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偈所颂,是说菩萨摩诃萨的不思议妙用,是唯心观行成就所成。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请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一切法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我等及余诸菩萨众,觉悟是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已,离有无妄想,得阿多罗三三菩提。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谛听、谛听,善思念之。今当为汝广分别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受教。
【注释】
「无生」:即一切法毕竟无有生起。
「无二」:亦即不二法门,于此法门中,见一切法皆不分别,故称无二。
「离自性相」:即一切法无有自性与自相。「离」,无之义。
「离有无妄想」:离于有无二邪见之妄想。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本经所阐发的,不外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自从别问别答以来,从八识开始探讨,而显示真相;探究五法以彰显如如,最后则谈人法无我,断常见不生。至此,所谓法空、无生等法之义,也已包容进去了。但至今所论究的,都是从妄辨真,因邪立正,所以还是属于圣凡、染净、有无之见,尚未达到第一义空空,湛然忘言之旨。所以大慧菩萨至此再请复说前义,令诸闻者一念不生,顿离二见,妙证极果;所以大慧菩萨最后说:令大众皆离有无想,而能不历僧祇证法身。
佛告大慧:空空者,即是妄想自性处。大慧,妄想自性计著者说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大慧,彼略说七种空,谓:相空、性自性空、行空、无行空、一切法离言说空、第一义圣智大空、彼彼空。
【注释】
「空空」:第一个「空」字是动词,第二个「空」是名词。其义为:能空一切法之空观。亦即,以凡夫眼观一切法,一切法本不空,因凡夫依妄识之见闻觉知,故著有,今以空观智观一切法,则能见一切法空寂,称为空空。又,上面空字即能空,下面空字即所空。
「空空者,即是妄想自性处」:这真是一针见血的回答,也是当头棒喝。义即,若存有能空、所空者,即是妄想分别所生之处。「妄想自性」,即是妄想。
「妄想自性计著者,说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法本无言,如来说一切法,为度一切心。如来在此之义为:我是对一切法妄想计著有实自性的人,为欲令其离妄想执着,而说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等法。以一切法依缘而生,所以如来说法,也是看根机因缘而说,若是大根、不著有无的人,则直示其真实忘言之旨,一法不立。此是一宗之要。然而如来在此,如是答后,还是把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一个个地详细说示,令法众于此皆得决了,顿契无上。再者,如来是为计有者说空,为计缘生为实者说无生,为计二法者说无二,为计自性相者说离自性相。其目的只在破自心妄想执着而已,妄想执着既破,法亦不立,即达第一义圣智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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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空」:观外状、男女、方圆等空,名为相空。
「性自性空」:观法之内体坚、湿、煖、动等性空,名为性自性空。
「行空」:观业果空,名为行空。
「无行空」:观惑业空,名无行空。以业行起于惑,惑起于心,惑业皆由心所现,无有实体,故名无行空。
「一切法离言说空」:谓见言说无实,名离言说空。
「第一义圣智大空」:以一切妄惑习气皆空,名第一义圣智大空。
「彼彼空」:这是外道所执的一偏之见之空,谓:于彼处无彼物,故空,称为彼彼空。例如,于兔身上不见有角,便说兔角空,更进而执言一切法空;他们说:若一切法不空,兔何不生角?以于兔处(彼处)无彼角,故空;称为彼彼空。
【义贯】
「佛告大慧:」若有能「空」与所「空者,即是妄想自性」所生之「处。大慧,」佛为「妄想自性计著者,」而「说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首先谈
「空」:)
「大慧,」我为「彼略说」有
「七种空,谓」:一、观外状,男女、方圆等为空之「相空」;二、观内体坚、湿、煖、动等为空之「性自性空」;三、观业果空之「行空」;四、观惑业果三者皆空之「无行空」;五、观言语性空之「一切法离言说空」;六、圣者所证之「第一义圣智大空」;七、以及外道邪计之空名为「彼彼空」。
云何相空?谓一切性自共相空,观展转积聚故,分别无性,自共相不生,自他具性无性故,相不住,是故说一切性相空,是名相空。
【注释】
「一切性自共相空」:「一切性」,即一切法,或亦可说一切法之性。「自共相空」,即无有自相、共相可得,以一切法皆无有定相;何以故?以一切法皆因缘和合刹那生灭,故其定相不可得,既无定相,则无自相、共相可得。
「观展转积聚故」:因为观一切法,其实都是阴界入辗转相缘、相待、积聚、和合而起故。
「分别无性」:若深入分析、了别、推求,则见一切法实无自性。
「自共相不生」:一切法之自性既无,而相依性而有,今已知法性无,故知其相本空。所以一切法之自相、共相实不曾生起。
「自他具性无性故、相不住」:「自」,自性。「他」,他性。「具」,自、他共具之性。此句谓:如是,自性、他性、及自他共具之性,皆实无有生起。法性既然无生,法相自然无住。无生何有住,故说相不住。再者,相是依性而住,若无性,则相不得其处而住,所以说相不住。
「是故说一切性相空」:「一切性」即一切法。谓是故说一切法之相空。这是从性上来破相。因见性无,所以知相亦空。
【义贯】
「云何」为一切法之外「相空?谓一切」法「性」之「自」相与「共相」皆「空」。因「观」一切法,其实皆为阴界入之「展转」相缘、相待、「积聚」、和合而起「故」。若深入「分」析了「别」、推求,则见一切法实「无」有自「性」,以其法性无生。故其「自」相与「共相」实皆「不」曾「生」起。如是,一切法之「自」性、「他」性、及自他共「具」之「性」,皆实「无」有自「性」,是「故」一切法之「相」即「不」得其所而「住。是故说一切」法之「性」与「相」皆「空,是名」为一切法之外「相空」。
云何性自性空?谓自己性自性不生,是名一切法性自性空。是故说性自性空。
【注释】
「自己性自性不生」:谓一切法为自己所独有之性,其自性实不曾生起,以因缘合故,生者为缘生,灭者为缘灭,与物无关,故法性实不生。
【义贯】
「云何」为一切法「性」之「自性空?谓」一切法为「自己」所独立拥有之「性」,其「自性」实「不」曾「生」起。「是名」为「一切法性」之「自性空,是故」我「说性自性空」。
云何行空?谓阴离我我所,因所成所作业方便生,是名行空。
【注释】
「阴离我我所」:「阴」,是五阴。「离」,非、无之义。「我所」我所有,即:为我所拥有。此谓五阴中,实无我,亦无我所有者。
「因所成所作业方便生」:「因」因为、由于。「所」即我所,在此则概括我与我所而言。「成所作业」,成就种种所作之业。「方便生」,以如是之方便而生。「方便」,即方法,或程序。「生」,是生起诸行。整句谓:然而,因为执五阴为我我所,故得成就种种之业,即以如是之方便,而得生起诸行。
【义贯】
「云何」为五蕴之「行」业「空?谓」诸「阴」等本「离我」与「我所」(诸阴非我,亦非我所)。然而,「因」有执五阴为我我「所」之惑,故得「成」就种种「所作」之「业」,就是以如是之「方便」而得「生」起诸行,「是名」为五蕴之「行」业「空」。
大慧,即此如是行空,展转缘起,自性无性,是名无行空。
【注释】
「展转缘起,自性无性」:辗转互为缘起,故其自性本无性。辗转互为缘起,即是因生果,果复为因,又再生果,如是互为因果,辗转无穷。因与果若有自性,则因与果应互异,然而果又可为因而生出果,则果与因便成一样,因为果是果,因是因;若真是果,则不应再成为因,譬如已成为金,不复为矿。矿是因,金是果。由矿之因,生金之果,但不可能由金为因再生出矿。如果可以,则表示二者皆无自性,所以才能这样变来变去,互为因果,辗转无穷。
【义贯】
「大慧,」云何名为无行空?「即此」依执五蕴为我我所,「如是」起惑、造业而成之「行」本自「空」寂,然此惑、业、行三者,却「展转」互相为「缘」
而生「起」,故可知惑业行三者之「自性」实为「无性,是名」为「无行空」。云何一切法离言说空?谓妄想自性,无言说故,一切法离言说,是名一切法离言说空。
【义贯】
「云何」为「一切法离言说空?谓」一切法皆为「妄想自性」所起,既是妄想自性,即实「无」有能「言说」或所言说性,但是一妄想性,「故一切法」本「离言说,是名」为「一切法离言说空」。
【诠论】
这一节总显生死与涅槃等一切名言具空。一切法,就是有为法及无为法,也就是世间法与出世间法。而此诸法本无言说,惟依众生妄想而生言说,若妄想不生,则一切了无言说。且一切诸法本寂灭相,此是法界实相,不可以言宣,所以佛说「一切法离言说空」。
云何一切法第一义圣智大空?谓得自觉圣智,一切见、过、习气空,是名一切法第一义圣智大空。
【注释】
「一切法第一义圣智大空」:谓一切法皆入第一义圣智大空。
「谓得自觉圣智,一切见、过、习气空」:「见」,指凡外邪小一切妄见、恶见、邪见、偏见,凡此等见,皆依凡愚妄情妄惑而有;而妄情、妄惑其体本空,故依之而起的诸见亦空。「过」,即过恶,指凡夫的杂染三业。「习气」,指无明习气。这一切诸见、过恶、无明习气,圣人于证得自觉圣智时,以真实智照了,如实了知这一切皆悉本空,如是所空既空,能空亦空,能所皆空,则是毕竟空。
【义贯】
「云何」为「一切法」皆入「第一义圣智大空?谓」圣人于证「得自觉圣智」
时,以真实智观见凡夫「一切」诸「见」、三业「过」恶、无明妄想「习气」,悉皆本「空」,如是所空既空,能空亦空,即达毕竟空。(又,世间既空,出世间亦空,世出世间同一空性),「是名」为「一切法」皆入「第一义圣智大空。」
云何彼彼空?谓于彼无彼空,是名彼彼空。大慧,譬如鹿子母舍,无象、马、、羊等,非无比丘众,而说彼空,非舍舍性空,亦非比丘比丘性空;非余处无象马,是名一切法自相,彼于彼无彼,是名彼彼空,是名七种空。
【注释】
「于彼无彼空」:于彼处,无彼物,故名为空。
「鹿子母舍,无象马牛羊等」:『鹿子』为人名,其母名『毘舍佉』优婆夷。『毘舍佉』优婆夷敬重三宝,为比丘们造一精舍,以为供养,因其心深敬三宝,故于其精舍内,不畜养象、马、牛、羊等,以求清净。故说于鹿子母舍,无象马牛羊等。
「非无比丘众,而说彼空」:谓彼外道执邪空见者,并非于精舍中见无比丘众在其中,而说彼精舍空。这是指肉眼所见的。
「非舍舍性空,亦非比丘比丘性空」:彼外道亦非由于以正智观察,见精舍之性空,亦非知见比丘众之比丘性空。这是指以智眼所见。
「非余处无象马」:亦非由于见除了精舍无象马外,其余一切处也都无象马,而说空。只因在这精舍中无象马,便说空。
「是名一切法自相」:是名妄计一切法之自相。因一切法之自相本空,以翳眼见,妄计而有。
「彼于彼无彼」:彼外道只是因见于彼处无彼物,便说空。这有若于兔马身上不见有角,便说法空一样。亦即凡夫最大的毛病:见有著有,见无着无。又,彼外道之所以如是取着空者,因他们假定一切舍中应皆有象马等,今见一舍中无,便执其为空。
【义贯】
「云何」为「彼彼空?谓」外道之人以「于彼」处见「无彼」物,因而名之为「空,是名彼彼空。大慧,譬如」于「鹿子」(人名)的「母」亲(『毘舍佉』优婆夷)为诸比丘所造之精「舍」中,见并「无象、马、牛、羊等」家畜之迹,但彼外道人并「非」由于在那精舍中见「无比丘众,而」便邪计「说彼」精舍「空;」也并「非」以般若真智照了,见精「舍」之「舍」自「性」本「空」,而方说精舍空;「亦非」以实智照见「比丘」众之「比丘性空」,因此言彼精舍空(以不见有比丘故),亦「非」因见除了精舍无象马外,其「余」一切「处」亦皆「无象马」等,而说空;只是因见此处无此物,便说法空。「是名」妄计「一切法」之「自相,彼」外道人只是「于彼」处「无彼」物,便计说空。「是名」为外道人所邪计之「彼彼空。是名」为「七种空」。
彼彼空者,是空最,汝当远离。
【义贯】
外道所邪计的「彼彼空者,是空最」为「粗」陋,「汝」等应「当远离」。(粗字与粗同。)
【诠论】
七种空之中,除彼彼空外,其他则皆为圣贤断证之过程,一步步而登于极果离于性相之地。以上佛开阐空之义,这只是略说,若广说则有十八空。然本经乃为顿机人说,故仅择其最精要者而言之可矣。以下是佛阐示无生之义。
大慧,不自生,非不生,住三昧,是名无生。
【注释】
「不自生」:即自体本自不生。亦即:不是自己生起,而不依众缘,亦即,并非无因生。魏译与唐译皆作:「自体不生」。
「非不生」:并非不从缘如幻而生。凡夫境界如是,诸佛菩萨之境界亦如是。所差者,只是凡夫不自在,诸佛菩萨得自在而已。因此诸佛菩萨,起于大悲,随顺众生而如幻化现。是故永嘉禅师云:「若实无生无不生」,即是此义。
「除住三昧」:谓唯除了登地菩萨,依所住之真三昧力,了无明空,始证真无生。
【义贯】
「大慧,」所谓无生者,是说「不」是有实「自」体「生」,而并「非不」从缘如幻而「生」,然此境界,唯「除」了登地之大菩萨,以所自「住」之真「三昧」力,照了无明空,始能证得外,其余无能知者。「是名」为一切法「无生」。
离自性即是无生。离自性、刹那相续、流注,及异性现,一切性离自性,是故一切性离自性。
【注释】
「离自性」:亦即是无自性。以一切法本离于性、非性,故无自性;无自性,即不得言彼法有生起,所以说「离自性即是无生」。
「刹那相续、流住」:以一切法刹那不住,相似而相续,自无始来流注不断,故无自性。因为若有自性,则应恒常,今见不常、刹那生灭,所以知其无有自性。
「及异性现」:且一切法生已,便有别异之性显现,亦即刹那变异之义。若其性可于一刹那间便改变,足见其本无实自性可言。
【义贯】
若一切法「离」于「自性」(无自性),「即是」一切法「无生」。为何说一切法
「离自性」?以一切法「刹那」不住,相似「相续、流注」不断,故是无自性若有自性,应恒常不变,不应刹那生灭。「及」一切法生已,刹那之间,
便有别「异」之「性」显「现」,如是刹那变异其性,故知「一切」法之「性」
本「离自性」,唯心所现。「是故」我说「一切性离自性」。云何无二?谓一切法如阴热、如长短、如白。大慧,一切法无二,非于涅槃彼生死,非于生死彼涅槃。异相因有性故,是名无二。如涅槃、生死,一切法亦如是。是故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应当修学。
【注释】
「无二」:「二」,是二法,即是一切对待之法。然而真理绝待,一切对待皆是凡夫依妄识分别而生,故无二法相即一切法究竟之实相。
「一切法如阴热、如长短、如黑白」:一切法皆如阴与热,如长与短,如黑与白,皆相待而立,独立则不成,故求其自性,了不可得。如长因短而立,则长无自性;若长有自性,则不须待短而立;今须有「短」才能见有「长」,故知长性不独立存在,长性既不独立存在,则「长」无自性。相同,短是因长而立,则短无自性;长短之性既皆非本有,只是相待而生,所以说法实无二,其差别
只见于相待。
「非于涅槃彼生死,非于生死彼涅槃」:非于涅槃之外实有生死,非于生死之外实有涅槃。生死涅槃本无差异,只是二法相待而立名,其实无有二致。例如非于「长」之外实有「短」之性可得,亦非于「短」之外而实有「长」之性可得,若不立「长」,则不见有「短」之性;若不立「短」,亦不见有「长」之性。同样的,并非于生死之外,实有涅槃性可得;若不立生死之性,则不见有涅槃性;但顿不分别,则生死涅槃实一。若不立涅槃,则亦不见有生死之性。此二法之对立,但从自心妄想分别生。
「异相因有性故」:「异」,互异「相」,相待。「因」,原因。「有性」,便有妄性显现。此言:生死涅槃本无二,然因凡夫逐生死,二乘趣涅槃,各由情见,故其所执取各异,互相对待,以此互异相待之因,便有妄性显现。如由「长」见「短」等,而长性不实,短性亦然。涅槃生死亦复如是,其性皆不实。是故华严经云:「有诤说生死,无诤说涅槃,生死与涅槃,二具不可得。」
【义贯】
「云何」为一切法「无二」相?「谓一切法如阴」凉与炙「热、如长」与「短、
如黑」与「白」,皆相待而立,独则不成,故求其独立之自性,了不可得。「大慧,一切法」以相待之幻则现有二,而其究竟本「无二」。是故,并「非」离「于涅槃」相待之外,「彼」凡夫之人有「生死」;亦「非」离「于生死」相待之外,「彼」二乘之人得「涅槃」。是故生死涅槃本无二,然而凡夫逐生死,二乘趣涅槃,其所执各异,互成对待,以此互「异相」待之「因」,便「有」妄「性」显现,「故」生死与涅槃实无二。「是名」一切法「无二」之真相。正「如涅槃」与「生死」相待而成。其他「一切法亦」是「如是」相待而立,而现若有性、有相;若不相待,则不见一法而有自性、自相。(然一切法本自无待,其相待者,众生自心妄想、攀缘而生,因而强拉二物以为对待。)「是故」于一切法「空」、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二」、一切法「离自性相」(无自性相)之奥义,汝等「应当」勤「修学」。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我常说空法,远离于断常,生死如幻梦,而彼业不坏。
虚空及涅槃,灭二亦如是。愚夫作妄想,诸圣离有无。
【注释】
「生死如幻梦,而彼业不坏」:「生死如幻梦」,即是空义,因空,所以不常。虽然空、不常,然业果亦不坏失,此即不断义。
「虚空及涅槃」:即虚空无为、择灭无为,与非择灭无为,三无为法。谓此三无为法亦如有为之生死一样,远离于断常。
「灭二亦如是」:「二」指断常等一切二见。此谓:而佛所说的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等,也是一样为了息灭凡夫妄想执着的一切二见,令入中道正见。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我常说」中道妙「空」之「法」,为令众生「远离于断常」等恶见,有无具遣。「生死」本「如幻、梦」,故不常;「而彼」生死之「业」果存于八识田中,却「不坏」失,故亦不断,是故世间本离断常。至于「虚空」无为、「及涅槃」等三无为法,亦如有为之生死一样,本离于有无断常。有为、无为如是,离于断常,佛所说的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等能「灭二」见之法「亦如是」,离于有无断常。然而「愚夫」于彼一切法皆「作妄想」分别,故见有无,「诸圣」以圣智照见,则「离」于「有无」诸想,忘言离念。
尔时世尊复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大慧,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普入诸佛一切修多罗,凡所有经,悉说此义。诸修多罗,悉随众生希望心故,为分别说,显示其义,而非真实在于言说。如鹿渴想,惑群鹿,鹿于彼相,计着水性,而彼无水。如是一切修多罗所说诸法,为令愚夫发故,非实圣智在于言说,是故当依于义,着言说。
【注释】
「凡所有经,悉说此义」:佛说一切法,为度一切心。以众生迷本逐末,执法实有,故佛言法空;由众生执法有生,故佛示一切法无生;以众生妄见生死涅槃二相,故佛言无二,总令离执无缚,返妄归真,自悟本体,不攀外物。是故诸佛所说之诸修多罗中,无非显示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之法。
「如鹿渴想,诳惑群鹿」:如阳焰,由于鹿渴想,而能诳惑群鹿。自心若不渴,阳焰不能诳。
「鹿于彼相,计着水性,而彼无水」:鹿于彼阳焰相,妄想计着为水性,而彼阳焰中,实无水。
【义贯】
「尔时世尊复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大慧,」一切法「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之法门,系「普」「入」于「诸佛」所说之「一切修多罗」中;「凡所有」佛所说「经,悉」在阐「说此」等法门之「义。诸修多罗,悉」是「随」顺「众生」之「希望心故,」而「为」之「分别」阐「说」,以「显示其」(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等法门之)「义,而非真实」之义「在于」彼文字「言说」中。有「如」阳焰,纯因「鹿」自心生「渴想」,才能「诳惑群鹿」,而令群「鹿于彼」阳焰之「相」,妄想「计着」其为「水性,」然「而彼」阳焰中实「无水。如是」佛于「一切修多罗」中「所说诸法,」皆「为」欲「令愚夫发欢喜」心,因而逐渐引入究竟实智「故」,并「非」真「实」之「圣智在于」彼文字「言说」之中。「是故」修真实行者。「当依于义,」契会自心,「莫着言说」,随语生解。
【诠论】
此段总示圣智离言。别答之旨,至此,正好与总答之意遥相呼应。法体离言,修多罗本亦无说;然而由于众生迷根深固,希圣多途,所以如来依其所病,广演言教,曲为显示。即其所示,亦皆本离言,而众生不了离言之旨,反执以为实法。正如渴鹿追逐阳焰,而生水想,不知阳焰本不是水。是故佛法但为随众
生根性欲乐,令其发欢喜心,各随悟入,而其究竟圣趣,实不在于言说。所以如来切诫「当依于义,莫着言说」。全经至此所谈所显理之究竟,尽萃于此。接着从第二卷初到第四卷讨论法身的章节,皆是辗转发明此章之义。
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