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不迷魔即殒,迷则魔得便

【“然彼诸魔虽有大怒,彼尘劳内,汝妙觉中,如风吹光,如刀断水,了不相触。汝如沸汤,彼如坚冰,暖气渐邻,不日消殒,徒恃神力,但为其客。
成就破乱,由汝心中五阴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当处禅那,觉悟无惑,则彼魔事无奈汝何。阴消入明,则彼群邪咸受幽气,明能破暗,近自消殒,如何取留,扰乱禅定?
若不明悟,被阴所迷,则汝阿难必为魔子,成就魔人。
如摩登伽殊为眇劣,彼惟咒汝破佛律仪,八万行中祇毁一戒,心清净故,尚未沦溺。
此乃隳汝宝觉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没,宛转零落,无可哀救。”】
【注释】
“彼尘劳内”:彼诸魔尚在尘劳之生灭法中。
“汝妙觉中”:而你所修的大定则是在妙觉真常之中。
“如风吹光”:彼诸魔若想害你,即犹如欲以风吹日月之光,毫不能着。
“如刀断水”:虽抽刀断水,水中了无刀痕,丝毫不受影响,而挥刀人徒费力气。喻魔欲坏正知正行人一样,只是徒劳无功。
“汝如沸汤,彼如坚冰”:“沸汤”,滚水。修定者观智炽然,故犹如滚水。“坚冰”,恼乱者邪执坚固,故犹如坚冰。
“暖气渐邻,不日消殒”:谓魔若来近,则行者的定慧炽然之暖气,便逐渐侵邻到他的邪执坚冰之上。“不日”,不久;不消几日,坚冰便消熔殒灭。
“但为其客”:“客”者,喻不久住者。故其魔事终不久住,不能成害。
“成就破乱”:“破”,指破你的戒。“乱”,指乱你的定。诸魔外道之所以能破你的戒行、乱你的定心。
“主人若迷,客得其便”:主人自家若迷,客乃能得其便。所谓:“肉必自腐,而后虫生”者是也。
“觉悟无惑”:“无惑”,自不生迷惑,亦不被他迷惑。
“阴消入明”:“阴消”,五阴之境消泯,即是下文所说的“色阴尽”等。“入明”,入大光明藏。以五阴尽,故如来藏光明现前,是故速即得入。
“则彼群邪咸受幽气”:“受”,秉受。“幽气”,幽暗之气。谓彼群邪都是秉受幽暗之气,而得成形者。
“明能破暗,近自消殒”:楞严大定的三昧光明,能破彼魔之愚痴黑暗,故他若近你,反而是他的暗性自然消失殒灭。
“殊为眇劣”:“殊”,甚。“眇”,同“渺”,小也。“劣”,低劣。谓摩登伽母的身份与法力,实甚为渺小、低劣。
“心清净故,尚未沦溺”:但以你的心本来是清净的,并非你自己自心起淫念,且有初果的道共戒在,所以能不被毁戒体,而不沉沦。
“此乃隳汝宝觉全身”:“隳”,坏。“宝觉全身”,指全体法身。谓此五阴魔的目的,则是要毁坏你能成就宝觉(无上觉)的全体法身。
“如宰臣家忽逢籍没”:“籍没”,没收。“籍”,原义为登录也;指登录其人一切所有资产,列成一清单,然后没收入公库,称为籍没。如宰官大臣,忽触大律,家财被充公。修行人若遇魔事而被破坏,一切戒体及善根功德尽皆丧失,亦复如是。
“宛转零落,无可哀救”:谓彼大臣先前得势之时虽然风光无比,今被抄家,即全家宛转飘零沦落天涯(或被放逐、充军,或被卖为奴仆、为婢、为妾、为妓);无法拯救。比喻若失宝觉法身,则不但道果之位被褫(chǐ:剥夺)除(官位失去),一切功德法财尽失(财产充公),从而沦落六道恶趣(宛转零落),无可救拔。唯除诸佛大悲哀愍,实难超脱苦趣。
【义贯】
“然彼诸魔”见其宫殿无故崩坏,“虽”心中“有大怒”,但是“彼”犹在“尘劳内”之生灭法中,而“汝”所修的楞严大定则是在“妙觉”真常之“中”,非生灭法;故他若欲害你,则犹“如”欲以“风吹”散日月之“光”,毫无着力处,亦“如”欲以“刀断水,了不相触”。又“汝”习定之观智炽然犹“如沸汤”,而“彼”瞋恼之邪执虽“如坚冰”,但汝之定慧炽然之“暖气渐邻”于彼坚冰,彼冰“不日”即告“消殒”,彼魔“徒”然仗“恃”五通“神力,但”终“为其客”,不得久住,亦不能成害。
诸魔鬼神及外道之所以能“成就破”汝戒行“乱”汝定心之魔事,其咎端“由汝心中”之“五阴主人,主人”自身“若”自生“迷”惑,则“客”乃“得其便”。
“当”行人“处”于此“禅那”正定之中,能常自“觉悟”而“无”所“惑,则彼魔事”之力虽强,以技无所施(没有破绽可趁),亦“无”能“奈汝何”。待你五“阴”之境“消”除(五阴尽)之后,“入”于本觉大光“明”藏中,“则彼群”魔妖“邪”本来“咸”秉“受幽”暗之“气”以成之形,汝定慧之光“明”便“能破”彼愚迷阴“暗”,因此他若接“近”你,则其暗性但“自”取“销消”,自身难保,因此他“如何取”再停“留”下来“扰乱”你的“禅定”?
反之,“若不明”其是魔,不能“悟”知其所现者并非善境,而“被阴”相,“所迷”,以致误以为是证得了圣证,“则汝阿难必”落魔道,沦“为魔子,成就魔人”之事业。
又“如摩登伽”母,其身份及法力实俱“殊为眇”小下“劣”,且“彼惟”以邪“咒”欲令“汝破佛律仪八万行中,只”欲“毁”汝之“一戒”(不淫戒),但你以“心”本来是“清净故”,并非你自己主动起淫念,故“尚未沦溺”。
而“此”此阴魔与摩登伽母相比,“乃”欲“隳”坏“汝”能成就无上“宝觉”的“全”体法“身”(亦即要将你的法身整个毁灭,并非只要破你一戒一定就好了);这譬“如宰”相大“臣”之“家”,一向得势,“忽”然触犯了大律,便“逢籍没”家私,全家大小“宛转”飘“零”、沦“落”四方,“无可哀救”。(习禅之人,若迷五阴相,而为魔所趁,为魔所坏,亦复如是,即丧失宝觉全身,不但道果之位被除,一切功德法财亦当尽失,且从而沦落六道恶趣,无可救拔。)

第二章 五十阴魔(禅中五十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