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节明示初地及十地菩萨,各受佛神力加持,而得具足三昧、辩才,乃至毕竟成佛,亦是要借诸佛慈悲神力加持。可见,三无漏学中之定与慧,皆须仗佛力加持,方得成就。既然连地上菩萨,乃至十地菩萨,都得依佛力加持,方得成就,更何况吾辈薄地凡夫?尤其是末法时期,去圣时遥,魔强法弱,众生善根微弱,苟不凭圣力冥加,而能有所修证、说示,乃至速出魔网,顿断一切疑网者,可说是不可能的事。窃以为,不管是正法、像法、末法,一切修行人,若有少修行,乃至证解、说示,皆是佛神力所加;举要言之,若无佛力加
持,是没有人能修行的,兹引金刚手经(佛说如来不思议金刚手经)为据:『尔时金刚手菩萨白佛言:世尊,诸如来心,真实决定。我于如来所说深法,或有知解,皆是如来胜智,在我身中,此非我有士夫力用。」佛言:「秘密主,如是如是,如汝所说。所以者何?一切众生皆有如来胜智在于身中若不容受如
来加持之力,而能随顺如来法性者,无有是处。又复于彼如来所说秘密深法,若闻、若说、若有知解,皆是如来加持力故。」』除此之外,其他诸经,如大般若经、华严经等,亦一再赞佛神力加持菩萨,令获成就。当然,依经而言,能蒙佛力加持而得修行、证解、说示,亦是行者久远劫来积习善根,故能感得诸佛来加持之。希有心者,善思念之。
复大慧菩萨摩诃萨凡分别三昧神诸法是等一悉二神力。大慧菩萨摩诃萨神力辩者一凡夫亦应者何?谓神力故。
【注释】
「凡所分别、三昧、神足诸法之行」:「分别」,以智分别,指能辩说。谓凡其所能以智分别而辩说,及得三昧、神足等诸神通诸法之行。
「谓不住神力故」:谓以诸凡夫皆不住如来神力加持故。
【义贯】
「复次大慧,」诸「菩萨摩诃萨凡」其「所」能以智「分别」而辩说,及得「三昧、神足」等「诸」神通妙「法之行」,如「是等一切」成就自他之事,「悉」由「住如来二种神力」加持,乃得成办。「大慧,若菩萨摩诃萨离佛」之「神力」加持,而自「能」论「辩说」法「者,」则「一切凡夫亦应能说」法;「所以者何?谓」以诸凡夫皆「不住」如来「神力」加持「故」。
大慧石树及诸郭宫殿入威神力故何况者?聋盲瘖哑无众苦得。是等无神力利众生。
【注释】
「城郭」:「郭」,同廓,外城也。城郭即城墙。
「以如来入城威神力故」:以如来入城之威神力所加故。
「何况有心者」:何况有心之有情,蒙佛神力加持,而不能说法?
「利安」:利益安乐。
【义贯】
「大慧,」甚至连「山石树木、及诸乐器、城郭宫殿」等诸无情物,都能「以」蒙「如来入城」之「威神力」所加「故」,而「皆」能「自然」演「出音乐之声,何况有心」之有情「者,」蒙佛神力加持,而不能说法?蒙佛神力加持,不但能说法,且「聋盲瘖哑」等「无量众苦,皆得」一时「解脱」。诸佛「如来有如是等无量神力」,可「利」益「安」乐诸「众生」。
【诠论】
前面佛曾说:断善根人,蒙佛力加被,或时善根生。这也是如来无量神力,令
苦众生得安稳乐之一例。
大慧菩萨复白言何应供等正觉菩萨摩诃萨三昧正受时及灌顶时加其神力?告大慧为魔烦恼故及堕闻禅故为得觉故及得法故是故应供等正觉咸神力诸菩萨摩诃萨。神力者堕外道恶见及诸闻众魔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诸咸神力摄受诸菩萨摩诃萨。
【注释】
「住三昧正受时」:此指于初地将住三昧正受时。
「及胜进地灌顶时」:「胜进地」,指十地。
「为离魔业、烦恼故」:为令其远离魔业及诸烦恼故。「魔业」,指为魔所坏,而堕于邪途,不能再于菩提道增进。「烦恼」,指散乱等烦恼。因初地菩萨,道力未充,若不假如来神力加持,不但不能增进至如来地,且易为内外魔所坏;内魔即「烦恼」,外魔即天魔,亦即「魔业」。若为内魔所坏,即堕于凡夫;若为外魔所坏,即堕于邪、小(外道、声闻缘觉)。因此可见,如来慈悲摄受之意,可谓深矣。
「为得如来自觉地故」:为令其速得如来自觉地故。这是指菩萨摩诃萨,在十地满心时,金刚喻定中,犹有最极微细的惑障习气,缘影所覆,不能胜进得如来地,而蒙诸佛灌顶成等觉。今因承佛力加持,故能一念相应,而得净除微细妄想,因而证得佛自觉境界。
「及增进所得法故」:及令其增长趣进所证得之法故。
【义贯】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缘,如来应供等正觉」为「菩萨摩诃萨」于初地欲「住三昧正受时,及」殊「胜」增「进」之十「地灌顶时,加」持「其」以「神力?佛告大慧:」一者,「为」令其远「离魔业」所坏、及诸「烦恼」缠绕所阻「故,及」令「不堕」于「声闻地」所行「禅故」;二者,「为」令速「得如来自觉地故,及」令其「增」长「进」益内身「所」证「得」之「法故;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咸以神力」加持「建立」成就「诸菩萨摩诃萨。」如来「若不以神力」加持「建立」菩萨「者」,彼菩萨「则堕」于「外道恶见」之「妄想,及诸声闻」境界,是则正是「众魔」之所「希望」,而「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故,诸佛如来咸以神力摄受」加持「诸菩萨摩诃萨。」
尔时重宣此义而偈言神力中大愿悉三摩提灌顶初及十。
【注释】
「三摩提」:即三摩地,亦即是三昧之异译。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有大「神力」之「人中」最「尊」之如来,其一切「大愿」皆「悉清净」,无所系着;能以神力加持菩萨,令入胜「三摩提」,及受诸佛「灌顶」,此二者为「初地及十地」之菩萨摩诃萨。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言是道外道亦谓在时生是诸生。谓生诸言悉檀无悉檀?
【注释】
「缘起」:即十二缘起。
「即是说因缘」:即是说诸法从因缘生。
「不自说道」:「道」,即最甚深之道,亦即由自心现妄想,而现一切法之无上甚深微妙道理。谓佛以前只一再说诸法因缘生,然而却不说由自心现妄想分别而生一切法的甚深道理。
「外道亦说因缘」:外道亦是说诸法从因缘生。
「谓胜、自在、时、微尘生」:谓以胜性、自在、时间、微尘等为能生之因。
「如是诸性生」:「诸性」,即诸法。谓如是而一切诸法生。
「所谓因缘生诸性言说」:所谓由因缘而生诸法性之言说教法。
「有间悉檀?无间悉檀?」:「间」,间别,即分别、区别。
「悉檀」:「悉」,平等、普。「檀」,檀那、施。「悉檀」,即等施,亦即平等成就。换言之,悉檀与法门之义极为相近,以法门亦是要成就众生而施设者。「有间悉檀」,为有间别之法门,亦即须视机而说者。「无间悉檀」,即普适用之法门,不用视机待时而说者。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佛」以前一向只「说」十二「缘起」之法,其义「即是说」诸法从「因缘」生。然而世尊却「不自说」从自心现妄想而生一切法之甚深「道」理。「世尊,」而诸「外道亦」是「说」诸法从「因缘」而生;彼「谓胜」性、或谓「自在、时」间、「微尘」等为能「生」之因,「如是」而一切「诸」法「性生」起。是故佛所说十二因缘,与外道之胜性等因缘,只是名异,而义实同,同是因缘起;是故世尊之说与外道说实同。「然」而「世尊所谓」由「因缘」而「生」一切「诸」法「性」之「言说」之教,为须视机而说之「有间」别之「悉檀」(法门)?抑为普遍通用之「无间」别之「悉檀」?其适用之机为何?
外道亦无生。亦无生生已灭。 无明乃至老死此是无!作是
此故生。观外道。
【注释】
「有、无、有生」:从「有、无」二法,而有一切法生起。亦即,以有无二法为能生之因,一切法为其所生之果。
「世尊亦说无有生、生已灭」:「无有」,本无所有。「生」,而从因缘而生。谓世尊亦说一切诸法本无所有,而从因缘生起,生起之后,还即归灭。这岂非与外道之无因说一样?
「此是世尊无因说」:此实是世尊无因之说。这是错会十二因缘法所致,因为十二因缘,最初是从无明之缘而有行生,乃至老死。不了之人,便作如是解:既然一切最初是从无明生,那无明是谁生的呢?既然无明也不知是谁生,可见是无!因此十二因缘说,也等于是无因之说。这是不了无明由自心妄动、妄想所现。由此不了,更于如来之教法,妄想分别有、无,于是障上加障,更难见真。
「此有故彼有」:「有」,即生。谓因此法有,故彼法有。
「非建立渐生」:谓此实是一时顿生之说,非建立如十二因缘之渐次生起之说。意谓:这样不是自相抵触了吗?
「观外道说胜,非如来也」:谓以我观之,不但佛与外道之说雷同,且外道之说还比较优胜,并非如来之说优胜。其理由为:因为外道说二十五冥谛,次第渐生,即以胜性而为生因,此则建立渐生;然而世尊却一下说十二缘起之渐生,一下又说此有故彼有之顿生,自相矛盾,故世尊之法不得建立,是故外道之说较胜。
【义贯】
「世尊,外道亦说」从「有」与「无」二法而「有」一切法「生」起。「世尊亦说」一切法本「无」所「有」,而从因缘「生」起,「生」起「已」后,当即「灭」去。这岂非与外道之无因说一致?「如世尊所说:」从「无明」之「缘」,而有「行」生,「乃至老死」,亦复如是;「此」实「是世尊无因」之「说,」而「非有因」之「说」。再者,「世尊建立作如是说:」由于「此」法「有,故彼」法「有」,此实是一时顿生之说,「非」如十二因缘所「建立」之「渐」次「生」起之说。如是则世尊之渐生与顿生之说,前后互相矛盾。是故,以我「观」之,
不但世尊与外道同为无因说,且「外道」之「说」较为优「胜」,而「非如来」之说「也」。者何?外道生而生观观是杂乱是无穷。
【注释】
「外道说因不从缘生,而有所生」:「因」,为一切法之生因者,指胜性。「所生」,胜性为能生,则一切法为其所生。此谓外道所说,为一切法生因之胜性,不从众缘而生,而却有一切诸法为其所生。亦即:此胜性但为因,不重为果;只是能生,不成为所生。
「观因有事,观事有因」:「观」,观待。「事」,即果,因为在「因」之时,则尚未成事,在果之时,则为事已成,故说「事」即是果。此谓:观诸法未成就,仍在因地时,则知其必当有事成时所得之果,亦即:见因即知有果;若观诸法事成就时之果,则知其必将再成为他物之因:以因果相待故。简言之,即:从因有果,从此果复有因,亦即:由因得果,果复将为因。
「如是,因缘杂乱」:如是则因缘、事果不分,杂乱不堪。
「如是,展转无穷」:如是则犯因果彼此展转无穷之过,永远找不出个头绪,不知何者是因,何者是果。
【义贯】
外道之说「所以」较优胜「者」为「何?世尊,」因为「外道」所「说」者为一切法生「因」之胜性,并「不从」众「缘」而「生」,然「而」却「有」诸法为其「所生」,因此这胜性但为因,不复为果。然而「世尊」却「说观」待诸法之成「因」,则「有」其「事」成之果(从因有果);复「观」此「事」成之果,则又「有」生「因」成立(果复为因);「如是」说,则「因缘」事果不分,「杂乱」不堪;「如是」,则犯因与果彼此「展转」,而成「无穷」之过。
告大慧我无及杂乱此故者摄摄觉现。大慧摄摄计着觉现外境界是我。我言而生诸法无生。
【注释】
「摄所摄非性」:「摄所摄」,能摄及所摄。「摄」,即是取。亦即能取与所取。能取,指心;所取,指法。「非性」,无性,非有自性,以唯心所现故。凡夫皆执实有能取之心及所取之境,而实皆是自心所现。因为心(能摄)由境(所摄)而起,则可见能摄(心)无有自性。若有自性,不应待他外缘而后生,应能自起、自生,且应常在,不应境有则生,境无则灭。现知心既不自起,又不常在,(以知其刹那生灭故),是故知能摄之心无有自性。再者,境由心而生,所以知所摄之境亦无自性;若境有自性,应不待心而生,是故知能摄所摄具无自性。
「觉自心现量」:觉知一切法皆唯自心所现之量。
「若摄所摄计着」:若于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境上,妄想计着为有实自性。
「外境界性非性」:外在一切境界之性,皆非有实自性。
「彼有如是过」:彼外道则有如是因缘杂乱、展转无穷之过。因为不知自心现量,外性非性,则妄执非因以为因。因既非真,其所执之果亦非,是故因果杂乱。因果既杂乱,则妄因妄果展转无穷,永不得真性、真理,是故言其过患展转无穷。
「非我说缘起」:非我所说之缘起法,有如是过。
【义贯】
「佛告大慧:我」所说者,「非」是「无因」之「说,及因缘杂乱」之「说」。我说「此有故彼有者」,为阐明无性缘起、缘起无性之理,其中含有深理;无性者,因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法,皆「非」有实自「性」,以「觉」
知一切法皆唯「自心」所「现」之「量」,本无实体。然而,「大慧,若」于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法,妄想「计着」为有实自性,而「不」能「觉」知一切法乃为「自心」所「现」之「量,外」在一切「境界」之「性」皆「非」有实自「性,彼」外道人则「有如是」因缘杂乱、虚妄因果展转无穷之「过」,而并「非我」所「说」之「缘起」法有如是过咎。并且,「我常说言:」由「因缘和合而生」一切「诸法,非无因」而「生」,是故我非无因说。
大慧复白言言一?无者言生是故言一。
【注释】
「非言说有性」:岂非言说有实自性。
「有一切性」:且含有一切法之性。
「若无性者,言说不生」:若言说为无自性者,则言说不应有生起。大慧菩萨之意为:无性则不生,但言说却确实有生起,因此可知言说应有自性。否则,这生起的,不是言说,是什么?!?
【义贯】
「大慧复白佛言:世尊,」岂「非言说有」实自「性」,而且含「有一切」诸法之「性耶?」以一切诸法从言说生。「若」言说「无」自「性者」,则「言说不」
应有「生」起之相,而言说实有生起,「是故」我说:「言说」应「有」自「性」,且含「有一切」诸法之「性」。
【诠论】
因为佛方才说:外道犯因缘杂乱之过,是因为不了自心现,外性非有自性。所以大慧菩萨在此说:怎么会外性非性?言说不是有自性吗?否则怎会有言说以此来问难。因为众生最难去除的计着,是计着言说有实自性,而且也因为有此对言说之妄想计着,所以有一切妄念产生。若了知言说实无自性,则证离言法性,一证离言法性,则一切妄念寂然,即是离念境界,此为诸佛所证究竟处。其境虽高深微妙不可思议,但其关键则在于能不能了言说无性。以其至关顿修顿证之要,故大慧在此提出此问,为令众生顿了无始来之虚妄执着,顿证法性。
告大慧无而作言谓兔角龟毛等现言。大慧言。言一者。
【注释】
「无性而作言说」:「作」,即生起。谓一切诸法皆是无性,而众生却依于妄想,而作种种言说。
「谓兔角龟毛等,世间现言说」:譬如兔角与龟毛等,便是无性,实无其物,而世间之人于此等无性之物,却现有言说。
「非性非非性,但言说耳」:谓彼兔角、龟毛,非有实自性,亦非无言说妄想之性,只是言说而已。「但」,只是。「耳」,而已。又,「非性非非性」,即非有性,非无性;亦即非有非无。
「言说有性,有一切性」:言说中含有法性,且含有一切法之性。
「汝论则坏」:你的立论便不得成立。因为兔角、龟毛并无性,却有言说,故兔角龟毛这两个言说中,显然并没有含任何法之真实性,只是虚妄的言说而已,所以你的立论不得成立。
【义贯】
「佛告大慧:」一切诸法皆是「无性而」众生却依于妄想而「作」出种种「言说」,譬如所「谓兔角」与「龟毛等」,本身便是无性,本无一物,空有其名,而「世间」之人却于此等毫无实性之物,却「现」有诸妄「言说。大慧,」彼兔角龟毛等,「非」有实自「性」,亦「非非」有言说妄想之「性」,此「但言说耳」,实无所有,是故言说无性,更无一切性。「如汝所说:言说」中含「有」法「性」,且含「有一切」法之「性者」,如是看来,「汝」之立「论则」已遭破「坏」,不得成立。
大慧一刹土言。言者是作。刹瞻视法作相扬眉动睛笑欠謦欬念刹土动摇。大慧瞻视及香积界普贤国土瞻视诸菩萨得无生法忍及诸三昧。是故言一。大慧见此界蚊蚋虫蚁是等众生无言而办。
【注释】
「言说者,是作耳」:言说者,只是应机随缘而施作而已。作而无作,岂有性耶?此为此堪忍世界所用者,其他世界则不一定用言语说法。
「或有佛刹瞻视显法」:「佛刹」,佛国、佛世界。谓或有佛世界以瞻视不瞬,而显佛法、作佛事。
「作相」:现作瑞异之相。
「或欠」:「欠」,欠伸,即伸懒腰,或打哈欠。
「謦欬」:「欬」,俗作咳。咳嗽,或说笑。
「或念刹土」:或忆念他方刹土。如观想阿弥陀佛净土,即是此法之一。
「或动摇」:或身体动摇。
【义贯】
「大慧,非一切」诸佛「刹土」皆「有言说」之事。所谓「言说者」,但「是」应众生机,随缘而施「作耳」,非有实性。且言说者,为此堪忍世界所用,其他世界则不一定用言说传法。「或有佛刹」以「瞻视」而「显」佛「法,或有」现「作」瑞异之「相」者,「或有」以「扬眉」而作佛事者,「或有动睛」而作佛事者,「或」有以「笑」,「或」有以伸懒腰打哈「欠」,「或」有以咳嗽(「謦欬」)而显佛法、作佛事者,「或」有以「念」他方「刹土,或动摇」身体而作佛事者。以如是等方便而显法。「大慧,如瞻视」世界,「及香积世界」,以及「普贤如来国土,但以瞻视」不瞬,而「令诸菩萨得无生法忍,及诸」殊「胜三昧」。凡此皆是随机,而化事有所不同,不一定要用言说。「是故」并「非言说」中「有」法「性」,更非「有一切」法「性。大慧,」不但他方国土为然,汝「见此世界」中之「蚊纳虫蚁,是等众生」亦皆「无有言说,而」亦能「各」成「办」其「事」业。故知非由言说而有诸法:离于言说,佛与众生亦照样成办事业。
【诠论】
香积世界中,其佛之教化,为令诸有情吃香饭,便得无生忍。此段意言:诸佛设化,不专是以声教而已。色、香、味、触无不可以作为教法,皆可显法,令行人入道。例如禅家亦有以拈槌、竖拂子、扬眉、瞬目、语默、动静、点灯、熄灯等来接引行人的,亦即是此理之用。若但以言说为教,则是太局?而不知六尘皆可为化事。
尔时重宣此义而偈言空兔角及槃大无而言是。法凡愚知回三宅。
【注释】
「如虚空兔角」:犹如虚空而本一无所有之兔角。
「槃大子」:「槃大」即石女。石女不能生育子女,而言有石女之子,则是言说而已,但有假名,并无其实性。又译作
「石女儿」:石女之儿。
「无而有言说」:实无彼物,而却有言说。
「如是性妄想」:如是,诸法之性皆因妄想分别而现有,而实无所有,唯有名字!然而名字之性亦离一切性。
「因缘和合法,凡愚起妄想」:一切因缘和合所现之法,但缘会而生,本无有性。然凡愚却于此等诸法,起妄想计着为实有性。
「不能如实知」:而不能如实了知一切本无实自性。
「轮回三有宅」:「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亦即三界。「宅」,以住着不舍,故称为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犹「如虚空」本一无所有之「兔角,及与槃大」之「子」(石女之儿),皆实「无」彼物「而」却「有言说」生。「如是,」诸法之「性」亦皆因「妄想」分别计着而现有,而实无所有,唯有名字,一切「因缘和合」所现之「法」,亦复如是,但缘合而生,本无有性,然而「凡愚」之人却于此等诸法「起妄想」分别计著有实性,而「不能如实」了「知」一切本无实性,是故「轮回三有」之「宅」,无有止息。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言者何?告大慧为惑乱惑乱诸亦现而颠倒。大慧时火幻镜像颠倒明现。大慧惑乱者现惑乱作无。者何?谓故。
【注释】
「常声者,何事说」:「常声」,说真常法之声,亦即真常之法。魏译作:「常语法」。「何事说」,依何事而说。谓如来所说常法,为依何事而说。
「为惑乱」:「惑乱」,虚妄、令人迷惑痴乱之法,指世间之生灭、去来、常无常等法。此谓是为依于世间令人惑乱之法,我说为常。唐译作:「依妄法说」。魏译作:「依迷惑法,我说为常」。
「以彼惑乱,诸圣亦现,而非颠倒」:以彼惑乱之法,于诸圣人亦显现其相,而诸圣人于彼惑乱之相并不作颠倒解。此意涵:但凡夫之人,却作颠倒解,执为实有,故名凡夫。诸圣不作颠倒解,不执为实有,故名圣人。
「世间颠倒,非明智者也,然非不现」:谓于以上所说春时阳焰等诸事,世间无智之人,皆生颠倒解,以为实有,非明智者之所为。然而彼诸幻相,于诸明智者,并非不现,只是诸明智者不起颠倒解而已。
「彼惑乱者,有种种现」:「种种」,指种种差别相。
「非惑乱作无常」:惑乱法虽有种种差别相现,然而彼差别相并非是彼惑乱法所作之无常相。此义为;惑乱法非有种种无常之相。
「谓离性非性故」:「性非性」,有性无性,即有无之义。谓惑乱之法,实离有无。若离有无,即是常。以有、无即是无常法,若离有无,即离无常,便为中道之常。
【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