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义贯」讲解 第226集
我们继续讲,546页最后一行,“云何见暗”下面。
所以云何见暗?接着就讲,因为今应可见暗,所以可见那个见精没有失去。那见精没有失去,所以见精之前并没有与明相合,所以没有随着明相失去,所以现在暗相现前的时候,见精仍在,所以依然能够见到暗相。好麻烦啊,很长,就这样反推反推,ok。
真想把他作笔记作起来。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这一样的啦,那你若转计……
(若见精与明相合,而且已随明相同时消失,则今暗相现前了),云何见暗?
云何见暗前面加上这一大段。
如今暗来时,确实能见暗,可见:见精仍在——见精并未随明相一齐消失——可知“明时见明”之时,见精并未真与“明相”融合——说“见精与明相合”不成立。
好,看这里,若见精……就是这个云何见暗前面加这些;若见精与明相合,而且已经随明相同时……这合可以加个“融”字,融合;同时消失,则今暗相现前了,云何能够见暗,怎么能见暗呢?
接下来第二板了,第二板就加在“云何见暗”后面了。
如今暗来时,确实能够见暗,可见呢:见精仍在,所以呢,见精并未随明相一齐消失——所以可知“明现见明”之时,明相现前的时候见明,那个时候呢,见精并未真与“明相”融合这一在,所以才不跟他一起同时消失,所以说“见精与明相合”不能成立。所以不和合,就不和合。
好,接着看下面。
若见暗时,你如果转计,就这样说说不通的时候,那你就换一个说法,但是那是一种妄想分别的说法,所以叫转计。你若转计说见暗时,见暗之时;不与暗合,不与暗合就要加一个主词,见精不,这个“不”要加个“须”,不须要与暗融合。
(见精)不(须)与暗(融)合,(即可成见)。
因为佛经过破斥以后,就说所以见精与暗相并没有和合,那你就转计了说,好,那就没有和合。可是我现在说,见精不须要与暗相和合啊,融合啊,就可以成见。虽然他没有融合,不须要融合,是可以见到的,而你怎么破他。
这是如来自己把他的那个转计先说出来,因为佛破斥说没有和合,他说:“好,不和合也是可以见的啦。”那你怎么说,这不很麻烦吗,这有点强词夺理。
与明合者,应非见明!那佛的破斥就是……
“(则先前所说的见精)与明合者(之时,则)应非(能)见明(相)!”
则先前所说的见精与明合者,应该不能,应非能见明相。
那既不见明……
“既(然合时)不(能)见明(相),云何(见与)明合(时,确实能解)了明(并)非暗(相)”
既不见明,既然合时不能见明相,云何见与明合时,那如何在见精跟明相和合的时候呢,这确实能够解了这明相并非是暗相。这个明是明相。
所以你此处所说,所转计地说见与相不合,亦能成见,这是不合义理的。所以因此呢,见精见相时,实非与所见之相合而成见,这结论就没说。
所以你所转计的“见与明不合亦能成见”不合义理。
那怎么破斥呢?如果不合也能成见的话,那合应该不成见,这样懂吗?反过来,这不是很好笑吗,这破斥的很妙吧。所以这里说与明合者应非见明,对不对?因为不合亦能成见,那合应不能见?
是不是这样子?这合逻辑的嘛。不合能成见,那合应不能成见,对不对?那你又说:“诶,可是合与不合都能成见。”这不像话了嘛,是不是?那你就全都包赢了,哪有这样子的。
所以说与明合者应非见明,就合就不能见,因为不合能见嘛,所以这很快就破了。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这明暗通塞等等这些,都是这样的道理。
诠论,看诠论。
世尊为了究竟破和合的执着,而特地将“和”与“合”分开来破:上一段先破“和”相,然后这一段再破“合”相。“和相”与“合相”分破之后呢,“和合相”的见解就破了。又,“和”相有如近世科学上所说的物理作用,故经文中称“杂和”如将朱砂与麦粉和在一起。而“合”相就有如化学变化。
和——(和平相处)杂合,拼凑,不失自体。
合——融合,融成一体。
这个概念必须要有,不过我这个在义贯里面好像没讲到。
这个和啊,你就把他想成和平相处,两个人在一起,就和平相处。那四个人共住一个公寓变室友,就和平相处,和了。所以是杂合,是拼凑的,这叫作和。那因为是拼凑的,所以不失自体,各部分就好像零件一样。
这个合呢,是融合,就融成一体了。所以重要的是这个,这和,不是自体,大家凑在一起;这个合呢,是融成一体了。所以为什么说与明合的时候,那明相去了以后,那个见精要跟着他一起走,因为他们融合成一体了嘛,他们是一体嘛。
所以你若讲合的话,那么融成一体,那么明相在的时候,那么见精在,他融成一体嘛。那明相失去了以后,见精也应该跟着走了,这样子。那见精既然跟着走了,就没有见精了,那暗相再来的时候就看不到暗了,是这个意思。
所以这个和跟这个合是大不相同的,所以要分开、分破,分开破。
接着看,义贯。
佛言: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相合?还是抑为与暗相合?或为与通相合?或者为与塞相合?若见精为与明相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经灭去,则见精应该是随着明相一同灭去,如是此见精因已不存在了的缘故,因此即不能再与诸暗相合;然见精若不与暗相合,这如何还能够见到拼暗相?因为没有见精了。
然后下面那个小括号那里面可以写个结论,打两点,这结论一大段省略掉了。
结论:(然而,明去暗来的时候,明相去,暗相来,明去暗来的时候,实可见暗,可知见精并不曾随同明相一起灭去:故亦可知见精实在从来也没有跟明相合。)
那你如果转计说见暗的时候,见精不须与暗相合即可成见;这么说来,则先前与明相合者,反过来说,应非可见到明相(因为:不合既能见,则合时应不见才对——怎可说:不合时能见,合时亦能见?)没有这样的道理。
那可糟了,合时能见,不合的时候也能见,结果你不看东西,也可看到很多东西,那就不是,是不是?这个是逻辑的一大破绽。
既然说不能见明相?云何,为何,现前见精与明相合时,确实能了别明相实非是暗相呢?就是说在与明相合的时候,就是见到明相了,然后你见到明相的时候,就能够分别说出来你现在看到这个明相确实不是暗相,对不对?听得懂吗?
那既然能够确实了别这个明相实在并非暗相呢,可知见精并未曾与明相或暗相合。所以这最后结在一起了,合了,结合了。
彼暗相与通相、及诸群塞之相,亦复如是,见精虽能见彼诸相,但并不与彼诸相合。诸相合在一起,这样子。
所以最后这两句话,我这注解的这两句话,你给他画起来。能见但并没有合,这合只是表相,合只是表相,实不合。表相现有合,而实不合。
接着,这阿难很可爱,你看下面经。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所以显出一个顽皮豹的样子;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你看有点心虚啊,用问句的,现在就没有很肯定了。
那如我思惟,那世尊,依我思惟的结果,所以他老人家也还是蛮伟大的啊,还思惟。说这个妙觉元跟诸缘尘……
缘尘,所缘之尘。我不是注了一部《所缘缘论》吗,所缘尘就是所缘缘。所缘之尘,那我们把这个尘改成缘,就是所缘缘了。
心念虑,就是六识心。
非和合耶,所以刚刚世尊不是破和合嘛,所以他就顺着,很乖巧就顺着世尊的语气就说:“那他们都不是和合的喽?”是这个意思,“都不是和合的喽?”这样子。那个“耶”,应该翻译成“的喽”。
好,看注释。
等一下,我先讲这个。
妙觉元——见精
诸缘尘——六尘
心念虑——六识
妙觉元与诸缘尘以及心念虑,就是见精、六尘跟六识。那么见精、六尘、六识,他们就都不是和合的喽,因为世尊刚刚讲非和合嘛。
所以世尊破和合,他就依风倒,然后就说:“哦,那就是非和合的喽,是不是?世尊你老人家是吧?”
“此妙觉元”:此妙明本觉之元,也就是本性啊。
“与诸缘尘”:与种种的所缘之尘境,如明、暗、通塞等等啊。
“及心念虑”:也就是六识心。
“非和合耶”:彼此是不相和合的,对吗?
诠论。
阿难闻佛在上面破斥和合的计执,于是又再转计“法非和合”。这又是二分法的逻辑推论在作祟。
这二分法就说非黑即白,非是则非,非对即错,这样子叫作二分法。
Dichotomy,这个dicho是希腊文two的意思,chotomy,解剖,分割、解剖,就二分法。动词是dichotomize。
接着我们看下面经文。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这我用白话文而且开玩笑的讲,“你又来了”。
“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
你知道,这一段是古文,念法有讲究的你知道吗?我那样念就好听啊,对不对?譬如说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这样子抑扬顿挫。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看到这里。
你现在又说,这觉缘啊,是非和合,那我现在又再问你,这个妙见精如果非和合性,要加个“性”啊,非和合性;那是为非明合?你是指说他不跟明合吗?还是你是说他不跟暗合?还是说他不跟通合,还是不跟塞合?又是四个张目了,然后现在在张啊,先有个目,然后再把他张开。就像撒渔网一样,就撒开了。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现在就要知道,我刚刚写的那个,这一节就用得到这个概念。
现在是讲这个和啦,不能讲这个合啦,所以你要晓得,这个和的意思是拼凑的意思,拼在一起的,所以你这样才能把那个意思讲通。
好看这里,因为这是明相,这个是见精,那因为是和,所以他是拼的,拼凑的。那怎么拼凑呢,因为他是和,而且根尘相接嘛,他有相接的,碰在一起就行了。碰在一起触,对不对?根尘相接即成识嘛,对不对?所以他碰了。所以明相与见精和,是这个和,所以他们拼在一起,碰在一起了。
那么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我画这个图就是要解释这个。这样子的话,明相与见精因为拼在一起,所以一定有一个交接的地方,边际交接的地方,所以边畔。
所以这个是疆界边疆了,那么这边过去是明相,这边过来是见精,这样子。也就是分界线,有一个分界线,边疆。
“汝且谛观”,往下分析了;“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好,先看这里,看这个图啊,那么你依这个图来看,那因为能拼在一起嘛,所以你说哪一个是明?哪边是明相?哪边是见精?那当然这边是见精,这边是明相。那佛就问说,就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对不对?
那么在见在明,在见精与在明之间,自何为畔,这中间他们以什么为疆界。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哦,这个就很严重喽,如果你虽然接触了,但是没有交叉,没有overlap。虽然碰在一起了,碰在一起你还是不能够见明相,因为你没有交叉,这样知道?没有交集,真正的交集。
所以说明际之中,这个明际之中……要这样子,一定要这样有交叉,这样才能够见精真正见到明相,可是你没有交接没有交叉,所以不能够真正见到。为什么?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不相及就是不相干,就不相干了,虽然碰在一起,但只是很表面的皮相的,所以不是真正能看到,所以实在是不相干,见精与明相不是真正的相干。
“自不知其明相所在”,所以既然不相干了,所以也不能知道明相在哪里。
“畔云何成?”因为如果不知道明相在哪里,因为你没有看到嘛,你没有看到当然就不知道明相在哪里了嘛,那既然没有看到明相的话,哪有什么疆界呢?没有疆界。那只是碰触而已,有疆界等于没有。
那么所以呢,你说是有和还是没和,你说有和,实在是没和,这样懂吗?他们有和平,但是并没有相处,知道吧,这问题在这里,不是真正见到他。
譬如是中国与罗马帝国和平,世间两边没有战争,对不对?但是他们没有相处啊,他们只是和平没有相处,因为距离太远了嘛。不过中国也知道有罗马帝国,那罗马帝国当然也要知道中国嘛,他们也互相有派大使来过啊。
可是没有用,太远了。他们是和平的,但是没有相处,所以为什么?所以虽然知道但是也不是真正知道,不是真正知道罗马帝国在哪里,那时候还没地图嘛。
同样的,你这个见精如果跟明相没有交集,没有overlap你不能真正知道见精在哪里,所以就不知道他在哪里,那也谈不上有什么疆界,这样懂吗?所以说见精不与明合,那么这个话也不通。
哇,时间过得真快,我们把这里讲完,看注释,接着。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其他都是这样。
注释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如果说见精非与明相相融和成一体,则见精与明相之间,一定有一个分界线,可分出彼此来。
“在见在明,自何为畔”:在见精与在明相之间,从何处开始是彼此的分界线?
“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若在明相的际限(范围)内,必定是没有见精存在的话,那就可知见精与明相两者不相交涉(没有交集)。
“自不知其明相所在”:承上所言,既然见精与明相不相涉,自然就不知其所见的明相到底在哪里。
“畔云何成?”:若见精不知明相在哪里,两者之间又无交集,这样的话,两者之间的分界之边畔,如何能成立?
佛言:汝今又言妙明本觉之元并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若是非与他物和合者,为非与明相和?抑为非与暗相和?或为非与通相和?抑为非与塞相和?若见精为非与明相融和成一体,则见精与明相之间必有一个边畔(分界线)存在。
汝且谛实观察:到底何处是明相的界限?何处是见精的界限?在见精与在明相之间自何处开始为边畔?
阿难,若在明相的际限范围之中,必定无见性存在的话呢,则可知见精与明相两者并不相及;(既然互不相及,则不可说见精见到了明相;既没见到),自然就不知其所见之明相之所在,如是则两者间的边畔云何得以成立?
(若两者间的边畔不能成立,则两者之间即非有边畔;边畔既无,便不能说见精与明相不相融和;因此,说见精与明相不相和,不能成立。)
彼暗相与通相,及诸群塞之相等,亦复如是,不得言其不与见精相融和。
接着,552页,就把这个和合不和合告一段落,然后接着再看,你翻过到554页,第二章,一切法本如来藏,这个就是这部经最重要的,也是所有大乘义理里面最重要的、最高的、最包含一切的义理,这下次再讲了。
顺便讲到这个呢,又讲到关于印顺法师,太虚法师,杨仁山讲的他们违反的佛的教理,批判所谓如来藏,以及甚至于不是说是毁谤的话,当然那就变成谤大乘了,你知道吧?乃至于讲非大乘非佛说。
下次要介绍这本书,简单提一下,因为印顺法师写了一本跟这个很类似,我觉得是抄这本的,下次会讲,这是日本人写的,《初期大乘佛教的研究》,印顺法师写了一本《初期大乘的起源与开展》。这是有两本啊,一二两册,这是第一册,那印顺法师那一本这么厚,那我看了那个里面内容,差不多,乃至于那个目次也都很类似,所以有剽窃之嫌。
我看了印顺那本书,我因为曾经很崇拜他,受了大害,下次跟大家分享,这是非常的重要!
今天讲到这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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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消三障诸烦恼
愿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悉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