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不久留,「如」空中浮「云」之聚散无常,是故此心所执之四大五蕴我相,皆如上喻,无有定相可得,于「刹那」须臾间「展转」变「坏」。又是心攀缘外境之相,其「躁动」不安犹「如猿猴」,其「乐」着外在种种「不净」境界之「处」,有「如飞蝇」,其贪爱执取「无」有「厌足」则有「如」猛「风」中之巨「火」,见物即烧,吞噬一切。阴界入生起之因缘为以「无始」以来藏识体中,「虚伪」不实之攀缘「习气」为其亲「因」,以此而令阴界入聚合,成其自心妄想之我相。于是令本自清净的本性,随着身心「如汲水轮」一般地,循环往复无有停止地,于「生死」中奔「趣」三「有」,而「轮」转不息。以是之故,于三界中得「种种身」、种种「色」,犹「如」死尸以「幻术」或「神咒」之力,便能令之起身行走。又如机关木人,由于「机」器「发」动,便令木人之「像」,虽无心而亦「起」身动作。(众生亦如是,虽无妄心体相可得,然由无明之咒术与机关之发动,此五蕴身便能无心而动作。)若能「善」于对「彼」等诸法「相」如实了「知,是名」得「人无我智」。
云何法无我智?谓觉阴界入妄想相,自性如,阴界入离我我所,阴界入积聚,因业爱缚,展转相缘生,无动,诸法亦尔,离自共相,不实
妄想相妄想力,是凡夫生,非圣贤,心意识、五法、自性离故。大慧,菩萨摩诃萨当善分别一切法无我。
【注释】
「觉阴界入妄想相,自性如」:谓如实觉知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一切法皆是自心妄想计着所生之相,而其自性本为一如,并无有如是多之区分。
「阴界入离我我所」:应观察阴界入诸法实离于我与我所之相。
「阴界入积聚,因业爱绳缚,展转相缘生」:而此阴界入等法之所以现有积聚之相者,为因受过去无明之惑业、贪爱之绳所缚,更依现身再起惑、造业,生未来苦,如是业爱与阴界入展转互相为缘而生起。所谓展转互相为缘,再进一步说,即是:首先是因业爱而使阴界入聚,故有阴界入生;有了阴界入以后,再执着此阴界入为我、我所,因而更以此阴界入为基础而起更多的惑,造更多的业,又得未来之苦果;然后又再于未来的苦果上,计我我所,又再起惑、造业。因生果,果复为因,如是因与果互相为缘,而无有已时。
「无动摇,诸法亦尔」:既然因果互相为缘,则实无动摇、来去、生灭,唯一如如体昭然显现。一身既尔,诸法亦然。
「离自共相,不实妄想相妄想力」:既然阴界入唯一真如体,便无有自共相可得(「离自共相」),然而仍现有种种不实妄想境界之相者,为由凡夫妄想之力所生。
「心意识、五法、自性离故」:「心意识」,即八识。「自性」,为三自性。此谓一切诸法本离于八识、五法、三自性。
【义贯】
「云何」为「法无我智?谓」如实「觉」知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现之「相」,而其「自性」本为一「如」体。菩萨摩诃萨如是观察五「阴」、十八「界」、十二「入」诸法实「离」于「我」与「我所」等计着相。然而此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法,之所以妄现有「积聚」和合之相者,为「因」受过去无始无明惑「业」(所产生的)贪「爱」之「绳」索所「缚」,故妄现积聚。(复依此虚妄和合之身,执为我、我所、再起惑、造业、生未来苦果),如是惑业贪爱与阴界入诸法,因与果「展转」互「相」为「缘」而「生」生不息。既然业果互相为缘,则实「无动摇」、来去、生灭等相,但是一如如体昭然显示,一身既然,「诸法亦尔」,唯真如体,「离」于「自」相、「共相」(无有自共相可得),然而仍现有阴界入积聚等「不实妄想」
之「相」者,为纯由众生「妄想力」之所生起。须知,此等妄想所现之相,「是凡夫」所「生」之境界,「非」佛菩萨「圣贤」之境界「也」,以诸圣贤明了「心意识」等八识、「五法」、三「自性」等皆悉「离故。大慧,菩萨摩诃萨」应「当善分别一切」诸「法」实「无」有「我」。
善法无我菩萨摩诃萨,不久当得初地菩萨无所有观地相,观察开觉,次第渐进,超地相,得法云地,于彼建立无量宝庄严大宝莲华王像、大宝宫殿、幻自性境界修习生,于彼而坐,一像类诸最胜子围绕。从一切佛刹来、佛手灌顶,如转轮圣王子灌顶,超佛子地,到自觉圣智法趣,当得如来自在法身,见法无我故,是名法无我相。汝等诸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
【注释】
「善法无我菩萨摩诃萨」:善知法无我之菩萨摩诃萨。
「初地」:即欢喜地。
「超九地相」:超越第九善慧地之行相。
「得法云地」:得证第十法云地。
「于彼建立无量宝庄严大宝莲华王像、大宝宫殿」:「彼」,指法云地。即于彼法云地建立以无量珍宝所庄严之大宝莲华王座像,以及大宝宫殿。
「幻自性境界修习生」:如是等如幻自性之殊妙境界,皆由此菩萨往昔修习如幻智慧而得生起。
「于彼而坐」:即于彼宝殿莲华之上而坐。
「同一像类诸最胜子眷属围绕」:
「像类」:形像、品类,即同行者。
「最胜子」:最殊胜之佛子,即菩萨。此谓:一切同行,同一形像品类之最殊胜佛子而为其眷属,恭敬围绕。
「从一切佛刹来,佛手灌顶」:且从十方一切佛刹来之诸佛皆亲伸佛手,为之灌顶,授与佛职位。
「如转轮圣王太子灌顶」:如同转轮圣王之为太子灌顶,而授与王位。
「超佛子地」:超越佛子之地,而入于如来地。
【义贯】
「善」知「法无我」相之「菩萨摩诃萨」,由观察真如,修寂静行,「不久当」
证「得初」欢喜「地菩萨」所证,一切法「无所有」,唯一真如,正「观」之
「地」所证之「相」,如是「观察」已,「开」悟「觉」了真如之法,生大「欢喜」,即于诸地「次第」转明「渐进」,乃至「超」越第「九」善慧「地」之行「相」,而证「得」第十「法云地」,即「于彼」法云地「建立」以「无量」珍「宝」所「庄严」之「大宝莲华王像」之座,以及「大宝」所成「宫殿」,如是等如「幻自性」之殊妙「境界」,皆由菩萨往昔所「修习」之如幻智慧而得「生」起;此菩萨摩诃萨即「于彼」宝殿大宝莲华之上「而坐」,一切同行,「同一」形「像」品「类」之「诸最」殊「胜」佛「子」而为其「眷属」,恭敬「围绕」。此时,「从」十方「一切佛刹」而「来」之诸佛皆亲伸「佛手」而「灌」其「顶」,授其佛之职位,「如」同「转轮圣王」之为其「太子灌顶」,而授与王位一样。灌顶已,此菩萨是时即「超」越「佛子」之「地」,而入于如来地,即证「到」如来所证「自觉圣智法」所「趣」之地,不久「当」证「得如来」于诸法「自在」之「法身」,以其「见法无我故,是名」证「法无我相,汝等诸菩萨摩诃萨应当」如是「修学」。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建立、谤相,唯愿说之,令我及诸菩萨摩诃萨,离建立、谤二边恶见,得阿多罗三三菩提。觉
已,离常建立、断谤见,不谤正法。
【注释】
「建立、诽谤相」:「建立」,即是常见,因为于非有中说有,所以说是「建立相」。「诽谤」,即是断见,因为于非无中说无,所以说是「诽谤相」。此二相即是一切邪见、恶见的根本,令众生迷惑真理。
「离建立、诽谤二边恶见,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建立与诽谤,一著有,一着空,趋于两边,使众生不得见中道真理。若能离于此二恶见,则妄尽,自然真实独露,顿证第一义谛理,故说「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疾」,疾速。
「觉已」:得菩提正觉已。
「不谤正法」:谓因此令诸众生不谤如来正法,因而建立正法。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非有说有之「建立」常见,与非无说无之「诽谤」断见,此二恶见之「相,唯愿」为我「说之,令我及诸菩萨摩诃萨」得「离」于「建立」之常见,与「诽谤」之断见,此两种趋于「二边」之「恶见」,妄尽真圆,而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菩提正「觉
已」,便得永「离」执「常」之「建立」见,与执「断」之「诽谤见」,令诸众生得知正见,「不诽正法」,因而建立正法城。
尔时世尊受大慧菩萨请已,而说偈言:建立及谤,无有彼心量。身受用建立,及心不能知。愚痴无智慧,建立及谤。
【注释】
「无有彼心量」:谓真如理中,实无有彼外道妄计之有无等二见之心量。「量」,一切可称量,见闻觉知之物,都叫量。意义与「法」字相近。魏译作;「心中无断常」。
「身受用建立」:「身」,正报,五蕴身。「受用」,依报,是为身所受用的器世间一切财、物。此谓甚至一切众生正报之身,及依报之器世间,这一切都是唯心所现,更何况断常二见,离于自心外,宁有实法?
「及心不能知」:「心」即唯心,亦即一切法唯心现之义。「不能知」,是不能以妄识分别而得了知,须泯除一切妄见,契于真理,然后乃知。也就是所谓的「唯证方知」。「不能知」,换言之即是:不能以识识,不能以智知。
【义贯】
「尔时世尊受大慧菩萨」之
「请已,而说偈言」:关于「建立」之有见「及诽谤」之无见,真如理中实「无有彼」外道所妄计之建立与诽谤二见之「心量」。三界之内,一切众生正报之「身」,及其所「受用」的依报器世间财物等,这一切法的「建立」成就,皆是唯心所现,更何况断常二见。如是之甚深道理,「及」一切法唯「心」之义,实「不能」以妄识分别而得了「知」,唯证方知。然以「愚痴」凡夫「无」有「智慧」,不知一切法是自心妄现,因而于外法中攀缘、妄想分别,而妄起「建立及诽谤」二种邪见。
【诠论】
此一问一答,是要显示真如之体为离过绝非。上面经文表示正智如如为离念境界,唯证相应。而邪小之人不达此理,只是恣意妄想分别有无,因而隐晦如如,盖覆正智。所以世尊一向痛斥其非,切诫菩萨修学,令离邪见,顿契真如理体。大慧菩萨已领会世尊所说之旨,但不知断常二见之相如何,所以特地再请世尊开示,以便远离,而证果觉。然而外道之见解不出四句,四句不出有无。而此四句对于真如体、都构成诽谤:若说「有」,是增益谤;若说「无」,是减损谤;若说
「亦有亦无」,是自语相违谤;若说「非有非无」,是戏论谤。现在大慧菩萨说无中立有,叫做建立,也就是「有见」;有中计无,称为诽谤,也就是「无见」。如来有无之见顿忘,则百非之计一时具遣,见尽计除,自然如如正智昭然显现。
尔时世尊于此偈义复重显示,告大慧言:有四种非有有建立。云何为四?谓非有相建立、非有见建立、非有因建立、非有性建立,是名四种建立。又谤者,谓于彼所立无所得,观察非分,而起谤,是名建立、谤相。
【注释】
「非有有建立」:本来非有,而妄建立有相。
「非有相建立」:于非有相之中,建立诸相。
「非有见建立」:于非有见中,妄建立诸见。
「非有因建立」:于非有因中,妄建立因。
「非有性建立」:于非有性中,妄建立性。
「于彼所立无所得」:「彼」,是指外道。「所立」,是外道依邪见所立之法。此句谓:外道之人于彼依邪见所立之法中观察相、见、因、性四者,发觉皆毫无如来所说的如体可得。
「观察非分,而起诽谤」:以其观察的结果,发现真理并非其分(在他们的法中没有),因而起诽谤,而言一切无。
【义贯】
「尔时世尊于此偈义复重」明「显」开「示」而「告大慧言;有四种」本来「非有」而妄「有建立」之相。「云何为四?谓」一、于「非有相」中而妄「建立」诸相;二、于「非有见」中而妄「建立」诸见;三、于「非有因」中而妄「建立」诸因;四、于「非有性」中而妄「建立」诸性,「是名四种建立」之相。「又,」堕于无见之「诽谤者,谓」外道之人「于彼」依邪见「所立」之法中,分别观察其所妄立之相、见、因、性四者,结果发觉其中皆毫「无所得」,并没有如来所说示的真如之体在其中显示。以其「观察」真如之理并「非」其「分」,因「而起诽谤」,而言一切皆无,落于无见。「是名建立」与「诽谤」二种恶见之「相」。
【诠论】
真如之心镜本自清净,而于心镜上所显的一切色像,亦原来空寂。然而如梦幻一般的诸识,之所以在如来藏心中成形,皆是由外物对镜所显。因此,根身器界,一切诸法,都是第八识中所现的相分,因此经中称为「相」。而外道不了
这一切相皆是自心所现,却于心外见一切相,计着种种心外之相,妄起言说戏论,所以如来称为「(于)非有相(中)建立(诸相)」。「相分」现起后,第八识的能见分,便见有此等诸相,然后前七识更去计执见分所见,执为实法,故称为「见」。而外道不了此理,以为真有所见,故如来称为「非有见建立(见)」。八识中之根本无明,为生化一切万物之因。然此无明,亦无自体,唯是自心妄想所现,其性了不可得。而外道不了此,以为一切物之生因在于心外,故于心外计执种种法,为生物之因,故如来称之为「非有因而建立因」。
()()一切法,不管有为、无为,都是依缘、如幻而生,无有自性。而外道不了此,
于无自性中,妄计一切法皆有其实自性,故如来称之为「非有性(而)建立(性)」。总而言之,这些相、见、因、性,本来都是无有自体,亦非有生,所以如来通称其为「非有」;然而邪小之人不达唯心所现之理,于非有中横计为有,所以如来通称其为「建立」。这四种「建立」之相,便是所谓的「有见」;而接下来的诽谤相,便是所谓的「无见」。
复次大慧,云何非有相建立相?谓阴界入非有自共相,而起计着:此如是,此不异,是名非有相建立相。此非有相建立妄想,无始虚伪过,种种习
气计着生。
【注释】
「此如是,此不异」:谓此法绝对是有如是之自相,此法毕竟有不可变异之共相。「如是」是指执着自相。「不异」是指执着共相。因为「不异」则是一,一就是「一相」,也就是所谓的和合一相。凡夫不了和合虚妄,本空,而执着其和合相为毕竟坚固,不可变异,不可破坏,因此落于常见。譬如执着此五阴和合之身为一体,不可变异,即使死后,投生他处,还是一样,所以人复为人,狗复为狗,这就是常见。因见有实自、共相的缘故。
「此非有相建立妄想,无始虚伪过,种种习气计着生」:谓这非有相而建立相的妄想所成之邪执,不是始自今世,而为从过去无始世来,种种虚伪之过恶习气计着而生。
【义贯】
「复次大慧,云何」而为上面所说的(第一种),于一切法中,「非有相」而「建立」相之行「相」?「谓」于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诸法中,本「非有自」相或「共相」可得,「而」生「起」妄想「计着」,谓:「此」法绝对有
「如是」之自相,及「此」法毕竟有「不」可变「异」之共相。这便是于非有自共相中,妄计有自共相。「是」故「名」为「非有相建立」之「相」。
()()
又,「此非有相建立」之「妄想」所成之邪执,非始自今世,乃从过去「无始」世来,种种「虚伪」不实之「过」恶,由「种种」自心现妄想「习气」起「计着」而「生」。
大慧,非有见建立相者,若彼如是阴、界、入、我、人、众生、、长、士夫见建立,是名非有见建立相。
【义贯】
「大慧」常见中的第二种,于「非有见」中而「建立」诸见之「相者,」为:「若彼」邪计之人,「如是」于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中,作实有「我、人、众生、寿命、长养(能长养一切之作者)、士夫(灵魂)」等如是妄「见」之「建立」者,「是名」为「非有见」而「建立」见之「相」。
大慧,非有因建立相者,谓初识无因生,后不实如幻,本不生;眼、色、明、界念前生。生已、实已、还坏,是名非有因建立相。
【注释】
「初识无因生」:「初识」,为最初的第一识念。「无因生」,为不由外在任何原因,而纯是自心一念无明妄动而起。
「后不实如幻」:「后」,指后念之识。谓第一识念依无明心动而起后,第二识念则不实,犹如幻化,接踵而生。
「本不生;眼、色、明、界念前生」:「本不生」,是一切诸法从本即无有生。「眼、色、明、界」,即眼识生起的四缘。眼,是因缘;色,是所缘缘,因为色是眼所缘者。明,是增上缘,以有光明之助,才能成「见」之事。界,是等无间缘。由此四缘假合,则前念之识方妄现有生起,而实无生,以是因缘和合妄现故。「念前」即前念。
「生已、实已、还坏」:谓最初之识念妄现生起之后,便显现仿佛若有实体一样地刹那暂住,而有了别之作用,如是暂住之后,便还于当处坏灭。故知识念实是不实如幻。所以前念后念既皆无体,足显内外诸缘本空,若还执着众缘为生识之因,便是于无因中妄立有因。
【义贯】
「大慧,」于「非有」外「因」而妄「建立」因之「相者,谓」最「初」之
「识」念本「无」任何外「因」,但依自心一念无明妄动而「生」起。第一识念以无明妄动而生后,「后」念之识则「不实」犹「如幻」化,接踵而生。然而这一切皆从「本」以来「不」曾有「生」,唯自心妄现,但由「眼」根、「色」尘、光「明」、与「界」四缘假合,则前念之识(「念前」)方妄现有「生」起之相,而实无生。初识妄现「生」起「已」,又仿佛若有「实」体而暂住,起了别作用;若有实体,刹那暂住后,「还」于当处「坏」灭,(是故当知识念不实如幻,并无实体,若真有实体,则不应刹那坏灭,应常住不坏。既知前后之识念刹那生灭,并无实体,则知四缘亦无实,若还执着众缘为令识实有生起之因,便是无因中妄立有因),「是名」为「非有因」而「建立」因之行「相」。
大慧,非有性建立相者,谓虚空、灭、般涅槃,非作,计着性建立,此离性非性,一切法如兔马等角,如现,离有非有,是名非有性建立相。
【注释】
「虚空、灭、般涅槃」:此为三无为;「虚空」,是虚空无为;「灭」,是择灭无为;「般涅槃」,即非择灭无为;在此,般涅槃亦摄真如无为。
「非作,计着性建立」:以上三种无为,本非造作性,而邪小之人计着其为有自
性,并作如是建立。
「此离性非性」:而此三无为法实离于有无。「性、非性」,即有无。「性」,是有性,亦即是有见,以计法有自性故。「非性」,是无性,非有自性之义,亦即是无见,以计一切法皆无有故。
「一切法如兔马等角,如垂发现」:「兔马等角」比喻非有。「垂发现」,是如目有病,妄见有毛轮,而毛轮虽是病眼所见,然却是病目者确实有见,故比喻非无;毛轮不像兔马等角之但有空名,从未有人见过。虽然毛轮亦是幻有,若眼无病,毛轮即灭,亦即,垂发亦不现;比喻一切法之妄有,亦如是,但由众生心目有病所现,若心目不病,则一切法之妄相自然逸去。
【义贯】
「大慧,」于一切法「非有」自「性」中,而妄「建立」有性之「相者,谓」于「虚空」无为、择「灭」无为,与非择灭的「般涅槃」,三种无为法中,本「非」造「作」之性,而彼邪见者,「计着」其为有自「性」,并作如是立论之「建立」;然而「此」三无为法,实「离」于有「性」与「非」有「性」(有无),以「一切法」皆犹「如兔马等角」之非有,亦「如」人有病眼,而见有「垂发」
(毛轮)于目前显「现」,而一切法实「离」于「有」与「非有」,皆唯心所现,如兔马等角;或唯病目者所见,如毛轮,其体皆无有自性。(而二乘之人不了,执取偏空为涅槃性,外道则妄计无想断灭空为涅槃性,如是邪小皆于非有性中,妄计有涅槃。)「是名」为于「非有性」中「建立」性之行「相」。
建立及谤,愚夫妄想,不善观察自心现量,非圣贤。是故离建立谤恶见,应当修学。
【义贯】
非有而言有之「建立」相,「及」非无而言无之「诽谤」相,皆是「愚」痴凡「夫妄想」分别,无有智慧,「不善观察」一切法但是「自心」所「现」之「量」,此「非圣贤」之所见「也;是故离」于「建立」与「诽谤」二种「恶见」,汝等「应当修学」。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善知心意意识、五法、自性、二无我相,趣究竟。为众生故,作种种类像,如妄想自性处,依于缘起。
【注释】
「心意意识」:「心」,即第八识。「意」,即第七识。意识即前六识。此即总言
八识。
「五法」:相、名、妄想、正智、如如。
「自性」:即三自性:缘起自性、妄想自性、成自性。或说:依他起性、计所执性、圆成实性。
「二无我」:人无我、法无我,即人空与法空智。
「趣究竟」:趣入究竟之极果。
「作种种类像」:现作种种品类、形像之身,如六道四生等。
「如妄想自性处,依于缘起」:谓菩萨之化现,亦有如凡夫之妄想一样:凡夫妄想所至,便能立刻在心目中妄见其像,而凡夫的妄想,亦是依于因缘而起。菩萨化现其身也是一样依因缘而起,有如幻化。以菩萨已得意生身故能作如是变化。「妄想自性」,即妄想之义。
【义贯】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如是「善」于了「知心、意、意识」等八识、「五法」、三「自性」、及「二」种「无我」之「相」,了知这一切皆唯心所现,本自如如,菩萨如是善观如如之体,以为真因,乘此而「趣」入「究竟」觉之极果。然后
「为安」稳「众生故,」而从佛功德海,逆流而出,妙同万物,现「作种种」品「类」形「像」之身,正有「如」凡夫「妄想自性」所起之「处」,本非有无,乃「依于」因「缘」,如幻而「起」,故生即无生,且其化身乃依法身而起,故化即非化。
譬如众色如意宝珠,普现一切诸佛刹土,一切如来大众集会,悉于其中听受佛法。所谓一切法如幻如梦、光、水月,于一切法离生灭、断常,及离声闻、缘觉之法,得百三昧,乃至百那由他三昧。得三昧已,游诸佛刹,供诸佛,生诸天宫,宣三宝,示现佛身,声闻菩萨大众围绕,以自心现量度脱众生,分别演说外性无性,悉令远离有无等见。
【注释】
「众色如意宝珠」:能显众色之如意宝珠。如意宝珠即摩尼珠。
【义贯】
「譬如」能现「众色」之「如意宝珠」,菩萨摩诃萨法身之随缘不思议妙用亦如是,如如意宝,随诸一切众生心及自心之所念而「普现」于「一切诸佛刹土」之中,「一切如来」与「大众集会」之处,「悉于其中听受」一切「佛法:所谓一
切法」皆「如幻、如梦」、如「光」复如「影」、如「水」中「月」,依缘而起,非有非无,因而得「于一切法」远「离」于「生灭」及「断常」之邪见,以「及离」于「声闻、缘觉之」小「法」;如是修学已,即「得百千三昧,乃至百千亿那由他三昧,得」此诸「三昧已」,即依三昧力,遍「游」一切「诸佛刹」土,「供养诸佛,」示现「生」于「诸天宫」中,以「宣扬三宝」或「示现佛身」,由诸「声闻、菩萨」眷属「大众围绕。」而「以」一切法皆为「自心现量」之究竟甚深微妙如幻法门,「度脱」自心所现如幻「众生」,为其「分别」开「演」宣「说」一切「外」法之「性」皆「无」有自「性」,依心而生,普令闻者各了自心,顿证圣智,「悉令远离有无等」邪「见」,而得亲见自心真如之体。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心量世间,佛子观察,种类之身,离所作行,得力神通,自在成就。
【注释】
「离所作行」:离于能作、所作,而起无功用之行。
「得力神通」:「力」是如幻三昧力。谓得如幻三昧力与种种神通。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由自「心」现「量」而成「世间」一切诸法。「佛子」如是「观察」、修行,则能得各种「种类之」变化「身」,「离」于能作、「所作」,而起无功用之妙「行」。由「得」如幻三昧「力」与种种「神通」,故一切皆得「自在成就」。
【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