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何故一切诸法」实「不灭?谓」一切法之「性」,其「自性相」实「无故」,因此「一切法不可得」,以无自性故;既无自性相,是故无有灭者,「故一切法不灭」。
大慧何故一法无?谓相无是故一法无。

【注释】

「相起无常性」:诸法之相起时,为无常之性,不曾久住,刹那生灭。

【义贯】

「大慧,何故一切法」皆是「无常?谓」一切诸法之「相」生「起」之当时,即为「无常」生灭之「性」,不曾久住,即生即灭,其逝如电,「是故说一切法无常。」

【诠论】

此为破外道及凡夫执一切法常之妄见,以显示真无常。
大慧何故一法?谓相无生无故一法。

【注释】

「谓相起无生性」:谓诸相生起时,即是无生起之性。以初生即灭,本无生性,无所有故。
「无常常故」:无常之体实为常住真性故。此句与上面佛说「是故惑乱常」,两句可以相对照看:「无常」之相即是「惑乱」相,惑乱之所以使人惑乱,因为其现无常。然而惑乱本身实不惑乱;相同的,无常的本体亦非无常,所以惑乱实常,无常亦常,体一如故。

【义贯】

「大慧,何故一切法」是「常?谓」诸「相」生「起」时,当体即是「无生」之「性」,以因缘幻化,本无所有。「无常」之体实为「常」住真性,离生灭相「故,说一切法」是「常」。
尔时重宣此义而偈言记一向反诘分别及止制诸外道。
及生僧佉毗舍师一悉无记是。
正觉分别可得于言故。

【注释】

「以制诸外道」:佛以四种论说法,不但为教化三乘弟子,而且也为制伏外道,因为外道若有根熟者,则度之以三论,贵不失人也;若根未熟者,则诱之以止论,贵不失言也。
「有及非有生」:「非有」,无也。即外道所计之有、无二种为能生一切诸法。以其能生,故称为种。
「僧佉毗舍师」:「僧佉」,即数论师,为执有者。「僧佉(Sāmkhya),译为数,即智慧之数也,数为量诸法之根本,故以立名;又,从数而起之论,故名数论。数论师立二十五谛,计之为常。「毗舍师」,即胜论师,为计无者。所谓「胜」者,是以彼计其所执所论皆最胜故。此为印度六派哲学之一,即所谓外道六师之一,其创始者为呕露迦仙,造六句胜论。二十五谛及六句胜论,详后。
「一切悉无记」:谓此执有无妄见者,其所说法义,若有来咨问者,一切皆悉以无记论之,而不作答。
「彼如是显示」:彼诸外道所说者,率皆如是不出有无二法而显示其说。以外道之派别虽有九十六种之多,然其所立论,则不出有无二法。
「正觉所分别」:若正觉所观察分别者。
「自性不可得」:则一切诸法之自性皆了不可得,唯一真如。
「以离于言说,故说离自性」:以一切诸法皆离于言说,不可思议,故说一切法离自性,无有自性,有自性者,皆是言说,而言说非性。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如来所用之「记论」共「有四种」,即:一、随问而答之「一向」直答;二、「反诘问」其义而后答;三、详辨而后「分别」答;「及」四、置而不答之「止论」记。此四种记论不但用来教化佛之三乘弟子,且用「以制」伏「诸外道」。计「有及非有」(无)二种为能「生」一切诸法之「僧佉」(数论师),与「毗舍师」(胜论师),其所说之法义,如二十五谛,六句胜论,若来咨问如来,「一切悉」以「无记」论之而不为作答;以「彼」诸外道所说者,率皆「如是」不出有无二种妄计而「显示」其说。若「正觉所」观察「分别」者,则一切诸法之「自性」皆了「不可得」,唯一真如,「以」一切诸法皆「离于言说」相,不可思议,故说为如,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离自性」(无有自性)。以言说非性故。

【诠论】

一切邪说中,最主要的就是有无(断常)二种妄见,这也是如来在本经中一再
要破斥的,以其为一切妄见之本,由此二者,生出四句、百非,故令众生迷妄
失真;因此对此二者,有稍为加以认识的必要,才知道如来在破斥的是什么:
一、僧佉师数论外道唯识述记卷二说:劫初有外道,名为劫比罗译()(
为黄赤),世号黄赤色仙人,立二十五谛,论生死涅槃。其后门徒分为十八部,其领导人名为伐里沙,数论为伐里沙众中之人所作,即今之金七十论。「数」,梵名僧佉,即智慧之数的意思。数为量诸法之根本,故以立名;从数而起之论,故名数论。金七十论之来源为:谓有外道,入于金耳国,以钹鍱腹,顶戴火盆,击王之论鼓,求与僧论议,王许之,辩后,僧堕负,外道便作七十行之颂,以申数论之宗,王喜而赏之以金。外道欲彰己之令誉,遂名其颂为金七十论。百论疏上说:「僧佉此云制数论,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谛,故一切法摄入二十五谛中,名为制数论。」故可知二十五谛为数论外道,据以说明所谓宇宙万有开展状况顺序之根本原理也。二十五谛之表解如下:
神我
自性大我慢
五知根
十根
五作业根心根
五唯五大
其论说为:自性(物质的本体)受神我(精神的本体)之作用,而生大,由大而生我慢,由我慢再生五唯、五知根及五作业根;又由五唯生五大。又,神我又称冥谛,以其为万物之本源,冥漠无谛,故称冥谛,又称冥性。又为万物之本源,万差之诸法由此而生,故亦可名为自性,一名本性,亦云胜性。百论疏卷上说:「所言冥谛者,旧云:外道修禅得五神通,前后知八万劫内事,自八万劫外不能了知,故云冥。」大智度论云:「觉谛者,此是阴中识,外道思惟:『此识为从因缘得?为不从因缘?若从因缘,因缘是何物耶?若不从者,得此识。』既思惟不能了知,便计此识从前冥漠处生,故称冥谛,亦名
世性。」
以上为执神我等二十五谛为实有之数论外道之言。
二、毗舍师胜论外道此亦为印度六派哲学外道六师之一,此派外()()
道以计无为主。其论为分析宇宙万有为空间及唯物的多元论,立六句义:一、「实」,为本体;二、「德」,为属性;三、「业」,为作用;四、「同」,为共通性;五、「异」;六、「和合」,最后两个为物与物间之固有性。又,胜论师慧月更于第五项「异」上,细别为「异、有能、无能、具分」四项,再加自创之「无说」一项,合为十句义。此为执无之胜论外道所立之宗旨。复次,华夏虽无像印度外道哲学那样严密的学说,但老子的:「无生有,有生一,一生二,二生万物」,以及儒家的从一生太极,太极生两仪,而演为八卦,皆近于数论外道之冥谛。此学者不可不知,俾能「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免得被人带得团团转,杂学一番,而不知分辨抉择,误入歧途,多治杂业,废本胜行,则负佛恩大矣。愿善思之。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言愿为诸须陀洹须陀洹差 别通相菩萨摩诃萨须陀洹差别通相及陀含阿那含阿罗汉相分别知已是是为众生法谓二无我相及二障度诸相究通得诸议究境界众摩 一众生一法境界无尽身摄养一。

【注释】

「须陀洹」:小乘之初果,义为入流,或预流。以此果初入圣流,故称入流。须陀洹果所修证者,为于三界之八谛下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及上二界

色、无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发八忍、八智之十六心,而修断三界之八)
十八使见惑,证须陀洹果,名见道位。
「须陀洹趣」:「趣」,即是向,为须陀洹果之因位。此位为指从第一心至第十五心之间,趣向须陀洹果而进,这十五心之中,都叫须陀洹向,一直到第十六心发起,方断三界见惑,而证须陀洹果,才叫须陀洹。
「差别通相」:即差别相与通相。「差别相」,即别相,亦即个别之相,以其与其他有差,故名差别。「通相」,即同相,共通之相。这是指须陀洹趣与须陀洹果二者,各自所修的差别相,及其共通之相。
「斯陀含」:二果,一往来。谓于天上人间再一度往来,便得证四果,而入涅槃。
「阿那含」:三果、不还。谓证此果后,因欲界之五下分结断,故不再来受生欲界,命终后即寄位于净居天,而于彼处证四果,入于涅槃。
「阿罗汉」:四果,又称应供、杀贼。以其三界烦恼断,故名杀贼。以其为世间良福田,故一切天人皆应供养,故称应供。
「方便相」:「方便」,即是指以上三个圣果之「向」位,亦即:斯陀含向,阿那含向,阿罗汉向。
「分别知已」:皆分别了知其行相已。
「如是如是,为众生说法」:即以如是知解,如是分别,而为众生说法。
「谓二无我相,及二障净」:谓令其证入人法二种无我相之境界,及令其烦恼及所知二种障皆净除。
「度诸地相」:越度菩萨诸地之胜相。
「以一切法境界,无尽身财」:「身」,为化身,即内财。「财」,即外财,指世出世间之财物,出世间财即功德法财。
「摄养一切」:摄受、长养一切有情。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解「说诸」小乘人「须陀洹」及「须陀洹趣」二者,修证时各自「差别」之相,及其共「通」之「相;若菩萨摩诃萨,」能「善解」了须陀洹及「须陀洹趣」其修行之各自「差别」及共「通」之「相」,以「及」对于「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及其证果位前,因位上之「方便」趣向之「相」,皆能「分别」了「知」其行相「已」,即能以「如是」知解,「如是」分别,而「为众生说法」,其目的「谓」令其证入人法「二」种「无我相」之菩萨境界,「及」令其烦恼及所知「二」种「障」皆「净」除,而超越「度」过菩萨「诸地」胜「相」,皆得「究竟通达」,因而证「得诸」佛「如来不思议」之「究竟境界」,于是便能「如」可显「众色」之「摩尼」宝珠一样,能满众生一切所愿,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善能」富「饶」增「益一切众生,以」通达「一切法」实相之「境界」,及其「无尽」之化「身」与无尽之世出世间「财,摄」受长「养一切」众生。

【诠论】

此处问四果修行差别之相,其意为发挥前面所说「愚夫所行禅」中,二乘偏禅之行相。因前面以二乘及外道所行,皆是愚夫所行禅,而此节前,已详说有、无、断、常,即是阐释了外道邪禅之行相;然而二乘之偏禅行相,则仍未详,所以大慧在此问之。又,其所以问此的道理,为在令法众离于偏小之行,而趣入究竟之极果,所以大慧如是说:「分别知已,如是如是,为众生说法,谓二无我相,及二障净,度诸地相,究竟通达,得诸如来不思议究竟境界」,这是自利。然后更起而利他。而不是要令人去修学二乘禅,取证小果。
告大慧念今为。大慧白言受。告大慧三须陀洹须陀洹差别。云何为三?谓中。者极七生中者三生而般涅槃者生而般涅槃。

【注释】

「有三种须陀洹、须陀洹果差别」:「须陀洹」,指须陀洹向。谓须陀洹向及须陀洹果,各有三种差别。
「谓下中上」:谓分下中上三种根性利钝不同。
「下者,极七有生」:下根者,于得初果后,以其为极钝之下根,故须七返于三有中受生,方能断尽三界思惑,而入涅槃。
「中者,三、五有生而般涅槃」:中根人,则须再经三次或五次于三有中受生,断尽思惑,得阿罗汉,而后入于般涅槃。
「上者,即彼生而般涅槃」:上根者,即于彼当生,便超至四果,而入于般涅槃,更不历二、三果而后灭。

【义贯】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今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听受。佛告大慧:有三种须陀洹」向,及「须陀洹果」之「差别。云何为三」
种差别?「谓」因根性利钝,而有「下、中、上」三种之差别。先说须陀洹果人。须陀洹果人之「下」根「者,」于得初果之后,以其为「极」钝之下根,故须「七」返于三「有」中受「生」,方能断尽三界思惑。其「中」根「者」,则须再经「三」次到「五」次于三「有」中受「生」,方能断尽思惑,证阿罗汉,「而」入于「般涅槃。」至于「上」根「者,即」于「彼」当「生」,便超至四果(不再历二、三果),「而」入于「般涅槃」。
此三三结中。云何三结?谓身见疑戒。是三结差别升得阿罗汉。

【注释】

「此三种有三结」:「结」,为烦恼之异名;结是系缚之义,烦恼则为扰乱之义。谓此三种须陀洹向人,有三种结须断除,方证须陀洹果。
「身见、疑、戒取」:须陀洹向人断此三结,便得证须陀洹果。「身见」,即是我见,由此而生六十二见。「疑」结,是疑惑正理,令行人于过去一切处生犹豫,不得决断。「戒取」结,即行邪戒,谓取猪戒、狗戒等,非因见因,不能入正道。因八十八使见惑中,以此三结最重,故以此为见惑之总称,是故经中但说三结,便是代表见惑。
「上上升进,得阿罗汉」:谓须陀洹向人,于断见惑,证初果已,往二、三果步步上上升进,而至证得阿罗汉果。

【义贯】

次说须陀洹向人之行相。「此三种」须陀洹向人「有三」种「结」须断除,方证须陀洹果。此中亦有「下中上」三种差别。「云何」为须陀洹向须断之「三结?谓身见」结(我见结)、「疑」结(疑法)、「戒取」结(戒禁取结),「是」为「三结」之「差别」相。须陀洹向人于断见惑、证初果已,即往前向二、三果,步步「上上升进」,直到证「得阿罗汉」果。大慧身见二谓具生及。

【注释】

「身见」:即我见。以执此五阴身为我、我所,故称我见、身见。又,此亦是于五阴身作主宰见,亦即:以我为此五阴身之主宰,此五阴身为我所有。
「具生及妄想」:「具生」,即具生我见、我执。以此见为与身同时具生,故称具生我见。此为修道所断。「妄想」,即「分别」。分别我见(身见),为凡夫依第六意识,计着实体,而分别美丑妍媸,所起之惑,以此见惑为由分别而有,故称分别我见。此为见道所断。
「如缘起妄想自性妄想」:「缘起妄想自性」,即是缘起自性。「妄想」,即妄想自性。此谓:然而分别身见是依具生身见而起,正如依于缘起自性、方有妄想自性生起。又,缘起自性即是依他起性。妄想自性即是计所执性。

【义贯】

「大慧,身见」(我见、我执)「有二种,谓具生」身见「及妄想」身见(分别身见、分别我见)。然而分别身见为依具生身见而有,正「如」依「缘起妄想自性」(依他起性),而有「妄想」自性(计性)生起。譬计着生无无无相故愚夫相计着热时鹿渴是须陀洹身见无我摄受无断久无知计着。

【注释】

「依缘起自性,种种妄想自性计着生」:由于依止缘起自性所得之四大假合身,故令种种妄想计着相生起。「缘起自性」,即是因缘生法。「缘起」,因缘和合所起。以依于身,故有我见,依于我见,故有种种妄想分别生起。
「以彼非有、非无、非有无」:「彼」,指色身之相。此谓:以彼色相,从缘所起,故非有实体,亦非无因缘妄现之相,亦非有无具。
「无实妄想相故」:唯是无实之妄想所现之相。
「愚夫妄想,种种妄想自性相计着」:然而愚痴凡夫,由于自心妄想分别,而起种种妄想自性相之妄计执着。
「如热时焰,鹿渴水想」:犹如天热时之阳焰,鹿因渴而生实水之妄想。
「是须陀洹妄想身见」:「是」,此也。此名为须陀洹人所妄想之身见。意为:而实本亦无身,亦无身见,一切只如阳焰空华,唯心所现,并无实体;而须陀洹人,以自心妄想,执其为实有,以见身为实有,故亦计依身而起的身见为实有;以计「身」及「身见」皆各有实体,故执实有能断所断,而实皆是自心渴望所见,如鹿渴见阳焰以为实水,亦然。
「彼以人无我,摄受无性」:此下是示修断之相。「人无我」,为人无我观。「摄受」,即所摄受之身。此谓:彼初果人,以修人无我观,观色无体,则了所摄受之身本无自性,其身见之惑即断。
「断除久远无知计着」:因而断除久远劫来由愚痴无知而起之妄想计着。

【义贯】

「譬如」由于「依」止「缘起自性」(因缘生法)所得之四大假合之身,故令「种种妄想自性计着」(计所执性)「生」起。「以彼」因缘所生之色相,乃从缘所起,「非有」实体,亦「非无」因缘妄想之相,亦「非有无」具,本无自性,唯是自心「无实」之「妄想」所现之「相故」,然而「愚」痴凡「夫」由于自心「妄想」分别,而对「种种妄想自性」(计)所起之「相」,妄生「计着」其为实
有;犹「如」天「热时」之阳「焰」,群「鹿」因「渴」而生实「水」之妄「想」一样,「是」名为「须陀洹」人所「妄想」以为实有,而修断之「身见。彼」初果行人,「以」修「人无我」观,观色相无实自体,则了所「摄受」之身,本「无」实自「性」,其身见之惑即断,因而「断除久远」劫来,由愚痴「无知」所造成之妄想「计着」。
大慧具生者须陀洹身见他身等阴无相故生造及造故相相故大及集故须陀洹观无现身见断是身见断生是身见相。

【注释】

「具生者」:指具生身见。此下示具生身见修断之相。
「自他身等四阴、无色相故」:须陀洹人观察自身及他身之受等四阴(受想行识四阴),但有名字,并无如色阴之实体相,如是则了四阴空。
「色生造及所造故」:「色」,色阴。「生」,生起。「造及所造」,造为能造;能造及所造,指四大及其所造之色。此谓:须陀洹人于了受等四阴空后,更进一步观察色阴,则见色阴之生起,为从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之色而得。
「展转相因相故」:「相因」,互相为因。谓以了色由四大而得,便进而观此能造之四大,则见此四大所现者,乃展转互相为因之相。
「大种及色不集故」:以见四大展转互相为因,故明见四大种及其所造之色,实不聚集和合。「集」,即聚集、和合之义。既展转互相为因,便不可能和合,以和合必须因与缘皆独立,且于同一时存在。若展转互相为因,则法法前后互相牵连,而不能彼此绝对分开,成为独立之一法;独立之法既不可得,则独立之因与缘皆不可得;独立之因与缘既不可得,则因缘和合之相亦不可得。由于因缘和合之相不可得,所以见四大种及色阴实不聚集:无有和合之相。和合之相既破,则身相便破;身相一破,身见便亡。
「有无品不现」:「有」,指有形之色阴。「无」,指无形之受等四阴。此谓:须陀洹既破身相,则观见有形之色阴、及无形之受等四阴,皆为不实妄现,而实不现,非有实法。

【义贯】

「大慧,具生」身见「者」,乃「须陀洹」所断之第二「身见」。须陀洹人普观察「自」身及「他身」之受想行识「等四阴」,了知其但有名字,而「无」如「色」阴之实体「相故」,即了知四阴空;于是更进而观察色阴,则见「色」阴之「生」起,乃从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之色而得「故」,因此更进而观能造之四大(追本溯源),则见此能造之四大所现者,唯是「展转」互「相」为「因」之「相故」,因而明见四「大种」(能造),「及」其所造之「色」实「不」聚「集故」,无有和合之相,既不和合,则五阴皆不可得,如是照了,于是「须陀洹观」见「有」形之色法,及「无」形之心法(受等四阴)二「品」,皆实「不现」,无有实法,如是以人无我观照见五蕴皆空,「身见则断;如是身见」既「断」,对欲界之「贪」爱「则不生」,(贪爱不生,则生因永绝,故不再来欲界受生),「是名」须陀洹修断「身见」之「相」。
大慧疑相者谓得法见相故及先二身见断故疑法生于余大师见为是疑相须陀洹断。

【注释】

「疑相者」:此节示疑之修断相。疑有三种;疑理、疑法、疑师。须陀洹此三疑皆断。
「谓得法善见相故」:「得法」,所证得之真谛法理。谓于所证得之真谛法理,善能观察谛见是真理之相故,于理不疑。
「先二种身见」:先前所断之分别及具生二种身见。
「疑法不生」:以于理不疑,又断分别、具生二种身见,则疑法之心不再生起。
「不于余处起大师见,为净不净」:以疑理、疑法之心皆断,则不疑师疑
师之心亦断,而不再于他处作大师想。「余处」,指外道处,意即以外道为师,而随之学。「净不净」,即善不善。谓不疑佛为善或不善。

【义贯】

「大慧」,须陀洹所断之「疑相者,谓」于所证「得」之真谛「法」理,「善」能观察谛「见」是真理之「相故」,则断疑理之心,「及先」前分别及具生「二
种身见妄想」皆已修「断故」,则「疑法」之心永断「不生」;由于已断疑理、疑法之心,故「不」复「于余处」(外道处),「起大师」之妄「见」,而疑佛「为净不净」(善不善),因而断疑师之心。三疑既断,疑相即断。「是名」为「疑相须陀洹」所「断」者。
大慧戒者云何须陀洹戒?谓见受生苦相故是故。大 慧者谓愚夫决定受苦为众故求受生 回向觉无漏法相受持戒支是须陀洹戒相断。

【注释】

「戒取者」:此节示戒禁取修断之相。「戒取」,即戒禁取。戒禁取,即如来所制戒中禁止佛弟子修学者。「取」,即取法,摄取,摄受,取而修学之义。如来制戒,禁而不可取者,为非因计因,非戒为戒之外道种种邪戒,如持鸡戒、狗戒、乃至聋戒、盲戒等种种苦行,以为来世生天之因,谓今世受苦尽,来世纯是受乐。然以其实在无益于解脱,非为生天、涅槃之实因,只是自苦,又堕愚痴,故佛大悲,为令不堕恶趣,而制戒,禁取此等愚行,免自害害人,故称戒禁取。简言之,戒禁取者,即佛「戒」所「禁取」之种种邪戒、及无益之苦行。以取邪戒,故行邪行;苦行邪行,即不得正道;而须陀洹是见道位,以见正真之道,故照了断除世间一切愚痴、邪见、苦行,不复取着于彼,方入圣流,称须陀洹。
「谓善见受生处苦相故,是故不取」:谓善能明见持邪戒者,其来世受生之处,实为种种苦相,亦即:持邪戒,以其修因为愚痴行,且自害害人,罪甚重大,故其果报纯是受苦,非为受乐。是故须陀洹人心中决定不复迷而取彼邪戒。
「取者」:若夫取者,至于取邪戒者。
「谓愚夫决定,受习苦行」:「决定」,执着而不能改变义。愚夫以贪来世乐,而又无智抉择,故生执着,一意坚着,而摄受修习无益之苦行。
「为众具乐,故求受生」:「众」,种种。「具」,具足。愚夫但为追求众五欲具足之乐,而求于邪戒以为受生天上之因。
「彼则不取」:彼须陀洹人则明见而不取此等愚戒愚行。
「除回向自觉胜,离妄想,无漏法相行方便,受持戒支」:「除」,唯除了
之外。「自觉胜」,自觉胜趣。谓然而亦有大机行人,纯为回向自觉胜智,离于邪正之妄想分别,其所行者,实为真无漏法相之修行方便,为摄受利益有情而受持彼邪戒,此种行人实非愚夫贪着邪戒欲生天者,故除外。

【义贯】

「大慧,戒」禁「取者,云何须陀洹不取」外道所计之邪「戒?谓」须陀洹人「善」能明「见」持邪戒者,其来世「受生」之「处」实为种种「苦相故,」徒劳苦行,又增愚痴,自害害他,非涅槃因,「是故不」摄「取」彼邪戒。「大慧,」若夫摄「取」邪戒「者」,「谓」为「愚夫」贪来世乐,故于今生「决定」执着,摄「受」修「习」无益之「苦行」,以其但「为」追求「众」五欲「具」足之「乐,故求」于邪戒以为「受生」天上之因。「彼」须陀洹人「则」明见道理而「不取」彼愚戒、愚行。然而唯「除」一种人:彼大机行人,纯为「回向」无上「自觉胜」智,「离」于邪正之「妄想」分别,实为真「无漏法相」修「行」之「方便」,为摄受利益有情,而「受持」彼邪「戒支」,实非凡愚贪着邪戒而欲生天者。「是名」为「须陀洹」摄「取」邪「戒」之「相断」。
须陀洹断三结生须陀洹作是念此诸结我成者应二堕身见及诸结断。

【注释】

「三结」:即上面所说身见、疑、戒禁取三种结,以代表须陀洹所断之三界见惑。
「此诸结,我不成就」:「不成就」即是已断之义。「此诸结」,指三结。
「应有二过」:若作我已断三结之念,则有二种过咎。
「堕身见,及诸结不断」:以作念:我断三结,则有能断之人,所断之法;以有能断之人,故身见仍在;以有所断之法,故诸结未亡。是故虽修断诸结,而不能作修断之想。

【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