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义贯」讲解 第224集
论文的第一个论述,argument知道吧,论述、辩述。说如果见精跟明相和合,然后见精把明相给吞掉了,然后所以我把他划掉,那结果就没有见精了,就不能见了。不不,明相把见精吞掉了。那这个是见精把明相吞掉了,所以我把他划掉了,那么就无所见。一个是不能见,一个是无所见。在第二个状况。
再看经文的第四行啊。“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必见圆满,何处和明?”就是我这第一个图,刚刚那一套叫A1、A2,这个叫B1、B2。这个是A1,这个是A2,那这个是B1、B2,第二套了。
若即见者,也就是说,如果两个和合起来以后,看这里你就比较容易懂,两个和合起来以后,看到外表所见到的那个形象,即见者就是见精,所以那个明相不是被见精吞掉了,而是他们完全被见精所蒙蔽了、所遮盖起来了,他外面所看到的就纯粹是一个见精的样子,所以这是见精。
明相呢,虽然在里面,但是已经都被他完全都罩住了,这样子,所以你所看到就只是见精而已。那么这个见精本身圆满,所以这个见精必见圆满。
如果那个见精还是保持圆满的,云何见见?云何见见第一个见是能见,第二个是所见,云何能够见到他的所见,如果见精,你所看到的这个他和合以后他只是一个见精,看不到那一个明相了,那么他们就完全合在一起的,密合了,那你外想看就只是一个见精而已。
这是时候呢,依然这个见精就是圆满的喽,见精还是保持原来的样子就是圆满,他没有损失,没有损耗,那个见精是圆满。那见精是圆满的话,何处和明?那么他是哪里跟那个明相相合呢?我是画出来说他还是,他就是在里面啊,但是事实上是他已经就完全消失了一样,因为你在相上所看到,就只看到见精的样子,这样懂吗?
所以在哪里和合呢?因为如果见精是圆满的话,在哪里和合?事实上没有和合,我虽然这样画,但是就没有和合。因为明相已经消失了嘛,在这个地方他讲,明相已经消失了。
那如果说是第二种,如果是明相是圆满的,但是见精呢,就完全被吞没了,那这个时候……
等一下,这一句还没讲完,何处和明?第一个啊,如果见精是圆满的话,那在哪里明相相合呢?所以就没有地方……应该这样才会,如果两个相合以后,就看到一个见精还是保持他原来圆满的样子,那么既然见精是圆满的,没有损失,也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多,那么也就是说他没有跟任何东西和合,这样懂吗?他还是本来的样子,一本如故,没有变,那么他就没有和合,这样懂吗?
那如果第二个,如果是明相圆满的话,圆满是明相也都没有变,那么也就是见精更没有跟他接触和合,所以如果这样子的话,就不应该见精跟不合见和,那个不合,543页的不合见和,第一行的第二句。
不合见和,就是不应该,不合那个合是不应该,不应该能与见精和合,如果明相还是保持圆满的,那么就不应该是跟见精和合。好,那么这是第二种情况。
看第三个,“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
刚刚那第二种情况呢,你其实不用画图,反而比较不容易了解,你就是光是从文字上看来。但是接着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好看这里好了,看图,如果合在一起的时候,这个见精……
请看这里,如果明相跟见精杂合以后呢,见必异明,这个见精,见就见精,见精如果跟这个明相一定是相异,就不同啊,意思还是各自保有自体的话,那么杂则失彼性、明名字,那你杂合在一起以后,他就会失去他本来的性,本来的性就能见之性,以及明相,这个性就是见性,然后也就是见精之性跟明相的名字。
如果二物两个东西合在一起的话,就则各失本名、本相。
譬如说金子跟什么金属合在一起就变成合金了,那个也已经不能称为金子了,对不对?那譬如说铜跟什么变成青铜?铜跟锡还是镍?铜加锡就变成青铜了,那不能再称为铜了,对不对?所以他的本名跟本性、本相都改变了,这个叫作合。所以如果有合的话,那就一定失去他的本名、本性、本相。
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如果这个杂合,两个合在一起就失去名就是明相,性就是本性,的本名本相的话,和明非义。那么则本性啊,跟和合以后,还有明相之名存在的话,那么就不合道理。
这还是要看图啦,如果这个见精啊,跟明相和合,然后这样的情形之下呢,这个已经含在里面了,就合在一起了,他应该失去他的本名本性了,那本名本性都失去了,那么怎么还能够称为见精见到明相,这明相已经不见了嘛,这样懂吗?就合在一起了。
这样懂不懂?懂啊,这应该可以懂吧。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那么明暗通塞等等,其他的也都是这样子。
这一段就是破因缘和合而成见,这就为了要破凡外二乘的知见,因此能够入佛知见。所以这就也是破邪显正。
又讲和合,那见性与明相和合的话,那么第一个、当明相现前,也就是说见到有明相,和合而见明相的意思。
那么和合而见明相的时候呢?那第一个何处杂见?因为你和合了,所以两个一定要杂合,杂合在哪里杂合呢?这个见精是跟明相在哪里合在一起?现在简单一句话就是说,你也不用看图啦,就说你看到一个东西,你看自己的见精跟那个所看到的东西在哪里合在一起没有?看得到吗?看不到,对不对?他就是这样不思议他就见了,对不对?所以也没有说在哪里合在一起,对不对?
所以何处杂见事实上,那个根本没办法说,对不对?就好像《楞严经》另外一段就讲说,你听大鼓在敲,然后你为什么会听到?是那个大鼓的声音进去你的耳膜,进去你的耳朵,还是你的耳朵伸出去,去接那个大鼓的声音,还是他两个各走一半路,这个大鼓的声音传到空中一般,然后你的耳朵到那边去两个相碰接住,然后听到,到底是哪一个?
所以这就是耳与声在何处合,所以答案是什么?根本没有嘛,对不对?那为什么不说鼓声是到你的耳朵,所以你听到了,好,那鼓声到你耳朵,那鼓声就完全被你听去了,别人应该听不到,这听得懂吗?
可是那你说所以因此不是鼓声入于你耳,鼓声入于你耳,那么其他就都没有鼓声了,别人就听不到鼓声了,对不对?好,那个就说鼓声不入于你耳。
可是你们一定要这个耳跟那个声音应该要接触啊,那既然鼓声不来入于你耳这样来接触,那就说你耳朵伸出到鼓边去,去接那个鼓声,有吗?没有啊。所以你耳朵又不是这样,那个童话故事国王的耳朵,对不对?那么长那么长,所以也不是。
那折中的话就是你耳朵跟那个鼓声各走一半路,在中间相碰,有没有这样子?也没有嘛。所以耳朵虽然听到鼓声,但是实不和合。可是如果依那表相的道理来讲,不和合就没有触,没有触就没有感受,就没有听到声音才对。可是法就是这样子如幻似梦一样不可思议,你就是听到了,你不知道怎么听到,反正就是你听到了。
所以那个和合与不和合,那我们可以跟人家讲就是说,为了随顺世间而一种权说、假说。因为什么?因为一切相都是假相,所以所有的这一些对于现象的说明也都是假说。所以一切都是假名,所以因缘和合也是假名,符合他那种现象的可以讲得通的一种假名。可是你实际,以真性探究起来,都不如是,实在不能相合,ok。
那么这个见性与明相和合也是一样,在哪里合?你眼睛跟那个你所看到的明相,那是眼睛去跑到明相那边,明相跑到我眼睛里面,同样也可以这样讲了,对不对?那如果我看到明相,然后我把明相都吸收过来,所以我看到,那别人都看不到了,对不对?
那个是明相来入于我眼,我去到明相那边,还是两个各走一半,一样,跟那个声音一样,可以这样讲,结果证明是这个和合不可说,和合,《金刚经》讲,不可得,和合不可得。不可说、不可得,但是于诸法如幻故,就是这样子如幻而有,那看起来让你看得跟真的一样。
所以这些一切权说就是如幻而有,因为如幻而有,所以如幻而无,这样懂吗?这样赞不赞?
接着我们看,我再写下去。
这个明相跟见精有和合,有和合就是有杂合,杂合之后呢,杂后之像,就不再有见性的原相,因为合在一起了,不再有原相了。那如果还有原相,那就是没有合,这样懂吗?那合了以后还有原相,等于没有合。
那合了以后,那现在说已经没有原相,如果没有原相的话,那么就没有见性的原相,没有见性的原相,如何能够见到明相呢,所以因此实在没有合。
第二个,如果杂合后的见性,仍然保持他原来圆满之相,那如何能够容得下明相,而与这个明相相合。如果和合以后,见性还是一样见性,还是一样的圆满,跟原来一样,那他哪有地方可以容得下这个他所要见的见性(疑是口误,应为“明相”),那如果容不下的话,就没有接触,这样懂吗?
容不下的话,圆满他是饱和了,他本来就是饱和的,那如何能够容得下这个明相,那如果容不下的话,那就是没有和合。没有和合,就没有接触,没有接触,如何能见,所以可见并没有和合这回事,这样懂吗?所以和合这回事,就是因缘虚幻假相,这样子,幻化而生。
一下子论辩啊,我们本来是还要写这个表,但是我想都是差不多,就是这样子辩证,然后把这个表相的法就破斥掉,所以我讲结论好了。
“和合”是现象界因缘际会所现假相——一切世间亦复如是,只是内外合会时所现幻假现象,实无和合与不和合。
和合就总结这个和合是怎么回事儿,就是现象界因缘际会所现的假相,一切世间也都是这样子,亦复如是,只是内外会合或是合会的时候,所现的幻假现象,实无和合与不和合。
你说他和合,实在是分析起来没有和合;你说他不和合,他又看起来像和合,两个勾肩搭背哥俩好,你说他不和合也很难说不对,也很难说是,甚至不和合也是不通的,他看起来那么和合啊,对不对?
所以世间一切法,乃…从物质啊,乃至于人啊动物啊,也都是一样,你说他和合,他实在不是那么和合;你说他不和合,他看起来又很和合,这所以就很麻烦,是不是?所以你要知道那个和合是假相。
所以怎么才会有真相呢?如果以众生来讲,如果每个人都有真我,那个就是真相,但真相是不和合的,对不对?
所以讲这些啊,都很好,让我们了解这个世间的道理,但是我们还是讲这个比较会惊心动魄,真情。世间有没有真情?如果以究竟来讲,实在没有的,如果以俗人来讲,他是有,就是好像空中闪电一样,他是有。但是以佛法来讲,实在是没有。
为什么?因为情都是私,都是我,所以既然是私、我,那么是以我自我为中心所发出来的情,对不对?所以自我为中心所发出来的情,而且这个情呢,就是前六识,尤其是第六意识所造,那么他会变的。
他不只会变,他常常在变,对不对?每一天的爱的斤两都不太一样,是不是?那你不爽的时候,那个爱就少一点了,很不爽的话就少得甚至于痛恨,牙痒痒的,对不对?就这样子。
那世间有没有真情?有,那种实在是太稀有太稀有了,无我之情,无私之情,有没有?有,佛菩萨的情就是无私之情,所以称为大有情。
所以真情就是无私之情,这个是有的,也唯有佛菩萨才有。那这个真正的真情,这无私之情要怎么样才能够产生呢?灭去私我,也就是达无我的境界,而起大悲心的时候,就有真正的无私之情,就是大有情。大有情就是菩提萨埵,菩提萨埵或是大道心有情,就大有情。
他是有情,他是众生,但是他的情无私、无我,只为众生完全不顾我,这样子。
所以这种真情,这种才是真情,这永远不会变,这跟真金一样,永远不会变,他也没有条件。所以这种有没有?有,稀有,太少了,太贵了,你知道吗?一般人就买不起。
所以一切现象界,所以你说,那我们讲说因为两个人有爱情所以结婚了,但是那个爱情也天天都在变,乃至于跟股价变动一样啊,那一天到晚都有曲线啊,很多啊,是不是?所以因为爱情而结合了,那个都是虚妄幻化的。所以在凡夫界上就不要贪什么真的,因为都是幻化虚妄。
那你说:“那阿阇梨,那我们怎么办?”你怎么办?出家就好了。你在世间上绝对没有真的东西,对不对?那要讲了,这个不是疾世愤俗,这是确实的,即使是父子母女夫妻,全都是这样子,对不对?最后任何事情最后的考量就是这个,对不对?这个是现实的,这是很无可奈何的事。
所以你唯一能够比较接近这个真实的真情的话,那么佛门里面比较有可能,可是现在的佛门也是充满了这种虚妄了,对不对?所以这众生大家的可悲,就没有什么?没有归宿了,你知道吗?是不是?
可是碰到这真正真情的地方呢,你又会觉得很害怕,是不是?就不敢进去,进去了怕出不来。更何况虽然在那个种种的虚假,我就这样讲你不要介意啊,这虚情假意的世间里面啊,也都演得很真啊,因为都是假戏在真作,是不是?然后自我陶醉,就是这样子。
一切艺术乃至于爱情,都是自我陶醉,文学艺术爱情,全都是自我陶醉,全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然后自我想象。你要谈情说爱,要有想象力才能谈情说爱啊,是不是?而且要能够讲话,不要两个人很相爱,然后两个人眼睛瞪眼睛,这样子,因为谈情说爱嘛,一定要谈情说爱,不过当然,对不起,谈情说爱到时候就在做爱了。那个已经入了不思议的时候,就有做爱了。所以情还是要用谈的,用说的。
那一切言说呢,都有漏洞,所以这一切世间啊,凡俗世间真真假假,真真假假,所以你活了几十年的人啊,多少也看到一些了,是不是?所以这是很无可奈何的。
所以最好最好就是,最好最好的是怎么样呢,就是让正法昌隆,然后我们充满真情的道场,到处都有,然后众生皆有所归宿,这样赞不赞?!
我本来想到了这个高峰了以后,我想说今天讲到这里,是最棒的,不过我想利用时间,反正我非讲不可。我们看那个注释,543页。
所以我跟你讲,这个听经闻法,然后主要截取什么?汲取他那个概念,他那个idea。所以你不见得要完全记住那些经文的辩论的经过,就经过以后得到那个idea,也就是他的精华,这样就可以了。
所以《楞严经》当然你去计算去背啊,那也可以啊,但是那太辛苦,那太长了,不需要这样子,你只要把那个道理解了懂了那个道理,汲取他的精华,这就是佛要给我们的,这样ok。
所以不用太worry,不用太烦恼说:这个听阿阇梨讲的是很清楚,可是回去一看又是一愣一愣的。没有关系,你就懂得我讲的那个道理,最后是什么,这样子就好了。所以这就是你作一次聪明人试试看,不要老是要啃这个文字,有这么深,这样,所以汲取精华。
好吧,看注释。
“若明和者”:若见精为与“明相”杂和者。
因为我讲经一向这样,每一条都讲过,所以我如果,有时候我偶尔就忘掉讲,就有人来纠正我说:“阿阇梨有哪一个地方漏掉了。”所以我还是要讲。
“当明现前,何处杂见?”:当明相现前的时候呢,明相为于何处掺杂在见精之中?可是你看,结论没讲,实在不可见不可知,你可以加上这句话,实在不可见不可知不可得,掺杂之处不可见不可知不可得,这我也要写了。掺杂之处不可见、不可知、不可得,如幻而有,如幻而无。就这样,所以杂合是如幻而有,如幻而无。
那菩萨依于大悲,起于如幻三昧,观世音菩萨起于如幻三昧。所以一来可以自度,二来可以度他。就如幻三昧度脱一切如幻法,超越一切如幻法,不为一切如幻法之所拘系,听得懂吗?
“见、相可辨,杂何形像?”:当见明相之时,见精与明相,应仍可分明辨别其各自原来的形像;这么说来,则两者杂和之后,其形像是个什么样子?(为何至今并未看到?)
因此结论,所以实在没有那个杂合的形象可见,所以实在没有杂合,所以和合如幻而有,如幻而无。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见精与明像杂和之后,所产生的是一个崭新的形像,此新形像中若非仍保有见精原来的形像(即见精本来的形像变不见了;亦即见精不存在了——那也就是变成无“能见者”之相),那如果这样子的话呢,那么如何还有能力见到明相呢?
那这就是所谓只有所见而无能见,所以就不应成见,这样懂吗?但是既然杂合,必须两者都在其中显现的相里面才对。
既然是杂合,则必须两者都在其中显现。杂合嘛,杂在一起了两个都还有才行,可是现在明显的是情况并不是如此,所以表示说并没有杂合这回事,所以实无和合。你们今天抄重点一下。
翻过去544页。
“若即见者,云何见见”:若杂和之后所显出来的新形像,即是见精的形像(并没有明相的形像在内——也就是无“所见”之相),如此,则如何能说见到了其所见的明相呢?
那若只有能见而无所见,那当然,前面是说若只有所见而无能见,那当然不能成见,那现在是只有能见而无所见,那当然也不能成见了。可是事实上还是成见,还是成见所以呢,可见并没有杂合或是和合这回事。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如果见性一定是圆满,那么在哪里跟明相相合呢?如果说“见性”本自圆满,则“见性”之中何处还能容得下与明相和合那样的空间呢?
“若明圆满,不合见和”:如果“明相”本自圆满,则不应仍能与见精相和。然而物物本自圆满,否则即不能独立成为一物。你把那个圆满这一个词画起来。
这圆满的意思就是说,他是独立而且自成一体的。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圆满的,他是自成一体,所以呢不容他体,所以我们这个人里面不能再有另外一个人。当然了,母亲怀孕是不一样的事。不过那恐怕更圆满了,对不对?
所以如果见性是圆满的话,那就没有地方能够容得下明相。若明相圆满的话,他自成一体,就不能容得下见性,是这个意思。
“若明圆满,不合见和”:如果“明相”本自圆满,自成一体的话,那就不应该仍能与见精相和。然而物物本自圆满,否则即不能独立成为一物。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见精”的本性若一定是异于“明相”的本性,那见精当然跟明相是绝对不一样的,他的性两个是绝对不样的,两物各自不同的本性。两物杂和之时,则一定会失去见性与明相各自本有的名字跟形象,而成为一新的物体。
“物体——相——名”
物体、形相、名字,有一个东西他就会显出一个相,然后我们依据那个物体的形象,我们众生给他一个名字,所以这个《楞伽经》讲:相、名、妄想、正智、如如,这五法。
《楞伽经》要讲的是五法三自性二种无我,那五法是相、名、妄想、正智、如如,这样子。这个相、名、妄想是世间的有为法,是生灭法。那圣者于这个相名妄想起正智,而证入如如法性,这样子,这就出世间法。
再看下面,所以如果两物相杂了以后,他就会失去他的性跟名字,都失去了。
那最后一条,“杂失明、性,和明非义”:若杂和之后,就变成一新物,因而便失去了本来的明相与见性,如此则若说杂和之后仍有“明相”存在,便不合道理。(然而我们却现见明相并未曾失去,所以说见精见到明相时,为与明相杂和,是不成立的。)
譬如说嘛,这很简单啊,你跑到外面去,看到太阳,你的见性有跟太阳和合吗?没有嘛,对不对?但是你还是见到太阳,所以说和合是一种幻假之法,如幻而有。下面要加一个如幻而无,这样就圆满了。
幻假之法,一切世间皆是幻假,如幻而有,这些幻假之法如幻而有。那菩萨修行,见一切世间如幻而有,比如唯识学所现的,都是一些如幻之法的幻假之有、如幻而有。但是不能说因为如幻而有,不能说他没有,这幻化还是有的。
但是下面一句,幻化还是有的,所以幻化就是没有,对不对?魔术师变魔术变东西,变出一只兔子来,那个兔子是假的,是没有的,但是他确实是变出一只兔子了,对不对?你看着是有啊,但是事实上是没有,对不对?所以如幻而有,如幻而无。
那因为这菩萨修行如幻而有啊,就通达一切世间法,因此就起如幻方便度众生。那这如幻方便有没有?有诶,对不对?
好,那么下面这是如幻而无啊,既然是如幻嘛,是幻嘛,所以一定是没有嘛,对不对?只是看起来是有,而实际上是没有的,所以接着就证入这如幻而无本性了。
所以就通达本性不动,那就是什么?本性不动就是一切法本不生,对不对?所以这显密接在一起了,对不对?所以而自证无上真如,这样子。接到上面来,远离一切幻化生灭,入不生灭,这样子。
就见到清净如幻而无呢,就通达本性的不动本体,证一切法本不生,而自证无上真如,因此就远离一切幻化生灭,入不生灭,就证得法身,下面要加一句话,“就证得法身”,法身本不生灭,对不对?
好,544页这一条我们讲完了,讲545页义贯。
佛言:则汝今者本妙本净之见精,为与明相和?抑就是或,或者为与暗相和?或是为与通相和?还是与塞相和?若说见精是与明相和者,且汝观看明相的时候呢,当明相现前,而你看到之时,此时明相是在何处掺杂在见精之中(亦即,明相在哪里与见精杂和?——我们遍寻、观察,既找不到他们究竟在哪里混和,其混和的处所不可得,因此可知并没有和。)
又,若杂和之后,见精与明相本来的形像还是一样分明可辨(其本来之形像还是在,并无丝毫改变),则两者于杂和之后应作何形像才对?但是呢,我们没有看到他的新形象,所以并没有合,这结论没讲,我这里也没写。
首先两者杂和之后所现出来的形像若非再有见精的形像存在者,则云何仍能见到明相?(然而,今实仍能见明相,所以可知见精并未失去,见精本身并未失去,因此可知实在是无和,没有和合。)
其次,见精与明相杂和之后,所现出来的新形象,若即是见精者,也是就只是见精现出来,明相看不到了,那么如是则明相之形像便不在内,便失去了;既然明相已失,见精云何还能见到其所见之明相呢?其所要见的明相呢?那应无所见。(然而,实在吾人还是能见到明相,因此可知明相并未真正失去他本来之形像,因此可知两者实无和,这明相跟见精实在无和。)
若必见性本自圆满,那么何处还能和于明相(与明相杂和)?(见性之性若非本自圆满,即不能独立自成一物。)若明相本自圆满,则不合(就不应该)仍能与见精和。
若见精之本性必定异于明相之本性,两者杂和之时则必失彼见性与明相本有的名字,而合成一体。这个明已经包括相了,所以称为明相。那合成一体,既然杂和即失去明相与见性之本名,则杂和之后仍有明相在,即非合于义理,就与义理不合。
(若失本名,即亦失其体相,以有体相即有名,若无名即无体相。然而我们现见明相从来不失,故知明相并未与见精和合。)彼暗相与通相,及诸群塞相等,也都是这样子,是不与见精杂和的。
所以所谓杂合只是……所谓杂合或和合,只是凡夫肉眼所见的幻相,那就是《楞严经》所说的翳眼所见空花!空花实无,翳眼非无,眼睛坏掉是有的,空中是没有花,但眼睛自花,Ok,这就很清楚了。
九月几号?十三。
这个《楞严经》的道理很深,可是要跟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实在是太难了。这样懂了吧?你回去看一看,多想想我的话,然后就把他连接起来,撮精取要,然后存放在你的八识田心,累劫不失,成菩提种。赞不赞?
回向
愿消三障诸烦恼
愿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悉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