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者。谓相续相作。者作已内外法生。

【注释】

「彼因者有六种」:「彼因」指前面所提的「一切诸法缘因之相」中的「因」;佛在上面解释过「缘」,现在则开始解释「因」。有六种是指内外法各有六种因。
「显示因」:唐译作「显了因」,魏译作「了因」。
「待因」:即观待因。唐译作「观待因」,魏译作「相待因」。
「当有因者,作因已,内外法生」:谓现在之心生起之后,便作为一切法之生因,于是便能招感当来之果,而令内根身、外器界,一切苦乐、染净诸法皆得生起,因此当有因也叫做亲因缘。

【义贯】

「大慧,彼」缘因相中之「因者,」共「有六种」,所「谓」一、「当有因」,二、「相续因」,三、「相因」,四、「作因」,五、「显示因」,六、观「待因」。所谓「当有因者」,谓现在之心生起后,而「作」为一切法之生「因已」,便能招感当来之果,而令「内」根身与「外」器界,一切苦乐染净诸「法」得以「生」起(故此当有因亦名亲因缘。)
相续者作已内外法生阴等。

【注释】

「作攀缘已,内外法生」:现行心起念,作种种攀缘内外根尘之事,如是攀缘已,又再熏成种子,存于本识,因而令一切内外法不断生起。
「阴种子等」:因为本识中含有五阴之种子等,故能相续成为生法之因,故称为相续因。相续因又称所缘缘,因为外尘为识所缘,因而熏本识成种,然后又成为识所攀缘之对象,更生新识,所以是所缘缘。

【义贯】

第二,所谓「相续因者」,是指现行心起念,而「作」种种「攀缘」内外根尘之事「已」,又再熏成新种,存于本识,因而能令一切「内外法」相续不断的「生」起,因为本识中含有五「阴」之「种子等」,故能相续成为生法之因,故称为相续因。(又称为所缘缘。)

【诠论】

简言之,「相续因」就是:本识中的旧种令心起念攀缘内外根尘,攀缘后,又熏
成新种存于本识;此新种随又令心起念攀缘,如是相续不断,故称相续因。
相者作无相相续生。

【注释】

「作无间相」:谓能作为心中所想物之相,令无间断。
「相续生」:且令此相,一类相续,不断地生起,故称为相因,亦称等无间缘。

【义贯】

第三,所谓「相因者」,是能「作」为心中所想,且「无」有「间」断之物「相」,并令此物相,一类「相续」不断地「生」起。故称相因。(又称为等无间缘)。

【诠论】

此处所称的「相」,是指心中欲成之相,譬如想要以泥作瓶,心中便先有了这瓶之相,这心中的瓶相,便称为相因,以能成为物相之因,所以称为相因。「作无间相」是指心中只缘所想的那个瓶相,令之一类相续,更不再攀缘香炉、水壶等其他相,所以称为无间相。同样的,心中起念欲造善造恶时,心中即先有某善事或恶事之相,而此善恶事之所以得成,就是因为心中自起念后,心所攀缘者,都是自心中这个善恶事之相,更不缘其他相,且令此善恶事之相,一类相续不断,一直到此心中之相付之实现为止。心中所起之念,能作一切物相之因,故称为相因。
作者作。

【注释】

「作增上事」:因念念增胜,故能作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
「如转轮王」:有如转轮王,因其威势,故能成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胜缘。亦即:有力的助手。

【义贯】

第四,所谓「作因者」,是指心中之念,念念增胜,故能「作」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有「如转轮王」一样,因其威势,故令一切增上事易得成办,所以又称增上缘。

【诠论】

人的欲念是无穷的,起念之后,常常会令之越来越强,这就称为「增上」,例如起念造善,会念念增盛,务求大果:得到好境遇,会想要更好;多了,会想要更多。同样,造恶也是一样,恶念会越来越增胜,也就是越来越恶。例如偷盗,先起念盗一万元,后便念念转盛,越多越好,乃至盗十万、百万。这种心中念念转盛的作用,便叫作「作因」,能令好事更好,恶事更恶,其势力很大,令人不可过抑,所以比如转轮王。
者生已相现作作等。

【注释】

「妄想事生已,相现作所作」:心中所妄想之事,既已生起,则于此诸事之相上,现见有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且分明见之,一丝不谬。亦即于自所妄想事相上,后计有能所,妄上加妄。
「如灯照色等」:其所见之分明,有如以灯照色之所现,等无有异。

【义贯】

第五,所谓「显示因者,」谓自心所「妄想」之「事」既已「生」起「已」,则于此诸事于心中所现之妄想「相」之中,「现」见其有能「作」与「所作」之相,且令其所见分明不谬,有「如」以「灯照色」之所见一样分明,「等」无有异。(这种能令自心妄想事,显现出能所的作用者,称为显示因。)

【诠论】

显示因的作用,主要就是在它能显现出能作与所作。譬如想读书求官位,此念
起后便于此事之相上,分明见有能作与所作。所谓能作与所作,就是:能作之
因我为「能作」这件事、那件事之因;及所作之果此事、彼事为我
「所作」之果等;也就是说整个事件的因果、方法、目的等,若于这一切心中所现的相中,都能一一分明见了,如以灯照色之所见,心行中的这种作用,便叫作「显示因」。
者灭时作相续断生。

【注释】

「待因」:相待因。即妄与不妄相待之义。
「灭时,作相续断,不妄想性生」:
「灭」:指境灭之时。「作相续」,有作之相续心。谓,于境灭之时,有作之相续心便中断,于是妄想性便暂得停止,妄想性一停止,不妄想性便得立刻生起,因为妄与不妄是相待的:妄灭时,不妄便生,反之亦然。因为妄灭时,不妄性便生起,所以不管再坏的人,都有良心发现的刹那;再糊涂的人,也有理智清明的时候;他们良心发现,或理智清明时,也就是妄灭之时,不妄生起的结果。再举一例,人于清晨,常会有所谓「半夜扪心」之效果,儒家所谓「平明之气」,就是因为那时诸妄境皆暂息灭,所以不妄之心得以暂时生起。此道理于修行人之帮助,便是如何将此刹那暂起之不妄性,予以延续、延长,乃至如何令妄想性不再生起。

【义贯】

第六,所谓相「待因者」,是指于境「灭」之时,有「作」之「相续」心便暂时中「断」,如是,妄想性便暂时灭去,同时,心中的无作「不妄想性」便得暂时「生」起。因为不妄之生,有待妄想性之灭,(若妄想性不灭,不妄想性便不得生起)这种作用,就叫作待因。
大慧相愚夫生具生者何?复具生者作作无分别得相故。生者得相我故生生
生无。

【注释】

「彼自妄想相愚夫」:「彼」,指上面所说的六因二缘所生之诸法。此谓彼等诸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之相,乃为愚夫所见。
「不渐次生,不具生」:是故不可说是渐次生,亦不可说是一时顿生。
「若复具生者,作所作无分别」:若是顿生,则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就无法分别了;因为顿生,所以因与果,先后次序便没有了,但事情总一定有个前因后果,不会前因后果都一样,所以顿生是不成立的,只是愚人自心妄想。
「不得因相故」:「因相」,生因之相。由于因与果一时顿现,所以实在无法得其生因之相。
「若渐次生者,不得相我故」:若是渐次生的话,则不能得其果相之我体。「我」,是我体,亦即是自体、本体。因为一切都在渐次演变之中,所以一切皆尚未有决定,亦即,一切都还在因中,因中必不能见果,故必无果可得,既未达果相,怎能说有生?所以说渐次生亦不得成立,只是愚夫妄想见。
「渐次生不生」:因此,渐次生实不能生诸法,以如是则诸法皆不能有最后决定之体相,果不可得。
「如不生子,无父名」:若不能得果相,则不能说有生,如不生育子女,则无父名之可言。

【义贯】

「大慧,彼」六因二缘所生之诸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之「相」,实为「愚夫」所见,是故,「不」可说是「渐次生」起,亦「不」可说是一时「具生。所以者何?若复具生者」,则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即「无」法「分别」,因为一切既然一时顿起,则没有因果、先后之分,如是则「不得」其生「因」之「相」,(若因相不可得,怎可说有果相可得,若因相、果相具不可得,怎能说有一时顿生?)是「故」顿生不得成立。反之,「若」说诸法是依此六因二缘「渐次生」起「者」,则「不」能「得」其果「相」自「我」之体,(因一切都在渐次演变之中,尚未有决定之果体之相可得)「故渐次生」之理实「不」能「生」一切诸法,以果相永远不可得故。譬「如」若「不」曾「生」育「子」女,则「无父名」之可言,也是一样的道理。

【诠论】

本段经文为斥外道邪执之顿生与渐次生,以显示诸法本从正因缘而生。由于外道不了一切诸法的生生灭灭,都是如来藏之随缘变现,因此就计作是神我一时流出,不分因果、先后,称之为具生。又,所谓造物主之说,亦属此顿生之类。至于执二十五冥谛,锁连环,生成诸法,则是渐生之见。佛在前答大慧菩萨六因二缘,就是要阐明:一切和合诸法生起的方式,不是靠神我,或冥谛等,而是依此六因二缘,这是一切法生起的正因缘。本段则更进一步表明:即依此六因二缘之正因缘所生之法,也是愚夫自起妄想所现之相;分别则有,智者观之,以因缘无性,本自不生,更非外道所执之渐次生或具生既然是无生,
还有什么顿、渐?凡此但是愚夫妄想。
大慧生相续。第等生生故。大慧生生计着相故具生现受用故相相外。大慧具生现觉故相生是故作相具见。

【注释】

「渐次生相续方便,不然」:执渐次生之说者,即是以诸邪缘相续为方便,而能生一切法;是说不然。
「因、攀缘、次第、增上缘等」:「因」,即亲因缘。「攀缘」,所缘缘。「次第」,次第缘等六缘。
「生所生」:其实一切法皆以此四缘或六缘相续相系,故有所生之诸法。此为正说。
「渐次生不生」:渐次生其体本不生。
「渐次、具不生,自心现受用故,自相共相」:渐次生与一时顿生皆实不生,以一切依正等法皆唯自心所现而为受用故,其法皆不出自心所计之自相与共相。
「外性非性」:既是唯心所现,则显一切外性非有自性。
「除自心现,不觉妄想故相生」:除了愚夫因自心所现,不自觉知而生妄想之故,因而见有诸相生起外,其实并无有一法而有实自体相可得。
「是故因缘作事方便相,当离渐次具见」:是故了知一切诸法但是因缘所作生灭事,方便和合虚妄之相,如是了知后,当远离渐次生与一时具生之妄见。

【义贯】

「大慧,」执「渐次生」之说者,即系计诸冥谛等邪因缘「相续」为「方便」,能生一切法;是说「不然」,此「但」愚夫「妄想」分别而见有生「耳」。是故邪缘实不生一切诸法。亲「因」缘、「攀缘」(所缘缘)、「次第」缘、与「增上缘等」六种缘为正缘,以此六种正缘为能「生」,而此六者相续相系故有「所生」之诸法,「故」诸法非由邪缘生。然而于此四缘(或六因二缘)中,求其生相亦皆不可得,故此四缘亦是妄计,是故邪正因缘皆不生。是故,「大慧,渐次生」其体本「不生」,但以凡夫「妄想」而于诸法之「自性,计着」其为有生灭「相故」,妄见有生,而实无有生。「渐次」生与一时「具」生皆实「不生」,以一切依正之法皆唯「自心」所「现」而为「受用故」,其法则不出于自心所妄计之「自相」与「共相」,以是唯心所现,是故一切「外性非」有自「性」,心外无法,纵有假相,而无实体,如虚空华。故总结而言,「大慧,渐次」生与一时「具」生本皆「不生,除」了愚夫因「自心」所「现、不」自「觉」知,而生「妄想故」见有诸「相生」起外,其实无有一法而有实自体相可得。「是故」了知一切诸法但是「因缘」所「作」生灭「事」之「方便」和合虚妄之「相」;如是了知已,故「当离」于「渐次」生与一时「具」生之妄「见」。

【诠论】

大慧菩萨在前问因缘相,佛答六因二缘,意在明示诸法缘会而生,缘离则灭,生灭唯缘聚散所现之相,性本无生无灭,即所谓「无性缘生,缘生无性」,这是佛所说的正因缘之义。所以佛一代时教中,以因缘为宗者,就是指此因缘。然而外道不达此理,因而执有、无、神我、微尘等为因缘,而妄立顿生与渐生之法,混滥如来缘起正说,所以佛逐段破斥其说之谬,最后,更于正因缘生法中,指示其中不生的道理,意在令法众顿达生而无生的甚深理。
尔时重宣此义而偈言一都无生亦无灭于生灭中而。遮灭复生相续为断凡愚惑。无法是悉无生是三现。

【注释】

「一切都无生」:谓于世谛中,有邪、正之生法,理中,则一切都无生。连「无生」亦无生。
「亦无因缘灭」:所生之法既无生起,故实亦无能生之法灭去。
「于彼生灭中,而起因缘想」:但诸凡愚于彼妄现之生灭相中,见实有生灭,因而起因缘为实有之妄想。
「非遮灭复生,相续因缘起」:「遮」,遮止。「灭复生」,亦即灭与生;「复」,语助词。此谓,我非为了遮止有实灭及有实生之见,方才破此邪正因缘相续所起之法。
「唯为断凡愚,痴惑妄想缘」:只是为了断凡愚的愚痴迷惑,而于自心中妄想分别之种种攀缘而已。亦即:非为止外见,但为了自心!以一切妄惑本从自心而起。
「有无缘起法,是悉无有生」:「有无」,指邪执之生法。「缘起法」,指正计之生法。谓,一切邪执之有、无,与正计之四缘所起之法,这些实都无有生。
「习气所迷转,从是三有现」:既然是无生,怎么有三有呢?这是由于凡夫为无始妄想习气之所迷、所转,故有三有之妄相显现。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世谛中有邪正之生法,而理中,「一切」实「都无」有「生」。所生之法既无生起,故实「亦无」能生之种种「因缘灭」
去。然诸凡愚「于彼」妄现之「生灭」相「中」,颠倒见实有生灭,「而起」种种「因缘」为实有之妄「想」。我「非」为「遮」止计有实「灭,复」有实「生」
之见,方破此「相续」相属之种种「因缘」所「起」之法;「唯」是「为」了「断凡愚」由于愚「痴」迷「惑」所生之一切「妄想」攀「缘」而已:一切邪执之「有、无」与正计之四「缘」(或六因二缘)所「起」之「法,是」等诸法「悉」实「无有生」;然而凡夫为无始来之妄想「习气所迷」、所「转,从是」于一切无生中,而有「三有」之妄相显「现」。
真无生亦复无灭观一为犹空华。摄受及摄惑乱见已生生亦复无。一无是言。

【注释】

「真实无生缘,亦复无有灭」:「真实」,真如实理。谓真如实理中,本无能生之缘,亦无有灭去之缘。
「犹如虚空华」:如虚空之华,本无所有,唯翳眼所见。
「摄受及所摄,舍离惑乱见」:「摄受」,能摄受,即能取,亦即能取之心。「所摄」,即所摄受,所取,亦即所取之境。此谓,若了能取之心及所取之境,本自无所有,即得舍离一切迷惑痴乱之妄见。
「非已生当生」:「已生」,指过去、现在已生。「当生」,指未来当生。这两句,就代表三际。此谓,一切法非过去已生、现在方生,或未来当生,于三际中求之,生相、生因皆了不可得,亦无有能生他法之因缘。
「斯皆是言说」:谓生灭因缘及渐生、顿生等皆只是假名、言说戏论。

【义贯】

「真」如「实」理中,本「无」能「生」之「缘,亦复无有灭」去之缘;以正智「观一切有为」法,皆「犹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唯翳眼所见。若了能「摄受」之心「及所摄」受之境,本皆无所有,即得「舍离」一切迷「惑」痴「乱」之妄「见」。一切法「非」过去「已生」,现在方生,或未来「当生」,于三际中求之,生相与生因皆了不可得,「亦复无」有能生他法之「因缘」可得,「一切」悉「无所有」,了无一法可得,所谓生灭因缘、渐生、顿生等,「斯皆」只「是」假名、「言说」戏论,毫无实义。

【诠论】

本偈总颂一切因缘无生之深旨。最初,佛之所以说因缘生法的原因,是因为凡外妄执无因为能生起一切诸法,起有无之妄见,所以佛说正因缘生法以破其无因之恶见。大慧菩萨恐怕法众犹不了解缘生之义,所以特再问因缘之相。佛于是答六因二缘,生起诸法,并再破斥邪计之缘生,最后归于令正观诸法缘生无性,连正因缘所生亦无性,而顿证无生。至此,无生之理既彰,真实之义已显,则生灭因缘,总如幻梦。所以佛在此特地显示真实本无生灭,不假因缘,因为一切生灭因缘,都是言说假名,毫无实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言愿为言相经。我及余菩萨摩诃萨知言相经通言二义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言二一众生。

【注释】

「言说妄想相心经」:「心」,心要、心地。「经」,契经、法门。因佛在前面偈中,最后说:「斯皆是言说」,所以大慧菩萨有此一问。
「通达言说、所说二种义」:「言说」,能言说。「所说」,所言说。「二种义」,二种法之义。
「净一切众生」:净除一切众生之妄想。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等宣「说言说妄想相」之「心」地法门(「经」)。「世尊,我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若」能「善」了「知言说妄想相」之「心」要法门(「经」),「则能通达」能「言说」及「所」言「说二种」法之真「义」,而知能诠所诠皆起于妄想,便能「疾」速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此自利,并可「以」能「言说、所」言「说二种」真实义「趣」而「净」除「一切众生」之妄想,以利他。

【诠论】

前面佛在偈中说:「斯皆是言说。」大慧菩萨已领会言说无实,乃是妄想所现之相。然而言语所说者,能显第一义心,为何称为妄想呢?所以请问妄想相心经。之所以称为「心经」的原因,是因为妄想与言说,具不离心,所以称为「心经」
心地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