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畜生趣之因果
一 畜生趣之因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冤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注释】
“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指超出鬼趣之情与想。
“与元负人冤对相值”:“元”,原也,原来,本来。“负”,负欠,或欠钱、或欠命、或欠情。“冤对”,冤家对头。“值”,遇。以业力牵引,故冤家对头即不可思议地会再碰头。
“身为畜生”:若欠他命,则为畜生受他宰杀,还他一命。若欠他钱,则为畜生,或被他贩卖,或为他做苦工、驮负重物、犁田、奔驰、及受他鞭笞。做苦工等为偿还他经济上的损失;受鞭笞为偿还他精神及肉体上的损失。
【义贯】
“复次,阿难”,诸“鬼”之“业”报“既尽,则”鬼道之“情与想二俱成空”,而出鬼趣,于是“方于”人“世间与”彼“元”来“负”欠财物或形命之“人冤”家“对”头互“相”再“值”遇,然却“身”堕“为畜生”,或被彼冤家宰杀、或被他贩卖、或作诸苦役、驮重、赴远、驱驰、及被他鞭笞等,以“酬”偿“其宿债”。
二 十类畜生(畜生业之报)
① 枭类(怪鬼之后报)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注释】
“物怪之鬼”:贪物而附物成形之怪鬼,此为上面鬼类之第一种。
“物销报尽”:“销”,销亡。谓当其所附之物销亡时,其怪鬼之报亦已尽。
“枭类”:此鸟生后,子食其母,此为其贪物之余习。
【义贯】
以贪物而附“物”以成“怪之”怪“鬼”,当其所附之“物”已“销”亡之后,其怪鬼之“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阳“世间”,然以其贪物之余习犹未尽故,“多”生“为枭类”,子食其母。
② 咎类(魃鬼之后报)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徵一切异类。】
【注释】
“风魃之鬼”:因淫习而成风魃之魃鬼。
“咎征”:“咎”,凶咎。“徵”,徵兆。
“一切异类”:如色禽、淫兽、或乌鸦。
【义贯】
昔因淫习而成“风魃之”魃“鬼”,当其所附之“风”已“销”亡之后,其所受魃鬼之“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阳“世间”,然以其贪淫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表凶“咎徵”兆之“一切”物“异”之畜“类”,如各色之禽或多淫之兽。
③ 狐类(魅鬼之后报)
【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义贯】
昔因诳习附“畜”成“魅之”魅“鬼”,今所附之“畜”已“死”之后,其所受之魅鬼“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诳为魅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狐类”。
④ 毒类(蛊毒鬼之后报)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义贯】
昔因瞋习而附“虫”成“蛊之”蛊毒“鬼”,今所附之“蛊”已“灭”之后,其所受之蛊毒鬼之“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瞋为蛊之余习犹未尽故,“多”生“为”有“毒”之畜“类”。
⑤ 蛔类(疠鬼之后报)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义贯】
昔因怨习、附“衰”成形而成“疠之”疠“鬼”,今所附之“衰”已“穷”,其所受之疠鬼“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忆为疠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蛔类”。
⑥ 食类(饿鬼之后报)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义贯】
昔因慢习“受气”成形“之”饿“鬼”,今所附之“气”已“销”,其所受之饿鬼“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慢为饿鬼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被人啖“食”之畜“类”,如猪羊、鸡鸭鱼等。
⑦ 服类(魇鬼之后报)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注释】
“绵幽之鬼”:“绵”,缠绵,缠附。“幽”,幽暗。此即魇鬼。
“服类”:为人服饰之类,如蚕、貂、山鸮(xiāo俗称猫头鹰)等。
【义贯】
昔因枉习,缠“绵幽”暗以成形“之”魇“鬼”,今所附之“幽”已“销”,其所受之魇鬼“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枉为魇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人“服”饰之畜“类”。
⑧ 应类(魍魉鬼之后报)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注释】
“和精之鬼”:“和”,和合。“精”,精明。此为见习为因之魍魉鬼。
“应类”:应于时节,来去迁徙之类,如春雁、秋鸿等。
【义贯】
昔因见习而“和”合“精”明以成形“之”魍魉“鬼”,今所“和”之精明已“销”,其所受之魍魉“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明魍魉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应”于时节迁徙往来之畜生“类”。
⑨ 休类(役使鬼之后报)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徵,一切诸类。】
【注释】
“明灵之鬼”:“明”,明咒。“灵”,显灵。谓附于明咒以显灵之鬼。
“休征”:“休”,祥也。“徵”,徵兆。
“一切诸类”:如凤凰、骐麟等。
【义贯】
昔因诈习,附于“明”咒以显“灵”异“之”役使“鬼”,今所附之“明”咒力已“灭”,其所受之役使鬼“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诈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祥“休徵”兆之“一切诸”畜生“类”,如凤凰、骐麟、喜鹊等。
⑩ 循类(传送鬼之后报)
【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注释】
“循类”:循顺传送之类,如犬、鸽等。
【义贯】
昔因讼习贪党“依”于巫祝之“人”以成形“之”传送“鬼”,今所附之“人”已“亡”,其所受之传送鬼之“报”亦随之而“尽”,而得“生于世间”,以其贪党传送之余习尚未尽故,“多”生“为循”顺传送之畜生“类”,如犬、鸽等。
三 结语
① 妄业所引,了本非有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旁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注释】
“旁为畜生”:以非人天正道,故称旁生。又,依人畜养而生,故称旁生。
【义贯】
“阿难,是等”十类畜生“皆以”地狱及鬼趣之“业火”烧“干、枯”竭其下二趣妄情之水,不再润生,然为“酬”偿“其宿债”,故披毛带角,“旁为畜生。此等”诸旁生类,“亦皆”是“自”心“虚妄”惑“业之所招引”,自作自受;“若”因缘成熟,一旦“悟”知其“菩提”本心,“则此”等业报“妄缘”犹如虚空华、梦中境,“本无所有”,菩提清净心中无能无所。
② 自招自受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注释】
“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浮虚”,浮动虚妄。“妄想凝结”,一念妄想,凝而结成现境。如前经文所谓:“结暗为色”。谓虽菩提心中本自清净,但虚浮之妄想亦得凝结而成现境。正如虚空中本一片澄明,但以无明之乌云凝结故,亦能覆盖本心之大日光明,令自心世界成为一片黑暗。
【义贯】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三人之堕地狱,“如是”引发三途之“恶业”果报,“本”从“自”心妄惑中所“发明”者,“非从天降”(并非天意)、“亦非”从“地出”(非无因生)、“亦非人与”(非无辜受人牵连)。全是“自”心“妄”惑妄业之“所招”感,终究“还自来受”,无可代免。然一切众生“菩提心中”究竟本自清净,如是业果之相,“皆为浮”动“虚”幻一念“妄想凝”聚而“结”成之现境。
【诠论】
经云:“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销殒。”连虚空都销殒,更何况天堂、地狱?且天堂地狱亦皆依虚空而住,怎能不随之而殒?又,如来藏菩提心中,本自清净、平等、不动;如果真正彻证了,此理自显,入一真法界,虚空粉碎、地狱天堂本皆一如所现。然而若未悟而徒说地狱本空,不务真修,只恐徒讬空言,将自误误人。因此古德言:“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仍须还宿债。”真修之人于此宜留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