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心量,最后显示如来自觉境界。
施设世谛我,彼则无实事,诸阴阴施设,无事亦复然。
有四种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无我等,第四修修者。
【注释】
「施设世谛我,彼则无实事,诸阴阴施设,无事亦复然」:世谛中所称之我,乃假名施设,并无实事;至于五阴自相,及五阴合会所施设的共相之身,亦是假名,并无实事。「诸阴」,指五阴之自相。「阴施设」,指五阴和合所成之共相。此处「我」即人执,「我」无实事,即人执空。「阴」即法执,「阴」无实事,即法执空。
「有四种平等」:以二执具空,故有四种平等智生。
「相及因性生」:这是第一、第二种平等。「相」,为五阴相,即自他根身之相,此指「相与非相」平等,为第一种平等。「因性」,为诸法生起之因;「生」,为所生之果;合起来说,即指「因与果」平等,此为第二种平等。
「第三无我等」:第三为「我与无我」平等。
「第四修修者」:「修」,所修之法。「修者」,能修之人。第四种平等为「能修之人与所修之法」平等。
【义贯】
以假名「施设,世谛」中所称之「我」,「彼」(这个我)「则无实」在之「事」;至于色等「诸阴」之自相(法相),及五「阴」合会所假「施设」之共相(人相),本「无」实「事亦复然」。如是观察即达人法具空,则「有四种平等」智生:第一,五阴(自他根身之)「相」与非相平等;「及」第二,诸法生起之「因性」与其所「生」之果平等;「第三」,我与「无我」平「等;第四,」所「修」之法与能「修者」平等。
妄想习气转,有种种生,境界于外现,是世俗量。外现而非有,见彼种种,建立于身财,我说为量。
【注释】
「妄想习气转,有种种心生」:俗谛本来平等,了无差别之相,然愚夫由于内有无始妄想习气熏习,次第转生,故令种种现行心识生起。「转」,即生之义。
「境界于外现,是世俗心量」:由心生故,见有种种境界于外现。此即心生故种种法生。这便是世俗之心量。
「外现而非有」:然外现之种种境界,其实非有,唯自心见。
「心见彼种种,建立于身财」:「身」,根身,为正报。「财」,器世间资财,为依报。谓以自妄想心故见有彼种种法现,因而妄建立依正之根身及资财等法。「建立」,成就义。
【义贯】
俗谛本来平等,并无差别相,然愚夫以内有无始「妄想习气转」生,故「有种种」现行之「心」识次第「生」起;由心生故,于是见有种种「境界于外」显「现,是」为「世俗」之「心量」。然而「外现」之种种境界「而」实「非有」,以自妄想「心」故「见」有「彼种种」法,以此而妄「建立于」依正之内根「身」及外资「财」等法,此即是「我说为」世俗之「心量」者。
【诠论】
此二偈所明者,为即真成俗,是为迷者之心量。此为颂上面长行中,愚夫因种种义,而生妄想。
离一诸见,及离想所想,无得亦无生,我说为量。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离,谓彼解脱,我说为量。如如与空际,涅槃及法界,种种意生身,我说为量。
【注释】
「离一切诸见,及离想所想」:「诸见」,指人法二我及四句等凡外之见,此等诸见悉离,并离于能想之心及所想之境。「能想」即是我执,「所想」即是法执。
「无得亦无生,我说为心量」:以离二执与能所,故见无有少法可得,亦不见有一法生起,如是见尽情忘,即是达真正唯心之心量。
「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离」:「非性」,非有性,亦即非有。「非非性」,非无性,亦即非无。谓一切诸法本非有无。「性非性」,有性、非有性,亦即有与无。谓有与无悉远离。
「谓彼心解脱,我说为心量」:如是一切悉离,纤尘不立,即谓彼心得大解脱,是即为真实心量。
「如如与空际,涅槃及法界」:「如如」,真如。真如者,不妄不变;不妄故谓真,不变故谓如;内法如、外法如,故谓如如。「空际」,真空实际,广博包含谓之真空实际。「涅槃」,即无上之大涅槃;涅槃者,寂静常乐。「法界」者,交彻融摄。此四者为佛如来所自证、穷源彻底之自觉境界。
「种种意生身」:从自觉境界,而起种种意生身,应物利他,度脱众生,一切无碍。
「我说为心量」:我说此为如来自证之第一义心心量。
【义贯】
若「离」于人法二我及四句等「一切」凡外「诸见,及离」于能「想」之心与「所想」之境,即二执、能所、四句皆离,而见究竟「无」有少法可「得,亦无」有一法「生」,如是见尽情忘,「我」即「说」此「为」达唯心正智之「心量」。以人法具空心境齐泯,故如实知见一切诸法本「非」有「性」,亦「非非」有「性」(非有、非无),有「性」及「非」有「性」(有无)之过咎「悉」皆远「离」,如是一切性离,纤尘不立,即「谓彼心」得大「解脱,我」即「说」此「为」真实「心量」。由离一切名相妄想,至于正智,而契入不妄不变之「如如,与」广博包含之真「空」实「际」之境界,住于寂静常乐之「涅槃及」交彻融摄之「法界」,因而得起「种种意生身」,应物利他,度脱众生,一切无碍,「我」方「说」此「为」如来自证之「心量」。
尔时大慧菩萨白言:世尊,如世尊所说,菩萨摩诃萨当善义;云何为菩萨善义?云何为?云何为义?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注释】
「当善语义」:当善分别、通达语与义。「语」即能诠,指言教。「义」,即所诠,指义理。
【诠论】
因前面佛说,由计着外种种义,而起妄想;又说「知如实义,得解脱自心种种妄想。」所以有此问。
【义贯】
:本节从略。告大慧:云何为?谓言字妄想和合,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因彼我言说妄想习气计着生,是名为。
【注释】
「言字妄想和合」:谓内有名言、文字之妄想习气和合为因。
「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辅」,亦作,亦是颊之义;颊辅,即面两旁肉。此谓外依咽喉、唇、舌、齿、龂、面颊等处为缘。
「因彼我言说妄想习气计着生」:复因对自他(「彼我」)之言说妄想计着之习气,而令彼因缘和合,而生言语音声。
【义贯】
「佛告大慧:云何为语?谓」内有名「言」文「字」之「妄想」习气「和合」为因,外「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等处为缘,复「因」对「彼我」之「言说妄想习气计着」,而令彼等因缘和合而「生」言语音声,「是名为语」。
【诠论】
此言因缘和合而成语,意在显言语空。
大慧,云何为义?谓离一妄想相、言说相,是名为义。
【诠论】
「言说相」为言,「妄想相」为思,此乃以言思不及处为义相。即佛在第一品末所说:「而非真实在于言说」。是故真实义者,乃真如实际自觉之境界,离言绝思,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此是智者所入之境界。
大慧:菩萨摩诃萨于如是义,独一静处,闻思修慧,缘自觉了,向涅槃城,习气身转变已,自觉境界,观地地中间,胜进义相,是名菩萨摩诃萨善义。
【注释】
「闻思修慧」:依闻、思、修三慧之力。
「缘自觉了」:缘自得法而觉了唯心境界。
「习气身转变」:「习气」,即无始无明习气。「身」,即色身。此即是前面所谓之「身心转变」。
「自觉境界」:证入自觉圣智境界。
「观地地中间,胜进义相」:进而观察菩萨诸地,于其中上上胜进,谛了如实义之相。
【义贯】
「大慧,菩萨摩诃萨于如是」离言思之「义」,住于「独一静处」,静坐思惟,以「闻、思、修」圣智「慧」之力,持所闻之真如、法界等名义,「缘自」得法而「觉了」唯心境界,依之而趣「向涅槃城」,令诸无始无明「习气」及色「身」具「转变已」,即证入「自觉」圣智「境界」,进而「观」察菩萨「地地中间」,于其中上上「胜进」,谛了如实「义」之「相,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通达实「义」。
复次大慧,善义菩萨摩诃萨,观与义,非异非不异;观义与,亦复如是。若异义者,则不因辩义,而以入义,如灯照色。
【注释】
「观语与义,非异非不异」:语即是能诠之言教,义即是所诠之义理。谓若善解能诠,即达所诠;若善解所诠,即了能诠。然大乘究竟之义:虽有能诠、所诠,而能所不二,所以说「非异非不异」;若如是通达,则能够即言忘言,如实不二,不堕有见。
「观义与语,亦复如是」:谓观义与语,亦非一非异。因前面说义本绝言,恐有愚夫,拒斥一切言说,堕于断灭,故又令观义如语,令知理虽然绝言,然亦借言显理,免堕于断见。
「若语异义者,则不因语辩义」:「辩」,即辨,辨别之义。谓若说语为异于义者,则不应因语而能辨别义理。
「而以语入义,如灯照色」:而实能因言语而入于义理,亦即:能因语见义。如以灯照众色,则能明见众色。
【义贯】
「复次大慧,善」通达「语」与「义」之「菩萨摩诃萨」当「观语与义,非异非不异」(非一非异);亦当「观义与语,亦复如是」非一非异。「若语」为「异」于「义者,则不」应「因语」而能「辩」别「义」理;然「而」实能「以语」而体「入义」理,洞达了知,有「如」以「灯照」众「色」,则能明见无遗。
复次大慧,不生不灭、自性涅槃、三乘一乘、自性等,如缘言说、义计着,堕建立及诽谤见,异建立、异妄想,如幻种种妄想现,譬如种种幻,凡愚众生作异妄想,非圣贤也。
【注释】
「不生不灭、自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一切法不生不灭、一切法自性本来涅槃、三乘与一乘之密旨、如来藏真心自性之密意等甚深法义。此四者为如来所说之甚深理。
「如缘言说、义计着」:于如是深旨,如但缘于言说,依言取义,妄想计着。
「堕建立及诽谤见」:即堕于建立之有见、及诽谤之无见。以若计语与义为不异,则妄见语与义具成实法,即堕有见,故说「建立」。若计语与义为不一者,则语与义互相成无,则堕断见,所以说「诽谤」。
「异建立、异妄想」:以如来所施设之言与义,乃异于愚夫之建立「有」,亦异于其妄想分别之「无」。
「如幻种种妄想现」:如幻事,乃依种种自心妄想计着而现,愚夫于法计著有无,亦复如是。
「譬如种种幻,凡愚众生作异妄想」:譬如种种幻化之事,凡愚众生作异于幻事之妄想,谓不幻,计以为实有实无。此言不善语义,而成邪见。
【义贯】
「复次大慧,」若有人于佛所说之一切法「不生不灭」、一切法「自性涅槃、三乘」与「一乘」之密旨、如来藏真「心自性」之密义「等」甚深理,「如」但「缘」于「言说」、依言取「义」,妄想「计着」,则「堕」于「建立」之有,「及诽谤」之无「见」;以如来所施设之言与义,乃「异」于愚夫之「建立」有,亦「异」于其「妄想」计着之无。犹「如幻」事,乃依「种种妄想」计着而「现。譬如种种幻」事,「凡愚众生作异」于幻事之「妄想」,计以为实有、实无,「非圣贤」之所为「也」。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彼言说妄想,建立于诸法;以彼建立故,死堕泥中。阴中无有我,阴非即是我,不如彼妄想,亦复非无我。
一悉有性,如凡愚妄想;若如彼所见,一应见谛。一法无性,净秽悉无有;不实如彼见,亦非无所有。
【注释】
「建立于诸法」:此处「建立」即摄诽谤。谓于清净平等之诸法中,妄建立有与无之邪见,误导众生。
「死堕泥中」:「泥」,即地狱。以误导众生入于邪见,修诸邪行,不得度脱,且坏正法,其罪甚重,故死后感受生于地狱之重果报。
「阴中无有我,阴非即是我」:五阴中实无有我,五阴并非即是我。此为破外道之人执,乃针对外道邪计之:「阴中有我」、「我中有阴」、「即阴是我」、「离阴是我」,这是执我为常之邪见。
「亦复非无我」:亦复非无真我;然此真我无相,无有方圆大小、无青黄赤白、亦无内外方所,不可于阴中求,离阴亦不可得。此为破邪执毕竟无我之断见。
「一切悉有性,如凡愚妄想」:此谓若一切法悉有实自性,如彼凡愚之人所妄想计著者。开始的四句偈为破人执;最后的八句偈为破法执;从这两句以下的四句,先破常见之法执;最后四句再破断见之法执。
「若如彼所见,一切应见谛」:若法性真的如彼所见,为有实体可得,则一切凡愚之人皆应已见真谛,证无上道果,得大解脱。而实不然。
「一切法无性,净秽悉无有」:反之,凡愚之人见一切法皆空,无有一物,此为断见,至于净、秽一切等法,亦计空无所有,而堕断灭见。
「不实如彼见,亦非无所有」:虽然一切法本不实,正如彼凡愚邪见之虚妄不实一样,然亦非一无所有,以法本离于有无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彼」凡愚之人依种种「言说」而起种种「妄想」计着,「建立」有无之邪见「于诸法;以彼建立」恶见,谤正因缘法,坏正知见「故,死」后则「堕」于「泥」(地狱)之「中」。五「阴中」实「无有我」,五「阴」并「非即是我」,一切诸法并「不如彼」凡愚所「妄想」分别之有我于其内、外、中间,「亦复非无」离一切相之真「我」。若「一切」法「悉有」实自「性,如」彼「凡愚」之人所「妄想」计著者,「若」法性果真「如彼所见」之有实体可得,则「一切」凡愚皆「应」已「见」真「谛」,证无上解脱,以一切凡愚皆妄见法有自性故。而一切凡愚具未证解脱,故知法实无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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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亦有凡愚之人见「一切法」悉空「无」有「性」,而落于断见,至于「净、秽」等一切亦「悉」计空「无」所「有」,堕于断灭恶见;虽然一切法皆如幻「不实」,唯心所现,犹「如彼」邪「见」之唯心妄现,然「亦非」一「无所有」,以一切法皆是唯心现量,离于有无故。
复次大慧,智识相今当说。若善分别智识相者,汝及诸菩萨,则能通达智识相,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注释】
「智识相」:即智相与识相。辨诸法之真与妄,明语与义之是非正邪,及一切修证境界,其最终即在于智与识之抉择,故如来在此特不问自说,欲令菩萨离心意识,而契无上觉智。
【义贯】
「复次大慧,智」相与「识相」,我「今当」为汝「说。若」能「善分别智」相与「识相者,汝及诸菩萨,则能」究竟「通达智」与「识之相」,而「疾」速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大慧,彼智有三种,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云何世间智?谓一外道凡夫,计著有无;云何出世间智?谓一声闻缘觉,堕自共相,希望计着;云何出世间上上智?谓诸菩萨,观无所有法,见不生不灭,离有无,如来地,人法无我,缘自得生。
【注释】
「云何世间智?谓一切外道凡夫,计著有无」:诸修行人,即使是出家,若不禀佛所教者,亦皆名为外道,其所修证的最高境界,虽能到达非想非非想,也还是在有、无的妄计之中,以妄计有无,不出三界生死,故为世间智。上焉者犹如是,更何况下焉者的毛道凡夫?
「云何出世间智?谓一切声闻缘觉,堕自共相,希望计着」:以二乘观阴、界、入,因缘、四谛等,皆不出于总别相观,而证种种智慧,故说「堕自共相」。以堕自共相,故厌三界生死,不达唯心,计有实法可断,有涅槃可证,所以说「希望计着」。
「观无所有法」:观一切法本皆寂静,无所有,无有一相可得。
「离有无品」:离于有无二种妄见。
「如来地,人法无我」:得如来地,证人法二无我。
「缘自得生」:缘自得法而生此出世间上上智。由于此断障证真之智,皆是从自觉境界中流出,所以是「缘自得」法而「生」。
【义贯】
「大慧,彼智有三种,谓世间」智、「出世间」智、及「出世间上上」智。「云何」为「世间智?谓一切外道」及「凡夫,计着」一切诸法之性,戏论「有无」,名为世间智;「云何」为「出世间智?谓一切声闻、缘觉」之人,「堕」于阴界入之「自共相」妄想,虚妄「希望」离生死、证涅槃,「计着」诸法为实,不了唯心,名为出世间智;「云何」为「出世间上上智?谓诸佛菩萨,观」一切法皆寂静「无所有法」,彻「见」一切法「不生不灭,离」于「有无」二「品」之边见,得入「如来地」,证「人、法」二「无我」及「缘自得」法而「生」此无上觉智,是名为出世间上上智。
大慧,彼生灭者是识,不生不灭者是智。复次,堕相无相,及堕有无种种相因,是识;超有无相是智。复次,长养相是识,非长养相是智。
【诠论】
以上说明的是智的种类,从此以下开始分别解说何者是识,何者是智。这里说明的智与识之别,皆是以凡外二乘之智为识,而以出世间上上智为智;这是由于凡外二乘皆不出于分别,故是识,非究竟真智。佛如是开示,令行者依智而不依识。
【注释】
「彼生灭者是识,不生不灭者是智」:由于凡外计法有无,二乘依于四谛、十二因缘,而不了自心现量,然皆不出生灭之法;今佛以自证之不生灭究竟之境界而观,则见彼生灭者实仍是识,而不生灭者方是智。
「堕相无相,及堕有无种种相因,是识;超有无相是智」:「相无相」,有相无相。谓凡外各执有无,二乘着空厌有,皆属相无相。「因」,是指有、无二相之因。外道以种种邪因为「有、无」之因。如胜性、微尘等。而二乘以惑、业为染净之因,即六识、三毒等。邪正之「因」见虽殊,然而却皆不离相与无相之分别,是故仍属于识,未达于智;唯有佛之离有无相,方是智。
「长养相是识,非长养相是智」:「长养」,即佛在前面所说:「色等长养心」是也。凡假外尘,资养于内者,即是识;若无所资待,自得于内者,方是智。
【义贯】
「大慧,彼」九法界有「生灭者是识,」佛界「不生不灭者是智。复次,」凡外「堕」有「相无相,及堕有无种种相」之「因」之计著者「是识;超」越「有无相」者,方「是智。复次,」取外尘而得「长养」增益之「相」者,「是识」,不取、无待外,「非长养相」者,方「是智」。
复次,有三种智,谓知生灭、知自共相、知不生不灭。
【义贯】
「复次」,佛「有三种智,谓知生灭」之智、「知自共相」之智、及「知不生不灭」之智。
【诠论】
这是佛所独具的三种智,以此三智而能了知前面所说凡圣三种智(世间智、出世间智、出世间上上智)所知之境界。犹如佛有五眼,而能圆知一切凡圣境界一样。此谓凡愚依着世智,以不知生灭本空,故堕有无;二乘以不达自共相皆悉一如,故堕自共相计着;而菩萨之未证不生灭性者,则长养进心,未脱凡圣情量。佛以自觉圣智,知此等境界,原是真如所现,本自空寂,无生无灭,超心意识,离凡圣见;如是即显佛智圆明,所知大备,不同于二乘与凡夫,各知一端。然而佛之此三种智慧,体唯是一,用即有三,这便是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故为圆满通达无碍之真智。
复次,无碍相是智;境界种种碍相是识。复次,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识;无事方便自性相是智。复次,得相是识;不得相是智:自得圣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注释】
「无碍相是智;境界种种碍相是识」:「种种碍相」,即是前面所说之知生灭之识;以其未达缘生之相本空,故成碍相。今以佛智观之,照见如如,故碍者为识,无碍者方为智。
「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识;无事方便自性相是智」:「三事和合生」,即根境识三者和合而生之自共相。此等自共相之见,二乘以总、别相观智破之,故称「方便相」,亦即,以观智方便得破之相。而佛以无上真智照了,迥脱根尘,实无三事和合,亦不假方便,顿见一切诸法本自性相,如此则是智。
「得相是识;不得相是智」:「不得相」,即前面所说之不生灭性。因凡夫、三乘,皆有求、有得;佛以智照了,体本不生不灭,无有能证所证,能得所得,因此,有所得是识,无所得是智。
【义贯】
「复次」,彻见一切法「无」相妨「碍」之「相是智」;觉诸凡圣、染净等「境界」有「种种」互相障「碍」之「相」者,便「是识」(妄识分别)。「复次,」见实有根、境、识「三事和合」而「生」之自共相,然后以总别相观智之「方便」而破其「相」者「是识」;洞了实「无」三「事」和合,亦不假「方便」,顿见诸法本「自性相」者「是智。复次,」有所「得相是识;不得」少法之「相是智:」以「自得圣智」之「境界」,乃「不出不入故,」犹「如水中」所现之「月」,实无往来,水中亦无月,然却能随缘而现。
【诠论】
本节最后说:佛所自证之自得圣智境界所现报化身,如水中所现之月,实无出入,亦无来无去,然能现一切境界,而度脱众生。然而以实言之,不但佛之境界如水中月,无出无入,亦无来去,即众生之六道境界,亦如水中所现之月,实无出入,亦无来去;以佛与众生,皆同一如故,故凡圣所现一切境界,实皆同其不生灭性。然以众生不了此故,枉造诸业,枉受生死。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采集业为识,不采集为智。观察一法,通达无所有,逮得自在力,是则名为慧。
【注释】
「采集业为识,不采集为智」:「采」,采取,谓根对前境,起念攀缘。「集」,积集,招集。「业」,善恶生死之业。谓根对于前尘,而生攀缘、取着,广事采取,积集于心,招生死果,即名为识。「识」,分别义。谓所缘之境,虽有真妄之殊,然一切分别,都名为识。若能了根尘本来绝待,分别亦无自性,则妄识不生,即名为智。此二句为总颂智与识之差别。上面所言之智与识,虽有六种不同,然其要者,皆不出以分别为识,不分别为智,而分别与否,即在于采集与不采集。
「观察一切法,通达无所有」:由观察缘生之一切法,而至通达无相、无所有,即见诸法当体不生不灭,离一切相,如空中华。此二句颂不生不灭者是智,以见诸法有生有灭,即名为识。
「逮得自在力,是则名为慧」:「逮」,及、至。「自在」,解脱、神通、无功用道。谓及至证得无功用道的神通自在力,用而常寂,无心施,即名佛之无上智慧。「慧」,即是智。
【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