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论文引言——单文本结构化分析

一、文本时空坐标与核心议题定位

  1. 本集物理进度与文本位置

    (1) 文本性质与篇名

    ① 本篇为《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的第三部分,题为"论文引言"。

    ② 全篇围绕论文的开示语"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及五位一切法的次第展开。

    ③ 论文先提出总纲"一切法无我",再以两个问句"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我?"引出五位百法的分类。

  2. 核心问题意识

    (1) 本篇要开解的核心问题

    ① "一切法无我"是本论的总纲,如何理解其深义。

    ② 五位百法的分类及其先后次第的根据是什么。

    ③ "心"有多种分类及意义,如何正确理解。

二、核心法义解构与叙事脉络

  1. "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总纲

    (1) 推尊法有所自

    ① "如世尊言"是论主推尊"法有所自",即百法明门论是有根据的,不是论主自己的创作。

    ② 而是根据世尊所说的修多罗教。

    (2) "一切法无我"的深义

    ① "一切法"即万法,于《瑜伽师地论》中概括为六百六十法,于此百法明门论中再概括为一百种,分为五大类(即所谓"五位")。

    ② 这五大类一百法即代表一切法。

    ③ 在这五类百法中,却没有一法于其中有"我"可得,故说"一切法无我"。

    ④ 若了达"一切法无我",即不妄执、妄计一切法。

    ⑤ 以自不执故即得解脱:自得解脱亦解脱一切。

    (3) 一切法的二大分类

    ① 一切法最先可分为二大类:有为法与无为法。

    ② 于有为法中又可分为四大类: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

    (4) 两个问句引出五位

    ① "何等一切法"——什么是一切法?一切法包括哪些?

    ② "云何为无我"——什么是无我?为何说无我?

    ③ "无我"包括两种:"人无我"与"法无我"。

    ④ 以"无我"即是空,故"二无我"又称人空及法空。

    ⑤ "我"即主宰义,以五蕴和合的"人"中并无有一法可主宰此身,故称人无我。

    ⑥ "法"中亦如是,任何一法中并无有主宰可得,但因缘和合而起生住异灭之作用,故法无我。

    ⑦ 以证悟二无我故,即从人、法中得解脱,是为"二无我智"之功用。

  2. 五位一切法——心法

    (1) 心法的根本地位

    ① "心法"又称"心王",也就是八种识。

    ② 这心法是一切万法的本源,一切法皆从心法中生。

    ③ 经云:"心生故一切法生,心灭故一切法灭。"

    ④ 一切法皆是心识之所变现,因此唯识学中称心识为"能变",而一切法为"所变"。

    ⑤ 以一切法皆是心识所变现,故除了心识外并无少法可得,一切法皆是自心现影像。

    ⑥ 故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这就是唯识学主要的宗旨。

    (2) "心"的多种分类

    ① 两种心:肉团心(梵语汗栗驮)——凡夫肉身五脏中之心脏;缘虑心(梵语质多)——八识心王及心所之总称。

    ② 四种心(依《翻译名义集》及《三藏法数》):肉团心、缘虑心、积聚精要心(经中要义之"文心")、坚实心(坚固真实之第一义心)。

    ③ 六种心(依窥基大师《百法明门论解》):集起心(单指第八识)、积集心(指前七转识)、缘虑心、识(了别心,指前六识)、意(指第七末那识)、心(指第八识)。

    ④ 在佛经中亦常以"心"指第八识,而以"心、意识"表示第八、第七及前六识。

  3. 五位一切法——心所有法

    (1) 心所有法的定义

    ① "心所有法"简称"心所","心"即心王,"所有"即所拥有。

    ② 这一类法是心王所拥有的法,亦即心王是体,这些法是心体的作用。

    ③ 以作用是依于本体的,若无本体则无法产生作用。

    ④ 心王如主,心所有法如臣、如伴;如世间王之所至群臣随之。

  4. 五位一切法——色法

    (1) 色法的构成

    ① 色法指由能造的四大(地、水、火、风)与所造的四微(色、香、味、触)这八法共同形成的内五根(眼、耳、鼻、舌、身)、外五境(色、声、香、味、触)十种。

    ② 再加"法处所摄色"即"法尘",共十一种色法。

    ③ 这十一种色法是诸识之所缘及诸识之所依。

    (2) 有质碍色与无质碍色

    ① 五根与五境这十种色法是有质碍之色,亦称"有对色"。

    ② 法处所摄色(法尘)称"无对色",因为法处色是意识取五尘落谢之影像,只有影像而无实质。

  5. 五位一切法——心不相应行法

    (1) 相应与不相应的区别

    ① "相应"之义即相呼应,指与心王相呼应。

    ② "心所"须与"心王"同时起、同所依之根、同所缘之境、同一自证分体事,才能称为相应。

    ③ "得"等二十四法因为非能缘故不与心王相应,因为无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因为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

    ④ 因此"心不相应行法"不只是与心不相应,而是与色法及无为法也都不相应。

    ⑤ 虽然与心不相应,但它们还是属于行蕴中的一种,只是不能与心王同时相应而起罢了。

  6. 五位一切法——无为法

    (1) 无为法的定义

    ① "为"即造作义,亦即生灭、来去之义。

    ② 窥基大师说:"无为者,即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非此,绝得绝失,简异有为,无造作故,名曰无为。"

    ③ 无为法共有六种。

    (2) 无为法与有为法的关系

    ① "无为法"为五位百法中的第五位,前四位合为一大类即"有为法"。

    ② 这四类所成的有为法与这无为法便涵括了一切法。

    ③ 整个唯识学的目的亦在令行者了一切"有为"而证入"无为",最后连"无为"亦不住。

    ④ 以无为是依于有为所显,若住着无为亦非究竟。

    ⑤ 有为与无为皆是自心现量、唯识所现,如是契入名为现证"真如无为"之境。

    ⑥ 唯识"百法明门"之意即是将所有箭头都指向最后这一法:"真如无为"。

    ⑦ "真如无为"为"百法明门"乃至整个唯识学最终之依归。

  7. 五位的先后次第

    (1) "一切最胜故"

    ① 这是指第一类心法(心王)即八种识。

    ② 众生由于这八识造善造恶、五趣轮转乃至成佛,皆是此心所作。

    ③ 一切染净因果依心而立,故此心在一切有为、无为法中最胜最有力,故列为第一位。

    (2) "与此相应故"

    ① 这是指第二类心所有法。

    ② 心所有法因为与心王相应、不离心王且属于心王所有,故与心王相比心王较胜而心所法较劣。

    ③ 先胜后劣,故将心所有法列为第二类。

    ④ 又心王如体,心所为心王之用,先体后用,故列第二位。

    (3) "二所现影故"

    ① 这是指第三类色法。

    ② 色法不能自起,是由心王及心所所变现的影像。

    ③ 心王心所是"能变",色法是其"所变",先说能变后说所变,故列第三位。

    (4) "三分位差别故"

    ① 这是指第四类心不相应行法。

    ② 心不相应行也不能自起,要借前面三位的分位差别而假立。

    ③ 前三类法是"实",而心不相应行完全是"假立"之法。

    ④ 从心王开始每一类皆依前而起:心王是主,心所依于心王,色法依于心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法又依于心心所及色法。

    ⑤ 层层相依,故列第四类。

    (5) "四所显示故"

    ① 这是指第五类无为法。

    ② 无为法共有六种,其体性甚深,若不从前面四类法去对照即无法彰显其性。

    ③ 因此借前面四类有为法的"断染成净"来显示"无为法的体性"。

    ④ 所以要先说有为后说无为,从有为的断证来成就及显示无为之体性。

    (6) "如是次第"

    ① 这是结语。

    ② 由于上面所说的诸法有其"胜劣""能变所变""实法假立""能显所显",因此依次而立诸法"五位"之次第如是。

三、本篇核心价值与法义归结

  1. 本篇的核心贡献

    (1) 建立"一切法无我"的总纲

    ① 本论以"一切法无我"为总纲,从五位百法中一一推求,找不到"我相"可得。

    ② 证悟二无我(人无我、法无我)即从人法中得解脱。

    (2) 建立五位百法的分类体系

    ① 五位百法摄尽世间、出世间一切万法。

    ② 五位的先后次第有其严密的逻辑根据:胜劣、能变所变、实法假立、能显所显。

    (3) 建立唯识学的修证归趣

    ① 唯识学的最终目的在于证入无为,特别是真如无为。

    ② "真如无为"为百法明门乃至整个唯识学最终之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