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人趣之因果
1﹒ 人趣之因
① 负债者互相追债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徵其剩。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余直。】
【注释】
“若彼酬者分越所酬”:“酬”,偿也。“分”,所偿还之分。“越”,超过。谓:如果他所还的部分,超过他所欠的(所应还的)。
“反徵其剩”:“徵”,求。“剩”,多出的。谓即反过来去追索他多付的部份。可知业力不可思议,偿债、索债分毫无差。
“如彼有力”:“彼”指原债主。“有力”,有善来之力。
“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意即,原债主虽所得偿还超过负债人所欠的,但因此人有宿昔善业之力,并有福德,则不用堕为畜生,而只在人中以种种方式偿对方所超付的部分。
【义贯】
“复次,阿难”彼诸众生系“从是畜生”之身,以“酬偿先”世所负之“债”,然而“若彼”所“酬”偿“者”,其“分”超“越所”应“酬”偿者,“此等”还债“众生”即于来世“还复为人,反”过来向债主“徵”还“其剩”余的部分(多付的部分)。“如彼”原债主系“有”善业“力,兼有福”报贤“德”之人,“则”来世仅“于人”趣“中,不舍人身”,而“酬还彼”负债者前世以畜生身过用之劳“力。若”彼债主系“无福者”,则来世“还”生“为畜生”,反受其驱役或售卖,以“偿彼”多“余”(超收)之价“直”。
② 负命者互相杀食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如其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注释】
“除奢摩他”:除了修自性本定之奢摩他法,晓了自性,反妄契真,如是即可止生死之业。
“及佛出世”:或值佛出世,闻佛说法,心开悟解,而解历劫冤结。
“不可停寝”:“寝”,息也。否则无法止息生生世世相杀、相报之业。
【义贯】
“阿难当知”:被反徵之人“若用钱物”、或卖其身,“或役”使“其力”,如是“偿”还“足”数之后,“自”然“停”止,不至越分。然而“如于中间”曾“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杀食之债,“乃至”虽“经微尘劫”数,怨习难忘,彼此“相食相诛”,以肉还肉、以命还命,递相报复,“犹如”旋“转”之车“轮”一般,互为人畜,“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了修自性本定“奢摩他”法,开解照了,返妄契真,可止如是生死业,“及”值“佛出世”,闻佛说法,心开悟解,能解一切冤结外,否则此相杀相食之业报“不可停”止“寝”息。
二、 十类人趣(果报)
① 顽类人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注释】
“枭伦”:“伦”,类。枭类即因贪习而堕为怪鬼、再由怪鬼亦因本贪习而复转为枭类。
“酬足复形”:“酬足”,酬债已足。“复形”,恢复本形,即本人道之形,亦即再得人身。
“参合顽类”:“参合”,参杂混合。“顽”,冥顽难化。谓虽生于人中,但仍带余习,故参杂混合于冥顽难化之类之中。
【义贯】
“汝今应”以智而“知:彼”因贪习曾堕为怪鬼及“枭伦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于“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杂混“合”于冥“顽”难化之“类”中。
② 异类人
【彼咎征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注释】
“咎征”:传凶咎徵兆之畜类。
“异类”:异类之人,如身具二形(阴阳人),六根种种反常等。
【义贯】
“彼”因淫习曾堕风魃鬼,以及传达凶“咎征”兆之畜类“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于“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合”于种种妖“异类”之人(如二形、六根异常等)。
③ 庸类人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注释】
“庸类”:庸鄙之类,如媚世求荣、逢迎钻营、吹牛拍马之流。
【义贯】
“彼”因诳习而曾堕为魅鬼,以及“狐伦”(狐类)畜生“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于“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合“于庸”鄙“类”之人,如媚世求荣、逢迎钻营等。
④ 狠类人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狠类。】
【注释】
“狠类”:狠毒无慈之类。
【义贯】
“彼”因瞋习而曾堕为蛊毒鬼,以及“毒”虫之“伦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于“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合”于“狠”暴无慈“类”之人。
⑤ 微类人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注释】
“微类”:卑微下贱之类。如倡优仆婢等。
【义贯】
“彼”因怨习而曾堕为疠鬼及“蛔”虫之“伦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于“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合”于卑“微”下贱“类”之人,如倡优仆婢之属。
⑥ 柔类人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注释】
“柔类”:柔懦之类,如常为人欺凌而无力自护,及能力陋劣,无法独立自主者。
【义贯】
“彼”因慢习而曾堕为饿鬼,以及为人“食”啖之“伦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合”于“柔”懦无能之“类”。
⑦ 劳类人
【彼服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劳类。】
【注释】
“劳类”:劳苦之类,碌碌营生,无有休息。
【义贯】
“彼”因枉习而曾堕为魇鬼,以及“服伦”畜生“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合”于“劳”苦不息、碌碌营生之“类”。
⑧ 文类人
【彼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文类。】
【注释】
“文类”:文雅之类,虽通文知书,然非大才。
【义贯】
“彼”因见习而曾堕为魍魉鬼,以及“应伦”之畜生“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于“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于文”雅之“类”,粗通文书。
⑨ 明类人
【彼休徵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明类。】
【注释】
“明类”:具世智辩聪、小才小明之类。
【义贯】
“彼”因诈习而曾堕为役使鬼,以及传达祥“休徵”兆之畜类“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合”小才小“明”、世智辩聪之“类”。
⑩ 达类人
【彼诸循伦,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达类。】
【注释】
“达类”:通达人情世故之类,而非博古通今之达道之士。
【义贯】
“彼”因讼习而曾堕为传送鬼,以及“诸循”顺之“伦”的畜生道者,“酬”罪已“足”之后,得恢“复”人道本“形”;虽得“生人道中”,然犹带余习故,遂“参于”通“达”人情世故之“类”。
三、 结语:轮转可愍
【阿难,是等皆以宿债酬毕,复形人道,皆无始来业计颠倒,相生相杀,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于尘劳中法尔轮转,此辈名为可怜愍者。】
【注释】
“业计颠倒”:“业”,恶业。“计”,筹度,虚妄忖度。以恶业妄计、种种颠倒。
“相生相杀”:众生若相爱则相生,相憎则相杀。
“尘劳”:六尘于心劳动,令心劳苦,故是烦恼之异名。
“法尔轮转”:“尔”,如是,如此。“法尔”,法如是故;“法”者,因果也;如是因必得如是果,此因果之自然法则,必当如是,无从改易,故经云:“因果如是故”,省称即言“法尔”或“法尔如是”。“轮转”,即轮回。以众生于三界中轮回,犹如车轮之转动,时上时下,循环不已,故称轮转。
【义贯】
“阿难,是等”十类人道之伦,“皆以宿”世之“债酬毕”,恢“复”本“形”于“人道,皆无始来”恶“业”妄“计”种种“颠倒”,相爱则“相生”、相憎则“相杀”,因而“不”能得“遇如来”、亦“不”能“闻”诸佛“正法”,故无缘修行福慧,但“于尘劳”烦恼“中”,不断起惑造业受苦,“法尔”如是“轮转”不息,“此辈名为可怜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