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卷第三
一三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意生身分别通相,我今当说。谛听谛听,善思念。大慧白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告大慧:有三种意生身;云何为三?所谓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觉法自性性意生身、种类具生无行作意生身。修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进相,得三种身。

【注释】

「意生身分别通相」:「分别」,即差别。「通」,共通。此即别相与通相。前面虽然有提到,由修行者之四种大方便,而能入住八地,得意生身,但并未说意生身有几种差别,现在于共通的意生身相中,再分出三种差别,令知而趋于上乘。
「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谓入三昧而乐正受所成之意生身。此为初地到五地所得。因前面经上说,初地即入大乘照明三昧,所以能得正受之乐,而成意生身。
「觉法自性性意生身」:如实觉知诸法自性所成之意生身。此为,六、七、八地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沙门释成观撰注所得。
「种类具生无行作意生身」:「种类具生」,为随顺众生之种类,而与其具生。「无行作」,即无作行。谓虽随类现形,然亦无有作意,如摩尼宝珠,不作分别,如是所成之意生身,谓种类具生无行作意生身。此为九地、十地及佛地所得者。
「修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进相,得三种身」:以上皆为修行者悟了觉知,入于初地后,一步步上上增进之行相,渐次而证得此三种意生身。

【义贯】

:本节从略。大慧,云何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谓第三、第四、第五地三昧乐正受故,种种自寂静,安住海,起浪识相不生,知自现境界性非性,是名三昧乐正受意生身。

【注释】

「谓第三、第四、第五地三昧乐正受故」:这里经文只提第三、第四、第五地,而省略了初地、二地。因为这第一种意生身,根据上面经文,是初地就开始有的。同样的,第二种意生身,下面经文中,也省略了前面两地,只提第八地。
「种种自心寂静,安住心海」:「种种自心」即前七识。「心海」,即第八识。
「起浪识相不生」:由于前七识之种种心不生,所以如海水因风而起浪之诸识相便无从生起。
「知自心现境界性非性」:了知自心现之六尘境界,其性皆非有实自性。

【义贯】

「大慧,云何」为入于「三昧」而「乐正受」所成之「意生身?谓」从初地起,历经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地」,以入于「三昧」而「乐正受故,」由定力所持,得令前七识之「种种自心」现妄相「寂静」不动而「安住」于第八藏识「心海」之中,是故如海水因风「起浪」之诸「识相」浪皆「不生」起,了「知自心现」之六尘等一切「境界」其「性」皆「非」有自「性,是名」为入于「三昧」而「乐正受」所成就之「意生身」。

【诠论】

第一种意生身,为以定力为主因,亦即是定增上。自「种种自心」以下,谓菩萨证空,不同于二乘心生味着,而为相风所动,所以说是「安住心海」。且菩萨证此,虽以定力为主,然亦不舍于方便慧,以此慧为辅,故以三昧正受乐中,亦能了了知一切境界唯是自心所现,无有自性,所以不至于如二乘之味着而沈空滞寂。
大慧,云何觉法自性性意生身?谓第八地,观察觉了如幻等法,悉无所有,身转变,得如幻三昧,及余三昧门,无量相、力自在、明,如妙华庄严,迅疾如意,犹如幻、梦、水月、镜像,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色种种支分,具足庄严,随入一刹大众,通达自性法故,是名觉法自性性意生身。

【注释】

「谓第八地,观察觉了如幻等法,悉无所有」:谓菩萨从第六地起,至第八地中,以自觉正智观察觉了如幻等一切诸法,悉无所有,自性空寂。
「身心转变」:因而令身心转变,转粗为细,变染为净。
「无量相、力自在、明」:以无量之妙色相、神通力自在、及三明等功德,庄严如幻三昧,而聚成法身,即是意生身。
「如妙华庄严」:如以妙华庄严其体。
「迅疾如意」:此意生身之来去,其速迅疾,犹如心意。
「犹如幻、梦、水月、镜像」:然其体及其起灭,则犹如幻化、如梦中事、如水中月、如镜中像,离于有无,唯心所现。
「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切色种种支分,具足庄严」:此意生身,虽非四大之能造,亦非其所造,亦即,其中不见有四大之能造所造可得。然亦如四大之能造所造,而令一切色相、种种四肢、身分,皆得具足,且庄严相好。「身分」,即身躯。
「随入一切佛刹大众」:以此如幻所造色相,随顺而普入于一切诸佛刹土大众之中,利乐度脱有情。
「通达自性法故」:以通达觉了自性法,了法无性故,故能作如是变化利益之事。

【义贯】

「大慧,云何」为如实「觉」知诸「法自性性」所成之「意生身?谓」菩萨摩诃萨从第六地起,至「第八地」中,以自觉智「观察觉了如幻等」一切诸「法」,实「悉无所有」,自性空寂,唯心妄现,因而「身心转变」,转粗为细,变染为净,便「得如幻三昧,及」其「余三昧门」,而以「无量」之妙色「相」、神通「力自在」、三「明」等功德庄严如幻三昧,聚成法性身,「如」以「妙华庄严」其体,而成意生身。此意生身之来去,其速「迅疾」犹「如」心「意」,然其体及其起灭,则「犹如幻」化、如「梦」中事、如「水」中「月」、如「镜」中「像」,离于有无,唯心所现,虽「非」四大之能「造」,亦「非」其「所造」,然亦「如」四大之能「造所造」相似,而令「一切色」相、「种种支」体身「分」,皆得「具足庄严」。菩萨摩诃萨即以此如幻所造之相,「随」应而普「入」于「一切」诸「佛刹」土「大众」之中,利乐度脱有情。菩萨摩诃萨以「通达」觉了「自性法」,了法无性「故」,故能作如是自在变化利益之事,「是名」为如实「觉」知诸「法自性性」所得之「意生身」。
大慧,云何种类具生无行作意生身?所谓觉一法,缘自得乐相,是名种类具生无行作意生身。大慧,于彼三种身相,观察觉了,应当修学。

【注释】

「觉一切佛法」:觉了一切诸佛所证之法。此为自九地以上之所行境界。
「缘自得乐相」:缘自内心所证真如,得自觉圣智乐之行相。以证真如,故能全体起用,现无量种类身,教化利益,而了无作意。

【义贯】

「大慧,云何」为随顺众生「种类」而与其「具生」然亦「无行」无「作」之「意生身?所谓」自九地以上,「觉」了「一切」诸「佛」所证之「法」,而「缘自」心内证真如,「得」自觉圣智「乐」之行「相」,以证真如体,故能起真如用,现无量种类身,如摩尼宝珠,教化利益,而了无作意,「是名」为「种类具生,无行作意生身。大慧」,汝等「于彼三种」意生「身」之行「相」,皆须善「观察觉了」,俾能自利利他,「应当」如是「修学」。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非我乘大乘,非说亦非字,非谛非解脱,非无有境界。然乘摩诃衍,三摩提自在,种种意生身,自在华庄严。

【注释】

「非我乘大乘」:「大乘」,此指一佛乘,以佛乘在诸乘中为最大,能度脱无量众生,故名为大。此谓:非我所乘者而有大乘之名,以诸法离名故。
「非说亦非字」:一切佛法非有言说,亦非文字,以法离文字,离能说所说故。
「非谛非解脱」:「谛」,真谛,相对于妄而言。而我所证者,非真谛,亦非解脱,以法无真妄,无缚无脱。如是才是真正的究竟真谛,也才是真正的无上解脱。以上三句为颂佛所自证者,离一切相。
「非无有境界」:虽离一切相,然而也不是没有「于一切法得自在、真常、真乐、真我、真净」之上妙境界。亦即非离一切相便落断灭。相反的,是离一切相即得一切自在无碍。以上为颂佛所自证自行境,下面四句,则为佛教导众生以三乘之行法,亦得渐次逮得如来自在法身。
「然乘摩诃衍」:然诸菩萨若随顺佛所教而乘摩诃衍之种种上妙法门,亦得渐次证得自在法身。「摩诃衍」,即大乘。
「三摩提自在」:「三摩提」,即三昧。此句为颂第一种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谓菩萨以入三摩提,而能得第一种神通自在法身之意生身。
「种种意生身」:此句为颂第三种意生身:种类具生无行作意生身。
「自在华庄严」:此句为颂第二种觉法自性性意生身。以上三句为颂菩萨摩诃萨依佛所教之三乘妙法,亦可得种种上妙法身意生身,乃至得与如来无二之自觉圣智、无量自在之法身。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非我」所「乘」者而有「大乘」之名,以诸法离名故;一切佛法「非」有言「说,亦非」文「字」,以法离文字,离能说所说。我所证者「非谛」亦「非解脱」,以法无真妄,无缚无脱。我所证者,虽离一切相,而亦「非无有」于一切法得自在,真常、真我、真净、真乐之上妙「境界。然」诸菩萨摩诃萨若依佛所教,而「乘摩诃衍」(大乘)之种种妙法门,亦当得种种自在法身:如菩萨入「三摩提」,便能得第一种神通「自在」法身之意生身。乃至最终亦可得第三种与佛无异之「种种」随类现形、了无作意之「意生身」。于其中间,亦可得以种种功德法身「自在」之「华」所「庄严」之第二种意生身。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言:世尊,如世尊说:若男子、女人,行五无间业,不入无择地狱。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五无间业,不入无择地狱?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告大慧:云何五无间业?所谓杀父、母、及害罗汉、破坏众僧、恶出身血。

【注释】

「五无间业」:即五逆罪,以此五逆罪业,定当得无间地狱之果报,故称五无间业。
「无择地狱」:即无间地狱之古译。以造无间业之人,不论何人,冥官皆押收之于无间地狱,没有简择,故称无择。
「破坏众僧」:「僧」和合之义。此即是破坏众僧之和合。众僧和合若坏,即不能修道得解脱,自利利他,故此罪极重。
「恶心出佛身血」:此以事言,则指提婆达多恶心欲害佛,使力士推山上大石欲压佛,护法金刚以金刚杵碎此大石为粉末,唯有一小石落下,中佛脚指出血。提婆达多因此而以父母所生身堕于无间地狱。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若男子」或「女人,行五」种「无间业」,亦有「不入」于「无择地狱」(无间地狱)者。「世尊,云何」而说「男子」或「女人」若「行五无间业」,却有「不入」于「无择地狱」者?「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我「当为汝」解「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云何」为「五无间业?所谓杀父」、杀「母、及」杀「害」阿「罗汉、破坏众僧」之和合、「恶心出佛身血」。大慧,云何众生母?谓爱更受生,贪喜具,如缘母立。无明为父,生入处聚落,断二根本,名害父母。

【注释】

「谓爱更受生」:谓贪爱为众生之母,以有此贪爱故,而更受后生。此为润业烦恼。
「贪喜具」:与未来之贪喜等情执并具。贪喜二者,即代表贪瞋痴慢、悲喜苦恼等情。
「如缘母立」:谓众生因爱而受生,如子之缘母而立。「立」,即是生。故谓爱为众生之母。「缘」,因也。
「无明为父」:此为发业无明。
「生入处聚落」:以无明故,而生于六入、十二处之空聚落中。
「断二根本,名害父母」:若断爱与无明此二能生众生之根本,而不再受生,名为杀害父母。

【义贯】

「大慧,云何」为「众生」之「母?谓爱」为众生母,以有此爱故,而「更受」后「生」,故众生恒与「贪、喜」等情执并「具」。众生之因爱受生,「如」子之「缘母」而「立」(因母而生)。何者为众生之父?「无明为」众生之「父」,以无明故,而「生」于六「入」、十二「处」之空「聚落」中,若「断」尽爱与无明此「二」能生众生之「根本」,而不再受生,「名」为杀「害」自性生身「父母」。
彼诸使不现,如鼠毒发,诸法究竟断,彼名害罗汉。

【注释】

「彼诸使不现」:「使」,结使、烦恼。谓令彼诸结使皆不再现起。
「如鼠毒发」:视诸结使之怨毒,如鼠毒之发作,深可厌弃,而欲尽断之。

【义贯】

云何为杀阿罗汉?谓令「彼诸」结「使」皆「不」再「现」起,视诸结使犹「如鼠毒」之「发」作,深为厌憎,而欲尽断之,致令「诸法」皆「究竟断」灭,「彼」则「名」为杀「害」自性阿「罗汉」。
云何破僧?谓异相诸阴和合积聚,究竟断彼,名为破僧。

【注释】

「异相诸阴和合积聚」:「诸阴」,即五阴。「异相」,谓五阴皆各有其自相,且其自相皆互异。此谓:各各异相之五阴,以和合而得积聚成身心。

【义贯】

「云何」为「破」和合「僧?谓」各各「异相」之「诸阴」,以「和合」而得「积
聚」成身心,若「究竟断彼」诸阴和合之相,即「名为破」自性和合「僧」众。大慧,不觉外自共相,自现量七识身,以三解脱无漏恶想,究竟断彼七种识,名为恶出身血。若男子女人行此无间事者,名五无间,亦名无间等。

【注释】

「不觉外自共相,自心现量七识身」:「七识身」,即七识,「身」为众多义、积聚义,亦即复数之义;此谓:不能觉知一切外法之自相与共相,乃惟自心所现量之七识身所变现,并非他物。
「以三解脱无漏恶想,究竟断彼七种识佛」:「三解脱」,即空、无相、无愿。「无漏恶想」,以其欲以三解脱之法门,恶杀诸识,令皆究竟断灭,达于无漏灭尽之境,故称为无漏恶想。「七种识佛」,七识而称为佛者,以诸识本净,皆为真如本体所现,故唯是佛。以自心妄想执着故,故见有染有净,有凡有圣,而染净凡圣实同一体,如水与波,当体即是,若离妄想,离能所取,即一切皆如,是故七识名佛。此即众生即佛义。是故本章言:爱与无明为众生自性父母、诸结使为自性罗汉、五阴和合之相为自性和合僧、七识身为自性佛身。是故欲求自性者,当于爱、无明、诸结使、五阴和合相、七识身中求,若离于是者,则自性不可得,罗汉、解脱、佛,皆不可得;质言之,若离于是,则一切法不可得。故知爱、无明、诸结使、五阴和合相、七识身于自性乃至佛果菩提有大恩德,故若欲究竟断彼等诸法,即为无间业。
「若男子女人行此无间事者,名五无间」:此五无间亦即为内五无间,以其皆为小乘行人,于自内身中断种种恩德、养育之根本,而不曾于自身外,实断他人命根等无间业,故称内五无间;亦称名字无间,以其并非于外实造,只其性质为在自内身扼杀种种根本,故与实造无间同名。以其只是内造,只有名字,故并不须受无间地狱之报。又,此内五无间,又称为出世法之无间业。
「亦名无间等」:名为得证无间道之种种解脱法。此句魏译作:「无间者,名证如实法故。」唐译作:「若有作者,无间即得亲证实法。」「等」,即种种义。

【义贯】

「大慧,」云何为出佛身血?谓「不」能「觉」知「外」一切诸法之「自」相与「共相」乃唯「自心」所「现量」之「七识身」所变现者,更无别法,以不了此故,而欲「以三解脱」之「无漏」劣「恶」之「想」,来「究竟断」灭「彼七种识」之「佛」,即「名为」以「恶心」欲杀佛而「出」自性「佛身」之「血。若」有「男子、女人行此」五种出世之「无间事者」,即「名」为内「五无间」业,「亦名」现证「无间」解脱「等」小乘出离法(证于实际)。

【诠论】

七种识在此佛说为「七种识佛」,意义非当深远。若以究竟之意义言,则诸识本净,皆为真如之所现,故唯是佛,心佛众生平等无二;而小乘人以心执着染净分别过重故,必欲断彼诸识,此即犹如出佛身血。又,此但名出佛身血,而不名杀佛者,正如提婆达多,其本意为欲杀佛,然佛实非其所能杀,只能伤其足令出少许血。同理,小乘人,以其陋劣之智力,虽欲究竟断彼七识身,然七识身如佛身,非彼力所能断,仅能暂时强压制之,令不起而已,而彼小乘人即谓已断七识,实则未断,只如令「足指出血」,小伤而已。又,在此只提七识身,未说彼欲断八识身,以小乘人智力仅能及于七识,不得窥于八识之奥衍,并且七识尚不能断,何况八识,故但言欲究竟断彼七种识佛。再者,七种识即八识本体所现,亦即八识所起之用,体用一如,(若八识不断,七种识不可能究竟断),故言七种识,即含八识之义,只是小乘人之智微小,不堪进窥八识,如前说。复次,佛名为觉,七识以各各能觉了自分之境界,故七识亦有觉义。若从更深的一层意义言之,则此七识之觉,实为不觉,以由不觉心动,故转本觉为七识;然而欲复本觉,须赖始觉,而始觉则在七识;是故,从本觉到不觉,从不觉到始觉,再从始觉回到本觉,其关键皆在前七识。然于究竟言之,则始觉、不觉、本觉与七识,实同一体,只是一转而已,而三世诸佛成佛之本,亦在此诸识之一转;然而所谓转者,但转其名,体实不动,故七识身实同佛身,为诸佛清净法身之所依,当然也是九法界众生之所共依,故十法界同此一体。因此若欲究竟断尽彼七识身,即犹如恶心出佛身血。而此所谓「佛身」者,非他,即自性佛之身也。再者,小乘人所行之欲令诸法断灭的无间道业,与世间的无间业,同名为无间者,还有三层意义:第一,世间之五逆,为断一切恩德根本,其心大恶;而小乘人之取究竟断灭,在出世法来说,亦是大恶,以断佛种性故。第二,从因来看,世间五逆,与出世间五逆,其所依之因皆相似:凡夫之人,以依于凡夫四倒,而造五逆重罪,堕于无间地狱受苦;至于二乘人,则依于二乘之四倒,而造出世之五逆,因此不得佛果。第三,从果报来看,世间愚夫,造五逆罪,堕于地狱,长劫受苦无量;而小乘人造出世五逆,长劫醉寂灭酒,沈空不觉,不得证佛无量自在法身;以不觉故,即名为苦,彼小乘人反而无乐计乐,是故世间与出世间之五逆,果报亦相似。有此等种种因缘,故凡小所行之五逆,同名为五无间业。
复次大慧,有外无间,今当演说,汝及余菩萨摩诃萨闻是义已,于未来世,不堕愚痴。

【注释】

「有外无间」:有外五无间业,即凡夫之五逆罪,此即实造之无间重罪。
「于未来世,不堕愚痴」:于未来世,教化众生,令不堕愚痴,而于佛所说法,不生疑惑,妄造诸业。因为佛在前明示出世间之五无间业时,说造此内五无间业,不堕无间地狱,反而证得小果之无间解脱;佛恐未来世愚痴众生,以为实造五逆亦可不堕无间地狱,故在此特别提出,令善分别内外两种无间业,名虽同,而义实不同,果报亦别,以一为世间,一为出世故。

【义贯】

「复次大慧,」尚「有外」五「无间」业,「今当演说,」令「汝及」其「余菩萨摩诃萨闻是」外五无间之「义已,于未来世」,教化众生,令「不堕愚痴」,而于佛所说生于疑惑,妄造诸业。
云何五无间?谓先所说无间,若行此者,于三解脱,一一不得无间等法。

【注释】

「谓先所说无间」:谓为如我先前在他教中所说之实造五无间业。
「于三解脱,一一不得无间等法」:于三解脱门中之一一法,皆不能现证无间解脱等出离法。

【义贯】

「云何」为外「五无间」业?「谓」为如我「先」前于他教经中「所」广「说」之实造五「无间」业。「若」有人实「行此」外五无间业「者」,则「于三解脱」门中之「一一」法,皆「不得」现证实际,而得「无间」解脱「等」出离「法」。除此已,余化神力,现无间等,谓声闻化神力,菩萨化神力,如来化神力,为余作无间罪者,除疑悔过,为劝发故,神力变化现无间等,无有一向作无间事,不得无间等,除觉自现量,离身财妄想,离我我所摄受,或时遇善知识,解脱余趣相续妄想。

【注释】

「除此已」:「已」,即以外。除此实造外五无间业之凡夫,必须受无间地狱报之外。
「余化神力,现无间等」:其余若是三乘圣人以所化之神力,而示现造作与无间业同等之恶业,则不受地狱报,以神力所化,非实造故。造外五无间业,而不须受地狱报者,有两种人:一者,是三乘贤圣及佛如来神力之所化者;二者,是觉了自心现量者。而觉了自心现量者,又有两种,一种是自能觉了,一种是依善知识所教而觉了。
「谓声闻化神力,菩萨化神力,如来化神力」:谓即声闻乘圣人所化之神力、菩萨所化神力、或如来所化神力。在此言「声闻」,即摄缘觉。
「为余作无间罪者,除疑悔过」:如是等诸贤圣人神力所现,皆为令其余造作五无间重罪之凡夫,除疑悔过。如无厌足王,所杀者皆是化身,无有命根,为令实造者除疑悔过,所以不入地狱。「除疑」,疑者不信,以不信因缘果报不爽之理,故造无间重罪,若能于理不疑,深心信解,则不致妄造恶业。又,已造恶业之人,若于理仍不能信,则不能悔过,若不悔过,则其罪愈重,其所受果报愈大。若欲其悔过,以减轻其罪衍,乃至灭罪,必须先令其于理不疑、生信,方能忏悔所作,更不再造。
「为劝发故,神力变化现无间等」:为劝造五逆罪者发善心、菩提心,改往修来,以神通力作种种变化,而示现与其同造五无间等业,故不受无间地狱之报。
「无有一向作无间事,不得无间等」:然而凡夫人,则从来(一向)没有说造作五无间事业,而不必受无间地狱之报的。
「除觉自心现量,离身财妄想,离我我所摄受」:「身财」,「身」为内根身;「财」为外器界。此谓凡夫实造外五无间业者,必受无间地狱之报,除非是能自觉了一切法皆唯自心所现量,因而离于内根身、外器世间资财之种种妄想,并远离一切我与我所,及能所取。「摄受」,即摄取,亦即能所取。若能如是觉了,远离一切妄想者,则可不必受无间地狱之果报。
「或时遇善知识,解脱余趣相续妄想」:谓若不能自悟自觉知者,则若有时得遇善知识,蒙其开导,顿发实相真智,顿悟罪性本空,而解脱了将再于其他趣中受生相续之妄想,因而顿断轮回之根本,故亦不堕无间地狱。「余趣」,其他趣,指恶趣,尤其是地狱趣(地狱道)。

【义贯】

「除此」实造外五无间业之凡夫,必须受无间地狱报「已」外(以外),其「余」若是圣人以所「化」之「神力」而示「现」造作外五「无间等」业者,则不受无间地狱之报,以神力所化,非实有造故。「谓」如「声闻」乘圣人所「化」之「神力,菩萨」所「化」之「神力」,或「如来」所变「化」之「神力」,如是等神力所现,皆「为」令其「余」造「作」五「无间」重「罪者」,「除」去对因果正理之「疑」,生于信心,而忏「悔过」咎,并「为劝」令彼等「发」善心、菩提心「故」,而以「神」通「力」,作种种「变化」,示「现」与其同造「无间等」业,是故不受无间地狱之报。然而凡夫人则「无有一向」实「作」五「无间」之「事」业,而能「不得无间」地狱「等」果报者;唯「除」一种人,即:能自「觉」了一切诸法唯是「自心」所「现量」,因而能「离」内根「身」、外器界资「财」之「妄想」执着,并「离」于一切法为「我我所」之执着,而了知无有能「摄受」及所摄受者,如是觉了之人,则能不受无间地狱之报。至若不能自觉悟者,「或」有「时」得「遇善知识」,蒙其开导,顿发实相真智,顿悟罪性本空,而「解脱」了将再于「余」恶「趣」中受生「相续」之「妄想」,因而顿断轮回之根本,故亦得不堕无间地狱。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贪爱名为母,无明则为父,觉境识为,诸使为罗汉,阴集名为僧,无间次第断,谓是五无间,不入无择狱。

【注释】

「觉境识为佛」:能知觉六境之诸识,则名为自性佛。诸识之觉与佛之究竟觉,体本不二。
「阴集名为僧」:五阴之和合积集,则名为自性之和合僧众;当此五阴身即是清净僧众。
「无间次第断」:若以无间道法次第令彼自性所现诸法皆究竟断灭。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贪爱名为」众生生身之「母,无明则为」众生受生之「父。」能知「觉」六「境」之诸「识」则名「为」自性「佛,诸」结「使」是「为」自性「罗汉」。五「阴」之和合积「集名为」自性清净「僧」众;若以「无间」道法「次第」令彼等诸法究竟「断」灭,即「谓是」造出世法之内「五无间」业;然以其系内造而非外造,故「不入」于凡夫之「无择」地「狱」受苦,但是却有断灭佛种之过咎。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言:世尊,唯愿为说知觉。世尊,何等是知觉?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等宣「说佛」果位上「之」究竟「知觉。世尊,何等是佛」果位上「之知觉?」

【诠论】

这是问佛之果觉,以前面世尊说一乘道觉,名为一佛乘。既知一乘道觉之行
相,然不知其果觉之境界为何,故有此问,以趋上进。
告大慧:觉人法无我,了知二障,离二种死,断二烦恼,是名知觉。声闻缘觉得此法者,亦名为。以是因缘故,我说一乘。

【注释】

「了知二障」:「二障」,即烦恼障及所知障,亦名事障及理障。
「离二种死」:「二种死」,即分段与变异二种生死。唯佛证得无量自在法身,方得永离二死,寿命无量。
「断二烦恼」:「烦恼」在此之义为惑,亦即无明。二惑即具生无明与分别无明。此二无明须至佛果位,方完全净除。
「声闻缘觉得此法者,亦名为佛」:声闻缘觉之人,若能回小向大,而证得此知觉之法者,亦得名为佛。

【义贯】

「佛告大慧:」如果「觉」了「人」与「法」二者皆实「无」有「我」,究竟「了知」烦恼及所知「二」种「障」实空,因而永「离」分段与变异「二种」生「死」,究竟「断」除具生与分别「二」种无明「烦恼,是名」为「佛」果位上「之」究竟了「知觉」悟。「声闻」与「缘觉」之人,若能回小向大,而证「得此」
究竟知觉之「法者,亦」得「名为佛」,是故三乘皆入一乘,「以是因缘故,我说」唯「一」佛「乘」,余者皆权设。

【诠论】

此为总答佛果位之知觉。十地经论亦有略同于此之开演:「以根后二智,知真俗
二谛,断烦恼所知二障,证菩提涅槃二果,如睡梦觉,如莲华开,故名为佛。」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善知二无我,二障烦恼断,永离二种死,是名知觉。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善」了「知」人法「二」种「无我」,烦恼、所知「二」种「障」皆净,具生及分别二种无明「烦恼」悉皆究竟「断」除,而「永离」分段及变异「二种」生「死,是」则「名」为「佛」之究竟「知觉」。
尔时大慧菩萨白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是过去一,及种种受生;我尔时作曼陀转轮圣王、六牙大象、及鹦鹉鸟、释提桓因、善眼僊人,如是等百千生经说。

【注释】

「唱如是言」:「唱」即宣说之义,以其在大众中高声宣说,故名唱。含无畏说之义。
「我是过去一切佛」:三世诸佛,道无不同,然觉知证果,也不无过去、未来、现在之别异,所以说:「三世诸佛」,云何世尊说我是过去一切诸佛?此为大慧问此之义。
「及种种受生」:及说种种本生受生之事。
「曼陀转轮圣王」:
「即顶生王。过去有王,名曰布杀陀王,王顶上忽生一疱,自疱生一子,此子长大后为金轮王,称顶生王。顶生金轮王既征服四天下,遂上忉利天,欲害帝释,取而代之,不成,还下于阎浮提,因病而死。顶生王者,即今之释迦佛也。事见佛说顶生王经。涅槃经卷十二亦说顶生王欲害帝释,反败死之因缘。仁王经下卷说,顶生王来攻时,帝释设百座仁王会,而退顶生王军之事。「释提桓因」:即忉利天主,亦名帝释,姓憍斯迦。
「善眼僊人」:「僊」与仙同,音同、义同。「仙人」,即菩萨,或修道人。非道教所称之仙。
「如是等百千生经说」:如是等本生事,如百千本生经中所说。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众中」宣「唱如是」之「言:我是过去一切」诸「佛,及」说「种种」本生「受生」之事,例如说:「我」于「尔时作曼陀转轮圣王」(顶生王),又作「六牙大象、及鹦鹉鸟」,并曾作「释提桓因」及「善眼僊人」(善眼菩萨),「如是等」佛本生事,如「百千」本「生经」中所「说。」

【诠论】

此为问佛的报、化二身,以显佛之果德,应用周。因为佛有法报化三身。法身佛性相常住。报身佛为历劫修行而成,「过去一切佛」即是问报佛为一、为多之义。「种种受生」下,即为问化身佛。
告大慧:以四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尔时作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云何四等?谓字等、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种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

【注释】

「以四等故」:「等」,平等。以依四种平等故。
「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此为现在贤劫千佛的最先三尊,释迦牟尼佛为第四尊。
「字等」:「字」即名。同名为佛,故称名字平等。
「语等」:语平等。「语」,即法语之音声。诸佛法语之音声皆平等,皆具六十四种梵音,如下说。
「法等」:所说之法平等。
「身等」:所证之三身平等。

【义贯】

「佛告大慧:以」依「四」种平「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宣「唱如是言:我」于「尔时作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及「迦叶佛」等。「云何」为「四」种平「等?谓」一者,诸佛之名「字」平「等」;二者,诸佛之法「语」音声平「等」;三者,诸佛所说之「法」平「等」;四者,诸佛所证之三「身」平「等。是名四」种平「等以」此「四种」平「等故,」诸「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宣
「唱如是言」:我是过去一切诸佛等语。
云何字等?若字称我为,彼字亦称一诸;彼字自性,无有差别,是名字等。云何等?谓我六十四种梵音,言相生,彼诸如来应供等正觉,亦如是六十四种梵音,言相生,无增无减,无有差别,迦陵频伽梵音声性。

【注释】

「若字称我为佛」:若以名字称我为佛。
「彼字亦称一切诸佛」:彼佛字亦称一切诸佛。亦即:我名为佛,一切如来亦名为佛。
「六十四种梵音」:如来之音声,有六十四种殊妙之相。梵者,清净之义。不思议秘密大乘经卷七曰:「一流泽声、二柔软声、三悦意声、四可乐声、五清净声、六离垢声、七明亮声、八甘美声、九乐闻声、十无劣声、十一圆具声、十二调顺声、十三无涩声、十四无恶声、十五善柔声、十六悦耳声、十七适身声、十八心生勇锐声、十九心喜声、二十悦乐声、二十一无热恼声、二十二如教令声、二十三善了知声、二十四分明声、二十五善爱声、二十六令生欢喜声、二十七使他如教令声、二十八令他善了知声、二十九如理声、三十利益声、三十一离重复过声、三十二如师子音声、三十三如龙音声、三十四如云雷吼声、三十五如龙王声、三十六如紧那罗妙歌声、三十七如迦陵频伽声、三十八如梵王声、三十九如共命鸟声、四十如帝释美妙声、四十一如振鼓声、四十二不高声、四十三不下声、四十四随入一切音声、四十五无缺减声、四十六无破坏声、四十七无染污声、四十八无希取声、四十九具足声、五十庄严声、五十一显示声、五十二圆满一切音声、五十三诸根适悦声、五十四无讥毁声、五十五无轻转声、五十六无动摇声、五十七随入一切众会声、五十八诸相具足声、五十九令众生心意惟喜声、六十说众生心行声、六十一入众生心喜声、六十二随众生信解声、六十三闻者无分量声、六十四众生不能思惟称量声。」此为如来六十四种梵音的详说。而密迹力士经及悉昙藏,亦有略说:「佛之梵音中,以八转声之相,具八梵音,相乘而成六十四种梵音。」佛声之八转为体、业、具、为、从、属、依、呼。此八转声,一一各具有八德:调和、柔软、谛了、易解、无错谬、无雌小、广大、深远。八八共六十四声。非唯释迦一佛,一切诸佛亦然。
「言语相生」:谓六十四种梵音于佛说法之言语相中,自然出生。
「迦陵频伽」:鸟名,义译为好声、和雅、美音。正法念处经曰:「山谷旷野,多有迦陵频伽,出妙声音,若天若人,紧那罗等,无能及者。」

【义贯】

「云何」为诸佛之名称「字」号平「等?」谓「若」以名「字称我为佛,彼」名「字亦称一切诸佛」为佛;「彼」名「字」之「自性」,等「无有差别,是名」为名「字」平「等。云何」为佛「语」平「等?谓我」有「六十四种梵音」,于说法之「言语相」中自然出「生;彼诸如来应供等正觉,亦如是」具有「六十四种梵音」,于说法之「言语相」中,自然出「生,无增无减」,等「无有差别」,皆为如「迦陵频伽」之美妙「梵音声性。」
云何身等?谓我与诸法身,及色身相好,无有差别,除为调伏彼彼诸趣差别众生故,示现种种差别色身,是名身等。云何法等?谓我及彼,得三十七菩提分法,略说法无障碍智,是名四等。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

【注释】

「色身相好」:色身为报化身。「相好」为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彼彼诸趣」:「彼彼」,种种、各各。
「三十七菩提分法」:即三十七道品。言菩提分者,谓此诸法门,皆有菩提之一分,故名。
「略说佛法无障碍智」:此指佛之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及十八不共法。

【义贯】

「云何」为诸佛所证之「身」平「等?谓我与」一切「诸佛」之「法身」清净,「及」报化之「色身」皆具三十二「相」、八十种随形「好」,庄严无比,等「无有差别,除为调伏彼彼」(种种)「诸趣差别」之「众生故,」而「示现种种差别」之「色身,是名」为诸佛三「身」平「等。云何」为诸佛所得之「法」平「等?谓我及彼」诸「佛」皆同证「得三十七菩提分法」,乃至大「略」而「说」则皆为证得于一切「佛法无障碍」之种种无上「智」慧,因此说诸佛所得之法平等。「是名」为「四」种平「等」。依此四种平等,「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宣「唱如是言」,谓我是过去迦叶佛及顶生王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迦叶拘留孙、拘那含是我,以此四种等,我为子说。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迦叶」佛、「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皆「是我,以」依「此四种」平「等」故,「我为」诸「佛子」作如是「说」。大慧复白言:如世尊所说: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乃至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不说是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何因说言:不说是说?

【注释】

「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乃至不说一字」:即从成佛至涅槃,中间不曾说过一字。
「亦不已说、当说」:「当说」,将说。即,三世皆无言说。
「不说是佛说」:不曾有所言说,方是佛说。以法离言说相,无有能说、所说。诸佛称此法性而说,故说而无说,若言有说,即落言说,得于能所,即非佛所证离一切性相、能所之真如本际。又,佛之所以示现有所说者,乃为示导一切众生,入于离言法性。是故佛之所说,皆为以言遣言,非为其中有言说量可得。善体此义,即了「不说是佛说」,言语道断之密旨。

【义贯】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以前「所说:我从某夜」证「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当「入」于「般涅槃」,而「于其中间」,我「乃至不」曾「说一字,亦不已
不」落言「说」,方「是佛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以「何因」缘而「说言:不说」方「是佛说?」
说」,亦不
「当说
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说。云何二法?谓缘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说。

【注释】

「我因二法故」:我因依二种法故。唐译作:「依二密法故」。
「缘自得法」:「自得法」,即如来自身内证之法,亦即如来自证境界,此为由修而得。
「本住法」:为法性本住之法,以一切法性亘古湛然常寂,无有变异,故本来如是清净、平等、不动,称为本住法。此非修而得,然不修亦不得入,此亦即法界性。

【义贯】

「佛告大慧:我因」依「二」种秘密「法故,」而「作如是说。云何」为此「二」
种「法?谓缘」如来「自」内证「得」之「法,及」法性「本住法,是名」为「二」种秘密「法。因」依「此二」种
「法故,我如是说」:不说方是佛说。

【诠论】

在此佛提出二种法,以答为什么说「不说是佛说」的原因。第一,由于证得缘自得法,此乃离言之道,本无有说,设使我若有说,说即是不说。第二,由于证得本住法,此法则有佛无佛,性相常住,本有法身,无得无说,然如来之所以有所说,但是说其不可说之处,是亦说即不说。所以说「不说是佛说」。
云何缘自得法?若彼如来所得,我亦得,无增无减,缘自得法究竟境界,离言说妄想,离字二趣。

【注释】

「缘自得法」:即自证法。
「无增无减」:此即诸佛所证皆同,佛佛道同之义。
「缘自得法究竟境界,离言说妄想」:以自内证得法之究竟境界,本离于言说。亦即,诸佛如来所证,乃为离念境界,离言法性,不可言说,无有能说所说,能所双泯,性相寂然。
「离字二趣」:「字」,文字。「趣」,趣向,趣向一边。「二趣」指能诠所诠二边。离于文字之能诠所诠二边,是故冥然中道。

【义贯】

「云何」为「缘自」内证「得」之「法?」谓「若彼」诸「如来所」证「得」者,「我亦」同证「得之,无增无减」,佛佛道同,以「缘自」证「得法」之「究
竟境界」,故「离」于能「言说」、所言说之「妄想」,及「离」于文「字」之能诠、所诠「二」种「趣」向(二边),而居于中道。
云何本住法?谓古先圣道,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士夫行旷野中,见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随入城,受如意乐。大慧,于意云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种种乐耶?答言:不也。告大慧:我及过去一诸,法界常住,亦复如是。是故说言: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

【注释】

「本住法」:谓法界及法身体性,本自常住,故称本住法。
「谓古先圣道」:谓古先圣所共证之道,常住不变。
「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如金银之坚刚等性,本自有之,常住不变;法界之性,常住不变,无增无减,亦复如是。
「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同样的,不论如来出世与否,法界之性,亘古湛然常住,不动不坏,无有增损。第二个「若」字,是或之义。
「如趣彼城道」:「趣」通向之义。有如通向彼涅槃城之大道。
「譬如士夫行旷野中」:「士夫」,人。「旷野」,比喻生死。譬如有人于生死旷野中。
「见向古城平坦正道」:见有通向涅槃古城之平坦正道。「见」,喻无师智。
「即随入城,受如意乐」:即随彼平坦正道而入于古城,受种种如意自在之乐。

【义贯】

「云何」为「本」自常「住」之「法?谓古」来「先圣」所共证,常住不变之「道」,称为本住法;「如金银」之坚刚「等性」,本自有之,非炼而得,恒常不变;「法界」之性「常住」不变,无有增损,亦复如是。「若如来出」兴于「世,若不出世」,一切「法界」性依然湛然「常住」,不变不坏,亦复如是。有
「如趣」向通达「彼」涅槃「城」之大「道」,亘古不变;再「譬如」有「士夫」(人)「行」于生死「旷野」之「中」,若「见」彼通「向」涅槃「古城」之「平坦正道,即随」彼正道而「入」于古「城」中,「受」种种「如意」自在之「乐。大慧,于」汝「意云何,彼」人始「作是」大「道,及城中」之「种种」令人快「乐」之物「耶?」大慧「答言:不也。佛告大慧:我及过去一切诸佛」所证之真如,乃「法界」亘古「常住」不变之性,「亦复如是。是故说言:」自「我从某夜」证「得最正觉」起,「乃至」将于「某夜入」于「般涅槃」为止,「于其中间」,我实「不」曾「说一字,亦不已说、」亦不「当说」。

【诠论】

本住法,即是性;自得法,即是修。性非修得,然非修亦不能得。因此古城及平坦正道,即本住法;入城受乐,即自得法,自证境界。虽则性、修一体,而有成道之事(亦即入城受乐),然真修者,必须悟性而妙修,修圆而证性,乃至修与性皆熔融一体,存泯无碍,即是契合佛所说之自得本住法身:契入本住法界之性。如是之性,即是离于一切言说妄想相之处。因此,佛常自住于不说之说的甚深境界,而以大悲,方便为众生开演、示导如是境界。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缘自得法住,故我作是说。彼及与我,悉无有差别。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自从「我」于「某夜成道」起,「至」于将来「某夜」当入大「涅槃」为止,「于此二」时「中间」(之四十九年),「我都」实一「无所说」。由于证得「缘自得法」及本「住」法,是「故我作」如「是说。彼」一切诸「佛及与我,」皆「悉」如是行(说而无说),「无有差别」。
尔时大慧菩萨复请世尊:惟愿为说一法有无有相,令我及余菩萨摩诃萨,离有无有相,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注释】

「一切法有无有相」:「无有」,即是无。此谓计着一切法为有或无之行相。因为前面佛说之自得法及本住法二者,皆离于有无;因此,若著有无,即不能契入,故有此问。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请世尊:惟愿」世尊「为」我等解「说」计着「一切法」为「有」及「无有」之行「相,令我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得闻是已,远「离」此等「有」及「无有相」之计着,而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告大慧:此世间依有二种,谓依有及无,堕性非性,欲见,不离离相。

【注释】

「此世间依有二种」:谓此世间人所依著者有二种恶见。
「谓依有及无」:谓依着于有见及无见。
「堕性非性」:「性」,有性。「非性」,非有性,即无性。谓因而堕于妄想计着诸法为有性或无性。
「欲见」:以深生乐着,而欲诸法如其所见,为实有如是二性,因而妄自建立种种妄法。
「不离离相」:「离」,出离,即解脱。谓于未出离处,而作出离相之妄想计着。此即计有无等性,如胜性、时、方、作者、神我等,为解脱出离,而实不离。

【义贯】

「佛告大慧:此世间」之人所「依」著者「有二种」恶见,「谓依」着「有」见「及」依着「无」见,因而「堕」于妄想计着诸法为有「性」或「非」有「性」,以深生乐着,而「欲」诸法为如其所「见」之实有、实无,甚至于「不」曾得证出「离」处,作出「离相」之妄想计着。
大慧,云何世间依有?谓「有」世间因缘生,非不有;从「有」生,非「无有」生。大慧,彼如是说者,是说世间无因。

【注释】

「云何世间依有」:云何为世间人所依着之有见?
「谓『有』世间因缘生」:「有」,即有种。谓以「有」为能生之种,以此为因缘,而世间之一切法生。
「非不有」:非不从有生。此句从反面,以否定的方式,来重加肯定上句的意思。此二句为计能生之种为实。
「从『有』生,非『无有』生」:谓一切诸法为实从「有」种生,而非从「无有」
生。「无有」,即无,亦即「无种」。上面二句为计能生之有种为真,此二句则计所生之法为实有。且与前面二句相同,此二句之第一句为正面说,第二句为从反面说,以否定的方式来重加肯定前句之义。
「彼如是说者,是说世间无因」:彼执有种为能生,而作如是说者,等于是说世间一切诸法为从无因而生。为什么?因为,一者,以彼因不正,反成无因。二者,因为彼所执之「有」,其实无有,但是自心妄现;是故计著有种为实有者,等于在执着空无所有的幻影为实有,所以等于无;是故执此种自心所现、空无所有的幻影为能生之因,还是等于说无因而生。三者,若执有、无、胜性等为能生一切法,则无善恶因,感苦乐果,如是则同于无因矣。所以,执有、执无,其过一等。

【义贯】

「大慧,云何」为「世间」之人所「依」着之「有」见?「谓」以「有」种为「世间」之「因缘」,而「生」诸法,且执着说「非不」从「有」种生;彼谓一切诸法实为「从有」种「生」,而「非」从「无有」(无种)「生。大慧,彼」执有种为能生,而作「如是说者」,即等于「是说世间」一切诸法为从「无因」生,以其破坏因果法故。大慧,云何世间依无?谓受贪恚痴性已,然后妄想计着贪恚痴性非性。大慧,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静故,谓诸如来声闻缘觉不取贪恚痴性,为有为无。

【注释】

「云何世间依无」:云何为世间人所依着之无见?
「谓受贪恚痴性已,然后妄想计着贪恚痴性非性」:「受」,摄受取着。「贪恚痴」,贪欲、瞋恚、愚痴。「痴」,即愚痴,或愚痴。摄受取着贪恚痴三毒,如外道之摄受取着贪痴,饮酒食肉、为盗行淫、听意顺情,毫无忌惮。如是摄受三毒法已,然后妄计贪恚痴之性非有。「非性」,即非有自性,亦即无义。
「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静故」:若是真实不取诸法者,即应达内外一切诸法,性相寂静,不妄造诸业,究竟不取一切法。而非如外道之先取为有,后妄计为无。「寂静」,不生之义。
「谓诸如来声闻缘觉不取贪恚痴性,为有为无」:此即为谓如诸佛如来及声闻缘觉等三乘圣人,以见一切法性相究竟寂静不生故,毕竟不取贪恚痴之性,不先以之为有而贪享之;然后以之为无,而谓造恶不受果报。

【义贯】

「大慧,云何世间」愚夫所「依」着之「无」见?「谓」摄「受」取着「贪」欲、瞋「恚」、愚「痴」之「性已,然后妄想计着」言彼「贪恚痴性」为「非」有「性」。然而,「大慧,若」是真实「不取」诸法为「有性者」,即应由于通达内外一切诸法之「性相」皆「寂静」之境界「故」,而不妄造诸业,不取一切法。此即「谓」犹如「诸」佛「如来」及「声闻缘觉」,以证一切法性相究竟寂静故,毕竟
「不取贪恚痴性」:不先以之「为有」,而贪享之,然后以之「为无」,而言造恶不受果报。
大慧,此中何等为坏者?大慧白言:世尊,若彼取贪恚痴性,后不复取。告大慧:善哉善哉,汝如是解。大慧,非但贪恚痴性非性为坏者,于声闻缘觉及,亦是坏者,所以者何?谓内外不可得故,烦恼性异不异故。

【注释】

「此中何等为坏者」:「何等」,即何者之义。「坏」,破坏诸法。谓此二者,执有与执无,两者之中,何者为破坏一切法者?
「后不复取」:而后不复取其性为有。
「非但贪恚痴性非性为坏者」:非但彼所计之贪恚痴性为无性,为坏世间因果法者。
「于声闻缘觉及佛,亦是坏者」:并且于声闻、缘觉及佛等三乘圣人所证之法,亦是破坏者。
「内外不可得故」:三乘圣人已证内身外境一切法不可得故。
「烦恼性异不异故」:如实证知烦恼性离于异与不异,因而不起烦恼,不复摄受贪恚痴性;而彼遂行恶欲,却妄僭言与三乘同证。

【义贯】

「大慧,此」二者「中,何等为」破「坏」一切法「者?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彼」恣情造作摄「取贪恚痴」事以其为有「性」,造作「后」,反言「不复取」其性,此即是二者中之坏法者。「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作「如是解。大慧,非但」彼所转计之「贪恚痴性」为「非」有「性,为」破「坏」世间因果法「者」,并且「于声闻、缘觉及佛」三乘所证出世圣法,「亦是」成为破「坏者。所以者何?谓」三乘圣人已证「内」身「外」境一切法皆「不可得故」,因此三乘圣人皆如实证知「烦恼性」离于「异」与「不异故」(不得一时为一,一时为异),因而不起烦恼,不复摄受贪恚痴性,而彼遂行恶欲,却妄僭言与
三乘同证,故为破坏三乘圣法。
大慧,贪恚痴,若内若外不可得,贪恚痴性无身故,无取故,非声闻缘觉是坏者,声闻缘觉自性解脱故,缚与缚因非性故。大慧,若有缚者,应有缚,是缚因故。大慧,如是说坏者,是名无有相。

【注释】

「若内若外」:「内」,为根身,「外」,为器界。
「无身故」:「身」,即体。谓贪恚痴无实自体。
「无取故」:无可取故。
「非佛声闻缘觉是坏者」:「坏」,破坏、断灭。谓三乘圣人非是坏法者、断灭论者。此谓并非三乘圣人于坏了贪恚痴性后,然后说贪恚痴不可得、无身、无可取;亦即贪恚痴之无性,非圣作使然,法本如是,故三乘圣人非坏法者。
「佛声闻缘觉自性解脱故」:以三乘圣人已证自性解脱,亦即一切诸法本自无缚,今亦无脱。
「缚与缚因非性故」:「缚」,所缚。「缚因」,能缚。谓能缚之烦恼,与所缚之心;或能缚之境,所缚之心,两皆无有自性。
「若有缚者,应有缚」:然彼外道现在若先取三毒性,而有惑业之缚者,未来应有苦果之缚,以业果不坏故。亦即,若今取因,后必取果,不得但取其因,不取其果。
「是缚因故」:以惑业是苦缚之因故。
「如是说坏者,是名无有相」:谓彼外道若仍有惑业之缚,却言果报空,若作如是谬说,而坏因果法者,是名为堕于无有相之断灭见。

【义贯】

「大慧,贪恚痴」性,「若内」根身,「若外」器界,皆「不可得,」以「贪恚痴性无」实自「身故」(无实自体),「无」可「取故」,是故并「非佛」及「声闻缘觉是坏」灭之断见论「者」,以「佛」如来与「声闻缘觉」已证一切诸法「自性解脱故」,如实知见所「缚」者「与」能「缚因」皆「非」有自「性故。大慧,」然彼外道今「若」先取三毒性,而「有」惑、业之「缚者」,未来「应」感「有」苦果之「缚」,以惑业「是」苦「缚」之「因故。大慧,」彼外道若仍有惑业之缚,却言果报空,彼若作「如是」谬「说」而「坏」因果法「者,是名」为堕于空「无有相」之断灭邪见。大慧,因是故,我说宁取人见如须弥山,不起无所有增上慢空见。大慧,无所有增上慢者,是名为坏,堕自共相见希望,不知自现量,见外性无常、刹那展转坏,阴界入相续流注变灭;离文字相妄想,是名为坏者。

【注释】

「宁取人见如须弥山,不起无所有增上慢空见」:「人见」,即是执人、我为有之见,亦即有见。「增上慢」,以为自法是于菩提道增上,因而起傲慢,称为增上慢;增上慢者,在他经中即称「未得谓得,未证谓证」。佛在此之意为:若欲亲证法身之真体,必须有无具离;如果实在不能顿断此二习气,则宁起有见如须弥山,也不要起断灭空见如芥子许。佛说「宁可」的意思,是姑纵之义,并非是说佛听许起我见,而是用来反衬说:空见定然一丝丝都不可以起。为什么呢?若起人见,可以以空治之;若起空见,则无药可治。换句话说,以须弥来喻有见,是用来表示空见过恶之深。因为有见,尚知有罪福因果,若遇正法,还有希望改邪,成佛有分。唯有堕于空见,最不可治,因为执一切因果具无故;正如焦芽,已无希望长果实,因此着空见虽细如芥子,亦难可除。
「堕自共相见希望」:堕于计着诸法之自相、共相之邪见恶欲希望。
「见外性无常、刹那展转坏」:「外性」,即外法。谓见外法皆现无常之相,皆于刹那间展转变坏,便执一切皆悉断灭,不了一切生灭,皆唯心所现。
「阴界入相续流注变灭」:并见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之相续相与流注相,亦是于刹那间变现消灭。而不了一切生灭皆唯自心所现,不解真常,便一概执为断灭空。「变灭」,即生灭义。
「离文字相妄想」:复自以为已离于文字相,作同于诸佛所证之妄想。「离文字相」,即是离念境界,此唯诸佛所证,以法体离言故。

【义贯】

「大慧,因是」之「故,我」乃于他经中「说」,若不能顿断有无二种邪见,则「宁取」着「人」我之有「见如须弥山」之大,亦断断「不」可「起」计着「无所有」、且怀「增上慢」之断灭「空见」如芥子许。「大慧,」堕「无所有增上慢」之空见「者,是名为坏」法者。彼「堕」于计着一切法之「自」相、「共相」为实有之邪「见」、因此恶欲「希望」,此则以彼「不」能觉「知」一切法唯「自
心现量」,故「见」一切「外」法之「性」所现「无常」之现象,皆于「刹那」间便「展转」变「坏」,并见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诸法之「相续」与「流注」之相,亦是于刹那间「变」现消「灭」,因而于一切法便一概执为断灭,而不了真常,不知一切生灭皆是自心所现。彼等复以执此断灭空见故,而自以为已达于与诸佛同证之「离文字相」的离念境界,故而作如是之增上慢「妄想,是名为坏」佛种、断善根「者」。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有无是二边,乃至境界;净除彼境界,平等寂灭。无取境界性,灭非无所有,有事悉如如,如贤圣境界;
无种而有生,生已而复灭,因缘有非有,不住我教法。
非外道非,非我亦非余,因缘所集起,云何而得无?
谁集因缘有,而复说言无?邪见论生法,妄想计有无。若知无所生,亦复无所灭,观此悉空寂,有无二具离。

【注释】

「乃至心境界」:乃至一切邪心所行之境界,皆落于二边。
「净除彼境界,平等心寂灭」:净除彼二边之境界,则达于诸法平等,而心心寂灭。
「无取境界性,灭非无所有」:彼外道遂行恶法,而妄言无取于贪瞋痴境界之性,如是断灭之见,并非真无所有、无所着之寂灭境界。
「有事悉如如,如贤圣境界」:彼计凡所有彼所取着之贪瞋恶事,悉皆是如如之境界,并僭言其所行者,皆如三乘贤圣之境界。
「无种而有生,生已而复灭」:若言从无种而有一切法生,生已而还复落于断灭。
「因缘有非有,不住我教法」:并计因缘所生法为有或无,彼即不住于我所教之正法。
「非外道非佛,非我亦非余」:「我」,神我。我所说之缘生法者,非外道亦非诸佛所作,非神我亦非其余异因所造。
「因缘所集起,云何而得无」:乃因正因缘之所聚集而生起,如是所起之诸法,云何而得言空无所有?
「谁集因缘有,而复说言无」:谁言聚集因缘而起之法为有?又说其为无?
「邪见论生法,妄想计有无」:以邪见而论缘生之法,妄想计着其为有或无。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执「有」与执「无是」堕于「二边」,不入正道,「乃至」一切「心」所行之「境界」,亦皆落于二边;若「净除彼」二边之「境界」,则达于诸法「平等」,而得「心」心「寂灭」。然彼外道遂行诸恶事,而妄言「无取」于贪瞋痴「境界」之「性」,如是之断「灭」恶见并「非」是真「无所有」、无所着之寂灭境界。彼计凡所「有」彼所行恶「事,悉」皆是「如如」之境界,并僭言彼所行者为「如」三乘「贤圣」之「境界」一样。彼若言从「无种而」一切诸「有生,生已而」后还「复」归于断「灭」,并执「因缘」所生法为亦「有」亦「非有」,如是计著者皆「不住我」所「教」之正「法」中。我所说之缘生法者,既「非外道」亦「非」诸「佛」所作,「非」神「我亦非」其「余」异因所造,无有作者,乃由正「因缘」之「所」聚「集」而生「起」,如是所起之诸法,「云何而得」言一切空「无」所有?「谁」言聚「集因缘」而起之法为「有,而复说言」其为「无?」此为以「邪见」而「论」缘「生法」,全依自心所现「妄想」而「计」着其为「有」或「无。若」能了「知」一切法实「无所生,亦复无所灭」,一切法本无生灭,得如是智慧,则「观此」诸法「悉」本自「空寂」,如是则「有、无二」见悉「具」远「离」,当下顿契本住、自得二法。尔时大慧菩萨复白言:世尊,惟愿为我及诸菩萨说宗通相;若善分别宗通相者,我及诸菩萨通达是相,通达是相已,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随觉想,及众魔外道。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为我及诸菩萨」解「说宗通」之「相;若」能「善分别宗通」之行「相者,我及诸菩萨」便能「通达是」宗通「相」;若「通达是相已」,便得「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不随」逐一切虚妄知「觉」思「想,及」落「众魔」与「外道」恶见。
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唯然受教。告大慧:一声闻、缘觉、菩萨有二种通相,谓宗通及说通。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若要修行,第一须要先悟自心,因为佛与众生,一体同源,无二无别,心外了无片事可得;若以此自悟心,而住自觉地,入圣智门,这便是宗通相;又,宗通相,即是通佛心宗。第二,则要善通达佛所说法,了达皆是随众生根机欲乐而说,如止啼钱,除导入一心外,实无实法与人;而一心者,一佛乘也,以十法界皆同此一心源,是故佛说:我但说一乘;如是通达,即是说通相。又,佛答宗通之问,而加说通的原因,在于:「宗」是「说」之意,「说」为「宗」之筌,其目的在令听者因筌而得意,(由说而达宗),然后得意以忘筌(达宗而忘说),筌忘而默契本心源。再者,说三乘有二种通相,以三乘入真,莫不由之,所以说「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有二种通相」。
大慧,宗通者,谓缘自得胜进相,远离言说文字妄想,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远离一虚妄觉想,降伏一外道众魔,缘自觉趣光明辉发,是名宗通相。

【注释】

「缘自得胜进相」:「缘自得」,缘自内身证得法。「胜进相」,殊胜升进之相。
「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趣入无漏界,至自觉地自证之相。
「远离一切虚妄觉想」:「觉想」,觉观之义,知觉观想。
「缘自觉趣光明辉发」:缘自觉圣趣,智慧光明辉发。

【义贯】

「大慧,宗通者,谓缘自」内身证「得」殊「胜」升「进」之「相,远离」一切「言说」及「文字」之「妄想」分别,「趣」入「无漏界」、至「自觉地自」证之「相,远离一切虚妄」之知「觉」观「想,降伏一切外道」及「众魔,缘自觉」圣「趣」智慧「光明辉发,是名」为「宗通」之「相」。

【诠论】

此宗通相可为顿修顿证者,亦可是十地次第断证之相:「缘自得」为初地之行相;「胜进相」,为二地之行相;「远离言说文字妄想,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远离一切虚妄觉想」,此为三至九地之行相;「降伏一切外道众魔」为等觉后心及妙觉之行相;「缘自觉趣光明辉发」为达佛地之行相。
云何说通相?谓说九部种种教法,离异、不异、有、无等相,以巧方便随顺众生,如应说法,令得度脱,是名说通相。大慧,汝及余菩萨,应当修学。

【注释】

「九部种种教法」:即九部经,乃佛经内容之九种类别:一、修多罗(契经),二、祇夜(重颂),三、和伽罗那(授记),四、伽陀(孤起颂),五、优陀那(无问自说),六、伊帝目多伽(本事),七、阇陀伽(本生),八、毘佛略(方广),九、阿浮陀达磨(未曾有)。
「如应说法」:「应」,有二义:一、当也,谓应以何法得度者,即说何法而度脱之。二、相应,谓每个人皆有其不同之根机、性、欲,因此其所相应之法便各各差别,菩萨即如其所相应而为之说法。

【义贯】

「云何」为「说通相?谓」演「说九部」经等「种种教法」而「离」于「异、不异」(一、异)「有、无等」四句妄想之「相」,而「以」善「巧方便随顺众生」心,「如」其所相「应」者,而为之「说法,令得度脱,是名」为「说通相。大慧,汝及」其「余」诸「菩萨」于此二通相,「应当修学」。

【诠论】

此节为解释三乘所共通的如来之教法。虚空原无定体,随器以成方圆;相同的,法唯是一乘,然为应机而成小大等三乘。因此善说法要者,必须先善达法体;法体本离于言与无言,异与不异,乃至于有无等见,一切具离,然后于此离言之处,用巧方便、微妙辩才,以无言之言,随机而说,令乘三乘教筏,度生死河,至解脱岸;既抵于岸,便舍筏而上,这便是说通。然而说者与听者,若真能由闻教而观心,忘言而契证本心,而达佛心宗,便是因说以知宗,依宗而达说,如是则自修与教他,具得圆满。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宗及说通相,缘自与教法,善见善分别,不随诸觉想。
非有真实性,如愚夫妄想;云何起妄想,非性为解脱?观察诸有为,生灭等相续,增长于二见,颠倒无所知。
一是为真谛,无罪为涅槃;观察世妄想,如幻梦芭蕉。
虽有贪恚痴,而实无有人,从爱生诸阴,有皆如幻梦。

【注释】

「缘自与教法」:缘自得法与九部经教法;「缘自」,即宗通。「教法」,即说通。
「善见善分别」:于此二者若皆能善知见、及善分别。「善见」,指对宗通而言;「善分别」,指对说通而言。
「非有真实性,如愚夫妄想」:一切诸法,非有真实之自性,如愚夫之所妄想者。
「云何起妄想,非性为解脱」:既然诸法皆无实自性,为何愚夫还于其中起种种妄想,妄取贪瞋痴性非性为解脱?
「观察诸有为,生灭等相续」:这是解释为何外道会取贪瞋痴性的原因:因为他们观察外诸有为法,见其有若生、若灭等相续之相,而于见种种相生之处,便计为常;见相坏灭处,便计为断。
「增长于二见,颠倒无所知」:如是则徒增长于断常、有无等二见,落于颠倒妄想,于正因缘毫无所知。
「一是为真谛,无罪为涅槃」:「一」,诸法一相,相对于上所言之二见。「无罪」,既无罪性可得,则亦无福可立,若有福,则亦必有罪;有罪有福,则是生死;罪福不立,无有一法可得,法界一相,究竟清净,是为无上大涅槃。
「观察世妄想,如幻梦芭蕉」:以如来正智观察世间,则见一切皆是自心妄想,有如幻化、梦事,亦如芭蕉之无坚实。
「虽有贪恚痴,而实无有人」:「无有人」,即无我,亦即无有能作者。谓虽有贪瞋痴三毒之相因缘和合而现,而实无有人于其中造作,以缘生之法,生唯缘生,灭唯缘灭,非关于人,是中亦无有人,无有能作、所作。
「从爱生诸阴,有皆如幻梦」:是故从爱欲而生之现在五阴,及一切诸有之相,皆亦如幻如梦,离于有无。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若于「宗」通「及说通相、缘自」证「与」九部经之「教法」,凡此皆能「善」知「见」与「善分别」,即能「不随」愚夫外道之「诸」妄「觉」与妄「想」。一切诸法皆「非有真实」之自「性,如愚夫」之所「妄想」者;诸法既无实自性,「云何」愚夫仍横「起」颠倒「妄想」,而取贪瞋痴性为「非性」,堕恶取空见,却以之「为解脱」?其所以取三毒性非性而以为解脱者,为彼「观察」外「诸有为」法,见其现有若「生」若「灭等相续」之相,而执为断、常,因而「增长于」断常、有无等「二」边之妄「见」,此皆由「颠倒」妄想,于正理毫「无所知」所致。当知诸法「一」相,「是为真谛」,离于有无等二法,「无罪」无福之可立可得,方「为」无上大「涅槃」;以如来之正智「观察世」间,则见一切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现,犹「如幻」化,如「梦」中事,又如「芭蕉」,其中无有坚实。三界「虽有贪恚痴」三毒之妄相以因缘和合而现,「而实无有人」于其中造作,是故知人法皆无我;因此「从爱」欲而「生」的「诸阴」和合之身,乃至一切诸「有」之相,悉「皆如幻」如「梦」,离于有无。
尔时大慧菩萨白言:世尊,惟愿为说不实妄想相:不实妄想,云何而生?说何等法名不实妄想?于何等法中不实妄想?告大慧:善哉善哉,能问如来如是义,多所饶益,多所安乐,哀愍世间一天、人。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诠论】

穷妄方可显真,因此大慧在此欲穷究妄想之相,以达离妄之本源。此处共有四问:第一,「惟愿为说不实妄想相」,此为总问,问妄想之总相。第二,「不实妄想,云何而生」,此问妄想之生因;大慧意为:若说「不实」,则应无有生,然现有生,到底其生因为何?第三,「说何等法,名不实妄想?」此问妄想之体。既谓「不实」,则应无有体,然却有种种法相,名为妄想,因此哪些法是属于不实妄想呢?第四,「于何等法中,不实妄想?」此为问妄想之生处,亦即所依处。世尊于下,将一一回答此四问。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为」我解「说不实妄想」之「相:」此「不实妄想,云何而」得「生」起?是「说何等法」(哪些法)「名」为「不实妄想?于何等法中」,有「不实妄想」生?「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问如来如是之义」,此将「多所饶益,多所安乐」于众生,汝乃为「哀愍世间」之「一切天」与「人」,而问此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我「当为汝」解「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告大慧: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计着妄想生;大慧,摄所摄计着,不知自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妄想习气计着外种种义,数妄想,计着我我所生。

【注释】

「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义」,即境。谓一切众生于外种种境,起种种不实之攀缘,妄想分别。此为第一答,答妄想之总相。以一切妄想之相,皆由心缘境,虚妄分别而起;以其虚妄,故称「不实」。
「计着妄想生」:谓心攀缘取境之后,更于此自心之六尘缘影,横生计着其能缘之心,及所缘之境,念念分别,因而令妄想生起,此为妄想之生因,为答第二问。
「摄所摄计着,不知自心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谓复于能摄之根及所摄之境,虚妄计着为实,不能了知唯是自心现量,因而堕入有无二种邪见,以根境合处,见有法生,即落有见,谓之为常;根境离处,见有法灭,即落无见,谓之为断。如是则增长外道恶见,不得度脱。这些:「摄所摄计着」、「不知自心现量」、「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都是妄想之法,亦是妄想之主体。此为答第三问。
「妄想习气计着外种种义,心心数妄想,计着我我所生」:「妄想习气」,为无始无明妄想之习气。「心心数」,心数即心所,心即心王。心王及心所法,即是心法之总称。此为答第四问:妄想之所依处。谓以依无始无明之妄想习气,而计著有外种种境之法可得,及起心心所法为实有之妄想,并计着其为我、我所:计外种种境为我所,内之心王心所为我,因而令妄想滋生不已。

【义贯】

「佛告大慧:」第一,一切众生于外「种种义」(境),起「种种不实」之攀缘「妄想」分别,故生妄想,(此为妄想之总相)。第二,更于缘境之后,「计着」能缘及所缘,念念分别,而令「妄想生」(此为妄想之生因)。「大慧」,第三,
复由于对能「摄」取之根,及「所摄」取之尘,虚妄「计着」为实,而「不」
能了「知」唯是「自心现量,及」因此而「堕」于「有、无」二种邪「见」,乃
至落于断常,如是则「增长外道」恶「见」,不见正道,不得度脱,(此为妄想
之主体以一切妄者,莫过有无、断常等四句,四句若离,则不妄矣,故此
为妄想之主体)。第四,以依无始无明「妄想」之「习气」,而「计」执「着」有「外种种义」(种种境)之实法可得,又起「心、心数」法(心王、心所)为实有之「妄想」,并「计着」内心为「我」,外法为「我所」,由是而「生」一切妄想,(此为妄想之所依处)。
大慧白言:世尊,若「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计着妄想生;摄所摄计着,不知自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妄想习气,计着外种种义,数妄想,我我所计着生。」世尊,若如是,外种种义相,堕有无相;离性非性,离见相。世尊,第一义亦如是,离量、根、分、譬、因相。世尊,何故一处妄想不实义,种种性计着妄想生?非计着第一义处相妄想生?
将无世尊说邪因论耶说一生一不生?

【诠论】

从「若种种义」到「我我所计着生」都是佛在前段的答词,大慧引之来问难。
这问难是从真谛与俗谛不二,生与不生不一,这样来兴难。从「若如是」以下,
是正难。其意为:不实妄想,如果是从俗谛的种种不实境界生的话,那么为何
世尊却常说彼俗谛的诸法体,从本以来,便离于性非性,及邪见之相?而俗谛
既本离四句,应即是佛之第一义谛。复次,不但俗谛离于四句,而且第一义谛
也是离于四句的,甚至还离于一切根、量、宗、因、喻等。因此可知二谛皆是
离于一切根、量、宗因喻;由是推知,真俗究竟平等,一体无二;然而世尊为
何却于俗谛,偏言生妄想,而于第一义就不言生妄想呢?同样的东西,于一处
生,另一处就不生,如是不遍而偏颇之论,岂非与外道的邪因论雷同了?以
外道邪因论之特点,即在妄计某种不遍而偏颇之二边之论,然后强言「『此如
是,此不异』这样就是这样!」如是强词夺理,来解决其立论上的冲突矛
盾之处。世尊于此之说,不也犯了同样的毛病?以上是大慧问难的大意。

【注释】

「若如是:外种种义相,堕有无相」:如果真是这样:若取着外种种境之相,便会堕于有无断常四句之相。
「离性非性,离见相」:然而世尊却曾说外种种境(俗谛)之法体,从本以来即是离于有性、非有性,离一切见之相。「性非性」,即有性、非有性,亦即有与无。
「第一义亦如是,离量、根、分、譬、因相」:「量」,即现量、比量、非量等
宗、因、喻、合、结。「譬」,即五分论之譬喻。「因」,即五分论之因。此谓:第一义谛亦复如是,
一切心量。「根」,为诸根。「分」,即外道之五分论
本离于现、比、非等一切量,离于诸根境界、及离于五分论(三支比量)之宗、因、譬喻等一切见之相。
「何故一处妄想不实义,种种性计着妄想生」:此谓既然真俗二谛具是离于一切根量等见,便是真俗平等,一体无二;为何世尊却单在俗谛一处,偏言:妄想之生者,为于虚妄不实之外种种法中,起种种计着,而令妄想于俗境中生?「不实义」,此「义」即「外种种义」。「种种性」,「性」即法,亦即外种种法。
「非计着第一义处相妄想生」:而不说:种种计着,亦令第一义谛之中,有妄想生。
「将无世尊说邪因论耶」:「将无」,岂非。谓世尊岂非也在说邪因论吗?以邪因论皆执一己之偏见,落于一边,自相抵触,于理不能圆满,于说不能自圆,而强欲人接受,因而诉之于冥谛、作者、神我等种种不实之因,把一切其所不能自圆之说,皆推到这些冥谛、神我、作者身上,而说:这一切就是这样,这一切都是从冥谛等而来,都是超过我们所能理知、了解的,是不可知的。如是强言,导众生入于迷执、愚痴无知,糊里糊涂地计着不正之因,故称邪因论。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如您方才所言一切众生,于外「种种义」种种(
境),起「种种不实」之「妄想」分别;更「计着」能缘之心、所缘之境,而令
种种「妄想生」;复由于对能「摄」之根与「所摄」之尘,「计着」为实,「不知」
皆唯是「自心现量,及」因而「堕」于「有无」断常等四句邪「见」,因而「增
长外道」之恶「见」;以依无始无明「妄想」之「习气」,而「计着」有「外」之
「种种义」(种种境)可得,及起「心、心数」法为实有之「妄想」,并于外境及
心王、心所作「我、我所」之「计着」,而「生」妄想「世尊,若」果
「如
是」:以取着「外种种义」(俗谛)之「相」,便会「堕」于「有无」断常等四句之「相」,而远离真谛;然而世尊一向皆说:一切诸法之体,从本以来,即「离」于有「性」与「非」有「性」离有、无,「离」于一切「见」之「相」。
()(俗谛既是体离四句,即是佛之第一义谛矣。)「世尊」,而「第一义」谛「亦」
复「如是」,本「离」现、比、非等一切心「量」、离于诸「根」境界,亦离虚妄五「分」论之「譬」喻、宗、「因」等一切见之「相。世尊」,既然二谛之体具离一切根量等见,即是真俗平等,一体无二,「何故」世尊却在俗谛「一处」偏言:众生以「妄想」故,于「不实」之外种种「义」(种种境)中,依「种种」对外法「性」之「计」取「着」而令种种「妄想」于俗谛中「生」?世尊作是言,而「非」言:种种「计着」亦令「第一义」谛「处相」中,有「妄想生」。如是,「将无」(岂非)「世尊」亦在「说邪因论耶?」以世尊
「说」:于「一」处有妄
想「生」,而另「一」处却能「不生」
岂非矛盾?
告大慧:非妄想一生一不生。所以者何?谓有无妄想不生故:外现性非性,觉自现量妄想不生。大慧,我说余愚夫自种种妄想相故:事业在前,种种妄想性相计着生。

【注释】

「非妄想一生一不生」:并非我说妄想于一处生,另一处就不生。
「谓有无妄想不生故」:谓有智之人,于外种种义,不生有无之妄想分别,是故我说妄想不生;亦即:并非俗谛能令智者不生妄想,而但是智者自心于俗谛不作分别,不作分别即得不生妄想,是故妄想不生。此句为倒装,可重组为:「谓不生有无妄想故」。
「外现性非性,觉自心现量妄想不生」:这是解释上句,为何智者于外种种义(俗谛)能不生妄想:因为智者了知一切外在所现诸法之体性,皆非有实自性,觉了一切法皆唯自心所现量,本来虚寂,因此于彼诸法,不生种种妄想分别,(以了既是自心现量,若再以自心分别自心,岂不虚妄至极?)是故妄想不生。再者,以觉了一切皆是自心现量,至于妄想,亦是唯心所现,无有实体,本自不生,既知妄想本自不生,故佛说「妄想不生」。此不生者,为智者以智观察,知其性相本不生,是即「生而不生」,此为智者之境界,非凡愚所及。
「我说余愚夫自心种种妄想相故」:以上是解释智者不生妄想,用来解释俗谛之妄想「生而不生」之道理。从此句以下,是用来解释愚夫「妄想生」之道理。谓既然妄想唯心所现,本自不生,而今却现见有种种妄想生的原因,是由于除得圣智者外,其余愚夫,皆虚妄分别执着自心所现之种种妄想相故。以依此虚妄分别,故令种种妄想生,而此「生」实是不生。是故凡夫之境界为「不生而生」,以于不生处,妄见有生;这正好与智者之境界相反:圣智之境界为:「生而不生」,无有任何虚妄境界能遮碍。
「事业在前,种种妄想性相计着生」:上句为总说愚夫生妄想的道理,此二句为解释上句愚夫如何令妄想生。谓见一切所作有为之事业现在前,迷于此等事业之相,不了唯心,取以为实,并于其中起种种妄想之性相计着,因而令妄想生。因此并非是如来于世谛一处偏能生妄想,而真谛即不生:生与不生,在于心之智愚,不在于境,不了即万法丛生,了之即一切清净、平等、不动、不生不灭;故曰「心生故种种法生,心灭故种种法灭」。由是知:种种法生者,由于心生,以法本自无生故;种种法灭者:由于心灭,以法既本自无生,故今亦不灭。简言之:生灭唯心,非在于境,故佛说:并非妄想于一处生,另一处即不生。

【义贯】

「佛告大慧:」我并「非」说「妄想」于「一」处「生」,而于另「一」处就「不生。所以者何?谓」有智之人于外种种义,不作「有无」之分别,因而「妄想不生」,是「故」我说不生:有智者云何能如此?以了知「外」在所「现」诸法之「性」皆「非」有实自「性,觉」了一切法皆唯「自心现量」,本来虚寂,因此了知一切「妄想」本自「不生」。(此即生而不生,故非世谛能生妄想。)「大慧,」既然妄想本自不生,而今却现有生者,其因即是如「我」所「说」者:除已证得自觉圣智者外,其「余愚夫」以分别执着「自心」所现之「种种妄想」境「相,故」有妄想生:以诸愚夫见所作种种有为「事业」现「在」其「前」,不了唯心,而取此等前境以为真实,更于其中起「种种妄想」之「性相计着」,故令妄想滋「生」,(此即不生而生),是故并非世谛一处能生妄想,而真谛即不生。
云何愚夫得离我我所计着见,离作所作因缘过?觉自妄想量,身转变,究竟明解一地,如来自觉境界,离五法自性事见妄想;以是因缘故,我说妄想从种种不实义计着生,知如实义,得解脱自种种妄想。

【注释】

「云何愚夫得离我我所计着见,离作所作因缘过」:从这以下是佛开示:愚夫如何能离妄证真之法,这也就是探究妄想的目的。谓愚夫如何能离于我、我所计着之邪见,及离于能作所作,善恶业因缘,生死之过患?
「觉自妄想心量,身心转变」:此谓若能觉知自妄想心量,妄想自然不生,如是便直下转凡成圣,即得令身心转变。所谓身心转变者,即转色身为金刚不坏之身(故有肉身菩萨,乃至分身舍利),及转妄心为真心(故能洞达一切)。
「究竟明解一切地,如来自觉境界」:究竟明解菩萨一切地位,了知如来自觉圣智境界。
「离五法自性事见妄想」:即能远离五法、三自性等之妄想执着。
「知如实义,得解脱自心种种妄想」:如是则能了知自心皆本自有如实之义,而得解脱自心所现之种种妄想。这便是佛说「生」与「不生」之义,以迷自心而为妄想,便成「不生而生」;了妄想即自心,便是「生而不生」,所以佛非说「一生一不生」之邪因论,明矣。

【义贯】

「云何愚夫得离」于「我、我所计着」之邪「见」,及「离」于能「作、所作」善恶业「因缘」生死「过」患耶?谓若能「觉」知「自妄想」之「心量」,妄
想自然不生,如是便能直下转凡成圣,而得「身心转变」,转凡夫身为净妙色身,转妄心为真心,「究竟明解」菩萨「一切地」位,进趣「如来自觉」圣智「境界」,亦能远「离五法、」三「自性事」诸「见」之「妄想」执着。「以是因缘故,我」方「说」不实「妄想」具「从」对外「种种不实义」境界之「计着」而「生」。我之所以说此等法者,为欲令愚夫皆各「知」自心中本有之「如实义」,而「得解脱自心」所现之「种种妄想」。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诸因及与缘,从此生世间;妄想着四句,不知我所通。世间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不从有无生,亦非非有无。
诸因及与缘,云何愚妄想,非有亦非无,亦复非有无。
如是观世间,转得无我。一性不生,以从缘生故。
一缘所作,所作非自有。事不自生事,有二事过故;无二事过故,非有性可得。

【注释】

「世间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不从有无生,亦非非有无」:此为破外道计着四
句为能生。谓:世间诸法,非从有种生,亦非从无种生,也不是从「亦有亦无」种生,亦非从「非有非无」种生。
「诸因及与缘」:一切诸法乃从诸因与众缘和合而生。
「非有亦非无,亦复非有无」:如是缘生诸法,本非有、非无;以从众缘和合,缘生无性,故非有;以虽无性,然亦随因缘和合而妄现,故非无。「亦复非有无」,即代表:非「亦有亦无」,亦非「非有非无」,两句;这也就是四句中的后二句「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之否定。此即言:法离四句。
「如是观世间,心转得无我」:若能如是观察世间,则能令妄心转变,而证得二无我智。
「一切缘所作,所作非自有」:一切诸法既皆是众缘和合所作而成,则其自性便非本自有之。
「事不自生事,有二事过故」:「事」,即果。果不能自生果,因为果是从因生的。否则即有二果之过咎。所谓「二事」(二果),即是果生果之义。
「无二事过故,非有性可得」:若如实照了一切皆是因缘所生,则无果生果之过,如是则知一切法本皆因缘妄现,非有自性可得。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由「诸因及与」众「缘」和合,「从此」而「生世间」一切诸法;然愚夫于此因缘所生之法,「妄想」计「着」有无等「四句」,堕于邪妄分别,而「不」能了「知我所通」达之唯心之理。「世间」诸法「非」从「有」种「生,亦复非」从「无」种「生,不从」亦「有」亦「无」种「生,亦非」从「非有」非「无」种生,乃从「诸因及与」众「缘」和合而生,「云何愚」夫却于此横生「妄想」,计着四句?是故当知,缘生诸法本「非有亦非无」,离于有无,「亦复非有无」,毕竟离于四句。若能「如是」以正智「观」察「世间」诸法实离四句分别,便得离于诸妄想,因而令妄「心转」变,而证「得」二「无我」智。「一切」诸法之「性」实「不」自「生,以从」众「缘」和合而「生故。」「一切」诸法皆是众「缘」和合「所作」而成,既然是众缘「所作」,则其性即「非」诸法本「自有」之。(以生但缘生,非法自生;作但缘作,非法自作)。因既不生,则「事」果「不」能「自生事」果,否则即「有二事」果重复展转相生之「过」咎「故」;若了一切法皆是因缘所生,而「无二事」之果相生之「过故」,则知一切法本皆因缘妄现,「非有」自「性可得」。
观诸有为法,离攀缘所缘,无量,我说为量。量者自性处,缘性二具离,性究竟妙净,我说名量。

【注释】

「离攀缘所缘」:「攀缘」,即能攀缘之心。「所缘」,即所攀缘之法。
「无心之心量,我说为心量」:「无心」者,无分别之心。谓既离能缘、所缘,则能所双亡;既无能所,便达无心,无有一切虚妄分别之心,如此之心量,如来说为真心之量,以离虚妄分别过故。
「量者自性处,缘性二具离」:然而已证此无心之真心量者,犹有真心之量存焉,若能于此心量心性之极处,真令能所缘影及无心之性二者,具皆远离。
「性究竟妙净,我说名心量」:如是即能达于本性究竟妙净之境,我方说此为如来藏心之心量。

【义贯】

智者以正智「观」察「诸有为法」,其性本「离」于能「攀缘」之心及「所」攀「缘」之法,离于能所;既无能所,则达「无」分别「心之」不可思议「心量」,此则是「我说为」真「心」之「量」。然已证此真心「量者」,若能于心量「自性」之极「处」,真令能、所「缘」影及无心之「性,二」者「具」皆远「离」,达于本「性究竟妙净」之境界,「我」方「说」此「名」为如来藏心之「心量」。

【诠论】

此二节所颂者,为即俗而明真,乃悟者之心量。自此以下,为颂上面所说自妄
想心量,最后显示如来自觉境界。
施设世谛我,彼则无实事,诸阴阴施设,无事亦复然。
有四种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无我等,第四修修者。

【注释】

「施设世谛我,彼则无实事,诸阴阴施设,无事亦复然」:世谛中所称之我,乃假名施设,并无实事;至于五阴自相,及五阴合会所施设的共相之身,亦是假名,并无实事。「诸阴」,指五阴之自相。「阴施设」,指五阴和合所成之共相。此处「我」即人执,「我」无实事,即人执空。「阴」即法执,「阴」无实事,即法执空。
「有四种平等」:以二执具空,故有四种平等智生。
「相及因性生」:这是第一、第二种平等。「相」,为五阴相,即自他根身之相,此指「相与非相」平等,为第一种平等。「因性」,为诸法生起之因;「生」,为所生之果;合起来说,即指「因与果」平等,此为第二种平等。
「第三无我等」:第三为「我与无我」平等。
「第四修修者」:「修」,所修之法。「修者」,能修之人。第四种平等为「能修之人与所修之法」平等。

【义贯】

以假名「施设,世谛」中所称之「我」,「彼」(这个我)「则无实」在之「事」;至于色等「诸阴」之自相(法相),及五「阴」合会所假「施设」之共相(人相),本「无」实「事亦复然」。如是观察即达人法具空,则「有四种平等」智生:第一,五阴(自他根身之)「相」与非相平等;「及」第二,诸法生起之「因性」与其所「生」之果平等;「第三」,我与「无我」平「等;第四,」所「修」之法与能「修者」平等。
妄想习气转,有种种生,境界于外现,是世俗量。外现而非有,见彼种种,建立于身财,我说为量。

【注释】

「妄想习气转,有种种心生」:俗谛本来平等,了无差别之相,然愚夫由于内有无始妄想习气熏习,次第转生,故令种种现行心识生起。「转」,即生之义。
「境界于外现,是世俗心量」:由心生故,见有种种境界于外现。此即心生故种种法生。这便是世俗之心量。
「外现而非有」:然外现之种种境界,其实非有,唯自心见。
「心见彼种种,建立于身财」:「身」,根身,为正报。「财」,器世间资财,为依报。谓以自妄想心故见有彼种种法现,因而妄建立依正之根身及资财等法。「建立」,成就义。

【义贯】

俗谛本来平等,并无差别相,然愚夫以内有无始「妄想习气转」生,故「有种种」现行之「心」识次第「生」起;由心生故,于是见有种种「境界于外」显「现,是」为「世俗」之「心量」。然而「外现」之种种境界「而」实「非有」,以自妄想「心」故「见」有「彼种种」法,以此而妄「建立于」依正之内根「身」及外资「财」等法,此即是「我说为」世俗之「心量」者。

【诠论】

此二偈所明者,为即真成俗,是为迷者之心量。此为颂上面长行中,愚夫因种种义,而生妄想。
离一诸见,及离想所想,无得亦无生,我说为量。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离,谓彼解脱,我说为量。如如与空际,涅槃及法界,种种意生身,我说为量。

【注释】

「离一切诸见,及离想所想」:「诸见」,指人法二我及四句等凡外之见,此等诸见悉离,并离于能想之心及所想之境。「能想」即是我执,「所想」即是法执。
「无得亦无生,我说为心量」:以离二执与能所,故见无有少法可得,亦不见有一法生起,如是见尽情忘,即是达真正唯心之心量。
「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离」:「非性」,非有性,亦即非有。「非非性」,非无性,亦即非无。谓一切诸法本非有无。「性非性」,有性、非有性,亦即有与无。谓有与无悉远离。
「谓彼心解脱,我说为心量」:如是一切悉离,纤尘不立,即谓彼心得大解脱,是即为真实心量。
「如如与空际,涅槃及法界」:「如如」,真如。真如者,不妄不变;不妄故谓真,不变故谓如;内法如、外法如,故谓如如。「空际」,真空实际,广博包含谓之真空实际。「涅槃」,即无上之大涅槃;涅槃者,寂静常乐。「法界」者,交彻融摄。此四者为佛如来所自证、穷源彻底之自觉境界。
「种种意生身」:从自觉境界,而起种种意生身,应物利他,度脱众生,一切无碍。
「我说为心量」:我说此为如来自证之第一义心心量。

【义贯】

若「离」于人法二我及四句等「一切」凡外「诸见,及离」于能「想」之心与「所想」之境,即二执、能所、四句皆离,而见究竟「无」有少法可「得,亦无」有一法「生」,如是见尽情忘,「我」即「说」此「为」达唯心正智之「心量」。以人法具空心境齐泯,故如实知见一切诸法本「非」有「性」,亦「非非」有「性」(非有、非无),有「性」及「非」有「性」(有无)之过咎「悉」皆远「离」,如是一切性离,纤尘不立,即「谓彼心」得大「解脱,我」即「说」此「为」真实「心量」。由离一切名相妄想,至于正智,而契入不妄不变之「如如,与」广博包含之真「空」实「际」之境界,住于寂静常乐之「涅槃及」交彻融摄之「法界」,因而得起「种种意生身」,应物利他,度脱众生,一切无碍,「我」方「说」此「为」如来自证之「心量」。
尔时大慧菩萨白言:世尊,如世尊所说,菩萨摩诃萨当善义;云何为菩萨善义?云何为?云何为义?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注释】

「当善语义」:当善分别、通达语与义。「语」即能诠,指言教。「义」,即所诠,指义理。

【诠论】

因前面佛说,由计着外种种义,而起妄想;又说「知如实义,得解脱自心种种妄想。」所以有此问。

【义贯】

:本节从略。告大慧:云何为?谓言字妄想和合,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因彼我言说妄想习气计着生,是名为。

【注释】

「言字妄想和合」:谓内有名言、文字之妄想习气和合为因。
「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辅」,亦作,亦是颊之义;颊辅,即面两旁肉。此谓外依咽喉、唇、舌、齿、龂、面颊等处为缘。
「因彼我言说妄想习气计着生」:复因对自他(「彼我」)之言说妄想计着之习气,而令彼因缘和合,而生言语音声。

【义贯】

「佛告大慧:云何为语?谓」内有名「言」文「字」之「妄想」习气「和合」为因,外「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等处为缘,复「因」对「彼我」之「言说妄想习气计着」,而令彼等因缘和合而「生」言语音声,「是名为语」。

【诠论】

此言因缘和合而成语,意在显言语空。
大慧,云何为义?谓离一妄想相、言说相,是名为义。

【诠论】

「言说相」为言,「妄想相」为思,此乃以言思不及处为义相。即佛在第一品末所说:「而非真实在于言说」。是故真实义者,乃真如实际自觉之境界,离言绝思,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此是智者所入之境界。
大慧:菩萨摩诃萨于如是义,独一静处,闻思修慧,缘自觉了,向涅槃城,习气身转变已,自觉境界,观地地中间,胜进义相,是名菩萨摩诃萨善义。

【注释】

「闻思修慧」:依闻、思、修三慧之力。
「缘自觉了」:缘自得法而觉了唯心境界。
「习气身转变」:「习气」,即无始无明习气。「身」,即色身。此即是前面所谓之「身心转变」。
「自觉境界」:证入自觉圣智境界。
「观地地中间,胜进义相」:进而观察菩萨诸地,于其中上上胜进,谛了如实义之相。

【义贯】

「大慧,菩萨摩诃萨于如是」离言思之「义」,住于「独一静处」,静坐思惟,以「闻、思、修」圣智「慧」之力,持所闻之真如、法界等名义,「缘自」得法而「觉了」唯心境界,依之而趣「向涅槃城」,令诸无始无明「习气」及色「身」具「转变已」,即证入「自觉」圣智「境界」,进而「观」察菩萨「地地中间」,于其中上上「胜进」,谛了如实「义」之「相,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通达实「义」。
复次大慧,善义菩萨摩诃萨,观与义,非异非不异;观义与,亦复如是。若异义者,则不因辩义,而以入义,如灯照色。

【注释】

「观语与义,非异非不异」:语即是能诠之言教,义即是所诠之义理。谓若善解能诠,即达所诠;若善解所诠,即了能诠。然大乘究竟之义:虽有能诠、所诠,而能所不二,所以说「非异非不异」;若如是通达,则能够即言忘言,如实不二,不堕有见。
「观义与语,亦复如是」:谓观义与语,亦非一非异。因前面说义本绝言,恐有愚夫,拒斥一切言说,堕于断灭,故又令观义如语,令知理虽然绝言,然亦借言显理,免堕于断见。
「若语异义者,则不因语辩义」:「辩」,即辨,辨别之义。谓若说语为异于义者,则不应因语而能辨别义理。
「而以语入义,如灯照色」:而实能因言语而入于义理,亦即:能因语见义。如以灯照众色,则能明见众色。

【义贯】

「复次大慧,善」通达「语」与「义」之「菩萨摩诃萨」当「观语与义,非异非不异」(非一非异);亦当「观义与语,亦复如是」非一非异。「若语」为「异」于「义者,则不」应「因语」而能「辩」别「义」理;然「而」实能「以语」而体「入义」理,洞达了知,有「如」以「灯照」众「色」,则能明见无遗。
复次大慧,不生不灭、自性涅槃、三乘一乘、自性等,如缘言说、义计着,堕建立及诽谤见,异建立、异妄想,如幻种种妄想现,譬如种种幻,凡愚众生作异妄想,非圣贤也。

【注释】

「不生不灭、自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一切法不生不灭、一切法自性本来涅槃、三乘与一乘之密旨、如来藏真心自性之密意等甚深法义。此四者为如来所说之甚深理。
「如缘言说、义计着」:于如是深旨,如但缘于言说,依言取义,妄想计着。
「堕建立及诽谤见」:即堕于建立之有见、及诽谤之无见。以若计语与义为不异,则妄见语与义具成实法,即堕有见,故说「建立」。若计语与义为不一者,则语与义互相成无,则堕断见,所以说「诽谤」。
「异建立、异妄想」:以如来所施设之言与义,乃异于愚夫之建立「有」,亦异于其妄想分别之「无」。
「如幻种种妄想现」:如幻事,乃依种种自心妄想计着而现,愚夫于法计著有无,亦复如是。
「譬如种种幻,凡愚众生作异妄想」:譬如种种幻化之事,凡愚众生作异于幻事之妄想,谓不幻,计以为实有实无。此言不善语义,而成邪见。

【义贯】

「复次大慧,」若有人于佛所说之一切法「不生不灭」、一切法「自性涅槃、三乘」与「一乘」之密旨、如来藏真「心自性」之密义「等」甚深理,「如」但「缘」于「言说」、依言取「义」,妄想「计着」,则「堕」于「建立」之有,「及诽谤」之无「见」;以如来所施设之言与义,乃「异」于愚夫之「建立」有,亦「异」于其「妄想」计着之无。犹「如幻」事,乃依「种种妄想」计着而「现。譬如种种幻」事,「凡愚众生作异」于幻事之「妄想」,计以为实有、实无,「非圣贤」之所为「也」。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彼言说妄想,建立于诸法;以彼建立故,死堕泥中。阴中无有我,阴非即是我,不如彼妄想,亦复非无我。
一悉有性,如凡愚妄想;若如彼所见,一应见谛。一法无性,净秽悉无有;不实如彼见,亦非无所有。

【注释】

「建立于诸法」:此处「建立」即摄诽谤。谓于清净平等之诸法中,妄建立有与无之邪见,误导众生。
「死堕泥中」:「泥」,即地狱。以误导众生入于邪见,修诸邪行,不得度脱,且坏正法,其罪甚重,故死后感受生于地狱之重果报。
「阴中无有我,阴非即是我」:五阴中实无有我,五阴并非即是我。此为破外道之人执,乃针对外道邪计之:「阴中有我」、「我中有阴」、「即阴是我」、「离阴是我」,这是执我为常之邪见。
「亦复非无我」:亦复非无真我;然此真我无相,无有方圆大小、无青黄赤白、亦无内外方所,不可于阴中求,离阴亦不可得。此为破邪执毕竟无我之断见。
「一切悉有性,如凡愚妄想」:此谓若一切法悉有实自性,如彼凡愚之人所妄想计著者。开始的四句偈为破人执;最后的八句偈为破法执;从这两句以下的四句,先破常见之法执;最后四句再破断见之法执。
「若如彼所见,一切应见谛」:若法性真的如彼所见,为有实体可得,则一切凡愚之人皆应已见真谛,证无上道果,得大解脱。而实不然。
「一切法无性,净秽悉无有」:反之,凡愚之人见一切法皆空,无有一物,此为断见,至于净、秽一切等法,亦计空无所有,而堕断灭见。
「不实如彼见,亦非无所有」:虽然一切法本不实,正如彼凡愚邪见之虚妄不实一样,然亦非一无所有,以法本离于有无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彼」凡愚之人依种种「言说」而起种种「妄想」计着,「建立」有无之邪见「于诸法;以彼建立」恶见,谤正因缘法,坏正知见「故,死」后则「堕」于「泥」(地狱)之「中」。五「阴中」实「无有我」,五「阴」并「非即是我」,一切诸法并「不如彼」凡愚所「妄想」分别之有我于其内、外、中间,「亦复非无」离一切相之真「我」。若「一切」法「悉有」实自「性,如」彼「凡愚」之人所「妄想」计著者,「若」法性果真「如彼所见」之有实体可得,则「一切」凡愚皆「应」已「见」真「谛」,证无上解脱,以一切凡愚皆妄见法有自性故。而一切凡愚具未证解脱,故知法实无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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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亦有凡愚之人见「一切法」悉空「无」有「性」,而落于断见,至于「净、秽」等一切亦「悉」计空「无」所「有」,堕于断灭恶见;虽然一切法皆如幻「不实」,唯心所现,犹「如彼」邪「见」之唯心妄现,然「亦非」一「无所有」,以一切法皆是唯心现量,离于有无故。
复次大慧,智识相今当说。若善分别智识相者,汝及诸菩萨,则能通达智识相,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注释】

「智识相」:即智相与识相。辨诸法之真与妄,明语与义之是非正邪,及一切修证境界,其最终即在于智与识之抉择,故如来在此特不问自说,欲令菩萨离心意识,而契无上觉智。

【义贯】

「复次大慧,智」相与「识相」,我「今当」为汝「说。若」能「善分别智」相与「识相者,汝及诸菩萨,则能」究竟「通达智」与「识之相」,而「疾」速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大慧,彼智有三种,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云何世间智?谓一外道凡夫,计著有无;云何出世间智?谓一声闻缘觉,堕自共相,希望计着;云何出世间上上智?谓诸菩萨,观无所有法,见不生不灭,离有无,如来地,人法无我,缘自得生。

【注释】

「云何世间智?谓一切外道凡夫,计著有无」:诸修行人,即使是出家,若不禀佛所教者,亦皆名为外道,其所修证的最高境界,虽能到达非想非非想,也还是在有、无的妄计之中,以妄计有无,不出三界生死,故为世间智。上焉者犹如是,更何况下焉者的毛道凡夫?
「云何出世间智?谓一切声闻缘觉,堕自共相,希望计着」:以二乘观阴、界、入,因缘、四谛等,皆不出于总别相观,而证种种智慧,故说「堕自共相」。以堕自共相,故厌三界生死,不达唯心,计有实法可断,有涅槃可证,所以说「希望计着」。
「观无所有法」:观一切法本皆寂静,无所有,无有一相可得。
「离有无品」:离于有无二种妄见。
「如来地,人法无我」:得如来地,证人法二无我。
「缘自得生」:缘自得法而生此出世间上上智。由于此断障证真之智,皆是从自觉境界中流出,所以是「缘自得」法而「生」。

【义贯】

「大慧,彼智有三种,谓世间」智、「出世间」智、及「出世间上上」智。「云何」为「世间智?谓一切外道」及「凡夫,计着」一切诸法之性,戏论「有无」,名为世间智;「云何」为「出世间智?谓一切声闻、缘觉」之人,「堕」于阴界入之「自共相」妄想,虚妄「希望」离生死、证涅槃,「计着」诸法为实,不了唯心,名为出世间智;「云何」为「出世间上上智?谓诸佛菩萨,观」一切法皆寂静「无所有法」,彻「见」一切法「不生不灭,离」于「有无」二「品」之边见,得入「如来地」,证「人、法」二「无我」及「缘自得」法而「生」此无上觉智,是名为出世间上上智。
大慧,彼生灭者是识,不生不灭者是智。复次,堕相无相,及堕有无种种相因,是识;超有无相是智。复次,长养相是识,非长养相是智。

【诠论】

以上说明的是智的种类,从此以下开始分别解说何者是识,何者是智。这里说明的智与识之别,皆是以凡外二乘之智为识,而以出世间上上智为智;这是由于凡外二乘皆不出于分别,故是识,非究竟真智。佛如是开示,令行者依智而不依识。

【注释】

「彼生灭者是识,不生不灭者是智」:由于凡外计法有无,二乘依于四谛、十二因缘,而不了自心现量,然皆不出生灭之法;今佛以自证之不生灭究竟之境界而观,则见彼生灭者实仍是识,而不生灭者方是智。
「堕相无相,及堕有无种种相因,是识;超有无相是智」:「相无相」,有相无相。谓凡外各执有无,二乘着空厌有,皆属相无相。「因」,是指有、无二相之因。外道以种种邪因为「有、无」之因。如胜性、微尘等。而二乘以惑、业为染净之因,即六识、三毒等。邪正之「因」见虽殊,然而却皆不离相与无相之分别,是故仍属于识,未达于智;唯有佛之离有无相,方是智。
「长养相是识,非长养相是智」:「长养」,即佛在前面所说:「色等长养心」是也。凡假外尘,资养于内者,即是识;若无所资待,自得于内者,方是智。

【义贯】

「大慧,彼」九法界有「生灭者是识,」佛界「不生不灭者是智。复次,」凡外「堕」有「相无相,及堕有无种种相」之「因」之计著者「是识;超」越「有无相」者,方「是智。复次,」取外尘而得「长养」增益之「相」者,「是识」,不取、无待外,「非长养相」者,方「是智」。
复次,有三种智,谓知生灭、知自共相、知不生不灭。

【义贯】

「复次」,佛「有三种智,谓知生灭」之智、「知自共相」之智、及「知不生不灭」之智。

【诠论】

这是佛所独具的三种智,以此三智而能了知前面所说凡圣三种智(世间智、出世间智、出世间上上智)所知之境界。犹如佛有五眼,而能圆知一切凡圣境界一样。此谓凡愚依着世智,以不知生灭本空,故堕有无;二乘以不达自共相皆悉一如,故堕自共相计着;而菩萨之未证不生灭性者,则长养进心,未脱凡圣情量。佛以自觉圣智,知此等境界,原是真如所现,本自空寂,无生无灭,超心意识,离凡圣见;如是即显佛智圆明,所知大备,不同于二乘与凡夫,各知一端。然而佛之此三种智慧,体唯是一,用即有三,这便是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故为圆满通达无碍之真智。
复次,无碍相是智;境界种种碍相是识。复次,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识;无事方便自性相是智。复次,得相是识;不得相是智:自得圣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注释】

「无碍相是智;境界种种碍相是识」:「种种碍相」,即是前面所说之知生灭之识;以其未达缘生之相本空,故成碍相。今以佛智观之,照见如如,故碍者为识,无碍者方为智。
「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识;无事方便自性相是智」:「三事和合生」,即根境识三者和合而生之自共相。此等自共相之见,二乘以总、别相观智破之,故称「方便相」,亦即,以观智方便得破之相。而佛以无上真智照了,迥脱根尘,实无三事和合,亦不假方便,顿见一切诸法本自性相,如此则是智。
「得相是识;不得相是智」:「不得相」,即前面所说之不生灭性。因凡夫、三乘,皆有求、有得;佛以智照了,体本不生不灭,无有能证所证,能得所得,因此,有所得是识,无所得是智。

【义贯】

「复次」,彻见一切法「无」相妨「碍」之「相是智」;觉诸凡圣、染净等「境界」有「种种」互相障「碍」之「相」者,便「是识」(妄识分别)。「复次,」见实有根、境、识「三事和合」而「生」之自共相,然后以总别相观智之「方便」而破其「相」者「是识」;洞了实「无」三「事」和合,亦不假「方便」,顿见诸法本「自性相」者「是智。复次,」有所「得相是识;不得」少法之「相是智:」以「自得圣智」之「境界」,乃「不出不入故,」犹「如水中」所现之「月」,实无往来,水中亦无月,然却能随缘而现。

【诠论】

本节最后说:佛所自证之自得圣智境界所现报化身,如水中所现之月,实无出入,亦无来无去,然能现一切境界,而度脱众生。然而以实言之,不但佛之境界如水中月,无出无入,亦无来去,即众生之六道境界,亦如水中所现之月,实无出入,亦无来去;以佛与众生,皆同一如故,故凡圣所现一切境界,实皆同其不生灭性。然以众生不了此故,枉造诸业,枉受生死。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采集业为识,不采集为智。观察一法,通达无所有,逮得自在力,是则名为慧。

【注释】

「采集业为识,不采集为智」:「采」,采取,谓根对前境,起念攀缘。「集」,积集,招集。「业」,善恶生死之业。谓根对于前尘,而生攀缘、取着,广事采取,积集于心,招生死果,即名为识。「识」,分别义。谓所缘之境,虽有真妄之殊,然一切分别,都名为识。若能了根尘本来绝待,分别亦无自性,则妄识不生,即名为智。此二句为总颂智与识之差别。上面所言之智与识,虽有六种不同,然其要者,皆不出以分别为识,不分别为智,而分别与否,即在于采集与不采集。
「观察一切法,通达无所有」:由观察缘生之一切法,而至通达无相、无所有,即见诸法当体不生不灭,离一切相,如空中华。此二句颂不生不灭者是智,以见诸法有生有灭,即名为识。
「逮得自在力,是则名为慧」:「逮」,及、至。「自在」,解脱、神通、无功用道。谓及至证得无功用道的神通自在力,用而常寂,无心施,即名佛之无上智慧。「慧」,即是智。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采」取招「集」善恶生死「业」者「为识,不采集」众业者方「为智」。由「观察」缘生「一切法」,而至「通达」无相「无所有」,见诸法当体离一切生灭相,得无生忍,「逮」证「得」佛地无功用「自在」神通之「力」,用而常寂,「是则名为」如来所证之无上「慧」。
缚境界为,觉想生为智,无所有及胜,慧则从是生。

【注释】

「缚境界为心」:「心」,即识。受缚于诸境界者,即名为心识。
「觉想生为智」:能觉知种种妄想之生起者,即为智。
「无所有及胜」:「无所有」,指菩萨所证之无相境界。「胜」,指佛地上之胜妙之境。

【义贯】

受「缚」于「境界」者,即名「为心」识,能「觉」知种种妄「想」之「生」起者,即「为智」。菩萨得无相「无所有,及」至佛位「胜」妙之境,「慧则从是」处而「生」。
意及与识,远离思惟想,得无思想法,子非声闻。

【注释】

「心意及与识」:若依心、意、意识,则为长养。「心、意、意识」即八识。
「远离思惟想」:若远离一切思惟妄想分别,即非长养。

【义贯】

若依「心、意、及与」意「识」,则为长养,「远离」一切「思惟」妄「想」分别,则非长养,至证「得无思」惟妄「想」之「法」,转识为智,乃「佛子」之境界,而「非声闻」之所能。

【诠论】

本偈为颂菩萨离心意意识、无生、无长养之境界。
寂静胜进忍,如来清净智,生于善胜义,所行悉远离。

【注释】

「寂静胜进忍」:「寂静忍」,即寂灭忍。仁王经上说五种忍: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寂灭忍,各有下、中、上三品。三贤位菩萨皆在伏忍位;初地至三地为信忍;四至六地为顺忍;七至九地为无生忍;十地、等觉、及佛为寂灭忍。
「生于善胜义」:谓如来之智,乃生于最善之胜义谛。
「所行悉远离」:「所行」,指一切凡愚所行之妄想境界,佛于此等境界悉皆远离。

【义贯】

「寂静」殊「胜」趋「进」之「忍」智,乃「如来」最极「清净」之「智」,此智乃「生于」最「善」之「胜义」谛,于诸凡愚「所行」之一切妄想境界,「悉」皆「远离」。我有三种智,圣开发真实,于彼想思惟,悉摄受诸性;二乘不相应,智离诸所有。

【注释】

「我有三种智」:即上所言之「知生灭、知自共相、知不生不灭」三种智慧。
「圣开发真实」:「圣」,指自觉圣趣。谓此三种智乃依自觉圣趣所开发之真实智慧。
「于彼想思惟,悉摄受诸性」:「彼」,指佛所证之圣智境界。「想」,妄想。「思惟」,分别。「摄受」,取着。「诸性」,诸法之性。谓凡愚之人,于佛所自证之境界,但依自心妄想分别,而摄受取着诸法之性,故不见真,不能契入。
「二乘不相应」:「不相应」,指不相应智,谓与世间染法不相应之无漏智,因为二乘以总别相观,破诸法之自共相,故于世法得不相应智。虽得此智,得出离世间,然仍分别不断,不能证得究竟,及得法界一相、无碍之大自在。
「智离诸所有」:谓唯我圣智远离于诸所有,究竟无所着,一相、无相。

【义贯】

「我有三种智」:知生灭智、知自共相智、知不生不灭智。此乃是依自觉「圣」趣所「开发」、契入「真」如「实」际之智慧。凡愚之人「于彼」佛所证之甚深境界,却依自心妄「想思惟」分别,「悉」为「摄受」取着「诸」法之「性」,故不见真。至于「二乘」之人,以破自共相,故于世法得「不相应」智,唯我圣「智」远「离」于「诸所有」,究竟无所着。
计着于自性,从诸声闻生,超度诸量,如来智清净。

【注释】

「计着于自性,从诸声闻生」:由于计着诸法之自共相,及染净等自性,从这些计着,而有声闻生。

【义贯】

由于妄「计」执「着于」诸法之染净等「自性」,「从」如是「诸」计着,故有「声闻」产「生」。以自在慧「超」越「度」过「诸」妄想「心量」,则为「如来」无上「智」慧、究竟「清净」。
复次大慧,外道有九种转变论,外道转变见生;所谓形处转变、相转变、因转变、成转变、见转变、性转变、缘分明转变、所作分明转变、事转变。大慧,是名九种转变见,一外道,因是起有无生转变论。

【注释】

「转变论」:前面佛明示识与智之分别。若依智,则洞见诸法性相如如,离于生灭;若依于识,则随境而转,见有生灭,取着外相,是故见诸法变迁不一,纷然于目,于是乃至有九种转变之论,而不知诸法本寂,一切变化乃唯心所现。以如是着外相求,不知达本,故不见真,随妄识漂流;今佛已示识与智之分别,为令究竟远离依妄识之求,离妄归真,依于正智,故广破外道邪计之转变论,令依不生灭之智。
「外道转变见生」:此九种转变论为根据外道所执之转变妄见而生。
「形处转变」:身形、处所转变。如人有生老病死。
「相转变」:相貌转变,如人之相貌四肢,因年老,或营养、或运动、或操劳,而变胖、瘦、强弱、或有皱纹,称为相转变。
「因转变」:能作之因转变。此指有、无、识三者,互起互灭,识随业而转变,称为因转变。
「成转变」:所成之果转变。如神识入胎,由因成果,称为成转变。
「见转变」:眼观前境,而能分别,然其所见,随物迁移不定,称为见转变。
「性转变」:如苦变为甜,甜转成酸等,称为性转变。
「缘分明转变」:谓缘境分别,迁移不定,称为缘分明转变。
「所作分明转变」:谓种种造作不定,称为所作分明转变。
「事转变」:谓一切有为之事,成住坏空,称为事转变。
「一切外道,因是起有无生转变论」:谓一切外道皆依此九种转变之妄见,而起「有」与「无」互相转生,从有到无、或从无到有之转变论。

【义贯】

:本节从略。云何形处转变?谓形处异见。譬如金变作诸器物,则有种种形处显现,非金性变;一性变亦复如是。或有外道作如是妄想,乃至事变妄想,彼非如非异,妄想故。

【注释】

「谓形处异见」:谓计法之形处有变异之妄见。
「譬如金变作诸器物,则有种种形处显现」:譬如见金被打造成种种器物,诸外道人便计那金子定有种种形处改异显现。
「非金性变」:然而金之形貌有殊,金性实未尝改异。而外道人依识不依智,见相不见性,故不达此。
「一切性变亦复如是」:「一切性」,一切法。谓一切法之变化亦复如是,外相有变,本性不迁,以本性离来去生灭相故。
「乃至事变妄想」:乃至言一切事皆有转变之妄想。
「彼非如非异,妄想故」:「彼」,指一切法。「如」,一如,即一之义。此谓:而彼一切法,实非一非异,离于一异取着之见,但愚夫以自心妄想,故见有种种转变,执之为实。

【义贯】

「云何」为身「形处」所「转变?谓」计法之「形处」有变「异」之妄「见。譬如」见「金」被人打造而「变作诸器物」,诸外道人「则」计彼金定「有种种形处」之变异「显现」,然形状容或有殊,并「非金性」有所改「变;一切性」(一切法)之「变」化「亦复如是」,外相有异,本性不迁。「或有外道作如是」诸法变异之「妄想」计着,「乃至」执一切「事」皆有转「变」之「妄想」计着,然「彼」一切法实「非如」是不变、亦「非」别「异」(非一、非异),但愚夫以自心「妄想故」见有种种转变,如晴空见华。如是一性转变,当知如乳酪、酒果等熟,外道转变妄想,彼亦无有转变,若有若无,自现,外性非性。大慧,如是凡愚众生,自妄想修习生。大慧,无有法若生若灭,如见幻梦色生。

【注释】

「如是一切性转变,当知如乳酪、酒果等熟」:一切法之转变,皆有如乳变为酪,果变为酒一样,从缘而起,其性本非一异,以诸法本无自性可得,诸法之自性既无,何有一异转变?何以诸法无自性?以诸法由众缘和合而生,众缘和合,故无自性。又,乳变为酪,而乳与酪之性实非一非异。若乳与酪是一者,则乳必与酪同一物,然乳实不与酪同,故知乳与酪非一;乳与酪若是定异者,则酪必不能从乳出,然酪实从乳出,故乳与酪亦非异。果与酒亦复如是,非一非异。一切法之有变异相者,亦复如是,非一非异,离于一异、有无等四句戏论、妄想分别。诸学道人,若于如是处用心,即得入处。
「外道转变妄想,彼亦无有转变」:外道于此而生有转变之妄想,而彼诸法实亦无有转变。
「如是凡愚众生,自妄想修习生」:如是,凡愚众生所计之转变论等虚妄见,皆由自心妄想,邪修熏习而生。
「无有法若生若灭,如见幻梦色生」:谓一切法本不生灭,有如见幻化之色,或于梦中见色,而谓此幻化之色或梦中之色为有生、有灭;然而幻化之色,及梦中所见之色,实无若生若灭,以皆唯心所现故。

【义贯】

「如是,一切性」(一切法)之「转变,当知」皆有「如」从「乳」至「酪」,或「酒」与「果」物「等」成「熟」所现之转变一样,其性本非有无,以诸法皆离自性故,一异性不可得。诸「外道」于此却生实有「转变」之「妄想」,而「彼」诸法实「亦无有转变」,一切诸法之「若有若无」(从无至有,或从有至无等),皆是「自心」所「现」,一切「外性」(外法)皆「非」有实自「性。大慧,如是,凡愚众生」所计之转变论等妄见,皆由「自」心「妄想」邪「修」熏「习」而「生。大慧」,实「无有法若生若灭」,此有「如见幻」化之色,及「梦」中之「色」,而谓其色为实有「生」、有灭;然彼幻化与梦中之色,实无若生若灭,以唯自心所现故。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形处时转变,四大种诸根、中阴渐次生,妄想非明智。最胜于缘起,非如彼妄想;然世间缘起,如揵闼婆城。

【注释】

「形处时转变,四大种诸根、中阴渐次生」:这三句,即简单地重颂九种转变论。「形处」为第一种转变论;「四大种」,即缘转变;「诸根」,即相转变与见转变;「中阴」,因转变;「渐次生」,成转变及所作转变。
「妄想非明智」:如是妄想分别则非明智。
「最胜于缘起,非如彼妄想」:「最胜」,即佛,或佛智。谓以佛最胜妙之智观于缘起诸法,即知诸法实非如彼凡愚所妄想之有转变、一异等相。
「然世间缘起,如揵闼婆城」:然世间这一切由缘所起之诸法,有如揵闼婆城,乃自心所见,离于有无,故无有迁改。佛依于智,故法离有无;外道依于识,故妄见事事转变。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外道依妄识,而见诸法之「形」相与「处」
所依「时」而「转变」,见「四大种」与「诸根」,及「中阴」身「渐次」转变而「生」出五阴,如是「妄想」分别「非」属「明智」。佛以「最胜」妙之智观「于缘起」诸法,即知诸法实「非如彼」凡愚所「妄想」之有转变、一异等相;「然世间」这一切从「缘」所「起」之诸法,实有「如揵闼婆城」,乃唯自心所现,离于有无,故无有迁改。

【诠论】

一切外道之邪见,总不离有无、一异等四句之见。经文在此之前,佛常在破外道之有无见,至此提出九种转变论,方才正破一异之见。有无、一异之见既破,即邪见妄想不生,邪见妄想不生,即渐得亲见如如不生不灭之本体。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言:世尊,惟愿为说一法相续义、解脱义;若善分别一法相续不相续相,我及诸菩萨善解一相续巧方便,不堕如所说义计着相续,善于一诸法相续不相续相,及离言说文字妄想觉;游行一诸刹土,无量大众、力、自在、通、总持印;种种变化,光明照曜,觉慧善入十无尽句,无方便行:犹如日、月、摩尼、四大;于一地,离自妄想相见,见一法如幻梦等,入地身;于一众生界,随其所应而为说法,而引导,悉令安住一诸法如幻梦等,离有无及生灭妄想,异言说义,其身转胜。

【注释】

「惟愿为说一切法相续义、解脱义」:「解脱」,即不相续。大慧此问之用意,在于令了知相续即解脱,得入诸法一相之境,离于一切二法妄想分别,乃至令缚脱两忘,纤尘不着:极乎究竟清净。
「不堕如所说义计着相续」:亦即不如言取义,妄想计着,相续不舍。
「离言说文字妄想觉」:远离于一切文字言说妄想分别之妄觉。
「无量大众」:处于无量大众之会,听受正法。
「力、自在、通、总持之印」:「力」,五力或三昧力。「自在」,解脱自在。「通」,神通,指六通。「印」,心印。谓得三昧力、解脱自在、六神通、及一切佛法总持之心印。
「觉慧善入十无尽句」:「觉慧」,自觉圣慧。「十无尽句」,即十无尽之大愿行。谓以自觉圣慧而善入、满足十无尽句之大愿行。
「无方便行」:即无作功用之行。
「犹如日、月、摩尼、四大」:谓菩萨摩诃萨之无功用行,其所行犹如日、月行空,无所依着,亦不着迹象,然照世间,平等普施;亦如摩尼宝珠,随物现色而无用心;又如地水火风,周一切,其用自然,普利众生。
「于一切地」:住于菩萨一切地。
「离自妄想相见」:而离于自心妄想,住地分别之见。
「入佛地身」:入于佛地,得如来自在法身。
「离有无品及生灭妄想」:「有无品」,即有无二种邪见。谓离外道有无二邪见,及一切凡小之生灭妄想见。离有无见,为离外道见;离生灭见为总离一切凡外邪小之妄想见。
「异言说义」:亦远离异于真理之言说戏论义。
「其身转胜」:以其心转为殊妙,故其身随而亦转胜妙。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解「说一切法相续」相之「义」、及「解脱」相(不相续相)之「义;若」能「善分别」了知「一切法相续」及「不相续相」,则「我及诸菩萨」便能「善解一切」法「相续」及不相续,得善「巧方便」智,以得此智故,「不堕」于「如所说」字面之「义」而「计着」,念念「相续」,成为系缚,不得开解;且因而能「善」通达「于一切诸法」之「相续」与「不相续相,及」远「离」一切「言说文字妄想」分别之虚妄知「觉」;以证离言,得离言法性,证入法性,于是得以「游行一切诸佛刹土」,处于「无量大众」之会,听受正法,得无量三昧「力」、解脱「自在」、种种神「通」,及一切佛法「总持之」心「印」;然后现「种种变化,光明照曜」世间,以自「觉」圣「慧」而「善入」、成满「十无尽句」之大愿,现「无」作意、无功用之巧
「方便行」:其所行「犹如日月」行空,无所依着,而照世间,平等普施;亦如「摩尼」宝珠,随物现色,而无用心;又如地水火风「四大」,周一切,其用自然,普利众生。安住「于」菩萨「一切地」,而「离」于住地分别之「自」心「妄想相见」,如实彻「见一切法」唯心所现,「如幻」如「梦」、如阳焰、空华「等」,离于有无,心不执着;以证唯心故,随即「入」于「佛地」,得如来自在法「身」;然后普「于一切众生界」,皆能「随其所应」得度者,「而为」之「说」其相应之「法,而引导之」,入于实法,「悉令安住」于「一切诸法如幻」如「梦」、如空华「等」,无上唯心现之智,令远「离」外道「有、无」二「品」之邪见,「及」一切凡愚「生灭」之「妄想」,并令远离「异」于真理之「言说」戏论邪「义」,以心离妄故,「其身」便得「转」为「胜」妙。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唯然受教。告大慧:无量一诸法,如所说义计着相续:所谓相计着相续、缘计着相续、性非性计着相续、生不生妄想计着相续、灭不灭妄想计着相续、乘非乘妄想计着相续、有为无为妄想计着相续、地地自相妄想计着相续、自妄想无间妄想计着相续、有无外道依妄想计着相续、三乘一乘无间妄想计着相续。

【注释】

「无量一切诸法,如所说义计着相续」:「无量一切诸法」,指世出世间一切法。谓若于一切诸法,依言取着其义,则有无量相续相产生。
「相计着相续」:「相」,指五阴之自共等相。若于五阴之自共相计着,则成相续,不得度脱。若了五阴自共相空,当体不取不着,即相续相断,因此不复相续,即得解脱。
「缘计着相续」:「缘」,即所缘之尘境。前一项是计着五蕴,此项是计着六尘,而成之相续。若了外尘本无自性,唯心所现,即不相续。相续相断,即是解脱。故知若缚若解,唯是自心取着与否。
「性非性计着相续」:「性非性」,即有性、非有性,亦即有性,无性。计着诸法之有性、无性,便成相续。若了诸法自性,本离有无,唯心所现,犹如幻梦,即不相续。
「生不生妄想计着相续」:「生不生」,即生死。此谓于生死妄想计着,而成相续。若了知生死本来如幻,即不相续。
「灭不灭妄想计着相续」:「灭」,寂灭,亦即涅槃。「灭不灭」,即寂灭与非寂灭,涅槃与非涅槃。此谓于寂灭与非寂灭妄想计着,而成之相续。若了一切法本来涅槃,不更涅槃,则此相续断。
「乘非乘妄想计着相续」:「乘」,为内教。「非乘」,为外道。又,「乘」为运载之义,以大小乘为能运载众生出于生死,而至涅槃,故称为「乘」;而外道之法,不出生死,故名「非乘」。此谓于内教、外道,邪正之法,妄想计着,即成相续。
「有为无为妄想计着相续」:「有为无为」,即世间与出世间。于世出世间妄想计着,即成此相续。
「地地自相妄想计着相续」:「地地自相」,为分别诸地名相,见有能住之人,所住之地,如是之妄想计着,便成此相续。
「自妄想无间妄想计着相续」:唐译作:「自分别现证执着」。此谓:自心妄想有取证无间道之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
「有无品外道依妄想计着相续」:谓于外道所依之有无二品邪见,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
「三乘一乘无间妄想计着相续」:谓对三乘、一乘,乘之大小高下,起无间之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

【义贯】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我「当为汝」解「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若于「无量一切诸法,如所说」表面之「义」而「计着」,则有无量「相续」相产生:「所谓」一、对五阴自共「相计着」所成之「相续」;二、由对所「缘」尘境「计着」所生之「相续」;三、于诸法之有「性」与「非」有「性」生「计着」所成之「相续」;四、对「生」与「不生」(生与死)「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五、于寂「灭」与「不」寂「灭」起「妄想计着」之「相续」;六、于内教之「乘」与外道之「非乘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七、于「有为、无为」(世间出世间)「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八、分别菩萨「地地自相,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九、「自」心「妄想」有取证「无间」道之「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十、「有无」二「品,外道」所「依」之「妄想计着」,所成之「相续」;十一、于「三乘、一乘」,大小分别起「无间妄想计着」之「相续」。
复次大慧,此及余,凡愚众生自妄想相续,以此相续故,凡愚妄想,如蚕作茧,以妄想丝,自缠缠他,有、无有相续相计着。

【注释】

「有、无有相续相计着」:「有、无有」,即有与无。谓乃至执著有相续相,或无相续相之妄想计着。

【义贯】

「复次大慧,此」等相续计着,「及」其「余」之计着相,皆为「凡愚众生」由「自」心「妄想」,而得「相续」不绝,「以」有「此」等「相续故,凡愚」之「妄想」,即「如蚕作茧,以妄想丝,自缠缠他」,乃至执着「有」相续相,或「无有」(无)「相续相」之「计」执「着」,堕入邪见之言说戏论。复次大慧,彼中亦无相续及不相续相,见一法寂静,妄想不生故,菩萨摩诃萨,见一法寂静。

【注释】

「彼中亦无相续及不相续相」:「彼」,指一切法。谓一切法中,本无相续相或不相续相,以相续与不相续,只在心取着与不取着,法由心生,而外性实无一法可得。

【义贯】

「复次大慧,彼」一切法「中」实「亦无相续」相「及不相续相」,之所以能如是了知者,以彻「见一切法」本来「寂静」,无有生灭来去,因而「妄想不生」之「故」,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如实「见一切法」皆「寂静」不生法门。

【诠论】

从这节以下,佛即广示修断了悟之相。此节为以寂静不生,缚脱双遣,来答前面解脱之问。一切法中,本无相续与不相续;相续与否,只在心之取着与否,若心取着,即使所取着的是圣法,亦堕为凡情,则为生死相续;若心不取着,即在妄法,亦不染着,而成圣智,当体无缚,当念解脱。故知缚脱在人,不在于法,是以菩萨摩诃萨不生妄想,观法寂静,故无缚脱之名,是为真解脱。
复次大慧,觉外性非性,自现相无所有,随顺观察自现量,有无一性无相,见相续寂静故,于一法无相续不相续相。

【注释】

「觉外性非性,自心现相无所有」:觉了一切外法之性皆非有自性,一切自心所现之相续与不相续相,皆实无所有;「相」无所有,即是无相。此为观境唯心,则境空。
「随顺观察自心现量,有无一切性无相」:观境唯心,达境本空后,于是随顺反观能现此境之心,则见此心亦本来空寂,无若有若无等一切相,皆了不可得,皆是无相。
「见相续寂静故,于一切法无相续不相续相」:以彻见一切相续相本寂静故,则于一切法如实知见实无相续与不相续相。

【义贯】

「复次大慧,觉」了一切「外」法之「性」皆「非」有自「性」,一切「自心」
所「现相」皆实「无所有」,了达境空、唯心,从而「随顺观察」一切法皆唯「自心现量」,则见「有」性与「无」性等「一切性」皆是「无相」,以如是彻「见」一切「相续」相本「寂静」无相「故」,则「于一切法」如实知见实「无相续」与「不相续相」,即得真解脱。
复次大慧,彼中无有若缚若解,余堕不如实觉知,有缚有解;所以者何?谓于一法有、无有,无众生可得故。

【注释】

「彼中无有若缚若解」:「彼」,指相续与不相续之一切法,其中实无系缚与解脱,缚与脱皆自心现。
「余堕不如实觉知,有缚有解」:「余」,指除佛与菩萨外之凡外权小之人。谓凡愚之人以堕于不如实觉知,故妄见诸法有缚有解,如见空华。
「于一切法有、无有,无众生可得故」:谓于一切法之有、无等相之中,皆无众生可得。此即是言:人法无我。若无众生相可得,则谁缚谁脱?若是无众生于其中,则缚但法缚,脱但法脱,其中无人,是故言:无有作者、受者,以无人故。

【义贯】

「复次大慧,彼」相续与不相续之一切法「中」,亦本来「无有若」系「缚、若解」脱,然而除佛及菩萨摩诃萨外,其「余」一切愚夫,以「堕」于「不如实觉知」,故妄见诸法实「有缚有解;所以」说诸法实无缚无解之原因「者何?谓于一切法」之「有」及「无有」等相中,皆「无众生」相「可得故」,法中既无人,是故无有缚脱。
复次大慧,愚夫有三相续:谓贪恚痴,及爱未来有、喜爱具。以此相续,故有趣相续,彼相续者续五趣。大慧,相续断者,无有相续不相续相。

【注释】

「谓贪恚痴,及爱未来有、喜爱具」:「贪恚痴」,为过去之发业无明。「爱未来有」,即爱来生,此为现在之润生无明。「喜爱具」,即与喜爱共具,谓若来世投生时,即生喜爱,此为未来之润业无明。此句谓:由现在之爱水,润过去三毒业,而希求未来之果,将来业熟之后受生,于入胎之际,起喜爱之心,而受五阴相。以此三种于三世相续不断,故有生死相续不断相。
「以此相续,故有趣相续」:「趣」,指五趣,或六趣。若言五趣,则将阿修罗趣属天道摄,以阿修罗之福报似天,而其男丑女美,故又称非天;又,以其不似天人不论男女皆美故称非天。此句谓:以有此三种相续,故令众生有诸趣相续不断之事。
「彼相续者续五趣」:谓所谓相续者,不是指其他而是指众生相续于五趣受生而言。
「相续断者,无有相续不相续相」:若达烦恼三毒性空,爱心顿息,则彼相续相实不可得,不相续相亦不可得,是故无有相续与不相续相。又,须得缚脱皆无,方为真解脱;若单是无相续,或单是无不相续,则仍是相续!必须缚脱两忘,方达真无相续。

【义贯】

「复次大慧,愚夫有三」种法「相续:谓贪恚痴,及爱未来」之「有」(爱未来生)、以及受生时与「喜爱」之情共「具。以」有「此」三种法于三世中「相续,故」令众生「有」于诸「趣相续」不断之事。「彼相续」之义「者」,乃指众生相「续」于「五趣」受生。「大慧,」若真「相续断者」,则见本来「无有相续」与「不相续相」可得。
复次大慧,三和合缘,作方便计着,识相续无间生,方便计着,则有相续。三和合缘识断,见三解脱,一相续不生。

【注释】

「三和合缘,作方便计着,识相续无间生」:以根境识三者和合为缘,所作之方便,产生之幻相,于此而计着,便有诸识相续无间地生起。
「方便计着,则有相续」:若于此等心境方便和合所生之法,更起计着,则有相续相产生。
「三和合缘识断,见三解脱」:识既从缘而生,故了本无体,因而三和合缘所生之识便不断而断;识断,便现真智,见一切法空、无相、无愿之三解脱门。

【义贯】

「复次大慧」,由根境识「三」者「和合」为「缘」所「作」之「方便」而现之诸幻相,若于此而生「计着」,便有诸「识相续无间」地「生」起;若于此等心境「方便」和合所生之法,更起「计着,则有」诸趣「相续」相产生。若「三和合缘」所生之「识断」,则「见」一切法空、无相、无愿之「三解脱」门,于是「一切」生死「相续」相便「不」再「生」。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不真实妄想,是说相续相;若知彼真实,相续网则断。
于诸性无知,随言说摄受,譬如彼蚕虫,结网而自缠。
愚夫妄想缚,相续不观察。

【注释】

「不真实妄想」:「不真实」,即是虚妄。
「是说相续相」:是则名为相续相。
「若知彼真实」:若能了知彼一切虚妄法之实相,皆是无所有。
「于诸性无知,随言说摄受」:「诸性」,诸法。「摄受」,取着。谓凡愚之人于诸法之实性无所知,只是随言说而取着。
「愚夫妄想缚,相续不观察」:愚夫为妄想所缚,相续不断,而不能以智观察照破疑网而自出。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取着虚妄「不真实」之「妄想」分别,
「是」则我所「说」名为「相续相」者;「若」能如实了「知彼」一切虚妄法
之「真实」之相,本无所有,「相续网则断」。凡愚之人「于诸」法之真「性无」所「知」,不能观察相续体空,故但「随言说」而「摄受」取着,「譬如彼蚕虫,结网而自缠」,诸「愚夫」为自心「妄想」所「缚」亦如是,其妄想无间「相续」而「不」能以智「观察」照破自心所现之虚妄相续网而自出。
大慧复白言:如世尊所说,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世尊,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非为世尊如是说烦恼、清净无性过耶?一法,妄想自性非性故。

【注释】

「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彼彼」,种种、各各。以种种妄想心,去妄想分别种种法之性,因而有种种依他起之境界现起。
「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但」,只。「耳」,而已。然非实有彼诸法之自性,只是自心妄想自性所现而已。
「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若一切法只是自心妄想性所现,而并非外之诸法有实自性,与自心之妄想性相对待而存者。
「非为世尊如是说烦恼、清净无性过耶」:「非」,岂非。「烦恼」,染法。「清净」,净法。「无性」,空无所有性,即断灭之义。此谓:若如是者,世尊岂非变成在说凡夫之烦恼染法,与诸佛之清净法,皆是空无所有,而成断灭了吗?
「一切法,妄想自性非性故」:因为佛说,一切依他起诸法,皆是计妄想,而现有自性,非有实自性故。

【义贯】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以彼彼」(种种)「妄想」心,去「妄想彼彼」(种种)法之「性」,因而有种种依他之境界现起;然而「非」实「有彼」诸法之「自性,但」是自心之「妄想自性」(妄想性)所现「耳」。「世尊,若但妄想自性,」而「非」外在诸法有实「性自性」与自心之妄想自性「相」对「待」而存在「者」;若真如是者,岂「非为世尊如是说」,就等于说:众生之「烦恼」染法,与诸佛之「清净」法,皆空「无」有「性」,而堕断灭之「过耶?」何以故?以佛说「一切」依他起诸「法」,皆是计「妄想」而现有「自性」,并「非」诸法有实自「性故」。

【诠论】

华严经云:「第一义者,所谓无性,无性真如,为诸法体。」故知无性即是真如。而大慧在此之疑者,为疑无性即落断灭,故有此问。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说。大慧,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实,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

【注释】

「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实」:谓一切法非如愚夫所想,愚夫堕于性自性之妄想分别,而计着诸法之自性为真实。
「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即妄想性。「性自性相」,即实自性、自相。此谓:而此自心之妄想性,亦非实有自性、自相。亦即,不但所妄想之外境之性为虚妄不实,(外性非性,唯心所现),即此能妄想之心,亦无实自性。因此,能想、所想皆无实自性。

【义贯】

「佛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说」:诸法唯是妄想,无有实性。「大慧」,一切法「非如愚夫」之堕于「性自性妄想」者所计着为有「真实」自性。(所妄想之外法无性、外性非性,唯心所现)。而「此」自心能「妄想」之「自性」,亦「非」
实「有性自性相」非实有自性、自相:能妄想之心亦非有实自性依境而起(
故。)然,大慧,如圣智,有性自性;以圣知、圣见、圣慧眼,如是性自性知。

【注释】

「然」:然而。
「如圣智,有性自性」:「性自性」,在此指圆成实自性。此谓:如以圣智观照,则知诸法皆有圆成实自性。此为:一切法皆为实性所显。
「圣知、圣见、圣慧眼,如是性自性知」:然此非为凡愚之境界。而圣人何以能知见诸法皆有圆成实自性?唯依圣知、圣见、圣慧眼,故能如是了知一切诸法皆有圆成实性自性。「圣知、圣见、圣慧眼」,即佛知、佛见、佛眼。

【义贯】

「然」而,「大慧,如」以「圣智」观照,则知诸法皆「有」圆成实「性自性」,但此非为凡愚之境界;而圣人何以能知见诸法皆有圆成实自性?「以」圣人依「圣知」、依「圣见」、依「圣慧眼,如是」故于一切法之圆成实「性自性」皆能了了「知」见。

【诠论】

前两节在于显一切相皆是虚妄:心相、境相皆然。此节则在返相归性,而见一切性相如如。
大慧白言:若使如圣,以圣知、圣见、圣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非如愚夫妄想;世尊,云何愚夫离是妄想?不觉圣性事故。世尊,彼亦非颠倒,非不颠倒;所以者何?谓不觉圣事性自性故,不见离有无相故。

【注释】

「若使如圣,以圣知、圣见、圣慧眼」:「若使」,假使。谓假使如佛所说:圣人是以圣人之知、见、慧眼,而见诸法有圆成实性者。
「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而非以凡夫之肉眼或天眼,能得知见诸法有圆成实性。
「云何愚夫离是妄想?不觉圣性事故」:既然知见诸法有圆成实性,为佛之境界,非凡愚妄想分别之境界,则愚夫如何能离此妄想,而见实性?因为凡夫不具佛眼及佛之知见,故不能觉知圣人所见之实性事。大慧之意为:因此,凡夫如何能成圣?若不具佛眼,不离凡夫之知见妄想,则不能见真性,岂非成佛无望?而佛曾说一切众生皆毕竟成佛,故有此疑。
「彼亦非颠倒,非不颠倒」:「彼」,指凡夫。「颠倒」,谓虚妄。
「谓不觉圣事性自性故」:因为不能觉知圣人所知之事与圆成实自性,故是颠倒,而「非不颠倒」。
「不见离有无相故」:不见诸法离有无相,故非颠倒,以若有所见,即是颠倒故:若有所见,不论是见真,见妄,皆是虚妄,皆是颠倒见;因此大慧说:凡夫以不见真故亦不颠倒。而上面一句则正好相反:以凡夫不见真,故成颠倒!如是则凡夫究竟是颠倒、还是不颠倒?若凡夫不颠倒,则凡圣相滥;若凡夫是颠倒,则以此句所见,并不颠倒(以不见真故。)

【义贯】

「大慧白佛言:若使」(假使)「如」佛所说:「圣」人为「以圣知、圣见、圣慧眼」,而了了知见诸法有圆成实性,而「非」以凡夫之「天眼」,亦「非」以「肉眼」见。诸法之圆成实「性自性」既是「如是」方能「知」见,即「非如愚夫」以天眼肉眼「妄想」分别之所能知见者;「世尊」,若如是者,则「云何愚夫」得「离」于「是」(此)依于肉眼天眼所得之种种「妄想」,而见实性?以愚夫并无佛之慧眼,因此「不」能「觉」知「圣」人所知见之实「性事故」,是故凡夫岂非成佛无望?「世尊,」凡圣所见虽然有别,然「彼」凡夫「亦非颠倒,非不颠倒;所以者何?谓不」能「觉」知「圣」人所见之圆成实「事」之「性自性故」,所以非不颠倒(以凡夫不见真性,故是颠倒,非不颠倒);又,凡夫以「不见」诸法为「离有无相故」,所以亦非颠倒,以若有所见即是颠倒,而凡夫不见,故不颠倒,此为:凡夫不见真,故不颠倒如是则正、倒不
(分,凡、圣相混:因凡愚于正理常有此疑,故大慧提出此问)。
世尊,圣亦不如是见,如事妄想,不以自相境界为境界故。世尊,彼亦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如是现,不说因无因故,谓堕性相见故,异境界,非如彼等,如是无穷过。

【注释】

「圣亦不如是见,如事妄想」:圣人亦不如是生分别见,亦不随幻化所现染事而生妄想分别。
「不以自相境界为境界故」:由于圣人不以自心所现幻染相之境界为真实境界故。
「彼亦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如是现」:然而彼诸圣人亦实见诸法有圆成实性自性相,若如是者,则妄想自性亦如是而于圣智中现。如是则变成说:圣人亦有妄想!以有所见即是妄想,如前所说。
「不说因无因故」:而世尊并不说凡与圣之境界为有相异之因,或无相异之因,因此我说:圣人亦有妄想,如是圣人即堕成凡夫!以世尊不说凡圣相异因之有无,因此,等于是世尊默许说:圣人亦见凡夫之所见者,亦即,圣人亦见妄相,故亦有妄想。
「谓堕性相见故」:世尊为何不说?以世尊若说(不论是说有因、或无因,而令凡圣相异)便堕于诸法性相之分别见。
「异境界,非如彼等,如是无穷过」:世尊若说:圣人所行者,为异于凡愚之境界,非如彼等凡愚之妄想分别,世尊若如是说,则有无穷之过失。何以故?以圣人之境界既不同于凡愚,而一作如是说,即是落有所分别,若圣人与凡夫有分别,则圣人便是有妄想分别,如是岂非凡圣皆为有妄想分别?如是则染净、凡圣、一切法皆坏,岂不是有无穷之过失?

【义贯】

「世尊」,一切「圣」人「亦不如是」生分别「见」,亦不「如」幻化所现染「事」而生「妄想」分别,此为由于圣人「不以自」心所现幻染「相」之「境界为」真实「境界故。世尊,」然而「彼」诸圣人「亦」见诸法有圆成实「性自性相」,若如是者,则「妄想自性」亦「如是」而于圣智中「现」,即圣与凡皆有妄想;何以故?以世尊并「不说」成凡或作圣,为有相异之「因」,或并「无」相异之「因故」。为何不说凡圣之因为有、为无?「谓」若说有无者,则「堕」于诸法「性相」之分别「见故」。若世尊说:圣人所行者,为「异」于凡愚之「境界,非如彼等」凡愚之妄想分别,世尊若作「如是」说者,则有「无穷」之「过」失。
(以圣人既有别于凡夫,则是圣人自心亦有分别,如是则凡圣同有妄想分别,
一切法则乱、坏。)
世尊,不觉性自性相故,世尊,亦非妄想自性、因性自性相,彼云何妄想非妄想,如实知妄想?

【注释】

「不觉性自性相故」:谓凡夫以不觉知圣人所知之性自性相。
「亦非妄想自性、因性自性相」:既不知有性自性相,则不可说「妄想自性」是由「性自性相」而生。「因」,由于。以知则有分别,有分别方生妄想;今不知:则无从分别,既不分别,应不生妄想。
「彼云何妄想非妄想,如实知妄想」:彼凡夫人云何能知妄想实非妄想,而能如实了知妄想所起之端?

【义贯】

「世尊,」凡夫以「不觉」知圣人所知之「性自性相故」,故实无妄想分别;「世尊」,因为凡夫既不知有性自性相,则「亦非」可言凡夫之「妄想自性」是「因」为对「性自性相」起分别而生的,以不知则无从分别之。若如是者,则「彼」凡夫之人「云何」能得知「妄想」实「非妄想」,而「如实」了「知妄想」所起之端?
世尊,妄想异,自性相异。世尊,不相似因妄想自性想,彼云何各各不妄想,而愚夫不如实知?

【注释】

「妄想异,自性相异」:由于愚夫之妄想分别有异,则其所见之自性相亦各异。
「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不相似」,即相异。谓:这是因为众生各依不相似(相异)之因,故令自心妄想所现之诸法自性相,有种种差别。「不相似因」,如凡外邪小之种种见皆不同。
「彼云何各各不妄想,而愚夫不如实知」:「彼」,指一切诸法。谓彼一切诸法本身本来各各皆自不生妄想分别,而作是念言:我等为一为异、为常为断等;然而彼自不分别之诸法,如何却能令诸愚夫堕于不如实知,而生妄想?简言之:自不妄想之诸法,云何能令众生生妄想?这可见妄想在于人,不在法;在心,不在境。因此,若心静则境寂,人法双忘。

【义贯】

「世尊」,由于凡夫之「妄想」分别有所差「异」,故其所见之诸法「自性相」亦各「异」(心异则所见境异)。「世尊,」这是因为众生皆各依「不相似」(相异)之「因」去取着,所以令自心「妄想」所现之诸法「自性相」有种种差别(或现一、异,或现断、常、有、无等等相)。「彼」一切诸法,「云何」本来皆「各各」自「不」生任何「妄想」分别,谓我等为一、为异、为常、为断(法本无言),「而」却能令诸「愚夫」堕于「不如实知」,以致生种种妄想分别?这岂非因与果不相当?(以因性不妄想,果性亦应不妄想,才相当。)
然为众生离妄想故,说如妄想相,不如实有;世尊何故遮众生有、无有见事自性计着,圣智所行境界计着,堕有见?说空法非性,而说圣智自性事?

【注释】

「然为众生离妄想故,说如妄想相,不如实有」:然佛说法,皆为欲令众生得离于妄想,了知诸法皆非实有,而说如自心妄想所现之一切相,皆不如实而有。
「何故遮众生有、无有见事自性计着,圣智所行境界计着,堕有见?」:「遮」,遮断、遮止,令不起。「有、无有见」,即有无二见。「事自性」,指世间及出世间种种事,佛法与非佛法。此谓:世尊何故遮止众生令不依有、无二见,因此不对世出世种种幻事之自性起计着为实有实无然后,却又于别处说圣智所
行境界为实有,令人计着,因此反而堕于有见?
「说空法非性」:谓世尊又说空法亦非有自性,而令人堕于无见。以若连空法都无,则一切法皆都无。
「而说圣智自性事」:而后却又说圣智自性事为实有,复令人堕于有见。

【义贯】

「然」而佛说法皆「为」欲令「众生」得「离」于「妄想」,了知诸法皆非实有「故」,而「说如」自心「妄想」所现之一切「相」,皆「不」是「如实」而「有」;既然如是,则「世尊何故」要先「遮」止「众生」妄想,令不依于「有、无有」之二妄想「见」,致令不对世出世种种幻「事」之「自性」起「计着」;然后世尊却又于他处说「圣智所行境界」为实有,反而又令人「计着」,因此复「堕」于「有见」之妄想,此为何故?世尊又「说空法」(之理)「非」有自「性」(空法亦空),因此再令人堕于无见之妄想;「而」后世尊却又再「说圣智自性事」为如实而有,复令人堕常见妄想,世尊云何一再自语相违?
告大慧:非我说空法非性,亦不堕有见说圣智自性事;然为令众生离恐怖句故,众生无始以来,计着性自性相,圣智事自性计着相见,说空法;大慧,我不说性自性相。

【注释】

「非我说空法非性」:并非我说空法非有自性,而堕于断见、无见。
「亦不堕有见说圣智自性事」:亦不是因为堕于有见,而说圣智自性事。
「然为令众生离恐怖句故」:然为令众生离于对甚深法之恐怖故,因而以种种方便而曲示真理。
「众生无始以来,计着性自性相」:以众生自无始以来,即计执着诸法之性自性体相为实有、实无,以此执着故,若闻诸法实相为离有无,即生恐怖:著有者怖空,着空者厌有。
「圣智事自性计着相见,说空法」:于圣智事之自性计着起有、无相之见者,为令彼离于有无见故,因此说究竟真空之法。
「我不说性自性相」:是故我实非说一切法性自性体相为有为无,以法离有无,故不可说。

【义贯】

「佛告大慧:」并「非我说空法非」有自「性」,而堕于断见、无见;「亦不」是因为「堕」于「有见」,而「说圣智」所知诸法「自性」之「事;然」而我「为令众生离」于「恐怖」诸法究竟实相之「句故」,而以种种方便,曲示真理,以诸「众生」自「无始以来」,「计」执「着」诸法「性自性」体「相」为实有、实无,若闻实相离相,离于有无,则生恐怖(以上为对世法起计著者);又有众生,于「圣智事自性」起「计着」有、无「相」之「见」,我即为之「说」究竟真「空」之「法」,令彼离于对圣事起有无之妄想计着(以上是对圣法起计著者);是故「大慧,我」实「不说」一切法「性自性」体「相」,为有为无,以法离有无,故不可说。
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实空法,离惑乱相见,离自现性非性见,得三解脱,如实印所印,于性自性,得缘自觉观察住,离有、无事见相。

【注释】

「我住自得如实空法」:我安住于自得圣智、如实真空之法,亦即是本住毕竟妙空。此为证真。
「离惑乱相见」:即不堕一切邪倒,常居中道。此为离妄。
「离自心现性非性见」:「性非性」,有性无性,亦即有、无。谓离于分别自心所现之法为有为无之妄想见。此为达境唯心。
「如实印所印」:彻见所证之法性,皆为真如实际之法印所印定无误。「印」者,
合,印证。亦即证明是一,唯一实相。
「于性自性,得缘自觉观察住」:于诸法之性自性相,得缘自觉圣智,而任运观察安住。
「离有、无事见相」:离于有、无事二见之相。

【义贯】

「大慧,但我」则安「住自得」圣智「如实」真「空」之「法」,证于一相无相、「离」于一切「惑乱相」之邪「见」、倒见,及「离」于分别「自心」所「现」之法为有「性、非」有「性」之妄想「见」;以如是证真、离妄、达境唯心,故证「得」一切法性毕竟空寂、无相、无愿之「三解脱」门,得已,彻见所证法性皆为「如实印」(真如实际之印)「所印」定不谬。于是「于」一切诸法之「性自性」相,皆「得」以「缘自觉」圣智而任运「观察」及安「住」,因此毕竟「离」于「有、无事」二边「见」之行「相」;是故我实不说诸法自性相为实有实无。

【诠论】

此节为佛依自证而释成不堕有无的原因。
复次大慧,一法不生者,菩萨摩诃萨不应立是宗;所以者何?谓宗一性非性故,及彼因生相故。说一法不生宗,彼宗则坏。

【注释】

「一切法不生者」:此为斥邪见不生之宗,非真不生者。
「菩萨摩诃萨不应立是宗」:谓菩萨不应如外道而建立此宗。
「谓宗一切性非性故」:谓彼外道乃宗一切法为有性、无性,而立此不生宗,而菩萨须离有无,以既有「有性」、「无性」,即非真无生,故不可立,此其一。
「及彼因生相故」:谓彼宗之因性,乃为以「生相」为因,方得建立是宗。换言之,即是:彼之不生实是根据「生」而来,因此「生相」是彼不生之因:若无此「生相」,何来彼不生?彼之不生既然是由生而来,则非真不生,这是很明显的,因此外道之不生宗不得成立,以其因生而有故。此其二。
「说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则坏」:谓才立「不生」,「不生」即自坏,以「不生」既立,则生矣!又,不生即不可立,有法可立即有生,而非不生;故若立「不生」,即是自破坏自宗之宗旨。

【义贯】

「复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者,菩萨摩诃萨,不应」如外道而建「立是宗」旨;「所以者何?谓」彼乃「宗一切」法为有「性」与「非」有「性」(见一切法为有无),而立此不生之宗旨「故」,既以性非性而立者,则有性非性生,而非不生,故不可如是妄立,此其一。「及彼」宗之「因」性乃为以「生相」为不生之因「故」,然不生须以不生为因,方是真不生,此其不可立之二也。因此,才「说」立「一切法不生宗」,当下「彼宗则」自「坏」。

【诠论】

上面佛说妄想与圣智皆空、无相,乃真妄具遣,是真不生之义;佛恐菩萨见此正理,便立之为宗,因而与外道所计之「不生」相混,故说此以破之。若言一切法不生,则言思具绝,倘再言之已成非,而况妄立宗乎?又,无一法可立,朗朗真空,方是自觉圣智境界;若如彼外道起见而立「不生宗」,则反堕于情见。故佛说「不立」,是所以立!又,不生有三种意义:一、诸法寂灭,当体不生,此为任运,无功用智;二、以般若观照,诸法不生,此为有功用行;三、为外道所计之无句及双非之「不生」。大慧在前面,一直以诸法无性之义,来难佛是倡染净皆悉断灭之论,这就变成双非不生的邪见了。后来佛回答时,作结论说:「我住自得如实空法,离有无相」,便是开示当体不生之义。佛在此恐大慧以当体不生之见,雷同外道所邪计之不生,所以在此特别诫云:外道所执之一切法不生者,凡我弟子,皆不应立是为宗。为什么呢?因为若以「不生」为不生,则为取着此「不生」法之相,如是则其生炽矣。所以十地经说:「此菩萨不见少法生,不见少法灭,一切分别念智皆息,二行相行,悉不现前。」这便是心智具泯的境界,哪还容得立宗呢?所以菩萨摩诃萨不应见有少法可立,是故不立,此为真不生,是乃合于不生之旨。
彼宗一法不生,彼宗坏者:以宗有待而生故;又彼宗不生,入一法故;不坏相不生故。立一法不生宗者,彼说则坏。

【注释】

「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坏者」:彼宗由于立一切法不生,反而令彼宗自坏其说。以下佛再举出三个自坏的原因。
「以宗有待而生故」:「有待」,有所待,有所对待,即有所依。「生」,即立。此谓以彼所宗之不生,系有待于「生」而生,故其说自坏,此其一。
「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又彼宗以立不生之论,故反令彼说入于一切生灭之法,以有所立,即入有为生灭之法,是故其说自坏,此其二。
「不坏相不生故」:「不坏」,即不坏灭,亦即不生不灭。谓毕竟不坏灭之相,乃从本不生;今外道所计之不生,实为有生,故非不坏,亦非不生,是故其说自坏,此其三。

【义贯】

「彼宗」以立「一切法不生」故,反而令「彼宗」自「坏」其说「者」,有三原因:一者,「以」彼「宗」之不生系「有待」于生「而生故」,此为其说自坏者一;「又」,二者,「彼宗」以立「不生」之论,反令彼说「入」于「一切」有为生灭之「法」中「故」,此为其说自坏之因者二;三者,毕竟「不坏」不灭之「相」,乃从本「不生故」,不可言有所立,今既有立,必是有坏灭之法;有坏灭,则非不生,此为其说自坏之因者三。因此「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说则」是自「坏」其宗。
大慧,有无不生宗,彼宗入一性,有无相不可得。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坏;以有无性相不生故,不应立宗。

【注释】

「有无不生宗」:又有外道立「有」、「无」种皆不生之宗。前面所说,只是以「无」
为不生,现在这派,更转计有、无皆不生。
「彼宗入一切性」:彼宗所计之有种、无种,亦入于一切生灭性中。
「若使彼宗不生,一切性不生而立宗」:「若使」,假使。假使外道以所计之有种、无种皆不生,而言一切法皆不生,因而立宗,如是则龟毛兔角亦可立宗,以其所计之有种、无种,但有言说,并无实体,同于龟毛兔角,云何而可依之立宗?
「以有无性相不生故,不应立宗」:以有种、无种唯是自心妄想所现,其性相皆实不曾生起,故不应以之立宗。

【义贯】

「大慧,」又有外道立「有」种、「无」种皆「不生」之「宗」旨,而「彼宗」所计之有种无种实亦「入」于「一切」生灭「性」中,然而其「有、无相」实「不可得」,有无相既不可得,如何能以之而立宗?「大慧」,退一步而言,「若使彼宗」以本无有体之有种无种皆「不生」,而言「一切」法「性」皆「不生」,因「而立宗」,则龟毛兔角亦可立宗,因此若「如是」立论,「彼宗」则自「坏」其说;「以有」种、「无」种之「性相」,皆实「不」曾「生」,同于龟毛兔角,但是自心妄想,「故不应」以之「立宗」。此为不应立之因者三。
五分论多过故,展转因异相故,及为作故,不应立宗分。谓一法不生,如是一法空,如是一法无自性,不应立宗。

【注释】

「五分论多过」:「五分论」,宗、因、喻、合、结,又名三支比量,为外道议论之虚妄架构。「多过」,五分论之过为:一、「宗」有相量相违等九过;二、「因」有遍是宗法性等十四过;三、「同喻」有所立不成等五过;四、「别喻」有能立不遣等五过,合共三十三过。
「展转因异相故」:以其展转而得之生因,一再变异为他相,非为同品自相因。
「及为作故」:「为」,有为。「作」,有作。谓又堕于有为、有作。若有为、有作,即是无常生灭,非真不生也。
「谓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谓既然外道于一切法不生论,不应立宗,则于一切法空,亦不应立宗,以立则非空。
「如是一切法无自性,不应立宗」:同样的,于一切法无自性,亦不应立宗,以立则成妄有自性。

【义贯】

一者,因外道虚妄架构之「五分论」有「多」种「过」失「故」;二者,以其「展转」而起之生「因」变「异」为他「相故」,非为同品自相因;「及」三者,以其为堕于有「为」、有「作故」若是有为有作,则是无常生灭,非是不
生;以如是等因,故其「不应」有「立宗」之「分」;此为不应立宗之因者四。是故「谓」既然外道于「一切法不生」不应立宗,「如是」,同样的,菩萨于「一切法空」亦不应立宗,以立则非空;「如是,一切法无自性」,亦「不应立宗」,以立则成妄有自性。
大慧,然菩萨摩诃萨,说一法如幻梦,现不现相故,及见觉过故,当说一法如幻梦性,除为愚夫离恐怖句故。大慧,愚夫堕有无见,莫令恐怖,远离摩诃衍。

【注释】

「然菩萨摩诃萨,说一切法如幻梦」:一切法不生固不应立宗,然而菩萨亦可应机而为执境实有实无者,说一切诸法皆悉如幻如梦,令离执着。
「现不现相故」:一切法如幻如梦,乃由迷悟不同,而有「现」与「不现」;以执之即现,不执即不现相,然皆非实有,如是开示,令离实有实无之执。
「及见觉过故」:「见觉」,见闻觉知。上面为对执「境」为有无者说,此为对执「心」为实者说见闻觉知亦皆如幻如梦,令了唯心无性。
「除为愚夫离恐怖句故」:除了为令愚夫不生恐怖,则不说外,其余皆可视机而广说或略说。
「愚夫堕有无见」:以愚夫之堕有无恶见者,一闻离于有无、究竟中道之如幻如梦法,即大恐怖。
「莫令恐怖,远离摩诃衍」:「摩诃衍」,全名为摩诃衍那(Mahayana),义为大乘,即佛道义;以大乘甚深,小心量人不能容受,是故须循序渐进,令根机渐渐成熟长大,而后为说深妙大法,勿于非机而说深法,令彼恐怖,不能忍受,而远离大乘道。

【义贯】

「大慧」,一切法不生固然不应立宗,「然菩萨摩诃萨」,亦可应机而为执境实有、实无者,「说一切法如幻」如「梦」,一切诸境,乃由迷悟不同,而有「现」与「不现相」之别,然皆非实有,为欲令离有无之执着「故,及」为令执心为实者离于「见」闻「觉」知之「过」,晓了唯心无性「故」,若如是者,即「当」为「说一切法如幻」如「梦性,除」了「为」令小根智之「愚夫离」于「恐怖句故」,则不说。「大慧」,以诸「愚夫」之「堕」于「有无」恶「见」者,无始来,为恶见所熏,一闻离有无、究竟中道之如幻如梦法,则生恐怖,菩萨说
法,「莫令」彼因「恐怖」,而「远离摩诃衍」。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无自性无说,无事无相续,彼愚夫妄想,如死尸恶觉。一法不生,非彼外道宗,至竟无所生,性缘所成就。一法不生,慧者不作想,彼宗因生故,觉者悉除灭。

【注释】

「无自性无说」:一切法本无自性,亦无言说。
「无事无相续」:实无生灭事,亦无五阴相续相。
「彼愚夫妄想,如死尸恶觉」:「恶觉」,恶知恶觉,即邪见。谓而彼愚夫妄想分别,立不生宗,其恶知恶觉即犹如死尸之无知。
「一切法不生,非彼外道宗,至竟无所生」:谓正理之一切法不生,乃当体不生,非如彼外道所立之宗,谓须至于究竟断灭之无所生,方成其所谓之「不生」。
「性缘所成就」:「性」,胜性。「缘」,作者等缘。谓外道之胜性及作者等缘所成就之不生,非佛所说缘空之不生。
「一切法不生,慧者不作想」:谓一切法不生,有智之人尚不作不生之想,岂作「不生」为有生而立宗乎?
「彼宗因生故,觉者悉除灭」:彼不生宗乃因「生」而有故,觉者于此妄想则悉除灭,不起心立少法。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一切法本「无自」体「性」,亦「无」言「说」,实「无」生灭「事」,亦「无」五阴「相续」相,然而「彼愚夫妄想」分别,而立不生宗,却「如死尸」一般,落于无知之「恶觉」。正理之「一切法不生」者,乃当体不生,并「非」如「彼外道」所立之「宗」,谓须「至」于究「竟」断灭之「无所生」,方成不生。外道之胜「性」、及微尘、作者等「缘所成就」之不生,非佛所说缘空之不生。「一切法不生,」有智「慧者」于是中尚「不作」不生之「想」,而况以不生为有生,而建立不生之宗乎?「彼」不生「宗」乃「因生」而有「故」,然而「觉者」于此妄想则「悉除灭」,不起心立少法。
譬如翳目视,妄见垂发相;计着性亦然,愚夫邪妄想。施设于三有,无有事自性;施设事自性,思惟起妄想。相事设言教,意乱极震掉;子能超出,远离诸妄想。非水水想受,斯从渴爱生;愚夫如是惑,圣见则不然。

【注释】

「施设于三有,无有事自性」:「施设」,建立。「三有」,三界。谓以假名施设于三界,而三界乃凡夫妄想所现,其实无有实事之自体性。
「施设事自性,思惟起妄想」:然愚夫却由此假名施设事之自性,而思惟分别,横起妄想计度。
「相事设言教,意乱极震掉」:「相」,名相。「意乱」,心意动乱。「震掉」,掉同悼,震惊悲悼。此谓,以假名相所施设之言教,凡愚由起意妄想分别,而动乱心识,极其震惊或悲悼,以非其境界故。
「佛子能超出」:唯有佛子能当体超出。「佛子」,菩萨。
「非水水想受,斯从渴爱生」:谓阳焰非水,而群鹿却起实水之想与觉受。如是之妄想与觉受,为从自心之渴爱生。

【义贯】

「譬如」人以「翳目」而「视」,则「妄见」空中有五色「垂发」(毛轮)之「相」现;妄想「计着」诸法之「性」为实有实无「亦然」,此乃「愚夫」依「邪」见而「妄想」分别者。假名「施设于三有」,而三界乃凡夫妄想所现,并「无有」实「事」之「自」体「性」;然愚夫却依此假名「施设事」之如幻「自性」,而「思惟」分别,横「起妄想」计度。以假名「相事」所施「设」之圣「言教」,凡愚于此起「意」分别、动「乱」心识,因而「极」其「震」恐悲「掉」(悼),以非其境界故,坏其邪见故。唯有「佛」之真「子能」当体究竟「超出」一切,而「远离诸妄想」。阳焰「非水」,而群鹿却起实「水」之「想」与觉「受」,如「斯」之妄想与觉受,乃「从」自心之「渴爱生;愚夫」见境而起「如是」妄「惑」,若以「圣」智照「见则不然」。
圣人见清净,三脱三昧生,远离于生灭,游行无所有;
修行无所有,亦无性非性,性非性平等,从是生圣果。
云何性非性?云何为平等?谓彼不知,内外极漂动;若能坏彼者,则平等见。

【注释】

「圣人见清净」:最初八句为重颂「我住自得空法」。「清净」,因圣人安住真空之法,达境唯心,心亦不取,故名清净。又圣人以正智,观见三界之相,无有烦恼生死,故云清净。
「三脱三昧生」:由见清净无着,而三解脱之三昧妙门生起。「三昧」,定慧等持。
「游行无所有」:「无所有」,即真空、无相之境界。
「修行无所有,亦无性非性」:「性非性」,有性无性,亦即有、无。谓圣人如是修行真无所有之无相境界,然亦不堕有、无之妄计,以一堕有、无性,即非无所有。「修行无所有」,凡所修行皆空无相,故云「无所有」。
「性非性平等」:圣人彻见有无悉皆平等。
「云何性非性?云何为平等?」:谓凡夫云何而见三界诸法有性与非性之别?而圣人云何而得见一切法平等?
「谓彼心不知,内外极漂动」:这是由于彼凡夫人心不了知诸法一相,而妄想分别,则见内根身、外器界一切法,皆极其漂荡动乱无常,以其心不寂,故所见亦不寂,此乃心生法生也。
「若能坏彼者,心则平等见」:若能坏彼妄想,其心则能生平等之见。

【义贯】

「圣人」之知「见清净」无着,故「三」解「脱」之「三昧」妙门从是而「生」,因此而得「远离于生灭」之妄相,「游行」于「无所有」、真空无相之境界。圣者如是「修行」真「无所有」之无相境界,「亦无」有「性」与「非性」之妄计,究竟远离有无之见,彻见有「性」与「非」有「性」悉皆「平等,从是」而「生」一切「圣」智之「果」。凡夫「云何」而见三界诸法有「性」与「非性」之别?圣见「云何」而「为」当念「平等」,无有妄想分别?「谓彼」愚夫以「心不」了「知」诸法平等一相,故见「内」根身、「外」器界一切诸法「极」其「漂」荡「动」乱无常,以其心不寂,故所见亦不寂。「若能坏彼」妄想分别「者」,其「心则」生「平等」之「见」。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言:世尊,如世尊说,如攀缘事,智慧不得,是施设量建立施设;所摄受非性,摄受亦非性;以无摄故,智则不生,唯施设名耳。

【注释】

「如攀缘事,智慧不得」:「攀缘」,所攀缘。「事」,境界。「不得」,不可得、不可取。此谓:心所攀缘之境界,以智慧观察,悉不可得。
「是施设量建立施设」:唯是假名施设量所建立施设者。施设即前面所说妄想所建立之境界。
「所摄受非性,摄受亦非性」:不但所摄受之境非有自性,连能摄受之心亦非有自性。
「以无摄故,智则不生」:「无摄」,无能摄、所摄。「摄」,即取。谓以实无能、所取,心境皆亡,故智实不生。此为离能离所、心量亦亡之究竟寂静境界。于此境界,智相亦不可得,故言「不生」。
「唯施设名耳」:如是心境无性,故唯是妄想施设之假名而已。此即达真了妄。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者:「如」于心所「攀缘」之境界「事」上,以「智慧」观察,皆「不」可「得」,唯「是」假名「施设量」所「建立施设」耳;如是观察已,则见不但「所摄受」之境「非」有自「性」,连能「摄受」之心「亦非」有实自「性;以」彻见实「无」能「摄」、所摄,心境具泯「故,智」相「则」亦「不生」,湛然常寂,是则心境无性,「唯」是妄想「施设」之假「名耳」。云何,世尊,为不觉性自相、共相异不异故,智不得耶?为自相共相,种种性自性相隐蔽故,智不得耶?为山岩、石壁,地、水、火、风障故,智不得耶?为极远、极近故,智不得耶?为老、小、盲、冥,诸根不具故,智不得耶?

【注释】

「云何」:从这以下,是不得如来真意者之问难。在「云何」之下,唐译有「何故彼智不得于境?」魏译有:「若言智慧不能取者」。根据此问难之意,为指无境以当智,亦即,没有境界可以为智所取,称为「智不得」,而非说智体亦无,称为「智不得」。
「为不觉性自相、共相异不异故,智不得耶」:「性」,法,指阴界入等诸法。「异不异」,一、异。此谓:抑或因为不能觉知阴界入等诸法之自相与共相之一或异故,因而令彼智不能得于境?
「为老、小、盲、冥,诸根不具故,智不得耶」:还是因为太老、太少、眼盲、心昏冥、诸根不具等原因,而令彼智不能得于诸境?

【义贯】

「云何」而说智不得于境?「世尊,」是否因「为不」能「觉」知阴界入诸「性」(诸法)之「自相」与「共相」为「异」或「不异故」,因而令彼「智不」能「得」于境「耶」?抑「为」因诸法「自相、共相」及「种种性」(种种法)之「自性」互「相隐蔽故」,而令「智不得」于诸境「耶」?或「为」因「山岩、石壁,地、水、火、风」等之「障」蔽「故」,而令「智不」能取「得」诸境「耶」?抑「为」因「极远」或「极近故」,而令「智不」能「得」于境界「耶」?抑「为」因太「老」、太「小」、目「盲」、心昏「冥,诸根不具故」,而令「智不」能「得」于诸境「耶」?
世尊,若不觉自共相异不异,智不得者,不应说智,应说无智,以有事不得故。

【注释】

「以有事不得故」:「事」,境界。以有境界而却不能得知,故不能说是有智;因为智以了境为功,今既有境界,而智却不能了知,即不能说有智,应名无智。

【义贯】

「世尊,若」因「不」能「觉」知诸法之「自共相」为「异」与「不异」,种种不同之相,而令「智不得」境「者」,则「不应说」有「智,应说无智,以」实「有」境界「事」,而于彼却「不」能「得」知「故」。
若复种种自共相、性自性相隐蔽故,智不得者,彼亦无智,非是智。世尊,有尔焰故智生,非无性;会尔焰故名为智。

【注释】

「有尔焰故智生,非无性」:「尔焰」,所知境。谓以有所知境故能引智生,然而并非无所知境之性。
「会尔焰故名为智」:以智去会合所知境,而了知之,即名为智。

【义贯】

「若复」因阴界入诸法之「种种自共相」与「性自性」(种种性、相)互「相隐蔽故」,而令「智不得」于境「者,彼亦无智,非是」有「智。世尊,」以确「有尔焰」(所知境)存在「故」应能引「智生」,然而并「非无」所知境之「性」,而却于彼不能了知,因此是无智;以用智去「会」合「尔焰」境,而了知之,「故名为智」。若山岩、石壁,地、水、火、风,极远、极近,老、小、盲、冥,诸根不具,智不得者,此亦非智,应是无智,以有事不可得故。

【义贯】

或者「若」因「山岩、石壁,地、水、火、风,极远、极近」,太「老」、太「小」、目「盲」、心「冥,诸根不具」等种种内外障碍,而令「智不」能「得」于诸境「者,此亦非」有「智,应是无智,以」实「有」境界「事」,而却于彼「不可得」知「故」。
告大慧:不如是;无智应是智,非非智,我不如是隐覆说攀缘事。智慧不得,是施设量建立,觉自现量,有、无有外性非性,知而事不得;不得故,智于尔焰不生,顺三解脱,智亦不得;非妄想者,无始性非性虚伪习智,作如是知;是知彼不知,故于外事处所,相性无性,妄想不断。自现量建立,说我、我所相,摄受计着,不觉自现量,于智尔焰而起妄想,妄想故,外性非性观察不得,依于断见。

【注释】

「不如是;无智应是智」:并非如此,并不如你所说的无有智慧,应是有智。
「非非智」:并非非有智;亦即并非无智。
「我不如是隐覆说攀缘事」:我不如是由于前境隐蔽,令凡夫不能了知,即说:实有所攀缘之境事,然却无智。以上为总斥大慧所说之执「有境无智」。
「智慧不得,是施设量建立」:我所说之智慧不得于境者,是指了悟一切法皆是假名施设量之所建立,并无实体;亦即,以智慧观之,不执境为实有,故说智不得,并非有而不得,而是以其非实有而不得;以非实有,故不可得,是名「不得」。此则大异于大慧所误解者,大慧以为境为实有,只因种种因缘所障而不能得,故称不得;而反以此谬误之智「不得」而说成是「无智」。简言之,「不得」是智,是圣人以甚深智慧观察,了法无相、无实自性,皆不可得,因此在这「不得」之圣言量本身,即是甚深智慧。而凡夫不了此,见相,计着,欲有所得,反而计「有所得」名智;若说「不得」,彼反以为是无智,如是颠倒见,故生流转。
「觉自心现量,有、无有外性非性」:觉了一切诸法皆是自心现量,有与无等一切外法皆非有自性。「外性」,外法之性,即外法。
「知而事不得」:以如是了知,知一切境界皆不可得,以无自性故。「事」,即心所攀缘之境界。
「不得故,智于尔焰不生」:以了境不可得,故境不牵心,心不缘境,心境两忘,因此圆明寂照之智于尔焰境便不生妄想攀缘计着,亦即不于境上生心,于相离相,如如不动。
「顺三解脱,智亦不得」:因此随顺法性而入三解脱门,然于此解脱门,智亦不取得:以有取得,即非空、无相、无愿解脱。以上为如来开阐以无所得而了妄、契真、证三脱门的自证境界。
「非妄想者」:谓如是圣智不得之境界,非如愚夫之所妄想者。
「无始性非性虚伪习智,作如是知」:「性非性」,有无。「习」,熏习。「智」,虚妄分别之智,非真智。谓凡愚由无始世来,对诸法之有性非有性,以虚伪熏习,妄分别智计着,而作如是知解。
「是知彼不知」:如是之知解,即显示彼实不了知。
「故于外事处所,相性无性,妄想不断」:由于不了知此无知之知,故于外事境处所,及其相之有性无性,妄想分别不断。
「自心现量建立,说我、我所相,摄受计着」:谓如来为令凡愚觉了一切诸法皆是自心现量之所建立,故为之说:凡夫以着我我所相,而摄受计着诸法。
「于智尔焰而起妄想」:「智」,能知。「尔焰」,所知。谓愚夫于能知之智,及所知之境,起妄想,种种计着。
「妄想故,外性非性观察不得,依于断见」:以妄想计着故,于外之性非性,观察分别而不能取得,遂起邪见,依着于断灭恶见,言智为无。

【义贯】

「佛告大慧:」并「不如是」,并非如你所说的「无智」,而「应是」有「智」,并「非非」有「智;我」并「不如是」以前境「隐覆」,令智不得,而「说」实有所「攀缘」之境界「事」,然却无智。我所说之「智慧不得」者,是指了悟一切诸法皆「是」假名「施设量」之所「建立,觉」了一切诸法皆是「自心现量」,所见之「有」与「无有」等一切「外」法之「性」皆「非」有自「性」。此即是如实了「知而」见一切「事」境界皆「不」可「得」,以了境实「不」可「得故」,境不牵心,心不缘境,故「智于尔焰」境「不生」妄想,心境皆寂,因此能随「顺」而入「三解脱」门,然于此解脱,以「智」观察「亦不得」其量。如是
之圣智究竟不得少法之境界,「非」凡夫「妄想」所及「者」,以愚夫由「无始」世来,对一切诸法之有「性、非」有「性」,以「虚伪」熏「习」所成之妄分别「智」计着,而「作如是知」解;而如「是」之「知」解,即显示「彼」实「不」了「知」;由于不了知此知之妄,「故于外事」境「处所」,及其「相」之有「性无性,妄想」分别「不断」。如来为令凡愚觉了一切诸法皆唯「自心现量」之所「建立」,故为「说」凡夫以着「我、我所相」,而「摄受计着」诸法,「不」能「觉」知唯是「自心」所「现量」,致「于」能知之「智」及其所缘之「尔焰」境「而起」种种「妄想」计着;以「妄想」计着「故」,因而于「外」法之「性非性」(有无)「观察」分别,然而却「不」能「得」知其究竟,遂起邪见,于是「依」着「于断」灭恶「见」,言智为无。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有诸攀缘事,智慧不观察,此无智非智,是妄想者说。于不异相性,智慧不观察,障碍及远近,是名为邪智。老小诸根冥,而智慧不生,而实有尔焰,是亦说邪智。

【注释】

「有诸攀缘事,智慧不观察,此无智非智」:「事」,境界。谓若言实有所攀缘之境界,而智慧不能观察见之,即说此为无智,或非有智。「智慧不观察」即颂上「智不得」。
「是妄想者说」:是为妄想计着见者说,非智者之言。以计有外境可缘者,是凡夫之智;了境唯心者,是正智之智。
「于不异相性,智慧不观察」:「相」,自共相。谓若于阴界入诸法异、不异之自共相之性,智慧不能观察而得者。此即颂上「若不觉自共相异不异,智不得者」。
「障碍及远近,是名为邪智」:或由于种种障碍、及太远、太近等所致,而不得者,亦是无智。作如是说者,名为邪智,非真智。
「老小诸根冥,而智慧不生」:或言由于年纪太老、太小,及诸根不完具,或心昏冥等,而令智慧不生,因此说无智。
「而实有尔焰,是亦说邪智。」:而同时却言实有所知之尔焰境界,如是说者,亦是邪智妄计。盖以随境有无,但是妄想;真智者,即不随境生灭。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若言实「有诸」所「攀缘」之境「事」,而「智慧不」能「观察」而见,即说「此」为「无智」、或「非」有「智,是」为「妄想」计着见「者说」,非智者所道。若复言「于」阴界入诸法,异、「不异」之自共「相」之「性,智慧不」能「观察」而得者,即说是无智,或由于种种「障碍及」太「远」、太「近」等所致,而不得者,亦是无智;如「是」说者,「名为邪智」,非为真智。或言由于太「老」、太「小、诸根」不具、及心昏「冥」等,「而」令「智慧不生」,因此说无智慧,「而」同时却言「实有」所知之「尔焰」境界,「是亦说」名为「邪智」,非圣言也,以正智不随境生灭故。
复次大慧,愚痴凡夫,无始虚伪恶邪妄想所回转,回转时,自宗通及说通,不善了知,着自现外性相故,着方便说,于自宗四句清净通相,不善分别。

【注释】

「回转」:回向转变,谓回内向外,转智为识,转净为染。
「自宗通及说通」:即自心本具足之宗通及说通。
「着自心现外性相故」:执着自心所现外法,为实有实无,这是因不善了知宗通相所致。
「着方便说」:执着如来以智慧方便所立之言说之教,此为以不了说通之所致。
「于自宗四句清净通相」:「四句清净」,即离于四句之义,以离四句,故得四句皆净,而不染着之。谓于自心宗本离四句法之清净通相,不能了知。

【义贯】

「复次大慧,愚痴凡夫」,由于「无始」世来,为自心「虚伪恶邪妄想之所回」向「转」变,当其「回转时」,即令其于「自」心本有之「宗通及说通,不」能
「善了知」:一者,以不了自宗通,而执「着自心」所「现」之「外」法「性相」为实有实无「故」;二者,以不了说通,因而执「着方便」言「说」教中之名字章句,而「于自」心「宗」本离「四句」法,离过绝非、「清净」无相之「通相,不」能「善分别」明了。

【诠论】

这是如来作结论说,由于不善宗、说二通,才会如是谬兴问难。大慧方才举智不得之义为问,不知所谓智不得,是说心境既空,智体亦寂,称为智不得;反而说是智不能觉知诸法之一异等相,或由于山壁等外障、老小盲冥等内障,智不知境,称为「智不得」。如来答以:知「无得」之知,方是真知。因此在此作结论说:凡夫之所以不知圣智之知,而谬以为无智者,盖由于凡愚自无始来,由虚伪妄想分别之所回转,因而于本有之自宗通与说通,变成不能了知,以不了知故,而执着自心所现境界,及着言说,因此不能善入离过绝非,清净之实相境界。
大慧白言:诚如尊教;惟愿世尊为我分别说通及宗通,我及余菩萨摩诃萨,善于二通,来世凡夫声闻缘觉,不得其短。

【注释】

「来世凡夫声闻缘觉,不得其短」:「不得其短」,「短」,偏废之义。谓于宗通而于说不通,则其短在于不能善化导他人;于说通而于宗不通,则其短在于自行不得其旨;二者具通,则无有短少。此谓于未来世,教化凡夫,二乘,令于此二通无有偏废之短。

【义贯】

「大慧白佛言:诚如尊教;惟愿世尊为我分别」开示「说通及宗通」相,令「我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善」通达「于」此「二通」法,而于未「来世」,以此二通法,教化诸「凡夫、声闻、缘觉」,令于此二通平等修学,「不得其」偏废之「短」。

【诠论】

前面大慧菩萨已问过宗通与说通,此处为什么再问?前面的宗说二通,是通于三乘的,如前经文所说:「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有二种通相,谓宗通及说通。」而此处的宗说二通,却是佛所自证,不共三乘的,如下面经文所说:「三世如来有二种法通,谓说通及自宗通。」上面已达三乘之通相,此处更进一步,求于如来自行之境界,以期达于究竟。
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言:唯然受教。告大慧:三世如来有二种法通,谓说通及自宗通。说通者,谓随众生所应,为说种种众具契经,是名说通。

【注释】

「说通」:有二义:一、于一切言说之教皆通达之义;二、说了令人通达之义。说通旨在利他。
「随众生心之所应」:「应」,相应。为随顺众生心之所相应者。
「为说种种众具契经」:「众具」,众善具足,所谓初善、中善、后亦善。「契」,契理契机。契理者,谓妙符中道;契机者,谓巧应三根。又,众具之义,亦为理无不赅,机无不摄之义。

【义贯】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作是问,「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解「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
「如来,有二种法通」:所「谓说通及自宗通。说通者,谓」能「随众生心之所」相「应」者,而「为说种种众」善「具」足之「契经,是名说通」。
自宗通者,谓修行者离自现种种妄想,谓不堕一、异、具、不具,超度一意意识,自觉圣境界,离因成见相,一外道声闻缘觉堕二边者,所不能知,我说是名自宗通法。大慧,是名自宗通及说通相,汝及余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

【注释】

「自宗通」:通达自心地之佛心宗。
「离因成见相」:「因」,因缘。离于诸因缘所成妄见之相,亦即心境皆离。
「汝及余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因如来自证之法,非为邪外偏小,着空有二边者之所能知能入,唯大乘菩萨能修能证,故诫云:应当修学。

【义贯】

「自宗通者,谓修」真实「行者,离」于「自心」所「现」之「种种妄想」分别:即「谓不堕」于「一、异、具、不具」等四句之「品,超」越「度」过「一切心意意识」,入于内证「自觉圣」智所行「境界,离」于诸「因」缘所「成」妄「见」之「相」,此为「一切外道、声闻、缘觉堕」于「二边」恶见「者,所不能知」之境界。「我说是名」为诸佛之「自宗通法。大慧,是名」为如来所行「自宗通及说通」之行「相,汝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我谓二种通,宗通及言说,说者授童蒙,宗为修行者。

【注释】

「我谓二种通」:「谓」,说也。
「说者授童蒙」:「童蒙」,愚夫也。「蒙」,蒙蔽也,以愚夫为自心所现内外境界之所蒙蔽,不见真性,故称「蒙」;以其智如是受蒙蔽,于正理一无所知,如孩童之无知,故称「童」。又,以说通,种种方便,渐令启蒙,渐修渐入,以愚夫之无始积习,非一时可启故。
「宗为修行者」:「修行」,修如实行,证如实理者。此为大根利智者,故可为之说宗通,令其顿修顿证,不假方便。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我」正法中「谓」有「二种通」法,即「宗通及言说」通。「说」通「者」,为教「授童蒙」,令渐去执而了知;「宗」通者「为」开示「修」真实「行者」,令顿证悟。
尔时大慧菩萨白言:世尊,如世尊一时说言:世间诸论,种种辩说,慎勿习近,若习近者,摄受贪欲,不摄受法。世尊何故作如是说?

【注释】

「世间诸论」:即路伽耶陀,外道之顺世论者。亦即顺世外道,乃随顺世间凡情所计,而说诸法是常,是有等邪论,又称恶论,亦称世论。法华经嘉祥义疏曰:「路伽耶陀者,如此方礼仪名教儒墨之流也。又言,路伽耶陀者,翻为世
间行。」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曾有「一时说言:世间」之「诸」言「论」,及其「种种辩说」,为佛弟子者「慎勿习」学亲「近,若习」学亲「近者」,则但「摄受」世间「贪欲」,而「不」能「摄受」正「法。世尊何故」而「作如是说?」

【诠论】

佛在前面偈中即说:「说者授童蒙」,大慧因此疑:既要授童蒙,为应其机,
是否要学习世论?
告大慧:世间言论,种种句味、因缘、譬喻,采集庄严,诱引诳惑愚痴凡夫,不入真实自通,不觉一法,妄想颠倒,堕于二边;凡愚痴惑而自破坏,诸趣相续,不得解脱,不能觉知自现量,不离外性自性妄想计着;是故世间言论,种种辩说,不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诳惑迷乱。

【注释】

「种种句味」:种种文句趣味。
「不入真实自通」:不能入于真如实在自性宗通之法。
「凡愚痴惑而自破坏」:谓以痴惑,而自破坏正见,自失正道,亦令他失。

【义贯】

「佛告大慧:世间」种种「言论」,但以「种种」文「句」趣「味」,说「因缘、譬喻」,广为「采集」,矫饰「庄严」,以「诱引诳惑愚痴凡夫」,而令「不入」于「真」如「实」在「自」性宗「通」之法,「不」能「觉」了「一切」诸「法」唯心现量境界,而落于「妄想颠倒,堕于」有无断常等「二边」妄见;此皆是「凡愚」以「痴惑」故,「而自破坏」正见,自失正道,因此于「诸趣相续」受生,永「不得解脱」,何以故?以「不能觉知」一切法皆唯「自心现量」故,「不」能「离」于「外」法「性自性」之「妄想计着;」以「是」之「故,世间」之「言」说戏「论,种种」诡「辩」言「说,不」能解「脱」三界「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一切苦聚,但令自他「诳惑迷乱」而已。
大慧,释提桓因,广解众论,自造声论。彼世论者,有一弟子,持龙形像,诣释天宫,建立论宗,要坏帝释千幅轮:随我不如,断一一头,以谢所屈。作是要已,即以释法摧伏帝释,释堕负处,即坏其车,还来人间。如是大慧,世间言论,因譬庄严,乃至畜生,亦能以种种句味,惑彼诸天及阿修罗,着生灭见,而况于人?是故大慧,世间言论,应当远离,以能招致苦生因故,慎勿习近。大慧,世论者,唯说身觉境界而已。

【注释】

「释提桓因」:帝释天,为三十三天主。
「声论」:又称声明记论。有两种:一、婆罗门所计者,以其崇奉四吠陀论,谓其论之声,为诵诸法实义之梵王声,故是常住,他声不契实义,故为无常。二、婆罗门以外之声论师,此又有二派:声显论与声生论:声显论谓音
声之性,乃本来实有、且常住,然须待名句文等诸缘方显于世,而其名句文之
音响,即是无常。声生论谓非有本来实有之声性,须待众缘始生,此性
生已,则常住不灭。又,声论,梵文为毘伽罗论。简言之,声论师之言,不外计着音声性为常或无常而已。
「持龙形像」:即现为龙身。
「建立论宗」:建立自论之宗旨。
「要坏帝释千幅之轮」:「要」,誓约。
「随我不如」:我若不如。
「作是要已」:「要」,约。
「即以释法摧伏帝释」:即以帝释所造论之法问难,而摧伏帝释。
「释堕负处」:帝释堕于败负处。
「还来人间」:彼世论弟子还来人间。
「乃至畜生」:乃至以畜生之形。「畜生」,指龙。
「而况于人」:而况于人而能不受迷惑?
「以能招致苦生因故」:以能招致众苦生起之因故。以世论堕于断常有无,如是起惑造业,故是三界生死苦因。
「唯说身觉境界」:唯说现前身心见闻觉知之境界,故是生灭法。

【义贯】

「大慧」,帝释天「释提桓因,广解」世间「众论,自造声」明记「论」。一时「彼世论者,有一弟子」,变化其身而「持龙」之「形像」,往「诣」帝「释」之「天宫」,「建立」其自所造声「论」之「宗」旨,作是「要」约言欲击「坏帝释千幅之轮」,且言:「随我」之立论若「不如」于你,则愿「断一一头,以谢所屈」负者。「作是要」约「已,即以」帝「释」所造论之「法」,举以问难,而「摧伏帝释」,以帝「释堕」于败「负」之「处」,彼世论弟子「即坏其」千幅轮「车」,然后复「还来人间。如是大慧,世间言论」,以「因」缘「譬」喻等巧饰「庄严」,虚伪不实,「乃至」连以「畜生」之形,「亦能以」彼「种种」不实文「句」趣「味」,来诳「惑彼诸天」众,「及阿修罗」,令其执「着生灭见,而况于」凡夫「人」,怎能不受其迷惑?「是故大慧,世间」之「言论,应当远离,以」其「能招致」众「苦生」起之「因故,慎勿习」学亲「近。大慧,世论者,唯说」现前「身」心见闻「觉」知之「境界而已」,是生灭法。

【诠论】

此节主要是举事例,以明世论之恶,不应习学亲近;若习学者,即连帝释之尊,都要被畜生以花言巧语迷惑,更何况是人而能不受迷惑?再者,世论者不现畜生身,而现人身,岂不更惑人?可见世论惑人之深。
大慧,彼世论者,乃有百千。但于后时后五百年,当破坏结集,恶觉因见盛故,恶弟子受。如是大慧,世论破坏结集,种种句味,因譬庄严,说外道事,着自因缘,无有自通。大慧,彼诸外道,无自通论,于余世论,广说无量百千事门,无有自通,亦不自知愚痴世论。

【注释】

「乃有百千」:乃至有百千种之多。
「但于后时后五百年」:于末后世时,后五百年;指第五个五百年。以正法千年,像法千年,「后五百年」即是末法时期开始后的五百年,因此即指第五个五百年,也正是指我们现在这时代:佛历二千五百多年时。
「破坏结集」:谓邪见将破坏正法。
「恶觉因见盛故」:以当世人之恶觉、恶因、恶见炽盛故。
「恶弟子受」:因此佛弟子之恶者,乃摄受习学外道世论。
「着自因缘」:坚着自己所创立的邪因邪缘。
「亦不自知愚痴世论」:亦不自觉知自宗所言乃为愚痴之世论。

【义贯】

「大慧,彼世论者,乃」至「有百千」种之多。「但于」末「后」世「时」(末法时)「后五百年」(佛历两千五百多年顷),世论邪见「当破坏」已「结集」之正法,以当世人之「恶觉」、恶「因」、恶「见」炽「盛故」,乃为我「恶弟子」所习学摄「受。如是大慧,世论」之所以能「破坏」已「结集」之正法者,为以「种种」巧「句」趣「味」,运用种种「因」缘、「譬」喻,文饰「庄严」,而「说外道」虚妄邪见之「事」,坚「着自」所创立之邪「因」邪「缘」,而「无有自」性宗「通」之道理,一味邪说,所以害正。「大慧,彼诸外道」,以「无自」性宗「通」之「论」,只对「于」其「余」之「世论,广说无量百千」邪见「事门」,互相攻伐诋毁,莫衷一是,而「无有」一言及于「自」性宗「通」之理,「亦不」曾「自」觉「知」自宗乃为「愚痴」之「世论」。
尔时大慧白言:世尊,若外道世论,种种句味因譬庄严,无有自通,自事计著者,世尊亦说世论,为种种异方诸来会众,天人阿修罗,广说无量种种句味,亦非自通耶,亦入一外道智慧言说数耶?

【义贯】

「尔时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外道」之「世」间言「论」,为以「种种」巧「句」趣「味、因」缘「譬」喻文饰「庄严」,而「无有自」性宗「通」之理,但于「自」宗虚妄「事计著者」,若如是者,则「世尊亦说世」间言「论」,亦「为种种异方」(他方)「诸来」与「会」大「众」,乃至「天人、阿修罗」等,「广说无量种种」文「句」趣「味」,而「亦非」是开演如来自证「自」性宗「通」之言「耶」?如此说来,如来「亦入」于「一切外道」邪妄「智慧」世论「言说」之「数耶」?

【诠论】

此因世尊亦随顺众生根机,而说世间悉檀,以成熟、教化之,大慧因此疑如来之世间悉檀,同于外道世论。此为不解如来之世间悉檀其意不为世间,乃在第一义悉檀;易言之,如来以自证之自宗通,而出生种种悉檀方便,所谓:一切所说,皆为一佛乘故,非二非三,更何况是为世间贪着之世论,何能比拟于佛之无上说?
告大慧:我不说世论,亦无来去,唯说不来不去。大慧,来者趣聚会生,去者散坏;不来不去者,是不生不灭:我所说义,不堕世论妄想数中,所以者何?谓不计着外性非性,自现处,二边妄想,所不能转,相境非性,觉自现,则自现妄想不生;妄想不生者,空、无相、无作,入三脱门,名为解脱。

【注释】

「亦无来去」:「来去」者,生灭也。谓我法中亦无来去生灭。
「来者趣聚会生」:所谓来者,为诸因缘趣向聚会而生。
「去者散坏」:去者则是因缘离散而坏灭。
「不堕世论妄想数中」:谓佛所说法实不堕于世论妄想计着之数中。「数」,属之义。
「不计着外性非性」:「外」,外法。「性非性」,有性无性,亦即有、无。谓不计着外法为有、无。
「自心现处」:谓了达自心现处所生之法,本离有无。
「二边妄想,所不能转」:「转」,动也。
「相境非性」:觉知一切外相外境非有自性,此即是境不生。
「觉自心现,则自心现妄想不生」:觉了一切诸法皆唯自心所现,则见自心所现之妄想实亦不生,此乃心不生也。
「空、无相、无作」:「空」,即性空。「无相」,即相空。「无作」,即无能作、所作,能所空;以性相皆空,故无作,能所空。

【义贯】

「佛告大慧:我不」演「说世论」;我法中「亦无」生灭「来去」,我「唯说」
诸法「不来不去。大慧,」所谓「来者」,为诸因缘「趣」向「聚会」而现有「生」,而「去者」则是众缘离「散」而现「坏」灭,以计实有去来生灭,故名世论;然而「不来不去者」则「是」如来所说之「不生不灭」,此乃我之自宗通:是故「我所说」法之「义」,实「不堕」于「世论妄想」计着之「数中;所以者何?谓」以我所说者,「不计着外」法之有「性」或「非」有「性」(而外道计著有无即堕妄想之数)。我所说法,乃了达「自心现处」所生之法,本离有无,故「二边」之「妄想所不能」动「转」;以觉知一切外「相」外「境」皆「非」有自「性,觉」了此唯「自心」所「现」,如是「则」彻见「自心」所「现」之「妄想」亦实「不生;妄想」心「不生者」,则证得「空、无相、无作」而「入三」解「脱门」,是「名为解脱」。(而外道世论堕于生死缠缚,我法乃为得大解脱,岂可说我法堕于彼邪论哉?)
大慧,我念一时于一处住,有世论婆罗门来诣我所,不请空闲,便问我言:瞿昙,一所作耶?我时答言:婆罗门,一所作,是初世论。彼复问言:一非所作耶?我复报言:一非所作,是第二世论。彼复问言:一常耶?一无常耶?一生耶?一不生耶?我时报言:是六世论。大慧,彼复问我言:一一耶?一异耶?一具耶?一不具耶?一因种种受生现耶?我时报言:是十一世论。大慧,彼复问言:一无记耶?一记耶?有我耶?无我耶?有此世耶?无此世耶?有他世耶?无他世耶?有解脱耶?无解脱耶?一刹那耶?一不刹那耶?虚空耶?非数灭耶?涅槃耶?瞿昙,作耶?非作耶?有中阴耶?无中阴耶?大慧,我时报言:婆罗门,如是说者,悉是世论,非我所说,是汝世论。

【注释】

「婆罗门」:是梵语,义为净裔或净行。以自计其祖先为从梵天口中生,为梵天之苗裔,而梵天者,净也,故称净裔。又以其洁白操履,故称净行。婆罗门唯五天竺有,其他国无。婆罗门种有经书世代相传,从事其业,或在家或出家,自恃其学术而性倨傲。
「不请空闲」:并不先请问我安好。足见其我慢之盛。
「便问我言」:便遽然问我。这问,不是讨教,而是来问难的,欲以其学来驳倒如来。换言之,即是来「挑战」辩论的。这种风气在印度很盛。
「瞿昙」:又译为「乔达摩」(Gautama),为释尊在俗家之姓。释尊俗姓乔达摩,名悉达多,直呼佛在俗之姓,是很不礼貌的。
「一切所作耶」:一切法是梵天所作耶?
「是初世论」:是第一种世论。
「一切因种种受生现耶」:一切皆由因缘而有种种受生现耶?
「有他世耶」:「他世」,后世。
「一切刹那耶」:一切法是刹那生灭耶?
「虚空耶?非数灭耶?涅槃耶?」:此即问三无为。「非数灭」,即非择灭。谓一切法皆归于虚空耶?或归于非择灭?或归于涅槃?
「作耶?非作耶」:一切法是作成者,还是非作成者?

【义贯】

「大慧,我念」过去某「一时,于一处住,有」一习「世论」之「婆罗门来诣我所」,并「不」先「请」问我「空闲」安好否,「便」遽然「问我言:瞿昙,一切」法是梵天「所作耶?我」当「时答言:婆罗门」,若言「一切」法是梵天「所作」者,则「是初世论」(第一种世论)之言。「彼复问言:一切」法「非」是梵天「所作耶?我复报言:」若言「一切」法「非」是梵天「所作」者,此「是第二」种「世论。彼复问言:一切」法是「常耶?一切」法是「无常耶?一切」法「生耶?一切」法为「不生耶?我」当「时报言:」这些「是六」种「世论。大慧,彼复问我言:一切」法是「一耶?一切」法是「异耶?一切」法是「具耶?一切」法是「不具耶?一切」皆由「因」缘而有「种种受生现耶?我」当「时报言:」此「是」第「十一」种「世论。大慧,彼复问言:一切」法是「无记耶?一切」法是有「记耶?有我耶?无我耶?有此世耶?」(今世)「无此世耶?有他世耶?」(来世)「无他世耶?有解脱耶?无解脱耶?一切」法是「刹那」生灭「耶?一切」法「不」是「刹那」生灭「耶?」一切法归于「虚空耶」?归于「非数灭耶?」归于「涅槃耶?瞿云,」一切法是「作」成者「耶?」还是「非作」而有者「耶?有中阴耶?无中阴耶?大慧,我」当「时报言:婆罗门,如是说者,悉是世论,非」是「我所说」,皆「是汝」之「世论」。

【诠论】

此节为佛叙述昔时说法答问之事,以明示佛法与世论,有天渊之别,令诸菩萨及佛弟子知所抉择,不为邪见迷惑,亦是确定答大慧前疑佛法亦堕世论之问。自「所作」到「中阴」,共有三十问,如来以三十世论为答,以外道邪见妄想分别已炽盛,故暂不为作详细分别解说,但以一语破之,令知自省。足见如来度生之善巧!
我唯说无始虚伪妄想习气,种种诸恶,三有因,不能觉知自现量,
而生妄想,攀缘外性;如外道法:我、诸根、义,三合知生我不如
是;婆罗门,我不说因,不说无因,惟说妄想摄所摄性,施设缘起,非汝及余堕受我相续者,所能觉知。大慧,涅槃、虚空、灭,非有三种,但数有三耳。

【注释】

「我唯说无始虚伪妄想习气」:我唯说由于无始来之虚伪戏论,妄想计着习气。此即起惑。
「种种诸恶」:妄造种种诸恶。此即造业。
「三有之因」:成三有之因,感三有苦果。此即受报。
「不能觉知自心现量」:不能觉知此因与此果唯是自心现量,本无实体。
「如外道法」:如外道法所说。
「我、诸根、义,三合知生」:「我」,神我。「诸根」,五根。「义」,外境。「知」,识。谓神我、诸根与外境,三者和合而生识。此为外道所说。
「我不说因,不说无因」:「因」,谓神我作者之因。「无因」,谓计自然而生,无因而生。佛法不如是妄计邪因或无因。
「惟说妄想摄所摄性,施设缘起」:佛惟说由于自心妄想分别,见有能摄之心,所摄之境,假名施设而有缘起诸法,并无实体。
「非汝及余堕受我相续者,所能觉知」:「受」,摄受取着。「我」,我相、我执。谓此法非汝及其他堕于摄受取着我相相续不断者,所能觉知。
「涅槃、虚空、灭」:涅槃无为、虚空无为、择灭无为,此为三无为。因婆罗门曾问及此,故在此再进一步解说。
「非有三种,但数有三耳」:谓三无为,体非有三种,只是名数现有三种。以无为体寂,离名绝相,一相无相,岂有三种?只是空不碍假,因缘幻有,现有三相,而其相本空,故名无为,但有假名。以名假立故,其数亦非实。

【义贯】

「我唯说」由于「无始」来之「虚伪」戏论「妄想」计着「习气」,而妄造「种种诸恶」,形成「三有之因」,致感三有之果;凡此皆由「不能觉知」一切诸法唯是「自心」所「现量」,本无实体,「而生妄想,攀缘外」法之「性」,执为实有所致,因此令三有妄现。「如外道法」所说:神「我、诸根」、及「义」(外境),「三」者和「合」而令能觉「知」之识「生」起;「我」则「不如是」说;「婆罗门,我不说」由作者等「因」能生诸法,亦「不说无因」能生诸法,「惟说」由于自心「妄想」分别,妄见有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境,执其「性」为实有,继而假名「施设」,故有「缘起」诸法现起。然此甚深法「非」是「汝」婆罗门「及」其「余堕」于摄「受」取着「我」相「相续」不断「者」,「所能觉」悟了「知。大慧,」所谓三无为之「涅槃」无为、「虚空」无为、及择「灭」无为,体「非有三种」,以无为体寂无相故,「但」名「数」现「有三耳」,名数本无实体,一切名相皆复如是。

【诠论】

佛在此,最后提到三无为法,是因为婆罗门曾问到三无为,故特此提出,以为总破外道世论对于名相之妄想计着。如来之意盖为:既然连三无为的名相都非有实体,唯心妄现,不可执着,更何况彼婆罗门所问之种种有为法之名相,而可执着乎?又,连无为法之名相皆无实体,更何况生灭之有为法而有实体可得?若如是知,则不堕世论之邪见戏论矣。复次大慧,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痴爱业因故,有三有耶?为无因耶?我时报言:此二者,亦是世论耳。彼复问言:一性皆入自共相耶?我复报言:此亦世论;婆罗门,乃至意流妄计外尘,皆是世论。

【注释】

「痴爱业因故,有三有耶」:「痴」,即无明。谓是否以愚痴无明爱业之因,而有三有?
「此二者」:指因与无因。
「一切性皆入自共相耶」:「一切性」,一切法。「入」,归于。谓是否一切法皆归于自相、共相?亦即:是否一切法最终皆可以自共相来归类?都有自共相可寻、可得?
「乃至意流妄计外尘」:「意流」,意识流动。乃至微有意识流动,妄计外尘境,皆是世论。

【义贯】

「复次大慧,尔时」彼「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是否为以愚「痴」无明「爱业」之「因」缘「故」,而「有三有耶?」抑「为无因」而有三有「耶?我」当「时报言:此」有因无因「二者,亦是世论耳。彼复问言:一切性」(一切法)「皆」归「入自」相与「共相」之类别「耶?我复报言:此亦」是「世论;婆罗门,乃至」只要稍微有「意」识「流」动、虚「妄计」着「外尘」之性,「皆是」堕于「世论」邪见妄想。
复次大慧,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颇有非世论者不?我是一外道宗,说种种句味,因缘譬喻庄严。我复报言:婆罗门,有;非汝有者,非为非宗,非说,非不说种种句味,非不因譬庄严。

【注释】

「颇有非世论者不」:「颇有」,可有?「不」,同否。问答至此,此婆罗门已稍微有点自省世论非正。
「我是一切外道之宗」:我所习者是一切外道之宗。亦即:一切外道世论之学我莫不尽知,难道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道理?此婆罗门虽已少自省世论非正,然由于其倨傲之习气过重,仍是不甘落后,还是自逞其能。
「有;非汝有者,非为非宗」:的确有法非是世论,然而并非为汝所有者;其法乃非有为,亦非建立论宗。
「非说,非不说种种句味」:非关言说,亦非不依第一义而方便说种种法句妙味。亦即:虽无说示,亦不碍说示,不堕断灭,以真空不碍妙有也。

【义贯】

「复次大慧,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颇有」法「非世论者不?我」所修习者乃「是一切」世论「外道之宗」主,我善「说种种」文「句」趣「味」,以种种「因缘、譬喻」而「庄严」一切所说,何以不契你意,而皆斥为世论?「我复报言:婆罗门,」的确「有」法非是世论,然「非」是「汝」所「有者」;其法「非」有「为、非」建立论「宗,非」关言「说」,亦「非不」依第一义而方便「说种种」法「句」妙「味」,亦「非不」随顺众生而以种种「因」缘、「譬」喻而「庄严」之。
婆罗门言:何等为非世论,非非宗,非非说?我时报言:婆罗门,有非世论,汝诸外道所不能知。以于外性,不实妄想,虚伪计着故。谓妄想不生:觉了有无自现量,妄想不生,不受外尘,妄想永息,是名非世论。此是我法,非汝有也。婆罗门,略说彼识,若来若去,若死若生,若乐若苦,若溺若见,若触若着种种相,若和合相续,若爱,若因计着;婆罗门,如是比者,是汝等世论,非是我有。

【注释】

「非非宗,非非说」:「非非」,双重否定,即是肯定。「非非宗」,非如外道世论之不正宗,亦即是正宗。「非非说」,非不正之说,亦即是正说。
「以于外性,不实妄想,虚伪计着故」:谓以汝等世论者,于诸外法,作不实妄想,虚伪计着,故不能知非世论之正法。
「谓妄想不生」:此即非世论正法之主旨。以下为解释此正法如何得起之大要。
「觉了有无自心现量,妄想不生」:以觉了有与无皆是自心所现之量,故了知妄想实不生。以外道世论特著有无,起种种戏论言说妄想,迷惑自他,因此佛在此破之。此处的「妄想不生」为理上悟。
「不受外尘,妄想永息」:以了妄想无体,实不生起,因此不摄受取着外尘境界,而妄想永息。此处的「妄想永息」是事上证。然理上悟与事上证中间,亦无绝然分际,以此为无上法门,乃上上根人之顿悟顿证者也。
「略说彼识,若来若去,若死若生」:今我略说外道所计之彼妄识之相:例如彼外道计妄识有或来或去,或死或生之相。「若」,或也。
「若溺若见」:或沈溺于戏论,或计着种种邪见。
「若和合相续」:乃至或计着和合及相续相。
「若爱,若因计着」:或爱着不舍,或妄立众邪因而计着之。
「如是比者」:「比」,类也。

【义贯】

「婆罗门言:何等」法「为非世论」耶?亦即:「非」如外道之「非」正「宗」,亦「非」如外道之「非」正「说?」(而离于外道之非正宗、非正说)「我时报言:婆罗门,有」法「非世论」,但为「汝诸外道所不能知」者。「以」汝等「于外」诸法「性」,作「不实」之「妄想,虚伪计着故,」不能知此非世论之正法。此非世论之正宗正说者「谓」一切「妄想不生:」以「觉了有、无」皆唯「自心」所「现量」,故了知「妄想」实「不生」,因此「不」复摄「受」取着「外尘」境界,而「妄想永息,是名非世论。此是我」正「法,非」是「汝」所「有」者「也。婆罗门,」今我「略说」外道所计之「彼」妄「识」之相,举如彼计着其「若来若去,若死若生,若乐若苦,若」沈「溺」于戏论、「若」计着种种
邪「见,若」接「触、若」恋「着种种相」,乃至「若」计「和合」及「相续」相,以致「若爱」着不舍,「若」妄立众邪「因」而「计着」之;「婆罗门,如是」之「比」(类)「者」,皆「是汝等世论」计着之说,「非是我」正法所「有」,(此为佛正宗正说与外道非宗非说之别。)
大慧,世论婆罗门作如是问,我如是答,彼即默然,不辞而退,思自通处,作是念言:沙门释子,出于通外,说无生、无相、无因,觉自妄想现相,妄想不生。大慧,此即是汝向所问我:何故说习近世论,种种辩说,摄受贪欲,不摄受法?

【注释】

「不辞而退」:此显其我慢难改。
「思自通处」:思其自所通之处,仍计以为是。
「出于通外」:出于我通之外。
「说无生、无相、无因」:但说一切法无生、无相、无因,断灭之法。此为故意枉曲佛所说,以其憍慢覆心,不愿承认过错,改邪归正,可见慢心障碍修行之大!
「此即是汝向所问我」:「向」,方才。
「何故说习近世论,种种辩说,摄受贪欲,不摄受法」:为何如来说习学亲近世论之种种诡辩言说,便会摄受贪欲,而不能摄受正法,便是这个道理;以此婆罗门为例,便很明显,以其广习众世论,故其贪欲、邪见过于炽盛,故不能摄受正法,乃至其憍慢亦难以减损。

【义贯】

:本节从略。大慧白言:世尊,摄受贪欲及法,有何句义?告大慧:善哉善哉,汝乃能为未来众生,思惟谘问如是句义。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大慧白:唯然受教。

【注释】

「摄受贪欲及法,有何句义」:摄受贪欲及摄受正法,于句义上,有何差别?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此节所问者,为邪正所行之分际。
告大慧:所谓贪者,若取若舍,若触若味,系着外尘,堕二边见,复生苦阴,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如是诸患,皆从爱起,斯由习近世论,及世论者,我及诸,说名为贪。是名摄受贪欲,不摄受法。

【注释】

「复生苦阴」:「阴」,集聚。复因此而生起众苦之阴。
「斯由习近世论,及世论者」:而斯等贪爱,不自生起,皆由于习近世论,及亲近倡世论者而起。

【义贯】

「佛告大慧:所谓」摄受「贪」欲「者」,谓于诸境界,「若」因爱而摄「取,若」因憎而「舍」弃之,「若」接「触、若味」着,如是「系」缚执「着」于「外」在「尘」境,而「堕」于「二边」之邪「见,复」因此而「生」起众「苦」之「阴」集,「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如是诸」苦之「患,皆从」贪「爱」而「起」;然而「斯」等贪爱,并不自生,皆「由习近世论,及」亲近倡「世论者」而生,「我及诸佛」,皆「说」此习近「名为贪,是名」为「摄受贪欲,不摄受法」之义。

【诠论】

为何习近世论,为摄受贪欲之因?其道理为:以贪爱是业,而业不自生,乃由惑而起,以起惑,故造业;所言惑者,指惑于理及惑于境,以众生对于理与境起惑,故迷;迷故造业。是故三界众生之生死,莫不由惑而生。而众生之惑源,率皆在于世论。而彼世论者,以美妙之文词章句,庄严文饰,且自称智者、贤圣,因而诳惑愚夫,而堕于其邪见,令人于理于境起惑;彼更以其邪论,作为摄受种种贪欲之理论上的借口、根据、后盾,故使贪欲合理化,从而迷惑益盛,因而无智愚夫依彼世论皆摄受贪欲而不自知:不但不知其非,且以为若不如是,反而是错;甚至尊之为「道」。如道家之炼丹求长生,乃至练精、气、神,皆是令人于此无常败坏之五蕴身上起计着、贪求,舍本逐末,变成练身而不练心,凡此皆是世论者令人摄受贪欲,不摄受法之例。其他东西方之种种外道世论,及等而下之者,如占卜、风水、扶乩之类,亦皆令众生起种种迷惑妄想贪爱,而执着不舍,妄造诸业,枉受生死,受世论之害者,比比皆是。是故佛欲出众生于生死海,即先破外道世论之种种妄计执着,如是妄见破则惑破,惑若破,即不复依之而妄造种种恶业,自坏坏他;惑破、业息,生死苦轮便顿息止。是故,有缘修习此无上顿法者,于佛殷切之教,应善随顺,俾能自利利他,自熟熟他,在此末法时期,建正法幢,摧破众魔妖孽,令正法显现、长住。大慧,云何摄受法?谓善觉知自现量,见人无我,及法无我相,妄想不生,善知上上地,离意意识,一诸智慧灌顶,具足摄受十无尽句,于一法,无开发自在,是名为法,所谓不堕一见、一虚伪、一妄想、一性、一二边。

【注释】

「无开发」:无功用。以功行纯熟,其用若不开不发,不涉功用,自在显现故。
「不堕一切见、一切虚伪、一切妄想、一切性、一切二边」:「一切性」,即一切有无、断常等性。此谓若能不堕一切见,即得正知见;以得正知见故,即能离于一切虚伪不实之相;若离虚伪之相,则不复妄想;若不妄想分别,即得离于一切有无断常等性,而见法无性;见法无性,即一切二边之见不生;二边之见既离,即入于一相之智。因此修学正法之要,必须能不亲近摄受世间言论。离妄乃所以顺正也。

【义贯】

「大慧,云何」为「摄受法?谓」能「善觉知」一切诸法皆唯「自心」所「现量」,如实「见人无我,及法无我相」,以照见人法空故,「妄想不生」;妄想不生,故能速「善知」见菩萨「上上」诸「地」行相,尔时即能「离」于「心意意识」之境界,超凡入圣,得法性身,而为「一切诸佛」如来以佛萨婆若「智慧」之水「灌」其「顶」,授佛职位;于是「具足摄受」菩萨摩诃萨「十无尽句」之大愿行,「于一切法」得「无开发」之功用,「自在」无碍,「是名为」摄受「法」。而此摄受法者,乃由不近世论而来,即「所谓不堕」外道世间「一切」诸「见、一切虚伪」不实、「一切妄想」分别、「一切」有无断常一异等「性」,及「一切二边」邪见。
大慧,多有外道痴人,堕于二边,若常若断,非黠慧者:受无因论,则起常见;外因坏,因缘非性,则起断见。大慧,我不见生住灭故,说名为法;大慧,是名贪欲及法,汝及余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

【注释】

,亦慧也,含有狡猾、小聪明之义。
「受无因论,则起常见」:其中若摄受外道之无因论者,则起常见;以受无因论
「非黠慧者」:「黠」,音
者,则计四大性常,无因而生,不从因缘,自然而有,常住不变,故成常见。
「外因坏,因缘非性,则起断见」:若见外境之因缘离散而坏灭,于是计因缘皆无,则起断见。「非性」,即无义。
「我不见生住灭故,说名为法」:我因不见法有生住灭、来去等相,而如实见不生不灭,离诸贪欲取着,其心寂静,是故说名为正法。而外道见有生灭、断常、来去等相,复于是等相中妄生取着,贪爱不舍,是故堕于二边者,即不见正法,而摄受贪欲。

【义贯】

「大慧,多有外道」之愚「痴人」,以愚痴故,令自他「堕于二边」之邪见,「若常若断」,皆「非黠慧者」之所为:其中摄「受」其「无因论」者,「则起常见」;若见「外」境之众「因」缘离散而物归「坏」灭者,便计一切「因缘」皆悉「非性」(无有),「则起断见。大慧,我不见」法有「生住灭」、来去等相,如实见不生不灭,其心寂静,远离一切贪欲取着,「故说名为」正「法;大慧,是名」摄受「贪欲及」摄受正「法」之别,「汝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一世间论,外道虚妄说,妄见作所作,彼则无自宗。惟我一自宗,离于作所作,为诸弟子说,远离诸世论。

【注释】

「惟我一自宗」:「一」,单独。唯我独一证得自性宗通。以此自性宗通唯佛能证,故说「惟我一自宗」。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一切世间」之言「论」,皆是「外道虚妄」不实之「说」,以其「妄」想而「见」有能「作、所作」,「彼」世论者实「则无自」性「宗」通之法。「惟我」独「一」证得「自」性「宗」通之无上理,而能究竟「离于」能「作所作」之妄想分别,不着能所,故称实而「为诸弟子说」此无上深法,令得「远离」于「诸世」间邪「论」。
量不可见,不观察二,摄所摄非性,断常二具离。
乃至流转,是则为世论;妄想不转者,是人见自。

【注释】

「心量不可见」:一切心量皆不可以俗眼而得见,以心量无相故。「心量」,心、心所法也。
「不观察二心」:「二心」,二见之心。谓外道之人,由于无智眼故,不能如实观察有无等二见,乃自心所现之相。
「乃至心流转,是则为世论」:「心流」,即意识之流。「转」,生起。乃至有微少意识之流生起,皆是世论妄想。
「妄想不转者,是人见自心」:若觉此妄想当体不生者,此人则明见自本心本性。

【义贯】

一切「心量」乃无相,「不可」以俗眼而得「见」;外道人则「不」能「观察」有无「二」见皆为自「心」所现相。唯佛与诸菩萨能观察了知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境,皆「非」有自「性」,因而于「断常二」见悉「具」远「离」。如是「乃至」照见有些微意识「心流转」生起,「是则」仍「为世论」之妄想。若能觉此「妄想」当体「不转」(不生)「者,是人」则明「见自心」本性。
来者谓事生,去者事不现;明了知去来,妄想不复生。
有常及无常,所作无所作,此世他世等,斯皆世论通。

【义贯】

所谓「来者」即「谓」见「事」境「生」起,所谓「去者」为谓见「事」境灭而「不现」;若能如实「明了知」一切法「去来」生灭等,乃妄现之相,「妄想」分别即「不复生」起。若见法「有常及无常」,见有「所作」法及「无所作」,及见有「此世」与「他世等,斯皆」是「世论」者之所「通」,非真实自性宗通。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言:世尊,所言涅槃者,说何等法,名为涅槃?而诸外道各起妄想?

【注释】

「而诸外道各起妄想」:而诸外道却各起妄想,皆谓自己证涅槃。

【义贯】

:本节从略。
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当为汝说。如诸外道妄想涅槃,非彼妄想随顺涅槃。大慧白言:唯然受教。

【注释】

「如诸外道妄想涅槃」:如诸外道所妄想分别之涅槃,非真正之涅槃,只是其妄计耳。
「非彼妄想随顺涅槃」:非以彼如是之妄想分别,而得随顺涅槃之真相;以离心意意识、五法、三自性等种种妄想分别,方得名为真涅槃故。

【义贯】

:本节从略。告大慧:或有外道,阴界入灭,境界离欲,见法无常,法不生,不念去来现在境界,诸受阴尽,如灯火灭,如种子坏,妄想不生,斯等于此,作涅槃想。大慧,非以见坏,名为涅槃。

【注释】

「或有外道,阴界入灭」:有种外道,已达无粗想,而以无想定压伏六识,令不现行;盖彼见诸法无常,不可顾恋,故灭阴界入等一切境界。此种外道所修之涅槃,极似小乘人之所行。可知邪小所行,皆非得其正。
「境界离欲」:即不贪境界。
「心心法品不生」:即心心所法不生。
「诸受阴尽」:即五受阴皆令灭尽。五受阴,即五蕴,又称五取蕴;「受」,取也。
「如灯火灭,如种子坏」:谓外道之取灭尽者,有如灯火之息灭,不复燃烧;如种子之败坏,不复发芽、抽枝、开花、结果。
「妄想不生」:因此依于六识之妄想分别不复生起现行。虽六识不生现行,然只是受无想定禁伏而不起,其实不断,且其八识之习气全在,仍未明未净,故离真实涅槃尚远。
「非以见坏,名为涅槃」:并非以见诸法现坏灭之相,名为涅槃,以外道及二乘人,见五阴灭尽,名之为涅槃。而相反的,如来之涅槃者,为见诸法不生不灭,是故称邪小皆是倒见。

【义贯】

「佛告大慧:或有」类近二乘之「外道」,言令「阴界入」究竟「灭」尽,名为涅槃:乃谓于诸「境界」舍「离」贪「欲」,以其「见」诸「法」实为「无常」故;由离境故,「心、心」所「法」诸「品不生」起现行,「不念」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一切「境界」,如槁木死灰,沈空滞寂,令「诸受阴」(五受阴)皆归灭「尽」,有「如灯火」之息「灭」,不复燃烧;亦「如种子」之败「坏」,不复生芽开花结果,因此依于六识之「妄想」分别,「不」复「生」起现行。而「斯等」外道,「于此」偏空断灭之境界,却「作涅槃」之「想。大慧」,佛正法者,并「非以见」法现「坏」灭之相,「名为涅槃」,而是以见不生不灭,方名涅槃故。
大慧,或以从方至方,名为解脱,境界想灭,犹如风止。

【注释】

「或以从方至方,名为解脱」:此指计方之外道。「方」,即方所。此种外道,计方所为能生一切法,计一切法皆从方所生。众生之罪福等等,皆复如是,从方所生,非众生自造。此土之风水,可谓计方外道之亚流。是故,依计方外道之所言,众生生时从方所来,死后若能复归于方所,即是归源,归源故称涅槃。「解脱」,即涅槃义。
「境界想灭,犹如风止」:「境界」,外境。「想」,心想,即内心。故「境界」及「想」,即内心、外境,依报正报一切法。计方外道计一切内心外境之灭,有如风之止息;因风从方所生,风息时,亦复归于方所,一切依正之法,其生灭亦复如是,故说有如风起、风止一般。

【义贯】

「大慧,或」有计方之外道,「以」众生「从方」所生,死而回「至」于「方,名为」大涅槃之「解脱」,以其计外「境界」及众生心「想」之息「灭,犹如风」之「止」息,皆复归于方所。或复以觉所觉见坏,名为解脱。或见常无常,作解脱想。

【注释】

「觉所觉见坏」:「觉所觉」,能觉之心,所觉之境。「见坏」,即不见。此以不见能觉所觉为涅槃。而涅槃者,实圆明寂照之义,故知彼之所计,实非涅槃,此外道见,乃有类老氏之弃圣绝智,浑沌无知以为道源。
「或见常无常,作解脱想」:此为双计断常之外道,计断常二者皆为涅槃。

【义贯】

「或复」有计着无知无觉之外道,「以」能「觉所觉」之「见」悉归「坏」灭,「名为」涅槃「解脱。或」有双计断常见之外道,「见」法为「常」或「无常」,而「作」涅槃「解脱」之「想」。
或见种种相想,招致苦生因,思惟是已,不善觉知自现量,怖畏于相,而见无相,深生爱乐,作涅槃想。

【注释】

「或见种种相想,招致苦生因」:「相」,外之境相。「想」,内之心想。谓或有外道,见种种外境之相,及内心之想,皆是招致未来苦生起之因。
「不善觉知自心现量,怖畏于相」:不能善于觉知这一切内外之相,皆是自心所现之量,本无一法可得;因而于彼内外虚妄之相妄生怖畏。这就是:自己画鬼,还自吓出病来!
「而见无相」:而见实有无相之境界可欣可得。而不知一切相皆是虚妄。又,既无相,何有可得?

【义贯】

「或」有外道,「见种种」外境之「相」及内心之「想」,乃为「招致」未来「苦」果之「生因」,彼「思惟」如「是」事「已」,以「不」能「善觉知」此内外一切相,皆是「自心」所「现」之「量」,因而妄生「怖畏于」彼种种内外虚妄之「相,而」妄「见」实有「无相」之境界可欣可得,且于此无相之境界「深生爱乐」,而「作涅槃」之「想」。
或有觉知内外诸法自相共相,去来现在,有性不坏,作涅槃想。

【注释】

「有性不坏」:「性」,即法。谓有法常住不坏。

【义贯】

「或有」外道虚妄「觉知内外」根尘一切「诸法」,皆有「自相」与「共相」,且于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之中,见「有」法「性」常住「不坏」,而以此不坏之自共相性,「作涅槃」之「想」。

【诠论】

此为计法之自共相常住不坏,以为涅槃。
或谓我、人、众生、寿命一法坏,作涅槃想。

【义贯】

「或」有外道「谓我、人、众生、寿命」四相等「一切法」皆「坏」尽,以此「作涅槃」之「想」。

【诠论】

此为计四相断坏为涅槃。
或以外道恶烧智慧,见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间,士夫所出名为自性。如冥初比,求那转变,求那是作者,作涅槃想。

【注释】

「或以外道恶烧智慧」:
「恶烧」:为恶见所燃烧,以邪见能焚烧一切善根,令尽无余,故称「恶烧」。此谓或有愚夫,持外道为恶见所燃烧之邪智邪慧。
「见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间」:「自性」,即冥性。「士夫」,即神我。「有间」,有别。此派外道见冥性及神我,二种有别,不是一物。因为有外道计冥性与神我为同一。
「士夫所出名为自性」:即此派计冥性为从神我而出,神我为能生,冥性为其所生,言这是有情世间的生起之法。
「如冥初比,求那转变」:「比」,类。谓正如从冥初之自性生出「觉」来,因此而造成有情世间一样,器世间之生起,则是从微尘依缘转变而生。「求那」,即微尘。
「求那是作者」:此派外道因此计求那(微尘)是器世间之作者,以其谓求那为能变,故能生。

【义贯】

「或」有愚夫,妄「以外道恶」见所燃「烧」之邪「智」邪「慧」为宗师,妄「见」有冥初「自性及士夫」(神我),且谓「彼二」者「有」所「间」异,非同一物,并谓从「士夫」(神我)「所」生「出」者,「名为」冥初「自性」(冥性),神我为能生,冥性为所生。(此为有情世间生成之法)。正「如」从「冥初」自性生觉之「比」(类),「求那」(微尘)依缘「转变」,而生器世间一切法,亦如是,因此计能变之「求那是」器世间法之「作者」,彼外道即如是于士夫与求那「作涅槃」之「想」。

【诠论】

此为心物二元论之外道,也就是计众生世间与器世间,来源不同,二者并行,而形成一切世间法。故此派即是双计神我及微尘者。神我指一切精神之来源,微尘指一切物质最小之单位,也是物质之基础,外道计一切物质(器世间法)从此而生。且其计着:若能证见此一切精神与物质的本源神我及求那
便是证得涅槃。
或谓福、非福尽;或谓诸烦恼尽;或谓智慧。

【注释】

「或谓福、非福尽」:「非福」,即罪。「尽」,空。此为拨无因果者之言,谓罪与福皆空,造善无福,造恶无罪,以因果空故。
「或谓诸烦恼尽」:或有计烦恼自尽,不假修治,以此为涅槃。
「或谓智慧」:或有谓智慧灭尽而为涅槃。如老氏之言「智慧出,有大伪」,而以「绝圣弃智」为教,便是与印度之此派外道相近。近代所谓之「原始主义者」皆属于此。

【义贯】

「或」有拨无因果之外道「谓福」与「非福」(罪)皆「尽」空,无所有,以达此境界为涅盘。「或」有外道「谓诸烦恼」自「尽」,不假修治,即得涅槃。「或」有外道「谓智慧」灭尽,而为涅槃。
或见自在是真实作生死者,作涅槃想。或谓展转相生,生死更无余因;如是即是计着因,而彼愚痴,不能觉知,以不知故,作涅槃想。

【注释】

「或见自在是真实作生死者」:「自在」,即大梵天。有外道以大梵天是真实造作众生之生死者。彼因大梵天为能生万物,无有滞碍,故称其为自在。魏译作:「见自在天造作众生」。此为计大梵天为能生。
「展转相生,生死更无余因」:彼外道谓众生之生死,乃展转相生,并非由于业果,或其他原因。如劫初一男一女,彼二和合,展转相生,而至于今,亦复如是相生。而众生之生死,除如是展转相生之因外,更无其他因。
「如是即是计着因」:如是即是计着邪因。

【义贯】

「或」有外道妄「见」大「自在」天「是真实」造「作」众生之「生死者」,而于自在天「作涅槃」之「想。或」有外道「谓」众生乃「展转相生;」一切「生死」乃以此为因,「更无」其「余」之「因;如是即是计着」邪「因,而彼愚痴,不能觉知」众生之生死因,为其各有善恶业缘,非是众生自相转生。「以不」能觉「知故」,故于彼邪因,「作涅槃」之「想」。
或有外道言得真谛道,作涅槃想。或见功德、功德所起,和合一异具不具,作涅槃想。或见自性所起,孔雀文彩,种种杂宝,及利刺等性,见已,作涅槃想。

【注释】

「得真谛道」:谓觉冥初真谛之道。
「功德、功德所起」:「功德」,即微尘;以计微尘具足一切功德,而能生万物,故名。「功德所起」,微尘所生之法。
「和合一异具不具」:微尘与微尘所起之法,能生所生二者互相和合,成一、异、具、不具等性。
「自性所起」:「自性」,自然之性。谓一切法皆是自然之性所生起。
「孔雀文彩,种种杂宝,及利刺等性」:例如孔雀羽毛上之文彩,绚烂美丽,种种珍宝,光辉灿烂,乃至荆棘之利刺等,皆是自然而有,非有生因。「孔雀文彩」,代表有情正报之身。「种种杂宝」,代表器世间的矿物。「利刺」,代表器世间的植物。如是,有情(动物)自身、矿物、植物,一切世间之性,皆是自然而有。

【义贯】

「或有外道」自「言」已证「得」冥初「真谛」之「道」,而虚妄分别,于彼「作涅槃」之「想。或」有外道妄「见功德」(微尘)为能生,及「功德所」生「起」之法,能生所生二者互相「和合」,而成「一」性、「异」性、「具」性、「不具」性,而于此四句之性「作涅槃」之「想。或」有计自然之外道,妄「见」一切诸法皆是「自」然之「性所」生
「起」:如「孔雀」羽毛之「文彩」(动物界),自然而有,不假因缘;「种种杂」色珍「宝」(矿物界),亦是自然而有;以「及」甚至如荆棘之「利刺等性」(植物界),如此微小之物,都是自然而有。如是虚
妄「见已」,即于自然性,「作涅槃」之「想」。大慧,或有觉二十五真实;或王守护国,受六德论,作涅槃想;或见时是作者,时节世间,如是觉者,作涅槃想。

【注释】

「觉二十五真实」:「二十五」,即金七十论中所列之二十五谛;谓从冥生觉,从觉生我心,从我心生五唯量,从五唯量生五大,从五大生十一根,是为二十五谛,若觉知此者,名为真实涅槃。
「或王守护国,受六德论,作涅槃想」:「六德论」,即胜论师之六句义:谓
实,德,业,大有,和合,同异。此派外道计若为王守护国土,及
受持六德论,即得涅槃。
「或见时是作者」:「时」,时节,或时间。此派外道计时节为实有,且具诸功德,能生世间一切诸法。此土之相命,算生辰八字,谓八字能生人之祸福,亦类似印度之计时外道。
「时节世间」:谓时节生出世间。

【义贯】

「大慧,或有」外道,以「觉」知「二十五」谛为「真实」之涅槃。「或」有外道计若为「王守护国」土,并「受」持胜论师之「六德论」,而于此等「作涅槃」之「想。或」有外道,妄「见时」节或时间「是」一切法之「作者」(生因),谓从「时节」生出「世间」一切法,而以得「如是」之妄「觉者,作」为其已证得「涅槃」之妄「想」。
或谓性;或谓非性;或谓知性非性。或见有觉,与涅槃差别,作涅槃想。

【注释】

「或谓性」:「性」,有性。有外道计有性为涅槃者。
「或谓非性」:「非性」,即无性。有外道计无性为涅槃者。
「或谓知性非性」:或谓以觉知有性及非有性为涅槃。此为双计有无者。
「或见有觉,与涅槃差别」:「觉」,冥觉。有外道妄见有其所谓之冥觉,为与其他宗派之涅槃皆有差别。

【义贯】

「或」有外道「谓」有「性」为涅槃;「或」有外道「谓非」有「性」为涅槃;「或」有外道,双计有无,而「谓」觉「知」有「性」及「非」有「性」为涅槃。「或」有外道,妄「见有」所谓之冥「觉」,自谓「与」其他宗派之「涅槃」皆有「差别」,而于此冥觉「作涅槃」之「想」。
有如是比,种种妄想,外道所说,不成所成,智者所弃。大慧,如是一,悉堕二边,作涅槃想。如是等外道涅槃妄想,彼中都无若生若灭。大慧,彼一一外道涅槃,彼等自论,智慧观察,都无所立,如彼妄想,意来去,漂驰流动,一无有得涅槃者。

【注释】

「有如是比」:「比」,类也。
「不成所成」:不能成就其所欲成就之涅槃。
「彼中都无若生若灭」:于彼妄想之中,实都无一法若生若灭。
「彼等自论」:乃彼等自以为是之论。
「都无所立」:实都无一法可成立,但有虚妄名言。
「如彼妄想,心意来去,漂驰流动」:如彼所妄想计著者,只徒令妄想之心意,来去攀缘奔驰不定,如野马、如暴流,以此生灭动荡之心念,如何能证得湛然常寂之涅槃?

【义贯】

「有如是」众多之「比」(类),「种种妄想」计着,皆为「外道所说」,而皆「不」能「成」就其「所」欲「成」就之涅槃,故为「智者」之「所弃。大慧,如是一切」外道之论「悉堕」于「二边」,而彼等却「作涅槃」之「想。如是等外道」所作「涅槃」之「妄想」计着,于「彼」妄想「中」,实「都无」一法「若生若灭。大慧,彼一一外道」所说之「涅槃」,乃「彼等自」立自是之「论」,若以正「智慧观察」,实「都无所」成「立」,但有虚妄名言。何以故?以「如彼」所「妄想」计著者,实皆徒令妄想之「心意」攀缘「来去,漂」荡如浮萍、奔「驰」如野马、「流动」不定犹如瀑流。以如是生灭动荡之心念,如何能证得湛然常寂之涅槃?是故彼「一切」外道「无有」能「得涅槃者」。
大慧,如我所说涅槃者,谓善觉知自现量,不着外性,离于四句,见如实处,不堕自现妄想二边,摄所摄不可得,一度量,不见所成,愚于真实,不应摄受;弃舍彼已,得自觉圣法,知二无我,离二烦恼,净除二障,永离二死,上上地、如来地、如影幻等诸深三昧,离意意识,说名涅槃。大慧,汝等及余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当疾远离一外道诸涅槃见。

【注释】

「一切度量,不见所成」:一切依于心意意识分别计度之量,不见其有所成立或成就者。
「愚于真实,不应摄受」:诸愚夫于真实迷而不解之妄论,菩萨不应摄受。
「如影幻等诸深三昧」:得如影、如幻等诸甚深三昧。

【义贯】

「大慧,如我所说」之「涅槃者」,系「谓善」能「觉知自心现量,不」取「着外」法之「性」,远「离于四句」之妄想计着,彻「见」真「如实」在之「处,不堕」于「自心」所「现妄想」之「二边」邪见,悟了能「摄」之妄心与「所摄」之妄境悉「不可得」,于凡愚「一切」分别计「度」之「量」,皆「不见」其有「所成」立者,诸「愚」夫「于真实」迷而不解之妄论,菩萨「不应摄受;」如是「弃舍彼」诸邪见「已」,即「得自觉圣」智「法」,而了「知」人法「二」种「无我」,脱「离」根本、枝末「二」种无明「烦恼,净除」理事「二」种「障,永离」分段、变异「二」种生「死」,如实知菩萨「上上」诸「地」之行相,入「如来地」,证「如影」如「幻等诸」甚「深三昧」,超「离心意意识」之微细生灭,如是者,我「说名」为无上大「涅槃。大慧,汝等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于此「应当修学」,汝等「当」速「疾远离一切外道」所立之「诸涅槃」妄「见」。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外道涅槃见,各各起妄想,斯从想生,无解脱方便。愚于缚缚者,远离善方便,外道解脱想,解脱终不生。众智各异趣,外道所见通,彼悉无解脱,愚痴妄想故。

【注释】

「愚于缚缚者」:以愚痴故不解于能缚与所缚者。
「众智各异趣」:「趣」,向。谓外道众多之邪智,其所趣向皆各不同。如有趣有、趣无,趣一、趣异,及趣具、不具等,各各别异。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诸「外道」之「涅槃见,各各」皆是「起」于「妄想」计着,「斯」等悉为「从」自「心」妄「想」而「生」,以是妄想故,故彼并「无」真实「解脱」之「方便」。以「愚」痴故不解「于」能「缚」与所「缚者」皆为自心所现,因而「远离」诸「善」巧「方便」;是故「外道」虽于涅槃之究竟「解脱」依自心所现而作种种妄「想」,然真实「解脱终不」因此等妄想而「生」。外道「众」多之邪「智各异」其「趣,外道所」妄「见」妄认之自「通,彼」等「悉无」真实「解脱」,以其皆是「愚痴妄想」计着「故」。
一痴外道,妄见作所作,有无有论,彼悉无解脱。凡愚乐妄想,不闻真实慧,言三苦本,真实灭苦因。

【注释】

「有无有品论」:有与无有二品之邪论。
「言语三苦本」:「三苦」,苦苦、坏苦、行苦。虚妄计着言语,是为三苦之根本生因。

【义贯】

「一切」愚「痴外道」,皆「妄见」有能「作」及「所作」者,且于彼所作之诸法,悉以「有」与「无有」二「品」之「论」计之,是故「彼」等「悉无」真实之「解脱。凡愚」之所以「乐」着于「妄想」分别者,咸以「不」能得「闻真实」之智「慧」,而证真实涅槃,是故但知计着虚妄之「言语」,而成「三苦」之根「本」,唯有「真实」智慧方能「灭」此三「苦」之「因」。
譬如镜中像,虽现而非有,于妄想镜,愚夫见有二。
不识及缘,则起二妄想;了及境界,妄想则不生。

【注释】

「于妄想心镜,愚夫见有二」:「心镜」,自心如镜,能现一切法,故称心镜。「见有二」,见实有能缘、所缘二法之分别。
「不识心及缘」:「识」,了也。「心」,能缘之心。「缘」,所缘之境。谓不了能缘之心,及所缘之境,皆本一如。
「则起二妄想」:则起能所二法差别之妄想。

【义贯】

一切诸法「譬如镜中」之「像,虽现而非」实「有,于」自「妄想」习气之「心镜」中,「愚夫」妄「见」实「有」能缘所缘「二」法分别。以「不识」能缘之「心及」所「缘」之境,皆本一如,「则起」能所「二」法差别之「妄想;」若「了」能缘之「心及」所缘之「境界」,皆唯自心妄现,「妄想则不」复「生」起,而得无住涅槃。
者即种种,远离相所相;事现而无现,如彼愚妄想。
三有惟妄想,外义悉无有,妄想种种现,凡愚不能了。
经经说妄想,终不出于名;若离于言说,亦无有所说。

【注释】

「心者即种种」:自心者即是种种诸法。「种种」,指诸法。
「相所相」:能相、所相,亦即能、所二相。
「事现而无现,如彼愚妄想」:「事」,境相。一切诸法虽有境相显现,而实无所现,诸境之性,非如彼愚夫之所妄想分别而认为实有者。
「外义悉无有」:「外义」,外境。
「经经说妄想,终不出于名」:佛于诸经中皆一再阐说妄想之相,令人了知妄想终不出于名言之计着。
「若离于言说,亦无有所说」:若离于一切言说,则了亦无有所说之妄想,及对治之理。真妄二者皆是所说。离言则一切皆寂。

【义贯】

自「心者即」是「种种」诸法,种种诸法即是自心,了无二相,本无实体,如是了知则得「远离」能「相、所相」(能所二相);一切诸法虽有「事」境之相妄「现,而」实「无」所「现」,诸境之性并非「如彼愚」夫所「妄想」分别而认为之实有者。「三有惟」是自心「妄想」所现,一切「外义」(外境)「悉无有」实,以依「妄想」故见有「种种」境界「现」起,然「凡愚」于此「不能」觉「了」。佛于「经经」中阐「说妄想」之相,令人了知妄想「终不出于」对「名」言之计着;「若离于」一切「言说」,则了「亦无有所说」之妄想及对治之理。
卷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