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彼相者」,谓「眼识所照」见者,「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显者,「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大慧,彼」堕于自心「妄想」分别「者」,妄建立「施设众」假「名」,以为彼等诸假名为实可「显示」彼「诸相」,并谓名相乃一一对应,决定「如此」,决定「不」可改「异」,如以「象、马、车、步、男、女等名」,而显其相,谓象名可显象之相,马名可显马之相,而不知名与相皆本空,「是名」为「妄想」之行相。「大慧,正智者」,谓照见「彼」一切「名相」之体,实「不可得,犹如过」往之旅「客」,不曾久住,如是照见,故了境空,因此见妄想所生之「诸识」本「不生」,故达心寂;境空而且心寂,于是于一切法不复起分别,故见一切法实「不断」亦「不常」;如是观察了知已,「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是名为正智。「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观察一切境皆唯心所现,外性非性,故于真如法中「不」妄「立」一「名」一「相」,故达一切境如。然菩萨「非」决「不」以方便力而安「立名相」,以成就世法,但于一切法之名相上「舍离二」邪「见」,即所谓「建立」及「诽谤」,以如实了「知」一切「名相」本来「不生」,因而达此心如;如是心境皆如,「是名如如」。
大慧,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永离一外道恶趣,正住出世间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一法,自觉法趣相,离诸妄想,见性异相,次第乃至法云地,于其中间,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得如来地已,种种变化,圆照示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

【注释】

「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无所有」,即是无相,以离于空有二边之相,故是无有少法可得,一法不立之无相境界,究竟寂静不生。此谓以真如智观一切法,证真如理,唯如如智独存,即此如智亦不可得,所以说得无所有境界,登欢喜地。又,以亲见真如,故大欢喜,而入欢喜地。
「正住出世间趣」:「正住」,无住而住,谓之正住。「趣」,向也,道也;以是道,故能趣向。
「分别幻等一切法」:「分别」,善了知。「幻等」,如幻、如化、如影等。
「自觉法趣相」:证自觉圣智法趣相。此即无证而证。
「离诸妄想」:谓以无功用智,转藏识名,离能所之念,是故云「离诸妄想」。
「见性异相」:彻见法之体性,而起不可思议异相之用。「异相」者,种种相也。此即所谓全体起用,化用无端。
「神通开敷」:神通满足,如花之开敷。
「如水中月」:谓如水中月,普现于一切众生清净心水之中;以其不依不着,应现自在,不涉功用,无来无往,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此为身业无作之行。
「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为种种意欲知解不同之众生,分别演说诸法;以一音演说,巧应群机,此为语业无作之行。
「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然此一切皆是菩萨法身离于心意意识之所作者,了无作念,是为意业无作之行;如是三业离念清净,随智慧行,纯一如如体,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之益。

【义贯】

「大慧,菩萨摩诃萨」安「住」于「如如者」,以证「得」无相之「无所有境界」,究竟寂静不生「故」,便证「得菩萨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便即「永离一切外道恶趣」,而能「正住」于「出世间趣」,并令世出世间一切「法相」之智迅疾「成熟」,故能善了知「分别」如「幻」、如梦「等一切法」,证「自觉」圣智「法趣相,离诸妄想」分别,「见」法体「性」,而起不可思议种种别「异相」之用,「次第」升进,「乃至」于第十「法云地,于其」(法云地)「中间」,即得「三昧力自在,神通」满足,如华「开敷」具足充满,而得如来地;证「得如来地已」,为度脱众生故,而现「种种变化」身,「圆」满普「照示现」其身,以「成熟众生」,犹「如水中月」,普现于一切众生清净心水之中,应现自在,不涉功用,无往无来,此为身业无作之行;又,「善」能「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之大愿行,「为种种意」欲知「解」不同之「众生,分别」演「说」诸「法」,然说而无说,此为语业无作之行;凡此一切所现身语,皆是菩萨「法身离」于心「意」意识之「所作」者,了无作念,是即意业无作;如是三业离念清净,随智慧行,「是名」为「菩萨」契「入如如所得」之利益。
尔时大慧菩萨白言:世尊,云何世尊,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为各有自相宗?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是事「云何?世尊」,是否「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抑或「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于「五法」之中。

【诠论】

在前面,大慧问佛四门(五法、三自性、八识、二种无我)差别之相,佛只提出五法而答,并未明示其他三门,大慧因此再问:是否因为三自性可归入(并入)五法,而三自性实并无自相,因而只须要明了五法,便不须再说三自性了呢?还是说五法与三自性皆各有自相,而须逐一辨明呢?佛明显地回答说三自性是入于五法,然此答之义,即含五法与三自性亦各有自相。何以故?因为有自相,方能摄入;譬如若无名相二者之自相,如何能摄入妄想?若妄想没有自相,如何能入于名中?因此知佛所说之「入」,其义乃含法有自相之义。佛意谓不但三自性为摄入五法之中,乃至于八识、二种无我,一切诸法皆悉入于五法之中。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法,名具时生,如日光具;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

【注释】

「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此为解说三自性中之「妄想自性」,为摄入于五法之「名」及「相」二法。
「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具时生」:此下为说明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为入于五法中之「妄想」。此谓若依彼名相二法而起之妄想分别,因而复生起诸心王、心所诸法,名为具时而生。「具时生」,同时具起。
「如日光具」:如日与光乃具时生,不得相离,非先有日再有光,或先有光再有日。
「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因此,一切法之种种异相,各有差别,亦即各有其自相,以心见诸相各有差别,而得分别任持诸法,此为心境互为缘起(互相为缘而起),故名为缘起自性。因此说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为摄入五法中之「妄想」。
「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五法中之正智与如如,为离一切名、相、妄想,故非有作;以非有作,是故不可坏,非生灭法故;是故正智如如名为圆成自性。是故三自性之「圆成自性」为摄入于五法之正智、如如。

【义贯】

「大慧,」云何说三自性为摄入五法之中?谓「彼」五法中之「名及相」,即「是」三自性中之「妄想自性」,以妄想之自性,即依名相计着而成,故三自性之妄想自性,为摄入五法之名与相二法之中。「大慧,若依彼」名相二法之「妄想」分别而「生」起之「心」王、「心」所诸「法、名」为「具时」而「生」,非有先后次第生起之相,「如日」与「光」共「具」而生,不得相离;是故一切诸法之「种种相各」有差「别」,以众生心见诸相各有差别,而得「分别」任「持」诸法,此为心境互为缘起(互相为缘而起),「是名」为「缘起自性」,是故三自性之缘起自性,入于五法之妄想。「大慧」,五法中之「正智」及「如如者」,乃离于一切名、一切相、一切妄想,故非有作,故「不可坏」,以非生灭法故。「故」正智、如如「名」为圆「成自性」,是故三自性之圆成自性,为摄入五法中之正智、如如。
复次大慧,自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法悉入其中。

【注释】

「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若依着自心现妄想,即有八种分别之法起,即指八识。此自心现相,即含相、名、妄想三法。
「五识身相」:「身」,为聚集义,亦即复数、多数之义。
「不实相,妄想故」:谓八种识皆是虚妄不实之相,以依妄想而有故。
「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若能令我、我所二种计着灭,二无我智即得生起。以妄灭,故含正智、如如。

【义贯】

「复次大慧」,若依着「自心现」之「妄想」,即有「八种分别」之识生起,「谓」第八「识藏」、第七末那「意」识、第六「意识、及」前「五识身相者」,此八种识皆是虚妄「不实」之「相」,以其皆为依「妄想」而起「故」。若能令「我」及「我所二」种「摄受」计着寂「灭」者,则「二无我」智即得「生」起,此即是正智、如如;是故八识、二种无我皆为摄入于五法之中。「是故大慧,此五法者,」不但「声闻、缘觉、菩萨」之一切修因证果,及「如来」所证之「自觉圣智」,以及一切贤圣之「诸地相续」修证「次第」,皆摄入其中,乃至「一切佛法」亦「悉入其中」。

【诠论】

此节为别明八识、二无我入于五法之中。谓将自心所现之境界,立为我所,即是「名」、「相」二法成就;复于此等名、相起执着,计「我」为能分别彼等诸法者,而生起八识,即名为妄想。若能了达此心境不实,即名为正智、如如。经文接着又谓一切三乘贤圣之修因证果,皆入于此五法中,乃至佛之自觉圣智,及一切佛法,亦皆入于五法之中,故知五法为一切修证之总相。
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缾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诸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是名正智。

【注释】

「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前面所说五法之次序为:「名、相、妄想、正智、如如」,如是次第,其意义主要是依自行而言,故由末返本;此处之五法次第,其作用又兼化他,所以由本出末。以「相」为本,「名」为末故。
「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缾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若执彼诸法有如是之定相,而立其名为缾等,且计着即是此名,而非其余之名能显示此相,是说为「名」。
「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若建立施设众名,以表显诸相,如以瓶之名来显示瓶之相等,是为依分别自心现境,而起心王心所诸法,是名为妄想。
「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若如实觉了彼名与相,唯心所现,毕竟无体,不可执取,了不可得,则达一切境本如。
「始终无觉」:以境本如故,则了实无有「所觉」;以了无有所觉故,故「能觉」亦亡;照了无有能觉所觉,故若「始」、若「终」皆亦无有能觉、所觉;如是即能所双泯,而达心境如如。
「于诸法无展转」:以心境皆如,故能于诸法无复展转生灭,而证不生不灭。
「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以证不生不灭,故即顿离一切不实妄想,契入于如体,是名为如如。以心境具如,故名如如。
「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若了真如实在决定,无有二相,一切法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即是真如之相。
「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此真如之相,乃我及诸佛随顺法性证入之处。
「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如来自证如体之后,普为一切众生依如实法而开示演说,施设众法门以显示此如相,此即是由如如而起正智利生。
「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若于彼如如正智,随顺而悟入正觉之体,即不堕于断常二见,彻见一切法不断不常,因此离于一切妄想分别。

【义贯】

「复次大慧,五法者」,为「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此中之「相者」,谓「若」见有「处所、形」状「相」貌、「色像等现,是名为相。若」执「彼」诸法「有如是」之定「相」,而立其「名为缾等」,且计着「即」是「此」名,而「非」其「余」之名能表显此相,「是说为名」,此乃由相而得名(由相立名)。复次,若由「施设众名」,以了别「显示诸相」,如以「瓶」之名,以表显瓶之相「等」,是为依自心现境而生起「心」王、「心」所诸「法,是名」为「妄想」之行相。若如实觉了「彼名」及「彼相」乃唯心所现,「毕竟」无体,了「不可得」,则了达一切境本如。以了一切境如故,即见若「始」若「终」实「无」有能「觉」所觉,能所双亡,故达此心如。心境皆如,故能「于诸法无」复「展转」生灭,证不生不灭之体,而顿「离」一切「不实妄想,是名」为「如如」。若了「真」如「实」在、「决定」,无有变灭,无有二相,一切法「究竟自
性不可得,彼」即「是」真「如」之「相」;而此真如之相,乃「我及诸佛随顺」法性证「入」之「处」;我及诸佛自证之后,「普」「为」一切「众生」,依「如实」法开示「演说,施设」众法门,以「显示」此如相,此即由如如之体,而起正智之用。若能「于彼」如如所显之正智,「随」顺而悟「入正觉」之体,即得彻见一切法「不断不常」,离于断常,故一切「妄想」分别即「不」再生「起」,而得「随顺」如来「自觉圣」智之所「趣」,顿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能证「得」之「相,是名」为「正智」之行相。

【诠论】

如上面

【注释】

中所示,五法之次序,此节与前面所说者有所不同。因为前面只从根境上来说,故由末至本,来表明真妄之关系,亦即是从妄返真,阐明修证之次序:谓因「名」而溯其「相」,乃至由「正智」而返证「真如」,此为以自利为主。而此节中五法之次第,则是总说诸法,从本流末,来显示真妄二者之关系。即谓一切有形者,则称之为「相」;相皆各有其名,称之为「名」;能分别此诸名者,便称之为「妄想」;达「名」、「相」、「妄想」当体本自寂灭,称之为「如如」;依如如而发之言说,称之为「正智」。故此处五法次第之立意为兼有化他之行;由于立意不同,故名次有别。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

【注释】

「当自方便学」:当以自智之方便修学。
「勿随于他」:勿随于他教、他法而转。亦即:菩萨摩诃萨须于如来所传之此无上顿教法门,正念正住,期于通达,勿随他转。

【义贯】

:本节从略。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悉摄摩诃衍。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

【注释】

「摩诃衍」:梵文全名为摩诃衍那(Mahayana),「摩诃」是大,「衍那」是乘,合称大乘。以佛乘能乘载无量众生至涅槃岸,故名大乘。
「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虚妄想」,亦即妄想。「自性二种相」,指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及「妄计自性」。此谓五法中之名、相、妄想即摄三自性之缘起与妄想二自性。
「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成相」,圆成实性。此二句为示法身常住之义,以圆成实则不可破坏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法,此四门即「悉摄摩诃衍」中之一切法。五法中之「名、相」及「虚妄想」,即摄三「自性」之缘起自性及妄计自性「二种相」,五法中之「正智及如如,是则为」三自性之圆「成」实「相」。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解说。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之法「句」中谓:「过去」之「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之诸佛,「亦复如是」如恒河沙,若如是者,我等应「云何」受持此句?「世尊,」我等「为」应「如」世尊所「说而受」持?抑「为」于言说外「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为我「解说」。告大慧:莫如说受:三世诸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过世间望,非譬所譬。

【注释】

「过世间望」:谓诸佛如来法体,乃超过世间之心量所能企望者,故世间之计量无与等者,是故诸佛法身不可以数量知。
「非譬所譬」:无有譬喻能喻诸佛之法体。

【义贯】

「佛告大慧:莫如」言「说」而「受」持彼句:以「三世诸佛」之「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以诸佛如来之法体乃超「过」一切「世间」心量所能企「望」
者,不可以数量知,无与等者,故「非」一切「譬」喻「所」能「譬」喻者。以凡愚计常,外道妄想,长养恶见,生死无穷;欲令厌离生死趣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说言:「诸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息方便求。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作是说言:「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优昙钵华
无已见、今见、当见;如来者,世间悉见。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
世如优昙钵华。大慧,自建立自通者,过世间望,彼诸凡愚所不能信,自 觉圣智境界,无以为譬,真实如来,过意意识所见相,不可为譬。

【注释】

「优昙钵华」:梵文具名为优昙钵罗(Udumbara),义为灵瑞、瑞应,三千年始一现,其华现时则金轮王出。又,南史曰:「优昙华乃佛瑞应,三千年一现,现则金轮出世」所谓昙华一现,即本于此。
「息方便求」:令其息止依种种邪方便之追求,而转求于圣道。
「观诸受化者」:此指已受化之利根人。
「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以利根人堪能修学,恐其废懈,故作是言:「佛难值遇」,以策其把握时机,加功精进,速证妙果。
「优昙钵华,无已见、今见、当见」:此句魏译作:「而优昙华于世间中无人曾见,当亦不见。」
「如来者,世间悉见」:然而如来则世间一切众生,或已见、或今见、或当见,是故如来实非如优昙钵华。
「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谓如是之譬喻,非依如来所自证之自通法而说。亦即恒沙及优昙华二喻,为言易见及难见,此皆是如来化用边事,非如来自证之境界。

【义贯】

「以凡愚」之人妄「计」诸法为「常」,而一切「外道」则依自心「妄想」,堕于常、无常见,因而「长养」种种「恶见」,故堕于「生死」海,轮转「无穷」;如来为「欲令」此等未受化之诸凡愚人,速能「厌离生死」六「趣」之「轮」转,而「精勤」求「胜进」之圣果「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以此而令其「息」止种种邪「方便」,而「求」于圣道,速离生死苦海,得涅槃乐。如来「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为属于利根之人,然时懈废,为欲令其发大勇猛,速证妙果,而「作是说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令其起难遭想,精勤佛道。然而「优昙钵华」者,世间之人「无已见、今见、当见」;而「如来者」,则是「世间」一切众生「悉」皆得
「见」:或已见、或今见、或当见,是故如来实亦非如优昙钵华。如是难见、易见二喻,「不」是如来「以建立自通」之自证境界「故」,而「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大慧,」如来「自」证「建立」法身「自通者」,乃超「过世间」心量所能企「望」者,故为「彼诸凡愚」之人,「所不能信」。如来「自觉圣智」之「境界」,世间法中实「无以为譬,真实」法身「如来」乃超「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以世间譬喻「为」之「譬」喻而能了知。
大慧,然我说譬如恒河沙,无有过咎。

【义贯】

「大慧,」虽然如来之法身,实非世间之譬喻所能喻者,「然我」所「说」之「譬」喻:诸「佛如恒河沙」者,则亦「无有」任何「过咎」。

【诠论】

此为接上节而言佛所说之譬喻无有过咎。佛意谓若以自通之法体言之,则法体本离言说譬喻,无有言说而能企及,何况譬喻。今则因报化佛,化现摄生,聊以显示如来七德,故譬如恒沙,亦无过咎。
大慧,譬如恒沙,一鱼、、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践 踏,沙不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自性清净,无诸垢污: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外道、诸人、兽等,一恼乱,如来不念,而生妄想。如来寂然,无有念想。如来本愿,以三昧 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断贪恚故。

【注释】

「输收摩罗」:译为杀子鱼。
「自觉圣智恒河」:自觉圣智如彼恒河。
「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佛之大力神通自在,有如恒沙。
「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如来之本愿,为欲以三昧乐,普安一切众生故。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虽为「一切鱼、、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等之所「践踏」,而「沙」从「不」自「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分别,以恒沙「自性清净,无诸」妄想烦恼之「垢污;如来应供等正觉」之「自觉圣智」如彼「恒河」,而如来之「大力神通自在」满足,其量「等」如恒「沙;」是故「一切外道、诸人、兽等」,虽作「一切恼乱」,而「如来」亦从「不」起一「念」言:彼恼乱我,「而生」烦恼「妄想」。以「如来」圣智心体
「寂然,无有」染净之「念想」。又,以「如来」之「本愿」,为欲「以三昧乐」普「安」一切「众生故」,是故「无有恼乱」能动摇之,如是性德「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如来已「断贪」爱瞋「恚故」,是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河沙,为恒河水之所冲洗,无诸杂质垢染;是故我立譬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以恒河沙喻如来悲愿利生,而无恼乱。谓如来自觉法身如恒河,神通妙用如恒沙。沙虽被鱼鳖等践踏,亦不生恼乱之心,以沙之自性无染故,此用以比喻如来之神用,虽为外道恼乱,亦不生厌舍之心,以法身本来寂静故,且以利生本愿,三昧之力所持故,又已断法中之贪恚故,所以法体离念如恒河沙无有杂质。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地,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具生故。其余愚夫作地烧想,而地不烧,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不坏。

【注释】

「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具生故」:地大虽为火烧,然地大之性亦不断灭,以地大恒与火大具时而生故;又若有火大生起,即表示地大非究竟灭尽,因为四大之性是相融摄的缘故。
「而地不烧」:而地大实不被烧尽,以比喻如来法身不究竟涅槃。

【义贯】

「譬如恒」河「沙,是地」大之「自性,劫尽」火起欲「烧」之「时」,即「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亦「不」曾「舍」其「自性」,以地大性恒「与火大具」时而「生故」。其性相融摄,故灭而不灭,相灭而性存,然「其余愚夫」却「作地」被「烧」尽「想,而地」实「不烧」尽,「以火」为地之生「因故」(火能生土)。「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终「不坏」灭,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诸大众。

【注释】

「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如法华会上,佛欲为三根之人授记,即先放白毫相光等,便是。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其数「无有限量,如来」之「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欲「成熟」无量「众生故」,放大光明,「普照」十方「一切诸佛大众」之会,为令彼觉知故。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比喻如来之光明无尽。瑞相光明,彰乎自性,因如来已证自体大智真光,故所现众色亦无量无边。如大智度论云:「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照法界义故,所现之色无有分齐,能示十方无量报身菩萨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不相妨碍。」所以说:如来光明无量。
大慧,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

【注释】

「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此比喻如来已离分段、变异二种生死,以有漏、无漏因缘皆断故,是故如来法身常住。唐译作:「譬如恒沙住沙自性,不更改变而作余物。」
「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如来已无生死及生灭之相,以诸有之生死因缘皆已断故。盖分段与变异二种生死系以五住地无明为因;今如来五住地无明已尽,则二死具忘,本来平等,同一妙觉如如之性,故别求异沙,永不可得。「生死」,指分段生死。「生灭」,指变异生死。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若欲「别求异」于此「沙」之性,「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已「无生死」或「生灭」之相,常一如如不动,以诸「有」之生死「因缘」皆已「断故」。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大慧,譬如恒沙,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智慧成熟众生,不增不减,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坏;如来法身非是身法。

【注释】

「身法」:有为身,即色身。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其「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以大「智慧」方便「成熟众生」,亦「不增不减」,以如来法身「非」有为「身法故。」有为色「身」之「法者」,则「有坏」灭,而「如来法身非是」有为「身法」,故无坏灭增减。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比喻如来以方便智成熟众生,然虽度脱无量,而于法体并无增减,不同于色身之有生有灭。再者,恒沙无数,取之而不知减,投之而不知增,以喻法身起权智,成熟众生,而其体则无增无减。又,如来以智慧利益众生,若众生能妙契佛心,如来之智亦不为之而增,若众生拒化而迷真,如来之智亦不为之而有所减,故喻如恒河沙。
如压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极苦众生,逼迫如来,乃至众生未得涅槃,不舍法界,自三昧愿乐,以大悲故。

【义贯】

「如压恒」河「沙」,欲取油,而「油」实「不可」能于恒沙中「得」。如来亦「如是,一切极苦众生」,虽「逼迫如来,乃至」一蠢动「众生未得涅槃」,则如来亦「不舍法界」,而「自」住「三昧」,相反的,如来「愿乐」度生,「以」具足成就「大悲」心「故」,是故如来不究竟入于涅槃。因此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比喻如来运悲度生而无瞋;油比喻瞋,沙比喻如来法身;谓如来不论如何受逼迫,亦无瞋恚之油得从法身沙中出。魏译作:「诸佛如来为诸众生苦恼所压,瞋不可得。」以沙非油本,佛非瞋恚之源,故压沙毕竟无油可得;同样,骂佛,佛终无瞋恨。又,所言「逼迫如来」者,乃谓众生善恶业之性即是佛性,故众生为众苦所逼迫,即是逼迫如来。因此众生若未得究竟涅槃,如来即不舍法界,而愿乐行度生三昧之事业,令普得涅槃,何以故?以受同体三昧所任持之故。」又,「逼迫如来」尚有一层意义:以众生身言之,则众生自身心中,亦皆各有如来清净自性,即所谓如来藏;因此,虽四大五蕴种种逼迫,然众生自身心中之此如来自性,亦实不瞋不恼,不着不染,究竟清净。
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非无水也。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诸法,随涅槃流,是故说言如恒河沙。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是坏义故。大慧,生死本际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说去。大慧,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

【注释】

「譬如恒沙,随水而流」:「沙」喻法身;「水」喻涅槃。
「非无水也」:并非河中无水,而沙能自流。以喻并非无涅槃而有法身,以法身即是涅槃故。
「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趣也。
「生死本际不可知」:「本际」,本身之边缘。佛恐大慧闻佛说法只随涅槃流,不随生死,便以为涅槃在生死之外,因此举生死本际以开示之,所以告大慧云:「生死本际不可知」,以生死际即涅槃际。此唯证相应,故说不可知。「不可知」者,不可以智知也。
「不知故,云何说去」:谓如果我真不知生死际即涅槃际,为何我还常说诸去?亦即佛已自知生死际即涅槃际,故说不随诸去而去,亦即是:随其不去。也就是说如来不流转,亦不落断灭。
「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断」,为障惑尽忘,凡圣皆泯,称之为断,亦即证得生死际即涅槃际。此实诸佛如来安身立命之大安乐乡,惟佛能知,非凡愚得会也。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随水而流,」终不逆流,「非无水」而沙能自流「也」。
如来法亦「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切诸法」亦皆「随」顺「涅槃」之「流」而流,终不逆流,「是故说言」诸佛如来「如恒河沙。如来」法身「不随诸去」(诸趣)「流转」,以「去是」生死变「坏义故」,而如来法身实不坏。「大慧,生死本」身之「际」限即涅槃际,故「不可」以智「知」,唯证相应;然如来若真「不知」生死际即涅槃际「故,云何」又频「说」诸「去?大慧,去者」乃诸惑「断义,而愚夫」不觉「不知」。
大慧白言:世尊,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告大 慧:无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自现,知外义,妄想身转解脱不灭,是故无边,非都无所有。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观察内外,离于妄想,无异众生,智及尔焰,一诸法,悉皆寂静;不识自现妄想,故妄想生; 若识则灭。

【注释】

「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此为疑解脱在生死之外,谓过生死边际,方达解脱境;而不知生死际即解脱际。「无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至
「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佛答说生死际即涅槃际,但众生迷于本际,而成无始来之妄想恶习,因此妄见心外实有境界。今若灭彼妄心,了知心外无法,即此妄想便是涅槃,并非离于妄外,别有涅槃,因此说「妄想身转解脱不灭」。「身」,即多数义。「妄想身」,即种种妄想。以但妄想身转而得解脱,是以无边解脱触目现前,非都无所有。盖彼妄想乃无边解脱之异名而已,所谓「妄想尽而涅槃现」者,即是此义。「观察内外,离于妄想」至
「若识则灭」:此谓「本际」即是妄想,妄想即是众生,离众生外,更无妄想;离妄想外,更无众生。而妄想自性即是涅槃,众生自性亦是涅槃,何以故?以一切法本自涅槃故。是故若能观察内身外境一切诸法,以及能知之智与所知之尔焰,悉皆寂灭不生,即见一切本来涅槃。只是众生不识自心所现妄想,故说有妄想生,若识得自心,则一切妄想自灭无余。然则生死涅槃实同一贯,唯我自心迷悟转变之殊而已。

【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