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云何成?谓我我成决定是成。

【注释】

「谓我我所想」:谓凡夫及外道,计五蕴法为我我所之想。
「成决定论」:以宗、因、喻等虚妄法,强成有我且认为是决定不变之论。

【义贯】

「大慧,云何」为「成妄想?谓」凡夫及外道,计五蕴法为「我、我所」之「想」,而以宗因喻等虚妄法,强「成」有我且认为是「决定」不变之「论,」如是所成之妄想,「是名」为「成妄想」。
大慧云何生?谓无生计着是生。

【注释】

「缘有、无性生计着」:谓执诸法皆以有、无二法为缘,而生计着之妄想。「有、无性」,即有、无二法。

【义贯】

「大慧,云何」为「生妄想?谓」执诸法皆「缘有、无」二「性」(二法)而「生
计着」之妄想,「是名」为「生妄想」。大慧云何生?谓一本无生无生无身是生。

【注释】

「不生妄想」:此为妄计万物未生之前,先有不生之体,此体则不从因缘而生。
「谓一切性本无生」:「一切性」,即一切法。谓计一切法本来无有生起,亦从来不生。
「无种因缘生无因身」:「无种」,「种」即能生之义,以计「无」为能生一切,故称「无」为「无种」。此谓以无种之因缘,而生无因之身。「无因身」,指虽有种种物之体生起,然此体则不待因缘而生,称为无因之身。「身」,即是体。

【义贯】

「大慧,云何」为「不生妄想?谓」计「一切」法之「性本」来「无」有「生」起,且妄谓由「无种」之「因缘」即能「生」出「无」须待「因」缘而生之「身」(体),如是而起之妄想,「是名」为邪计「不生」之「妄想」。
大慧云何相续?谓具相续金是相续。

【诠论】

此为计根身器界,循环往复,各有实体,如针引线,相续无穷,亦如缕织金,递相连属。

【注释】

「谓彼具相续如金缕」:谓计根身器界等,具相续连属,犹如金织于缕。「具」,皆也。「彼」,指根身器界等法。

【义贯】

「大慧,云何」为「相续妄想?谓」计「彼」根身器界等法,「具」皆「相续」连属,犹「如金」织于「缕」,如是而起之妄想,「是名」为「相续妄想」。
大慧云何?谓计着夫是。

【注释】

「缚不缚妄想」:「不缚」,即是解,此即缚与脱之妄想。
「谓缚不缚因缘计着」:谓由缚与脱之因缘,生实有自性之计着。
「如士夫方便,若缚若解」:「士夫」,即人。此谓如人以绳之方便,结绳作结,结已还解。

【诠论】

此言二乘不达生死涅槃本来平等,真如无缚无脱,以不了此,故执实有生死可缚此身,有涅槃可脱此身;故厌生死,取涅槃;如人结绳为结,结后解之,而绳本来不二,亦无有结,亦无有解,然以妄想故,见绳有结、有解,亦如是。

【义贯】

「大慧,云何」为「缚」与「不缚」(解脱)「妄想?谓」诸二乘人对「缚」与「不缚」(解脱)之「因缘」,生实有自性之「计着」。此犹「如士夫」(人),以绳之「方便」,结绳作结,结已还解,愚痴之人即见绳为实有「若缚若解」之事,然绳实无缚无解。「是名」为「缚不缚妄想」。
于此分别通相一愚夫计着无。

【义贯】

「于此」十二种「妄想自性」之「分别」相与共「通相」之境界,「一切愚」痴凡「夫」不达性空,而妄「计」执「着」为实「有」或实「无」。

【诠论】

此为总结以上十二种妄想之分析。十二种妄想皆由所缘境而有差别相,然总不外妄想;而愚夫不了此,不但外执种种境界,更内执依此等境界所起之种种妄想,为实有自性,执之不舍,故成系缚,若了唯是自心,则顿时不脱而脱。
大慧计着而计著者计着幻现身凡夫见异幻。大慧幻异异异者幻
异者幻无差别而见差别是故异异。是故大慧及余菩萨摩诃萨幻异异无莫计着。

【注释】

「计着缘起而计著者」:「缘起」,即缘起自性、或缘起诸法,亦即因缘生法。「计着」,即妄想。谓若计着缘起之法而生妄想计著者,亦即:依缘起自性而生妄想。
「种种妄想计着自性」:便会更依种种妄想,而计着缘起为有实自性。此为依妄想复执缘起为有实自性。
「如幻示现种种之身」:「幻」,即咒术。谓譬如以咒术所示现之种种幻化之身。如咒巾成兔,咒竹成龙。咒则比喻无明习气,巾与竹则喻为所依之真如,兔与龙则比喻缘起诸法。
「凡夫妄想,见种种异幻」:「异幻」,有异于幻化之物,即,不能了见其为幻化,以为是实物之义。此谓,凡夫以依于自心妄想,而见种种法为不同于幻化之物,(见其为实,则计为不幻)。
「幻与种种」:「幻」,幻术。「种种」,幻术所现之种种法。
「非异非不异」:「不异」,一也。即非一非异。
「若异者,幻非种种因」:幻术与所现之种种法若定相异者,则幻术不应成为其所化现之种种法之生因。然此种种幻法实因幻术而起,故幻术与所幻之法非异。
「若不异者,幻与种种无差别」:然而幻术与种种幻术所生之法,若不异者,则幻术与种种幻法应无差别。
「而见差别」:而今见幻术与所幻之法实有能生及所生之差别,故幻术与种种幻法非一(非不异)。

【义贯】

「大慧,」若「计着缘起」诸法「而」生妄想「计著者」,便会更依「种种妄想」而「计着」缘起诸法为有实「自性」。譬「如」以「幻」术而「示现种种」幻化「之身,凡夫」无智,于此等幻化之物,以依自心「妄想」,而「见」有「种种异」于「幻」化之实物,且执以为实。「大慧,幻」术「与」其所化之「种种」幻法,实「非异、非不异」(非一非异)。幻术与其所幻之法「若」定相「异者」,则「幻」术(妄想)应「非种种」幻法(缘起)之生「因」;然幻术实为幻法之生因,故幻术与幻法为不异。复次,幻术与其所幻现之法「若不异者」(若是一),则「幻」术「与」其所幻之「种种」法,应「无差别;而」今「见」二者实有能生及所生之「差别」,故幻术与其所幻之法非不异(非一)。「是故」知幻术及其所幻之法实「非异、非不异」(非一非异),离于一异,不可取着。「是故,大慧,汝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于「如幻」之「缘起」诸法所生之「妄想自性」,对于其「异、不异,有、无」等相,皆「莫计着」,以皆依真如而起,唯心所现,了无自性,本自圆成故。
尔时重宣此义而偈言于境界觉随无及平等慧生。

【注释】

「心缚于境界」:「境界」,六尘境界。众生以心迷于圆成实性,而为六尘境界所缚。
「觉想智随转」:「觉想」,妄觉妄想。以依妄觉及妄想,而令本有之智随着境界而转。
「无所有及胜」:「无所有」,即无相之境界。「胜」,最胜处,指如来地。谓:若以真智,了达依他(缘起境界)及计(妄想),本无所有,即达无相、无所着,及最殊胜之佛地。
「平等智慧生」:「平等智慧」,指真如之智;以证真如,方达究竟平等以
一真即一切真,而见诸法如义。此谓:如是则真如平等之智慧,自然生起。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众生以迷于圆成如智,而致「心」系「缚于」六尘「境界」,因而依妄「觉」及妄「想」,而令本觉之「智随」着境界而「转」。若了境界(依他)及妄想(计)本「无所有」,而达无相、无所着「及」最殊「胜」之如来地,则真如「平等」之「智慧」,便自然「生」起。
于无摄受。支分生幻成相成。

【注释】

「妄想自性有」:「自性」,指计自性所执之名言。谓于妄想取着中,则一切计所执名言之自性,即显现有。
「于缘起则无」:然于缘起诸法本身,实无名言之计着。
「妄想或摄受」:此句解释何以妄想便令一切成妄有自性?以依于妄想而摄受取着诸名言故。
「缘起非妄想」:此句解释:何以于缘起本身则无名言、自性等之计着?以一切缘起诸法,其本身皆非有妄想故。
「种种支分生」:「支分」,四肢及身分。身分即身躯。此谓:如幻师,幻作男女,则有种种四肢及身躯生出。此指依妄想,则见种种缘起如幻之相为实。
「如幻则不成」:若了皆是自心如幻之妄想所现,则种种支分皆不得成就,亦即,则见其实皆非支分,而不为所惑,以其皆无有自性,故其惑事皆不得成就。
「彼相有种种,妄想则不成」:同样的,彼幻相虽有种种差别显现,若知惟是妄想之所生起,元无自性,彼诸幻相则不能成就惑事,迷惑于我。

【义贯】

于「妄想」取着中,则一切计所执名言之「自性」即现「有」,然「于缘起」诸法本身「则」实「无」种种名言之计着;何以妄想便令一切有自性?以依于「妄想或」(而)「摄受」取著名言,故令一切妄现有自性。何以于缘起上则无名言、自性之计着?以「缘起」诸法本身皆「非」有「妄想」计着故。如幻师,
幻作男女,则有「种种」四「支」肢、身「分」身躯「生」出;若了彼一()()切皆「如幻,则」彼种种支分皆「不」得「成」就迷惑之事,(诳人不得)。同样的,「彼」缘起诸幻「相」,虽「有种种」差别显现,若知惟是自心「妄想」之所生,原无自性,「则」彼诸幻相,即「不」能「成」就惑事,迷惑我之真智。
相是生  无知于。
此诸是于。

【注释】

「彼相则是过」:彼缘起之相,则是令心起妄想之过咎者。
「皆从心缚生」:然诸缘起相,却是皆从心为妄想所缚而生。
「妄想无所知」:妄想之生起,为由于对缘起性无所了知,不知其性本空。
「于缘起妄想」:是故于缘起诸法生妄想。
「此诸妄想性,即是彼缘起」:此言妄想与缘起二者本不异。
「妄想有种种,于缘起妄想」:妄想之所以有种种差别,皆是于缘起诸法中生妄想计着,故妄想与缘起非一,以能依、所依非一故。

【义贯】

「彼」缘起诸「相则是」令心起妄想之「过」者。然诸缘起相,却「皆」是「从心缚」于妄想而「生;妄想」之生起,为由于对缘起性「无所」了「知」,不知其性本空,故「于缘起」诸法上横生「妄想」。然而「此诸妄想」之「性,即是彼缘起」性,二者本非异;而「妄想」之所以「有种种」差别,皆是依「于缘起」诸法,而生种种「妄想」计着,故妄想与缘起亦非一。

【诠论】

这里,前四句偈颂「妄想」与「缘起」互生;后四句偈明「妄想」与「缘起」
不一不异。
第一义第三无生断境界。

【注释】

「世谛第一义」:世谛与第一义谛,即摄一切法。诸佛说法,常依此二谛,此外则为外道邪计。
「第三无因生」:除世谛及第一义谛外,若说有第三谛,即外道之无因生论。外道立二十五谛,明因中有果:第一、从冥初生觉,第二、从觉生我心,第三、从我心生色声香味触等。此处所说之无因,即所谓自然性。
「妄想说世谛」:法本无说,而云有二谛者,以众生有「妄想」,故「说」有「世谛」之建立。
「断则圣境界」:若断除妄想,则达圣智第一义谛,断妄即真。

【义贯】

「世谛」及「第一义」谛,即摄一切法,若说有「第三」谛,即是外道所计的「无因生」之邪论。法本无说,而云有二谛者,以众生有「妄想」,故「说」有「世谛」之立;若「断」除妄想,「则」立即达于「圣」智第一义之「境界」,以断妄即真故。
譬于一现于无相是。譬翳众现翳无觉。譬炼真金诸秽空无云翳亦。

【注释】

「譬如修行事,于一种种现」:「修行事」,指禅观之十处,亦称十一切处。禅有十种一切处之修法,谓青、黄、赤、白等,皆遍一切。「于一种种现」,谓于一境中,以心想故,而有种种青黄等色现。
「于彼无种种,妄想相如是」:同样的,于彼真谛圆成性中,本无种种差别,但由妄想取着,则有种种差别相生,亦复如是。
「譬如种种翳,妄想众色现」:缘起诸法本来无有,由妄计着,故有相形成。正如人见空中有种种色相现,为由于其眼患翳病。同样的,以自心中有妄想病,而见有众色显现。
「翳无色非色,缘起不觉然」:然而翳本身实无色与非色之别;相同的,缘起诸法本身,并不觉知自己有种种差别相,也是一样。「然」,如此。
「譬如炼真金,远离诸垢秽」:又譬如以金而炼真金,若能远离沙等诸垢秽物,则金体之纯性自然显现。
「虚空无云翳,妄想净亦然」:又,虚空中若无乌云之翳,则朗朗晴空自现。同样的,若了依他起及计所执皆无体,则妄想皆净,圆成独露,亦复如是,如真金与晴空之显露。

【义贯】

「譬如修」十处定观「行」之「事,于一」境中,以心想故有「种种」青黄赤白等色,于一切处而「现」;同样的,「于彼」真谛圆成性中,本「无种种」差别,但由「妄想」取着,则有种种差别「相」生亦「如是」(此偈为颂妄想自性,依于妄想,而令种种相现)。缘起诸法本来无生,由妄计着,故有相形成,「譬如」人见空中有「种种」五色之相,是为由其目病「翳」所致;同样的,由于自心有种种「妄想」,而见有「众色」相显「现」;然而「翳」本身实「无色」与「非色」之别。相同的,「缘起」诸法(既由妄想所生,故彼缘起诸法)实「不觉」知、亦不自作念自己有种种差别相,亦「然」(种种差别在于众生自妄想心,非在缘起诸法。此第二偈为颂缘起自性非实,乃由妄想而现。)「譬如」以金「炼真金」,若能令「远离」沙石等「诸垢秽」物,则金体之纯性自然显现;又,「虚空」中若「无」乌「云」之遮「翳」,则朗朗晴空之面貌自现;同样的,若能顿了依他、计本无自体,而令「妄想」皆「净」,圆成即应时独露,「亦」复「然」,此即:若金中无垢秽,金性自然全部显发;虚空若无云翳,空相自然明显,亦如是。(第三偈为颂圆成实性显发之所以:圆成自性之显发,为了妄想自性(计)及缘起自性(依他)无有自体,因而远离依计之垢秽、翳障,如是而令圆成独露。)
无及及悉由。

【注释】

「无有妄想性」:实无有一法名妄想性。
「及有彼缘起」:而且亦无有彼缘起之法。以妄想及缘起,本离有无,唯心所现。「有」为承上句之「无有」。
「建立及诽谤」:若妄言取著有无性,即堕建立之常见,及诽谤之断见。
「悉由妄想坏」:此等恶见悉由依于妄想分别,而坏圆成实性本离于有无之正见。

【义贯】

实「无有」一法名「妄想性,及」亦无「有彼缘起」诸法之性可得,以妄想性与缘起性,本离有无,唯心所现。若妄言取著有无性,即堕「建立」之常见,「及诽谤」之断见。此等恶见「悉由」依于「妄想」分别,而「坏」圆成实性本离于有无之正见。
无而无而无生。

【注释】

「妄想若无性,而有缘起性」:妄想若无实自性,而言有缘起之实自性可得,即不合道理:以缘起为依妄想而生。
「无性而有性」:然诸外道妄想计着依于冥初无性,而有诸法之实自性生起。
「有性无性生」:「有性」,即有。「无性」,即无。谓,又计有性及无性二种,为能生一切诸法。

【义贯】

「妄想若无」实自「性,而」言「有缘起」之实自「性」可得,即违道理。然外道妄想计着,谓依于冥初之「无性,而有」诸法之自「性」生,及计「有性」及「无性」二种,为能「生」一切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