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痴凡夫」由不实之「妄想」分别,而见有种种所「作」之「事」,此「非诸圣贤」所为。愚夫依「不实妄想」所见之境界,犹「如揵闼婆城,及幻」术所「化」之「人。大慧,如」彼所见「揵闼婆城及幻」术所「化」现之「人」,以及「种种众生、商贾」,于其城中「出」出「入」入,然彼「愚夫」于此等相,「妄想」分别,「谓」彼幻人「真」有「出入,而」城与幻人,本无实体,「实无有」商人等于其中或「出者」,或「入者,但彼」愚夫自心「妄想」分别「故」,而计实有出入。「如是大慧」,生灭与不生灭法亦然,「愚痴凡夫」先计法实有生灭,复依之而「起」实有「不生不灭」之迷「惑」,然「彼」如实处,真不生不灭之体,「亦无有『有为』」生灭,或「『无为』」不生灭。正「如」愚夫见「幻人生」起之际,而幻人「其实无有若生若灭」,幻人不曾生,亦不曾灭。幻人亦无有「性」、或「无性」可得,以幻体本「无所有故」,故无有少法可得。「一切法亦如是」,本无自性,「离于生灭」,无法可生,无法可灭,而「愚痴凡夫」以「堕不如实」见故,而「起」诸法实有「生灭」、有无之「妄想」计着,如是皆「非诸圣贤」所为。不如实者不尔,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若异妄想者,计着一性自性,不见寂静;不见寂静者,终不离妄想。是故大慧,无相见胜,非相见;相见者,受生因,故不胜。大慧,无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说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实义见,离先妄想数法,逮得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涅槃。

【注释】

「不如实者不尔」:「尔」,如是。谓堕不如实见者,则不能如是如实而知性自性寂灭之理。
「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真如实性之自性及妄想,二者亦本不异。亦即:真妄本不异。
「若异妄想者,计着一切性自性,不见寂静」:若见真如异于妄想者,则必计着一切法之自性为有为无、为一异、断常等,而不能亲见一切法本来寂静之真体。
「无相见胜,非相见」:谓若欲见寂静者,则以无相见为胜,非着诸相见;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今若见诸相非相,而见寂静真体,故称为胜。
「相见者,受生因」:若取相见者,则是三界受生死之因;以「相」有牵心之业
用,能引心起惑造业,而成三界受生之因。
「无相者,妄想不生」:若洞见寂静无相者,则一切妄想当下不生。
「不起不灭」:「起」,亦即生。承上句,既不生即不起,不起即不灭,而契乎不生不灭。
「涅槃者,如真实义见」:所言涅槃者,亦非别有,但于诸法之中,当体如其真实之义而了了知见寂静无生之体。
「离先妄想心心数法」:「先」,先前,指未见真体之前。「心心数法」,即心、心所法,亦即心王、心所有法。谓远离以前未见如实义时,无始劫来依妄想所起之心心所法。

【义贯】

堕「不如实」见「者」,则「不尔」(亦即:不能如是如实而知性自性寂灭之理)。真「如」实「性」之「自性」,与「妄想」二者本「亦不异;若」见真如「异」于「妄想者」,则必「计着一切」法「性」之「自性」为有为无、为一异、断常等,而「不」能「见」一切法本来「寂静」之真体;「不见」诸法本来「寂静」之真体「者,终不」能「离」于「妄想」分别。「是故大慧」,若欲见寂静者,以「无相见」为「胜,非」着诸「相见」;若取诸「相见者」,是三界「受生」死之「因,故不胜。大慧」,若洞见寂静「无相者」,则一切「妄想」即当下「不生」,不生则不灭,而契乎「不起不灭」之无上境界,「我说」此名为究竟「涅槃。大慧」,所言「涅槃者」,亦非别有体,但于诸法之中,当体「如」其「真实义」而了了知「见」寂静无生之真体,远「离」于「先」前未见如实真体时,依于「妄想」分别所起之「心心数法」,如是修行,乃至「逮得」诸佛所证之「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为究竟「涅槃」。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灭除彼生论,建立不生义,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
一法不生,无性无所有,揵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
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 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

【注释】

「灭除彼生论,建立不生义」:为灭除外道妄计诸法为实有生之邪论,而建立真不生之义。外道虽亦自言有不生不灭,而其实乃属妄想分别,是生死因,所以称为「生论」,亦即:其所谓之生与不生,其实皆是生,以其虽言不生,然计不生为实有法,如是则其不生之法亦炽然生矣,因此其不生亦堕为生论,亦即堕于有论,非真不生。而佛所说之不生不灭,乃中道实义,不堕于有、亦不堕于无,双离有无;以双离有无故,有亦不生,无亦不生,是真不生,此是佛所建立之真不生义。此不生义既建立,则外道一切堕有无之邪论,皆灰飞烟灭,犹如干草遇火。
「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此真不生不灭之境界,乃八地以上菩萨证无生忍后所得之智方能照了,因此唯有证圣智者方得了知之,至其究竟,则唯佛能了,故愚痴凡夫绝无法了知。
「一切法不生,无性无所有」:一切诸法本不曾生,虽无自性,然亦非空无所有。亦即,虽不生,亦非断灭空,以所言不生者,乃当体不生,非都无妄相现起,名之为空。既有相现起,则非空无所有,然此诸相,本无自性,当体即空,故相即无相,生即非生。
「揵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承上二句,如是不生而生之诸法,如揵闼婆城、及幻术与梦事,虽有法现起,而却无能生此诸法之因,离于能生所生,非同外道所计之有种种能生之因,生此诸法。又,「无因」,在此亦是无生之义。
「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我说一切法不生,其意义是谓法无自体性;以无自体性,故称不生若法无自体性,怎能说法有生?是故所谓不生,即为
对无自体性而言;相反的,若有自体性,一定是有生,以其自体性不会凭空而来;既有体性现起,则此自体性现时,便是此法生。今既见法实无自体性,因此说法不曾生。此句又谓:既说不生是指法无自体性,然而以何因缘,又说一切法空?此道理,我今当说。
「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觉知」,见闻觉知,此包括能、所二者,亦即能见所见、能闻所闻、能觉所觉、能知所知,亦即是一切生灭之法。「现」,现起。此谓:若离于因缘和合,则一切见闻觉知、能所之性,皆不得现起,以一切法缘生故;因此离于众缘诸法本无自性,无性即空,空即是无有法现起,无法现起即是不生。
「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是故说空即是不生,因此我说一切法皆无自体性,以缘生、空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如来为「灭除彼」外道妄计诸法为实有「生」之邪「论」,而「建立」真「不生」之「义,我说如是」究竟之「法」,此唯圣智之境,「愚夫不能」了「知。一切」诸「法」本「不」曾「生」;法虽「无」自「性」,然亦非一「无所有」;一切诸法之生,其性不实如「揵闼婆」城及「幻」术与「梦」境,虽「有性」(法)现起「者」,而却并「无」能生之「因」,乃离于能生所生,是故实无生。我说一切法「不生」者,是谓:诸法「无自」体「性」;然而以「何因」缘我又说一切法「空」?其道理我今「当说:以」若「离于」因缘「和合」,则一切见闻「觉知」及一切能所之「性」皆「不」得「现」起,以诸法因缘生故;因此离于众缘即无性可现,无性即空,空即无有法现起,无法现起即是不生;「是故」我说不生即空,「空」即是「不生」,因此「我说」一切法皆「无自」体「性」,以缘生、空故。
谓一一和合,性现而非有,分析无和合,非如外道见,
梦幻及垂发,野马揵闼婆,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
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 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炽然无因论,恐怖诸外道。

【注释】

「分析无和合」:若分析诸法,则实无一和合之相可得。即经云:「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而凡夫之人贪着其事。」是也。
「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无因」,无能生诸法之因。此谓世间一切事皆如是,无有能生法之因,而有相妄现。
「法流永不断」:正法之流永不断绝。
「炽然无因论」:谓如来炽然建立无生因之论。既无能生,即无所生,无能生所生,即是无生。此正破诸外道计有能生之因,如作者、神我、自在、微尘等;既有能生,必有所生;有能生所生,则一切炽然生矣!因此彼虽复执彼法亦为不生不灭,实不可得矣,但妄想耳。

【义贯】

「谓一一」诸法皆由内外缘「和合」而有。然虽有「性」(法)显「现,而」亦「非有」实体可得。若「分析」诸法至于微尘,实「无」一「和合」之相可得,「非如外道」之所妄「见」者。一切诸法犹如「梦」境、「幻」事、「及」翳眼所见之「垂发」五色毛轮,亦如春之「野马」(阳焰)与「揵闼婆」城等,其体本无生,然却不妨有幻相现起,以幻相实亦无生,故不相碍;「世间种种事」亦皆如是,「无」有能生彼等诸法之生「因,而」却有诸「相」妄「现」。佛为「折伏」外道妄立诸法「有」生「因」之邪「论」,而「申畅」究竟「无生」之实「义」;若「申畅无生」之义,令广宣流布「者」,则可使正「法」之「流永不断」绝;如来如是「炽然」建立诸法「无」生「因」之正「论,恐怖诸外道」,令断妄说,归趣正道。

【诠论】

有因与无因有邪正两种,其意义必须仔细辨别:外道计有作者,能生诸法,称为有因,亦即,有作者之因;因此彼谓人天三界苦乐等,皆为彼能生之作者所生,一切皆彼所作,由彼决断;因而成为并非由于善恶业因,令众生感六道苦乐果。如是则其「有因」,反变成拨无因果之无因,坏一切法;故彼有因名为邪因。又,外道之计自然者,亦是属无因论。如是,计有、计无,皆成邪见、邪因,以破坏诸法故,令众生迷惑不得解脱故。佛所说法则以起惑、造善恶业为因,而招苦乐之果,称为「有因」,有正因故;然而即此惑业因之性,当体无生,是名佛所说之「无因」,此乃即「有」为「无」,非是断灭而无。所以经云:「炽然无因论」。「无因」,即无生之义,如上注中所述。盖以亲见无生,邪正情忘,凡圣见尽,如猛火聚,凡入皆成灰,无有少法可得,所以说无生之论,则炽然恐怖诸外道,烧毁世间愚夫一切恶见故也。
尔时大慧以偈问曰: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 于何处和合,而作无因论?尔时世尊复以偈答: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彼生灭论者,所见从是灭。

【注释】

「云何何所因」:「何所因」,即是何所与何因。「何所」即何处。此谓:世尊云何而说无因(无生)论?于何处、及由何因缘而作是说?
「彼以何故生」:彼一切诸法以何故而生?
「而作无因论」:既是有诸法生,世尊云何而作此无因论?
「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谓如来由观察一切有为诸法,体本无生,而说无因;非同外道之无因,或自然而生,亦非有作者等因而生,以法本离有无。

【义贯】

「尔时大慧以偈问曰」:世尊「云何」、于「何所」、以何「因」缘,而说无因(无生)论?既言无生,而「彼」一切诸法却「以何故」而见有「生」?彼一切法「于何处」而现「和合」?既有诸法生,世尊云何「而作」是「无因」(无生)之「论?尔时世尊复以偈答:」由以正智「观察」一切「有为」诸「法」,彻见当体不生,而说无因、无生。一切诸法「非」是外道所计之「无因」生,或自然而有,亦非「有」作者等能生之「因」,为其所生,以法本离有无。由我此正无生论,则「彼」计着「生灭」有无二见邪「论者」,其「所」妄「见从是」而「灭」。
尔时大慧说偈问曰:云何为无生,为是无性耶?为顾视诸缘?有法名无生?名不应无义,惟为分别说。

【注释】

「为是无性耶?」:「无性」,无法。是否因为一切法皆空无,而言无生?
「为顾视诸缘」:「顾视」,观待,即对待义。此谓还是因为观待诸因缘,(从诸缘来看)而说无生?诸缘指外道种种能生之缘,非指佛说之正缘。
「有法名无生」:或是别有一法名为无生?
「名不应无义」:既有无生之名,不应无其义而但有其名。

【义贯】

「尔时大慧说偈问曰:云何为无生?」是否因「为是」一切法空「无」有「性」而言无生「耶」?抑或因「为」一切法须「顾视」观待「诸」因「缘」而后方生,故言无生耶?或是别「有」一「法名」为「无生」耶?既有无生之「名」,则「不应无」其「义,惟」愿世尊「为」我「分别」解「说」。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非无性无生,亦非顾诸缘,非有性而名,名亦非无义。一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七住非境界,是名无生相。

【注释】

「非无性无生」:「性」,法。并非空无一法,而名为无生,以诸法当体空寂,名为无生。若执空无一法而名为无生,则必取断灭见,而计断灭为真不生不灭。邪正之别,关键在此,不可不慎。此为破无见、断见。
「亦非顾诸缘」:「诸缘」,此指外道种种能生之缘,如上说。谓亦非顾待诸能生之缘,而称无生。此为破有见、常见。
「非有性而名」:「性」即法,指无生之法。谓亦非实有无生之法,而名无生。此即,无生亦无生,非有一法名为无生。以若有一法,即是有生,非无生矣。此即无有少法可得,名为无生;非是有无生之法可证得,名为无生。
「名亦非无义」:谓虽无一实法名为无生,然无生之名亦非无其义。
「七住非境界」:「七住」,七住地,即七地菩萨。以此无生境界,为第八地菩萨,证无生忍后,方得彻见,故非七地,乃至邪小所能知之。以八地菩萨,方破生相无明,离生住灭见,彻见一切法无生无灭,究竟寂静,无来无去,故称不动,以亲见法无动摇故,故其心亦不动,是故八地称不动地,以不复为一切生灭、烦恼境界所动故。又,以其亲见法无生灭,故证无生法忍。以其甚深,故非下地、凡小境界。

【义贯】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并「非」空「无」一「性」(法)而名为「无生,亦非顾」待「诸」能生之「缘」方得生,而称为无生,亦「非」实「有」无生「性,而名」为无生,而无生之「名亦非无」其「义」。此无生者,无上甚深,「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乃至「七住」地菩萨皆「非」其「境界,是名」为「无生」之「相」。

【诠论】

佛在此答说:无生之名亦非无其义;从此以下,佛解释无生的三个意义。在此节所示的是无生的第一个意义:即,以所证位来显示,无生法,甚深微妙,唯八地以上菩萨,方得亲证,七地及凡小,皆非境界。
远离诸因缘,亦离一事,唯有微住,想所想具离,其身随转变,我说是无生。

【注释】

「唯有微心住」:唯有微妙寂静之心,如是安住。
「其身随转变」:妄心既成为妙心,则其身随之而转变殊胜。

【义贯】

若体无生者,则「远离诸因缘,亦离一切事」果,因缘事果皆不着,故「唯有微」妙寂静之「心」,如是而「住」,所以能「想、所想」悉「具」远「离」,妄心既成为妙心,则「其身随」之而「转变」殊胜,如是之境界,「我说是无生」。

【诠论】

这是无生的第二个意义:无生是离诸缘,故非顾待诸缘,以离缘故离于生死事果;因缘业果既离,则其心微妙寂静,无想所想,因而身心转变,此为证无生法忍的第二个殊胜意义。
无外性无性,亦无摄受,断除一见,我说是无生。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

【注释】

「无外性无性」:「性无性」,有性、无性,亦即有无。谓外法离于有无,此为境空。
「亦无心摄受」:亦无能摄受之心,可摄受彼外一切法。此即心寂。上句言境空,此句言心寂:境既空,故心亦寂,能所皆泯。
「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谓于佛所说之一切法无自性,及一切法空等,应能善分别。
「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并非因一切断灭空而说诸法空,乃以一切法当体无生,故说一切法空。

【义贯】

若彻见「无」一「外」法有「性、无性」可得,了外法离于有无,「亦无心」能「摄受」彼外一切诸法,是故境空心寂,能所具泯,因而「断除一切见」,如是之境界,「我说是无生。如是,」一切法「无自性」,及一切法「空等应」能善「分别:非」因一切断灭、「空」无,「故说」诸法「空」,乃是以一切法当体「无生故说」一切法「空」。

【诠论】

此为无生之第三个意义:即是离于能所、内外具忘,了了知,无所见,是为无生之深妙境界。是故无生并非没有意义,只是其义深闳,非凡愚所能知而已。接着佛说一切法无自性、一切法空,皆是依一切法当体无生而言,因此,若未达无生之旨,则无法真正了一切法无自性及一切法空之意义。
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 离诸因缘数,无别有生灭;
舍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言一异者,是外道妄想。
有无性不生,非有亦非无,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
但有诸俗数,展转为钩,离彼因缘,生义不可得。

【注释】

「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数」,属也。谓以众因缘之数频相和合,则有生灭之相显现。
「舍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舍离因缘之数,则诸法更无有一异之性可得,离于一异性。
「有无性不生」:「性」,法也。有无二法皆实不曾生。
「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除了只有因缘之数本身在转变外,于其中有无二法实悉不可得。亦即:生即缘生,非法有生;灭即缘灭,非法有灭;故于其中,实无少法可得,更无「有无」二法之性可得。
「但有诸俗数」:「俗数」,俗谛之数,指十二缘。
「展转为钩」:「钩」同钩,「鏁」同锁。谓十二缘之数展转而为三世之钩锁。「钩鏁」为钩锁之古字。
「离彼因缘,生义不可得」:若离于十二因缘之钩锁,则生灭之义实了不可得。

【义贯】

以众「因缘」之「数」频相「和合,则有生有灭」之相现起。若「离」于「诸因缘」之「数」,则「无别有生灭」可得;若「舍离因缘」之「数」,则诸法「更无有」一「异」之「性」,离于一异,「若言」法离于缘而自体实有「一异者,是」为「外道妄想」计着。「有无」二「性」皆实「不」曾「生」,一切诸法本「非有、亦非无」,离于有无,「除其」因缘之「数转变」外,「是」有无二法皆「悉不可得。但有诸俗」谛之十二「数,展转」而「为」三世之「钩若「离彼因缘」之「,生」灭之「义」实了「不可得」。
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但说缘钩,凡愚不能了。
若离缘钩,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义。
如灯显众像,钩现若然; 是则离钩,别更有诸性。
无性无有生,如虚空自性,若离于钩,慧无所分别。

【注释】

「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生」,缘生之法。「无性」,无因缘之性。谓缘生之法,若缺乏因缘之性,则不得生起;我说此法,则能令众生远离诸外道所计作者等为能生之过。
「但说缘钩,凡愚不能了」:然而此十二因缘,三世循环,其相深密,若非证
」(钩锁),正性离生,则不能了,故说凡愚不能了知。
「若离缘钩,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义」:若言离于十二因缘锁,而别有法生者,则堕于无因之恶论,而破坏正因缘锁之义,如是一切世间法则坏。
「如灯显众像,钩现若然」:正如以灯照射,便能显现众色之像;同样的,由十二因缘之钩锁,即有诸法相现,亦然。此即:以灯照物,物虽非灯,必假灯照方能显物像;用以比喻缘生之法,法本身虽非缘,然必须借众因缘,方能生此等诸法,亦如是。
「是则离钩,别更有诸性」:谓因此若离于十二缘之钩锁,而别更有诸法生,则是无因之邪论。
「无性无有生,如虚空自性」:是故一切法,由于是缘生,故并无实自性,且亦实无有生,以生即是缘生,非法自生故。若了法无生,则知一切缘生法之体相,犹如虚空之自性,不可捉持不可得。
「若离于钩,慧无所分别」:若离于十二因缘钩锁而求于法者,则智慧亦无一法可得而分别者,以离于十二缘,则是无相、无所有,无所有则无分别。

【义贯】

我说一切缘「生」之法,若「无」众因缘和合之「性」,则「不」得生「起」,此正理则能令众生「离」于「诸外道」妄计作者等为能生之「过。但」我所「说」之十二「缘钩」,其相深密,「凡愚」之人则「不能」尽「了。若」言「离」于因「缘钩」,而「别有生」法之「性者,是则」为堕于「无因」之恶「论」,而「破坏」正因缘「钩」之「义」,坏世间一切因果法。正「如」以「灯」照射,便能「显」现「众」色之「像」,由十二因缘之「钩」而「现」起之诸法相亦
「若然」:灯虽非色,由灯显色;缘虽非法,必假因缘,方能生法。「是则」若计「离」于十二「钩」,而「别更有」生「诸」法之「性」者,则为无因邪论,以离正因缘,故邪。是故一切法以缘生故「无」实自「性」,亦实「无有生」,若了法无生,则知一切缘生法之体相,犹「如虚空自性」,不可捉持。「若离于」十二「钩」而求于法者,则智「慧」亦「无所分别」,以离于钩锁则是无相、无所有,无所有则无分别。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若使诸世间,观察钩者,一离钩,从是得三昧。

【注释】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余」,其他,别的。「贤圣」,指三乘人。谓除了前面所说之邪见无生外,尚有其他的无生,此为三乘贤圣所得之法,然犹非佛之真无生;因为三乘人所行为断尽生法,方名无生,此为于生法外以求无生,非真无生。
「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若彼证得即生而无生者,方是佛所说之无生忍。亦即于生法之中,了得当体本来不生,便是即生而无生。
「一切离钩,从是得三昧」:若即生无生,则一切法自离钩锁,由此而得无生三昧(无生忍定)。

【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