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谛观六根与六尘

【则汝现前眼、耳、鼻、舌,及与身、心,六为贼媒,自劫家宝。由此无始众生世界生缠缚故,于器世间不能超越。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世为迁流,界为方位。汝今当知,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为界;过去、未来、现在为世;方位有十,流数有三。】
【注释】
“六为贼媒”:“贼媒”,贼人之媒介,犹如内应,沟通外贼。“六”,为六识。
“世为迁流”:“世”是指变迁流动的时间。
“界为方位”:“界”为界定空间的方向与位置。
“东西南北”:称为四方。
“东南、西南、东北、西北”:称为四隅,四个角落。四方加四隅,再加上下二方,合称十方。
【义贯】
“则汝现前”的“眼、耳、鼻、舌,及与身、心”此“六”识“为贼”之“媒”介,串通外贼,而“自劫”自“家”之财“宝”(功德法财)。“由此”自“无始”来,于“众生”之有情“世界”妄“生缠缚故”,而将广大圆满之心性,变局于四大之中,埋没于五阴之内,故“于”身心与“器世间”,皆“不能”解脱“超越”。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所谓“世”,其义“为”变“迁流”动的时间,而“界”之义“为”界定空间的“方”向与“位”置。“汝今当知,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及“上下”此十方称“为界”;而“过去、未来、现在”则称“为世”;故“方位”共“有十”种,而迁“流”不住的时间之大“数”则“有三”种。
【一切众生织妄相成,身中贸迁,世界相涉。而此界性设虽十方,定位可明,世间只目东西南北,上下无位,中无定方。四数必明,与世相涉,三四四三,宛转十二,流变三叠,一十百千,总括始终,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注释】
“上下无位,中无定方”:因为上下及中间皆是依四方而定,所以都无一定之方位。
“四数必明”:东西南北四数则一定是可明指的。
“三四四三,宛转十二”:三世乘四方,或倒过来以四方乘三世,不论顺转或逆转,都是十二,故称“宛转”。
“流变三叠”:“三叠”,三重。从本流末,共有三叠。
“一十百千”:第一叠为三世乘四方等于十二;第二叠:于第一叠中的三世,每世皆各具十界,故为十二乘以十等于一百二十。第三叠,再于第二叠中的十界里,每界又各具十界,故为一二○乘以十,等于一千二百。“一十百千”为省文,取其整数而言,确实则应为:一十二、一百二、一千二。
“各各功德”:“功”,能也。“德”,性也。“功德”合言即功能与性德。谓六根之性本是一心,故其功德皆为一心所显,因此功德皆悉平等。
【义贯】
“一切众生”乃由四大与六精交相缝“织”虚“妄”而“相成”,于根“身中贸”易“迁”流,时间之三“世”与空间之十“界相涉”相入。“而此界性”之“设”定,“虽”说有“十方”,且其确“定”之“位”置亦“可明”白指出,但“世间”一般“只目东西南北”四方为准,至于“上下”并“无”定“位,中”央也“无”一“定”之“方”位,以皆依四方来决定。而东南西北“四数”是“必”定可以“明”确指出的,此四方“与”三“世相涉”入,若以“三”世涉入“四”方,或以“四”方涉入“三”世,顺逆“宛转”皆成“十二”。从本“流”末“变”少为多,共有“三叠”,成“一十百千,总括始终”,于“六根之中各各”根之“功”能“德”用皆“有”一“千二百”。

1. 审度六根功德优劣

【“阿难,汝复于中克定优劣;如眼观见,后暗前明,前方全明,后方全暗,左右旁观三分之二,统论所作,功德不全,三分言功,一分无德,当知眼唯八百功德。
如耳周听,十方无遗,动若迩遥,静无边际,当知耳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如鼻嗅闻,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阙中交,验于鼻根,三分阙一,当知鼻惟八百功德。
如舌宣扬,尽诸世间出世间智,言有方分,理无穷尽,当知舌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如身觉触,识于违顺,合时能觉,离中不知,离一合双,验于身根,三分阙一,当知身唯八百功德。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惟圣与凡无不包容,尽其涯际,当知意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注释】
“动若迩遥”:“动”,动尘。“若”,或。“迩”近。“遥”,远。此谓,动尘若近若远,耳根皆能得闻。
“静无边际”:“静”,静尘。至于耳根闻静尘时,则了无边际。
“而阙中交”:“阙”,同“缺”。“中交”,中间交接之际。此谓,鼻根之功德缺少了出息与入息中间交接时,因于此交接之际,即有极短暂之中止,彼时没有息之出入,亦无闻嗅之功。
“言有方分”:“方”,地方。“分”,差别。言语有地方的分别。
“合时能觉,离中不知”:“离中”,离开之时。此谓,触尘与身根相合时,即能觉知,尘与根相离时,即不能知觉。
“离一合双”:“一”,一分功德。“双”,二,即两份功德。此谓,离时算是一分功德,合时算两分,合起来共三分功德。
【义贯】
“阿难,汝”应“复于”六根之“中,克定”诸根之“优劣”之性能,“如眼”之功能为能“观见”,自身之“后”方为“暗,前”方为“明”,在身之“前方”则“全”看得“明”白,在身之“后方”则“全暗”而完全看不见,然“左右”两“旁”亦能“观”看得到,故“三分之”中有“二”分可看得到,“统论”眼根“所”能“作”的,其“功德”并“不”完“全”,以“三分”而“言”,眼根之“功”德中,有“一分无”功“德”可显示,“当知眼”根“唯”有“八百功德”。
“如耳”根之闻性,可“周听十方无遗”,声尘有动静二尘两种,耳根听闻“动”尘(有声之声)之时,“若迩”若“遥”(或近或远)皆能得闻;至于闻“静”尘(无声之声)时,则了“无边际”界限,“当知耳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如鼻”根“嗅闻”之功德,则“通出”息与“入息”两者皆有嗅闻之功能,鼻闻之功虽“有出有入,而阙”少“中”间“交”接时的短暂中止,那时即不能嗅闻,故“验于鼻根,三分”之功德“阙”了“一”分,“当知鼻”根“惟”有“八百功德”(出入息各得四百功德)。
“如舌”根能以言语“宣扬”道理,能究“尽诸世间”及“出世间”之“智”慧;“言”语虽“有”地“方”之“分”别,然“理”则“无穷尽”,无有地域之拘囿。“当知舌根”能“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如身”根之“觉”知“触”尘,能“识”别“于逆顺”二尘,触尘若与身根相“合时”即“能觉”知,相“离”之“中”既“不”能觉“知”,根尘相“离”时算“一”份功德,根尘相“合”时算“双”份功德,故加起来共有三份功德,每份各有四百功德,如是“验于身根”则“三分”之中“阙”了“一”份(以根尘相离时不能觉知,故少一份功德),“当知身”根“唯”有“八百功德”(根尘相合时双份乘以四百)。
“如意”根于“默”然无言中可“容”包一切法,“十方三世”中,“一切世间”及“出世间法,惟圣”人“与凡”夫境界之法,“无不”能“包容”,且皆能穷“尽其涯际,当知意根”能“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2. 入一解六

【阿难,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穷流根,至不生灭。当验此等六受用根,谁合谁离?谁深谁浅?谁为圆通?谁不圆满?若能于此悟圆通根,逆彼无始织妄业流,得循圆通,与不圆根,日、劫相倍。】
【注释】
“六受用根”:即六根;因六根皆是撷(xié)取外尘而为自身心之所受用,故称根为受用根。
“谁合谁离”:“合”,合中知;即于根尘相合时能有知觉,便称此根为“合中知”。“离”,离中知;即必须于根尘分开有些距离时才能觉知,便称此根为“离中知”。六根之中,鼻、舌、身三根为“合中知”;眼、耳、意三根为“离中知”。很显然地,合中知的根,其所能知的范围比较受限制,而离中知之根则较无限制;故以修行来说,合中知比较难修,离中知比较容易入。因此拣择六根之中,离中知的眼、耳、意三根较易于修行。
“谁深谁浅”:又进一步于此眼、耳、意三根中比较、拣择,那一根比较深隐莫测,那一根比较浅显易明?很显然,此三根相较,意根比较深隐莫测,故不适合初学的人于此根上修行。而眼、耳二根则差不多,皆浅显易明。
“谁为圆通?谁不圆满?”:再于眼耳二根中的比较,那一根是功德圆满通达的(即是具一千二百功德的),那一根为不圆满的。则可知耳根是圆满的,称为“圆通根”,故最适合初发心人修行。
“若能于此悟圆通根”:在此,佛只一步步提示阿难拣择的标准与方法,而不直接说出答案,令阿难自思自悟,则受用更大。
“得循圆通,与不圆根,日、劫相倍”:“循”,顺,依。若依循圆通根与不圆根来修行,其功用与成效之速度,几乎有一日与一劫的倍数之差一样。
【义贯】
“阿难,汝今欲”要“逆”溯“生死欲”之洪“流”,而“返”溯“穷”尽此“流”之“根”本源头,“至”于“不生灭”之本源处,“当”悉心检“验此等六”揽尘“受用”之“根”,细察此中“谁”是“合”中知、“谁”是“离”中知?再进而勘察,“谁深”隐难测?“谁浅”显易明?最后复验于根之功德中“谁为圆通”根?“谁不圆满”?“若能于此”勘察拣择之后,“悟”知“圆通”之“根”,而作“逆”溯“彼无始”以来妄心与妄境互相交“织妄”成之“业流”,此时若“得”依“循圆通”之根,“与”依彼“不圆根”而修者,其功效几乎是“日”与“劫相”较之“倍”数之差。
【“我今備显六湛圆明本所功德,数量如是。随汝详择其可入者,吾当发明,令汝增进。十方如来于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圆满无上菩提,于其中间亦无优劣。但汝下劣,未能于中圆自在慧,故我宣扬,令汝但于一门深入。入一无妄,彼六知根一时清净。”】
【注释】
“我今備显”:“備(备)”,完全。我现已完全开示了。
“六湛圆明”:六根本自湛然圆明。
“本所功德,数量如是”:即如上文所示的各根之功德数字。
“十方如来于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圆满无上菩提”:这就证明了四弘誓愿的“法门无量誓愿学”之必要性;须知成就佛道必须是发无量大心,誓愿广修无量妙法,方能广度无量众生,不是修一个或两个法门就能成无上菩提的;无始来,没有一尊佛是只修一个法门而成佛的,诸佛世尊都是修集无量福德、智慧,而乃作佛。是故修行人切忌得少为足、或修少为足;若得少为足,即是随顺声闻缘觉心态,非大乘根人。
“于其中间亦无优劣”:可见佛于六根,乃至六尘、六识,一一都修行成就,且无分别其功德之优劣,一一门中,皆等心修学,皆悉成就。佛之所以为佛,即在于如是处:如是发心、如是精进、如是智慧平等。
“一门深入”:“一门”,指一根门。这与当今常听人说的“一门深入”完全不同。今人所说的“一门深入”,大都是指劝人只诵一经、或只念一咒、或只念一佛号就好,而称为“一门深入”,此等实是修少为足。然以末世众生根器钝劣,不堪多修,勉强不来,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呀!只不过,若不堪修行,亦不可因此而找合理化的藉口、冠冕堂皇,而欲以此自掩、自高、自大,如是即堕“劣慢”,即如六祖大师所说:“譬如凡夫、自称国王”,了不可得。而应自觉知,应自忏悔宿业障重、不堪修行,以期业障消除,发起大心,修行无量、无上之法,方是正途。
【义贯】
“我今”已完“備”地“显”示“六”根本即“湛”然“圆明”,其“本所”具之“功德”之“数量如是”如同上述。“随汝详”察后拣“择其可入者,吾当”开“发”显“明,令汝”于无上道得“增进。十方如来于”根、尘、识之“十八界”中,其“一一”法皆已“修行”,且“皆得圆满无上菩提”,然“于其”一一法“中间,亦无优劣”之分别。“但”以“汝”根器“下劣,未能于”其“中”皆得“圆”满“自在”之“慧,故我”方“宣扬”而“令汝但于一”根“门”中“深入”。若于彼根得“入”于“一”真“无妄”之地,则“彼六”能觉“知”之“根”,即能“一时”俱得“清净”。
【阿难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门?能令六根一时清净?”
佛告阿难:“汝今已得须陀洹果,已灭三界众生世间见所断惑。然犹未知根中积生无始虚习,彼习要因修所断得。何况此中生、住、异、灭分劑头数?”】
【注释】
“须陀洹果”:小乘之初果,义为入流,或预流。“预”为参与之义。亦即须陀洹已入圣人之流,参与圣人之流。为见道位,因于此初见真谛,故称见道。
“已灭三界众生世间見所断惑”:“见所断惑”,简称见惑,因为是在见道位上一时顿断之惑,称为见所断惑。三界的惑(烦恼),分为“见惑”与“思惑”,依小乘之说,三界之见惑共有八十八使,其中欲界有三十二使,色界与无色界各有二十八使。这八十八使见惑主要的内容为:
一、五利使——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二、五钝使——贪、瞋、痴、慢、疑。
“使”,义为役使,驱使,以此等惑能驱使或役使众生去造诸妄业,故称为使。这八十八使见惑即是所谓“分别我执”。
“根中积生无始虚习”:诸根中所积集的无始的虚妄之习气。这便是三界的“思惑”,亦即是“俱生我执”。俱生我执的思惑,依小乘之说,共有八十一品,其主要内容为:贪、瞋、痴、慢。因为疑以及五利使的五见,已于见道位时一时顿断,故见道位后,于四谛法不再有疑,于世间及外道之种种邪知见(五见),也都不再生起,故初果以上便只要修断贪、瞋、痴、慢四惑。而这四惑又分为欲界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及色界三十六品(上面的九品乘色界四禅天,9×4=36),无色界三十六品(亦是上中下九品乘无色界四禅天,9×4=36)故三界思惑之总数为:九加三十六加三十六等于八十一品。
“彼习要因修所断得”:“彼习”,指俱生我执的习气,亦即三界八十一品的思惑。此八十一品思惑,与八十八品见惑比起来,因为见惑可在见道位一时顿断,而思惑却不能一时顿断,而须在各个果位的修证中,分阶段而断,直到证阿罗汉时才完全断尽。例如得须陀洹果后,还须七次到欲界来受生,则于前二生之中,断一品(上上品)思惑;其他五品惑为从第三生起到第七生(共五生)每生各断一品:第三生中断上中品思惑,第四生断上下品思惑,第五生断中上品思惑,第六生断中中品思惑,第七生断中下品思惑——至此六品思惑已全断,而证斯陀含果(二果)。证了斯陀含果后,即再来欲界受生一次,便不再来,故斯陀含名为“一往来”(其实是:“一来往”)。二果斯陀含来受生时,即于彼一生之中,断下上、
三界思惑修断表(最初九品)
品位 上 中 下
上 上上品
初果前二生断 中上品
初果第五生断 下上品 二果一生中断→证三果
中 上中品
初果第三生断 中中品
初果第六生断 下中品
下 上下品
初果第四生断 中下品初果第七生断→证二果 下下品
下中、下下三品思惑,而证阿那含。阿那含义为“不还”,亦即不再来欲界受生,此生报尽,即生于色界的无顶天,梵文“阿迦尼咤天”,而于彼天上断尽最后七十二品思惑无明而证阿罗汉。当然,这是依常途而言,如果他因缘好,得遇佛世尊或大菩萨开示、加持、并不须一定要经历这么多生,亦可于当生证得初果后,不久即证阿罗汉,这种情形也是很多的。方知佛世尊威神之力不可思议,善能拔济众生出生死泥。
由于须陀洹到阿那含之间的九品思惑之修断,比较复杂,兹再以表列如上,以俾了解:
“何况此中生、住、异、灭分剂头数”:“生、住、异、灭”,指法执俱生之生住异灭四相。“分剂”,即分齐,义即四相的分际与齐限(范围)。“头数”,即若细而推之,则四相之中,每一相又都各有四相,如生相中有“生相”之生、“生相”之住、“生相”之异、“生相”之灭等,故头绪纷烦,数量无尽;而此境界非二乘智之所能知。“何况”,是指阿难虽已证初果,断八十八使见惑(分别我执),但仍旧连最初之九品思惑(俱生我执)的修断之事尚且不知,更何况九品以上的七十二品,乃至法执俱生无明的生住异灭,更加无从知道。又,法执俱生的生住异灭,依《起言论》而言,则三细中的无明业相为“生相无明”;三细的见分、相分及六粗中的智相、相续相是“住相无明”;六粗中的执取相及计名字相为“异相无明”;六粗的起业相为“灭相无明”。
【义贯】
“阿难白佛言:世尊,云何”得“逆”彼无始织妄所成之业“流”?又如何能“深入一”根“门”?及如何“能令六根一时”皆悉“清净”?
“佛告阿难:汝今已”证“得须陀洹果,已灭”了“三界众生世间”的八十八使“见所断惑。然”你“犹未”能“知”诸“根中”所“积”集“生”长之“无始虚”妄俱生我执之“习”气(八十一品思惑),“彼”俱生我执之“习”气“要因修所断”而“得”除灭;这些你尚且不知,更“何况此”菩提修证“中”,除了我执无明外,还有法执无明之“生、住、异、灭”四相,其“分剂头数”(大分类及细分类)、四相中又各有四相,头数无量,实非你及二乘人所能知。(以法执无明四十二品,为菩萨于四十二阶位中修断。)

3. 一与六皆由于妄

【“今汝且观现前六根为一?为六?阿难,若言一者,耳何不见?目何不闻?头奚不履?足奚无语?若此六根决定成六,如我今会,与汝宣扬微妙法门,汝之六根谁来领受?”阿难言:“我用耳闻。”
佛说:“汝耳自闻,何关身口?口来问义,身起钦承?是故应知非一终六,非六终一,终不汝根元一元六。阿难,当知是根非一非六,由无始来颠倒沦替,故于圆湛,一六义生。汝须陀洹,虽得六销,犹未亡一。”】
【注释】
“头奚不履”:“奚”,何,为何。“履”,行,走路之意。头为什么不能走路?或者:为什么不用头来走路呢?
“汝耳自闻,何关身口”:如果光是你的耳它自己便能听闻,就用不着身体了;既然用不到身体,则听闻一事便与身或口都毫不相关了。
“口来问义”:如果听闻真的与身口无关,为何在听法的过程中,口竟会来问义呢?显然那口也是在懂了刚才所听的法义后,而有问题,所以才会开口来发问。因此可知,耳闻之时,口并非完全无知;所以耳闻之事非与口完全无关;因此耳闻之时,不只是耳一根有觉知,身体其他诸根也都有所觉知。因此,即使在凡夫位中,六根也非绝对不相通的;结论:因此说光用耳来听闻,是不对的。
“非一终六”:六根既非一根,然终究还是现出六用之差别。
“非六终一”:而六根既非真正有六种,是故终究还是归于一性的。
“终不汝根元一元六”:总不应说你的根元本是一、又元本是六吧?
“由无始来颠倒沦替”:“沦替”,沦溺交替。由于从无始以来,从真起妄,依惑造业,故称颠倒,又依业受报,故成沦替,沦溺苦海,生死交替。
“故于圆湛,一六义生”:故于原本圆满湛然常无一六之性中,而有一六之义虚妄生起。
“虽得六销”:“六”,六用。虽得六用销止,亦即六用不行(不起现行)。
“犹未亡一”:“亡”,销除。“一”,根结之全体。
【义贯】
“今汝且观现前”的“六根”,究竟“为一”抑“为六?阿难,若言”是“一者”,则“耳何不”能“见?目何不”能“闻?头奚不”能“履”地?“足奚无语?若”说“此六根决定”是“成六”种不同者,“如我今”在此大“会”之中,正“与汝宣扬微妙法门,汝之六根”之中,究竟是“谁来领受”佛语的?
“阿难言:我”是“用耳”来听“闻”的。
“佛言:汝耳”若“自”能“闻”,则“何关”你的“身”与“口”?若听闻一事与身口无关,则于听闻过程中,“口”怎么会“来问义”,且“身”怎会“起”而“钦承”佛之教旨的?“是故应知”,六根目前虽“非一”体,而“终”究还是现起“六”用之差别;六根既“非六”种,“终”究还是归于“一”性的。“终不”当言“汝”之六“根,元”本既是“一”,又“元”本是“六。阿难,当知是根”未结之前,本无数量,故既“非一”亦“非六”,然“由无始”以“来”从真起妄,依惑造业,故成“颠倒”,依业受报,故成“沦”溺苦海、生死交“替,故于”原本“圆”满“湛”然常无一六之性中,而有“一六”之“义生。汝须陀洹,虽”已“得六”用“销”止,然“犹未亡”根结之“一”全体。
【“汝太虚空参合群器,由器形异,名之异空;除器观空,说空为一。彼太虚空云何为汝成同、不同?何况更名是一、非一?则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复如是。”】
【注释】
“参合群器”:“参”,加入、放置。“合”,合于。“群器”,种种器皿。此言在虚空中放置种种容器。
“由器形义,名之义空”:由于所放的容器的形状不同,我们就把那容器中的空间,赋予不同的名称;例如圆形的容器之中的空间,我们就称之为圆空;方形容器之中,就称为方空。虚空比喻一真本性。种种容器比喻诸根,容器中的空间比喻被分隔起来的一真如性。种种名字比喻诸根之名。诸根虽有种种假名,但其中的一真之性却永远如一,绝不会因被隔开而有所改变,亦不会因被赋与种种假名而有所不同。正如容器隔开虚空,且此虚空因而被强加赋与一个假名,但此器中的虚空,既不会因被隔开,而其性有所不同,亦不会因得了假名,而其性有所改变;更进一步说,器中的虚空,看似被隔开,其实并未真正被隔开,众生妄见以为器物能分隔虚空,然实无隔,(正如抽刀断流一般,但是众生妄想,虚费工夫,于流无损。)不但器具实无分隔虚空,甚至连分隔后的假名也是没有的;故器所分隔之空间,不但无实,而且无名,其名与实俱是虚妄。同样的,诸根分隔本心一真如性,成为六精明的空间;然此分隔亦实无隔,即使有妄尘黏于湛然一真之体上,令幻成似六根之色,而形成对一真之体恍若有隔之状,亦得其隔之假名,然实无隔,故其名亦是不实虚妄。然众生以依无明,颠倒取相,认为实有相隔,并依其隔而赋与各异之名,然后循名取实,认为既有不同的名称,就应有不同的作用(这就是《起信论》所说的计名字相),就如同世间政治上,先安一个官位名称,然后再来界定此官位所应有的职权一样——先有官位,再有职权;职权是从官的名位而来,而非先有职权,再依其职权给他官位。世间许多事率皆如是颠倒。但此颠倒,众生都视为当然,即所谓“理当如是”。而此颠倒,是从无始无明开始,从自身自心上的六根分隔、赋与名称,就已经开始了,之后才施行于种种外尘外境。
“除器观空,说空为一”:谓世间人若将器皿除去再来观空,这时候就说空是一体的;意即,可是当有器皿在时,他们却说并非一体,故此实是依相而妄见!事实上,即使有器皿在时,虚空又何尝不是一?又何尝有被分割过?这比喻凡小之人,必须等到亲见六根尽除、且六识尽伏,这时才能认识心中本具的清净一相,否则(若根识未销)他便计仍有所隔碍。
“彼太虚空云何为汝成同、不同?”:“同”,即一。“不同”,即异,亦即分隔之相。那太虚空怎会因为你放几个盆、几个桶,就被你分隔成不同的空间了?或因为你拿掉几个桶,就又回复、变成一个整体、无分隔的空间了?正如你心中一真的虚空,怎会因你揽尘而妄结几个根,就被你分割成不同的种种心心所?又怎会因你的修证而打通诸跟的隔障,便真的成就了一个清净通达的心(如是之心名为圆通——然而心本自圆通,乃自心妄想见,而成不通。)
“何况更名是一、非一”:更何况你又硬派给它一个假名,称为是一个虚空、或非一个虚空。“非一”,即是多,因为若摆的容器多,所见之虚空亦成多。如一心中,由有诸根、诸识,故妄见之心心所法亦成多,而非是一心。例如儒家言人有魂魄之分,死后魂升于天,魄降于地。又道家言人有三魂七魄。凡此皆是于一心体中妄见成多相。
【义贯】
“如”于“太虚空”中“参合群器”(放置各种容器),“由”于所加的各个容“器”之“形”状相“异”,我们便“名之”为互“异”之“空”;又,世间人若“除”去容“器”后再来“观”彼无器之“空”间,便“说”那“空”间又回复“为一”体了!(而空,不管有器、无器,都不曾分隔,今虽除器,又怎能说是回复成一体呢?正如你的一真如心,不管有六根、还是没有六根,都不曾被隔碍过,今虽修证而得除根之障,亦不能说此心是回复到本来通达的一心了!)“彼太虚空云何”可“为汝”以参合几个容器就“成”为“同”或“不同”之相呢?“何况”你又“更”为之妄立“名”言,而说此虚空“是一”,彼虚空“非一”,岂非妄上加妄呢?然“则汝”能“了知”之“六受用根,亦复如是”(此六受用根,有如自性虚空中,放置六个器皿;虽参合了六器,然彼自性虚空实未被分割,更无得种种名;是故,无论是有六根互异之用,(如在凡位时),或六根不隔而互通,(如在圣位已证圆通时),然真如本心却始终是一,从未真正被分隔过,亦无种种异名;是故此心,自无始来,无“同、不同”,或“一、不一”)。

4. 揽诸尘结六根

【“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黏湛发见。见精映色,结色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眼体,如蒲萄朵,浮根四尘,流逸奔色。
由动、静等二种相击,于妙圆中黏湛发听。听精映声,卷声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耳体,如新卷叶,浮根四尘,流逸奔声。
由通、塞等二种相发,于妙圆中黏湛发嗅。嗅精映香,纳香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鼻体,如双垂爪,浮根四尘,流逸奔香。”】
【注释】
“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二种”,二种色尘,因为明与暗是一切色法之源。“相形”,相对比、相形显。由于明、暗这两种色尘互相对比形显。
“于妙圆中黏湛发见”:“黏”,黏住。“湛”,湛然之真体。“发见”,发为见精。此谓,于妙觉圆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体,而发为见精。此即是八识之见分。既有见分,则必然欲有所见;欲见则见,故成相分。
“见精映色”:“映”,照。能见之见精(见分)再反照于相分之妄色。
“结色成根”:见分再结相分之妄色,而令色心和合,结成眼根。
“根元目为清净四大”:“根”,此指胜义根。“元”,最初,元本、本源之义。“清净四大”,亦是指胜义根而言。此谓:而被看作是清净的四大所成之胜义根。
“因名眼体”:“因”,依也。依胜义根,而成浮尘根,名为肉眼之体。
“如蒲萄朵”:“蒲萄”,即“葡萄”。“朵”,犹言粒、颗。形状如同一粒葡萄;指眼球。
“浮根四尘”:“浮根”,即浮尘根,又称扶尘根。此浮尘根乃四尘所成。四尘为:色、香、味、触。
“流逸奔色”:“色”,指色尘之境。此谓,循色流转,纵逸无度,奔驰于色尘之境,以致为尘所局,不能超越。
“由动、静等二种相击”:“动静”,指音声之动尘(有声之声)与静尘(无声之声)。此谓,由动、静等二种声尘相击。
“如新卷页”:形状如新卷之荷叶。
“又通、塞等二种相发”:由通、塞等二种香尘互相显发。
“如双垂爪”:形状如同下垂之双爪。
【义贯】
“由明、暗等二种”色尘互“相”对比“形”显,而“于妙”觉“圆”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体,而“发”为“见”精(第八识之见分)。此“见精”对“映”于相分之妄“色”,而“结”此妄“色成”眼之胜义“根”,此胜义“根”即为浮尘根之本“元”,而被“目为”(看作)由“清净”之“四大”所成,“因”于此胜义根所成之浮尘根即“名”为肉“眼”之“体”,其形“如葡萄朵”(如一粒葡萄):而此“浮”尘之眼“根”乃色、香、味、触“四”微“尘”所成,此浮尘根于是循色“流”荡、纵“逸”无度,“奔”驰于“色”尘之境,而莫知返。
“由动、静等二种”声尘“相击,于妙”觉“圆”湛性“中黏”住“湛”然之体而“发”为“听”精。此“听精”对“映声”尘,“卷”摄“声”尘“成”为耳之胜义“根”,此胜义“根”为浮尘根之本“元”而被“目为清净四大”所成。“因”于此胜义根所成之浮尘根,即“名”为肉“耳”之“体”,其形“如新卷”之荷“叶”,此“浮”尘“根”乃色、香、味、触“四尘”所成,终日“流逸奔”逐于“声”尘之境,而莫知返。
“由通、塞等二种”香尘互“相”显“发,于妙”觉“圆”湛性“中,黏”住“湛”然之体而“发嗅”精。此“嗅精”对“映香”尘,吸“纳香”尘而“成”为鼻之胜义“根”,此胜义“根”为浮尘根之本“元”,而被“目为清净四大”所成。“因”于胜义根而成之浮尘根即“名”为肉“鼻”之“体”,其形“如双垂”之“爪”,此“浮”尘之鼻“根”乃色、香、味、触“四”微“尘”所成,终日“流逸奔”逐于“香”尘之境,而莫知返。
【“由恬、变等二种相参,于妙圆中黏湛发尝。尝精映味,绞味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舌体,如初偃月,浮根四尘,流逸奔味。
由离、合等二种相摩,于妙圆中黏湛发觉。觉精映触,抟触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身体,如腰鼓颡,浮根四尘,流逸奔触。
由生、灭等二种相续,于妙圆中黏湛发知。知精映法,揽法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见,浮根四尘,流逸奔法。
阿难,如是六根,由彼觉明,有明明觉,失彼精了,黏妄发光。”】
【注释】
“由恬、变等二种相参”:“恬”,淡,无味之义。“变”,变迁,有味之义。由于恬淡及有味等二种味尘互相显发。(“恬淡无味”也是一种味道。)
“绞味成根”:“绞”,旋取。尝精旋取诸味而成尝根。
“如初偃月”:“初”,月初。形状如每个月初的月亮,即半月形。
“抟触成根”:“抟”,抟取。觉精抟取触尘而成身根。
“如腰鼓颡”:“腰鼓”,又名细腰鼓,是一种乐器,大的用陶制,小的用木制,形状为头尾粗、中间细。故细腰鼓的形状即类似葫芦一般。(又,西洋的吉他亦即两头大、中间细。)“颡(sǎng)”,鼓腔。
“黏湛发知”:“黏”,黏住。“湛”,湛然之体。“知”,意根之知精。此谓,黏住湛然之真体,而发知精。
“因名意思”:“因”,依于。“意思”,即意根之体,以有思量处即是意根所在,故用“思”字。此言,依于胜义根所成之浮尘根,即称为“意思”(意根),此即是肉团心。
“如幽室见”:“幽”,暗。犹如人在暗室中见物——暗室中见物,即表示实非有见,而是妄有所见;意根向内照见法尘,亦即如是。
“如是六根,由彼觉明,有明明觉”:“觉明”,一念妄觉,欲有所明。“有明”,必求有所明。“明觉”,妄明之妄觉。此言,这六根,由于最初一念妄觉而欲有所明,以此必求有所明,遂转真觉为妄明之妄觉。
“失彼精了”:“精了”,真精明了之性。此谓,因而失去了真精妙明之性,而变成了第八识精。
“黏妄发光”:“妄”,即第八识精。“黏”,是被黏之义。于是真性便被第八识精黏住,而发出见分之光。
【义贯】
“由恬”淡、“变”迁(无味及有味)“等二种”味尘互“相参”对,“于妙”觉“圆”湛之性“中、黏”住“湛”然之真体而“发”为“尝”精。此“尝精”对“映味”尘,旋“绞味”尘而“成”舌之胜义“根”,此胜义“根”为浮尘根之本“元”,而被“目为清净”之“四大”所成。“因”于胜义根而成之浮尘根,即“名”为肉“舌”之“体”,其形“如”月“初”之半圆形“偃月”,此“浮”尘之舌“根”乃由色、香、味、触“四”微“尘”所成,终日“流逸奔”逐于“味”尘之境,而莫知返。
“由离、合等二种”触尘“相摩”相交,“于妙”觉“圆”湛之性“中,黏”于“湛”然之真体而“发觉”精。此“觉精”对“映”于“触”尘,并“抟”取“触”尘而“成”身之胜义“根”,此胜义“根”为浮尘根之本“元”,而被“目为清净”之“四大”所成。“因”于胜义身根而成之浮尘根,即“名”为肉“身”之“体”,其形“如腰鼓颡”,此“浮”尘之身“根”乃由色、香、味、触“四”微“尘”所成,终日“流逸奔”驰于“触”尘之境,而莫知返。
“由生、灭等二种”妄尘“相续,于妙”觉“圆”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体而“发知”精,此“知精”对“映”于“法”尘,“揽”取“法”尘而“成”胜义之意“根”,此胜义“根”为浮尘根之本“元”而被“目为清净”之“四大”所成。“因”于胜义根而成之浮尘根,即“名”为“意思”(意根)之体,犹“如”人在“幽”暗的“室”中“见”物一般,意根内照法尘亦复如是,此“浮”尘“根”乃色、香、味、触“四”微“尘”所成,终日“流逸奔”逐于“法”尘之境。
“阿难,如是六根,由彼”最初一念妄“觉”欲有所“明”,以此必“有”所“明”,遂转真觉为妄“明”与妄“觉”,因而“失彼”真“精”明“了”之性,而变成第八识精,此“黏”于真性之“妄”觉因而“发”出见分之“光”。

5. 离尘无结

【“是以汝今离暗、离明,无有见体;离动、离静,元无听质;无通、无塞,嗅性不生;非变、非恬,尝无所出;不离、不合,觉触本无;无灭、无生,了知安寄?”】
【注释】
“离暗、离明,无有见体”:若离于明、暗两种尘,即无有能见之妄体聚结成根,黏于精明之体。
“元无听质”:原来亦无能听之妄质(妄体),聚结成根。
“了知安寄”:能了知之妄体,何所寄托?
【义贯】
“是以汝今”若能“离”于“暗”、又“离”于“明”二种尘,即“无有”能“见”之妄“体”聚结成根,黏于真性;若“离”于“动”、又“离”于“静”二尘,亦“元无”能“听”之妄“质”聚结成根,黏于真性;若“无通”又“无塞”二尘,则能“嗅”的妄“性”之体“不”得“生”起;“非”有“变、非”有“恬”二尘,则能“尝”之妄体“无所”自“出;不离、不合”(无离合二尘)、则能够妄“觉触”之体“本无”;“无灭、无生”二尘,则能“了知”之妄觉之体“安寄”(何存)?
【“汝但不循动、静,合、离,恬、变,通、塞,生、灭,明、暗,如是十二诸有为相;随拔一根,脱黏内伏,伏归元真,发明本耀;耀性发明,诸馀五黏应拔圆脱。不由前尘所起知、见,明不循根,寄根明发;由是六根互相为用。”】
【注释】
“随拔一根”:“随”,任,任凭也。“拔”,选拔、选择。随你自由选择一根去修;意即不用六根齐修。但这并不是说:不可以六根齐修,而是唯恐钝根人不能堪任。
“脱黏内伏”:“伏”向也。令脱离于所黏之妄觉,而向内照。
“伏归元真”:伏归于本元一真之心。
“发明本耀”:开发本明光耀之性。
“不由前尘所起知、见”:“由”,循、依。六根圆脱之后,即能不依循现前十二种尘所起六精之妄知妄见。
“明不循根”:照明一切而不循胜义及浮尘二根。
“寄根明发”:“寄”,藉,由,讬。只是经由此二根,而令本明发起功用。
【义贯】
“汝但不”依“循”声尘之“动、静”相,触尘之“合、离”相,味尘之“恬、变”相,嗅尘之“通、塞”相,法尘之“生、灭”相,色尘之“明、暗”相,“如是十二诸有为相”,不顺流奔尘,即“随”你选“拔”六根中任何“一根”去修,令其“脱”离于所“黏”之妄觉,而向“内伏”照,因而“伏归”于本“元”一“真”之心,开“发本明”之光“耀”之性,本具之光“耀”之“性”若得开“发”显“明”,则“诸馀(余)五”根之妄“黏”,即“应”此所选“拔”之根之解脱,而皆一时“圆”满解“脱”。
六根皆圆脱之后,自此即能“不”循“由”现“前”的十二种“尘”相,“所起”六精之妄“知”、妄“见”,而由本妙明之性照“明”一切,但“不循”浮尘与胜义二“根”,而只是“寄”托于六“根”,令本有之“明发”起功用,“由是”根尘双脱,无有黏湛阻隔,灵光通耀,故能“六根互相为用”。此为诸黏圆脱后,六根无黏,清净自在无碍之妙用。

6. 证不依根

【“阿难,汝岂不知今此会中,阿那律陀无目而见?跋难陀龙无耳而听?殑(jìng)伽神女非鼻闻香?骄梵钵提异舌知味?舜若多神无身觉触?如来光中映令暂现,既为风质,其体元无。诸灭尽定得寂声闻,如此会中摩诃迦叶,久灭意根,圆明了知,不因心念?”】
【注释】
“阿那律陀无目而见”:阿那律陀为白饭王之子,从佛出家,多好睡眠,于佛讲经时睡着了,被佛诃斥,因而惭愧,发大精进,不眠不休,以致失明;佛怜愍之,而教他“乐见照明金刚三昧”,他依教而修,三昧成就,因而得到半头之天眼,能观见三千大千世界(一佛世界),如观掌中诃摩勒果。这就是“见性”能不依眼根,而寄头明发。头本是身根之一,六根通达,则能见之性亦能寄头发出。故见不一定在眼,能见之性非在眼根,此为明证之一。以下几个例子:无耳而听、非鼻闻香,义舌知味,无身觉触,非意了知,都是以实例证明能听、能闻、能尝、能觉、能了等性,都不是六根本身——见、闻、觉、知非是六根之能,只是本性托于六根而发,知是而已:是故勿妄认六根为觉了能知之性。然之所以依于一根而修,亦只是藉路返家而已:目的在家,不在于路。
“跋难陀龙”:为八大龙王之一。与难陀龙王为兄弟,故一般常合称此二龙王为难陀跋难陀。跋难陀龙王善能顺应人心而调御风雨,故深得百姓欢喜,因号之为大喜。据《增一阿含》(卷二十八)载,佛到三十三天为母说法时,难陀、跋难陀龙王见彼诸沙门飞行于天上,遂起瞋心,欲放大风火阻止,后为目犍连降伏,乃随众至佛所听法。诸龙王于诸经中被视为护法之龙神,多列于说法之会众中。(八大龙王为:(1)难陀、(2)跋难陀、(3)沙伽罗(又称娑竭罗)、(4)和修吉、(5)德叉伽、(6)阿那婆达多、(7)摩那斯、(8)优婆罗。)
“殑伽神女”:即恒河女神。恒河为发源于雪山之顶的阿耨达池,从此池之四方流出共有四河,恒河为其中之一。
“骄梵钵提”:(梵文Gavampati),义为牛呞(shī(牛)反刍)。因他过去世曾摘他人田中一茎之禾,试尝其生熟,以此不与取业,遂于其后五百世中受牛身之报,故于今尚有牛之遗习:以牛有反刍之性,于食后从胃中反吐食物而咀嚼,故骄梵钵提于食后常有如牛之反刍咀嚼的业习。又,骄梵钵提的两脚,形如牛蹄,故有“牛相比丘”之称。其态度钝重,常表现恬淡无争之气度。释尊愍其常遭人讥毁,即命之住于忉利天宫之尸利沙园修习禅定。佛入灭后,大迦叶尊者遣人至天宫迎回,以参加法藏之结集,骄梵钵提尊者此时始知世尊及舍利弗等已入灭;未久,骄梵钵提亦归寂。
“舜若多神”:(梵文Sunyata),即虚空神。历劫以无身为苦,佛放光拔其苦,映令暂现有身触,乐不可言,其质如风,然其体元无,故虽无身,亦能觉触。
“久灭意根”:已灭了第七意识粗分之意根。
“圆明了知,不因心念”:“心念”,指第六及第七识。因此,大迦叶尊者得以圆明了知,并不因第六及第七识心之念。故可知,虽无意根,亦能了知;因此可证明了知并不在意根。
【义贯】
“阿难,汝岂不知”现“今”在“此会中”的“阿那律陀”虽“无目而”能“见”?“跋难陀龙”王虽“无耳而”能“听”?还有“殑伽神女非”用“鼻”而“闻香”?又,“骄梵钵提”以“异”于常人之“舌”而“知味”?又,“舜若多神”虽“无身”根而能“觉触”?这是由于“如来”于三昧“光中”加持“映”照“令”其体“暂”时显“现”若有身根,然此身根“既为”如“风”之“质”,故“其体元”实“无”。尚有,“诸”已证“灭尽定,得寂”谛之“声闻”乘人(阿罗汉),例“如”于“此会中”之“摩诃迦叶”不但第六意识不起,且“久灭”第七识之粗分“意根”,故他得以“圆明了知”诸尘,然欲“不因”第六或第七识“心”之“念”。
【“阿难,汝今诸根若圆拔已,内莹发光,如是浮尘及器世间诸变化相,如汤销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阿难,如彼世人聚见于眼,若令急合,暗相现前,六根黯然,头足相类。彼人以手循体外绕,彼虽不见,头足一辨,知觉是同。缘见因明,暗成无见;不明自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根尘既销,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注释】
“内莹发光”:“内莹”,内在的本自光明之性。“发光”,显发其本有之光,了无障碍。
“如汤销冰”:“汤”,热水、滚水。“销”,销融,融化。
“聚见于眼”:聚其能见之性于眼根。
“若令急合”:“急”,很快,突然。“合”,阖眼。如果教他很快地合眼。
“暗相现前,六根黯然,头足相类”:他们眼一闭以后,暗相就现在其前,眼前即一片黑暗。此时若有人站在他前面,他对此人的六根就黯然莫别,乃至此人的头和足对他来讲,都是差不多的(相类),因为无法以眼见来分别的缘故。
“循体外绕”:如果他以手在那人的身体绕行一周(亦即触摸全身一遍)。
“彼虽不见,头足一辨”:虽然看不到,但头跟脚一摸即能分辨,何者是头,何者是足。
“知觉是同”:所以可见,用眼看及用手摸的觉知辨别之性,是相同相通的。
“缘见因明”:“缘”,能缘。“见”,见性。“明”,明相。此言,世人皆以为见性之缘,必须依靠明相,亦即,必须有明相才能有见。
“暗成无见”:若暗时即成“无见”(看不到)。
“不明自发”:但是合眼人,对彼前立之人黯然不明,欲自然能发其他种种的知觉。
“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昏”,令能见之性昏暗而无觉。
【义贯】
“阿难,汝今诸根若圆”满“拔”脱“已”,则“内”心一真“莹”耀之性即得显“发”本有“光”明,“如是浮尘”六根,“及”映在浮尘六根上之“器世间”如山河大地、万象森罗等“诸变化”影“相”,皆立时“如”滚烫之“汤销”融“冰”块一样,“应念”即皆“化成无上知觉”。
“阿难,如彼世人聚”集其能“见”之性“于”其“眼,若令”他“急”速闭“合”其眼,其眼一闭即“暗相现”在其“前”,故此人即见其面前纯是一片黑暗。在这时候,若有人站在他面前,他对此面前人之“六根”即因外境之“黯然”而不能辨识,故那人的“头”与“足”对他来讲可说是“相类”,无法分辨。若“彼”闭眼之“人一手循”此面前人之身“体外”围触“绕”一匝,“彼虽不”以眼“见”,但对“头”与“足一”摸即能分“辨”何者是头、何者是足;可见,身触与眼见的“知觉”之性“是”相“同”且相通的。世人皆谓能“缘”之“见”必“因”于“明”相,须有明相方能有见,“暗”时即“成无见”;但合眼之人对站在他前面的人,虽黯然“不明”睹,却“自”然能“发”觉知,“则”可见“诸暗相永不能”令能见之性“昏”黯无觉(亦即:明与暗皆无碍于能见之性)。因此“根”身与“尘”境“既”已“销”融,不复成碍,“云何”本“觉”妙“明”之性还会“不成圆”满殊“妙”之用呢?

7. 离尘无体即断灭,岂可为因?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说言:因地觉心欲求常住,要与果位名目相应。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名,称谓虽别,清净圆满,体性坚凝,如金刚王,常住不坏。若此见听离于明、暗、动、静、通、塞毕竟无体,犹如念心离于前尘本无所有;云何将此毕竟断灭以为修因,欲获如来七常住果?”】
【注释】
“因地觉心”:于因地中发起觉之初心,亦即,初发菩提心。
“欲求常住”:“常住”,常住之佛果。此言:欲求无上菩提常住不生不灭之佛果。
“要与果位名目相应”:谓于初发心时,其心即须要与果位之名目相应。果位心之名目即是不生不灭之心。所以初发心时,其心即须与不生不灭之心相应,故绝不可以生灭之心来求不生灭之菩提。
“庵摩罗识”:义为无垢识,又称白净识。迷位之中,本识名为阿赖耶,佛果位中即号为庵摩罗识,此识能善分别一切诸法,而无染著。故密教将庵摩罗识立为第九识,此识唯佛独有。
“如金刚王”:“金刚”之义为坚固、不可破坏,而能坏他。
“若此见听”:“见”,能见。“听”,能闻。“见听”,即能见、能闻等六根。
“离于明、暗、动、静、通、塞毕竟无体”:“明暗、动静、通塞”,即六尘。若见闻等六根,离于明暗等六尘,毕竟无自体可得。阿难在此即指佛在前面所说,根之能见之性若离所见之尘,毕竟无体可得。须要有“所见”才能显出“能见”之功。
“犹如念心”:“念心”,即第六识心。
“云何将此毕竟断灭,以为修因”:为什么要以这毕竟断灭的“无体”之法,作为本修因呢?阿难以为既言发心,当是依六识心而发,因为小乘权教之所谓“心”,只是涵盖六识心而已。这是由于小乘之人,以机浅故,如来多不予开示八识深理。以八识之理甚深微妙,唯菩萨方能堪知见修行。故佛在《解深密经》中说:“阿陀那识甚深细,我于凡愚不开演。”阿陀那识即阿赖耶识之别名。“凡愚”指凡夫与二乘;以二乘人无菩提之深智,故称为愚。因此,阿难一闻佛说“发心”,他便以为当然是依六识心而发,然而他又已知六识心为念念生灭,离尘无体,所以他把六识心称为是“毕竟断灭”之心:由是之故,他便质问于佛:怎么可以无常断灭的六识心,去求如来常住不生灭之果?这么说来,佛岂不是自语相违?
【义贯】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先前所“说言”:汝等决定发菩提心,则于“因地”中发“觉”之初“心欲求”无上菩提“常住”不生不灭之佛果,其初发心即须“要与果位”心之“名目相应”(亦即应以不生灭心来求不生灭果。)“世尊,如”佛“果位中”之“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菩提果德之“名”目,其“称谓虽”有“别”,然皆同样是“清净圆满,体性坚”固“凝”然,本不动摇,犹“如金刚王”,于世间一切物中,最尊、最胜、最为坚固,“常住不坏”。但是“若此”能“见”、能“听”闻等六根,“离于明、暗、动、静、通、塞”等六尘之相,“毕竟无”自“体”可得,“犹如”前六识之“念心”,若“离于前尘,本无所有,云何”世尊却教我们要“将此毕竟断灭”之六识心“以为”本“修因”,而“欲获”得“如来”所证之菩提、涅槃等“七常住果”?
【“世尊,若离明、暗,见毕竟空;如无前尘,念自性灭。进退循环,微细推求,本无我心,及我心所,将谁立因,求无上觉?如来先说湛精圆常;违越诚言,终成戏论!云何如来真实语者?惟垂大慈,开我蒙恡”。】
【注释】
“若离明、暗,见毕竟空”:“见”,指见根之性。若离于明、暗二尘,见根之性毕竟空寂。
“如无前尘,念自性灭”:“念”,识心之念。如无诸尘现前,则识之能念之自性即灭去。
“进退循环,微细推求”:我以此理进而思,退而想,前后反复推究,循环不断,微细的推求。
“本无我心,及我心所”:则发觉本来即无我心,及我的一切心所。“心”为心之本体;“心所”为心之作用,全称为心所有法,以这些心所之作用是属于心体的,故称之为心所有法。
“将谁立因,求无上觉”:既然心、心所法皆是空无,那么要用什么来立为初发心之本修因,以求无上菩提呢?
“湛精圆常”:这指六根为湛然、精明、圆满、常住。
“违越诚言”:“违”,违背。“越”,过,犯,侵犯。“诚”,实。此谓,既说六根圆常,又说离尘无体,岂非自语相违,而违背、超过了诚实之言。
“开我蒙恡”:“恡(同“吝”)”,执吝不舍,此指不舍愚见。开导我的昏蒙以及执吝不舍之愚见。
【义贯】
“世尊”,如世尊言,“若离”于“明、暗”等尘,“见”根之性“毕竟空”寂;如来又言,“如无”现“前”之“尘”,则识心之“念”之“自性”即“灭”去。我以此理“进”而思、“退”而想,前后反复“循环”不断,“微细”地“推”究研“求”,则发现“本”来即“无我心”体“及我”之“心所”;然而,若心与心所皆无,则“将谁”来“立”为本修“因”,以“求无上觉”道呢?然而,“如来先”前却“说”六根体本“湛”然“精”明、“圆”满“常”住;如是岂非自语前后相“违”背、超“越诚”实之“言,终成”游“戏”之“论”,不能当真?若如此者,“云何”可说“如来”是“真实语者”?我实不解,“惟”愿如来“垂”示“大慈,开”导“我”之昏“蒙”执“恡”愚见不舍之心!

8. 击钟验闻性不断

【佛告阿难:“汝学多闻,未尽诸漏;心中徒知颠倒所因,真倒现前实未能识!恐汝诚心犹未信伏;吾今试将尘俗诸事,当除汝疑。”】
【注释】
“心中徒知颠倒所因”:心中徒然知道颠倒因之所在。意即,光是知道,但却不能应用。
“真倒现前,实为能识”:但是当真正的颠倒现前的时候,你却不能识得;例如你种种的疑惑常常不断,这就是真正的颠倒!
【义贯】
“佛告阿难:汝学”偏于“多闻”,不勤修三昧,所以只能断见惑,而思惑却全在,因而“未”能“尽诸漏”。以致你“心中徒”然“知”道“颠倒所”在之“因”,然而你对正理的疑惑常不断生起,此即“真”正之颠“倒现前”,而你“实未能识”得!“恐汝”虽表现得似有“诚心”,然实“犹未”真正“信伏。吾今试将”以“尘俗诸事”作例子,“当除汝”之“疑”。
【即时,如来敕罗睺罗击钟一声;问阿难言:“汝今闻不?”
阿难、大众俱言:“我闻。”
钟歇无声,佛又问言:“汝今闻不?”
阿难、大众俱言:“不闻。”
时罗睺罗又击一声;佛又问言:“汝今闻不?”
阿难、大众又言:“俱闻。”
佛问阿难:“汝云何闻?云何不闻?”
阿难、大众俱白佛言:“钟声若击,则我得闻;击久声销,音响双绝,则名无闻。”
如来又敕罗睺击钟;问阿难言:“汝今声不?”
阿难、大众俱言:“有声。”
少选声销,佛又问言:“尔今声不?”
阿难、大众答言:“无声。”
有顷,罗睺更来撞钟;佛又问言:“尔今声不?”
阿难、大众俱言:“有声。”
佛问阿难:“汝云何声?云何无声?”
阿难、大众俱白佛言:“钟声若击,则名有声;击久声销,音响双绝,则名无声。”】
【注释】
“音响双绝”:“响”,回响,即回声。此谓,声音和回响都没有了。
“少选”:须臾,一会儿。
“有顷”:一阵子。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当佛问说:“汝今闻不?”(你现在有没有听闻?)时,事实上,佛的意思是指有没有“能闻之性”在?而当佛问:“尔今声不?”(你们现在听到有声吗?)此时佛的意思是指“所闻之尘”。而阿难等,一律把“所闻”的声尘当作“能闻”之性来答,故分不清“能闻”与“所闻”。佛在下文即详细解析。
【佛语阿难及诸大众:“汝今云何自语矫乱?”
大众、阿难俱时问佛:“我今云何名为矫乱?”
佛言:“我问汝闻,汝则言闻。又问汝声,汝则言声。惟闻与声,报答无定,如是云何不名矫乱?”】
【注释】
“矫乱”:“矫”,揉曲、诈、擅、妄、讬、强、非其事而居之。故矫乱之义为:矫曲混乱。
“惟闻与声,报答无定”:“无定”,混乱之义。此言,我问你们的能闻之性、及所闻之声,结果你们把能闻及所闻都搞不清楚,只是乱答,并没有确定的了解。
【义贯】 本节从略。
【“阿难,声销无响,汝说‘无闻’;若实无闻,闻性已灭,同于枯木;钟声更击,汝云何知?知有、知无,自是声尘或无、或有;岂彼闻性为汝有、无?闻实云无,谁知无者?是故阿难,声于闻中自有生灭,非为汝闻声生、声灭,令汝闻性为有、为无。
汝尚颠倒,惑声为闻,何怪昏迷,以常为断?终不应言:离诸动、静、闭塞、开通,说闻无性。”】
【注释】
“汝说‘无闻’”:明明是“没有声音”,你却说是“没有听到”。阿难及大众于没有声音时,答说:“没有听到。”这是据一般“常情”而言。岂知常情在此却是错误的,是颠倒的!佛意为:不管外界有没有声音,你都是“有听”!只是所听的是“无声”(无声之声)而已!因此,不管是有声也好、无声也好,问你:“有闻否?”就应该回答:“有闻。”唯有在问你:“有没有声音?”时,才可答:“有声”、或“无声”。
“若实无闻,闻性已灭,同于枯木”:如果实在没有闻性,即表示能闻之性已经灭去;若能闻之性真的已经灭去,则人便已经死了,因此你的身体便应如同一块枯木一般。
“知有、知无,自是声尘或有、或无”:能知觉有或无,当然是指声尘之有、无:尘有即知有,尘无即知无。
“岂彼闻性为汝有、无”:岂是说你的能闻之性,可以任你叫它有就有、叫它无就无?亦即,声音我们是可以要令它有,它就有;要令它无,它就无。但是能闻之性是一直都在的,不能说你要叫它消失或停止片刻,它就消失或停止,这是办不到的。因为能闻之性一直都在,所以我们是一直都在听闻的,不管有没有声尘现前,听闻是从来没有断过的!——这对凡夫乃至二乘人来讲,都可说是“崭新观念”,因为从来也没听过这样的道理。所以,我们现在既听闻了如是甚深微妙的道理,就应好好地去思惟、信解,并把从前的凡情、凡知、凡见、凡解都修正过来,才有可能入于佛知、佛见,且于如来正法得胜解。
“闻实云无,谁知无者?”:“闻”,闻性。“实”,实在,真实。“云”,说,此为假设句,义为:若说能闻之性真的已经不在了的话,那么,能够知道“此闻性已经不在了”这件事的人,又是谁呢?因为“能闻之性”即同于“能知之性”、“能觉之性”等,简言之,“能闻之性”即是心。若能闻之性已不在了,则表示心已经不在了。既已无心,那么“能闻之性已不在”这件事,也应该没有人能觉知了才对;结论:所以不应当说:“我已无闻。”
“声于闻中自有生灭,非为汝闻声生、声灭,令汝闻性为有、为无”:所以,事实上是:声尘在你的闻性之中,它自现出有生灭之相,并非你的闻性随着那声尘之生或灭,而现有、或现无。亦即,你的闻性并不随着声尘而生灭、或有无;声尘本身自有来去、生灭,能闻之性并不随之而来去、起灭,故闻性并非生灭无常。
“汝尚颠倒”:“尚”,犹、仍、还是。
“惑声为闻”:迷惑而把所闻之声,当作是能闻之性;亦即把所闻当作能闻;所以是颠倒——亦即,“认尘为心”之倒!(《圆觉经》云:“妄认六尘缘影为自心相”,即是此也。)
“何怪昏迷,以常为断”:既然你会认尘为心,认物作己,那么你若进而把常住的心性,当作是断灭的——你若会达到这样昏暗迷惑的地步的话,那也就没什么可怪的了。
【义贯】
“阿难”,当“声”音“销”亡而且也“无”回“响”时,这明明是无声,“汝”却“说”是“无闻”(若无闻,即是没有闻性);“若实无”有“闻”性,才能称为无闻,然“闻性”若实“已灭”去,则汝身即“同于枯木”一般;此后若“钟声更击,汝云何”能觉“知”之?又,“知有”或“知无”,“自”然“是”由于“声尘”之“或无、或有”:尘有,即知有;尘无,即知无;“岂”是“彼”能“闻”之“性”能“为”(任)“汝”想令它“有”,它就现有;或想令它“无”,它就成无?能“闻”之性若“实云无”存者,则“谁”又是能“知”此闻性之已经“无”存在“者”?(以闻性若不在,则此身便不应再有任何知觉。)
“是故阿难”,事实上是“声”尘“于闻”性之“中自”现“有生灭”之相,“非为汝”之“闻”性随“声”而“生”、随“声”而“灭”,而“令汝”之“闻性为”暂“有、为”暂“无”。
至今“汝尚颠倒,惑”所闻之“声为”能“闻”之性,则“何怪”乎你竟心“昏”智“迷”乃至于“以常”住之性“为断”灭者?是故“终不应言:离诸动、静、闭塞、开通”等诸尘相,“说”能“闻”之性为“无”体“性”,成为断灭;因为闻性实是常住、不生不灭,不因动、静、通、塞等尘相之有无,而随之生灭。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于彼睡时擣(同“捣”)练舂米,其人梦中闻舂捣声,别作他物:或为声鼓,或为撞钟,即于梦时自怪其钟为木石响。于时忽寤,遄知舂音。自告家人,我正梦时,惑此舂音将为鼓响。”】
【注释】
“重睡人”:沈睡之人。
“眠熟床枕”:熟睡于床枕之上。
“其人梦中闻舂捣声”:可见即使于睡梦中,闻性亦不昧。
“即于梦时自怪其钟为木石响”:“木”,舂米的杵;“石”,舂米的臼。他就在梦中觉得很奇怪,为何他家的钟声,会变得跟木石撞击一样的声响?这样的错误分别,是梦中的独头意识取身外之境、所作的分别,与能闻之性并无关。
“于时忽寤,遄知舂音”:“于时”,在那时。“寤(wù)”,醒。“遄(chuán)”,速,立即。那时他忽然醒来,醒来后马上就知道:原来刚才在梦中所听到的鼓声,却是这舂米之音。
【义贯】 本节从略。
【“阿难,是梦中人岂忆静摇、开闭、通塞?其形虽寐,闻性不昏。纵汝形销,命光迁谢,此性云何为汝销灭?”】
【注释】
“是梦中人岂忆静摇、开闭、通塞”:“静摇”,静止及动摇,亦即声尘之动静二相。此谓,这睡梦中的人,他在梦中连自己的身体都忘了,如同死掉一般,怎么还会去忆念诸尘之动、静、开通、闭塞等相?亦即,既然连根身都睡忘了!怎还会去忆念诸尘?也就是,于睡梦中实是于内根、外尘都忘了!饶是如此,他还是听得到!可见于睡梦中,虽然现前根尘并皆暂离,但能闻之性依然清晰觉知——因此可知,能闻之性乃至可以不依诸根!所以佛在上文开示阿那律无目而见、跋难陀龙无耳而闻等,即是此义。故知,即使六根全都坏灭了,闻性仍然不灭。
“其形虽寐,闻性不昏”:他的形体虽然在睡觉,但他的闻性并不因为形体的睡寐而昏昧。
“纵汝形销”:这是指死后而言。纵使在你死后,你的形骸已经销散。
“命光迁谢”:“命”,命根。你的命根之光芒也变迁谢灭了。
“此性云何为汝销灭”:“性”,能闻之性。这个能闻之性怎么会随着你的形体之灭,而一起销灭呢?
【义贯】
“阿难,是”睡“梦中”之“人”沈睡得举身都忘了,此时他“岂”会去“忆”念诸尘之“静”止“摇”动、“开闭、通塞”等相呢?(亦即,既连根身都已忘怀,又岂会忆念诸尘?故梦中人在现前法中,实如“根尘偕忘”。)即使根尘两忘,但他还是可以听到外界的声音;可见“其形”体“虽”在睡“寐”之中(于睡寐中根尘并舍)但其“闻性”仍然“不昏”昧。故可知,岂只是人犹活着时在梦中如是,“纵”使于“汝”死后,“形”骸“销”散,你的“命”根之“光”已变“迁谢”灭了,然“此”能闻之“性云何为”随着“汝”形而俱“销灭”?
【诠论】
佛在此举睡时闻性不昏、不忘、不离为例,来表示死时也是一样,因为人睡时,除了有识、暖、寿在以外,其他从外表看,就好象死掉一样。又,通常都认为人在睡时与死一样,对外在的现象都毫无知觉,而佛在此提出的例子却指出,即使在如此的状况下,闻性对周遭环境还是一样有知觉!虽然人睡着了,但闻性并不“睡”;人在休息,闻性并无休息;闻性不管人在睡时或醒时,一直都灵灵不昧,一直都在作用着!也一直都没有消散、或忘失。佛举此例,即是要我们知道:人死后也是这种情形:睡时根尘偕忘,即是六识不执根尘(只是阿赖耶执持著根身,故即使于长时睡眠中,亦能令根身不散坏);人虽已入睡,但其闻性还是继续在作用。同样的,人死时根尘俱舍,而闻性仍是继续再作用下去(只是化为中阴身)——永不歇息,永无止境!身有生灭,闻性不灭!
【“以诸众生从无始来,循诸色声,逐念流转,曾不开悟性净妙常;不循所常,逐诸生灭,由是生生杂染流转。
若弃生灭,守于真常,常光现前,根、尘、识心应时销落。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则汝法眼应时清明,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注释】
“不循所常”:不依循所具之净妙常住。
“常光现前”:真常之心光现前。
“根、尘、识心应时销落”:“根、尘、识心”即内之六根、外之六尘、中间之六识心。“应时”,立时。“销落”,销融脱落而不再黏于湛然之性。这里的根、尘、识心之十八界,为粗垢。亦即《楞伽经》所说的心的三种生灭相:“相生、相住、相灭”。
“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粗垢销融之后,心中便剩下纯一湛然之想,这湛然之想是一种极微细的心相,称为“想相”,是为“所想”之相。以最究极、纯一无杂的真如本心而言,这所想的“一湛之相”,也是一种尘垢,只不过此尘垢极其微细。“识情”即对上面“想相”而言,想相是所想之相,识情即能想之心,但此心又带情,亦即带有不舍之情,此即微细法爱。所以综合来讲,不论所想的湛然之相也好,能想此相的识心、以及对此能想、所想的依依不舍之情也好,于精纯之真性而言,都是尘、垢。此时以常光所照,一悟此等既为尘,便得立时远离。又“想相”即是八识相分,“识情”即是八识见分。又,此“想相”及“识情”,亦即《楞伽经》所说的心之三种“流注相”,亦即:心之流注生、流注住、流注灭,是为极其微细的法执。
“则汝法眼应时清明”:因粗垢、细垢都已尽,垢尽明现,因此你本具的法眼便清净明耀。
【义贯】
“以诸众生从无始”以“来”,即“循诸色声”之尘,随“逐”妄“念”而迁“流”辗“转”不休,“曾不开悟”真“性”本“净”、本“妙”真“常”;因而“不循所”具净妙“常”性,反而“逐诸生灭”之尘,“由是”而“生生”世世于六道“杂染”法中迁“流”辗“转”。
“若”一念回光,“弃”诸“生灭”无常之相,不缘不取,“首”住“于真常”之性,不令外缘,但令回流,久之,真“常”之心“光”即得“现前”,常光一现前,内六“根”、外六“尘”、中间六“识心”等十八界即“应时”而皆“销”融脱“落”,不再黏于湛然之性。当即顿悟心中所“想”之湛然之“相”仍“为”微细之“尘”,能想之“识”及不舍之“情”亦“为”微细之“垢”,此二微细尘垢仍会障蔽真性,如是悟了,是故于此“二”微细心垢(法执)“俱”速即“远离”;粗细二种心垢皆尽,垢尽心明,“则汝”本具之“法眼应时”透彻“清”净“明”耀,若如是者,“云何不成”如来“无上知觉”?
【诠论】
此处经文说:“若弃生灭,守于真常,常光现前。”这“守于真常”的“守”字诀,即是入道的要门,宗门的要道;此亦即五祖弘忍大师所慈悲开示的“守心”法门。五祖在其《最上乘论》中说:“若解此义,但于行知法要,守心第一。此守心者,乃是涅槃之根本,入道之要门,十二部经之宗,三世诸佛之祖。”可见这“守心”一法有多么重要!五祖又说:“一切众生清净之心亦复如是。只为攀缘妄念,烦恼诸见黑云所覆,但能凝然守心,妄念不生,涅槃法自然显现。故知自心本来清净。”五祖大师又说:“若识心者,守之则到彼岸。迷心者,弃之则堕三涂。故知三世诸佛以自心为本师。故论云:了然守心,则妄念不起则是无生,故知心是本师。”此“守心”法门好则好矣,但要起修此法门却有一大困难,即是要先“识自本心”,亦即要先悟了自心本源心地;若不悟本心,即贸然守心,即将守心妙法转成“空心枯坐”,或沈空滞寂。因此《楞严经》下文中说:“悟而后修,不悟复何修”。这也就是说:若是真修(真正起修),则必须是悟了以后才谈得上,以悟了本心后,才能在自心地上下工夫,否则连工夫要下在哪里,都懵然不知哩!
又,此段经文中“根、尘、识心应时销落”,宗门中常说的“身心俱脱”就是如是境界。
又,“想相为尘”的“想相”,是心中仍有湛然之相的心想。本来未到究竟之前,心中常存湛然之想也是好的,是善念、也是净念;但到此最后、最上境地时,连这微细的清净之念也都成为尘垢了。同样的,本来对此湛然的能想之情(“识情”),若能念念锲而不舍,也是好的,是“念根”、“念力”的表现;然而到此境地,连此识情也都是微细执,都成障碍,俱须割舍、放下,然后才令真如本心真正地毫无情执、尘垢、一法不立、一丝不挂,湛然之性,才将全体显露!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