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破计心在身内
【阿难,我今问汝:当汝发心,缘于如来三十二相,将何所见?谁为爱乐?”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是爱乐用我心目:由目观见如来胜相,心生爱乐,故我发心愿舍生死。】
【注释】
“缘于如来三十二相”:以如来三十二相为缘。
“将何所见”:“将”,用,以。你是以什么来看,而能有所见?换言之,即是问“谁见”?这个“谁”与“念佛是谁?”“拖死尸的是谁?”相同。
“谁为爱乐”:谁为能生爱乐?亦即:谁爱?谁乐?这个“谁”,亦与上条同。
“如是爱乐用我心目”:“如是”,这样。这样的爱乐之产生,是用我的心和眼。又,心有六种:
一、肉团心——梵文“纥栗驮耶”(旧译为“汗栗驮”),即是世间所称的心脏。心的各种意义中,唯有这个是物质的,其他皆非物质的。
二、集起心——梵文(Citta),即第八识,阿赖耶识,此即心识之总体,以阿赖耶之性能为能蒐(蒐sōu:同“搜”)“集”诸业习之种子,又能生“起”诸现行法,故称阿赖耶识为集起心。
三、思量心——即第七末那识,以末那识之性能为恒审思量故。
四、缘虑心——又称虑知心、了别心,即前六识,以前六识之性能为能攀缘前尘,并起思虑而了别之。
五、坚实心——即自性清净心,亦即是如来藏心,以其他各种心皆是生灭无常败坏之法,唯有此心究竟不生不灭,故是坚实之法。
六、积聚精要心——即积聚诸经要义之法要或经典,如《般若心经》。
如此看来,阿难所用的心,到底是哪一种心呢?故禅者行禅须善了自种种心,及一切世间种种心。
“故我发心愿舍生死”:愿舍生死之志愿是不错,不过阿难不知这个“见相生爱”之心,正是生死之本!
【义贯】
“阿难,我今问汝:当汝”最初“发心”出家,是“缘于如来”的“三十二相”,那时,你是以(“将”)“何”而能有“所见”?(你是用什么来见的?)又,你在见了之后,“谁为”能生“爱”与“乐”者?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如是”之“爱乐”的产生,是“用我”的“心”与“目”:“由”于用我的“目”而得“观见如来胜”妙之“相”,因此我“心”才“生”出“爱乐”;由此之“故我”即“发心愿舍”弃“生死”,而从佛学道。
【诠论】
这一节最主要的,就是在问一个“谁?”这是一切参究中最深最难的课题之一。这个“谁”,就是“能所”的“能”。又,于此节中,阿难过在何处?阿难错将肉眼当作是“能见者”,而将爱乐之心当作真是他的心,而不知那是缘于外尘的六识妄心;阿难又更进一步,欲以此虚妄缘尘爱乐之心要求无上菩提,则更是错上加错。
又,在此节中,除了“谁”这个问题外,同时佛还提出了另一个大问题,即:“能见、能爱”。这个“见、爱”二字最为吃紧;因为所见,故有所爱;然有“所见”及“所爱”,皆因有“能见”及“能爱”;“能见能爱”是主,“所见所爱”是客;“能见能爱”是因,“所见所爱”是果;“能见能爱”是妄识,“所见所爱”是妄尘,若了知能见所见、能爱所爱俱是虚妄,则见人法空,不复轮转,然要究竟离一切见爱相,离一切能所相,则须了达一切法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是故本经一开始,如来即直指一切问题的核心,开门见山地直征一切众生无始的生死根本——“见爱”与“能所”,俾令利根者当下了得。
【佛告阿难:“如汝所说,真所爱乐因於心目,若不识知心目所在,则不能得降伏尘劳。譬如国王为贼所侵,发兵讨除,是兵要当知贼所在。使汝流转,心目为咎,吾今问汝:唯心与目,今何所在?”】
【注释】
“尘劳”:烦恼之别名;为攀缘、取著六尘境界,而令心劳动不堪,故称尘劳;若心不随尘而劳动,则心自息矣;心息则妄想不生,妄想不生则正智现前,正智现前则得照见自心之心相与心性,照见自心即返本,得本起因地,如来密因矣。是故祖师直指之法劝云:“外息诸缘,内心无喘”,斯可入道,诚如是也。
“譬如国王为贼所侵”:“国王”喻本觉真性。“贼”为六贼,喻六识妄心。众生之本觉真性,为六识妄心之所蒙蔽、染污、侵害,因而其力用不彰,故整个心为妄识所据;譬如国中盗贼蠭(蠭fēng:即“蜂”字繁体)起,诸贼控制地方,乃至挟制国王,威逼朝廷,以致全国山河板荡;一切众生之生死亦复如是,众生心中,六贼蜂起,六识妄心控制整个内心,乃至挟制颠覆本有真性,以致众生迷失真性,整个心中板荡不安,无始以来浪迹三界,皆因自心无主,为贼所据故。
“使汝流转,心目为咎”:“咎”,过错。
“唯心与目”:“唯”,发语词,无义。
“今何所在”:即今在何处所?
【义贯】
“佛告阿难”:若“如汝所说”:我“真”正“所”能产生“爱乐”者,为“因于”我的“心”与“目”;然而你“若不”能“识”别了“知”你的“心”与“目所在”之处,“则不能得”以“降伏”因取“尘”而“劳”动不安的烦恼心。“譬如”一国之“国王”(心王),“为”盗“贼”(六贼)之“所侵”扰,若此国王欲“发兵”声“讨除”灭贼人,这些(“是”)官“兵”必“要”应“当知”道“贼”之“所在”,才能讨伐他。同样的,“使汝”无始来生死“流转”的,实是你所说的“心”跟“目”所“为”之过“咎”,此心与目实为如贼,(此心为贼首,此目为爪牙)。
“吾今问汝:唯心与目,今何所在?”(你那个心跟目,现在哪里呢?)
【诠论】
“唯心与目,今何所在?”这是第一次“徵心”(“徵”zhēng,同“征”。是徵求、询问之义),也就是“找心”,看心在哪里。“徵心”之所以重要,因为大家都知道,佛法的修行主在修心,若连心在何处都不知道,怎么修?是故徵心即是明心之第一步,且须先明心,而后方能见性。
【阿难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间十种异生,同将识心居在身内;纵观如来,青莲华眼亦在佛面。我今观此浮根四尘,只在我面。如是,识心实居身内。”】
【注释】
“一切世间”:世间有两种:一、有情世间,为六凡众生所居;二、正觉世间,为四圣所现(四圣为声闻、缘觉、菩萨、佛)。
“十种异生”:即卵、胎、湿、化、有色、有想、非有色、非无色、非有想、非无想。即于本经下文所说的十二类生中,除去无色、无想两种。因无色界天之众生,空散消沉,而无想天则心有如土木金石,此十种众生,其生存之状态、业报形体各异,故称“异生”。
“同将识心居在身内”:“将”,把。“居”,安置。此言,世间所有一切众生,只要是有心的,大家都一样,把心放在身中,不独我阿难为然。
“纵观如来青莲华眼,亦在佛面”:“纵”,纵使。“青莲华眼”,佛眼修广,犹如青莲花,又,青莲花最为高贵稀有,故以为喻(修,长之义)。此言,连圣人的眼睛也都在脸上,更何况我们凡夫众生的眼,当然是在脸上啰(啰luō)。
“浮根四尘”:“浮根”,为浮尘根之略,盖佛法中,眼根有两种:一、浮尘根,又称扶尘根,直接与外尘接触,故称浮尘(扶尘),即俗称的眼球及视神经、视网膜等,此等为由色、香、味、触四尘构成。二、胜义根,此为由清净四大所构成,非天眼及圣眼则不能得见之。
【义贯】
“阿难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间”的“十种异生”有情,都“同”样“将”他们的“识心居”置“在”其“身”体“内”;至于眼睛的所在,“纵”使我们“观”看神圣清净的“如来”,其最高贵的如“青莲花”之“眼”,“亦”是“在佛面”之上,更何况是我们凡夫众生——由此凡圣二者之例证,因此“我今观”察我“此”眼睛的“浮”尘“根四尘”,“只在我”的“面”上,更无别处;“如是”由上证推知,我的“识心”,“实”是“居”处在我的“身内”。
【诠论】
在此,为何阿难不干脆直截了当地回答说:“世尊,我的心就在身内,而我的眼就在面上。”不就得了?为什么这样东说西说、扯来扯去,岂不罗嗦?殊不知这就是依于印度因明学的正式论辨之形式。因明学(印度古典逻辑辨证学)中规定论辨必须具备“三支”或“五分论”。“三支”即宗、因、喻。“宗”即立论,“因”即证据,“喻”即举例或比喻。因此一个成功的论说,不能只有立论(现代西洋逻辑称为“前题”),而无证据,否则便成强辩,那是立不住脚的;若立论站不住脚,便输了(“堕负”)。这种论辩的成规(游戏规则),在印度不仅是世俗的学术及外道,连佛法中也是一样。因此阿难在这段经文中的那些话,即不是废话、题外话,反而是正式论辩中所必要的架构。这与我们中国的经史子集中的论辩方式,大异其趣,这是读者所应知的。我们现在来看阿难的这段论辩。
如前所说,如果阿难平铺直叙、直淌淌地只说:“我的心在身中,我的眼在面上。”这样的立论便没有证据支持(Support),因此此“宗”便“不得立”;换言之,这不是在“立一个宗”(设立一个命题),而只是一个陈述而已。阿难如何将这个“陈述”(Statement),变成一个有“因”可证的“宗”呢?首先,他举一切世间的十类异生为证,因为这证据所涵盖的范围,已包括了几乎所有“有心识”的众生,除了无色界天与无想天众生外,已无遗漏,因此是非常有力的证据;一切世间的众生既皆如是;“把心放在身内”,而我阿难为众生之一,岂得例外?因此我的心自然也是在我的身中。这样的立论、证据,在一般世学中,可说几乎是驳不倒的了。
其次,阿难说眼在面上时,不举他证,而举如来的青莲华眼为证,这是有目共见的,不可能有错;且神圣如佛的佛眼既在面上,凡俗如我者更不会不同,这是用的“以圣例凡”的技巧。又,阿难想,如要驳斥这点,如来您老人家可先得推翻我的证据:否定您老人家的眼睛不在您脸上——那您可就输定了!
再者,阿难在此段论辩中,还用了一个技巧,那就是:先举证,后立论,这样令原本可能很平板的立论,变成生动有力,且顺理成章。
又,阿难在此段论辩中之举证(因),为何于“心识”一项举一切凡夫为证,而于“目”这一项,却举如来为证?这也是阿难的技巧:因为阿难既仍在凡夫数中,故其心识之所在,理应同于一切众生,且既仍在凡位,便不能确知圣人之心究竟如何,故不敢妄疑(乱猜),所以,在这一项上,“以凡例凡”是稳扎稳打,稳赢的。至于眼睛的所在,既然凡圣同然,有目共见,就不妨举“高价位”的证据,这样一来有力,二来如果世尊要反驳,只有自讨没趣,故这是阿难“双赢”的盘算。
复次,以正理而言,阿难在此所犯的过错何在?即是所谓的“妄计”。尤其是“计心在身内”,更是一切妄计的根本,由计心在身内,于是有内外之隔;一有内外,便有自他;自他一成,四相皆立;四相成立,轮转不息矣。所以要破四相(我、人、众生、寿者),首先要破我相;要破我相,须先破“计心在身内”之相——若解心非在身内、则身心涣然解脱。
【佛告阿难:“汝今现坐如来讲堂,观祇陀林今何所在?”
“世尊,此大重阁清净讲堂在给孤园;今祇陀林实在堂外”。
“阿难,汝今堂中先何所见?”
“世尊,我在堂中先见如来,次观大众,如是外望,方瞩林园。”
“阿难,汝瞩林园,因何有见?”
“世尊,此大讲堂户牖开豁,故我在堂得远瞻见。”】
【注释】
“此大重阁清净讲堂”:祇桓精舍在佛世时有七层。东晋法显与唐玄奘去印度时,仍见其遗迹,现则无存。
“瞩”:看。
“户牖开豁”:“户”,门。“牖”,窗。“豁”,通。
【义贯】
“佛告阿难:如今现坐”在“如来”的“讲堂”中,你“观”看一下“祇陀林”现“今何所在”?
阿难回答说:“世尊,此大重阁清净讲堂”是“在给孤”独“园”中,而“今祇陀林实在”讲“堂”之“外。”
佛说:“阿难,汝今”人在讲“堂中”,张眼一看,最先看到的是什么?(“先何所见?”)
阿难回答:“世尊,我”现“在”讲“堂中”,张眼一看,首“先见”到的是“如来”,其“次”再“观”见“大众”;“如是”次第“外望”,“方”可“瞩”望到祇陀“林园”。
世尊道:“阿难”,当“汝”想“瞩”望祇陀“林园”时,你“因何”而能“有”所“见”?(你怎么能看得到的?)
阿难答:“世尊,此大讲堂”的门“户”窗“牖”都很“开豁”通彻,没什么遮障,“故我”人虽“在”讲“堂”内,但亦“得远”远“瞻见”窗外,没什么困难。
【尔时世尊在大众中,舒金色臂摩阿难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汝今谛听。”阿难顶礼,伏受慈旨。】
【诠论】
这一段经文,已敬依圆瑛老法师之见,而移到前面去了。圆老说这样才不致令前后两段经文的问答不相应,隔碍开来,而且令经文的组织亦较畅顺。又,本段经文,在内容上来看,非常非常重要,因为它宣示本经一经最重要的主题,因此若移到前面去,因为是在论辩开始之前,所以若藉西洋修辞学的名词来说,则此段经文在那里就变成了Topic Paragraph,类似中国古文修辞学中“起承转合”的“起”文,是故以文章效果来看非常好,以义理的组织、结构、与发挥也非常好。圆老在其《讲义》中说:以前的诸贤,未必没有看到这点,但由于尊经的缘故,明知是抄写之误,仍然不移动,而“余不避弥天大罪,只求经义文意之贯串,而知我、罪我,一任具眼者之品评也。”敝人一向亦不赞同改动佛经,然此段经文,衡诸各方面,实十分赞同圆老之见,故亦随其移动。然而圆瑛老法师在此处仍存原文,并科为“仍存原文”,以存其原貌。此中得失功过若何,达者请详。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身在讲堂,户牖开豁,远瞩林园。亦有众生在此堂中,不见如来,见堂外者?”
阿难答言:“世尊,在堂不见如来,能见林泉,无有是处。”
“阿难,汝亦如是。”】
【注释】
“无有是处”:“是”,对。此即言:那是不对的,那是不可能对的。
【义贯】
“佛告阿难:如汝”刚才“所言”一点也不错:虽然“身”是“在讲堂”中,但因讲堂的“户牖开豁”通彻,故在室内即能“远瞩”祇陀“林园”。然而是否“亦有众生”,其身明明“在此堂中”,却“不”能“见”到同在讲堂中的“如来”,而他反倒能“见”到“堂外”之林园“者”否?(亦即,不能见近,却能见远?)
“阿难答言:世尊”,若有人身“在堂”上,“不”能看“见如来”,却“能见”到堂外远处的“林泉”,则“无有是处”。(那是不对的。)
佛说:那么,“阿难,汝”先前之立论“亦”复“如是”无有是处。
【诠论】
佛在此所用的辨证之法,为将“讲堂”比作“身”,而将“人”比作“心”:亦即“心在身中”,犹如“人在堂中”。即然人在堂中,近则能见堂中诸人,远则能见外之林园,则“心在身中”亦应如是:近能自见身内腑脏,远则能见外面景象。若说“心在身中”,却近不能见自身内腑,而仅能见外面景物,即如同人在堂内不能见同堂之人,却能见外面的风景一样,这是不通的。
【汝之心灵一切明了,若汝现前所明了心实在身内,尔时先合了知内身。颇有众生先见身中,後观外物?纵不能见心、肝、脾、胃;爪生、发长、筋转、脉摇,诚合明了——如何不知?必不内知,云何知外?】
【注释】
“汝之心灵”:此“灵”不是指灵魂,而是灵明、灵知、灵巧之义,盖吾人此心,灵明不昧,能觉了、知觉一切,无有边畔,际限,故称此心为灵。
“若汝现前所明了心”:“现前”,当前。“所明了心”,所能明了一切之心,亦即,能明了觉知一切之心。
“尔时”:这里作此时之义。
“先合了知”:“合”,应该。
“颇有众生”:“颇有”,可有?
“先见身中”:先自见身中的腑脏。
“后观外物”:然后才去看外面的景物?
“纵不能见心、肝、脾、胃”:因为这些腑脏离心太近而看不到。眼睛的功能,太近的看不到,(如眼睫毛因太近故看不到),太远的也看不到。
“爪生、发长、筋转、脉摇,诚合明了”:“爪”,指甲。既然离心太近的腑脏看不见,那么离心不近不远的一些生理现象,像指甲的生长、头发长长了、筋在扭转、血脉或气脉在摇动,这些现象。“诚”,实。“合”,应,应该能够看得很明白才对。
“如何不知”:为什么连这些自身之事都不能知见?
“必不内知,云何知外”:“必”,必然,决定。“内知”,倒装语法,即知内。此言,既然决定不能知见自内身之情,为何能知见身外之物?
【义贯】
“汝之”常住之“心”实“灵”明不昧,于“一切”皆能“明了”。然而“若汝现”时当“前所”能“明了”一切之“心”,“实”是居“在”你“身内”的话,“尔时”即“先合”觉“了知”见你自己之“内身”。然而“颇有众生”在看东西时,是“先见”自“身中”之腑脏,然“后”方“观”见身“外”之“物”的?再说,若你的心实居你身内,那么“纵”使你“不能”近“见”你自己的“心、肝、脾、胃”等腑脏,因太近见不到,则离心不近不远的“爪”甲之“生”、毛“发”之“长”、“筋”之扭“转”、“脉”之动“摇”,这些现象“诚合明”见觉“了”——然而“如何”你连这些现象亦“不”能“知”见呢?既然说心是居在心内,但它又“必”定“不”能“内”自“知”见身内物,“云何”又说它能“知”见身“外”之物?
【诠论】
此段中,如来所用的论证主要是:心与眼的知见,应是由近而远,由内而外;没有说不能见近而能见远、不能见内而能见外的;因此,心若在身内,又不能了知身内之物,则可见心不是真的在身内,则可证明说“心在身内”是不对的,因此,结论:“心在身内”这个命题不得成立(Invalid)。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内’,无有是处。】
【义贯】
“是故”你“应知”道,“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内’”这个立论“无有是处”,不得成立。
【诠论】
到此,第一处徵心完毕,如来破除阿难“计心在身内”之迷执。然而读者须知,这个妄计并非真正是阿难的——阿难只是大权示现,为利益化导无量有情故,作如是示现。方知圣人境界不可思议,非凡情凡智可及。
复次须知,此“心在身内”之见,实为一切众生虚妄计著中,最为普通,亦是对一切有情为害最深者:由于众生计著心在身内,是故其心自无始来,即为其身所禁锢,身即有如心之牢狱一般。换言之,众生自无始以来,之所以心不得解脱者,即是由于自禁其心于四大五蕴身中,犹且贪爱不舍,是故累劫以来,虽一再舍身得身,生生不断,唯不能脱于如是自身牢狱之禁锢。若欲脱此禁锢,则首须去除“心在身内”之颠倒想,如是庶几解缚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