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譬如画像」,画面本来是一平面,「不高不下,而彼凡愚」妄见,「作」有「高下」立体之「想」(以比喻:一切法本无高下,而凡夫愚痴妄想分别,而见有高下)。「如是,」于「未来」世,诸「外道」,由于「恶见」之妄想「习气充满」其心,因而「依」着「于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
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虚妄四句之「见,自坏」善根,且「坏他」人善根。不但如此,其「余」如佛所说令人舍「离有、无」等恶见之真「无生之」正「论」,彼「亦」谤「说言」为同彼所见,一切皆「无」。此则为拨无因果,「谤因果」正法之恶「见,拔」断众「善」之「根本」,毁「坏清净」白法之「因」,欲为「胜」进而「求」正法「者」,应「当远离」弃「去」说如是法之人;且亦应为世人破彼邪见,以不受其害,而「作如是说:彼」外道人「堕」于计着「自」相、「他」相及共相(「具」相)之邪「见」,因而立「有、无」等自心「妄想」之四句,彼如是作「已」,便「堕」于妄「建立」有(常见),及妄「诽谤」无(断见)之中,「以」如「是」邪「恶」、坏善之「见」,彼「当堕」于「地狱」。
譬翳目见谓众言等观此。而是无见见故。是外道见于一异具具无无无见正法他。

【注释】

「翳目」:眼病。
「见有垂发」:「垂发」,即毛轮,其形五色。谓妄见空中有五色之毛轮。
「谓众人言:汝等观此」:不但自妄见毛轮,还叫别人来看,说:你们大家来看,空中有这五色毛轮,好生奇异!这比喻外道由于自心妄想病,而见诸法有妄相。自见妄相后,还要教别人也生妄见。
「而是垂发,毕竟非性、非无性」:「是」,此。「非性」,即非有性,亦即非有实自性,以从翳眼妄见故有,若眼不病,则不见,故垂发并无自性,从妄缘而妄现,一切法亦如是。「非无性」,非无因缘妄现之性。非有性,表示毕竟无生;非无性,表示亦从缘而妄现有生,非无因生。
「见不见故」:谓其关键只在自心起不起妄想,而成有所见、或无所见;亦即,若起妄想,即见有毛轮;若不起妄想,即自不见。

【义贯】

又「譬如」人因患「翳目」,而妄「见」空中「有」五色毛轮之「垂发」,如是自见已,更「谓众人言:汝等」皆来「观」看,「此」处有毛轮!然「而是垂发,毕竟非」有实自「性」,亦「非无」由病目等因缘和合妄现之「性」,其关键只在以病眼「见」,或「不」以病眼「见」的缘「故」而已。「如是,」诸「外道」人以自心「妄见」乐欲「希望」,而虚妄「依」着「于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四句邪「见」,而「诽谤」如来「正法」,因而「自陷陷他」。
譬火愚夫者。是外道恶见于一异具具无无无一生。

【注释】

「火轮」:即旋火轮,亦即旋转火把而成轮之相。
「非轮」:实非是轮。
「愚夫轮想」:愚痴凡夫妄生取着虚妄之相,而生实轮之想。
「一切性生」:而令一切依于虚妄见之性生起。

【义贯】

又「譬如」旋转「火」炬而成「轮」状,而此火轮,实「非」是「轮」,然而「愚」痴凡「夫」妄生取着,而生于有实「轮」之「想」,此「非有智者」之所为。「如是,外道」之人,由于其心「恶见」邪欲「希望」,而「依」着「于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四句之妄「想」,而令「一切」依于虚妄见之「性生」起。(亦即:妄心生、妄法生。)
譬泡摩愚无作摩计着。而泡摩摩故。是外道恶见于无生者言灭。

【注释】

「摩尼珠」:即如意宝珠。
「作摩尼想」:作真摩尼珠之想。
「计着追逐」:如是计着,而起追逐。
「而彼水泡,非摩尼、非非摩尼」:而彼水泡,实非摩尼,亦非不为自心妄现之摩尼。
「取不取故」:其关键只在自心取着与不取着而已。不取则非摩尼,取则非非摩尼。
「于无所有说有生」:于真空理寂中,妄说实有诸法生起。此为执常见者。
「缘有者言灭」:而于因缘和合而生者,却说一切皆悉断灭无有。「缘有」,即缘生。「灭」,无、断灭之义。此为执断见者。

【义贯】

又「譬如水泡」,其状「似摩尼」宝「珠,愚小无智」之人不善分别,而「作」真「摩尼」珠之「想」,如是「计着」已,起而「追逐」。然「而彼水泡」,实「非摩尼」珠,亦「非非」为自心妄想因缘而现之「摩尼」;其关键只在自心「取」着与「不取」着外相的缘「故」而已(若心寂,即一切法寂。)「如是,外道」之人,由于「恶见妄想」分别「习气」之「所熏」染,而「于」真空理寂本「无所有」中,妄「说」实「有」诸法「生」起,而堕于常见;或于正法之因「缘」而「有者」,却妄「言」一切皆悉断「灭」,无所有,而立断见。

【诠论】

以上之旨,皆在阐明,外道之四句悉依于诸法之生住灭相,而起妄计。若了诸法实是自心所现,则四句便失其所本;本亡,末自然无寄;如是四句与诸妄想,便灰飞烟灭。是故,佛在此以种种譬喻所破的,实并非四句本身,而是四句依之而起的诸法之相;因此是直破其本,釜底抽薪,令妄尽真现,为顿教之法门。又,以上七喻,为破佛法外之外道邪执。以下五喻,则为破附佛法外道及错解佛法成外道,对于三宝所起之邪计。印度之外道,大略有三种:一、佛法外之外道,二、附佛法之外道,三、错解佛法成外道。
一、佛法外之外道其本源有三:一迦毗罗,译为黄发,故又称黄发外()
道。此派外道计因中有果。(二)沤楼僧伽,又称鸺鹠,此派外道计因中无果。(三)勒沙婆,译为苦行。此派外道计因中亦有果亦无果。再者,以一、异、具、不具来看,则执一者,为迦毗罗,彼谓作者与所作为一,能相与所相为一。沤楼僧伽则计能作与所作等为异。迦楼鸠驮则计为亦一亦异、亦有亦无。尼犍陀若提子则计为非有非无。一切外道立论,不离此四种邪计。至佛出世时,有六大师,从此滋蔓,难以枚举,唯识论中说有十三外道,瑜珈论中说十六外论师,小乘涅槃论说二十种,大日经说三十种,涅槃经、僧祇律说九十五种外道,华严经及大智度论说九十六种外道。皆为佛法外立邪教之外道,以于法外妄解,不受佛化,故称外道。
二、附佛法之外道此派起自犊子方广道人。犊子于佛世,归佛出家,成立有实我之论。其门徒相续不绝。佛灭后两百年中,自创说一切有部,流出一派,称为犊子部。建立非即蕴非离蕴之我,谓众生有实我,此实我非即五蕴、非离五蕴,称为不可说藏。此为违背佛所确立真无我之理,故名之为附佛法之外道。(又,犊子之来源为:上古有仙人,居于山中寂静之处,而贪心犹不止,遂与母牛有染,而生男子,流诸苗裔,此后种类皆言犊子。)再者,近世之所谓一贯道者,亦可说是附佛法之外道等流。
三、错解佛法而成外道者这是因为学佛不得其法,未能入理,于教法中,
由于智慧不足,生种种障碍,而堕入外道之数。大智度论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毗昙,即堕有中,入空堕无,入毗勒堕双亦。」中论云:「执非有非无,名愚痴论,倒执正法,还成邪人。」这些便是学佛不知方便,而堕外道数者。佛于以上七喻中,所要破的,是第一种:佛法外的外道,下面五喻所要破的,便是后面这两种外道。
复大慧三分已得觉二而作计着。

【注释】

「三种量」:指现量、比量、及圣言量。「量」,是量度、称量之义。即一切可称量、计量者,皆称为量,亦即,一切能见、闻、觉、知者,皆称为量。「现量」
为亲得法体,不用意识妄分别,无有错谬,叫现量,亦即,一切法现前之量。「比量」,比是类比,亦即由比类量度而知,非亲见亲闻亲得而知。如隔山见烟,则知有火;隔墙闻声,则知有人。虽非亲见、亲闻,亦非虚妄,于理得成。「圣言量」,为以如来圣教为准绳,当作指南。
「五分论」:即因明学之宗、因、喻、合、结。因明即近代西洋所称的逻辑学。古时印度人,于学术上,若有所立论,必须依因明学之方式提出,学术上的辩论,也采取因明学的方式,亦即今人说:「要符合逻辑」,或「要合科学」,否则便不算数,不被认定。因明学辩论或立论的过程、方式,主要的便是宗、因、喻、合、结这五分论。「宗」,有如西洋传统逻辑三段论法(Syllogism)中的
大前提(majorpremise),也就是主旨。「因」,有如小前提(minorpremise)也就是理由,亦即你提出此立论的根据。「喻」,即是举例说明之。「合」,即综
合以上所言。「结」,即结论。这又有点像中国八股文的规矩:起、承、转、合。而西洋黑格尔的唯物辨证法(Dialectic)中之正、反、合也是类此。因明学上的宗、因、喻,又称为三支,或「三支比量」,因为外道因明学上所说的这三量正好只合了佛法中三量中的比量,不是现量或圣言量。总之,以这样的方式来辩论,说可以得到真理的,是凡夫执着语言为有实自性,而起的妄想分别。不知言语唯是自心所现,毫无实自体性。
「各建立已」:各依之而建立种种谬说已。
「得圣智自觉离二自性事」:而谓已得诸佛如来所证之圣智自觉,离于依他起自性及计所执自性,二种自性之事。亦即谓已得圆成实性,以离二妄,即是圆成。「事」,即果。
「而作有性妄想计着」:而且将其所证得之圆成,作有实自性之妄想计着,谓有所得。

【义贯】

「复次大慧,」小乘人与外道立「有」现量、比量、圣言量「三种量」,及宗、因、喻、合、结「五分论」,以为探求真理之方式,且「各」依之而「建立」其妄见「已」,而谓为已证「得」诸佛如来所证之「圣智自觉」(自觉圣智)「离」于缘起依他与妄想计「二」种「自性」之「事」果,而证得圆成实性。()()
「而」且将其所自以为已证得之圆成「作有」实自「性」之「妄想计着」,谓有所得。
大慧意意识身现摄摄诸断觉者于作。复者是境界摄相生者长养及我。

【注释】

「身心转变」:谓因此而得圣种类身。
「自心现摄所摄诸妄想断」:于自心所现之能摄、所摄(能取、所取)之诸妄想皆得断除,因而证得圆成实性。
「如来地自觉圣智修行者」:依如来地自觉圣智而修如实行者。
「不于彼作性非性想」:「彼」,指身心转变,乃至证得圆成实性。谓于彼等修证之所得,不作有、无想。「性、非性」,即有性、非有性,亦即有、无。
「若复修行者,如是境界性、非性,摄取相生者,彼即取长养,及取我、人」:「如是境界性、非性」,于如是修证所得之境界之有、无。「摄取相生者」,「摄取」,执取,亦即能取与所取。谓于心中有能取与所取相生起者。「长养」,即寿者相,寿命。因众生若有寿命,即可长养,即须长养,亦可长养一切善恶等法,故称寿命为长养。「即取长养,及取我人」,便是取着众生相、寿者相、及我相、人相。在此,「众生相」省略了。唐译此句作:「诸修行者,若于境界起有无执,则着我、人、众生、寿者。」魏译作:「若取有无法者,即为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故。」

【义贯】

「大慧」,诸修行者,由修实行故,得令「心意意识」及「身心转变」,而得圣种类身,且于「自心」所「现」之能「摄」取与「所摄」取性等「诸妄想」悉得「断」除,因而证得圆成实性。然而依「如来地自觉圣智」而如实「修行者」,则「不于彼」身心转变,乃至所证之圆成实性等境界,「作」有「性」、或「非」有「性」(有、无性)之「想」,以离自心见能取、所取虚妄境界故。「若复修行者」,于「如是」修证所得「境界」之有、无(「性、非性」),其心中有能「摄取」之「相生」起「者,彼即」是「取」着众生相、寿者相(「长养」)「及取」着「我」相、「人」相。大慧相一是化法。又诸言悉由愚夫见生为别法得觉三昧者分别。

【注释】

「若说彼性自性自共相,一切皆是化佛所说,非法佛说」:若说彼一切法性自性之自相、共相,这一切广分别诸法相者,皆是化身佛所说之权法,非法身佛所说之实法。唐译作:「一切诸法自相共相,是化佛说,非法佛说。」魏译作:「说有无法自相同相,是名应化佛说,非法佛说。」
「又诸言说,悉由愚夫希望见生」:又彼诸言说,悉由如来随顺愚夫希望见之心而生,令其修行。
「不为别建立趣自性法,得圣智自觉三昧乐住者,分别显示」:而非为别教中,建立成就趣向圆成自性法,得自觉圣智三昧乐住之如实行上上根人,所分别显示之实法。

【义贯】

「大慧,若说彼」一切诸法「性自性」之「自」相、「共相」,这「一切」广分别诸法相者,「皆是化」身「佛所说」之权法,「非法」身「佛」所「说」之实法。「又」彼「诸言说,悉由」于如来随顺「愚夫希望见」之心而「生」,令其修行,而「不」是「为」于「别」教中「建立」成就「趣」向圆成「自性法,得圣智自觉三昧乐住」之修如实行之上上根「者」,所「分别显示」之实法。

【诠论】

上面这三节经文,从「复次大慧,有三种量」到「分别显示」,楞伽科解说与前面的七种譬喻,旨趣不相类,可能是梵本错次,录者误入于此;又说,应该放在下面「四种禅」之前,承前面「如来说法离四句」,似乎较妥。读者诸大德请详。
譬中树现树形树形。是外道见计着于一异具具无无无而知现。

【注释】

「彼非影、非非影」:彼非实影像,亦非不是因缘妄现之影像,以有树则有,无树则无;水静即有,水不静即无。
「非树形、非非树形」:非为真实的树形,亦非无从缘妄现之树形,以水静则树形现。这比喻如来现身亦如是:众生心为水,树为如来法身,影为如来之应化身;众生心水若静,则能感如来之化身影现,水若不静则不现。以心静故,则与佛之气分相应,是故感应道交,此为如来不可思议神妙之用,以为成就一切众生。然而现与不现,全在众生一心,非在于佛;佛本无心,随缘而现。又,在佛而言,亦无现与不现,以法身在,无所谓现与不现,离来去、生灭等相。譬如太阳,有目者共见,无目者不能见。生盲自无目不见日,不得谓无日。同理,诸佛法身也是一样,总在那里,湛然常寂,随机应化,只是众生自己心不平静不能感、故不能见,不得说佛有来去、生灭等相。而众生所感所见者,非佛真身,只是佛之应化身,以佛真身非因缘生灭,因此说:「非影」、「非树」。但以心诚敬,亦能感见应化身,应化虽非真,但应化亦依于法身而出,若无法身,何得应化身?法身为体,应化为用,有体故有用,用即是体,以能用者即是体:应化为法身之用,法身为应化之体,如是则体与用本一,如水与波,所以究竟理说,三身本是一身,只是体用之殊而已。这便是诸佛真如法体的不可思议妙用。所以说:「非非影」、「非非树」,便是这个道理。再者,
「非树形、非非树形」:「非树形」指非树本身之形,以树确不在水中,故不得谓水中真有树形;因水中只有水!「非非树形」,是说,亦非不是真树之形影;以有树方有水中之树形。今真有树,所以有此树形在水中显现,所以说:「非非树形」。比喻如来现身亦复如是:如来应化之身非如来之真身,故「非树形」,然以有法体真身,方能现出应化之身,故「非非树形」。

【义贯】

又「譬如水中有树」之「影」像「现,彼」水中「非」实有「影」,亦「非非」有因缘妄现之「影」,以水静则有,故非非影;水动荡则无,故非影。「非」真有「树形」在水中,亦「非非」有因缘和合而现之「树形」于水中印现,以水澄清则树形现,故非非树形;水污浊则树形隐,故非树形。如来现身亦如是,众生心水寂静澄清则现,动荡污浊则隐。「如是,外道」为恶「见习」气「所熏」染,而起「妄想计着」,因而「依」着「于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妄「想」,来分别自心水中所现之树影与树形,「而不能」了「知」这一切皆是其「自心」所「现」之「量」。

【诠论】

如前所说,从这以下五个譬喻,是为了破附佛法外道,及错解佛法成外道执的
邪见。
譬明镜随现一像而无。像像而见像 像愚夫而作像。是外道恶见像现计着于一异具具无无无见。

【注释】

「而无妄想」:而镜本身并无妄想分别、取舍,境来即现。
「彼非像、非非像」:而彼镜中非真有相,亦非无因缘而现之像。以有缘即现,无缘即不现。此比喻佛身于众生心中现,亦如是:众生心镜中所现佛像,非为实有,然亦非没有众生心镜明亮所感现之诸佛胜像。
「而见像非像」:而镜中所见之像,实非有像在镜中生住灭。

【义贯】

又「譬如明镜」,能「随」境「缘」而「显现一切色像,」然「而」明镜本身并
「无」有「妄想」分别、取舍,何者该现之,何者不现。「彼非」真有实「像」于镜中生,亦「非非」有因缘和合妄现之「像」,以有缘即现,无缘即不现
(若定有像于镜中生,应时时皆现,不待境缘来对;且境缘撤去时,彼像亦应
仍现,以镜中实有像生,不待缘故;然则缘不对镜,则不现像,故知镜中实自
无像生,故知镜中像为因缘和合而现),因「而」镜中所「见」之「像」实「非」
真有「像」在镜中。然而堕于自心「妄想」分别之「愚夫,而」将彼镜中像「作」
为实「像」之「想」。(如来现身亦如是,众生心镜明则现,不明则不现,然众
生心镜中所现之如来身,非身、非非身,亦如是)。「如是」愚痴众生随逐「外
道恶见」于「自心」镜中「像」显「现」,而生「妄想计着」,因而「依」着「于
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
常、非常非无常等妄「见」来分别如来三身。亦即,分别如来三身为一、异、(
有、无、常、无常等)。
譬风。是外道恶见于一异具具无无无见。

【注释】

「风水和合出声」:风与水合,亦即风吹水,如是即有声出;风大则浪大,浪大则声大,故是因缘和合而生。
「彼非性、非非性」:彼风与水之中,并非实有声音之性,或生或灭,亦非没有
风与水因缘和合妄现之音声性现出。而彼声音,实不在风中,亦不在水中,亦
不在两间实无有生,亦非不生,故非性、非非性。如来声教亦如是,缘合
而生,本无有生,亦非不生。若言如来有说法者,是为谤佛;若言如来不说法者,亦是谤佛;前者落有见谤,后者落无见谤。若说如来亦说亦不说,非说非不说,亦各成「双亦谤」、「双非谤」。以「双亦」成愚痴,「双非」成邪见。当知,如来常说,然说而不说;常不说,不说而常说,是为如来不可思议无上甚深之真如妙用,用而常寂,寂而常照,此非凡夫境界,但一心会耳!

【义贯】

又「譬如风」与「水,和合」便会「出声」,然而「彼」风与水之中,并「非」实有声之「性」,或生或灭;亦「非非」有风水因缘和合妄现之声「性」。(如来声教亦复如是,缘合而生,以缘合而生故,本无有生,亦非不生)。「如是,」众生随逐「外道恶见,妄想」,因而「依」着「于」其「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妄「见」,来分别如来一切声教,执其为有无一异等。譬大无热川流洪浪云涌无故。是愚夫无计着生灭一异具具无无无门亦复热波浪。

【注释】

「大地,无草木处,热焰川流,洪浪云涌」:大地无草木处,由于日光与尘土和合,而见热焰有如大川之水流动一样,波涛汹涌。
「彼非性,非非性」:彼热焰中,非实有波涛之性,亦非没有日光与尘土和合而妄现之波性。
「贪无贪故」:但看众生心贪着与不贪着而已,心若贪着,便会计着其为水波;心若不贪,即了知其实为幻相,本非有无。
「依生、住、灭」:依于诸法于自心中妄现之生、住、灭相,执之为有实自性。
「缘自住事门」:「缘」,攀缘分别。「自住事门」,如来以自觉圣智自证、自住圣事门。「事」,犹法性。「门」,犹境界。谓外道妄想,攀缘分别如来内身智证自住之法性门,所示现之种种佛事、佛身。
「亦复如彼热焰波浪」:谓如来以自证自住境界所示现之种种佛身佛事,亦有如彼热焰所幻之波浪,非为有、无、一、异、常、无常等,但随缘而现,离于众生一切言思境界。

【义贯】

又「譬如大地」于「无草木处」,由于日光与尘土和合,而现出日光之「热焰」,有如大「川」之水「流」动一样,仿佛「洪」大之波「浪」,风起「云涌」,巨浪滔天。然而「彼」热焰中实「非」有波涛之「性」若生若灭,亦「非非」有日光与尘土因缘和合妄现之波「性」,但看众生心「贪」着与「无贪」而已「故」,若众生心起贪着,便会妄计彼幻相为实是波性,若不贪着,即了知实为幻相,本非有无。「如是,愚」痴凡「夫」,由「无始」世来,「虚伪」不实戏论「习气」之「所熏」染,而生种种「妄想计着」,于是「依」于诸法因缘妄现之「生、住、灭」相,执之为有实自性,而起「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四句之妄见,并以此等四句妄见去攀「缘」分别如来以自觉圣智、内身自证「自住」法性「事门」,所示现之种种佛身、佛事,(分别其为一异、有无、常无常等),当知如来以自证自住境界所示现之种种佛身佛事,「亦复如彼热焰」所幻之「波浪」,非
为一异、有无、常无常等,但随缘而现,离于缘想,离于众生一切言思境界。
譬咒术机众生数毗舍阇鬼成动摇云为。凡愚计着往。是外道恶见于一异具具无无无见戏计着。大慧是故得觉生灭一异具具无无无等恶见。

【注释】

「咒术、机发」:以咒术及机关发动,令木人行走、作事,犹如活人。
「以非众生数」:「以」,由于。由于机关木人并非属于众生之数。「数」,算在内之义。如说「天数难逃」,「堕于外道之数」,也是「之属、之类」之义。
「毗舍阇鬼,方便合成」:「毗舍阇鬼」,即噉精气鬼。印度之咒师,能以咒术,咒令毗舍阇鬼入于木人之中,而令木人行走动作,犹如活人。此谓,以毗舍阇鬼之力,及机关之方便,和合而成活动之木人。
「动摇云为」:「云」,言说。「为」,动作。易系辞:「是故变化云为。」疏:「或口之所云,或身之所为。」
「计着往来」:计着木人实有往来动作,以见有去来之相故。如来现身亦复如是,如彼机关木人,实无往来。
「戏论计着,不实建立」:而作种种戏论计着,及种种不实法之建立。

【义贯】

又「譬如有人」以「咒术」及「机」关来「发」动,令木人行走及动作。「以」木人并「非」属于「众生」之「数」,而是依「毗舍阇鬼」(噉精气鬼)之力,及机关之「方便」和「合」而「成」活动之木人,而能「动摇」、去来、运转、言说、作为(「云为」)。而「凡」夫「愚」痴「妄想」,便「计着」木人实有「往来」,以见有往来之相故。如来现身亦复如是,如彼机关木人,实无往来。「如是,」凡夫随逐「外道恶见」及邪欲「希望」,故「依」着「于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四句之妄「见」,而作种种「戏论计着」及种种「不实」法之「建立」,自害害人。「大慧、是故」若「欲」证「得」如来所自证之「自觉圣智事」,应「当离」于「生、住、灭」见,及「一、异、具、不具;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恶见妄想」分别。

【诠论】

本节的机关木人,此喻:如来清净法身,本无出没,而以大悲愿力,示现受生;然而虽现出没往来之相,其实皆是无作法身之妙力自在成就,本非有无。但众生随逐外道恶见,见相计着,而依于一异、有无、常无常等见,而戏论分别。最后如来结论说,行人当远离恶见,自然速得证入圣智;因为生灭、去来之相,乃至有无、一异等见,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然而众生由于情生故智昏,妄想起故如体隔,致令生灭与真如,隔如天壤。若能执忘见尽,情息想除,则藏性与去来便无有乖隔,一体如如,所以能离恶见,便能疾得圣智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