,凡此皆是于魔力所持下所作的大妄语。
“斯须”:即须臾,顷刻之间,极短时间之义。
“潜行贪欲”:“潜”,暗中。“贪欲”,特指淫欲。谓暗中偷偷地行淫。
“口中好言灾祥变异”:“祥”,朕兆、徵候。“灾祥”,即灾难之兆。“变异”,即怪诞反常之事。如言何年何月何日将是世界末日到了,或何时神再来世界审判。
“令其家资无故耗散”:以其家财为了求避灾、驱邪、或迎佛、迎圣等,因而耗散尽净。
“年老成魔”:谓此怪鬼年老之后,为魔所录用,而成魔眷。
“厌足心生”:待彼行者戒定既破之后,因破坏的目的已达,魔即生厌,对他不再有兴趣。
“汝当先觉”:“先觉”,预先觉知此是魔事,则不为所惑。
【义贯】
“阿难,彼”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达到“受阴虚”融奥“妙”之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之所惑,其“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失其正念,而起贪著,“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于是勇“锐其精”进“思”惟,“贪求善巧”变化能悚动人心之事,以作佛事。
“尔时”六欲天之“天魔候得其”贪著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之身上,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不”自“觉”知“是其魔著”身,却“自言谓”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此著魔人旋即“来彼”修定贪“求”善“巧”之“善男子处,敷座”而“说”种种善巧方便示现神通之“法”,以投其所好,且“其形”貌于“斯须”(须臾)之间,“或”现“作比丘”身,“令彼”修定“人见,或”现“为帝释”身,“或”现“为妇女,或比丘尼”身,“或寝”于“暗室”中,而“身”上现“有光明”。
“是”修定“人”以“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真实“菩萨”现身,即“信”受“其教化”;于是魔乃“摇荡其心”,乃至令其“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之事,遂成魔侣。
此人成魔眷后,“口中”即常“好言灾祥”朕兆、怪诞“变异”反常之事,“或言如来”此刻正在“某处出世;或言”将有世界末日“劫火”之灾,“或说”将有全球性“刀兵”之难(如第三次世界大战),“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遇物成形之“怪鬼”,以其鬼“年老”而为魔王录用、“成魔”眷属,今受魔王之命,来“恼乱是”修定之“人”,此行者之戒定既破,彼怪鬼魔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即“厌足心生”起,而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而贪求善巧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以妖言惑众,或伤风败俗等罪,为国法所办(此为花报)。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乱,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教,来世当“堕无间”地“狱”(此为果报)。
【诠论】
本节经文中“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交光法师于《楞严经正脉》释云:“盖缘投其心所爱求,不得不迷惑也。”(因为魔投其所好,所以他非被迷惑不可。)“向使无所爱求,何至惑乱行人,但宜安心息爱求也。”(如果行人一直都无贪求取,魔怎能惑乱他呢?所以只要安心修道、息止贪爱求取之心,便不会有事。)
交光法师又云:“盖行人三学无缺(行者戒定慧俱修无缺),策进如飞,魔宫震恐。而魔之设谋扰乱,惟期破戒导淫(而魔的扰乱计谋,主要在于令行者破戒,引导他去行淫欲),则定慧俱纳于邪(一旦破戒导淫成功,则行者所修的定慧,都变成邪定、邪慧,因此一举多得,魔事即一举成功),身为魔子(行者便成为魔子魔孙。)”交光法师又云:“若智强者,于此反为验魔之要。”(若是有智之人,“破戒导淫”这一点,反而正好是验证对方是否为魔的要点。)“任其神变莫测,但察毁戒诱淫,即知是魔,何至迷惑?”(不论他所现的神变如何高深莫测,但只要审察他若有教授毁戒、诱人行淫,便知他是魔,怎么还会迷惑呢?)
可怜末法时期,学佛行淫,以此为高者,如是之夥,虽道他们真的都没看到这段经文?还是以业力故,视而不见?还是以贪爱炽盛故,而致如来言之谆谆,而他却听之藐藐?或是认为他是“大根器人”,不受此限?或是认为他修的是“无上密法”,超乎如来戒法及善恶因果?
⑵ 贪求经历——魃鬼来挠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亦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渴倾,邪见密兴,种智销灭。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游荡”:“游”,指游戏神通。“荡”,放荡自恣。
“飞其精思”:飞扬其精神(神识)、思虑。
“贪求经历”:“经历”,指往诣诸刹土,大作佛事。
“自形无变”:指为魔所附之人,其自身形貌不变。
“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这表示魔让听众都自见其自身成佛。
“口中好言诸佛应世”:喜欢说某佛正在甲世界应世、某佛正在乙世界应世,他都能了了知见。
“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这种话耳熟能详,当今常常可以听到,如某派之人宣说其师之一是阿弥陀佛的化身,另一师为观音菩萨化身,又一师为文殊菩萨化身等。若有智者,听到这种宣言,便不要再“义务”为他传播,否则便是在传播大妄语,而于其所造之大妄语中也参与一份,(由于附和,故属于从犯)。
【义贯】
“阿难,又”已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以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念贪著,“心爱游”戏神通、放“荡”自恣,“飞”扬“其精”神“思”虑,“贪求经历”刹土,大作佛事。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亦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游”历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他“说”种种游荡经历之“法”,以投其所好。此著魔者“自”己“形”貌并“无”改“变”,却可令“其听法”之修定“者忽自见”己“身坐宝莲华”座上,其身与花座“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俨然已成佛道之貌,而且进而令“一众听”法之“人”皆“各各如是”;大众见如是游戏神通,咸叹“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不知不觉,“惑为菩萨”现身现通,因此“淫”纵放“逸其心”,游戏放荡,乃至“破佛律仪”,而“潜行贪欲”,成魔眷属。又此著魔之人“口中好言诸佛”此时正于某处“应世,某处”之“某人”定“当是某佛化身来此”世间;“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教“化人间;其”贪经历之“人见”如是神通“故,心生渴倾,邪见密兴,种智销灭”,慧命断绝。
“此名”遇风成形之“魅鬼”以其鬼“年老”为魔王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修定“人”,如今此行者之戒定慧既皆破已,破坏修行的目的已达,魔乃“厌足心生”,即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经历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行者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生死,“不入轮回”;若“迷惑不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⑶ 贪求契合——魅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緜(绵)氵曶 ,澄其精思,贪求契合。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绵緜(绵)氵曶 ”:“绵”,绵密,指定力绵密不断。“氵曶 ”,音(吻),又音(忽);义为吻合。《康熙字典·引玉篇》:“大清也(十分清彻),又合也。”谓忽然起一念贪著,心爱定力绵密不断、吻合妙用之境界。
“澄其精思”:澄寂其精神思虑。
“贪求契合”:“契”,密契至理。“合”,吻合妙用。
“或口说偈”:或口中宣说偈语。
“或自诵经”:或不学而自能背诵经文。
“佛有大小”:“大小”即尊卑、高下之义。
“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如某派教义中言“金刚持佛”为“本初佛”,是一切诸佛的第一尊。然我如来正法之中,无论显密性相之教,皆无此说;且此说与佛义理亦不合,何以故?以佛言:“本际不可知”故,于三际中,何有“本初”可得?故“本初佛”之说,实不合佛义。又若有“本初佛”者,则三际即有边,如是如来则堕“有边”外道见,乃至常见。故知此非佛所说。
“真佛假佛”:及今现前不是有所谓的“真佛宗”者耶?
“男佛女佛”:前面所述邪密称双修之男女为“佛父”、“佛母”,正好被佛说中,几乎一字不差。可知佛真是一切智人:末法之乱相,早就在经中全都说出了。
“洗涤本心”:“本心”,本所修心。谓将本所修心,全部抛弃,如同洗得一干二净一般。
“易入邪悟”:“易”,改,改变。“邪悟”,相对于正悟。谓改变本修而入于邪修邪法悟境界。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著,“心爱”定力“绵”密不断“氵曶 ”合妙用之定境,于是“澄”寂“其精”神“思”虑,“贪求”密“契”至理,吻“合”神通妙用。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契“合”神通妙用之修定“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他“说”种种绵密定力契合神通妙用之“法”,以投其所好。“其”说法者之“形”貌“及彼听法之人”其“外”貌上虽“无迁变”,却“令其听”法“者”于“未闻法”之“前”,便已“心自”然“开悟”,且其心相“念念移易,或”时“得”相似“宿命,或”时“有”相似“他心”通,“或”时“见地狱”极苦之相,“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宣“说”经“偈,或”不学而“自”能背“诵”佛“经”,示现种种密契神通之事,令一众“各各欢”喜“娱”悦,“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菩萨”现身,缠“绵”亲“爱其心”,乃至随其所教,而“破佛律仪,潜行”男女“贪欲”,而成魔侣。“口中好言佛”亦“有大小”高低等之分别;又言“某佛”是“先佛,某佛”为“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及“假佛”,以及“男佛、女佛”等妄说,矫乱佛法;且言“菩萨亦然”(亦有大小、先后、真假、男女等分别)。“其人见”如是神通妙用相“故”,即若经“洗涤”一般,尽弃“本”所修“心”,改“易”正修正悟而“入”于邪修“邪悟”。
“此名”遇畜成形之“魅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已破,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此魅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契合神通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必“堕无间”地“狱”。
【诠论】
语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这两节中,听法者一是自见已身“坐宝莲花,全体化成紫金光聚”,示现成佛之相;一是“未闻法前,心自开悟……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甚至没学过的佛经,他都自能背诵。试想,怎有这么便宜的事?即使是世间法上,也没有不须努力就能成就的事业,更何况是菩提道修行的大事!因此正修行者必须了知,在修行上绝对不能贪便宜,若贪便宜,就会碰到法上的“金光党”。
⑷ 贪求辨析——蛊毒魇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
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归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
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根本”:“根本”,指想阴之根本,此时以色阴已破,想阴显现,行者一见其想阴之根本,心中即起甚深之爱恋。然此实为六识种子之动相,而行者却以为即是见到了万物之元始根本。
“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物化”,万物之变化。“性之终始”,即所谓一切物性的究竟原理,或如西洋哲学所谓的“形上学”(Metaphysics)之“本体论”(Ontology)(如言万物之本体为一元、二元、多元、唯心、唯物等),或“宇宙论”(Cosmology)(为探求宇宙之根本原理之“学”)。亦即此方儒者及道者所言之“欲究天地造化之元始。”皆是凡外妄想之言说戏论。
“精爽其心”:“爽”,明也。
“贪求辨析”:“辨”,辨别物理。“析”,分析化性。即如宋明理学所谓之“格物致知”。如是贪求,即开始心往外驰,而于心外求法。
“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求”,爱求。“元”,万化之本元。
“身有威神”:“威”,威严、威德。“神”,神通。谓其身现有威严神通之相。
“摧伏求者”:“求者”,即爱求万化元始之修定者。
“自然心伏”:“心伏”,心悦拜伏。
“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将佛所证之究竟清净(涅槃)、明觉(菩提)的不坏法身。
“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谓将法身说成现前无常之肉体,而且说法身是父子一代一代,相代而生,称为是法身常住之义。简言之,即是将无常败坏的,说成是常住不坏,将染法说为净法,将世间生死轮回说成是涅槃、菩提,将凡夫肉身说成是如来法身。
“都指现在即为佛国”:“现在”,现前所在之世间。“佛国”,即净土。亦即谬说“即染即净”,染净不分。当今昌盛之“人间净土”或“人间佛教”,就是本经此处所指出的现象——几乎一模一样。
须知“人间净土”之说,乃违佛所说;以此人间若能成净土,佛何必再说“西方净土”,或“东方净土”等?又难道倡“人间净土”者,其智慧超过佛智?佛智真的不如此等人之智?若此人间果能成为净土,佛为何不说?佛为何要教众生舍近求远?再者,“人间佛教”更是违佛所说,因为众所周知,如来说法是为度“六道”众生,不只是度“人道”而已。
故须知,如是之论,实坏佛正理。
问:“人间净土与人间佛教之说,除了违佛所说,坏佛正理外,还有什么坏处?”
答:“如是之说有三个过咎(或影响):
一、令众生贪爱世间而认为是好的。
二、将“佛法”贬为“世间法”。
三、误导众生于修行上变成碌碌营营求世间有漏果报,不求菩提解脱。
简言之,即是经上所说:‘疑误众生’。”
问:“这样学佛的话,会不会引来魔障?”
答:“不会——因为它本身即是一大魔事:以其人对正法的信、解、与知见都坏了,故虽名为学佛,而实只一心一意在世间法上营求,并且坏佛正法,误导众生,因此其魔事已成,故用不着劳动魔更来坏。又,经上所说魔事,皆为魔来坏行者之定,或坏其戒、慧;而‘人间佛教’所破坏者,则是坏众生之信根(令对佛法真正的目的失去正信,以致错修或废修。简言之,即是由错信而错解、错行——这一切都是由于信根破坏所引起的结果)。信根若坏,则一切解行及善根皆坏,成为信不具,或不正信,因此信根坏即是‘根本坏’,对于修行人而言,一切魔事之大者,莫过于破坏他的信根(或正信)。人间佛教对于佛法及佛弟子之影响,一言以蔽之:彼法若昌,大家便都误将世间有漏福报及对世间法的贪求当作是‘修行’,乃至误以为是在修大乘菩萨道(须知,大乘菩萨道是要求无上菩提的,不是贪求世间法的)。因此‘人间佛教’若昌,大众对正法误解,失去正信及正修行,佛法之基石即隳坏,大宝重阁速圮。最后,这所谓的‘人间佛教’,其实应该正名为‘人乘佛教’才对。”
“无别净居”:“净居”,清净之居处,即净土。谓除了现前的‘“人间净土”外,并无其他净土可得。净土即依报庄严。
“金色相”:紫磨金色之身相,即正报庄严。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当今提倡“人间净土”之人亦常言:“以尘劳为佛事”,其实是“以染作净”,是为愚夫之不实妄想。
“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这里佛所说的,正好符合外道双修者之言“○圆满”、“☆手印”、“△△金刚”等所谓“××瑜伽”者,即妄言以男根为定,女根为慧,男女根交合,即是“定慧等持”(阴阳调和)之“○圆满”,故此淫修者妄谓因此而能速得成佛、即身证菩提涅槃。
“彼无知者信是秽言”:这种污秽不堪入耳之言,愚迷无知之人竟会信受,还将它与佛菩萨、菩提、涅槃并论,实乃亵渎神圣,其心之贪爱污秽可知一斑。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到“受阴虚”融奥“妙”,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却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著,其“心爱”著刚现出来的想阴“根本”(六识种子)之动相,误以为是万物之根本,因而开始一味“穷览”(尽观)万“物”变“化”之迹,参究物“性之终始”,竭力“精爽”(精明)“其心,贪求辨”别物理,分“析”化性,以致往外驰逐。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物本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著之“人先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爱“求”万化本“元”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物化元本之“法”,且乍现“身有威”严“神”通之力,而能“摧伏求”元始之修定“者,令其”于“座下,虽”尚“未闻法”,即“自然心”悦拜“伏。是诸人等将佛”所证之“涅槃菩提”之“法身”,说成“即是现前我”此无常“肉身上”,由“父父子子递代相生”之体 “即是”如来清净“法身常住不绝”(因为只要男女敦伦传宗接代,即是如来法身不断)。而且“都指现”前所“在”之世间,“即为佛国”净土,染即是净,娑婆即净土,众生肉身即佛身,并“无别”有清“净居”处之依报庄严土,“及”正报庄严之“金色”身“相”。
“其”求万化本元之“人信受”其魔教,“亡失”其本所修习正信正定之“先心”(本心),并以“身命归依”之,深觉十分殊胜,“得未曾有。是等愚迷”之人,乃至“惑为菩萨”现身,于是“推究其心”之所好,无不承顺,乃至“破佛律仪”,以缠缚为解脱,“潜行贪欲”,以淫佚为佛性之大用。“口中好言眼、耳、鼻、舌”身五根无有不净,“皆为净土”;而以“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性之“处”,亵渎佛法,混乱真理。“彼无知者”竟“信是秽言”,遂堕为魔眷。
“此名”遇虫成形之“蛊毒”鬼及遇幽成形之“魇胜恶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正定;俟此行者之戒定慧皆已坏,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贪求物本辨析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淫乱邪行故“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误导众生,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⑸ 贪求冥感——疠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悬应,周流精研,贪求冥感。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元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应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心生爱染,不能舍离,身为奴仆,四事供养,不觉疲劳。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别生法爱,粘如胶漆,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亲近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或言别有大光明天,佛于中住,一切如来所休居地。彼无知者信是虚诳,遗失本心。
此名疠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悬应”:“悬”,悬远。“应”,诸圣感应。
“周流精研”:周遍流历,精细研究。
“贪求冥感”:“冥感”,冥合感应。
“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即鹤发童颜,仿佛道行高深,久修久证,寿命绵长。
“心生爱染”:指听众对为魔所附之人,深深爱著。
“身为奴仆”:乃至自甘为其奴仆,受其驱使。
“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谓此著魔之人,又令其座下的每个人,心里都觉得他是他们前世的师父,或是他们从本以来宿世的善知识。须知这种说法是很有“摄受力”的。听者由于贪爱及虚荣,一下就被吸收住了,且牢不可拔。
“别生法爱”:“别”,另外。因此于“人爱”之外,又生起一种“法爱”。
“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这与上文一样,是动之以情感、贪爱、以及虚荣心,十分容易摄受对方。笔者有一高中同学,他们夫妇二人就是被一白衣用这种方式“度化”的,而且十分信敬虔诚。
“大光明天,佛于中住”:“大光明天”即欲界有顶天。“佛于中住”,此为故意谬称魔王为佛,以有顶天为魔之住处,并非佛所住。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起一念贪著,“心爱悬”远、诸圣感“应,周”遍“流”历“精”细“研”究,“贪求冥”合“感”应。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无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感“应”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悬感之“法”,以投其所好。此著魔人并且“能令听众暂见其身”(著魔者自身)鹤发童颜,宛“如百千岁”长寿久修之道人。此等大众即对他“心生爱染,不能舍离”,乃至甘愿“身为”其“奴仆”,受其驱使,并且以“四事供养”之,从“不觉疲劳”。此著魔之人又“各各令其座下人”于自“心”中,信“知”此魔所附之人“是”自己“先”世之“师”,或是从“本”无量劫以来所依之“善知识”,因此对他除了人爱之外,又“别生”起一种“法爱,粘如胶漆”,不可分解,不能暂离,“得未曾有”。
“是人”以“愚迷”不知不觉,竟“惑为菩萨”现身,“亲近其心”,日日重染其教,奉行其邪说,以致“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以淫为修。此著魔之人“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他“是我”的“妻”或“妾”、或“兄”、或“弟,今”世亦以夙缘故,特“来相度”,来世“与汝相随归某”佛“世界”去“供养某佛。或言”于此大千世界中“别有”净土名“大光明天”,有“佛于”彼天“中住”,且彼处即是“一切”诸佛“如来所休居”之“地。彼”无慧“无知”之修定“者”,竟“信是虚诳”之言,“遗失本”修之“心”,顺从魔教,堕于魔教。
“此名”遇衰成形之“疠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属,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之修定;俟此行者之戒定慧体已破,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结果贪求冥感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淫邪不能自止,“俱陷王难”,为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⑹ 贪求静谧——大力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深入,克己辛勤,乐处阴寂,贪求静谧。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本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或于其处语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于是一众倾心钦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仪外重加精苦;诽谛比丘,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好言未然祸福,及至其时,毫发无失。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深入”:心爱穷极深入之禅寂,亦即入于很深的禅定中、极其寂静的境界。
“乐处阴寂”:喜欢处于阴隐寂寞之处。
“贪求静谧”:“静谧”,寂静宁谧。
“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本业”,从本以来的宿业或主业。以此而显其以神通了知过去世。
“汝今未死,已作畜生”:你现在虽然还没死,但你的畜生相已经现前,来世必成畜生。
“敕使一人于后蹋尾”:“敕使”,令,叫。“蹋”,同“踏”。谓叫另外一个人去他背后踏着,表示踏到他的尾巴。
“顿令其人起不能得”:“顿”,马上。以魔力所持故,立刻令那背后被踏着的人站不起来。
“有人起心,已知其肇”:“起心”,即是动念。“肇”,始,开始。谓若有人心里一起心、一动念,他就马上知道你动了一念。
“佛律仪外,重加精苦”:“佛律仪外”,指于佛所制的律仪以外,更加别的无益之苦行,甚或令作戒禁取之行。“重加”,特加。“精苦”,精勤苦行;此系邪精进,藉以竦动人心,例如绝食或断食、不食五谷、只吃水果、常绝食七天或十四天等(绝食七天名为“饿七”;按:此行当今有人提倡,乃模仿“佛七”、“禅七”而言;即于集会中,令大众皆绝食七天,只喝白开水,名之“饿七”。须知此非佛法行,乃外道行。)
“诽谛比丘”:亦即斥责比丘们,对他所教授的非理苦行不够精勤,或叱言“根本没有发心修行吆(yāo)!
“骂詈徒众”:“詈”,音力,即骂;以恶言加人谓之詈;此谓,在集会中,大骂徒众,表示他没有私心,要骂就公开骂。按:在此对出家同道有一语献曝:若要教诫他人,不论对方是在家、出家,最好不要破口大骂,更忌讳以讽刺行之;自己先要能把持得住,才配教诫他人。教诫他人,须以“软言慰喻”,循循善诱,不以粗语、恶语詈骂:恶语詈骂,只是发泄自己的瞋心,不能教诫、利益他人。又,有些法师或住持,于在家众前斥责出家住众或出家弟子;又有人在演讲中,一再说:“当今在家人修行比出家人好。”此为称扬在家、讥毁出家,甚为不妥;这会令在家人轻慢出家人,结果是令他造不敬三宝之罪,又对僧众憍(骄)慢,故是非常不当的。
“讦露人事,不避讥嫌”:“讦”,当面发人阴私,即当面或公开揭发他人的隐私之事。如此以显示其“直心”。(按:曾有些人出版自传式的著作,文中详述许多道场及个人间的恩怨、斗诤、是非等,如是著作或言论即有犯本经此条,也是一种魔事。)
“口中好言未然祸福”:“未然”,还没到的。“然”者,如此也,即事实之义。邪魔或外道所好谈的祸福,多半还是以说祸殃为多,用以吓唬众生,令其生怖畏恐惧,心慌意乱,无所适从而求其救助、破解,于是便任他摆布。又,吓唬众生与观世音菩萨的“施无畏”正好相反,故知吓唬人是最不慈悲的事,是魔所行之事;而“安慰一切有情”、“利安众生”则是菩萨的事业。故修行人应尽量避免吓唬别人,或令他人惊吓、心生怖畏或烦恼,方合于佛慈悲之旨。
“及至其时,毫发无失”:此谓,等时间到时,他所预言的却都丝毫不差地实现。但这是指“真正的魔”所作的魔事而言。至于当今,也有很多预言,但都没有实现,如预言世界末日、地球毁灭(如前一阵子的“飞碟学会”事件),那是因为彼“学会”的发起人所著的魔,并非大魔,而是小恶神、小恶鬼,没有大的魔通,只有局部的、小小的鬼道,彼鬼以此小小能耐而附于愚痴邪见而贪著的人身上,以求得一时、短暂的恭敬、祭祀、供养。然而此“蝇头小利”一达到,这小鬼便离身而去,而著魔之人却因预言不灵,导致身败名裂,诚可愍也。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著,“心爱”穷极“深入”之禅寂,乃至十分“克己”,不舍“辛勤”,却“乐处阴”隐“寂”寞之处,“贪求”禅定中极其安“静”宁“谧”的境界。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静谧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本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阴”寂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阴寂之“法,令其听”法之“人,各知”从“本”宿“业”(以显其得过去世之通智);“或于其”说法“处,语一人言:汝今”虽“未死”,但“已作畜生”相(畜生相已然现前),为了证明其说,于是“敕使”另外“一人,于”其身“后蹋”其“尾”,以魔力所加故,“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不能起身)。“于是一众”皆“倾心钦伏”。设于会中,“有人”忽然刚“起”一“心”念,此著魔人“已知其”念之“肇”始。他并于“佛”所制“律仪外”之非理、无益苦行、或诡异之行,令大众“重加精”勤“苦”修,用以竦动人心(亦是误导人入于外道之戒禁取,破佛禁制);彼更“诽谛比丘”,恶语“骂詈徒众”,攻“讦”泄“露”他“人”私“事,不避讥嫌”(用以引发破和舍僧之五逆罪);“口中好言”于事实“未然”之“祸福,及至其”所预言之“时”,亦“毫发无”差“失”地实现。
“此”为“大力鬼”有大神通力,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习正定;俟其戒定慧体俱坏时,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为国法所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乱,方能超越生死,“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必“堕无间”地“狱”。
⑺ 贪求宿命——山川土地鬼神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知见,勤苦研寻,贪求宿命。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殊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册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著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得未曾有。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诽谤比丘,骂詈徒众,不避讥嫌。口中好言他方宝藏、十方贤圣潜匿之处,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知见”:“爱”,贪爱。“知见”,超乎凡夫的宿命知见。
“口衔其珠”:“其珠”,指其先前所获之宝珠。
“简册符牍”:“符”,竹符。“牍”,文书,信札。
“宣淫”:公然淫乱,无所隐也。
“承事者”:侍候的人,即侍者等。
“或有精进”:此为邪精进,非正精进。
“纯食草木”:此为以外道戒禁取之愚行,双破行者之戒慧。
“无定行事”:如数瞋数喜、喜怒无常,时勤时惰,没有一定。令修定人抓不到头绪,以让人觉得莫测高深。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念“心爱”超凡之宿命“知见”因此于定中“勤苦研”究“寻”思,“贪”爱“求”取“宿命”通。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神通之“便”,即“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殊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随即“来彼”贪“求”宿命通“知”见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宿命通之“法”,以投其所好。
“是”著魔“人无端于”其“说法处”,顺手即“得大宝珠”,以显其瑞应及神通。“其魔或”有“时化”此著魔人成“为畜生,口衔其”先所获之宝“珠及杂珍宝”或上古之“简册”、竹“符”、木“牍”等古董史料,及“诸奇异物”品,“先授彼人,后”复“著其体”(先给了他,又回到自己身上)。“或诱听”法之众“人”谓“藏于地下”中“有明月珠”,其光“照耀其处;是诸听者”,验之属实,即倾心信受,“得未曾有”之欢喜(此为以稀有事物,引发其贪爱心。)或自“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然“其形”体依然“肥充”,以“魔力”所“持故”(此为以外道禁取之愚法,用以双破行者之正戒正慧)。常“诽谤比丘”不修其所教之非理苦行,“骂詈徒众”饱食终日,“不避讥嫌”(此为引发令犯破和合僧大罪)。又“口中好言他方宝藏”(此为惑之以世间利益),或“十方贤圣潜匿之处”,言可带他们前去亲近供养,“随其后”而往“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盖鬼灵精怪所化也。此为以出世间之利益迷惑之。)
“此名山林”或“土地、城隍”或河“川”山“岳”之“鬼神”,其鬼“年老”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其中“或有”令著魔者公然“宣”行“淫”乱,无所避忌,“破佛戒律,与”日常之“承事者”(侍者及服务之人)“潜行五欲”(暗中地造五欲之乐;此为以诸欲破行者之戒行)。“或有”令之起邪“精进,纯食草木”(此为以愚行破坏其正慧)。或“无定行事”,数瞋数喜,时勤时惰,莫测高深,以“恼乱是人”修定(此为以杂乱破坏其定心)。及至行者之戒定慧皆悉破尽,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而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宿命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止故,终“俱陷王难”,为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自觉“知”,为其所惑乱,而破戒定慧,随于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⑻ 贪求神力——天地大力精魅不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诚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通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或复手执火光,手撮其光分于所听四众头上,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坐不动;或入瓶内,或处囊中,越牖透墙,曾无障碍;惟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着白衣受比丘礼,诽谤禅律,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或复令人旁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积劫精魅,或复龙魅,或寿终仙再活为魅,或仙期终,计年应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神通种种变化”:心中贪爱神通所起之种种神妙变化。
“研究化元”:研究变化之根元,即神通变化之本。
“分于所听”:“所听”,所有听众。
“惟于刀兵不得自在”:“惟”,通“唯”,唯有,只有。“自在”,无碍。以魔未离欲,故有身见,因此尚不能于刀兵无碍,仍会被刀兵所伤。
“自言是佛”:自称自己是佛,或与佛相等的同义语,例如自称法王、活佛(佛经中从无此一词),或无上师等。此为魔用以坏人对“佛宝”之正信、正知见。
“身着白衣受比丘礼”:“礼”,顶礼也。此谓在家人受比丘顶礼。此即坏(破坏。此为动词)人对“僧宝”之正信、正知见。
“诽谤禅律”:禅律即戒定之法。此为用以坏人对法宝之正信、正知见。
“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此用以增进行者的贪著,以令其更加迷惑。是故吾人从今以后,若见有好说神通者,或喜欢搬神弄鬼的,便知道多半有问题,或即将有问题;如是之人,最好敬而远之。请记住“佛敕弟子,即使有神通者亦不可随便示现,以免惊世骇俗或吸引俗人注意,免招疑谤,更不可多说,免招求取名利恭敬之议;更免引起众生贪著,追求神通而舍本逐末。
“或复令人旁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令人旁见佛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其实他所现之境界,都是鬼力使然,并非真实境界。又,乃至所有的魔事中所现的境界,都是鬼通、灵通、魔能,而非真三乘贤圣的神通。
“赞叹行淫”:如言男女双修为无上之瑜伽,为成佛必修、证入“空性”在“刀口上修“的无上秘法。
“不毁粗行”:不毁鄙粗陋之行。
“将诸猥媟以为传法”:“媟(xiè)”,通“亵”。“猥媟”,淫猥而亵渎神圣之事。“传法”,传递法种。谓以淫秽交媾之事为传递“法种”,而妄称可令“佛种不断”。佛所说这一点,又证于当今邪密所言所行(彼师为弟子灌顶传其瑜伽法时)若合符节(一点都不差)。
“天地大力”:天地间大力精怪。
“一切草木积劫精魅”: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过了多劫,成为精魅。有人说:“一切奇草异木,受天地之灵秀,盗日月之精华,积劫既久,成为精魅。”此非正说,因为草木本身属无情,不会成妖精妖怪,那是道教神话,依佛法而言,这些草精木怪等都是因为有情的鬼灵附其上,而现精怪之作用,故草木只是这些精怪的“依报”,非其“正报”——易言之,真正会作怪的,不是那些草木,而是依附其上鬼灵神识。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起一念贪著“心”中贪“爱神通”所起之“种种”神妙“变化”,于是精“研”深“究”神通变“化”之根“元”(一切变化之本),“贪取神力”。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神变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诚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随即“来彼”贪“求”神“通”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相似神通之“法。是人”于是显现种种迷惑人之事:“或复”以“手”提“执火光,手撮”取“其光”,而“分”光“于所”有在“听”法的“四众”之“头上,是诸听”法“人”,其“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自现于“水上行,如履平地”(以示其于水火得自在之神通);“或于空中安坐不动”,令人疑似得神境通。“或”身“入瓶内。或处囊中”(示现如得大小相容无碍之神通),“越牖透垣,曾无障碍;唯于刀兵”仍“不得自在”无碍,不为所伤。“自言是佛”(以坏对佛宝之正信知见),“身着白衣受比丘礼”(以坏对僧宝之正信知见),“诽谤禅”法及“律”法(以坏对法宝之正信知见),“骂詈徒众”,攻“讦”暴“露”他“人”之私“事,不避讥嫌”(以令人习染斗乱道场、破和合众之大罪)。“口中常”爱谈“说神通自在”之事,令人增进贪著迷惑。“或复令人”在“旁”睹“见佛”国净“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故能作如是显现,其实是以“鬼力惑人,非有真实”。又常“赞叹行淫”,以男女交媾即是定慧之无上大圆满,“不毁粗”鄙之“行”(不批评说那是错的),而“将诸”淫秽“猥媟”精血之事“以为传”递“法”种,谓可令佛种不断。
“此名天地”间之“大力”精怪;如“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及“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积劫”成为“精魅,或复”守护天宫或守卫伏藏之“龙”,年久成“魅,或寿终”之“仙,再活为魅,或仙期”已“终,计年应死,其形”骸“不化”,而为“他怪所附”;这些妖魅,“年老”之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成魔”使,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行正定,俟此行者戒定慧体皆已破尽,此妖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神力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自止,“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之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为其惑乱,破戒定慧,随于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⑼ 贪求深空——麟凤龟鹤精怪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贪求深空。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于大众内其形忽空,众无所见,还从虚空突然而出,存没自在;或现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诽毁戒律,轻贱出家。口中常说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复后身及诸凡圣。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拨无因果。
此名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入灭”:“灭”,指空,即前四空天及无想天章所说的“灭色归空”,此为凡外所行境界,以其心贪著如是境界,不正知,故为魔所趁。
“研究化性”:“化性”,万化(成、住、坏、空)之性。
“贪求深空”:“深空”,指身心俱空,彼以为若得入此种空,即能得生死自在。
“洞如琉璃”:“洞”,洞彻,即透明义。谓身如琉璃,此即是显其于色法已得自在。
“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旃檀”,为极稀有名贵之香木,据说只有在佛出世时才有此树生长。经上说若烧此香少许,其香气即能遍满全城,达于数里。此魔显示他能令手脚都发出旃檀香气,表示他已于香尘得自在。
“或大小便如厚石蜜”:石密是香甜的;而此魔能将臭恶的大小便变成香甜的石密,用以显示他已于味尘得自在。如此之显现真是可骇俗惑人。
“诽毁戒律”:魔既显现种种邪惑事,镇慑人心,大众钦伏,然后他便开始正式破法;首先破戒法;戒法一破,定慧皆不坏而自坏,于是令行者入邪定聚,成就邪慧。交光法师之《楞严经正脉》云:“毁戒等,即可验其为魔”,则知其所现乃相似神通,只是为了惑人心目。
“轻贱出家”:例如有人说:出家人也不能得身空如我,而得解脱自在。当今亦有些人常说:“学佛不必出家,在家一样修得很好”;甚至说:“现在出家很难修行;许多在家人比出家人修得更好。”这些都不是正说,因为不但有谄曲之过(谄媚在家人,哗众取宠),更有本经此处所指出的“轻贱出家”之过。以佛一向说:若要修行,应以出家为本、为殊胜,除非有特例。又如来正法中,法之传续及住世,于四众之中,依佛之教制,还是以出家为主;因此传如来法之人,不应本末倒置,违佛所说(——佛明明赞叹出家,你却赞叹在家,而讥贬出家)。
“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因无果”,指今世所作非来世之因,并且今世所作一切,皆不受果报:因此,造善不会得善报,造恶亦不得恶报;而且今世亦非过去世之果。总之,一切事相,皆无因果关系,无因而生,无果而灭。“一死永灭”,即俗所谓“一了百了”,此即是断灭论。若如是者,则不用修行,造恶亦无妨。如是邪论即令众生退没一切善心,广造诸恶,而其心无惧、无悔、无愧、无惭,因此说无因果是一切极大恶行之根本。又,本经前面所述,波斯匿王昔见外道迦旃延毘罗胝子时,迦旃延对他说“此身死后断灭”,都无所有,就是这种断灭见。
“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薄”,侵也。“薄蚀”,即侵蚀,谓日月互相侵蚀,互有消长,即天体运行时,此消彼长所引动之气。此谓利用日月相薄蚀时所发出之精气之力,而附着于金玉、芝草等之鬼神。
“麟凤龟鹤,经千万年”:又麟、凤、龟、鹤等亦因得如是之精气之滋养,而得以生存长达千万年。
“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如上之众生,由于经久不死而成为精灵,出生于世间,成为种种物仙、禽仙、兽仙。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发明”。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起一念贪爱,其“心爱入”于灰身“灭”智之空,因此于其定中精“研”深“究”万“化”生住异灭之体“性,贪求”身心俱灭,以为以此即能得生死自在之“深空”。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爱断灭空性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终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灭“空”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相似空之“法”,并现种种邪惑人之事,如“于大众内”,令“其”身“形忽空,众无所见”,以显其即有而空之德能;然后“还从虚空突然而出”,以显其即空而有之德能;如是或“存”、或“没”,皆得“自在”,以显其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之证境。
“或现其”五蕴秽“身”能“洞”彻“如琉璃”,此显其于色空自在。“或垂”示其“手足”上能“作”(发)“旃檀”香“气”,此显其于香尘得自在。“或”能令“大小便如厚石蜜”,以显其于味尘得自在、以及即染而净之境界。于一切得信受后,此著魔人于是开始“诽毁”净持“戒律”者为著相、为小乘,“轻贱出家”,谓出家无益于修行。“口中常说”一切法“无因无果”,一切众生“一死永灭,无复”舍生趣生之“后身及诸”六“凡”四“圣”十法界之差别,一切皆无。“虽”自言已“得空寂”之证,却“潜行贪欲”而谓为自在无碍,且言“受”行“其”贪“欲”法“者,亦”必证“得空心”,以色法空故,如是挑“拨”发起“无因果”之恶见恶行。
“此名”为利用“日月”相“薄蚀”时所发出之“精气”之力,而附于“金玉、芝草”之鬼神,及“麟凤龟鹤”等,得彼精气之滋养,乃得以“经千万年”而“不死”,而成“为”精“灵,出生”于“国土”(世间),成为物仙、禽仙、兽仙等;此等诸仙,“年老”之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使,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行正定;俟此行者之戒定慧体皆已坏尽,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此魔即“厌足心生”,而离“去彼人”身“体”;于是贪求深空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自已,“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魔而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⑽ 贪求长寿——遮文茶、毗舍遮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长寿,辛苦研几,贪求永岁,弃分段生,顿希变易,细相常住。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竟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生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好言他方,往还无滞;或经万里,瞬息再来。皆于彼方取得其物;或于一处,在一宅中数步之间,令其从东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现前。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属,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发心者,利其虚明,食彼精气,或不因师,其修行人亲自观见,称执金刚,与汝长命。现美女身,盛行贪欲;未逾年岁,肝脑枯竭,口兼独言,听若妖魅,前人未详,多陷王难。未及遇刑,先已干死;恼乱彼人,以至殂殒。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长寿”:“长寿”,此处所说的长寿,不是如世俗所说的八十、一百岁,而是如长寿天或长寿仙人之百千万岁、绵长的寿命。
“辛苦研几”:“研”,研究。“几”,几微,即细微。指想阴微细之动相,此即想阴之本。
“永岁”:“永”,即长。“岁”,即寿。
“弃分段生”:“分段生”,即凡夫的分段生死。谓想要立刻能舍弃凡夫的分段生死。
“顿希变易”:“顿”,立即。“希”,希望。“变易”,变易生死,为三乘贤圣断见思二惑,了分段生死之后,所入微细的变易生死境界,于其中,无有粗的生灭,唯有八识中的微细生灭之变异,故称变易生死。盖小乘圣者入于涅槃,及大乘之菩萨摩诃萨,皆是处于如是境界中。
“细相常住”:谓此行者希望此微细之生灭相,得以常住不坏;以贪爱此八识之微细动相为我,是我寿命之徵,故欲其长远如此不变,即是保我寿命永世不绝。
“十方众生皆是吾子”:即谓我是众生之父,此即与印度教之大梵天王、及耶教之耶和华所说皆同。
“我生诸佛”:此魔痴惑之心忒大,竟然说他是诸佛之父。
“我出世界”:“出”,出生。外道之神若说他出生世界及一切众生,则有两种分别:一种是“一体说”,即“出生说”,如印度教的梵天计世间之有情无情,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如婆罗门系他的头、首陀罗是他的脚等。另一种是“创造说”,如希伯莱的犹太教、耶教,及希腊的“丢石头说”皆是,此种则与彼神身体无干,其“出生”即如艺术家或工匠之创造、制作。
“我是元佛”:“元”,元始。谓我是最初的第一尊佛,而一切其他诸佛皆是我所生;当然这是谬妄之说。
“出世自然”:我虽能生诸佛,但我自己却不是任何人生的:我是自然就有,本来就有的;此即“无因生论”,或“自然论”,皆是外道所执邪见,如耶教之天父,你不能去问一位天主教神父或新教之牧师:“你们的天父的父母是谁?”他会认为你冒犯了他们的神圣。此即佛法阿毗达摩藏中所说的:外道计执有造物主能生一切,然而此“能生”者但生他,而不为“所生”,乃自无因生。这在论理学上说是不通的。
“不因修得”:谓魔自称其无上正觉是本来就有的,不是修来的,而且也不能从修行而得。此即是倡“修行无益论”,令众生退堕一切正修行,甘受魔遣,希冀他赐与解脱、菩提。
“住世自在天魔”:“住”,住持或住著。“世”,尘世,指欲界。以欲界第六天之上,另有魔王之居处,属他化自在天所摄,但此天魔与天王有别,居处亦别。以此魔王自以为欲界众生皆属他统领,为他所有,故自称他为“住持世间”;以其贪著世间,故实是“住著世间”。且因他自以为统领一切,在欲界中,威德自在,为所欲为,犹如人间国王,故称之为“自在天魔”。
“遮文茶”:役使鬼。
“四天王毗舍童子”:“四天王”,指属于四天王统辖之下者。“毗舍童子”,啖精气鬼。
“未发心者”:指未发菩提心之鬼神。
“利其虚明,食彼精气”:“利”,利用。“其”,指修定者。“虚明”,指此行者的定心之虚通明彻。以虚通明彻,故魔亦出入无碍,因此反得以啖其精气。
“称执金刚,与汝长命”:魔自称他是执金刚菩萨,能赐给你长寿无尽,永久不坏如金刚。
“未逾年岁”:没超过一年半载。
“肝脑枯竭”:谓此行者的肝脑都被魔鬼所食啖而枯竭。
“口兼独言”:“独言”,喃喃自语。谓口中还常常喃喃自语:因为肝脑枯竭,心神已丧,故有如丧心病狂之人,喃喃自语。
“听若妖魅”:其喃喃自语旁人听来,就像为妖魅所著。
“前人未详”:“前人”现前之人,指这个被魔所坏的行者。“不详”,不了知,指不了知自己为魔所趁。
“殂殒”:“殂”同“徂”,住也,去也,死之代称,以古时为人臣者,不忍言其君死,而言殂(去了,走了),是一种中国特有的避讳之说法。“殒”,没也,落也,也是死亡的另一种避讳语。
【义贯】
“又”已经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起一念贪爱“心爱长寿”不死,于是于定中“辛苦”精“研”深究“几”微之动相(即想阴之根本),以“贪求永”世之“岁”寿,而亟欲摒“弃”无常频仍之“分段生”死,“顿希”得生灭微细难觉之“变易”生死,且欲此微“细”生“相”得以永久“常住”不变,以为如是即得永恒之寿命。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爱永寿之“便”,即“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竟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 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长“生”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长生之“法”。并“好言他方”即使万里之遥,亦能“往还无滞;或经万里”之途于“瞬息”之间便可以“再来”(来回)。且“皆于彼方取得其物”,以为凭信。(此为显其神境通之“行远若近”)。“或于一处,在一宅中,数步之间”的短距离,“令其”著魔人虽只“从东”壁“诣至”(走到)“西壁,是”著魔“人急行,累年”(经年,许多年)还“不”能“到”。(此为显其神境通之“令近若远”)“因此”其“心信”受其言,且“疑”为“佛现前”。
又“口中常说十方”一切“众生皆是吾子”(我是众生之父),而且说“我生诸佛”(我亦是诸佛之父。以上为言其为一切凡圣正报之生主)。“我出”生“世界”(故为一切无情依报之生主);至于我本身之出处,因“我是元”始之“佛”,故我之“出世”系“自然”而得,“不因修”行而“得”成此元佛(以此拨修行无益之邪论,用以混淆真如本有之第一义谛,令众生迷惑,邪正不分。)
“此名住”著“世”间之欲界第六天之上的“自在天魔”,敕“使其眷属,如遮文茶”(使役鬼),“及四天王”所辖之“毗舍”遮“童子”(啖精气鬼),此等鬼神之“未发心者,利”用“其”修行者定心中之“虚”通“明”彻易入,而“食彼精气,或不”须“因”彼为魔所附之“师”,而令“其修行人亲自观见”魔王现身,自“称”为“执金刚”大菩萨,能赐“与汝长命”不死,犹如金刚。且“现”为“美女身”,令行人与之“盛行贪欲”;然而“未逾”一“年”半“岁”,其行人之精血即为之所啖而“肝脑枯竭,口兼”常自喃喃“独言”,旁人“听若妖魅”附身,然现“前”之“人”(当事人)竟“未详”审自己为魔所趁,因此“多陷王难”,为国法制裁。然“未及遇”王之“刑,先已”自“干死”。魔如是“恼乱彼人,以至”其“殂殒”(死亡)为止。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 “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为其惑乱,破戒定慧,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四 结语:妄称成佛,以淫为教,嘱令保护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语,名报佛恩。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想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长水法师于《首楞严义疏注》云:“此文即同《涅槃经》云:未来世中,是魔波旬,渐当坏乱我之正法,乃至现比丘、比丘尼、及阿罗汉像,非法说法,非毁戒律,自言得圣,惑乱世间。以此二经鉴于世间称圣毁戒者,非魔而谁?”因此,依佛在经中所记,末法时期,破坏佛法的,不是外道,不是世俗人,而是佛法中的出家法师。印之当今,乃知佛言不谬,真的就是这样:佛教中之法师自己破坏佛法;大乘法师讲大乘经,却藉此因缘而破大乘——他每讲一部经,即破一部,乃至破坏无数部。又经云:“佛将涅槃,天魔作誓云:于佛灭后,我交依教出家,著汝袈裟,坏汝佛法,其可能否?佛即堕落泪曰:无奈汝何!譬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身中肉。”澫益大师于《楞严经文句》云:“呜呼!读经至此,而不痛哭流涕、抚昔伤今,思一振其颓风者,其真魔眷属也已。”真有心人语也。又,“魔在末世,于佛法中,如法出家,身披袈裟,手持佛经,口说非法,以坏佛正法”,与此最相符者,莫过于在大乘法中出家,受大乘信徒供养,而倡“大乘非佛说”者,贻误众生,促法速灭,其非悖佛忘恩(佛菩萨恩、大乘信众恩),心同枭镜波旬而何耶?
“皆言已成正遍知觉”:如想阴第十境,魔现形自称执金刚,或说自为法王、活佛等。《楞严经正脉》诫云:“行人当知,凡现通、称佛,必魔无疑,以圣必不泄也。”余则曰:即然“现通称佛”都是魔了,更何况徒自称佛、称法王,而没有半点通可现,连自身家都顾不了,顶多只是故弄玄虚,故作神秘状,搬神弄鬼,而令愚迷贪著的信徒,莫测高深、捕风捉影、穿凿附会,以讹传讹,误以为真,此即邪魔之下品者;然当今如是之下品魔,到处充斥,创派立宗,附于佛法,广设道场,遍布国际。有心之人,其不觳(hú)觫(sù因恐惧而发抖)哉?
“赞叹淫欲”:妄言以淫欲而证佛道,如诡称男女双修为“在刀口上修”,或“吃最后一块饼”,皆是最高的瑜伽,如是等惑人之言。
“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以淫导淫,师师相传。如是邪教,附于佛法,当今炽盛,为何正法弟子阅读此经而仍然不悟知,依然趋之若鹜,而以彼秽行为高?滋可叹可忧也。又,这恐怕是一般人看经是看经,但经文跟现实情况却对不起来;因此虽然看了很多经,知道很多知识,但经是经,现实仍是现实,仍然两不相干,因此仍然不能活用,不能明辨。这是一种。第二种是由于自心贪著,以及业力故,而与邪法相应,因此,经虽是看了(甚至其人本身也讲解、甚至注述本经),仍然贪著愚迷,而为魔所用,因而仍自修、教他邪法。第三种是自无宿慧,亦无福德,又爱人云亦云,随顺邪见,因此于如来正见不能信入,故虽看了经,亦无甚启示或警惕作用,更何况解悟,故只如视而不见,不得法味。以上三种情形,都变成末世魔王大张旗鼓的“本钱”,而此三种人亦于不知不觉间著了魔之道,入于魔数——实是冤枉可愍。读者诸君当知:如来所记的末法乱相,如今皆已一一大量实现了!当今邪魔昌盛,佛弟子于择法、择师、择友、择道场、择住处(依止)时,其戒慎哉!又,古来《楞严经》之注疏已经不少,为何还要再添一本《义贯》,其旨端在为读者诸君(或正修之士)于经文与现实之间,搭一座桥,以便会通,不致理与事,各不相干,此其一。其次,笔者依如来教而奉行、弘通此经,欲令末世佛子于古雅经文,普皆得解,但是不能只是有死的文字知解,而与“事”完全不相干,且笔者若不稍作点明,则亦不免乡愿之讥(乡愿者,见义不为、不言,八面玲珑的滥好人),因而读者虽了解经之文字,亦不能得到实惠、实用之益,从而令读经变成无用。是故鼓起勇气,将现实真相,与经文对照,稍作点明,冀以此微言而唤醒梦中人,如是而已。惟愿如来加持,令此无上宝典,久住世间,普令众生皆得正修,永不堕魔事,不为邪魔外道所害,疾入无上菩提。
“近则九生”:若以百年为一生,则九生为九百年。
“多逾百世”:若以三十年为一世,则百世为三千年。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留愿入彼末法之中”:依唐玄奘三藏法师《大唐西域记》中载,于彼(唐)时仍有人见阿难尊者示现世间。详见《西域记》。故知阿难尊者真大慈悲,依佛教敕而未取涅槃,此正合于其在本经中之誓言:“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义贯】
“阿难当知,是”想阴“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佛“法中”,假示“出家修道,或附”于“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为无上道之实证之门,“破佛”所制“律仪,先恶魔”所附之“师,与魔”座下之“弟子”以“淫”导“淫”师师“相传”,以行淫为修道,“如是邪精”迷“魅其心腑”,时间之长,“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本来发心“真修行”之人,“总”堕“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亡“失正遍知”觉之佛性,而“堕无间”地“狱”。
“汝今”既愿学菩萨,故“未须先”自“取寂灭”,将来“纵”证“得无学”果位,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发“正”觉之“心”、具“深信”(信一切众生皆具佛性)之“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能“出生死,汝遵佛语”勿取灭度,传示末法,“名报佛恩”。
“阿难,如是十种”于“禅那”中所“现”魔“境,皆是想阴”将破未破之际,行者“用心”不善,观力与妄想“交互”陵替,“故现斯事”。然“众生”冥“顽迷”惑,“不自忖量”自己身分,既“逢此”已破色受二阴、圆定发明之“因缘,迷不自识”,想阴魔境,便“谓言”已“登圣”位,未证言证,“大妄语成”,当“堕无间”地“狱”,受无量苦。
“汝等必须将如来”法“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修正定者,“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破法害人,“保持”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以“成无上”菩提“道”。
(注:本节在其他版本的经文中归入第九卷,而在本书中为归入第十卷,为与其他经文一致,此节归入第九卷,阅者鉴之。)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