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显示见性超情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与先梵志娑毘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注释】
“觉缘遍十方界”:“觉缘”,能觉、能缘者,指见性。见性遍十方界,阿难是指在第六番显见之时,佛说:“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湛然常住”:“湛然”,澄清。这是指第四番显见中佛说:见性“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常住”,这是指第二番显见不动中,佛言:“谁动?谁静?”阿难言:“佛手不住,而我的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以及第五番显见性无还,“无还”,即是常住不动。
“先梵志”:“先”,古时。“梵志”,在此指婆罗门。“梵”,清净。“志”,志求。凡志求于清净之道的修行人,便称为梵志。原先是指婆罗门之修行者,因为他们修习他们所自以为的清净之道,认为那样的修行可以令他们来世生于梵天,故称梵志。后来“梵志”一词演变为广义的修道人,亦可用来指佛门弟子。
“娑毘迦罗”:义为金头或黄发,又称为黄发外道。
“冥谛”:冥初之真谛,即万物初始之相,亦即一切万物之初始、本源。此为外道囿于己之所见之妄想,犹如老子所说之“混沌初开”,或《易经》之“无极”。详如前所释。
“投灰”:指印度有一种外道之苦行,以身投灰,或终日不断将灰涂在身上等,修种种无益于调伏自心贪瞋痴之苦行;其他如拔发、终日裸露、常蹲、常浸水中、倒立、倒吊、卧刺,或持牛戒、狗戒等无益、无义之苦行,而谓如是受苦能消业障,且说如是众苦受尽即业障消尽,来世得生天上,纯受福乐。
“说有真我”:外道所说之真我,指“神我”,亦即西洋人所说的灵魂。
【义贯】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能“觉”能“缘”之见性为“遍”满“十方界”,且“湛然”澄清如百千大海,“常住”不动,不还不去、犹如主人,其“性”本“非生灭”。然而如来此说,“与先”古之外道“梵志娑毘迦罗所谈”之“冥”初始“谛”(宇宙万物之本源),以“及”提倡“投灰等”苦行的“诸外道种”性之人所“说有”一“真我”(神我),“遍满十方”,如来所说本性遍满,与外道此说“有何差别”呢?
【诠论】
在此,阿难疑佛所说本性,与外道之神我混同。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离远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注释】
“楞伽山”:在今锡兰(斯里兰卡);“楞伽”,义不可往,或难可到;以其山高峻,又无路可通,唯有得神通者得住。佛于此开演《楞伽经》,以表显此经之义甚深无上,非佛及大菩萨,即无堪能,以其为“法佛”自住境界故。达摩祖师即传此经以为弟子印心,故此经为禅门无上宝典。然此经亦为相宗之根本经典之一,以其究竟融通性相二宗故。复次此经亦为真言宗之宝典之一,以其开示“法佛说法”之究竟义,而法佛(法身佛)即“毘卢遮那佛”,“毘卢遮那佛”又译为大日如来,是即真言密教之根本本尊;是故真言宗之祖师立言开示亦常依《楞伽经》。
“大慧”:大慧菩萨,为楞伽会上之当机。以大慧菩萨问佛百八问,而为《楞伽》一经之教起因缘。
“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这是《楞伽经》中的句子。“自然”,自然而然,不从因缘。在佛法中讲到“自然”一词的时候,常是指印度外道中的一派,称为“自然外道”,他们的主要立论是:一切法自然而有,无因无缘,非从因缘生。所以,不但器世间非从因缘生,连众生,乃至众生之若乐、善恶、祸福等,亦皆无因无缘,自然而生;以无因缘,是故亦无果报。依彼之论,即坏世间及出世间一切因果,而令众生堕于邪见,因而不修善断恶;以此因缘,令众生入堕三恶道,永不得出离。因此“自然论”者,为世间之一大邪论,误导众生入邪见坑,断灭善根;是故如来出兴于世的目的之一,即为拔众生出如是之恶见泥淖(nào烂泥)。“我说因缘”:“我”,如来自称。“因缘”,即十二因缘,又称“十二有支”,或“十二钩锁”,以此十二支中之每一支皆有如钩锁,前后相钩相锁,相续不断,故成轮回之相。《楞伽经》颂云:“我说唯钩锁,离诸外道过,若离缘钩锁,别有生法者,是则无因论,彼坏钩锁义。”“非彼境界”:佛所说之因缘法,为摄一切世间及出世间之因缘果报,故是无上甚深,因此不是外道所知境界。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自然”,自然而有。“非生”,因为是本具、本有,故不是生出来的。“非灭”,因为是究竟不坏,故其性不灭。此言,依我(阿难)所观,这个能觉之性,也是自然而有的,因为一切众生之觉性本具,所以非生;此觉性亦究竟不坏,故非灭。
“离远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离远”,即远离。“虚妄颠倒”,指上面如来所破斥的“动、还、碍、分”等相,而开显见性“不动、无还、不杂、无碍、不分”等性。“似非因缘”,所以觉性好象也不是从因缘而有,若是因缘而有,就变成生灭法了。
“与彼自然,云何开示”:如是一来,佛所说的本有觉性,与被外道所说的自然论,无因无缘,有何不同?关于这点,应该如何开发显示才对?
【义贯】
阿难言:“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菩萨“等,敷”叙开“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一切法“自然”而生、自然而灭,无因无缘,而“我”所“说”之“因缘”法则甚深难见难了,“非彼”外道所能了知之“境界”。根据以上所说,因此“我”(阿难)“今观此”能“觉”之“性”,认为亦是“自然”而有:以其本具故“非生”,以其究竟不坏故“非灭”;而且它又“离远一切”动、还、杂、碍、分等“虚妄颠倒”之相,因而“似非”从“因缘”,而有(既非因缘而有,当属自然,不用假因讬缘);如此,则佛所说的觉性,便“与彼”外道所说的“自然”是相雷同的。关于这一点,应“云何开”发阐“示”,方能令众生“不入”于“群邪”之恶论,而得再“获真实”之本“心”,证得“妙觉”光“明”之“性”?
【诠论】
外道之自然论者,亦说“不生不灭”,但他们所说的“不生不灭”是指:一切法不从因缘生,自然而有,所以“不是生出来的”,这是相对于其他外道说:法是“从梵天而生”,或说“从自在天生”(如同耶教之耶和华,我国之盘古、女娲,皆是能生者),或说从神我(灵魂)生,或说从微尘生,或说从时间生、或说从方位生(此二如同中土之以生辰八字、地理风水,为能生众生之祸福。)或说从冥谛(略同于儒之无极、太极,道之混沌)生;在印度众多外道中,“自然外道”力排众议,独立一帜说:“一切法都不是谁生的,也不是从什么生的,而是自然而有,无因无缘”。
阿难误会佛义,以为常住不动、不生不灭的本性,是跟外道所说的自然性一样,故有此问。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注释】
“甄明”:“甄”,别也,察也。
“以何为自”:以何相为自体?
【义贯】
“佛告阿难:我今”已“如是开示”种种“方便”,以一“真实”之相“告汝”,而“汝犹未悟”,还要将能见之性迷“惑为自然”之性!“阿难,若”此见性“必”定是“自然”性的话,你“自”己便“须”善为“甄”别察“明”它确实“有”一“自然”之“体”。若如此者,则“汝且观此”微“妙”圆“明”之“见”性“中”,究竟是“以何”相“为”其“自”然之体性?“此”一能“见”之性,“为复以”所见之“明”相“为”其“自”然体性?还是“以暗”相“为”其“自”然体性?抑或“以空”相“为”其“自”然体性?抑“以”所见之“塞”相“为”其“自”然体性?
“阿难,若”见性是以所见之“明”相“为”其“自”然之体性,则“应不”能“见”到“暗”相(以明暗相对,不共存故);此见性“若复以空为”其“自”然之“体”性“者”,则“应不”能“见塞”相(因为空塞也是敌对,不同时共存故);“如是乃至”若见性是以“诸暗等相以为自”然体“者,则于明”相起“时,见性”应随暗相之灭去而变成“断灭”,如是见性若已断灭,“云何”复能“见”到“明”相呢?
【诠论】
世间一切大自然之物,都必定有个形状、体性,且这体性是确定的;例如地、水、火、风、花草木石等,各有一确定之体性,且各不相滥。所以佛说:如果见性也是自然体,那么它也应该有个一定的体性。因为“见性”所对的“相”,无非明暗、通塞等相,而这些相,也都是自然界之相,所以如来就用来假设作为见性的体相。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诣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注释】
“是义云何合因缘性”:“是义”,指前面佛都一直在发挥的见性常住不灭不动之理。“合”符合。既是常住不生不灭,此理如何符合我今所悟之因缘性?
【义贯】
“阿难言:必此妙”明之“见”性,其“性”如佛方才所说既“非自然”性,因此“我今”于此显“发明”了,一定“是”从“因缘”而“生”的;我虽有此悟,但“心犹未”完全“明”了,因此“咨诣如来,是”见性真常不生不灭之“义”理“云何”而得符“合”我现在依佛所教而自悟了的“因缘性”?
【诠论】
阿难闻佛开示说见性非同外道之自然性,于是他便推断:既然是非“自然性”,那就一定是“因缘性”了。在此,阿难又是犯了凡夫二分法(dichotomy)逻辑思惟之病:“非善即恶,非东即西,非有即空”;而不知善恶、是非、空有等二法中间,有很多很多的粗细等级、差别之相;更何况,此等两极的对法,也不是绝对的敌对不相容,而事实上是常常可以互容互摄,只是成分比例的不同而已。求菩提者,须有此了知,方能免于边见、偏见,或堕于激进、狂热;种种外道宗教及政治之狂热分子,皆是中了此两极二分法之毒;可见思想正确(正见)之重要及难能可贵。
阿难虽作如是推断,但实在不明白其道理,尤其是他这“因缘性”要怎么才能与佛前面所说的“见性真常不生不灭”的道理,融合在一起;因为“因缘性”与“真常性”显然是有所抵触,因此有所困惑,而求佛开示。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
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
【注释】
“汝今因见,见性现前”:“现前”,起现前之功用。此言,你现在因为见到了明暗、空塞等境,因而见性起了现前(或现行)的功用。
“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在此须作及物动词解,义为“以……为因”。此言:这个见性是以明相为因,才能有所见的吗?以下的“因暗”、“因空”、“因塞”,都是一样;以暗为因,以空为因,以塞为因。而这“因”字,是具有特别的意思的,亦即“生因”之义。例如:“以明为因”,义为:由于以明相为生因,所以见性才得生起。“以暗为因”等等,皆同此义。
【义贯】
“佛言:汝”方才所“言”见性是从“因缘”而生,那么“吾复问汝:汝今因见”到了明暗、通塞等境,因而你的“见性”得以起“现前”之作用,然“此”由境而显之“见”性,“为复因”于“明”相(以明相为生因)而“有”此“见”生起的呢?还是“因”于“暗”相(以暗相为生因)而“有”此“见”生起呢?抑是“因”于“空”相(以空相为生因)而“有”此“见”生起呢?或是“因”于“塞”相(以塞相为生因)而“有”此“见”生起?
“阿难,若”见性是“因”于“明”相而“有”(以明相为生因而生),则明相灭时,见性应随之而灭,如是则“应不”能再“见暗”相,(然而事实不然,你在明相来时能见明;明相灭去,暗相来时又能见暗。因此,你的见性并没有因明相的生灭而生灭;所以可知,明相并非你的见性的生因(见性生起之因),因此,见性见明之时,并非因明而有。)同样的,“如”见性是“因”于“暗”相而“有”,即“应不”再能“见明”相(其理同前所述);“如是乃至”言见性为“因”于“空”或“因”于“塞”等相而生,皆“同于”言因于“明暗”二相的道理。(因此可知,见性虽见明、暗、空、塞等相,当其正在见之时,彼见性不是以明相、或暗相、空相、塞相等为因而生;故明、暗、空、塞等所见之相,非是能见之性之生因。)
【“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
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注释】
“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在此也是当及物动词,义为:以……为缘(而有)。此言:这个见性是以明相为缘而有能见之性吗?上面的“因”,是主要的条件,此处的“缘”,是次要的条件,为助缘。然而因与缘必须都具足、和合,才能令法生起。
【义贯】
佛言:“复次,阿难,此”能“见”之性“又复”为“缘”于“明”相(以明相为其生起之缘),而“有”能“见”之功能呢?还是“缘”于“暗”相(以暗相为其生起之缘)而“有”能“见”之功能?还是“缘”于“空”相(以空相为其生起之缘)而“有”能“见”之功能?还是“缘”于“塞”相(以塞相为其生起之缘)而“有”能“见”之功能?
“阿难,若”见性是“缘”于“空”相(以空相为其生起之缘)而“有”能见之功的话,则当空相之生缘灭去时,见性应跟着缘灭而灭;若见性随缘灭而灭,则当塞相现前时,以见性已灭,“应不”再能“见塞”相,(然而事实不然,今于空相灭去,塞相生起之时,仍然见塞;由此知能见之性并未随空相之缘灭去而灭去——因而可知、空相实非见性生起之缘;故见性非缘空而有);“若”见性是“缘”于“塞”相而“有”(以塞相为生缘而有),则塞相之生缘灭去时,见性应随之而灭;见性既随塞缘而灭,则空相现前时,“应不”再能“见空”相(其理同前);“如是乃至”说见性是“缘”于“明”相、或“缘”于“暗”相(以暗相为生缘),凡此,皆“同于”以“空”相、“塞”相为生缘一样,是不能成立的。因此可知,见性非是以所见之空塞、明暗等相为主因或助缘而生,亦不随之而灭——能见之性是离一切生灭之缘而仍有自体性的,其性非是依外相之因、缘而有,或随外相之因、缘而无。
【诠论】
阿难在说“因缘”时,是把“因”、“缘”合起来说,而实际上“因”与“缘”是有差别的:亲者为“因”,疏者为“缘”;主要条件为“因”,次要条件为“缘”。故佛在破斥时,则将因与缘分开来破,因而显示见性之性为本自具足,非从外得,亦不随外缘而生、而住、而异、而灭。因此一切外境,皆非见性之因或缘;因为因缘是生灭法,而见性本具,不用再生,故不待因而生,不依缘而有——见性若再依缘有生,则成头上安头。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注释】
“非因非缘”:本性非依外因而有,亦非依外缘而生;若依外“因、缘”而生,则是依他起性,然而本性非依他起性,是故非因缘生法;又,以依他起性即是生灭性,然本性实不生灭,故本性非属任何外因外缘之所能造作。
“亦非自然”:本性亦非自然性之“自生自灭”;又本性虽一切众生共有,然众生迷而不能觉悟;而欲觉悟此本有之性,亦须要有善知识指示及自修行之因缘,而非无因无缘“自然”能证得,故说“亦非自然”。
“非不自然”:而本性本具,非属造作,故非不自然。
“无非、不非,无是、非是”:无非、无不非,无是、无非是。此即言,本性乃“离四句、绝百非”,非言语思议、世间戏论可得。
“离一切相,即一切法”:若离一切依于妄情计度之妄相,即是一切法之本相。
【义贯】
佛言:“当知如是”见“精”本“觉”本“妙”圆“明”之性,本如来藏妙真如性,“非”依外“因,非”依外“缘”而有,“亦非自然”无因无缘而自生自灭;“非不自然”,以其性本具,非属造作;其性与相“无非”、亦无“不非、无是”、亦无“非是”,究竟离四句,绝百非。若“离一切”妄情计度之“相,即”是“一切法”之本相。
【诠论】
此为如来总破一切情执:若离一切情执,真如本性即自显发:
一、“非因缘、非自然”,此为破凡夫与外道之情执;以凡夫执“因缘”,外道计“自然”,若离此二计执,即离凡夫、外道所行境界。
二、“非不因缘、非不自然”,此为破二乘之法执,以二乘已证人空,法执犹在;若离法执,即超二乘所行境界,入菩萨境界。
三、“无非不非、无是非是”,此为破权教菩萨之微细法执,而入于实相境界。因此,佛意为:不但因缘、自然(正邪二因)要离;非因缘、非自然也要离;非不因缘、非不自然也要离;无非不非、无是非是亦离。至于离无所离,即诸情荡尽,法法皆真。
又,“离一切相”为显“空如来藏”,以离一切相即得诸法空相。“即一切法”,为显“不空如来藏”,以诸法相虽空,但并非没有真如之体,万德具足。于此之中,“离”时便是“即”,“即”时便是“离”,离即不二,即是显“空不空如来藏”。
又,“离一切相”,即是妙奢摩他之空观;“即一切法”,即是妙三摩之假观;离即不二,即是妙禅那之中观。三观若成,便成就首楞严大定,一切事究竟坚固,断三烦恼,证三菩提,是即本经之宗旨。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摩虚空,只益自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注释】
“措心”:“措”,置也,举也,用也。
“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世间的戏论名相,指“是因缘、非因缘、亦是因缘亦非因缘、非是因缘非非因缘”及“是自然、非自然、亦是自然亦非自然、非是自然非非自然”等四句之说,这些言说,以佛观之,皆是戏论,(类如近世所谓“大脑的游戏”)都无实义。用这些戏论的名相,怎能如实了知妙明的真性呢?充其量不过增加一些妄想分别而已。
又,宗门所言“四句”者,以现代符号逻辑之横式表示之,即是:
(1)正A是对的;(2)负A是对的;(3)正A及负A两者皆对(双亦);(4)正A及负A两者皆非(双非)。
“如以手掌撮摩虚空”:“撮摩”,捉取。
【义贯】
佛言:阿难,此精觉妙明真性,清净寂灭,“汝今云何于”其“中措心”举念,“以诸世间”之“戏论”之“名相,而”欲“得分别”妙明之真性?“如”人“以手掌”欲“撮摩”捉取“虚空”,然虚空之相,实不可捉持,是故“只”增“益”妄“自劳”累,而无所获——“虚空云何”可“随汝”之“执捉”?(同理可知,以世间的戏论名相,如何能捕捉、触及妙明的真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