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阴魔境
一 行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消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粗重前尘影事,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鉴明,来无所粘,过无踪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唯一精真。
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虽未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
【注释】
“是人平常梦想消灭”:“平”,平等。“常”,常住之性定。“梦”,如梦。“想”,想阴。谓此人持心平等,常住于性定,一切如梦之想阴皆已灭除。
“寤寐恒一”:“寤”,醒。“寐”,睡。谓睡时无梦,醒时无妄想,其心始终清净如一。
“觉明虚静”:本觉妙明之心,清虚寂静。
“犹如晴空”:以想阴尽故,心如晴空,回无云翳。
“无复粗重前尘影事”:“前尘”,现前五尘。“影事”,落谢之影,亦即法尘,以法尘全依想阴为体,想阴既尽,法尘便无所依,则此前尘便再也无法成就“落谢影像”之事。
“如镜鉴明,来无所粘,过无踪迹”:如镜中所现之影像,物来之时即现影,但镜体本身对镜中之影像却毫不粘著,因此物过影灭之时,镜体也不会将那些影像留下一点点痕迹。
“虚受照应”:谓彼心如镜一般,只是虚受鉴照及反应影像,而镜中之影像并无实体可得,故云“虚受”。
“了罔陈习”:“了”,了然,全然。“罔”,无。“陈”,旧。“习”,习气。谓完全没有旧时之习气可得。
“唯一精真”:“精”,识精。“真”,真体。此谓,一切虚妄影像皆灭,惟存一识精之真体,指第八本识。行者虽能至此境,然亦尚未达于究竟。
“生灭根元从此披露”:“生灭根元”,指行阴,含第八识以及八识中的七识种子。以有微细生灭,为行阴之根本,所有生灭皆由此流出。在此之前,行者之行阴为想阴所覆,故不能见;如今想阴既尽,生灭根元的行阴从此披露。“披露”,揭开显露。
“十二众生”:既十二类生。
“毕殚其类”:“毕”,完全。“殚”,尽。
“虽未通其各命由绪”:“通”,通达。“各命由绪”,各自生命之根由端绪,亦即识阴。
“见同生基”:“同”,众同分。“生”,生死。“基”,基础。谓明见同分之生死基础,此指行阴,乃七识之种子。
“犹如野马”:“野马”,即野马尘埃,与阳焰同,亦即是海市蜃楼之义,谓但有其像,而无体可得。《庄子·逍遥游》:“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熠熠清扰”:“熠熠”,微明。“清扰”,其体轻清扰动,此为描写行阴幽隐微细之动相,亦即是其生灭之相。
“为浮根尘”:即浮根四尘,亦即指一切众生之根身。
“究竟枢穴”:“究竟”,究竟转依。“枢穴”,枢纽,即决定的关卡。谓众生之根身是否能转依,即以此行阴能否得破,作为决定之关钥。以有行阴故,生死门方开,根尘因此现出生灭;此相不尽,生死难脱。
【义贯】
“阿难,彼”透过想阴十境之“善男子修三摩地”,其“想阴”若“尽者,是人”持心“平”等“常”住性定,一切如“梦”之“想”阴已经“消”除“灭”尽,“寤”时无想、“寐”时无梦,其心清净“恒一”,本“觉”妙“明”之清“虚”寂“静,犹如晴”明之“空”回无云翳,以想阴已尽故,“无复”依于想阴之“粗重”现“前”五“尘”落谢之“影事”;以无想阴之拘执故,其心毫无留滞,故“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之“鉴明”,物影“来”现之时,镜于物影亦“无所粘”著;物“过”影灭之时,镜中亦“无踪迹”可得。彼心如镜,但“虚受”鉴“照”反“应”而已,并无实体于镜中来去,像灭之时,诸识中“了”然“罔”有“陈习”(旧习气)之迹象留下,“唯”存“一”识“精”之“真”体(第八本识)。
于是一切“生灭根元”之行阴本体“从此披露”显现,故得“见诸十方”之“十二”类“众生”,且“毕”竟“殚”尽“其类,虽”犹“未通”达“其各”自生“命”之根“由”端“绪”(识阴),但已明“见”其“同”分“生”死之“基”础(行阴),见其“犹如野马”尘埃、阳焰(海市蜃楼),“熠熠”微明、其体“清”轻微细“扰”动,是“为”一切众生“浮根”四“尘”所成之根身,能否“究竟”转依(解脱)之“枢穴”关键,“此则名为”本心被“行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 行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名行阴尽。
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熠熠元性”:熠熠生灭之根元体性,即第七识。
“性入元澄”:“元澄”,本元澄清者,指第八识。谓此第七识性入于本元澄净之第八识。
“如波澜灭”:以行阴灭,一切识浪皆灭;由于想阴如洪波,行阴如细浪,识阴如无浪之潜流,真觉体性如湛然止水。
“化为澄水”:谓以行阴灭,行阴归入于识阴,故行阴之细浪尽化为识阴无浪之澄水。
“众生浊”:前面经文中释“众生浊”云:“知见每欲留于世间,业运每常迁于国土,相织妄成,名众生浊。”
【义贯】
“若此”轻“清扰”动、“熠熠”生灭之根“元”体“性”(第七识),其“性入”于本“元澄”清之第八识,“一”旦“澄”清了第七识行阴本“元”之种“习”,心海之中便有“如波澜”息“灭”一般,此时行阴之细浪尽“化为”识阴无浪之“澄”清流“水”,即“名”此为“行阴尽”相。
“是人则能超”越“众生浊”;超越之后,返“观其”行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幽隐”之“妄想以为其”生起之“本”。
三 行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㈠ 堕二种无因恶见(二无因论)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穷生类本。于本类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于圆元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二无因论”:】
【注释】
“凝明正心”:“凝”,定,不动。“明”,明觉、不惑。“正心”,正持其心,指不起爱求。
“方得精研”:因此才能精研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现。
“穷生类本”:“穷”,穷究。“生类”,十二类生。“本”,生灭根本。
“于本类中”:“本类”,指行者之自类。
“生元露者”:“生元”,生灭之根元,指行阴。生灭根元之行阴显露。
“观彼幽清圆扰动元”:“彼”,指行阴。“圆”,圆遍十二类生。“扰动元”,一切扰动之根元,即七识。谓行者此时于定中观察行阴幽隐轻清、而圆遍十二类生之扰动根元。
“于圆元中起计度者”:谓此行者若于圆遍之根元中,起念计度,执为胜性;亦即,将所见到之行阴,计著为已见到一切法之究竟根本。此有二过,一者,不知这只是行阴之相,等行阴尽后,还有识阴,识阴尽后,方是本觉现前,故此行者离究竟证,还有一段距离,不应妄自以为已达究竟,以此不自忖量觉知,故为魔所趁。二者,此行者见行阴扰动之元,即迷而不知尚有不扰不动之真如,而亡失本修因,故入歧路,因此可见依“如来密因”而修之重要。
“坠入二无因论”:堕入两种无因的邪论之恶见。
【义贯】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不遭邪虑,于其“奢摩他”圆定“中,诸”透过想阴十魔境之“善男子,凝”定“明”觉、不动不惑、“正”持其“心”,不起爱求,因此想阴“十类天魔不”能“得其”破坏之“便”,如是“方得精”心“研”究而破想阴;想阴既破已,行阴即现,故得“穷”究十二“生类”之生灭根“本”(即行阴之体)。“于”行者“本类中,生”灭根“元”(行阴)已显“露者”,行者即于其定中“观”察“彼”行阴“幽”隐轻“清,圆”遍十二类生“扰动”之根“元”(亦即七识),而此行者若“于”彼“圆”遍十二类生之根“元中起”虚妄“计度”,执为究竟之胜性,“是人”即因此而“坠入”外道的“二无因”邪“论”之恶见。
① 计本无因(过去无因恶见)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只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注释】
“见本无因”:见到此行阴生灭之本;本来无因。
“生机全破”:“生机”,生灭之枢机,即行阴。“破”,即显露。
“乘于眼根八百功德”:乘着清净的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故能完全发挥其能见之量。
“业流湾环”:“湾”,业湾。“环”,圆环。随着业行之流,于业湾中,回环流转。
“八万劫外,冥无所观”:“外”,前后际,在此指前际。“冥”,冥然。谓于八万劫外之前际,冥然莫辨而无所见。此行者于是以为:在这八万劫外,前无因,后无果可得。
“亡正遍知”:即失去了如来所教之正遍知见。以无因论破坏正理因缘生法,令众生堕于无因无果之邪见,执无善恶、凡圣之因果,因此造善或修行,皆不得善报、亦不得圣果;而且造恶亦不受果报。以如是邪计,令众生不修善去恶,不修圣行,因此长劫轮溺不得出,是故无因论之恶甚大。
【义贯】
“一者,是”于行阴圆元中起计度之“人见”此行阴的生灭之本,“本”来“无因”而起;“何以故?”(为何会有如是见?)由于“是人既得生”灭之枢“机”(行阴)“全破”(全体显露),乃“乘于”清净“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而能完全发挥其能见之量,因而得“见八万劫”内“所有众生”,随着“业”行迁“流”于业“湾”中,回“环”轮转,不能自止,“死此生彼”,悉在湾内,“只见众生”于八万劫中“轮回其处,八万劫”以“外”之前际,则“冥”然莫辨而“无所观”;于是他“便作”如“是”邪“解”妄计:“此等世间十方众生”从“八万劫”以“来”乃“无因”而“自有”。“由此计度”,因而“亡”失如来所教之“正遍知”见,从而“堕落”于“外道”邪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此而“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
② 计末无因(未来无因恶见)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于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
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注释】
“是人于生”:“生”,诸众生。
“既见其根”:既自以为已见其八万劫之根,系无因而有。
“知人生人”:谓知人自然生人。
“乌从来黑”:“乌”乌鸦。乌鸦从来自然是黑的,没有什么原因。
“鹄从来白”:“鹄”,俗称天鹅,似雁而略大,羽毛全白,颈长,尾部与脚皆短,脚有蹼,能高飞,鸣声洪亮。此谓,天鹅从来自然是白的,没有什么原因。
“人天本竖”:“人天”,人道与天道众生。“竖”,直立。人道与天道本来就自然是直立的,没什么其他原因。
“畜生本横”:“横”,横立、横行。
“白非洗成”:“白”,指众生之体白。
“无复改移”:“无复”未尝。“改移”,改变。
“而我本来不见菩提”:“本来”,从本以来,即八万劫前,亦即八万劫的开头。“不见菩提”,谓不曾见有任何一众生是从菩提而生;换言之,即众生性中原本不含菩提性。
“云何更有成菩提事”:过去既然不从菩提生,未来如何能成菩提?亦即:既不从菩提生,则不具菩提性;不具菩提性,则不可能成菩提。这是因为此人为八万劫之见所囿,故不能见无量劫前,众生最初一念无明生起之前的本觉之性(菩提性),由于他自己不见而言无。
“一切物象,皆本无因”:一切物象于八万劫前,皆本无因而生(过去无因),劫尽之时,亦当无因而一切断灭,故一切皆归于无因无果,过去无因,将来无果。
【义贯】
“二者、是”于行阴圆元中起计度之“人”于过去见本无因,于未来则“见末无因;何以故”?以“是人于”诸众“生既”自以为已“见其”八万劫前之“根”,系无因而有,“知人”自然“生人”,非有他因,“悟鸟”自然“生鸟,乌”鸦“从来”即自然是“黑”的,别无有因,“鹄”(天鹅)“从来”自然是“白”的,非有缘故,“人”道与“天”道众生“本”来自然“竖”着立,“畜生本”来自然“横”立横行。众生之体,其“白非洗”而“成”,乃自然而然,众生体之“黑”亦“非”由“染”所“造”,乃自然黑,如是等事“从八万劫”以来,即“无复改移”。
“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从“本”以“来”(在八万劫前)“不见”有众生是从“菩提”而生(此即因中无菩提),“云何”于八万劫后“更有”众生能得“成菩提”之“事”?(此是果中无菩提)“当知今日”所在之“一切物象”,于八万劫前“皆”从“本”以来“无因”无果。
“由此”心魔作祟而邪“计”筹“度”,谓一切自然而生、自然而灭,无因无果,因此“亡”失佛所教之“正遍知”见,“堕落”于“外道”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
“是”等“则名为第一”类“外道”所“立”之两种“无因”恶“论”(本无因、末无因)。
㈡ 堕四种遍常恶见(四遍常论)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遍常论。】
【注释】
“于圆常中”:于圆遍、相续之常相中。
“四遍常论”:四种遍常之邪论。
【义贯】
“阿难,是”正修“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凝”定不动“明”照不惑,“正”持其“心”,不起爱求,故“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修圆定,照破想阴,行阴现前。于是“穷”十二“生类”生灭之根“本”(行阴),“观”察“彼”行阴(七识)“幽清”恒“常扰动”之“元,于圆”遍、相续之“常”相“中起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四”种“遍常”之邪“论”中。
1. 类别
① 计“心境为常”恶见
【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注释】
“穷心境性,二处无因”:“穷”,穷究。“二处”,心与境二处。欲穷究心与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为从何而起,然发觉心境二处皆无生因,亦即没有发现能生心境二处者;换言之,心境本身即是源头。
“修习能知”:即依其研究心境之修习而得知。
“不曾散失”:故能生已灭,灭已又再生,于是生生不息。
“计以为常”:故计心境二者以为遍常。
【义贯】
“一者,是人”欲“穷”究“心”与“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然而发觉心境“二处”皆“无”所从生之“因”(亦即,无物能生心境二者);复依其穷究心境之“修习能”得“知二万劫中十方”一切“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相续不断,故彼心境皆“不曾散失”,方能生已灭,灭已生,生生不息;以此见故“计”心境“以为”普遍“常”住不坏。
② 计“四大是常”恶见
【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注释】
“穷四大元”:研穷四大之本元。
“四性常住”:计四大之性为常住。
“咸皆体恒”:其四大之体性皆是恒常。
【义贯】
“二者,是人”研“穷四大”之本“元”,而计“四”大之“性”本来“常住”不坏。彼由“修习”而“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一切“众生所有生灭”皆从四大而来,然彼四大本身“咸皆体”性“恒”常,“不曾散失”,故众生得以生灭相续不断,以此见故,“计”四大之性“以为”普遍“常”住不坏。
③ 计“八识为常”恶见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
【注释】
“六根、末那执受”:“六根”,指六根所摄之六识。“末那”,即第七识。“执受”,即为末那所执受为我之第八识。
“心意识”:“心”,第八识。“意”,第七末那识。“识”,前六识。
“本元由处”:本元生起之处。
“性常恒故”:不知其为行阴相续之缘故,而计心意识为常。(以见心意识相续不断,则计以为不坏不灭;以其不坏不灭故是常。)
“穷不失性”:穷究此循环不失之性,以为不坏不灭。
【义贯】
“三者,是人”于定中“穷尽六根”所摄之六识、及第七“末那”识,以及末那所“执受”为我之第八识,如是于“心、意、识中”求其根“本元由”生起之“处”,计其“性”为“常恒故”,而不知其为行阴相续之由。由其“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死此生彼,虽“循环”辗转,然此八识却从“不”曾散“失”;因此而谓从“本”以“来”识性“常住”,复“穷”此循环“不失”之“性”,以为是不坏不灭而“计以为”普遍“常”住。
④ 计“想阴尽为常”恶见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
【注释】
“既尽想元”:“想元”,想阴之根元。谓想阴之根元既尽,行阴即显。
“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理”,于生灭的道理中。“流”,迁流。“止”,息止。“运”,运行。“转”,转变。这些都是想阴的施为之相。此谓,想阴既灭,想阴之生灭于理中更不应再有迁流、息止、运行、转变等施为之相出现。
“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既然“有生灭”之想阴既已永灭,他便以为按理而言,他自然已证到了“不生不灭”的境地。但是此时他的想阴虽灭,而行阴尚未灭,因此行阴微细之生灭相(此正是第七识之种子),仍有微细的流注生灭相,是故他实非已达真不生灭。按《楞伽经》义而言,此时为已经灭了“相生、相住、相灭”,然犹未能灭“流注生、流注住、流注灭”。
“因心所度”:“心”,自心。“度”,计度。谓由于自心计度。
【义贯】
“四者,是人既”已“尽”了“想”阴之根“元”(想阴已尽),因而他以为此想阴之“生”灭于“理”上言之,“更无”复出现迁“流”、息“止、运”行、“转”变等种种施为之相的道理,因他以为彼有“生灭”之“想心”(想阴)“今”既“已永灭”,于道“理中”而言,他“自然”已经“成”就了“不生灭”之法体;然而他的行阴未灭,故仍有行阴的微细流注之生灭相,因此他实尚未达真不生灭之境,不过“因”他自“心所度”忖,而“计以为常”住不生灭。
2. 结语:堕为外道(圆常论)
【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注释】 本节从略。
【义贯】
“由此”自心魔作崇,邪“计”心境、四大、八识等为“常”住不生灭,不达诸法无常之性,因而“亡”失如来所教“正遍”之“知”见,而“堕落”于“外道”(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二”类“外道”所“立”之“圆常”邪“论”。
㈢ 堕四种颠倒邪见(四类倒见)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自他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
【注释】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彼”,指行阴。“幽清”,幽隐轻清。“常”,恒常。“元”,生灭之根元。恒常扰动、生灭之根元,以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云恒常扰动;然此行人却误以此为一切生命之根元(源头)。
“一分无常,一分常论”:“一分”,一半。即半无常、半恒常。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已透过想阴十境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不动、持“正”其“心”,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破想阴而令行阴显现;然彼继而“穷”究此行阴,以为是十二“生类”生灭的最终之根“本”,然而他“观彼”行阴(七识)系“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他便以为这是一切生灭最终之根“元”,因此,此行者便“于自他”法“中”,妄“起计”著、筹“度者,是人”即因此而“坠入”外道“四”种“颠倒”之双计恶“见”中,计执诸法皆是“一分”(一半)“无常”,而另“一分”(另外一半)却是恒“常”之邪“论”。
【诠论】
本节中所述行阴之魔相,是由于行者见行阴之体显现(“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便著于其相,复于其相上种种推究、攀缘、穿凿附会,以自心妄想而去分别计度那些行阴之相,而以为是究竟之相显现,才会有魔事起。若见行阴现时,虽见其相,不取不著、平等不动,不随之而起计度,只觉知那是禅境必经过程中的一个现象而已;如是观察了知,即仍依本法修习,无有旁鹜,行阴即指日可破。
然而广而言之,一切魔事的产生,都是由于这件事:“见相著相”!于修行中,于所有见闻觉知,若有所见、有所闻、有所觉、有所知,其种种相,一概不依、不随、不取、不著,只依本心及本法,则魔事自破。
反之,若有所见、有所闻(见闻染净、庄严、恐怖、可爱等相)、有所觉、有所知(或知、或解、或悟某经、某理、某事),即起贪爱、迷执、计著,则不论你修行多高,定力多深,皆立刻为魔所趁、为魔所用,而堕魔数,断菩提路。
1. 类别
① 计“我常他为无常”之邪见
【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从是则计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
【注释】
“观妙明心”:观行阴幽清常扰动元,以为即是妙明真心。
“湛然以为究竟神我”:将行阴之幽清认作是湛然不动之性,且以之为究竟之神我。“神我”,即所谓灵魂。又,此即印度外道二十五谛中之最后一谛。彼外道有达深定者,能观八万劫,但于八万劫外,即冥然莫辨,彼遂以此冥然莫辨、不可知的境地,立为一切法之本源,称之为“冥谛”(冥然的真理)。(此犹如道家的“混沌”:“恍兮惚兮其中有相”。此“混沌”儒者又称之为“无极”。)外道又立从“冥谛”生“觉大”(儒道亦立从“无极”生“太极”。)又从“觉大”生“我心”,从“我心”生“五微”,从“五微”生“五大”,从“五大”生“十一根”(儒道亦立从“太极生两仪”(两仪即阴阳),再立从“两仪生四象”)最后立一“神我”。所以二十五谛中,最初为“冥谛”,最后为“神我”,中间共有二十三法,是为“冥谛”所生之诸法(因此冥谛为最初之能生者)。而冥谛生这二十三法作什么用呢?他们说,是为了让“神我”受用。(这与耶教言上帝创造宇宙万物,皆是为了让人类受用,是如出一辙的,只不过耶教的道理肤浅得多。)又彼所谓“神我”约略等于第七识种子,以第七识为我执中心,内执第八识为我,外执前六识为我所,故略同。此行者本来是修行佛法的,竟堕入邪计行阴为神我的外道论,滋可叹哉!
“我遍十方”:“我”,即神我。
“凝明不动”:即无生无灭,故神我是常。
“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因此众生是无常。
“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此为计我是常,而在我心中的众生,却是无常的。
【义贯】
“一者,是人观”行阴之幽清常扰动元,而以为是“妙明”真“心、遍”满“十方”世“界”,且将其幽清认作“湛然”不动之性,并“以为”彼即是“究竟”之“神我;从是”谬想“则”更“计”神“我遍十方,凝明不动”,无生无灭,故是常住之性,而“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神“我”之“心性名之为常”住不变;而“彼”有“生灭者”(我心中之众生),是“真无常性”。(此为计我是常、众生于我心中生灭,是为无常。)
② 计“国土无常及究竟常”之邪见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注释】
“见劫坏处”:“劫坏”,即三灾之后,变境成空。
“名为究竟无常种性”:见三界为三灾所坏,就说世界为究竟无常断坏;而不知世界于空劫后,仍有成劫;成、住、坏、空皆不过暂住,各二十小劫,并非恒常。
【义贯】
“二者,是人不”复“观其”自“心”(因已确定计执自心为神我,是真常性),反而周“遍观”察外“十方”器界“恒沙国土”。彼但“见”为“劫”末三灾所“坏”之“处”即“名”彼世界“为究竟无常种性”(而不知诸世界于空劫后仍有成劫)。而于“劫”尚“不坏处,名”之为“究竟常”(永久常住不坏。此为计外器界已坏者为无常,未坏者为恒常)。
③ 计“心为常、生死无常”之邪见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注释】
“犹如微尘”:“微尘”,即外道所计的微细我(微细之我相)。
“流转十方”:谓此微细我,由于起惑、造业、受报,故于十方世界流转不息。
“性无移改”:然此微细我之性却从无改变,故“我性”是恒常。
“能令此身即生即灭”:谓此微细我之恒常性,却能维持无常身中的生生灭灭。
【义贯】
“三者,是人”复“别观我心”,见“精细微密”之行阴根本“犹如微尘”,即计之为微细我,此微细我虽“流转十方”界,不断地起惑、造业、受报,然其“性”却从“无移改”,故是恒常;依此恒常性,而“能令此身”虽“即生即灭”,无常至极,然此微细我“其不坏”之“性,名我性常”而“一切死生”之相便是“从我”常住之性中“流出,名无常性”。(此为计心是恒常,而计身为无常)
④ 计“行阴常,前三阴无常”之邪见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灭尽,名为无常。】
【注释】
“知想阴尽”:谓知道自己之想阴已破,故色、受、想三阴皆已尽。
“见行阴流”:“流”,迁流;亦即知道行阴仍在运作。
【义贯】
“四者,是人知”自己之“想阴”已“尽”,且“见行阴”刻正迁“流”;然以观见“行阴”相续“常流”不断,故“计”行阴“为常性”,而见“色、受、想等”三阴“今已灭尽”不存,故“名”之为“为无常”。(此为计已尽之阴为无常,未尽之阴为恒常)。
2. 结语:堕为外道(一分常论)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义贯】
“由此”自心魔作祟,而邪“计”忖“度”自他之身心与依正诸法皆为“一分”是“无常”(一半无常),“一分”是恒“常故”(一半是恒常),因而从正修行“堕落”成“外道”恶见,“惑”乱“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三”类“外道”所计之“一分常”之邪“论”。
【诠论】
这“一分常、一分无常”之论,究竟有何害处?因为其所计之一分常者,都是其自心、或神我,并且因为计其为常,即表示他自以为已脱离无常,已达不生不灭,不再有轮回,出世之道业已成,不须更修行。而实不然,以仍未达究竟,仍处轮回;一旦报尽,将再受轮回时,即起毁谤。又,未证言证,大妄语成;且随顺外道(即学佛法成外道),破佛正法,误导众生,凡此皆是无间大罪。
㈣ 堕四种有边邪见(四有边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有边论。】
【注释】
“于分位中”:分位有四种:三际分位、见闻分位、彼我分位、生灭分位。
“四有边论”:此四种邪论,虽然内容都是成对的,双计有边及无边,然而诸外道,并非真已证得无边之理体,故当其计某法为无边之时,只是属于邪计的“边见”而已,故以正教判之,只能称为“有边论”。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不动,持“正”其“心”,不起爱求,“魔不”能“得”其“便”,故能于三昧中上上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彼即“穷”究行阴而以其为十二“生类”最终生灭之根“本”,且“观彼”行阴“幽”隐轻“清”、便认为是恒“常扰动”的生灭之根“元,于”四种“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之“四”种“有边”之邪“论”。
1. 类别
① 计“过去未来有边,相续心无边”之邪见
【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计相续心名为无边。】
【注释】
“心计生元”:“生”,十二类生。“元”,生灭之根元。谓此行者观见行阴相,而计之为十二类生的生灭之根元。
“流用不息”:“流”,迁流。“用”,业用。“不息”,循环不息。此为观见行阴之相,以行阴之相即迁流造作不断故。
“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过未”,过去及未来。以过去已灭、未来未至;已灭者,其范围已确定;未至者,只止于仍是一推想的概念而已,故皆是有边。“过”者,范围;“有边”,即有限。
“计相续心名为无边”:“相续心”,即现在心,以现在心乃相续无有间断,故名之为无边。
【义贯】
“一者,是人”于定中观见行阴相,因而起“心计”之为十二类“生”之生灭的根“元”,又观其迁“流”之业“用”循环“不息”,于是“计过”去及“未”来“者名为有边”法(有限之法),而“计”现在之“相续心”,以其念念仍相续从无间断故,“名为无边”之法(无限之法)。
② 计“八万劫前无边,众生界有边”之邪见
【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
【注释】
“无闻见处名为无边”:谓此行者于其定中观八万劫外,纯是一片寂静,什么都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毫无任何生命的迹象。他不知那只是由于自己的见闻之力不能及于八万劫外而已,因此在八万劫外,他便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正如人为视力、听力所限,于远处之事物便无所见闻一样,所以并非真正在八万劫外没有众生。
“有众生处名为有边”:此谓,他依自己的见闻能力所及,观见八万劫内有众生处,便把此有众生的范围称为有边。然而众生所在处实是无量,并非有边(有限),只是他不能全见罢了。
【义贯】
“二者,是人”以其定力能“观八万劫,则见”八万劫内有“众生”存在;于“八万劫”之“前”,却“寂”然“无”有“闻见”(他于八万劫前看不到、听不到有众生的迹象),由于“无闻见处”对他来讲系冥然莫辨、不能得其际涯,故他把那不可知的领域“名为无边”(无限),而于他观见“有众生”存在之“处”,即“名”之“为有边”(有限)。
③ 计“我知性无边,他知性有边”之邪见
【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
【注释】
“计我遍知”:谓彼行者计此行阴之真我能周遍了知。
“得无边性”:以其遍知,故是无边性。
“彼一切人现我知中”:其他一切人都是现于我所知的范畴之中。
“我曾不知彼之知性”:“曾”,乃,却。谓这些在我的知性中所现之人,也应各具知性;但是我却不能得知他的知性,这可见他的知性一定很有限,因此他的知性不能达于我的知性,而为我所知。
【义贯】
“三者,是人”观见己之行阴,便执为真我,且更“计”此真“我”能周“遍”了“知”一切,故此真我于诸法中“得无边”之“性”;而“彼”其他“一切人”虽皆“现”于“我”的“知”性之“中”。然而“我曾”(却)“不知彼之知性”,可见他们的知性必定是有边的(有限的),因此其知性不能达于我,而为我所知;是故“名彼不得”如我知性的“无边之心,但”是“有边性”。
【诠论】
种种外道千说万论,多半脱离不了自我本位,或自我中心;以外道不能无我(若无我者,即不著我,则非外道,即入如来圣道)。外道以我为“能”,而以有别于我之一切法为“我所”,依于此我、我所,而作种种妄想分别,试图自圆其说,以成其“一家之言”,皆不免自误误人,不脱三途轮转。
④ 计“一切依报正报皆半有边、半无边”之邪见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注释】
“以其所见心路筹度”:谓此行者于其定中,以定力所伏故,其行阴之迁流趋于极缓,他便觉得他的行阴已灭,及至出定,才发觉行阴仍在,于是他便以为他的行阴灭了之后又再生起。如此他便见行阴是时生时灭,于是以自己的心路之历程去筹度,而计著法界一切依报正报皆是如此处于时生时灭、半生半灭的状态中。这又是外道人以自我为中心,而卜度计著一切的另一个例子。
【义贯】
“四者,是人”想阴既尽,行阴现前,即以定力研“穷行阴”,欲求其“空,以其”入定出定时“所见”行阴乃时生时灭,即以自“心路”历程“筹度”计著“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又以此推,“明其世界”中“一切所有”之物象,亦皆“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2. 结语:堕为外道(有边论)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义贯】
“由此”自心魔所作祟,而邪“计”妄“度”诸法“有边无边”之戏论,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四”类“外道”所“立”之“有边”邪“论”。
㈤ 堕四种矫乱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注释】
“于知见中生计度者”:谓行者于彼定中所得的知见中,不能明了抉择,因而虚计妄度。
“不死矫乱”:“不死”,指不死天,即无想天之果报。外道计无想天为究竟涅槃处,故又称之为不死天;且说修行人一生若不乱答人,死后当生彼天;他们又说,若自己实在不知,而勉强回答,就会造成“矫乱”。因此为了避免矫乱,他们立了一项规矩:若有人问任何问题,身为本派弟子,你就应回答说:“这是秘密言词,不可明说。”或者含糊其词作不定答。佛对他们这种作法,就呵斥说:“此真矫乱!”(这才是真正的矫乱!)亦即,他本来是为了避免矫乱,而模棱两可、含混其词,结果反而成了真正的矫乱,以其言词闪烁不定故。
【义贯】
“又”入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然不动,“正”其“心”念,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显现,故能“穷”十二“生类”之生死根“本”(即行阴之体),而“观彼”行阴(七识)“幽”隐轻“清”,恒“常扰动”生灭之根“元”(七识),然“于”彼定中所得的“知见中”不能明了抉择,而“生”虚“计”妄“度者,是人”即“坠入四种颠倒”,以求外道“不死”天(无想天果报)而作“矫乱”、周“遍计”度之“虚”妄言“论”。
1﹒ 类别
①计“八亦”之矫乱论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
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
不见见处,名之为灭;
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
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
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
以理都观,用心别见。
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注释】
“观变化元”:谓此行者于定中进观行阴,以其为一切变化之根元。
“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若见行阴迁流之处,即称之为变异。变异即是无常之代名。
“见相续处,名之为恒”:“恒”,常。谓见行阴虽迁流变化,却念念相续不断,因此即称此为行阴之常相。
“见所见处,名之为生”:“见所见”,能见及所见,亦即八万劫内。“名之为生”,以其于八万劫内见有众生生起,故称之为生。
“不见见处,名之为灭”:“不见见”,不见如前之所见,亦即八万劫外,彼一无所见,不见有一众生,便称一切众生皆归于灭。
“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相续”,前后法相续。“续”者,接续。谓,如前之行阴已灭,后之行阴尚未生起,这中间的空档怎么填补,才能让前后接续起来,否则行阴的迁流就中断了;这中继的填补、过渡之物,即称为相续因,例如中有身,或等无间缘。“性”,行阴之迁流性。此谓若见行阴迁流之性前后皆不断处,好似有一法多出,即称此法为行阴之增法。
“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中”,中间。“所离处”,分开的地方。亦即,任何一法,不管如何相续不断,中间还是一定会有个空档存在,即所谓“虽然相续,而缺中交”,例如出入息,在出息与入息之间,就有个空档,其间既无出息、也无入息,也就是说,在出息与入息中间的极短的刹那之间,人是停止呼吸的,这短暂的停止呼吸之刹那,此外道人称之为“离”(离于出入息之谓也);也因为此“中交处”是离于出入息相,故这中交处便显然有如少了一样东西,所以此外道人便称之为“减”(减者,少也)。出入息如是,于行阴迁流中,前阴后阴相续时亦如是,中间有一“法减”。综观这两句话,即外道于行阴迁流不断之中,见行阴有增、有减;或有时增、有时减,故他不能确定行阴之相,因此他若答别人问行阴有增、有减;或有时增、有时减,故他不能确定行阴之相,因此他若答别人问行阴之相时,便回答说:“行阴亦增亦减”。而最前面两句,则表示他因见行阴“有变异相、亦有恒常相”,故他答人时亦言:行阴“亦有常亦无常,不可定说”。进而推之于一切法,彼亦如是见,故亦作如是说以答他人之问。
“各各生处,名之为有”:此人于定中,因观众生各各皆有其独有之生处,故称之为“有”。
“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但他又见一切众生亦皆归于亡处(死亡),便称之为“无”。合此两句,则若有人问他:“众生为有,还是无?”或问:“法是有、还是无?”他便回答说:“亦有亦无。”
“以理都观,用心别见”:“都”,全。“别”,差别。谓以上八种,表面上好象皆是依理来观察行阴及诸法之相;然而因此行者之用心有所差别,故他所见者便不一致。
“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这是“六亦”,少了一对“亦常亦无常”,合起来即是“八亦论”。此“八亦论”,即是外道之矫乱论。“矫乱”之义,也就是“把道理搞乱”,把人搞糊涂。(故亦不妨称之为“搅和”。)
“令彼前人遗失章句”:“前人”,指现前去求法“问法”之人。“遗失章句”,“章句”,为法句之章法、义理。谓令人听其言后,迷失了正当的言词与义理,从而混乱知见与思惟,以致莫知所从。
【义贯】
“一者,是人”于定中观想阴已尽,行阴显现,于是进而“观”行阴,因为那是一切“变化”之根“元”;当他观“见”行阴之“迁流处”,便“名之为”行阴的无常“变”异相;若观“见”行阴虽然迁流,但亦有前后“相续”之“处”,于是他就“名之为”行阴的“恒”常之相(因此他下结论说:行阴有常、有无常;也就是亦常亦无常)。他又在他能够观“见”及“所见”的八万劫“处”,看到有众生生起,于是他就“名之为生”;而于八万劫外,“不见”如他先前所“见”之“处”,看不到有众生生起,似一切皆灭,他便“名之为灭”。(于是他得到另一个结论:行阴亦生亦灭)。
他又观察思维:如果前面的行阴已灭,而后面的行阴尚未生起,这中间必定有个令前后衔接起来的“相续之因”存在,但他却观见行阴之迁流“性”中仍有“不”间“断”之“处”,在这前后阴衔接处,本应中断、却没有中断时,便有如多出一个法了,这多出的一法,他便“名之为增”;反之前后二阴“正相续中”,其“中”间为前后二阴“所”分“离”之空缺“处”,(亦即虽相续而缺中交、如出入息),就有如少了一法,这情况他便“名之为减”。
此行者又因观众生“各各”皆有其独有之“生处”,他便“名之为有”;见其“互互”相率皆归“亡处”(尽皆有死),他便“名之为无”(于是他又得到一个结论:一切法皆亦如是:亦有亦无。)以上八种表面上虽皆似“以理都观”诸法,然而由于行者之“用心”有差“别”,因而于“见”同一法时,却前后不一致,不能真正得如理而确定之见。以其所见不定故,若“有求法人来问其”修证之“义”,他即“答言:我今”所见为一切法乃“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无有一定可说。彼“于一切时,皆”如是矫“乱其语,令彼”现“前”求法之“人,遗失章”法字“句”及正义理,令人知见混乱,无所适从。
② 计“惟无”之矫乱论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注释】
“谛观其心”:“其心”,其行阴之心。
“互互无处”:谓于行阴之生与住二相灭时,观见一切皆暂无,他便在此暂现之法法上互相推衍,以至于无处。
“因无得证”:“因”,从。从“无”这一字,而得证道。亦即从“无”证道,所证者亦无:故于一切,全无所见、无所证,一切皆无。
“除无之余”:除“无”一字之外。
“无所言说”:便什么都不说。
【义贯】
“二者,是人”于定中“谛观其”行阴之“心”,当行阴之生住二相灭的当下,他见一切皆无,他于是在此暂无的现象中,于法法上“互互”相推相衍,而皆至于“无处”,从而妄计自己“因无”这一字而“得证”道:即悟一切皆归于无。故若“有人来问”法时,他“唯答一字,但言其无”;且“除无”一字“之余”,即完全“无所言说”(什么话都不说)。
③ 计“惟是”之矫乱论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
【注释】
“各各有处”:谓此行者于定中观察,在行阴之异相与灭相之后,仍有“生、住”之相继起,他于是下结论说:一切法各各皆住于“有”(亦即“一切法有”)。
“因有得证”:他因此妄言他因“有宗”而得证道,亦即是证“一切法有”。
【义贯】
“三者,是人”于定中“谛观其”行阴之“心”,当他观见在行阴的异相与灭相之后,仍有生相与住相再生起,即下结论谓一切法“各各”皆住于“有处”,(一切法有),有妄计其已“因有”宗而“得证”无上道,证一切法有。因此若“有人来问”法,彼“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即“无所言说”(其他什么话都不说)。
④ 计“有无”之矫乱论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注释】
“有无俱见”:谓由于此人于定中观察行阴是,双观其生处及灭处,故变成有无俱见。
“其境枝故”:“境”,所观境。“枝”,分歧。谓其所观境现出分歧之象。
“亦有、即是亦无”:“亦有”,他因见一切法有生,故他说是“有”。“即是亦无”,他因见一切法亦终归于灭,所以他便说:“这个有也是无”。
“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亦无(亦灭)之中,不一定是亦有(亦生),以灭者不一定更生。合上两句为:虽然亦有即是亦无;但亦无并不一定是亦有。
“无容穷诘”:“诘”,问。“穷诘”,追问到底;也就是说,无法问清楚。这种说法在理则学上称为“套套逻辑(tautoligy)”,又译“循环论证”。(按:亦颇似当今流行的“白痴造句法”。)
【义贯】
“四者,是人”于定中观察行阴时,因为双观其生处及灭处,故“有无俱见”;因为“其”所观“境”之象系分“枝”不齐“故,其心亦乱”而不一。因此若“有人来问”法于他,他便“答言”:法“亦有,即是亦无”(亦灭),以一切有生必归于灭,故有等于无;但是他却又说:“亦无之中不”一定“是亦有”,以已灭者不一定更生,所以无不一定还有。如是他把“一切”义理及文字全“矫乱”了,令人“无容穷诘”而得到任何明白确定的答案,一切一团混乱。
2﹒ 结语:堕为外道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义贯】
“由此”自心魔之作祟而邪“计”妄“度”,成为“矫乱”道理之“虚”妄、空“无”之言说戏论,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从而“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五”类“外道”的“四”种迷正立邪的“颠倒性”、都是为了求外道“不死”天之果报,不欲给人明确之见解,所作之“矫乱”正知见、周“遍计”度、“虚”妄之“论”。
【诠论】
此四种矫乱论,究竟有何过?其过咎为:
一、令人思绪不清,堕于无明愚痴。
二、令人失正知见。
三、令求法者无所适从。
㈥ 计“死后仍有十六相”之邪见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
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注释】
“于无尽流”:谓在行阴相续无尽的迁流不断相。
“死后有相”:谓死后仍会再有色、受、想等诸阴相,再从行阴中生起来。
“或自固身”:“固身”,坚持固守其身形。(按:这很类似道家的作法。)
“云色是我”:说四大之色皆是我;此为计色是我。
“或见我圆”:或妄见我性为圆融。
“云我有色”:“有”,拥有,所有。此为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
“或彼前缘随我回复”:“前缘”,现前所缘之色。“随”,任。“回复”,回旋往复运用。
“云色属我”:此为计“离色是我”。
“云我在色”:此为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
“死后有相”:谓身虽死,而我心识仍在,故仍有我相在。
“从此或计”:谓由此或更转深一层计度。
“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彼谓:毕竟之烦恼与毕竟菩提,皆是行阴造作所生,故皆如行阴之无尽,因此染净二法之性实在是同时并存、并行不悖。
【义贯】
“又”入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显现,于是他便在定中“穷”究十二“生类”之生死根“本”(行阴),而“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故他即“于”彼行阴相续“无尽”之迁“流”相,而“生计度”此行阴为诸动之本元“者,是人”从而“坠入死后”仍会再“有”色、受、想等诸阴“相”再从行阴生起之谬见,从而“发心颠倒”。
“或自”坚持“固”守此“身”形,而“云”四大之“色是我”(此为计色是我)。“或”妄“见我”性“圆”融,“含遍”十方“国土”,而“云我”拥“有色”(此为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彼”现“前”所“缘”之色,能“随我”(任凭我)“回”旋往“复”运用,而“云色属我”(此为计离色是我)。“或复我”系“依行”阴“中”之迁流“相续”之相而存活,故“云我在色”中(此为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如是等“皆”是虚妄“计度”而“言死后”身虽已死,但我心识仍在,故仍“有”我“相”在。“如是”之论说“循环”往复,共“有十六”种“相。从此或”更转深一层而“计”著“毕竟烦恼”与“毕竟菩提”皆是由有为的行阴之造作而成,因此皆如行阴之无尽。是故真与妄二法之“两性并”驾齐“驱”(同是并存),并行而不悖,故“各不相触”、相妨。
“由此”自心魔之作崇(原书的“崇”疑为“祟”之误)而邪“计”妄“度死后”仍“有”诸阴相“故”,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中,于是“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六”类“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于是成成就自“心”魔所造之“颠倒”邪“论”。
㈦ 八种邪计无相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
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复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
由此计度死后无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注释】
“于先除灭色受想中”:“先”,先前。在先前已除灭的色、受、想三阴中。
“死后无相”:即死后一切断灭;这是外道断灭论的一种。
“发心颠倒”:由于此外道论,违悖佛教“修因证果”之谛理,而入虚无断灭,故成愚迷颠倒。
“形无所因”:“形”,形体,身形。“因”,依。因为四大之色已灭,故身形无所依。
“知其受灭,无复连缀”:“连缀”,关联。受阴既灭,则色与心便不再有关连,盖色法与心法中间的桥梁为受阴;受阴一灭,其桥即断。
“阴性销散”:“阴性”,此指前三阴:色阴、受阴、及想阴。
“纵有生理”:此指行阴,谓行阴即使还能得生。
“而无受想,与草木同”:谓若光有行阴,而无受想二阴,便成为既无想亦无受,如是即与无情之草木相同。
“此质现前犹不可得”:“质”,体。谓此四阴(色、受、想、行)之体,现前于定中,尚且不可得。以前三阴已灭,当然不可得;而行阴虽然现在,但它是念念迁流不住的,故亦不可得。
“死后云何更有诸相”:“云何”,如何。“诸相”,诸阴之相。
“因之勘校”:“因之”,因此,由是。“勘校”,复核确定、确认。
“死后相无”:死后色受想行四阴之相皆成无。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心”念,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显现,于是他便在定中“穷”究十二“生类”之生死根“本”(行阴),而“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此时,若“于先”前已经“除灭”之“色、受、想”三阴“中”而“生”邪“计”筹“度者”(谓色受想本有今无,如今行阴虽现有,将来亦当成无),“是人”便“坠入”外道所计执的“死后”一切法皆归于“无相”之断灭论,则其“发心”遂成为“颠倒”心。
此人于定中观“见其”四大之“色灭”之后,则念其身“形无”复“所因”(所依);若再“观其想”阴“灭”时,则念其“心无”复“所系”;而当他“知其受”阴“灭”时,则计他的色与心“无复连缀”之桥梁;因他以为前三“阴”之“性”既已“销”亡“散”灭了,此行阴“纵”仍“有生理”(仍旧存在)然“而”既“无受想”二阴,则此身乃“与草木同”。又,“此”色受想行四阴之“质”(体)纵使“现前”于定中“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阴之“相”可得?“因之”(于是)“勘校”复核确定之后,可下结论说:生前与“死后”四阴之“相”皆“无;如是循环”论证共“有八无相”论。既然现前质空,即无修因;而死后质空,便无证果,是故“从此或计涅槃”菩提与“因果,一切”世出世法“皆”系“空”无,“徒有名字”,并无实际,一切法“究竟”归于“断灭”,遂成为拨无因果之大邪见。
此行者“由此计度死后”一切皆归于空“无故,堕落”于“外道”之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七”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计“死后无相,心”魔所成之“颠倒”恶“论”。
㈧ 八种俱非邪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行存中,兼受想灭,双计有无,自体相破,是人坠入死后俱非,起颠倒论。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行迁流内,观无不无。如是循环,穷尽阴界,八俱非相,随得一缘,皆言死后有相无相。又计诸行性迁讹故,心发通悟,有无俱非,虚实失措。
由此计度死后俱非,后际昏瞢,无可道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后俱非,心颠倒论。】
【注释】
“于行存中”:“行”,行阴。“存”,存在。
“兼受想灭”:“兼”兼以,再加上。“受想灭”,受想二阴已灭。
“双计有无”:既计有又计无,称为“双计”。谓因见行阴现在,而计有:见受想二阴已灭,而计无,故成双计。
“自体相破”:以有无两计互破,故其自体相不能得存:因为一物之自体相若不是无,就是有,不能说此物之体是“亦有亦无”;若说亦有亦无,则“有”与“无”互相冲突,即互相抵消,故此物之自体相即破,于逻辑与经验中都不能成立。
“死后俱非”:即死后变成非有非无。“亦有亦无”称为“双亦”;“非有非无”称为“双非”。既然生时为“亦有亦无”,死时就应成“非有非无”。
“色受想中,见有非有”:“有”,是指行阴之有。“非有”,则是指已灭的前三阴,因为此三阴已经灭了,故成非有。此谓,于已灭之色受想三阴中,相对于现犹存在的行阴之“有”,则那前三阴即成“非有”。
“行迁流内,观无不无”:“行”,行阴。“无”,前三阴之无。“不无”,即非无,既言“非无”即是有。此谓,于现存的行阴之迁流内,对观于前三阴之“无”,则此三阴之“无”并非无,而是有;也就是说:前三阴之“无”这件事是“有”的。
“如是循环”:“循环”,指循环作观,由后观前,由前观后。(按:此所谓“循环作观”,其实就是“绕圈子”。)
“穷尽阴界”:“阴”,指色、受、想、行四阴。“界”,界限,范围。
“八俱非相”:“有”“无”二法及“俱”“非”排列组合,即衍成四俱与四非,称为八俱非。此八俱非为:
①有;②无;③非有;④非无;
⑤亦有亦无;⑥非有非无;⑦非亦有非亦无;⑧非非有非非无。
这八俱非便成一切外道言说戏论的核心。
“随得一缘”:即随便举一缘,如举色阴,或受阴等,以任何一阴作为因缘皆可。
“皆言死后有相无相”:“有相无相”,实是指“非有相非无相”。
“又计诸行性迁讹故”:“诸行”,即诸法,一切有为法。“迁”,离,谓离于正理。“讹”,错,谬。谓又以其所计著一切万法之性,既皆迁离于正理,又讹谬错误故。
“心发通悟”:“通悟”,指邪通邪悟,而非真正通悟。
“虚实失措”:“虚”,即无。“实”即有。谓令虚实皆无处安置,而不能指任何事物为虚或实。
“后际昏瞢”:“后际”,未来。以其智昏故,所见之未来相亦昏矇一片。
“无可道故”:“道“,说。谓毫无一点道理或实质可说。
“立五阴中死后俱非”:谓彼外道即以五阴为题旨,而立众生于死后(其五阴)俱非有非无。(也就是说:人死后,其五阴不是有,也不是无。按:那是什么呢?)
【义贯】
“又”入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念,不起爱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显现,因此他得以“穷”究十二“生类”之根“本”,(行阴),而“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但是他却“于行”阴尚“存中,兼”以“受想”二阴已“灭”,而“双计”亦“有”亦“无”(于尚存者计有,于已灭者计无),行阴的“自体”之“相”以此有无之互“破”,故不能成立;“是人”于是“坠入”外道之“死后”有无“俱非”(非有非无)的妄论,从而更“起”种种“颠倒”邪“论”。
此人于已灭之“色受想”三阴“中”,对“见”(对观)行阴之“有”,故前三阴成为“非有”;而于“行”阴“迁流”之“内”,对“观”前三阴之“无”这件事实“不无”(此无非无,而是有“无”这件事)“如是循环”对观论证,由后(现在)观前(过去),由前观后,“穷尽”色受想行四“阴”之“界”限,达有无俱非,而衍成“八俱非相”之乱论,于是“随”举“得一”阴为“缘”(以此阴作题材),彼“皆言”此阴于“死后”非“有相”、非“无相。又”以其所“计”一切“诸行”(万法)之“性”既皆“迁”离于正理之外,充满“讹”错谬误“故”,其“心”即依此等邪理而“发”邪“通”与邪“悟”,从而他即更加确定“有无俱非”之邪见,而令一切事理之“虚实”皆“失”其“措”置之所。
“由此”对生前之双非,更推而“计度死后”亦一切法“俱非”有非无。由依如是邪见而修证故,此行者但见“后际”(未来)乃一片“昏瞢,无”丝毫之道或实质理之“可道”(可说),是“故”他便“堕落”于“外道”之恶见,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八”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死后俱非”有非无、“心”魔所成之“颠倒”邪“论”。
㈨ 七际断灭邪见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无,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七断灭论。
或计身灭,或欲尽灭,或苦尽灭,或极乐灭,或极舍灭。如是循环,穷尽七际,现前销灭,灭已无复。
由此计度死后断灭,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注释】
“于后后无”:于行阴念念灭处,以为是后后当归于无。“后后”,叠语表强调,最后、最终之义。
“或计身灭”:“身”,指四大洲众生及欲界天人之身。“灭”,归断灭。
“或欲尽灭”:“欲尽”,即初禅,以离欲得初禅故。谓计初禅当归断灭。
“或苦尽灭”:“苦尽”,即二禅。
“或极乐灭”:“极乐”,即三禅,以三禅为“离喜妙乐”故。
“或极舍灭”:“极舍”,指第四禅,以四禅为“舍念清净”故。
“七际”:即⑴四大洲;⑵六欲天;⑶初禅;⑷二禅;⑸三禅;⑹四禅;⑺四空天。
“现前销灭”:现前之法悉归消灭。
“灭已无复”:灭已,未来不更生。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念,不起贪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破已,行阴即显现,于是他便能“穷”究十二“生类”之生灭根“本”(行阴),“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然而他“于”行阴念念灭处,以为是于“后后”当归于空“无”,因此而“生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的“七”际“断灭论”。
此人“或计”四大洲及六欲天之“身”当归于断“灭、或”计“欲尽”之初禅当断“灭、或”计“苦尽”之二禅当断“灭,或”计“极乐”之三禅当断“灭,或”计“极舍”之四禅天,乃至四空天当断“灭。如是循环”推论,“穷尽七际”,妄计“现前”之法悉归“销”亡“灭”尽,“灭已”,于未来却“无复”更生。
此行者“由此计度死后”一切皆归“断灭”,而“堕落”于“外道”恶见,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九”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计“死后断灭,心”魔所成之“颠倒”邪“论”。
㈩ 邪计五处现证涅槃论(五现涅槃邪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有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五涅槃论。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观见圆明,生爱慕故;或以初禅,性无忧故;或以二禅心无苦故;或以三禅极悦随故;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迷有漏天,作无为解;五处安隐,为胜净依,如是循环,五处究竟。
由此计度五现涅槃,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注释】
“于后后有生计度者”:谓观行阴念念相续无间,而计其最终(后后)必有实果产生,且恒常不灭。
“五涅槃论”:五处皆得究竟涅槃之邪论。五处为六欲天,以及色界四禅天(初禅、二禅、三禅、四禅)。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欲界”,此指六欲天。“转依”:为唯识法相的术语。“转”,转变。“依”,所依。谓转变下劣的所依,成为胜上的所依;如从原来所依的染法、或烦恼法,转而依于净法,或菩提法、或般若法。盖“转依”的涵义,即与“断证”一词相近。又,“转”字,古释为“转舍、转得”,意为“转舍劣法(或恶法、染法)”、“转得胜法(或善法、净法)”。然而须先“转舍”,然后再“转得”。正如于“断证”,必须先“断”,然后再“证”(如先断烦恼、再证菩提)。又,唯识学所说之“二转依果”,即是菩提与涅槃;以此二者为经由修圣道,而转舍烦恼障以及所知障,而后所得的最胜妙果。故此“二转依果”又称为所转得之果。此句谓,此人邪计以欲界天为究竟天之转依(究竟果),即有若仙家之计六欲天为长生不死之仙境。
“观见圆明”:观见欲界诸天(六欲天)之天光圆明。以此行者刚破想阴,圆定发明,初得天眼,故得观见六欲天。
“或以初禅性无忧故”:“初禅”,色界初禅天。因为初禅是离生喜乐地,系初离于欲界烦恼,欲界之苦恼不再逼迫,故他称之为“无忧”。此谓,此行者或以离于欲界忧恼的初禅境界,计为究竟涅槃。
“或以二禅心无苦故”:谓此人或将二禅的定生喜乐、心中无苦的境界,计为究竟涅槃。
“或以三禅极悦随故”:谓为此人或将三禅的离喜妙乐、极其喜悦相随不离(极悦不断)的境界,计为究竟涅槃。
“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苦乐二亡”,因为四禅系舍念清净,苦乐二念皆不生,此行者住于此境,便以为已超脱生死轮回,不再受生死苦,因而计四禅境界为究竟涅槃。以上皆是将有为、有漏的欲界及色界天,计为无漏、究竟之胜果。
“迷有漏天,作无为解”:谓迷于有漏的欲、色界天,计为无漏、无为之涅槃净境。
“五处安隐”:“安隐”,同安稳。谬以此五处为安稳的究竟归宿。
“为胜净依”:谓以彼五入为最胜清净、究竟之所依处。
“如是循环,五处究竟”:“循环”,循环论证、推观。谓经由这样的循环论证,而谬称此五处皆是究竟涅槃之处;此即是以染作净。
“五现涅槃”:“五”,五处。“现”,现证。谓此五处皆是现证涅槃处。
“心颠倒论”:因为此人以染作净、以有漏作无漏,故是心颠倒。盖此心颠倒系自心魔之所成。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爱求,外“魔不”复能“得”其“便”,乃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之后,行阴即现前,因此他便能于定中“穷”究十二“生类”之生灭根“本”(行阴);于是此行者于定中“观彼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但是他“于”行阴念念相续无间之相,计其“后后”(最终)必定“有”实体存在,恒常不灭。因而“生”邪妄“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所计执之欲界色界“五”处皆是究竟“涅槃”之邪“论”。
其中有的行者“或以欲界”六天作“为正转依”果(涅槃极果);这是由于他在破了想阴之后,以圆定发明所得之天眼“观见”欲界诸天的天光“圆明”,超日月光,因而心“生爱慕故”,遂计彼天为涅槃界。有的行者“或以初禅”天之离生喜乐“性无”欲界之“忧”苦“故”,遂计为究竟涅槃界。“或”有行者“以二禅”天的定生喜乐境界,“心”中“无苦”逼切“故”,遂计为涅槃界。“或”有行者“以三禅”天之离苦妙乐境界,“极”其喜“悦”常相“随”不离“故”,遂计为涅槃界。“或”有行者“以四禅”天之舍念清净,得于舍受,不苦不乐,“苦乐二亡”,便以为“不”再“受轮回”之“生灭性”,已证得不生灭性“故”,遂计四禅天为涅槃界。此五者皆是“迷有漏”有为、仍在生死的欲界色界诸“天”,谬“作无为”之涅槃“解”,妄以此“五处”为究竟“安隐”之最终归宿,而且邪计此亦“为”最殊“胜”清“净”者(佛)之究竟“依”处;“如是循环”论证、推观(以此推彼,以欲界天而推证初禅天,再以初禅推二禅等),而妄言“五处”皆已达“究竟”涅槃之无上极果。
“由此计度五”处皆是“现”证“涅槃”处,彼诸天人得现受寂灭之乐,不待将来,无须更修,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十”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可得“五”种“现”证“涅槃”,乃“心”魔所成之“颠倒”恶“论”。
四 结语:定中用心交互所成,嘱令保护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皆是行阴用心交互,故现斯悟。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自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护,消息邪见,教其身心开觉真义,于无上道不遭枝歧,勿令心祈得少为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注释】
“如是十种禅那狂解”:这十种于修习禅那时所起的狂解。“狂”者,因为这些魔境到后来都变成“未证言证”,自言登圣,故成狂妄之徒。《楞严经正脉》云:“然通论十种狂解(行阴所趣十种狂妄境界),不出断、常、空、有四字而已。且前五属断、常,后五属空、有。”又,中土狂禅亦常有类此情形者。
“无令心魔自起深孽”:“孽”,罪孽。“心魔”,以行阴十魔境,皆是行者自心之心魔造作所起,非为外魔所作。“魔”者,破坏义,以自持心不正,而起妄想计着,遂成自我破坏,心魔于焉出生。
“勿令心祈得少为足”:“心祈”,心中祈求。“得少为足”,以稍微有所证得、解得,便生满足,乃至因此而自满;以自满故,终成狂妄。而众生之所以会得少为足的原因,都是由于在初发心时,没有依于正信而发大心;而之所以不能发大心的缘故,也都是由于正信、正知见不足。盖修行若不发大心,便极容易止于途中的种种化城,而谓为实在、究竟的涅槃城。又,此经中所说的“十种狂解”的“得少为足”之人,都是已经正式起修,并且皆已证得禅那,且又破了色、受、想三阴的深修之士;然而当今之所谓狂妄者,泰半连“得少为足”都谈不上,因为彼等充其量仅是“学少为足”,或“修少为足”,因为有的才开始在学习、或方开始修,仅仅修学了少少分便觉得非常满足了,以此自满而骄矜自视、而目空一切,以是成狂。
“大觉王”:即佛。
“清净标指”:清净妙法之所标指者,亦即直指本心,直标成佛之道。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于修习“禅那”时所起之“狂解,皆是”行者于想阴破后,“行阴”显现之际,但此行者“用心”不善,定慧与妄想“交互”陵替,“故现斯”等邪“悟”境界。然而“众生”冥“顽迷”惑,“不自忖”度思“量”正法及自己难得的身分(忘失正法及自我),“逢此”狂悟境界“现前”之际,竟“以迷”妄之境界“为”得胜“解”、开悟,而“自言”已“登圣”位,因此未证言证,“大妄语”业于焉“成”就,来世当“堕无间”地“狱”受无量苦。
“汝等必须将如来”之正法“语,于我灭后,传示”于“末法”时期,“遍令众生”修正定者,“觉了斯”十种心魔之“义”理,“无令”行者自己“心魔自起”狂解、从而造大妄语之“深”巨罪“孽”,以“保持”正法,不令断绝,并以“覆护”正修之士,“消”灭止“息”种种颠倒“邪见,教其身心开”发“觉”了“真义,于无上”佛“道不遭”横“枝歧”路,而堕入外道,并“勿令”其“心”中生起“祈”求“得少为足”之念,因而堕于凡、外、权、小得少为足之境界。汝等须“作大觉王”所教敕“清净”妙法之“标指”,直指本心、直示成佛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