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7集

释成观法师

讲于台北大毘卢寺

2010年12月5日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3称)

开经偈

请所有听众都端身正坐、不要吃喝东西、不要聊天,专心听讲,这是对法的敬意,也就是重法故,把经本拿起来顶戴一下。

世人常由于种种妄想分别,而沾沾自喜,甚至自以为是“高见”或者是创见,然而对修行而言,不但不足以喜,反堪为忧。以此“内对”与“外对”的妄想为害太大,故佛在此先破此见。而佛所用的立论、为根据于佛常开示的唯识根本道理:就是“根尘相对而生识”,为了让你了解这个道理,我举个例子,我的眼根,外界的任何一物称为外尘,根尘相对,眼睛看到东西,一对了以后根摄受了尘,就在心里面生了识,生出眼识,所以根尘相对而生识是这样产生的。其详兹如上“注释”及“义贯”中所述。

经文[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若不见面,内对不成;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若在虚空,自非汝体,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已知,身合非觉。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即汝一身,应成两佛。]

我们来看这一段,你如果不是向外观见,向外看,如果辩说所谓的见不是向外观见,内对所成,辩驳说那个见是内对,是向内看的所成之见。也就是你所你所看见东西不是向外看而是向内看所成之见,那如果是这样的话,则你把眼睛闭起来看到眼前一片黑暗的时候,那就应该称为向内见到身中之境,也就是你的五脏六腑。接着佛就分三个方向来破:1开眼见明,当我们开眼而见明的时候亦应能反观自己,因为你说你的见是向内的、不是向外的,这是一个很疯狂的想法。阿难的想像力很丰富,为了要赢得跟佛的辩论就想出这种想法说我看的时候是往内看的,不是往外看的。佛说既然你是往内看,开眼见到一片光明的时候,此时你为什么不能看到自己的脸。这也是很疯狂的,还有人能看到自己的脸,所以佛经的想像力,这个象征、比喻都是超乎一般人想到的。只有佛经能有,其它一般人世间的艺术家、文学家比喻都没有这个样子。你说你是往内对,既然往内看,眼睛睁开应该能看到自己的脸。退一步说如果不能往内看而自见已面,内对不成,我们也允许这个假设,你虽然内对但看不到自己的脸。佛就把它先提出来破掉,你如果睁眼的时候而并没有看到自己的脸,那么结论,你所说的内对成见这样的内对之论不能成立。研读楞严经要有逻辑的思考能力,这个就破了内对之论。

2、那我们就退一步说假设你自见已面,自己看自己的脸假设可以成立,事实上不可以看到自己的脸。佛就假设说你真的可以看到自己的脸,这一点我不跟你辩,现在姑且让你成立。见面若成,如果你真正能够看到自己的脸,你的能了知的心跟你的眼根就变成在虚空中,一定在身外面对自己的脸,何成在内。既然你的心跟眼都在空中怎么会变成你体内的东西呢?不应该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所以事实上不是这样子,结论你的心跟眼不应该是在空中的,也不可能见到你的面,反过来推论辩过去。

3、若在虚空,佛再退一步讲我们姑且承认你的心跟眼是在虚空,这样会怎么样?你的心跟眼就不是你的身体一部分,不属于你的身体,这么一来,就应该是目前现在正在看着你的脸的如来就变成是你的身体,亦是汝身。也就是我就变成你的身体,因为我能看到你的面,你的心跟眼就在我的身上,如是自身他身就混淆不清了,但事实不是这样,你是一体,我是一体,我们是分开的,没有混淆不清。我虽然看到你的脸,但我并不是你的身,所以你若强辩说你的身眼确实是在虚空,这个是不能成立的。既然你的眼睛已经单独能够觉知、了知,光是你的眼根就能够了知,那么你的身就应该不会有所觉知,因为光是眼根就能够看、能够了知所以不是你的身体,因为你的眼根能够了知,应该是离于你的身体独立存在。可事实上不是这样子,眼睛是身体的一部分,眼睛是不能离开身体,眼睛离开身体就不能看了,所以光是眼睛是不能见的。如果你一定执着要说身眼两觉,我的身和我的眼睛都有觉知、是不一样的,所以我有两个觉,这个也说得通,听起来是对的。但是佛一讲就各有一个觉知体,既然你的身跟眼有两个觉知之体,则你的一身之中应该有两个觉知的体,觉知体表示什么?就是心体。既然是这样,你有两个心体,身既然具有两个觉体,变成你一个身体应成两佛,一个心成一个佛,所以阿难就变成可以成两尊佛。你看这个简直是外太空的想法都想不到。

注释,“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如果不是向外看,这是如来再重述阿难的立论。“离”,非。“外见”,外对所成之见,亦即,眼向外看。“内对所成”,心眼向内看所成之见。此言就是依阿难你的说法,如果不是“向外看”所成之见,便是“向内看”所成之见。这又是凡俗二分法所造成的计着,凡俗就是凡夫。

“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这又是一个“让步”句法。佛法,退一步而言,你所说的“合眼见暗时,称为是看到你内身中的脏腑”,纵使我们承认这是真的,那么我问你,当你开眼而见到一片光明的前景时,为何不能看到你自己的脸?

“若不见面,内对不成”:若你实在不能看见自己的脸,则“心能内对而见物”这立论便不能成立。

“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这里又是一个“让步”句法。所谓让步就是退一步,然后一网打尽。“见面若成”,你能自见已面这件事若能成立,亦即,你若真能看到你自己的脸,那么你的能了知的心以及你的眼根,都变成悬在虚空中了(这样才有可能面对着你的脸,看到你的脸。)“何成在内”,心与眼如何能成在你身内之物?亦即,既然你的心与眼都变成在虚空中与你的脸相对,如何还能成为在你身中之物?也就是你的心与眼就不是属于你身上所有的东西了!

“若在虚空,自非汝体。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若你的心与眼是悬在虚空中,与你的脸相对,自然就不是你的身体之一部分;这样一来,如今如来是在你的面前,与你的脸相对,且能看到你的脸,难道如来亦成为你悬在虚空中的身体之一部分?

“汝眼已知,身合非觉”:这是继续上面所说:“心在虚空”的假设。西洋理则学可以假设很多疯狂的东西,然后证明就成功了。“知”,有知觉。“合”,应。“非觉”,非有知觉。亦即,若你的心与眼是在虚空中,则当你看东西时,你的眼既然已有知觉了,你的身就不应再有所觉知了。假设心与眼都在身体外面、悬在虚空中,而且都能看到自己的脸,佛说如果眼看到自己的脸而且能够了知、了别,那么心就应该没有觉知,否则就变成有两个东西同时看到脸,心跟眼都看到就变成有两个觉知,可是一个人应该应该只有一个觉知、只能有一个见到。

“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必”,一定。“两觉”,两者各有各的知觉。此言,你若一定要坚持说:我的身和眼两者各有各的知觉。

“应有二知”:这是让步以后再进一步推论。“知”,能知之体。此言,“若你的身和眼两者各有知觉”,这件事能成立的话,那么,你一个人就应拥有两个能知之体。“能知之体”,在佛法中言,即是心之义。这么一来,就变成阿难一个人有两个心。

“即汝一身,应成两佛”:再承上所说,如果你真的有两个能知之体(两个心),那么你虽只一个身(但因为有两个心)应能修成两尊佛。

义贯:佛言:如你所说,当你见物时“若离”(若非)向“外”所成之“见”,即是“内对所成”之见;这个见是看到的意思。你又说当“合眼”时所“见”到的“暗”境,你就“名”之“为”见到你“身中”的腑脏;我们姑且承认这是对的,若如是者,则当你“开眼”而“见明”时,你为“何不”能自“见”你的颜“面”?你“若”实在“不”能自“见”已“面”,则说心能“内对”而见,便“不”能“成”立;再退一步说,如果能自“见”已“面”的事“若”能“成”立,则你“此”能“了知”的“心及与眼根乃”必须离开你的身体,悬“在虚空”中,而与你的脸相对;心与眼既在虚空中,即非你身体的一部分,如“何”还能“成”为“在”你身“内”之物?

又,心与眼“若”是悬“在虚空”中,“自”然“非”在“汝”身“体”上,那么,“即应如来今”既能“见汝”之“面”,又在你身体外,因此如来“亦”成为“是汝”悬在虚空中的“身”体之一部分。(然而显然如来之身并非你身体之一部分,因此你并不能自见己面;既不能自见己面,因此你的心眼便不能内对而见,结论:所以说“心眼能内对而见”是不成立的。)又,再退一步言,若你的心与眼真的在虚空中,则“汝”处在虚空中的“眼已”自有“知”觉,那么你的“身”体“合非”(应非)有知“觉。必汝”坚“执言”说:我的“身”与“眼两”者各有各的知“觉”,并不是只有一个能知觉之体;如果我们再承认这是对的,如是则一人“应有二”能“知”之体,既有二能知之体,便有两个心,你既有两个心,“即汝”现前,“一身”将来应 “能成”为“两”尊“佛”;推论(但这显然是不对的,你一身并不能成为两佛,所以,说你一身有两个觉知之体(两个心)是不能成立的;你既只有一心,便只能有一能觉体,是故,你的心若离身体而处在虚空中,与你的脸相对,则你的身中便没有心,因为你的心已经在空中。身既无心,便应无知觉,因此当悬在身外的心与眼见到外物时,你的身也应无知觉。然而事实不然,实在是:“心见身觉”;心看到身就有所觉知。结论:是故心与眼非在体外,悬在虚空,而能内对且自见己面——是故“内对”的理论不能成立。)没有人说看是往内看的,你如果要辩说佛法不是有内观法吗?那个内观不是用眼睛观,是用心眼观,不要搞错。

诠论:在此段中依佛所说,可见阿难论证的错误在于:一、“若离外见,内对所成”(亦即,阿难之意为:当他看东西时,若不外对,就是内对),因为外对不成,他马上就反过来,所以没在“往外看”的时候,就是在“往内看”,这种说法很武断,而且又是入了二分法的窠臼。再者,眼能对外看,并不表示“眼能对内看”也是成立的,眼睛能对内看这是成立的,但相对的并不是说眼睛也能往内看。但阿难就武断地依二分法的逻辑推论而说眼能“内对而看”。为什么?这个形式逻辑只要推论合理就可以了,既然是能外对,理论上也可以内对,谁能禁止我说内对也可以,除非你证明我这样讲是错的。还没有被证明那个错的话,他就可以假设说眼睛也可以内对而见,往内看,这个逻辑上的推理是对的。如果他辩的不是佛的话,恐怕别人都会被他驳倒,也不知道怎么样把他驳倒。

但请注意,阿难所主张的眼能内对而看,是有条件的,那条件就是:眼必须闭起来,我们眼睛张开的时候当然是往外看,眼睛闭起来就是往内看,为什么?眼睛张开的时候你看到前面一片光明所以是往外看,眼睛闭起来的时候一片黑暗,我们身内是一片黑暗,所以他就假设那一定是往内看,否则怎么会看到一片黑暗,那个黑暗就是后面的一片黑暗,这个逻辑的推理是对的。他的条件就是眼睛必须闭起来才能内对而看。这个假设条件也很武断,虽然武断,但还是合于形式逻辑的推理,只要推理无误就可以站住了,因为并没有足够的凭据能证明这个假说能成立。因此佛就针对这一点来攻破;如果心眼真有内对而视的功能,它不应是闭起眼来时才能内对而视,这懂吗?如果眼睛能内、外对,就不应该有一个条件闭起眼睛才能内对,应该睁眼、闭眼都能内对,这才说眼睛有内对的功能,而当眼开的时候也应能内对而视:而事实上,能够看“见”这件事,在唯识学上称为“眼根与色尘相接(相对、相触)而生眼识”,眼根生出眼光,眼色空明跟外尘一定要相接触,才能够生出眼识,相接也就是相触的意思,因此才能了别外色。

再者,依唯识学,依四缘生眼识:眼、色、空、明。眼即眼根;必须有眼根才能看。色为外色(外物);有外境、外尘。空为空间、距离,亦即有效距离,不能太远,亦不能太近,我们眼睛也是满挑剔的,太远太近都看不到。我们所想像不到的佛都可以想像到,如前所说;明为光明,也就是光线,亦即日、月、灯等光明。这四种,缺少其中任何一条件,都无法令眼识生起,因此就不能“成见”。而阿难说闭眼时内对而视,正好又犯了唯识学这个基本道理,因为视觉这件事,正好是开眼的时候才能称作“视”,闭眼时,眼即不视任何东西,就不会看任何东西,更何况还能内对而视自己的内脏——真是天大的妄想:妄想再加妄想。开眼而见这是唯识学的道理,但有一个不包含在里面就是观想,观想法是用心眼来观,这里是指肉眼;开眼闭眼都可以看,而不是用眼睛看。

话说回头,佛在此就质问阿难:因为你既然说心与眼能内对而视,且说你闭眼而内对所见之暗境,就是看到了你身中的内脏(“合眼见暗,名为身中”)那么,当你开眼见明的时候,为何不能见到你自己的脸?因为,如前所析,心眼既有内对而视之功能,则应不论开眼、闭眼,皆能“内对而视”;不能说只有在闭眼的时候才能内对而视。如果你承认开眼的时候也能内对而视,那就应该能看到自己的脸。你若说开眼时虽内对而视,但并不能见到自己的脸。那我再问你,既然开眼时内对而视,并不能看到自己的脸,那么,闭眼内对而视时,到底能看到什么?你如答说:什么都看不到(的确!)那么既然“开眼内对而视”什么都看不到(不只是不能看到自己的脸),就等于没有“开眼内对而视”这回事,也就是“开眼内对而视”这个假设,这个命题是子虚乌有的事,是不能成立的。既然开眼时不能内对而有所视,闭眼时则更加不能内对而视(闭眼时本即无所视,闭起眼睛就不能做任何观看的动作,更何况是内对而视身中!)——因此,所谓“内对而视”也者,不管开眼也罢,闭眼也罢,都不能成立。

以上是破“内对”之妄想。接下来的经文即如来又再次一“纵”:退一步讲,姑且承认“内对”可以成立,则看会有什么后果产生:其后果则愈来愈荒谬——因为“内对”的理论本身即是荒谬的,如果这样荒谬的理论成为事实,则无怪乎天下大乱:变成一人有两个心,一个人能修成两佛!附及,世间邪说之乱天下,令众生颠倒,大类如是。所以如来出现世间,主要是破除世间邪恶知见、颠倒妄想,导众生入正知、正见、正思惟、正念正智、正解脱。

第四十七集结束

「楞严经义贯」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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