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破计心无所在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名之为心。’则我无著,名为心不?”】
【注释】
“法轮”:以佛所说之法能摧辗无明烦恼,故以轮为法之比喻。
“觉知分别心性”:亦即六识妄心,以六识缘取前五识,而分别五尘落谢之影子,故《圆觉经》称之为“六尘缘影”,本经则斥为“虚妄相想”,全无实体。
“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六识妄心,随境生灭,本无实体,本自无生,是故于一切处求之,而不可得;因此言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正是显示大乘无相实相之义。
“一切无著,名之为心”:“著”,染着。佛义为:此心纵然虚妄,然其对于一切,实不染著,诸法究竟清净之相,实不为一时妄心之所改变。如是性相,称之为心。
“则我无著,名为心不?”:“无著”,阿难所说的无著,与诸法实相之无着,意义大不相同。阿难之意为:没有着落。因为从上面以来,阿难一路找他的心之处所,都不被印可,现在已被逼得无路可走,无处可找,所以觉得“下不着村,上不巴店”,毫无着落,空空洞洞的,有点落莫之感,不知如何是好,正如黄蘖大师所说的“无栖泊处”,这种四处落空之状,阿难把它当作是“一切无著”。不知妄心本无体,只是目前被逼得无处可寻,但他还是在认此妄心为有一实体,只是目前暂时找不到一个地方安置它而已。这种“没有户藉”,没有落脚处的无奈状态,阿难把它称为“无著”。
【义贯】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在“昔”日“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一起“共转法轮”时,“常言”:一切众生“觉知分别”六尘之“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于“一切”处“无”所住“著”,念念生灭者,“名之为心”,依此而言,“则我”现在觉得于任何处皆毫“无着”落,此可得“名为”我的“心”之性相“不”?
【诠论】
有些习惮之人常好言:“我的心无所在、无所不在”,好象已达到很高的境界了,而究其实,常只是心未决定、乃至尚未明了,而想达到“双脱”的目的,所造就的一个口头禅,但有言说,都无实义。兹破斥如下:
一、心无所在——若你的心无所在,即同无心;而实不然。若无心,即不再起贪瞋痴,亦不能造恶,更不能造善,乃至亦不能发心学佛、修道、证道。故说你的心无所在,是不能成立的。
二、心无所不在——如果你的心无所不在,则到处都可碰到你的心,而实不然;故说你的心无所不在,是不能成立的。
3、心无所在、亦无所不在——这更不成:因“无所在”与“无所不在”是两相对立的,既然“无所在”就不可能同时也“无所不在”;因此说“无所在”又“无所不在”是自相矛盾的。故不得言你的心既“无所在”又“无所不在”。又,这在因明学中称为“双亦”,是一种诡辩术,企图双脱其过:你若否定我的“无所在”,则我还有个“无所不在”,反之亦然。
4、心非无所在、非无所不在——这也是双脱的诡辩术,因明学中称为“双非”,其实这只是“双亦”的变体,其原理与技巧则与“双亦”同。
总之,习禅贵实修,不在言说,若只在言说中逞能,充其量只是戏论,枉费此生得过禅法的大好因缘。
【佛告阿难:汝言觉知分别心性俱无在者,世间虚空、水、陆、飞行,诸所物象,名为一切,汝不著者为在?为无?无则同於龟毛、兔角,云何不著?有不著者,不可名无;无相则无,非无即相,相有则在,云何无著?】
【注释】
“觉知分别心性”:能觉知、分别之心性。
“俱无在者”:俱无所在,意指不在内、外、两间等处所。
“世间虚空、水、陆、飞行”:“世间”,指山河大地等。“虚空”,世间之虚空界。世间之山河大地并其虚空,即是指众生之依报,亦即无情界。“水”,指水中生存之水族类。“陆”,指陆上行走之众生。“飞行”,指于空中飞行之禽类。这些便是指众生的正报,亦即有情界。
“诸所物象,名为一切”:“诸所”,这一些。“物”,指有情物、有生物。“象”,指无情界。“一切”,一切法。依唯识百法,则一切法包括世间、出世间,色、心二法,亦即有情、无情一切法。此句言,这一些所有的有情界及无情界,有命无命的都包括在内,才能称为世间的一切法。
“汝不著者,为在?为无?”:“在”,有心体存在。“无”,没有心体存在。而你所说的一切不著,是指你仍然有心体存在,而不著这一切?还是指你并没有心体存在,故不著这一切?
“无则同于龟毛、兔角,云何不著”:“无”,若无心体存在。“龟毛”,乌龟的毛,乌龟本来无毛,龟毛一词,但有其名,并无其实之义;亦可作为“纯是自心妄想”之义。“兔角”,其义同龟毛,在佛经中常与龟毛并举。此句言,如果你说你的心体是无,则你的心就变成跟龟毛、兔角一样,有名无实,本无所有,怎还能说什么著不著一切?——既然没有心体,你用什么来著一切?
“有不著者,不可无名”:若还有个能不著一切处的,即是还有心体在,便不可称为一切无著。
“无相则无,非无则相”:若你的心是完全没有任何体相,则你的心便成一无所有;若非一无所有,则还是有体相。
“相有则在,云何无著?”:若心仍有体相,则心便是还存在着;既然存在,如何能不著一切处?
【义贯】
“佛告阿难:汝言”你的能“觉知、分别”一切法的“心性俱无”所“在者”;然则“世间”之山河大地并其“虚空”等无情界(依报),以及“水”中游之鱼类、“陆”上走之人类、畜类、空中“飞行”之鸟类(及各处之三恶道类)等有情正报,是“诸所”有有情“物”及无情“象”,总“名为”世间“一切”法;而“汝”所言之“不著”一切“者,为”是有心体存“在,为无”心体存在?
若言并“无”有心体存在,“则”你的心便“同於龟毛、兔角”,但有其名,并无其实,实无所有;汝心既无一物,“云何”还能说著与“不著”?(根本没有东西,用什么去著?)反之,若“有”个能“不著”一切处“者”,即是还有个心体在,便“不可名”为一切“无”著。
又,心若完全空“无”体“相,则”此心便成一“无”所有,此心便不存在了;此心若“非”变成一“无”所有,“则”一定还有个体“相”存在,体“相”既“有,则”它一定有个所“在”(一定存在某个地方,既然一定有个所在之处),你“云何”能说“无著”一切处?
【“是故应知:‘一切无著,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义贯】
(佛言:)“是故应知”:你所说的你于“一切”处“无著”,即“名”之为你的“觉”了能“知”之“心”之行相,如是立论“无有是处”,不得成立。
【诠论】
这是七处徵心的第七处,也是最高潮的地方。在此,阿难虽败露出他论证及思惟的缺点,但须知这缺点并不是阿难一个人的(其实,如前所说,阿难只是依于本愿,为护持正法及护持众生,而作如是示现);事实上现今末法时期,许多人习禅就常落入这种缺失:不了佛义,堕于口头禅,甚至亦常有因不解佛义而堕于断灭恶见、恶取空的。尤其是这句:“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无智之人若依文解义,便有落断灭空之虞。
又,佛称“无所著等正觉”,这个“无所著”与前面的“无所著”之义又不同。佛之无所著,是于一切法皆不贪著之义。然凡夫之人则于一切处贪著一切法,故是处处计著,所以妄想不断;以妄想不断,故颠倒不正。
复次,阿难在本经初,表示他要学三昧,世尊为什么不直接就教他三昧就好,为什么这样一步步紧迫钉人为难他?须知这一步步紧迫钉人,就是在一层层破他的妄想,然后一步步让他放弃贪爱执著:
首先破他的凡夫妄想(凡情计著——心在身内),这是一切众生最根本的计著,以有此计著,故“执身为我、为我所、我为彼所”,因此流浪生死不断、不舍,累劫不得脱。然一切凡夫皆把这“心在身内”的观念,当作是不可否认、无可置疑、视为当然的“事实”,故坚固难破。
其次的第二处,是破外道计心在身外,第三处(心潜在根内)及第四处(心能内外对)都是破阿难自己的妄想计著。而第五处、第六处、及第七处(心随和合生、心在中间、心无所在)都是由曲解佛义再加自己妄想而来。因此可知错解佛义在整个“徵心”过程所占的分量之重;也因此可知,要修行不走错路,须依佛之正知见;然而若无善知识指引、自己智慧又不够,自读佛经、自修自炼,连错会了佛意都不知道,那样修行,岂不危险?(然而当今电脑及《大藏经》都很方便,因此颇有些居士,学佛只在家自己看《大藏经》,不近道场,不亲近三宝,不寻求善知识,虽非闭门造车、盲修瞎炼,也是自己同时身兼病人、医师与药剂师:病人为自己看病、抓药,岂不殆乎危哉?)所以佛及阿难慈悲,一步步把一般人所犯的错误都引出来,然后一件件破解,俾令离妄。所以“七处徵心”就是修行前的准备工作(“前方便”),先破妄、离妄、破惑。心离邪妄之后,再开始真正作“证真”的工作,亦即:明心及见性。“明心”指须明“心相”与“心性”,明了通达心性与心相之后,才能真正见性。而“见性”又分为见自心性及见法性。这又有很多层次,不是只有一层,因此菩萨才有三贤十圣之修证。又,初见性后,才真正起修、入法流,位阶贤圣。然此种种,皆须从徵心破惑开始。
最后,七处徵心虽在此结束,然而,答案呢?到底心在何处?有没有个答案?如二祖大师之公案:“觅心了不可得。”即于当下悟了妄心实不可得,以随尘生灭,故唯识说为“依他起性”,以依他起,念念生灭,如幻似化,故不可得。若遍处寻心觅不着,即同本经中演若达多到处找头,我们却到处找心是一样的。我们找心——即此能寻者即是汝心也。此即如菩提达摩祖师在西天之法子波罗提所说偈曰:“在胎为身,处世名人;在眼曰见,在耳曰闻,在鼻辨香,在口谈论,在手执捉,在足运奔;遍现俱该沙界,收摄在一微尘。识者知是佛性;不识唤作精魂。”菩提达摩祖师在《达摩血脉论》中亦开示云:“圣人种种分别,皆不离自心。心量广大,应用无穷,应眼见色,应耳闻声,应鼻嗅香,应舌知味,乃至施为运动,皆是自心;一切时中但有言语道断,即是自心。”在此恭录祖师直指达心之言,有心者其善思念之,速获本心。
又,在此并附上“七处徵心因明辨证三支比量表(见下表)”,以为读者参考,俾(俾bǐ:使)能性相二学融通,速得宗说二通:(符号说明,详见此表后)
七处徵心因明辨证三支比量表
第 一 处
阿 难 论 证 如 来 破 斥
宗 心在身内(凡夫计) 心非在身内
因 ▲一切世间十类众生皆心在身内→∴我之心亦在身内(类比法,以全体例部分;以凡例凡) ▲若在身内,应能自见内脏→然实不能见
【结】心非在身内
喻 ▲人在堂内,近能见堂中人,远可见外物。
【合】心若在身内,近能见内脏,远能见外物。
第 二 处
阿 难 论 证 如 来 破 斥
宗 心在身外(外道计) 心非在身外
因 因缺。(唯闻佛破斥心在身内,故依逻辑推论:“非内必外”。然此不得为因明之正因。故因缺。) ▲心在身外则:(1)身心分离;
(2)身心不能相知
喻 ▲如灯在室外,不能照到室内,但能照室外。 →(法合)∴心在身外,故不能见内,但能见外。 (1)一人食,众不能饱→(法合)∴身心并不分离 (2)眼见如来手,心即知是手→(法合)【合】身心非不相知。【结】心在身外不成。
第 三 处
阿 难 论 证 如 来 破 斥
宗 心潜在根内(此为身内或中间的变体)(自心妄想计)
因 缺。(亦是因身内身外皆不成,故依逻辑推理,再加想像,而立是宗。) ▲就喻而破。若如戴眼镜:
(1)戴眼镜者能自见其眼镜 【合】应能自见眼
【结】然不能自见眼∴“法喻不齐”(比喻不适当,不能当证明)(2)【纵】若能自见眼→ 眼成外境,失去能见之功 【合】然眼实不失去能见之功【结】法喻不齐。
喻 如戴眼镜(以眼喻心,以眼镜喻眼)故能明见外境没有障碍。 【合】∴能见外,不能见内脏,(潜在根内故,如眼躲在眼镜后。)
第 四 处
阿难论证 如 来 破 斥
宗 心能内外对(自妄想计)
因 ▲众生有七窍、有五脏
【推论】
⑴开眼见明→外对见境。
⑵闭眼见暗→内对见自内身 A﹒若闭眼见暗为内对见自内身:
(1)暗境若在“眼前”,与眼相对,则暗境不是内身
(2)【纵】若暗境是内身→则暗室皆成你腑脏。【结】闭眼见暗时,①所见暗境不是内脏②不是内对而见(眼不能内对而见)
B﹒开眼见明:
(1)若开眼不能内对而见(而独许闭眼能内对)
【结】眼既不能内对而见,则不论开眼闭眼应皆然。
(2)【纵】若开眼能内对而见,→则应能自见己面。
【结】然实不能自见己面,故“内对”不成。
(3)【纵】若能自见己面→则心应在虚空中。
【结】然心实非在虚空中,故“内对”不成。
(4)【纵】心若真的在虚空中→则眼虽有见,而身并不能知(以身心相离故。) 【结】然眼见时、身非不知(故知身心并非相离——心非在虚空中:“心在虚空中”不成)
(5)【纵】若暂许你说“心与眼各有一觉体”→则便成“一身之中有两心体(觉知之体)”:一身既有二心体,则成佛时,一人应成两佛。
【结】然实一人不能成两佛;一身不成二佛。故“心眼各有一觉”宗不成。
第 五 处
阿难论证 如 来 破 斥
宗 心随和合而有(不解藏教通教妄计)
因 ▲“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随所合处,心则随有。 【以心有体,心无体来分破和合而生】
A﹒若心无体 ⑴则非从和合而有,故“无所合”
【结】“心无体而可从和合而生”宗不得立。
⑵【纵】若心无体而可从和合而生→十九界因七尘合而生
【结】是义不然:∴“心无体而可从和合而生”宗不得立。
B﹒若心有体:a1此体为由内而出→应能见身内,然不能见身内∴此体非由内出
【结】“此心有体”宗不得立。
A2此体从外入→应能见己面。然不能见己面∴此体非由外入
【结】“此心有体”宗不得立。
b1此心为一体→捏一肢,四肢皆应觉,然实不然,∴此身非一体。
【结】“此心有体”宗不得立。
b2此心为多体→则一人成多人,何体为你?
∴法即混乱。事实非然,∴此心非多体。 【结】“此心有体”宗不得立。
c1此心体遍身→则与“一体”同:捏一肢,四肢皆觉,而实不然,
∴此心体非遍身 【结】“此心有体”宗不得立。
c2此心体不遍身(只在局部)→同时摸头与足,头若有觉,足应无知。而实不然。∴此心体非不遍身 【结】1﹒“此心有体”宗不得立。2﹒“此心有体而可从和合生”宗不成。 【总结】心有体、心无体,皆不得随法和合而有。
∴“随所合处,心则随有”宗不得立。
第 六 处
阿 难 论 证 如 来 破 斥
宗 心在中间(妄引佛实相语,加逻辑推论妄计)
因 甲、⑴【引佛语】“心不在内,亦不在外”
⑵【推论】
a.心若在身内,却对身内一无所知;故心不在身内。
b.心若在身外,则身心变成不相知;故心不在身外。
c.不在内、不在外→当在中间
乙、
⑴阿难引佛语:“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⑵【推论】心生于根尘相接之中 甲、A.此“中间”为在你身上(身上有两种)
⑴在边(皮肤上)→表皮非中间【结】心非在边。
⑵在身中→则与“在身内”同:应能见内身【结】心非在身中。
【分结】⑴此中间非在你身上;⑵“心在中间”宗不得立
B.此“中间”在身外某处
a.无所表(不能以方位来表示)→则与“无处所”同
【结】⑴此中间无所表不成;⑵此心非在无所表的身外某处
b.有所表→则方位不定(依立场而有各种不同标示)
【例】表为中,东看成西,南看成北
【结】⑴此中间在身外不成;⑵此心非在有所表的身外某处
【分结】⑴此中间非在你身外某处;⑵“心在中间”宗不得立
乙、A.若此心为兼二(兼根尘二者之性)→一切外物与心体(物与心)、有知与无知、有情与无情都将变成相杂乱、相敌对,而不和合
【结】⑴然而心不能于“不和合”中生;⑵“此心兼二”(兼有根尘二性)不成。
B.若此心不兼二→⑴则此心非如根之有知,又非如尘之无知—既非有知,又非无知,则此心即成无有体性;⑵然而世间万物无有一物是无有体性者【结】⑴此心体非离于“根之有知”与“尘之无知”之性;⑵ “此心不兼二”不成【分结】“心生于根尘相接之中”宗不成。【总结】“心在中间”宗不得成立。
第 七 处
阿难论证 如 来 破 斥
宗 心无所在
因 阿难引佛语自证其理。佛昔曾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一切无著,名之为心。” 以此心为A.有体相B.无体相破
A.若此心无体相→则心同龟毛兔角,有名无实,实无一物。
a﹒既是“无物” 【结】则不得说“一切无著”。以心既“无物”,即无自体可著于任何它物,若再言它的性质是“无著”,不但是“赘言”(Redundancy),而且于理不通。
b﹒若有个能“不著一切处”者 【结】则不可说此心无体——你既说“不著一切处”,则证明你所说的心是有个“自体”,如是即与“是心无体”相冲突。
【分结】若此心无体相,则“心无所在、一切无著”宗不成。(以“无体相”即“无物”;既是“无物”即没有“著”或“不著”的性质,因此也就没有论辩它是“有所著”或“无所著”的必要。)
B﹒若此心有体相→⑴既有体相,一定有处所⑵既有处所,则定非无所著
【分结】若此心有体相,则“心无所在、一切无著”宗不成。
【总结】不论心“有体相”、或“无体相”,“心无所在,一切无著”宗皆不得成立。
【符号说明】
∴所以 【合】法合 【结】结论 【例】举例
→则,或推论、以此推知 【纵】表让步(姑且许你、或假定你如是说)
【分结】小结论 【总结】总结论
“纵”:原义:“纵”者,放、放任、纵使。此“纵”亦是“欲擒故纵”之用意。古注家称“牒破”,即是防止你这么狡辩,先把你说破:先把你可能想到或想说的反驳之处,全部提出、攻破,全面围剿,让你走投无路,俯首纳降。这也是一种“先发制人”(Pre-emptive)的辩证策略。如来常用此法破斥他人。
又,关于宗、因、喻三支比量,欲深入探讨者,请见《因明入正理论义贯》(释成观法师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