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闻、缘觉、与不定种性之「三乘,与」如来乘之「一乘」、外道各别种性之「非乘」,凡此皆为「我所」权「说」之法门,是为化导「愚」痴凡「夫」缺「少智慧」者,以及二乘「诸圣」人,求自了,乐修「远离」与趣向沈空滞「寂」者,为令其去权归实。
第一义法门,远离于二教,住于无所有,何建立三乘?
【注释】
「二教」:指权与实二教。
「住于无所有」:指如来自住于第一义谛所安立之无所有寂理,于中无有权、实、三乘、一乘之少法可得,一法不立。
「何建立三乘」:是故如来何有建立三乘乎?因为这一段经文,世尊是发挥、开阐其所说之法,共有五种种性之别,然此等皆是如来以神力建立,此五种性之法为有建立,是对众生而言,对如来而言,则是唯一寂理,并无权实,亦非三一,此是如来自住境界。虽住如是境界,然亦能起于大悲,广施建立,教化成熟一切有情。
【义贯】
诸佛所证之「第一义」谛之「法门」,实「远离于」权实「二教」,如来自「住于」此一切法本自空寂、「无所有」之寂理,一法不立,是故究其实,「何」有如来所「建立」之「三乘」法可得乎?
诸禅无量等、无色三摩提、受想悉寂灭,亦无有心量。
【注释】
「诸禅无量等」:「诸禅」,为色界之四禅定。「无量」,为禅定所修之慈、悲、喜、舍四无量心。
「无色三摩提」:「三摩提」,又译三摩地,即定之义,此指无色界之四空定,即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与非想非非想定。
「受想悉寂灭」:此即二乘圣人所修之灭受想定,以其受想皆寂灭,故又称灭尽定。
「亦无有心量」:凡此种种凡夫与圣人所修之四禅八定,乃至第九次第定,皆实无有少许心量可得。
【诠论】
前面几个偈所明的是小乘所证的各个果位、如来所建立的三乘一乘及非乘,皆是唯心现量,悉无所有,现在更明凡夫与圣人所修一切四禅八定,乃至第九次第定,皆是唯心现,无所有。
【义贯】
如来所教授的色界之「诸禅」、四「无量」心「等」禅定境界,以及「无色」界之四种「三摩提」,乃至小乘圣人所秉修之无漏的「受想悉」皆「寂灭」之灭受想定,凡此皆为方便化导,令上上增进,然而此诸境界实「亦」皆「无有」少许「心量」可得。
大慧,彼一阐提非一阐提,世间解脱谁转?大慧,一阐提有二种,一者舍一切善根,及于无始众生发愿。云何舍一切善根?谓谤菩萨藏,及作恶
言:此非随修多罗、毗尼、解脱之说。舍一切善根,故不般涅槃。
【注释】
「一阐提」:梵文为一阐提迦(Icchantica),译为不信,或信不具,义为不信善恶因果等真理、及不信三宝。以其不信善恶因果,故信邪见、恶见,以其不信三宝,故归依外道及自在天魔等,是故一阐提人为无三乘性,以其断信等一切善根,是故不得解脱。
「非一阐提」:此谓一阐提虽现在无善性、断善根,然非决定永远是一阐提,毕竟不生善根。
「世间解脱谁转」:「转」,转变。此承上而谓:若一阐提人毕竟断尽善根,决定不再生善,不可改变,如是世间无始来之无信凡夫,欲求解脱者,谁能转变其恶而令其生善,令得解脱呢?盖一阐提人,其现行虽恶,然其本性非恶,故可转也。是故佛言一阐提人亦毕竟成佛。
「舍一切善根」:这就是极恶的实阐提,是真正舍一切善根之人。以舍一切善根,故不得般涅槃,名一阐提。
「及于无始众生发愿」:「及」字下省略「二者」两字。此指菩萨阐提,亦即权法阐提,因为他不是真的一阐提,故称权。但菩萨由于为度众生,发深誓愿,不般涅槃,此所现不般涅槃之相,与一阐提因断善根而不能般涅槃,看来一样,故亦如一阐提。然此菩萨阐提,实非一阐提也。
「菩萨藏」:即菩萨法藏,亦即菩萨之经典也。
「此非随顺修多罗、毗尼、解脱之说」:「修多罗」即经,「毗尼」即律,「解脱」即禅定。此谓一阐提人谤菩萨法藏,说不是经律、戒定慧解脱之法。
「舍一切善根」:谓作如是谤时,是人即舍一切善根。
「故不般涅槃」:故不能得证涅槃,而长劫沉沦生死。
【义贯】
「大慧,彼」无三乘性、断善根之「一阐提」人,「非」决定永远是「一阐提」。若决定如是,而不可变者,则「世间」无始来之无信凡夫,欲求「解脱」时,「谁」可得而「转」变其恶,而令解脱?「大慧,一阐提有」权实「二种:一者」为由于邪见,而「舍一切善根」,此为极恶之实阐提,以「及」二者,为「于无始」来沉沦生死之「众生」处,「发愿」度脱令尽,否则不证涅槃之菩萨阐提。「云何」为「舍」尽「一切善根」之实阐提?「谓」是人既毁「谤菩萨」
甚深法「藏,及」又「作恶言」谓「此」菩萨法藏「非」为「随顺修多罗、毗尼」(经律之教)、禅定智慧「解脱之说」。作是语时,是人即「舍一切善根,故不」能得「般涅槃」,(而长劫沉沦生死海中)。
二者菩萨本自愿方便故,非不般涅槃,一切众生而般涅槃。大慧,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此亦到一阐提趣。
【注释】
「菩萨本自愿方便故」:此为菩萨本自所发愿,欲救拔一切众生而现之方便,故不取般涅槃。言方便者,因菩萨若不随顺众生而现生死,则不能长劫度化众生,故不取般涅槃而随顺众生生死,是为菩萨度生之方便。
「非不般涅槃」:菩萨非因自己恶业所障而不能般涅槃。
「一切众生而般涅槃」:以大悲愿故,为令一切众生得般涅槃,而后方自入般涅槃。
「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彼」,指菩萨。此谓,彼菩萨从本以来已般涅槃。因菩萨了生死即涅槃,一切法本性即涅槃性,本性一切具足,离本性外,更无涅槃可入,这就是菩萨不入般涅槃的法相。
「此亦到一阐提趣」:「此」,即菩萨不入涅槃之事。因为菩萨自愿不入般涅槃,所以看来亦像一阐提人,因舍一切善而不能入于般涅槃,故说趣同一阐提。又,菩萨了善恶平等,无有少法可取可舍,无善恶可修可断,故似趣同一阐提人之舍涅槃之善。
【义贯】
「二者」为「菩萨本自」所发「愿」救拔一切众生苦难,示现「方便故」不取般涅槃,随同众生生死以教化之,「非」由自身恶业所障而「不」能入「般涅槃」,而是以大悲愿故,为令「一切众生」般涅槃已,「而」后自身方入「般涅槃。大慧,彼」菩萨从本以来已「般涅槃」,以其如实了知一切法自性涅槃,不更涅槃(否则即如头上安头),「是名」菩萨「不」入「般涅槃法」之行「相」,又菩萨了善恶平等,不取一法,无善可修、可得,示同一阐提,故「此亦」令菩萨示同「到一阐提」所「趣」向之处。
大慧白佛言:世尊,此中云何毕竟不般涅槃?佛告大慧:菩萨一阐提者,知一切法本来般涅槃已,毕竟不般涅槃,而非舍一切善根一阐提。
【注释】
「此中云何毕竟不般涅槃」:「云何」,即何者之义。谓此二种阐提人中,那一种人为毕竟不般涅槃。
「本来」:从本以来。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此」二种一阐提人「中」何者(「云何」)为「毕竟不」入「般涅槃?佛告大慧:菩萨一阐提者,」了「知一切法」从「本」以「来」即为「般涅槃」相「已,毕竟不」更复入「般涅槃,而非舍一切善根」之实「一阐提」者毕竟不入般涅槃「也」。
大慧,舍一切善根一阐提者,复以如来神力故,或时善根生。所以者何?谓如来不舍一切众生故。以是故,菩萨一阐提不般涅槃。
【注释】
「或时善根生」:或有时偶发菩提心,善根生起,而得证涅槃。
「如来不舍一切众生故」:如来虽示现入于涅槃,然如来法身常住不动不坏,竖穷三际,横八方,无不周圆,一切众生所行,如来悉知悉见,根机至时,化身千百亿,而为度脱,是故如来实不舍一切众生而入于涅槃也。是故经首大慧
之赞偈云:「一切无涅槃,无有佛涅槃,无有涅槃佛。」此句唐译作;「佛于一切众生无舍时故。」
「以是故,菩萨一阐提不般涅槃」:由于实法一阐提人,有时因缘到时,如来会以神力加持,使之生起善根,这时菩萨便把握时机,方便教化成熟之,令至涅槃。所以菩萨就是为了常能成熟成就一切众生至于涅槃安稳之处,故自身不入般涅槃。
【义贯】
「大慧,」即使是「舍一切善根」的「一阐提者,」常「复以如来神力」加持「故,或」有「时善根生」起,而得趣向涅槃道。「所以者何?谓如来」实「不
舍一切众生故。以是」之「故,菩萨一阐提」者,为教化成熟一切众生而不失时,故「不」毕竟入于「般涅槃」。
【诠论】
此节中,佛虽答说菩萨一阐提,为度众生,毕竟不入般涅槃,同时也提到如来亦复如是,虽示现有般涅槃相,而实如来之无量大悲,未尝舍于一切众生,时常护念加持一切众生,令生善去恶,至涅槃道,以法身周圆满,圆明寂照,
故能如是不可思议。这也说明了,涅槃、生死,只对众生而言,以众生不离诸相故。对于如来与已证法性生身之大菩萨而言,则已无生死,亦无涅槃,一切对待销亡,离一切诸相,是故生死永亡,涅槃永住,故不更涅槃,是故亦无涅槃与不涅槃。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当善三自性。云何三自性?谓妄想自性、缘起自性、成自性。大慧,妄想自性从相生。
【注释】
「妄想自性」:即遍计所执性。妄想又称妄计。
「缘起自性」:即依他起性。
「成自性」:即圆成实性。即真如第一义谛心。
「妄想自性从相生」:「相」,是缘起相。谓妄想自性为从缘起相而生。此即心由境有。以心取着种种缘起之相,故起种种妄想。
【义贯】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当善」了知「三」种「自性。云何」为「三」种「自性?谓」自心「妄想自性、缘起自性」及圆「成自性。大慧,」自心「妄想自性」
为「从」缘起「相」而「生」。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妄想自性从相生?佛告大慧:缘起自性事相相,行显现事相相。计著有二种妄想自性,如来应供等正觉之所建立,谓名相计着相,及事相计着相。名相计着相者,谓内外法计着。事相计着相者,谓即彼如是内外自共相计着,是名二种妄想自性相。若依若缘生,是名缘起。
【注释】
「缘起自性事相相,行显现事相相」:「事相相」,即事相的复数,等于是说种种事相。第一句之义为:彼妄想自性者,由于依附缘起自性所生之种种事相。「行」,是心行。第二句之义为;再经由心行,而繁衍显现出更多的种种事相,而于此种种事相上横生计着。
「计著有二种妄想自性」:对事相之计着,会有二种妄想自性产生。
「如来应供等正觉之所建立」:此为如来应供等正觉所建立之法要。「如来应供等正觉」为佛十号之前三个。「如来」,乘真如之理而来。「应供」,为一切天人所应供养,以如来成就一切十号、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等法身功德,
能作世间之大福田,供养之即得无量福,故应供养。「等正觉」,即正等正觉,又称正知觉,以佛智无有障碍,三世十方,无不知觉。
「名相计着相、及事相计着相」:这就是上面所说的二种妄想自性。
「名相计着相者,谓内外法计着」:「内外法」,即内法与外法。内法指五蕴根身,外法指六尘等诸法。此句谓:名相计着是于内五蕴根身及外六尘诸法上,起种种计着,计其有无、一异、具不具等名相,故称名相计着。换言之,即是于内外诸法起四句之妄想计着,或是身、边、戒、见、邪等五见,乃至六十二见,皆是名相计着。
「事相计着相者,谓即彼如是内外自共相计着」:「自共相」,即自相与共相。妄计五蕴各有实自相,且皆不相同,称为五蕴之自相;五蕴虽自相皆不相同,然和合为一体成为人时,五蕴便成一相,称为共相。于外器世间法上,妄计四大之坚湿煖动为其实自相,且各不相同,称为四大之自相;四大和合生万物,称为共相。内五蕴、外四大六尘诸法,皆为事,于此等内外事起自相、共相实有之计着,称为事相计着。
「若依若缘生,是名缘起」:「依」,所依。「缘」,所缘。「缘起」,缘起性。谓
若从所依而生,或从所缘而生者,都叫缘起性。以缘起性必须要有所依,或有所缘,方能生起。若不需依或缘便能生起的,就不叫缘起。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自心之「妄想自性」为「从」缘起「相」而「生」起?「佛告大慧:」彼妄想自性者,由于依附「缘起自性」所生之种种事相(「事相相」),再经由心「行」而繁衍「显现」更多的种种事相(「事相相」),而于中横生种种计着。而对此等事相之「计着」会「有二种妄想自性」产生,此为「如来应供等正觉之所建立」之无上法要。此二种妄想自性者,「谓名相计着相,及事相计着相。名相计着相者,谓」于「内」五蕴根身、与「外」六尘诸「法」上「计着」其有无、断常、一异、具不具等名相。「事相计着相者,谓即」于「彼如是内」根身、「外」器界诸法中,起种种对其「自」相与「共相」为实有之「计着。是名二种妄想自性相。」总而言之,「若」法从所「依」,或(「若」)从所「缘」而「生」起者,便称作「缘起」性。(而妄想是从所依的内、外诸法之计着生起,所以妄想是从缘起性而生。)
【诠论】
此段经文不容易懂,兹再表述如下:为何妄想是从缘起性生的呢?因为;依缘
起自性产生心行依心行产生计着由计着产生两种妄想。
两种妄想
名相计着计着内外法之名相有无一异等。
事相计着计着内外法之自相、同相。
所以说妄想自性是从缘起自性产生的。
云何成自性?谓离名相事相妄想。圣智所得,及自觉圣智趣所行境界,是名成自性如来藏心。
【注释】
「离名相事相妄想」:离于名相妄想及事相妄想。亦即离于有无、断常、一异、具不具等名相之妄想,及自相(计法为有无自性)、共相(计法为和合一相)等一切妄想。若离一切妄想,即是圆成实性。所谓离妄即真,是也。
「是名成自性如来藏心」:此即三自性与五法会归一心。因为圆成实性是三自性之一,如来藏即五法之如如。三自性实与五法同,只是开合之异而已,开之则为五法,合之则成三自性。且五法之相、名,即三自性之缘起自性;五法之妄想亦即三自性之妄想自性;五法之正智、如如即三自性之圆成自性。
【义贯】
「云何」为圆「成自性?谓离」于「名相」与「事相」之一切「妄想」分别。此为「圣智所」证「得,及」如来「自觉圣智趣」第一义谛「所行」之真如法身「境界,是」则「名」为圆「成自性」所成之「如来藏心」。
【诠论】
所谓圆成,是因了计及依他体性本空,而成圆成实性。因为身心、器界本无名相,原来只是一处心妙真如性,但依妄想分别,而名相繁兴,执着横起。如依自觉圣智所行,则法法本自圆成,心心玄妙,唯是一如来藏心。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名相觉想,自性二相;正智如如,是则成相。
【注释】
「名相觉想」:「觉想」,即妄想。此即五法中之名、相、妄想三者。
「自性二相」:「自性」,即三自性;「二相」,即缘起自性与妄想自性。此谓前句中,五法之名、相、妄想,亦即是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与妄想自性二相。
「正智如如,是则成相」:而五法中之正智与如如,则是三自性中之圆成实相。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五法中之「名、相」与妄「觉」之「想」,即是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与妄想自性「二相」;而五法中之「正智」与「如如」,「是则」为三自性中之圆「成」实「相」。
【诠论】
此偈颂三性不离五法,五法亦不离三性,盖二者本自一源,只是开合之异而已。
大慧,是名观察五法自性相经,自觉圣智趣所行境界,汝等诸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
【注释】
「五法自性相经」:「自性」,即三自性。「经」,即法门。魏、唐二译皆作「法门」。
【义贯】
「大慧,是」则「名」为以智「观察五法」与三「自性」行「相」之法门(「经」),是为诸佛如来「自觉圣智」所「趣」与「所行」内证「境界,汝等诸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善观二种无我相,云何二种无我相?谓人无我及法无我。
【注释】
「人无我及法无我」:「无我」即空义,故人无我与法无我即人空与法空理。人指五蕴,法指四大、六尘、及出世间等法。
【义贯】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当「善观」察「二种无我相。云何」为「二种无我相?
谓人无我及法无我。」
云何人无我?谓离我我所,阴界入聚,无知业爱生,眼色等摄受、计着生识。一切诸根自心现身藏。自妄想相施设显示。如河流,如种子、如灯、如风、如云,刹那展转坏,动如,乐不净处如,无足如风火,无始虚伪习气因,如水轮,生死趣有轮,种种身色,如幻术神咒机发像起。善彼相知,是名人无我智。
【注释】
「离我我所」:「离」即无之义。我是能执、能取,我所是所执、所取。谓此五
蕴身心,乃假合之体,其中并无一法称为「我」,而能执取其他任何一法,成为它所有(「我所」)。若能了知此,即能所相离;无能无所,即离于我执,达人无我智。
「阴界入聚」:谓此五蕴身心,为由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因缘和合,积聚而成。其中无有一法为主人,其他为附;亦无有一法主其聚合,亦即无有作者。
「无知业爱生」:「无知」,即无明。谓此乃由过去无始之无明业爱所生起。
「眼色等摄受、计着生识」:谓眼等根,于色等境摄受。亦即眼等根摄取色等境,耳根摄取声尘之境,其他诸根亦如是。「计着生识」,诸根摄取诸尘后,更于其中妄想分别,种种计着而生诸识,执为受用。
「一切诸根自心现器身藏」:「器」,是器界。「身」,根身。「藏」,藏识。谓一切诸根皆是如是,实自心所现,乃至内外一切器界、根身,皆为藏识之所显现。
「自妄想相施设显示」:为由自心妄想相之所施设、建立、显示。盖若离妄想,一切法本自无有。
「如河流、如种子、如灯、如风、如云」:谓心所执之人相,念念迁谢,如河流之速逝,如种子之易坏,如灯焰闪烁之不定,如风之不久停留,如浮云之聚散无常。观人如此,
何有为我所执之法。
「刹那展转坏」:于刹那间,辗转变坏。「坏」即坏灭之义。
「躁动如猿猴」:是心攀缘外境之相,躁动不安如猿猴。
「乐不净处如飞蝇」:是心乐着外在种种不净境界之处如飞蝇。以飞蝇乐近秽处故。
「无厌足如风火」:「风火」,即风中之巨火。是心贪着无有厌足,犹如猛风中之火,见物即烧,吞噬一切。「厌足」,即满足,「厌」,古作魇,吃饱之义。
「无始虚伪习气因」:以无始以来虚伪不实之攀缘习气为亲因,而令阴界入聚,成其自心妄想之我相。
「如汲水轮,生死趣有轮」:因而令本自清净的本性,如汲水轮一样,往复无有停止地随此虚妄身心于生死中,趣三有之轮,无有休息。
「种种身色」:「身色」,即色身。唐译作「色身」。谓因而于三界中得种种色身。
「如幻术、神咒,机发像起」:犹如死尸,以幻术或神咒,即得令之起身行走,又如机关木人,由于机器发动,便能令木人之像起身动作。而死尸、木人实不能自起、自行,亦从未作如是念:从未想要起身、乃至行走;而以幻术、机关
因缘故,虽不自作想,然亦起身、行走。乃至其起身、行走之时,死尸、木人亦不作是念:我在起身,我在行走;或作是念:谁令我起身?谁令我行走?以死尸、木人之中,究竟无我,其所行,皆不思议,因缘和合,法尔而起,其中毕竟无有作者、受者。
「善彼相知」:若能善于对彼等诸相,如实了知。
【义贯】
「云何」为「人无我」智?「谓」如实观察身心内外一切法为「离」于「我」与「我所」有(非我、非我所有),乃由五「阴」、十八「界」、十二「入」因缘「聚」合而成(于中无有一法自念为我或我所),而此阴界入之所以聚合者,系由过去无始之「无知」(无明)「业」力润生「爱」着,之所「生」起。由无明力故,「眼」等诸根于「色等」诸境贪爱「摄受」,进而于中起种种「计着」而「生」诸「识」,并执为受用。众生之「一切诸根」皆复如是,乃「自心」所「现」,以一切「器」界、根「身」皆为「藏」识之所显现故,而究其根由,则为「自」心「妄想」所现「相」,之所「施设」建立「显示」。众生心所执之人相,念念迁谢,有「如河流」之速逝,「如种子」之易坏,「如灯」焰之闪烁不定,「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