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生」:以「觉」知一切法皆唯「自心」所「现」之「量」,故「有」即「非有」,如实了知一切「外」法之「性」皆「非」有实自「性」,知一切法虽「无生」,而仍有因缘妄「现」之相,并无有实体起灭。「大慧,」因此并「非我」有「前后」所「说相违」之「过。然」而,为了摧「坏外道」所计诸邪「因」能「生」一切法之说,是「故我说一切性无生」,以遮遣一切恶见,令妄尽真圆。「大慧,外道」为愚「痴聚」集于心,妄作如是邪说,强「欲令有」与「无」二法为「有」能「生」诸法之作用,而「非」说由于「自」心「妄想」分别成「种种计着」为「缘」,而生一切法。「大慧,我非」如外道说「有」与「无」二法「有」能「生」一切诸法的作用。「是故我」乃「以」实「无」有「生」起之言「说而说」一切法毕竟无生之甚深道理。
大慧者为摄受生死故无见断见故为我弟摄受受生故摄受生死。

【注释】

「说性者」:「性」,有性。谓我说诸法有性者,是为破恶见之诸过。以诸愚夫堕断灭见,故佛说诸法有性,以救济之。所谓有性,是指众生因妄而起见爱烦恼,滋长善恶习气,因而成三界因果,轮回六道等事,称为有性。此为承前文而来,因上面说如来说如幻、无生之因,是为了破有执,为何经中却又处处说业果不亡、善恶有性?这岂非佛又说「有性」了吗?所以佛在此开示说:我说诸法有性者,有以下三种目的:
「摄受生死故」:为摄受流转生死之众生,令离恶道苦故;这是第一个目的。
「坏无见、断见故」:为坏外道之无见、断见故,令了知惑业相袭,报应不爽,轮回不断,以了知此,而不堕断灭见,拨无因果;这是第二个目的。
「为我弟子摄受种种业受生处故」:「摄受」,即受持、修行义。「种种业」,指种种善业、白业,尤指六度万行。「受生处」,指受生于净佛国土。此谓为令我弟子知依摄受正法,修行六度万行种种白业,而得受生净佛国土之处;这是第三个目的。
「以声性说摄受生死」:「声性」,音声之性,指名句文身等种种能诠之音声方式。此谓是故我以种种音声之性,如名句文身等,而说种种得以摄受、出离生死轮回之法门。

【义贯】

「大慧,」我之所以「说」诸法有「性者」,有三个目的:一者,「为摄受」流转「生死」之众生,令离生死苦「故」;二者,为「坏」外道之「无见」与「断」灭「见」,令得正见「故」;三者,「为」令「我弟子」知依「摄受」正法,修行六度万行「种种」白「业」,而得「受生」净佛国土之「处故」,是故我「以」种种音「声」之「性」,如名句文身等,而「说」种种「摄受」出离「生死」之法。
大慧幻相为相故堕愚夫恶见相知现作生相计着。幻相一法愚夫恶见计着及他一法见作正。大慧见一法者谓超现。

【注释】

「说幻性自性相」:我之所以说诸法之性为如幻性之自性相者。因为前说有性,是为破断见、无见,今又说诸法如幻者,是为了什么呢?下面解释说「为离性自性相故」,就是为了令愚夫远离执着诸法有实自性。
「为离性自性相故」:为令愚夫离执着一切法有实自性相。佛先说有性,令离断见、无见;再说如幻,令离有性,以知是幻性,即离自性,故圆觉经云:「知幻即离」。
「堕愚夫恶见相希望」:以诸众生堕于愚夫之恶见相希望。这里的「愚夫恶见相希望」,是指由于愚痴恶见,而见梵天为涅槃等,而起心求之,所以称为希望。
「坏因所作生」:破坏正因缘所作之缘生法。
「缘自性相计着」:于缘生诸法之自性相计着为实有。
「说幻梦自性相一切法」:为令离以上诸过,故我说一切诸法如幻如梦,其自性相体空,此即一切法之性。
「计着自及他一切法」:计着自身心及他身心一切法为实有自性。
「如实处见,作不正论」:于如实处不生灭中,妄见生灭,而作不正之邪论。
「如实处见一切法者」:若真能于如实处见一切法不生灭者。

【义贯】

「大慧」,我之所以「说」诸法之性为如「幻性」之「自性相」者,「为」令愚夫「离」执着一切法「性」有实「自性相故」,以诸愚夫执着诸法有实自性,则有四种过:一者,「堕」于「愚夫」之「恶见相希望」;二者「不」能觉「知」一切法唯「自心现量」;三者破「坏」正「因」缘「所作」之缘「生」法;四
者,于「缘」生诸法之「自性相计着」为实有。为令速离此四过故,是故我「说」一切诸法如「幻」如「梦」,其「自性相」体空,「一切法」无有实体。一言以蔽之,为了「不令」彼诸「愚夫」之「恶见」、邪欲「希望,计着自」身心,「及他」身心「一切法」有实自性,而于「如实处」不生灭中,妄「见」生灭,因而「作不正」之邪「论。大慧,」若真能于「如实处见一切法」不生灭「者」,即是「谓」真正顿「超自心现量」。
尔时重宣此义而偈言无生作摄生死观察幻等于相。

【注释】

「无生作非性」:我说无生者,为破外道计邪因为能作者,而其所计之能作者实非有自体性。
「有性摄生死」:我说诸法有性,为摄受愚夫,令离生死。
「观察如幻等」:若观察诸法如幻等。
「于相不妄想」:则于诸法相不起妄想分别。以不分别则心境皆寂,心境既泯,则顿超心量。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我说「无生」者,为破斥外道计邪因为能「作」者,而其所计之作者实「非」有自体「性」,纯属虚妄,自心妄想所现。我说诸法「有性」则为「摄」受愚夫,令出「生死」。若能「观察」诸法「如幻等」,则「于」诸「相不」起「妄想」分别,顿超心量。
复大慧句形身相观句形身菩萨摩诃萨随入义句形身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觉已觉一众生。

【注释】

「名、句、形身」:即名身、句身、形身。「形身」又译为「文身」。「身」,为众法聚集之义,亦即是复数、多数之义。「名身」,即是单字或名词,是用来表显一件事物的性质的。例如说六根,便只说眼、耳、鼻、舌、身、意之名而已。「句身」,相当于词,或短词,是用来表显事物间的差别的,例如说眼有佛眼、法眼、慧眼等种种差别。「形身」的「形」,相当于中国造字原理「六书」中的形声,也就是用来表示声音的长短、音韵的高下,这是指声的名句形;若是色的名句形,则形便是表示笔划的长短高下,也就是「字形」。唯识论云:「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为二所依」,是指文身是名身与句身之所依,因有音声及笔划之形,才能表现出名身的自性,及句身的差别来。

【义贯】

「复次大慧,」我今「当说」能表诠一切法之「名」身、「句」身、与「形身」之「相」;若能「善观」察「名、句、形身」此等能诠之教,了达其义,则「菩萨摩诃萨」便能「随」顺而「入」于所诠第一「义」之「句形身」,便能「疾」速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是」自「觉」悟「已」,进而开「觉一切众生。」
「大慧身者谓是身句身者谓句义身决定究是句身形身者谓句是形身。又形身者谓长短又句身者谓径迹兽等径迹得句身。大慧及形者谓无阴故相现故形。是句形身句形身相分应。

【诠论】

此处佛解释名句文的方式有三种:一、先依次一一解释;二、再以形身与句身对释;三、最后以名身及形身相对来解释。

【注释】

「依事立名」:依事物之性而安立其名,此即「名诠自性」也。
「句有义身自性,决定究竟」:「义身」,即种种义。此谓句为含有表诠众义之自性,决定究竟,不相混滥,如佛眼便非天眼等。此即「句诠差别」也。
「形身者,谓显示名、句」:形身者,为能以其色、声之形来显示名身与句身之性质与作用。所以形身即名身与句身二者之体,所以是名、句之所依;因此,形即是体,有体所以有用,名身与句身即为其用。此即「文即是字,二者所依。」
「又形身者,谓长短高下」:再者,形身是用来形显声调、音韵与笔划之长短高下。
「又句身者,谓径迹」:句身者谓有如径上之足迹一般。
「如象、马、人、兽等所行径迹」:如象马人兽等所行之路径上,所留下的足
迹,则寻此等象迹、马迹,便可寻得象、马本身;相同的,若循句身之迹,亦
可觅得文义之旨趣虽然句迹并非就是义趣本身,正如象迹亦并非就是象。
「得句身名」:得句身之名。
「名及形者,谓以名说无色四阴,故说名」:名与形两者是相对的,形是有形的,名则是无形的、抽象的,但有其名,以五阴来说,色阴是有形的,具体的;其他受想行识四阴,则是无形的,但有其名。此句谓,若以「名」与「形」对照来说,则谓例如五阴,为以抽象之名,来诠说无色之受想行识四阴,以其无形,但有其名,故称为名。
「自相现,故说形」:而色阴则为有形体之自相显现,故说名为形。
「是名名句形身,说名句形身相分齐」:是名为佛以音声之名句形身,来解说无生之名句形身相之分齐。分齐即差别。是故闻者不应以生灭心,随声分别,否则佛之无生之名句形法,亦成生灭。

【义贯】

「大慧,名身者,谓若依事」物之性而安「立」其「名,是」则「名」为「名身;」所谓「句身者,谓句」为含「有」诠表众「义身」种种差别之「自性」,其义「决定究竟」,不相混滥,「是名」为「句身;」所谓「形身者,谓」能以其色、声之形来「显示名」身与「句」身二者之性质与作用,「是名」为「形身」之义。「又,形身者」,乃「谓」以形来显示声调、音韵、及笔划字形的「长短、高下」,故称为形;「又句身者,谓」有如路「径」上之足「迹,如象、马、人、兽等所行」经于「径」中而留下之足「迹」,以寻迹可得象马人兽等,同样的,循句之迹,亦可得义趣,故「得句身」之「名。大慧,」若以「名」身「及形」身二「者」对照来看,则其差别「谓」如五蕴中,「以」抽象之「名」来诠「说无色」之受想行识「四阴」,以其无形但有名,「故说」为「名」,而五阴中之色阴,则为有形体之「自相」显「现,故说」色阴为「形。是名」为佛以声之「名、句、形身」,来解「说」无生之「名、句、形身相」的「分齐」差别之义。(是故闻者不应以生灭心,随声分别,否则佛无生之名句形法,亦成生灭矣。)是故汝等于此「应当修学」。

【诠论】

如前所说,名句形身共有两种,一种是声的名句形身,一种是色的名句形身。如佛正说法之时,则是以声之名句形身为教。说法后,三藏结集,书之于贝叶纸卷,便成为色之名句形身之教。
尔时重宣此义而偈言身句身及形身差别凡夫愚计着溺深。

【义贯】

「名身与句身,及形身」之「差别」,本无有生,而「凡夫愚」痴「计着」无说之说,结果「如」大「象」陷「溺」于「深泥」之中,不能自拔。

【诠论】

永嘉禅师云:「执著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即是此义。
复大慧未者一异具具见相我通义无者答言「此正谓等无?为异异?是涅槃诸相相求那求那造造见见及者是比相是等而言无记止!」知谓闻慧故应供等正觉恐怖句故言无记为记又止外道见故而为。

【注释】

「未来世智者」:于未来世之有智者。
「以离一、异、具、不具见相」:以离于一、异、具、不具等四句恶见之相。
「我所通义」:此乃我所通达之第一义。
「问无智者」:以如上之义问于执有有无恶见之无智者,以破其执,令悟入离句绝非之境。
「彼即答言」:「彼」,指无智者。
「此非正问」:谓不应有此一问。
「谓色等常、无常」:汝谓色等法为常、或无常?下面省略了双亦句及双非句:「为亦常亦无常?为非常非无常?」
「为异、不异」:为异?为不异?与上相同省略了两句:「为亦一亦异?为非一非异?」
「如是涅槃、诸行」:如是乃至无为之涅槃,与有为之诸行,为一?为异?为亦一亦异?为非一非异?以下诸对,皆各配四句以问,为省文,故将从略。
「相、所相」:能见之相,及所见之相,为一?为异?
「求那、所求那」:「求那」为依之义。此谓能依之作者,及所依所作之诸法,为一?为异?
「造、所造」:能造之四大,及所造之四尘,为一?为异?等四句之问。
「见、所见」:能见之六根,及所见之六尘,为一?为异?等四句之问。
「尘及微尘」:「尘」,为泥团。泥团与微尘,为一?为异?等四句之问。
「修与修者」:所修之法与能修之人,为一?为异?等四句之问。?!
「如是比展转相」:「比」,即是对,谓如是成对的问题,展转无量之相。
「如是等问,而言佛说无记止论」:于如是艰深困难之问题,而你却说佛说这些都是无记止论,不予置答我不相信。「记」,即答。无记,即是不记,亦即置答,为佛四种答之一。四答又称四记:一、一向记(定答)、二、分别记(分别答)、三、反诘记(反问答)、四、舍置记(置答)。置答如有人作如是问;「兔角是直的,还是卷曲的?」以无是物,故不答。又如:「龟毛的颜色是白的,还是黑的?」「榨沙可出多少油?」等皆是。关于佛的四种答法,详后。
「令彼离恐怖句故,说言无记」:令彼无智人离于恐怖之句,而不予记答。因为其心邪执深巨,佛若为言离四句之义,彼则惶惑无依,因此而生恐怖之感,所以佛不答之,令其自反省,而自止恶见之论。如昔有外道问佛:「不问有言,不问无言」。世尊默然良久,外道即礼佛云:「世尊大慈,开我迷云!」这就是用无记答之法,以止其恶论,令自离恶见。

【义贯】

「复次大慧,」于「未来世」中,有「智者」,若「以离」于「一、异、具」(亦一亦异)、「不具」(非一非异)等四句恶「见」之「相,我所通」达之第一「义」?!
趣,而「问」于「无智」而堕于有无之邪见「者」,欲破其执,令其悟入离句绝非之境;而「彼」无智者「即答言:『此非』为『正问!』汝『谓色等』法为『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为异?不异?』亦一亦异?非一非异?『如是』乃至无为之『涅槃』与有为之『诸行』,为常?无常?为一?为异?能见『相』与『所』见『相』,为常?无常?为一?为异?能依之作者『求那』,与所依所作之『所求那』,为常?为无常?为一?为异?能『造』之四大,与『所造』之四尘,为常?无常?为一?为异?能『见』之六根,及『所见』之六尘,为常?为无常?为一?为异?『尘』土『及微尘』,为常?为无常?为一?为异?所『修』之法『与』能『修者』,为常?为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为一?为异?亦一亦异?非一非异?『如是』等『比』对成双,『展转』无量之『相』,于『如是等』艰深困难之『问』题,『而』你却『言佛说』此等问题,皆应为以『无记』法处置之,以『止』其妄『论』」汝之所说,我不相信。(以彼无智,唯执常无常、有无等名言,故不能了达实义,所以不信。)故此离四句之言,「非彼」愚「痴人之所能知,谓」以其「闻慧不具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为「令彼」无智人「离」于令其「恐怖」之四句顿遣之究竟法「句故」,于此等四句邪见之问题,乃「说言:无记」,而「不为」之「记说」,来答覆之。(以离四句之境界,非彼无慧痴人之所能知,若为之分别离四句之法,彼即惊怖、忧畏,故佛怜恤之,令不生怖畏惶恐,所以只说:「这是无记。」更不为记说。)「又,」为「止」息「外道」恶「见」之「论故,而不为」之记「说」。

【诠论】

佛之四种答,具舍论与佛地论皆作「四记」。具舍论十九曰:『一、一向记(定
答)
若作是问:「一切有情皆当死否?」应一向记:「一切有情皆定当死。」
二、分别记分别义答,亦即分类答若作是问:「一切死者皆当生否?」()
应分别记:「有烦恼者当生,非余。」三、反诘记反问答若作是问:「人()
为胜劣?」应反诘记:「为何所方?」若言方天,应记人劣;若言方下,应记
人胜。四、舍置记置答若作是问:「五蕴与有情为一为异?」应舍置()
记,有情无实故,一异性不成,如石女儿为白、黑等性。如何舍置而立记名:
以记彼问言,此不应记故。』
大慧外道作是谓命是身是等无记。大慧诸外道愚于作无记我。大慧我者摄摄生。云何
止?大慧摄摄计著者知现故止。

【注释】

「命即是身」:以外道计即阴是我,离阴是我,故说命即是身,身异命异。然以佛智言之,五阴身与命皆无有自性,故说其为一、异,皆不可得,故佛于此等问皆置答。
「如是等无记论」:如是等言说皆为无可记答之论,亦即属于置答之论。
「于因作无记论」:「因」,为因果之正法。谓外道于因果法,妄计无因、邪因,而作种种无可记答之谬论。
「妄想不生」:妄想分别之心不生,即离念境界。
「云何止彼」:然而为何要以无记论而止彼,为何不直接作如是说,以晓之。
「若摄所摄计著者,不知自心现量,故止彼」:若彼于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境等诸法,计着为有实自性者,则不能了知一切诸法唯是自心所现量之深理,若不了知,则不信,因而诽谤堕恶;为遮彼诽谤之恶见,故以无记论止彼,而不作答。

【义贯】

「大慧,」诸「外道」众计有作者,而「作如是说,谓」以其计即阴是我,离阴是我,而说:「命即是身」,命异身异,「如是等」愚痴「无」可「记」答之「论」(亦即应予置答之论)。「大慧,彼诸外道愚痴,」迷「于因」果法,妄计无因、邪因而「作」种种「无」可「记」说之「论」。此「非我所说」之法。「大慧,我所说」之法「者」,为「离」于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境,是故一切「妄想」分别之心「不生」,而得离念境界。然而如来「云何」要以无记论而「止彼」外道?为何不直接作如是说,以晓之?「大慧,若」彼于能「摄」取之心及「所摄」取之境等诸法,「计着」为实有自性「者」,则「不」能了「知」一切诸法唯是「自心」所「现量」之深理,若不信解,则起诽谤而堕恶道,为遮彼诽谤恶见,「故」以无记论「止彼」,而不作答,令彼自省。

【诠论】

如来之置答,其实也是一种答!因为为了止息外道恶见诽谤,令不堕恶,所以不现言说之说,令其自省自得之。这也就是所谓「默时亦说」,因此也是一种说。这是如来大慈大智的度生妙法。
大慧应供等正觉记为众生法。大慧止记者我时时为未熟为熟者。

【注释】

「我时时说」:我亦时时说。
「为根末熟」:不但为止外道,亦为佛弟子中之根末熟者。以根未熟者,闻甚深法辄生疑惑,乃至不信、诽谤,如来为遮此故,故不与记答。

【义贯】

「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以四种记论」之法,而「为」一切「众生说法。大慧,止记论者,我」亦「时时说」之,不但为止外道恶见,亦「为」止佛弟子中之「根未熟」者之愚痴论,于彼,暂且止而不答,待时方说,然此法并「不为」根「熟者」而设。
复大慧一法作生无作者故一法生。

【注释】

「离所作」:「所作」在此亦摄能作。此谓,一切法离能作、所作,无能作、无所作。以离所作,故能作亦离。
「因缘不生」:谓邪、正因缘具不生,不自生,亦不生他一切法。

【义贯】

「复次大慧,一切法」实「离」能作、「所作」,一切邪正「因缘」具「不生」,不自生,亦不生他,以「无作者故」,是故我说「一切法不生。」
大慧何故一?觉观时相可得故一法生。

【注释】

「一切性,离自性」:「一切性」,即一切法。「离」,即是无。谓一切法皆无有自性。
「以自觉观时」:「自觉」,自觉圣智。「观」,观察。谓以内证之自觉圣智观察时。

【义贯】

「大慧,何故一切」法之「性」皆「离自性?」谓若「以」内证之「自觉」圣智「观」察「时」,则了了见一切诸法之「自」相及「共」相,其「性相」皆了「不可得故,」是故我「说一切法不生」。
何故一法可持可持?相持无持
无是故一法持。

【注释】

「不可持来,不可持去」:不可为他法所持来,不可为他法所持去,亦即不可取之义。不可取一切法离能取、所取,以不可取故,故不可持来、亦不可持

【义贯】

去。又,「持」,即执、取义。又,此亦指:不可为生因(如神我、作者等)之所持来,亦不可为灭因之所持去。以法离来去,实无来去之相。
「以自共相,欲持来,无所来」:以诸法之自相及共相,欲言其为生因之所持来,则见其无所从来。
「欲持去,无所去」:欲言诸法之自共相,为灭因之所持去,亦见其无所从去。「无所去」,亦即是无有去处。
「何故一切法不可」为他法所「持来」,亦「不可」为他法所「持去?以」诸法之「自」相及「共相,欲」说其为生因之所「持来」,则见其实「无所」从「来;欲」说诸法之自共相为灭因之所「持去」,则见其「无所去」处,「是故」知「一切法」实「离」能为他法所「持」而「来去」之相,离于能所取持,亦离来去。大慧何故一诸法灭?谓相无故一法可得故一法灭。

【注释】

「一切诸法不灭」:这是要破邪见断灭,以显真不灭也。

【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