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复次大慧有七种性自性——单文本结构化分析
一、 七种性自性——诸佛所证一切法之七种自性
总说七种性自性 (1) 佛告大慧:有七种性自性 ① 「复次,大慧,有七种性自性」——此为诸佛所证之真理,诸佛证知一切法皆含此七种自性。 (2) 七种之名目 ① 所谓「集性自性、性自性、相性自性,大种性自性、因性自性、缘性自性、成性自性」。
七种自性分说 (1) 集性自性:体用冥然未分 ① 最初当藏性集合了「体」与「用」于一体,体用冥然未分之际,此时之自性名集性自性。 ② 此为一切法之总体相。 (2) 性自性:以如体之性为自性 ① 集性自性之后便有体用之分:性自性为体,以下五种为用。 ② 以如体之「性」为其「自性」,名为性自性。 (3) 相性自性:依体起用之显相 ① 既有体用之分,便显其性,其性既显便有其相。 ② 以现「相」之性质为自性,名为相性自性——此为一切法依如体之性所起第一个用:显相。 (4) 大种性自性:依四大种而显形相 ① 一切形相皆依四大种而显。 ② 以四「大种」之性为自性,名为大种性自性。 (5) 因性自性:为一切法作亲因 ① 既有性、相、大种等自性后,便可为一切法作其亲因,生起其他法。 ② 以能为一切法作亲因的性质为自性,名为因性自性。 (6) 缘性自性:为一切法作缘 ① 既有能为一切法作因之性,亦必有能为一切法作缘之性。 ② 以「缘性」为自性,名为缘性自性。 (7) 成性自性:具足成就一切法 ① 一切法既具足体(性自性)与用(相性、大种性、因性、缘性)等自性,则具足能成就一切法之性。 ② 以此能成之性为自性,名为成性自性。
七种性自性之性质归属 (1) 凡圣总摄非仅偏一边 ① 有人解说此七种性自性指凡夫染法,有反驳说应指圣人之净法。 ② 经文说「此是三世如来性自性第一义心」,又说「凡夫无性自性」。 ③ 本经以如来自证的离言第一义为依归,不分凡与圣,总摄凡圣。 ④ 六祖曰:「此宗本无诤,诤即失道义」——于此起诤执,有失顿教忘言之义。 (2) 一切法具此七种 ① 一切法皆具此七种性自性,小至一根一毛一尘,当其现时七种一时顿现。 ② 诸佛证知一切法性皆含此七种,于真于俗、于凡于圣,亘古常然。 ③ 所谓「若佛出世,佛不出世,诸法实相,不增不灭」。 ④ 诸佛不落于断亦不落于常,唯随顺法性,随缘起无边大用。 (3) 如来说出七种之用意 ① 外道以不证知七种性自性,唯着皮相,落于邪执邪见。 ② 如来愍彼为邪见所执,故说出自证之一切法性如此,以破其愚迷。
二、 七种第一义——诸佛圣智之七重境界
总说七种第一义 (1) 佛告大慧:有七种第一义 ① 「复次,大慧,有七种第一义」——诸佛如来依第一义觉心所证之智慧境界,共七种。 ② 在此七种第一义与前七种性自性的关系:七性自性为「事」,七种第一义为「理」,以理涉事,有体有用。 ③ 前六种菩萨与佛共通,第七种如来自到境界为佛特有、不与菩萨共。
七种第一义分说 (1) 心境界:三贤位 ① 菩萨自初发心以来,久远修习第一义,证入真如本心本性,所修恒与真如本心相应。 ② 约当三贤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信后之地前菩萨)。 (2) 慧境界:初二三地 ① 三贤菩萨以得真如之心,依此久远修习故发慧。 ② 约等于初地、二地及三地。 (3) 智境界:四五六地 ① 慧开则智明——智之层次高于慧:慧可破惑,智则证真。 ② 约等于四地、五地、六地。 (4) 见境界:第七地 ① 智明则能见——「见」指见真与见俗,真俗具见能真俗等观、明见无碍。 ② 约等于第七远行地,以真俗等观故能超然远引、直趋菩提。 (5) 超二见境界:第八地 ① 以有智能见,见已则能超二边邪见,永断邪网,入于圣智不动。 ② 约等于第八地(不动地),不为凡夫烦恼及外道二乘邪见所动。 (6) 超子地境界:等觉后心 ① 「子」为佛子(菩萨),菩萨十地皆是佛子所行境界,故通称子地。 ② 「超子地」指等觉后心,等觉已超出十地之外。 (7) 如来自到境界:唯佛所证 ① 唯佛如来所自证之境界,不与十圣共。唐译作「如来自证圣智所行」。
三、 性自性第一义心——理事合一归一心
三世如来之所证 (1) 佛语标示 ① 「大慧,此是过去、未来、现在诸如来应供等正觉,性自性第一义心。」 (2) 「等正觉」释义 ① 梵语三藐三佛陀。「等」为平等、普遍义。 ② 外道虽觉但不正,三乘虽正但不「等」(不能普到三世十方),唯佛称等正觉。 (3) 「性自性第一义心」深义 ① 七种性自性与七种第一义合称,且称为「心」——将体用理事合一。 ② 以七种第一义为体(理),七种性自性为用(事),即体即用、即事即理。 ③ 「心」指真如本心——此理事体用无非真如一心,摄一切体用归于一心。
如来以此成就世间出世间法 (1) 成就三层次之法 ① 「成就如来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法」。 ② 「世间」指三贤,「出世间」指十圣,「出世间上上法」指如来自证境界。 ③ 以五戒十善化凡夫,四谛十二因缘化二乘,六度四摄化渐根菩萨,最上法化顿根菩萨。
四、 圣慧眼入自共相——不与外道共
圣慧眼——佛之知见 (1) 佛以圣慧眼入自共相建立 ① 「圣慧眼」——「圣」指佛,「慧」之用为知,「眼」之用为见,即佛之知见。 ② 佛以自所证圣慧眼从体起用,入一切法之自相共相,作种种建立施设饶益众生。 ③ 所建立之法不与外道论恶见共。
自共相的二种解读 (1) 世谛的自共相 ① 有自相方有共相:先觉有自体,方觉有他体。 ② 自体所特有、他体所无的为「自相」;自他共有的为「共相」。 ③ 例:张三李四各有不同身心为自相,同为男人为共相。 (2) 真谛的自共相 ① 根根尘尘有其独特体相——法法有别为自相。 ② 一切诸法皆为真如自性随缘所起妙用,本无差别——法法皆同一真为共相。 ③ 佛以了此共相通达诸法自相,故能同体大悲、无缘大慈。
外道恶见之成因 (1) 自境界妄想见 ① 外道于自心所现境界上妄想分别而见有为无。 ② 不觉识自心所现——不觉知其所得境界皆八识自心体上依缘所现之妄相。 (2) 分齐不通 ① 因上述之过,外道论说常前后矛盾(「分齐」不通),不能通达真理。
五、 凡夫与性自性第一义
- 凡夫无性自性第一义 (1) 非真无而迷不自知 ① 「大慧,愚痴凡夫性,无性自性第一义」——非真没有,而是迷而不自知。 ② 譬如浪子怀宝而不自知,为人作苦役乃至沦为乞丐——非无财宝,不自知故不能受用。 ③ 「日用而不知」——凡夫虽无圣人大用,亦有凡夫小用,因迷故不觉。 (2) 作二见论 ① 因无性自性第一义,故于真如法上起妄想,「作」断常、有无等二边见之言论。
六、 妄想三有苦灭——唯心如幻之妙观
灭苦之法 (1) 三有苦果之因 ① 「妄想三有苦」——由妄想(无明)所生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之苦果。 ② 「无知、爱业缘灭」——「无知」为根本无明(发业无明),「爱业」为润业无明。 ③ 先说果后说因,令人由果推因:欲求果灭必须灭因。 (2) 灭因之法 ① 「自心所现幻境随见」——「随见自心所现幻境」:随着知见一切三有因缘业果皆是自心所现幻境,本无所有,一切境界顿然寂灭。
破外道有无二见 (1) 有无二见为生因 ① 外道计「无种、有种」为能生一切法之因:「无种」为断见(计虚空或自然为生因),「有种」为常见(计微尘、胜性、自在天等为因)。 ② 「及事时住,缘阴界入生住」——堕常见者说诸法依内身外境永住。 ③ 「或言生已灭」——执断灭论者说诸法生已刹那灭。 (2) 破瓶焦种之喻 ① 「譬如破瓶,不作瓶事」——外道无因如破瓶,虽有瓶样但无瓶用。 ② 「亦如焦种,不作芽事」——外道邪因如焦种,虽有种形不能发芽。 ③ 「无因故,彼无次第生」——外道因执无因,无法证知先因后果次第生起之相。
破三缘合生之说 (1) 三种邪缘合生之谬 ① 外道执「无种、有种、识」三缘合生。神我既恒常不变,不应能合生他物。 ② 「龟应生毛,沙应出油」——如无不相干之物合则应生不相干之果。 ③ 「所作事业悉空无义」——依此修行皆落空无意义。 (2) 外道邪说根源 ① 外道说有三缘合生者,「从本已来成事相承」——从祖师迦毘罗仙以来代代相承。 ② 「觉想地转」——二十五冥谛之论:从冥生觉、从觉生想、从想生地次第转生。 ③ 「自见过习气」——依我见过恶习气而作如是说。
正见修行者之观法 (1) 观一切法无自性 ① 「见离自性」——观一切法皆无自性,如浮云、火轮、揵闼婆城、幻、焰、水月、梦。 ② 「内外心现」——知内外一切皆为自心所现。 ③ 妄想因缘灭尽——观成则内心妄想及外境因缘皆灭尽。
七、 从观照到证悟之次第
离能所、离言说 (1) 离能说所说 ① 内心外境灭尽,「离妄想说所说」——不可说,即不可议。 (2) 离能观所观 ① 「离观所观」——不可知,即不可思,入不思议境界,得离于六识。 (3) 离藏识 ① 离于建立依报正报之藏识,连八识亦离。
根尘识不相应 (1) 六根六尘六识不相应 ① 八识田中所现六尘境界(识境界)、摄受六尘之六根、及六识(摄受者),三者不相应。 ② 心境无法成对待,相续生灭断。 (2) 达于空无所有境界 ① 内外一切幻相灭尽寂静,心境空寂,离生住灭。 ② 自心中本觉正智现起,随入一切境界以正智观察分别,渐入佛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