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题、译者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注释】
“大佛顶”:“大”为形容词,修饰“佛顶”,用以表示如来所证之功德。如何才能真正称作“大”呢?若真正大者,则必须是所谓“无量无边,无有方所,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两间,不著一切处,于三界乃至十法界中,不著一切法;廓然如虚空,故能容受一切而无罣(罣guà:牵挂)碍,亦不瞋恼,亦不生心忍受;广如大地,负载一切,离一切相,无有方圆大小、青黄赤白、前后三际断”,具如是之德,以西洋哲学的术语来说,即是:“具有这样的属性(Attributes)”,才能称作真正是“大”。那么,什么东西才具有如是之德?除了真如本性外,无有一法,得配如是之德。而如来即是亲证了真如本性,故得以“大”来形容如来之性德。
“佛顶”:梵文为“乌瑟腻沙”,又称“无见顶相”,此为佛三十二相之一。其相为:顶上有肉,高起如髻,故又称“顶上肉髻”。此肉髻之顶是一切人、天、菩萨都见不到的,所以称为“无见顶相”,此是如来无量世修忍辱及谦下于人、礼敬三宝及善知识,故得如是之相;以谦下一切,故顶高起,为人所不能见。此无见顶相是佛三十二相中,最明显,也是最殊胜的一个,以其居于顶上之故。
又,“大”是如来所证的如如之理,不生不灭;而“佛顶”则是如来依本愿力,起于大悲,累世为度生而勤苦修行,所得之胜妙果报,乃最极清净之善法,超过一切人天、二乘、菩萨,故人天、三乘贤圣皆不能得见。这是所谓的“不能得见”,不仅是指不能看见如来有相之顶,其深密之义则是:见不到如来的最高境界,因为这最高境界是如来自证,其深秘奥。而这部经所呈现的境界、力用与法门,正是从这至高、最极秘奥的大佛顶上所出生的,因此此经的法门也是至高、奥妙的。
(附及,“大佛顶”三字,如前所说,“大”是修饰“佛顶”,“佛顶”两字是在一块儿的,应作一气读,因此句读是“大、佛顶”,而不是“大佛、顶”——这样读就变成好象是在讲一尊“大佛”的头“顶”了!)
“如来”:梵文为“多陀伽他”(Tathagata)。义为:乘真如之道而来。“如”,为真如、不动、平等、不生不灭之义;此是佛所证之极理,因此即是佛智的最高代表。佛既证真如、平等、不动、究竟解脱的智慧,已体诸法皆如(《金刚经》云:“如来者,诸法如义。”),本不生灭;然见众生以不悟此法,而妄造诸业,枉受无量六道生死之苦,于是依本住法,起于大悲,“不来而来”度化众生;如是,度尽无量众生已,不见有一众生实灭度,亦不见自己在度众生,亦不作是念:我在度众生;彼为我所度。如是,如来虽来度众生,然亦“来而无来”。如是,“无来而来”、“来而无来”,故称“如来”。因此,“如”是大智,“来”是大悲,悲智双运,即是“如来”。又,“无来而来”主要是就众生而说的,即是大悲示现。“来而无来”是就佛本身而言的。再者,“来”,具体而言,即是来此世间示现成佛,乃至从“兜率天”下,入、住、出母胎,以及出家、修行、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等“八相成道”,皆是如来所现的“来”之相。
“密因”:“密”,是秘密。“因”,是本修因,亦即因地修行之根本。所谓“因地”有三种意义:
一、通称尚在菩萨位时的修行,都叫“因地”,成佛时就称已达到“果地”;因此,“因地”(菩萨位)是相对于“果地”(佛位、佛果菩提)而言的,因为菩萨从初发心到十地,都是成佛之因,故是“佛地”之因,故称“因地”。(附及,此处的“地”,是境界的意思。)
二、“因地”,亦可指初发心,因为菩萨最初发菩提心,即是成佛之因。
三、“因地”亦可指菩萨初见道时,因为严格而言,菩萨在见道位(亦即禅宗所谓的初见性)之前,一切所修尚无有归趋,亦没有依据,亦很容易退心。但在见自本性后,即使只是刹那之顷,也都从此不再迷失,走冤枉路。此处的“如来密因”(“如来”秘“密”的本修“因”)就是指的这个——见自本性——而言。这个见本性的修因之所以称为“秘密”,有几层意义:
1、“密”是如来自行境界,九界不能得知,唯佛与佛乃能究竟,故称为“密”。
2、是“不共”之义,此修因,由于不与人、天、外道、二乘、乃至权教菩萨共,只有一乘实教,决定成佛的大道心菩萨方才能得闻如来如是开示,而悟入,(小根小机之人则不能得闻,以不具大心、不具深弘誓愿,闻则生悔,乃至因疑法、忌法而生谤,反招大祸),因此这实是成佛的“密诀”,而这密诀是如来所自行、自证的,故称“如来密因”。
3、“密”,有宝的意思,因为是如来自己修行成佛的密诀,所以很宝贵;因为很宝贵,所以把它珍藏起来,不轻易示人,故称为“密”。譬如有人有一无价之宝,他就会把它珍藏起来,作为传家宝,不随便拿给人家看,只让他的继承人知道,旁人皆不知不见。如来亦如是:本妙觉心,从本以来,清净本明,所谓“本觉”(《圆觉经》称为“净圆觉”,《六祖坛经》称之为“本性”),这是如来的至宝,是不随便给人看的(所谓“我于凡愚不开演”),只给他的继承人(发大菩提心的佛子)看,以便绍隆佛种、继佛职志。以上为释“密因”之“密”字。
“修证”:“修证”是承上面“密因”而来的。有了“密因”,修行的密诀,就依之而“修”。从见道那一刻起,即矢志守着它,一刻也不愿离开它,不忍离开它,弘忍大师所谓:“但信真谛,守自本心”,又说:“若解此义,但于行知法要:守心第一。此守心者,乃是涅槃之根本,入道之要门,十二部经之宗,三世诸佛之祖。”(见五祖大师《最上乘论》)。这个“守心不二、不忘、不退、不失、不没”,就是所谓的“菩提心坚固”,或“道心坚固”;因为“菩提”是觉的意思,所以“菩提心”即是“觉心”;若能如此守心不二、不忘、不失、不退、不没,当然就可说是“觉心坚固”,如此“觉心坚固”,其心自然清净、明了、不动、不散、不乱、不杂、不坏、恶念不起、烦恼不生,如此,其心自然有“道”,故称“道心坚固”(亦即达摩祖师所说的“心如墙壁”)。这样就是修行,也是最高的修行,因为是依着“如来密因”而修,故是无上。“证”是证明、或悟入的意思。譬如世间学、数学、逻辑、或物理、化学等,有一命题或假设:“设A大于B,小于C,若X等O时,则……”等等,让你去解一个程式,你解完后,发现假设与结果相符,你最后便说:“原式得证”。佛法中的修证也是一样:佛提出种种修行的方法与果地的境界(这就是假设命题),你依着去“修”(这就是解题),最后发现你所得到的答案,与佛所说的一致(这就是“原式得证”)。“原式得证”时,表示你解题的方法没有错,且在解题的过程中,没有犯什么严重的过错(也就是你“修对了”),因此你也能亲自“证明”如来所说的境界,《阿含经》所谓“自作证”,大乘所谓“亲证”,即亲身经历的意思,《楞伽经》所谓“入如来地”;入如来地也就是“证”菩提。
“了义”:“了”,是完全、圆满、究竟、通达之义。“义”,是道理之义。“了义”即是指佛在本经所阐发的道理是究竟、圆满、通达第一义谛理的。以佛所示之教有两大类:第一、不了义法,亦即是所谓的“权法”。所谓“权法”是佛为了摄受、教化、调伏、长养、成就根机未熟众生,而由其大悲心中所流露出来的甘露法乳,令一切有情闻后,易得信受奉行,普得增长善根,故不了义教亦即为“方便教化门”,或“方便接引门”,禅门所谓“教下”者,即是指此。第二、了义法,亦即所谓“实法”,这是佛为成就根熟众生,而自其萨婆若海所流出之自证境界之法,此法为“直指人心”、直示离言法性,无上甚深,故是诸佛及实教大菩萨之境界,非凡外权小之机所能趣入。本经所宣示的,即是此无上甚深微妙第一义谛(了义)之理与事。
“诸菩萨”:“菩萨(Bodhisattva)”为梵文之音译,全称应为“菩提萨埵”,汉译省称为“菩萨”。“菩提(Bodhi)”,梵文,义为“觉”、或“觉悟”。“萨埵(Sattva)”,梵文,义为“有情”。“菩提萨埵”合称,有三种意义:
一、“正在求觉之有情”,又称“大道心有情”;
二、“已经觉了之有情”,亦即菩萨已非迷位凡夫,而是已有证悟,位列贤圣(贤圣皆是已觉了之人,非是迷惑之凡夫);
三、“求自觉、觉他之有情”,菩萨为求自度、度他,自利、利他,自觉、觉他(自求开悟,亦令他开悟)之有情,亦即所谓“上求下化”(上求菩提一切智,下化六道诸众生。)
以此三义,故这种有情得称为“菩提萨埵”。“诸菩萨”:依本经而言,菩萨为求无上菩提,须历经六十位修证,也就是六十个阶段或证悟的境界。此六十位是:三渐次位、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位、十地、等觉、妙觉。(《华严经》与《菩萨璎珞经》则明五十二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此中“十信”为凡位;住、行、向为“三贤位”;十地为“十圣位”;《大智度论》所明者,为从十住开始,共四十二位。)因为菩萨的修证有种种差等,故称为“诸菩萨”,义即:各种阶位之菩萨。
“万行”:菩萨须依六度而修万行,自利利他之万行圆满后,方成菩提。又此“万行”如观音之三十二应;地藏之冥阳两度、出入地狱、天上、人间;普贤之十无尽愿等,皆是菩萨之万行。乃至药师如来因中之十二大愿、弥陀之四十八愿,亦是其于菩萨位时之万行。
“首楞严”:又译为“首楞伽摩(Surangama)”。佛在《大般涅槃经》中解释“首楞严”为:“一切事究竟坚固”。“一切事”,简言之即自利化他二事,亦即福德、智慧二事,或自受用、他受用(法身与应化身);详言之即是: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以及六波罗蜜、四摄、四无量心、四禅八定、灭受想定、三明六通、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等,悉皆成就、坚固、不动不坏、称为“首楞严”。若以本经而言,则为依于如来秘密之本修因(真如本性、或如来藏性)而起修,历六十阶,证二十五圆通,而契入如来觉性大海,坚固不动、不生不灭,从而从体起用,称为“首楞严三昧”。“三昧”者,定慧等持,定以自持,慧以化他。是故此三昧境界,即是佛之境界,此定即是佛定。佛自住于此三昧,用以自利、化他也。换言之,佛菩萨之一切度生事业,皆是在三昧中行,非于散乱中行(——散乱何能度生耶?!)如《准提陀罗尼经》中,释迦牟尼世尊为“愍念未来薄福恶业众生,即入准提三摩地(准提三昧)”,而说出“过去七俱胝佛所说陀罗尼”。又如《地藏十轮经》述地藏菩萨每于晨朝,入于首楞伽摩三昧(即首楞严三昧)、加持众生。故知佛菩萨之定,非沈空味著之小定,乃自利化他、一体成就之大定。
“经(Sutra)”:梵文,修多罗,有二义:
一、“贯串”之义,佛以名身、句身、文身,亦即种种语词善说,而将其所开示之教法贯串起来,令不散失,亦令受者易持,如线串珠,则易执持而不散失。再者,佛所开示之八万四千法门有如一大串摩尼宝珠所成之璎珞(项链)——其中每一颗珠皆各代表一大法门——而此等诸宝珠则是由一条线贯穿于各珠之中心,故不散失,而得成一整体;此贯穿各珠中心之线,即是三世之佛心:由诸佛一贯之大悲一切智心中,流露出无量妙门,度脱众生。故此诸妙门,既由诸佛一切智大悲心中出,即不得离于此心,若离此心,法即散失、堕落;故一切法恒须以佛心为本、为依,方能持之不堕;行者如是持,方冀有朝一日得其“心要”入佛本心,更而得其全体之珠,而非但以得一珠二珠为已足。此为“修多罗”深秘之义。
二、修多罗是“契合”、“契入”之义。这是指佛一切所说,不但契理,而且契机。“契理”即是如理而说,指佛之所说,未有一法而违于理,皆与道理相合,不作妄说,故经中言:“如来是如语者、是实语者、是不妄语者。”然而,如理如实之语,则未必能令听者信解、受用。故佛语除契理外,还具“契机”的特色。“契机”的“机”字,有根机、时机、与机缘三义。亦即佛所开示之法,不但契合真理,且契合当时听者的根器(根机),并能配合当时的因缘(时机、机缘)。详言之,佛对上根且机缘成熟之人,即开示无上直指之法;对中下根人、或因缘未熟之人,即为说种种接引之法,以次第成熟之。若对下根人说无上法,即不相应,而不能信解、奉行;反之,若上根人为说下根法,亦不相应,不能得益。是故佛语一方面谛实、契理、顺理,一方面又能随众生之根、性、欲而达契机、随机;因而佛语于人、于法,皆能两全、圆满。
复及,末法时期谈佛法者,常太侧重所谓“契机”与“随机”,而几乎忽略了契理,因此常衍成“于理不合”,或“于理无据”之现象,如是即导致“不如法说法”,甚或为了一时“契机”或迎合时尚,而“非法说法”(不合佛法的言说,而说是佛法)、“法说非法”(明明是佛法的,却说不是佛法——此即是谤法),而名之为“方便”,或“方便说法”。凡此种种即有哗众取宠之嫌,实不了“契机”与“方便”之真义。所谓“方便”,梵文为“沤和俱舍罗(Upayakausalya)”,译为“方便胜智”,或“方便善巧”,简言之即是“方法”或“巧妙的方法”之意,乃八地菩萨方能现出之大智慧。故知“方便”绝非“随便”。
【义贯】
此经为开示自如来的“大佛顶”(无见顶)相上所现出之“如来”秘“密”、依于“因”地本心“修证”、而达到之“了义”境界,及如来教敕六十阶位“诸菩萨”,依此因地而起自利利他之“万行”,悉皆达于究竟坚固“首楞严”之契“经”。
【唐中天竺沙门般剌密谛译】
【注释】
“唐”:中国唐朝,其时约在唐中宗神龙年间(西元七○五——七〇六)。
“中天竺”:“天竺”是古印度,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区,共有七十余小国。
“沙门”:梵文(Sramana),义为勤息,即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息灭贪瞋痴三毒之人。
“般剌密谛”:这是译主的梵名,中文义为“极量”或“极恭”,又,此《大佛顶首楞严经》原来是藏在龙宫;龙胜菩萨(亦即龙树菩萨之异名)至龙宫说法,见龙藏中有此经,拜阅之下,叹为稀有,便将全经默诵下来,以利益阎浮提众生;出龙宫后,便将此经诵出,记录下来,呈给王家,王家也把它视为稀有之法宝,珍藏在国库中,并且禁止传到外国。虽然此经尚未传到中土,但其威名早已为大家所知:曾有一位梵僧,见智者大师所立之三观,而告诉智者大师说与他们国中的《楞严经》之意旨相符合;于是智者大师便设了一个拜经台,西向拜经,但拜了十八年,终未得见《楞严经》(到现在,天台山的拜经台还在)。
话说本经译主般剌密谛,依于愿力,要利益中土之人,第一次身上藏着《楞严经》东来之时,被守边界的官吏查获,而不许他出境,这反而更激发了他宏法之愿,更加坚定,并且更加精进。他并想到了一个方法,可以将此经携带出境而不被发觉;他用极细的白绢书写此经,然后剖开自己的肩膊,将经文缝藏在其中,等疮口平复之后,再申请出国,海关搜查无疑,才得航海东来。大师于唐中宗神龙元年(西历七○五年)到达广州,那时正好首相房融被贬在广州,房融便请大师住在制止寺,于是剖膊出经,译成汉音,译事完毕,便速回本国,以解除边吏所受之难;由于译主藏经出国,国王因此罪责守边之官吏查缉不严,因此大师译经完成之后,便速即回国,愿以自身承当所有罪责。大师如此冒险艰苦,乃至不惜身命荣辱,正是所谓重法轻身,所成功德,不可思议;我国之众生,均霑(霑zhān:沾)其法施之益。
“译”:般剌密谛法师所译的,不是将原文译成汉文,而是将梵音的经文,用汉字拼出来,也就是所谓的“音译”,例如“摩诃般若波罗蜜多”一语,就是梵文的汉字之“音译”,若是“义译”,则为“大智度”或“大智慧到彼岸”。因此,《楞严经》虽经般剌密谛大师翻成汉字,但因只是译其音,所以中土之人没学过梵文的,还是看不懂,故须再加以“义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注释】
“乌苌国”:在北天竺,即阿育王的园苑所在,《玄奘传》称之为乌仗那。“弥伽释迦”:义为能降伏。
“译语”:即将梵音翻成中文。
【罗浮山南楼寺沙门怀迪证译】
【注释】
“罗浮山”:在广东省广州东方博罗县西北之罗浮山脉中,长二八〇余公里,高峰四百余座,为岭南名胜,寺院道观颇多;其中之宝积寺、龙华寺、资福寺、东林寺、南楼寺等五寺,已于明洪武二十五年(一三九二年)并入延庆寺(见明代陈琏撰《罗浮志》)
“怀迪”:唐代僧,循州(广东惠阳)人,初住罗浮山南楼寺,博通内外典籍,并就梵僧学梵文。神龙二年(七〇六)菩提流志译《宝积经》时,奉诏入经证译,后于广州府与一梵僧(盖即弥伽释迦)共译出《大佛顶首楞严经》十卷。
“证译”:亦即证义,为译场上担任证明梵文文义之职称。据《佛祖统纪》卷四十三载,古时译场,除译主之外,另设有八项职称,各司一项职事,“证义”即其中之一。任此职者,坐于译主之左,于译主宣读梵文之前,与译主共同评量该梵文文句之义;又于汉译之后,核对原梵文之义,而判定该译语是否得当。此即是证译师的职事。
【菩萨戒弟子 前正议大夫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清河 房融 笔受】
【注释】
“菩萨戒”:为大乘之戒法,依《梵网菩萨戒》则有十重、四十八轻。菩萨戒通在家、出家。《梵网经》云:“欲受国王位时,百官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房融遵受佛戒,故称为菩萨戒弟子。又,菩萨戒一般汉传所用的戒本,大致有三种:
一、《梵网经》菩萨戒:如前所说,含十重、四十八轻,此戒本虽通在家、出家,然而一般都是用在出家戒场上。
二、“瑜伽菩萨戒”:含四重、四十三轻戒,出自弥勒菩萨所说《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菩萨地”。
三、“优婆塞菩萨戒”:含六重、二十八轻戒,出《优婆塞戒经》(然而依本经,则欲受戒者,须依止比丘僧,于六个月中净四威仪,此师僧于六个月中观察许可后,方令于二十僧中受此六重二十八轻菩萨律仪;故若欲依此经而传授菩萨戒,恐非易事,因此智旭(蕅益)法师在《优婆塞戒经笺要》中说:此经中既无开缘,所以最好授与“通途(之)五戒、并梵网、地持等戒耳”。)
除此三种以外,又有“地持菩萨戒”;其实这与前述第二项“瑜伽菩萨戒”同是出于《瑜伽师地论》的“菩萨地品”,两者内容大致相同,故可视为“瑜伽菩萨戒”的别本。
“前正议大夫”:“前”,先之义,曾任的意思。“正议”,即正谏。正议大夫,如同现在的监察委员。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为从唐朝开始设立的宰相的称号。唐朝的宰相有三:1﹒中书令(掌“中书省”)2﹒侍中(掌“门下省”)3﹒尚书令(掌“尚书省”)。基本上,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因此尚书省就有如现在的行政院之各部会)。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则是于“三相”之外,皇帝再派一个更亲信的官,去与“三相”共议政事。“同”,协同。“平”,平议(评议)。“章”,彰显。“事”,政事。亦即,在此位者,其职掌为协同(帮助)中书省及门下省的宰相一起办事,以使政事更加彰显(有绩效)。其实等于是督责中书及门下二省的上司。这是原本的意义。后来演变成:若在相位的头衔上没有加“平章事”三字,就等于有名无权的闲缺,尤以宋朝为然。故知本经之“笔授”者房融乃是当朝的宰相。
“清河”:河北省清河县,在钜鹿县东,为房融之故里。
“房融”:其子房琯(琯guǎn:〈古〉通“管”,古代管乐器,用玉制成,像笛,六孔。),亦曾为宰相,《房融之事略》系出自其子房琯所作之《房融传》。
“笔授”:亦是译场职司之名,秉笔确定文字,然后下笔。《楞严经正脉》言此为润文之人,也就是把译文润饰得更为文雅、畅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